医疗安全管理办法及处理流程(1)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政策,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院全体医护人员、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建立完善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改进,患者安全得到保障。
二、组织架构第四条成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医疗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医疗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临床、医技科室设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本科室医疗质量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第七条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会诊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病历管理制度、药品管理制度、医疗设备管理制度、医疗技术管理制度、医疗安全管理制度等。
第八条加强医疗核心制度的落实,严格执行查对制度、病历管理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手术安全管理制度、输血安全管理制度、放射诊疗安全管理制度等。
第九条开展医疗质量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全体医护人员医疗质量安全意识。
第十条建立医疗质量安全监测指标体系,定期进行医疗质量安全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医疗质量安全问题。
第十一条加强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预防和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处理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
四、患者安全管理第十二条建立健全患者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患者身份识别制度、患者隐私保护制度、患者安全告知制度、患者安全评估制度、患者跌倒预防制度、患者压疮预防制度、患者管道安全管理制度、患者用药安全管理制度、患者急救药品和设备管理制度等。
第十三条加强患者入院、住院、出院全过程管理,确保患者安全。
第十四条开展患者安全教育,提高患者自我安全管理意识。
第十五条建立患者投诉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患者意见和建议。
五、持续改进第十六条建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持续改进机制,定期开展医疗质量安全评审,及时发现问题,制定改进措施。
医疗安全事件上报及处理流程

医疗安全事件上报及处理流程一、引言医疗安全事件是指在医疗活动中发生的可能导致患者伤害、疾病加重或死亡的事件。
为了保障患者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医疗机构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医疗安全事件上报及处理流程。
本文将介绍医疗安全事件上报及处理的基本流程,以及医疗机构在实施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
二、医疗安全事件上报及处理的基本流程1. 事件发现医疗安全事件发生后,首先由医护人员或患者本人发现。
发现事件后,应及时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
2. 事件确认科室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事件进行确认。
确认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人员、设备、药品等。
3. 事件分级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将医疗安全事件分为四级:一级事件(警告事件)、二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三级事件(严重后果事件)、四级事件(死亡事件)。
4. 上报流程(1)一级事件:由科室负责人上报医院医疗安全管理部门。
(2)二级事件:由科室负责人上报医院医疗安全管理部门,并抄送相关职能部门。
(3)三级事件:由科室负责人上报医院医疗安全管理部门,并抄送相关职能部门。
同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4)四级事件:由科室负责人上报医院医疗安全管理部门,并抄送相关职能部门。
同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5. 事件调查与分析(1)医院医疗安全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科室开展事件调查。
(2)调查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涉及的人员、设备、药品等。
(3)对事件进行深入分析,找出导致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
6. 整改措施(1)根据事件调查和分析结果,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2)整改措施应包括:加强培训、完善制度、改进流程、更换设备、调整人员等。
(3)整改措施应由相关部门和科室共同实施。
7. 整改效果评估(1)对整改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确保整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2)定期对整改效果进行评估,确保整改措施能够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8. 反馈与沟通(1)将事件调查、分析、整改及评估结果反馈给相关科室和人员。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报告制度及流程)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报告制度及流程)一、引言医疗安全是医院工作的核心,是医院持续改进的重要内容。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报告制度及流程的建立,旨在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主动报告,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医疗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将获取的医疗安全信息进行分析、反馈并从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上实施及时、有效的持续改进。
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及范围1. 定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2. 范围:涵盖医疗、护理、感染管理、医疗器械管理和运行、行政后勤等各个部门,具体包括:(1)诊疗失误导致患者出现非正常死亡、严重并发症、严重功能障碍及住院时间延长、住院费用增加等医疗事件。
(2)护理操作失误导致患者出现非正常死亡、严重并发症、严重功能障碍及住院时间延长、住院费用增加等护理事件。
(3)医院感染事件,包括传染病漏报、医院感染漏报、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等。
(4)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包括药物过敏反应、药物中毒反应、药物相互作用反应等。
(5)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包括医疗器械故障、医疗器械污染、医疗器械过期等。
(6)医疗运行事故,包括火灾、爆炸、漏电、电梯故障等。
(7)其他可能影响病人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痛苦和负担、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的事件。
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等级划分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
1. 级事件(警训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障碍。
2. 级事件(严重事件)——非预期的导致住院治疗或延长住院时间的事件。
3. 级事件(不良事件)——虽未造成永久性功能障碍,但可能导致延长住院时间或增加医疗费用的事件。
4. 级事件(潜在不良事件)——可能导致患者伤害的事件,但未造成伤害。
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方案

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方案一、明确目标1.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患者安全。
2.加强医疗安全管理,降低医疗差错率。
3.建立完善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
二、组织架构1.成立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监督、实施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
2.设立质量管理部、安全管理部门,分别负责质量与安全管理的具体事务。
3.建立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涵盖临床、医技、行政等各个部门。
三、制度建设1.制定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工作流程和标准。
2.建立医疗质量与安全监测指标体系,定期对各项指标进行监测、分析、反馈。
3.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提高其质量与安全意识。
四、具体措施1.加强医疗技术质量管理(1)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确保医疗技术安全、有效。
(2)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3)建立医疗技术质量控制体系,对医疗技术进行全程监控。
2.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1)优化就诊流程,提高患者满意度。
(2)加强医患沟通,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3)建立患者满意度调查制度,及时了解患者需求。
3.加强医疗安全管理(1)建立医疗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医疗安全责任。
(2)开展医疗安全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安全意识。
(3)建立医疗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对医疗安全事件进行及时处理。
4.加强药品质量管理(1)建立药品采购、储存、使用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
(2)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及时处理药品不良反应。
(3)开展药品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合理用药水平。
5.加强医疗设备质量管理(1)建立医疗设备采购、验收、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2)定期对医疗设备进行检测、维修,确保设备安全、有效。
(3)开展医疗设备操作培训,提高医务人员操作技能。
五、监督与考核1.建立质量与安全监督机制,对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
2.建立质量与安全考核制度,对质量与安全管理成果进行量化评估。
3.对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
六、持续改进1.建立质量与安全管理持续改进机制,对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持续优化。
医疗安全应急预案及处理流程

医疗安全应急预案及处理流程一、编制说明为确保医疗机构在突发事件中能够迅速、有效地组织医疗救治,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生命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医疗安全应急预案及处理流程。
本预案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二、应急预案1. 突发事件分类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在医疗机构就诊、治疗过程中,因医疗行为、医疗设施、药品等原因,导致的患者伤害事件。
突发事件分为以下几类:(1)医疗事故: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2)医疗纠纷:指患者或其家属与医疗机构之间,因医疗行为、医疗结果、医疗服务等问题产生的争议。
(3)医疗意外:指在医疗活动中,由于病情复杂、病程演变等原因,导致患者伤害的事件。
(4)医疗设施故障:指医疗机构的医疗设备、药品、器械等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或问题,导致患者伤害的事件。
2. 应急组织架构医疗机构应成立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医疗应急工作。
应急指挥部由医疗机构负责人、医务部门、护理部门、后勤部门、保卫部门等有关人员组成。
3. 应急响应流程(1)医疗事故:医务人员应立即向医疗机构负责人报告,医疗机构负责人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2)医疗纠纷:医务人员应立即向医疗机构负责人报告,医疗机构负责人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3)医疗意外:医务人员应立即向医疗机构负责人报告,医疗机构负责人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4)医疗设施故障:医务人员应立即向医疗机构负责人报告,医疗机构负责人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维修、更换,并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七篇)

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一)医疗制度、医疗技术1.重点抓好医疗核心制度的落实。
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交接班制度、病历书写规范、查对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知情同意谈话制度等。
2.加强医疗质量关键环节的管理。
3.加强全员质量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质量和安全意识,提高全员质量管理与改进的意识和参与能力,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和常规。
4.加强全员培训,医务人员“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必须人人达标。
(二)病历书写重视医疗文件的内在质量与安全。
医疗文件是医护人员临床思维的凭证是诊疗过程中的原始记录,有很强的书证作用;同时医学模式的改变,对医疗文件的书写内容提出了新的要求,加强医疗文书的内在质量管理,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
1.《病历书写规范》的再学习和再领会。
2.病历书写中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字迹的清楚性;3.体检的全面性和准确性;4.上级医生查房的及时性和记录内容的规范性;____日常病程记录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包括上级医生的医疗指示,疑难危重病人的讨论记录,危重抢救病人的抢救记录,重要化验、特殊检查和病理结果的记录和分析,会诊记录、死亡记录和死亡讨论记录等);6.正确对待家属同意治疗意见的签字。
《知情同意书》的签订实际上是双向性的,医护人员必须保持头脑清醒,正确对待家属对治疗操作同意的签字,在治疗中要精益求精,尽可能避免发生意外。
临床医生在选择治疗方式、方法、药物、护理措施的同时,要对家属讲清利弊,充分征求意见,尊重患者或家属对治疗方法的选择权。
治疗知情同意记录的规范性(包括住院病人____小时内知情同意谈话记录,特殊检查、治疗的知情同意谈话记录,医保患者自费<特殊>药品和器械知情同意谈话记录等);7.治疗的合理性(抗生素的使用、更改、停用有无记录和药物的不良反应有无报告和记录,处方〈包括精神、麻醉处方、引产药物〉的合格率等);8.归档病历是否及时上交,项目是否完整;(三)医院感染管理1.医院感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2.医院感染散发病历报告落实情况;3.清洁、消毒、灭菌执行情况;4.手卫生与自身防护落实;5.抗菌药物合理使用;6.一次性无菌物品是否按规范使用;____多重耐药菌及非结核分枝杆菌的预防与控制;8.医疗废物的管理;9.加强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各项工作。
医疗安全服务管理制度
医疗安全服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患者的健康和安全,提升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建立健全的医疗安全服务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本医疗安全服务管理制度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制定。
二、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医疗服务机构的管理行为、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提升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三、管理范围本医疗安全服务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的所有医疗服务活动,包括门诊、住院、手术、检查、治疗等各个环节。
四、管理机构本医疗安全服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机构为医疗安全服务管理委员会。
该委员会由医疗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医务管理人员、质控人员、护理人员等组成,并由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担任主席。
五、职责分工1. 医务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医疗安全服务管理制度,制定医疗安全服务管理工作计划,监督检查医疗工作中的安全风险,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 质控人员负责检查医疗服务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情况,对医疗服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效果进行评估。
3. 护理人员负责对患者的生活护理和病情观察,及时发现并报告患者的异常情况。
4. 医护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制度规定,做好医疗记录、不断提高自身医疗技术水平,保证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六、医疗安全服务管理1.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医疗服务行为符合规定要求。
2. 医疗机构应做好医疗设备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避免设备故障引发医疗事故。
3. 医疗机构应组织医护人员参加医疗安全培训,提高医护人员的医疗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4.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监督机制,对医疗过程中的问题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
七、医疗事故处理1.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报告医疗事故,调查处理,追究责任。
2. 对于医疗事故的处理,应坚持以患者为中心,尊重医学事实,保护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强医疗安全管理,防止医疗事故再次发生。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制度及流程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制度及流程一、引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为了提高医务人员的风险意识,减少并及时妥善处理医院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更好地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国家卫计委《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暂行规定》(卫医管发[2011]4号),结合《三级中医医院评审实施细则(2017版)》的具体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及范围(一)定义:是指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范围:涵盖医疗、护理、感染管理、医疗器械管理和运行、行政后勤等各个部门,具体包括:1. 诊疗失误导致患者出现非正常死亡、严重并发症、严重功能障碍及住院时间延长、住院费用增加等医疗事件。
2. 药品、试剂、医用耗材、设备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严重不良反应、故障、事故等。
3. 医院感染事件,包括医院内交叉感染、传染病防治不当等。
4. 医院建筑、设施、设备、物品等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导致患者、医务人员受伤或财产损失的事件。
5. 医疗文书管理、病历管理、药品管理、医疗设备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缺陷和疏漏。
6. 医疗纠纷、医患冲突、暴力事件等影响医疗秩序和安全的事件。
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报告制度(一)报告原则1. 及时性:医务人员在发现或发生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并及时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
2. 真实性:报告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虚报、漏报。
3. 保密性:对报告人及事件相关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和敏感信息。
4. 非处罚性:对主动报告者实行无责非追究性,报告内容不作为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医疗责任追究的依据。
医疗应急预案及处置流程
一、引言医疗行业作为服务人民健康的重要领域,面临着日益复杂多变的医疗风险。
为有效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医疗机构的应急管理水平,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各类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医院、民营医院、诊所等,以及医疗机构内的各类突发事件。
三、组织架构1. 成立医疗机构应急指挥部,负责全面领导和协调应急管理工作。
2. 设置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日常应急管理工作。
3. 设立应急专家组,负责提供专业咨询和指导。
四、应急响应1. 预警响应(1)当医疗机构发生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苗头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启动预警响应,向相关科室和部门通报情况。
(2)各科室和部门根据预警信息,做好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预防措施。
2. 应急响应(1)当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向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
(2)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和严重程度,决定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3)各科室和部门按照应急响应要求,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五、应急处置流程1. 事件报告(1)发现突发事件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核实情况,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 应急处置(1)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和严重程度,确定应急处置方案。
(2)各科室和部门按照应急处置方案,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工作。
3. 人员疏散与救援(1)根据突发事件情况,组织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2)开展救援工作,救治受伤人员。
4. 信息发布与沟通(1)及时发布突发事件信息,保持社会稳定。
(2)加强与上级部门、周边单位和公众的沟通,回应社会关切。
5. 事件善后处理(1)对突发事件现场进行清理和消毒。
(2)对受伤人员、家属和受影响人员进行心理疏导。
(3)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
六、应急保障1. 人员保障(1)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速度。
2. 物资保障(1)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确保应急需求。
人民医院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医疗安全管理制度1. 引言医疗安全是人民医院实现高质量医疗服务的重要保障。
为了确保患者在医院就诊期间的安全和权益,人民医院制定了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规范医疗安全相关的工作流程,提高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 责任和义务•人民医院的院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医务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全面贯彻落实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医疗安全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人民医院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医疗安全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医疗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人民医院各科室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管理机制,并定期进行医疗安全风险评估。
•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要求,确保医疗过程中的安全性。
3. 医疗安全风险评估•人民医院应当根据医疗服务的特点,建立医疗安全风险评估的制度。
•医疗安全风险评估应当覆盖医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所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手术风险、药品误用风险、院内感染风险等。
•医疗安全风险评估应当以科学、客观和全面的方式进行,采用合适的评估方法和工具,确保评估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4. 医疗安全培训•人民医院应当制定医疗安全培训计划,确保医务人员接受必要的医疗安全培训。
•医疗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安全的基本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医疗安全事件的处理等。
•医疗安全培训形式可以是面对面培训、在线培训等,根据实际情况选取合适的培训方式。
•医疗安全培训的效果应当进行评估,及时纠正培训不足或存在的问题。
5. 医疗事故处理•人民医院应当建立医疗事故处理制度,明确医务人员在医疗事故发生时的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
•医疗事故处理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及时采取救治措施,保护患者的生命安全。
•医疗事故发生后应当进行调查和分析,找出事故的原因和责任,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6. 医疗安全监测和报告•人民医院应当建立医疗安全监测和报告制度,定期对医疗安全情况进行监测和报告。
•医疗安全监测主要包括医疗事故的发生情况、医疗过程中的风险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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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津县中医院医疗安全管理办法及处理流程为了进一步加强预防和正确处理医疗投诉与纠纷,保护患者、医务人员及医院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创建平安医院,根据有关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医疗管理制度,结合我院实际,特修订本办法。
一、医疗安全管理基本规定1、患者或其家属认为医院或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存在失误或过错并导致患者人身、财产、精神受到损害,或者对服务态度和服务价格以及医疗过程中的其它服务不满意,向有关人员或部门投诉要求维护其权益者称之为医疗投诉;如通过解释沟通后仍不能理解,要求医院和医务人员赔偿或承担其他责任甚至采取妨碍医院正常医疗秩序的行为时称之为医疗纠纷。
2、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医患双方协商、第三方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和诉讼三条途径,必要时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务科有义务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
3、医务科总体负责全院医疗安全。
住院病人和急诊病人关于医疗、医技方面的投诉和纠纷由医务科负责接待并处理;门诊病人关于医疗、医技方面的投诉由门诊部负责接待并处理。
其他方面的投诉由医务科或门诊部接待后根据具体情况分流指引到相关部门处理;护理方面的投诉由护理部负责处理;医德医风方面的投诉由纪检办负责处理;医疗收费方面的投诉由财务部负责处理;医院秩序、治安方面的投诉和纠纷由保卫办负责处理;后勤服务方面的投诉和纠纷由后勤科负责处理。
护理方面的投诉以及门诊病人有关医疗医技的投诉上升到医疗纠纷时移交医务科处理。
4、各有关部门均设投诉电话与接待专人,在接待投诉和处理纠纷时,相关工作人员应主动、热情、耐心解释并做好记录,所有患方和院方书面及电子资料均应存档。
5、医疗纠纷发生后,科室应指派专人立即完善病历及各种有关记录、检验报告等原始资料并妥善保管,严禁涂改、伪造、隐藏、销毁,患方复印或封存后禁止对病历进行任何修改。
各种有关药品和材料均应制定专人妥善封存保管,不得擅自采取转移和调换等方式改变其原貌。
如有标本者必须保留,以备鉴定。
6、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严格遵守医院有关医疗安全工作的规定,如夏津县中医院《患者安全目标》、《关于进一步提高手术安全的有关规定》、卫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安全管理的通知》等,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医疗质量安全相关培训,不断提高医疗水平,改善医疗服务态度,加强医患沟通。
7、各科室、各级各类医务人员应经常进行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医疗安全隐患和不良事件,并积极上报。
主动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发生医疗纠纷者,医院将给予一定奖励。
8、严禁医院工作人员对医疗纠纷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唆使病人或家属到医院吵闹或有意扩大事态。
9、医务科定期将重大、复杂的医疗纠纷提交医院医疗事故鉴定专家委员会讨论,分析原因、明确性质、提出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吸取教训,促进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切实保障医疗安全。
10、院委会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专题会议定期讨论重大医疗纠纷处理情况,探讨全院医疗安全形势和对策,适时全院通报。
11、医院每年根据科室医疗安全情况评选医疗安全优秀奖。
二、医疗纠纷处理程序1 、凡直接投诉到医院有关职能部门者,由相关职能部门接待人员耐心解释,涉及专业等特殊问题时应通知当事科室负责人,科室应立即派出有关人员到相应部门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解释说明,患方仍不满意时,当事科室需在3 天之内集体讨论后出具书面意见交相关职能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再与患方沟通。
2、患者在住院科室出现不满情绪或有异议时,各级医务人员应及时发现并主动耐心解释沟通;一旦发现医疗纠纷苗头,应立即逐级向医疗小组负责人、病室负责人、科室主任或护士长汇报,有关负责人应认真听取患者和家属的意见,耐心做好解释沟通工作,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争取在科室内妥善处理;如事态有可能扩大或后果较严重、科室内难以处理的,科主任应立即向医务科汇报,并在24 小时之内组织本科室专家对诊疗过程进行讨论,明确性质后书面向医务部汇报,由医务部介入处理。
3、属以下情况的医疗纠纷,科室应在第一时间汇报,医务科应立即介入处理:患者死亡的;患者或家属不听科室解释、事态恶性扩大、影响医疗秩序的;科室讨论认为诊疗过程存在明显不足或过失的。
4、若出现患方干扰医院正常医疗秩序的情况如吵闹、抢夺病历、打砸公共财物、打骂围攻医务人员、影响其他患者诊疗甚至采取其他更为严重的行为时,当事科室主任应立即赶到现场,同时向保卫办和医务科报告。
保卫科工作人员应召集足够数量的保安人员迅速赶赴现场,维持正常医疗秩序,保障医务人员和医院财产安全;医务科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介入处理,必要时向医务科主任和分管院领导汇报。
5、患者死亡的,科室医务人员、医务科和保卫科工作人员应做好家属工作,要求家属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立即将遗体移送太平间或火葬场,对于死亡原因有疑问的应告知家属有进行尸解的必要和时间要求,如家属拒不移尸,保卫科应汇报北城派出所后在死亡后2 小时内采取强制措施。
6、医务科工作人员召集相关科室有关人员进行讨论,了解患者的诊疗过程及发生医疗纠纷的原因;并组织相关科室当事医务人员参加协商,根据情况必要时要求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参加处理。
7、协商在指定地点进行,保卫科工作人员带领足够数量的保安人员维持秩序,严格控制参与协商的患者及家属不得超过5 人,并保障参与协商人员的人身安全。
8、医务科同时立即汇报夏津县卫计局,必要时报告卫生厅医政处。
保卫科立即报告北城派出所等相关部门,书面报告材料由医务科提供。
9、如经协商患者或家属仍不理解,医务科工作人员应建议择期再行协商、由第三方进行调解或进入诉讼程序,并建议患方进行尸解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10、如患方同意择期协商,医务科应要求患方写出书面意见,根据患方意见组织医院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专家进行讨论,根据与患方协商的约定在1-7 天内出具书面回复。
特殊情况下,医务科应立即组织医院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专家进行讨论,明确纠纷事件性质后决定协商原则,并向分管副院长汇报。
最终讨论书面意见应包括诊疗过程具体分析(有无责任)和针对患者意见的回复,如当事科室认为存在一定责任时应表明纠纷处理态度和意见,并由科主任签字。
11、如患方愿意调解,则由相关第三方组织进行调解。
12、若患方要求复印或封存病历时,科室应及时向医务科报告。
医务科安排1 名工作人员、保卫办安排 1 名保卫人员、科室安排 1 名医务人员与患方代表共同完成病历的复印或封存,病历按卫生部相关规定在病案信息科复印相关内容,封存后的病历由医务科专人负责保管。
13、如患者已达出院标准,仍强行占床不出院者,经相关科室、医务科与患者和家属反复沟通无效后,上报相关部门后,保卫办应采取强制手段强行督促其出院。
14、经协商或调解后决定给予患方减免部分医疗费或给予一定经济补偿或赔偿时,医务科提出初步方案呈报分管副院长或院长,同意后方可执行。
15、对于医学会受理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案例和法院已受理的医疗诉讼案件,由医务科、相关科室及医院法律顾问参与处理。
当事科室应指派思维敏捷、表达能力和业务能力强、了解诊疗过程的医务人员参加,必要时科室主任参加。
三、医疗安全奖惩制度1、医院经济损失的承担( 1 )医疗事故: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各承担医院经济损失的30% ,其上限分别为3 万元,超过部分由医院承担。
(2)医疗纠纷: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各承担医院经济损失的20% ,其上限分别为 2 万元,超过部分由医院承担。
(3)如责任人为实习生和通科实习阶段的长学制学生,由带教老师负责;如责任人为担任经治医师的长学制学生、研究生,则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适当予以经济处罚;如责任人为专科医师培训学员或进修生,其经济承担责任按本院职工的50% 处理,情况严重者终止进修或培训。
(4 )如当事科室明确存在责任的纠纷,透支的医疗费由科室承担。
2、对于发生医疗事故和屡次发生医疗纠纷者,医院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院有关制度对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并安排到医务科轮训1-3 个月,必要时停止其执业3、医务科每月中旬对上个月发生的投诉、纠纷和事故进行讨论,根据其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和后果严重程度对当事人和责任科室进行处罚,如配合积极、补救及时者可以从轻处理,不积极配合甚至消极抵抗者加重处罚。
(1)医院实行“零投诉”管理制度:a、患者或家属直接投诉至相关部门且科室和个人无责任的,不处罚;科室和个人有责任的,给予相应的处罚;b、患者或家属已在科室提出异议的,因当事科室未耐心解释而投诉到相关部门者,即使科室没有明显责任,科室和个人都要给予相应的处罚;c、如科室已耐心解释患方仍不理解,当事科室在患者投诉到相关部门之前已行汇报的,无责任时不处罚,有责任的给予相应的处罚。
2、因医疗技术原因引起的医疗纠纷,责任科室给予相应的处罚。
3、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责任心不强引起的医疗纠纷,责任科室给予相应的处罚。
4、因告知不全引起的医疗纠纷,责任科室管给予相应的处罚。
5、对于在医疗纠纷处理过程中违反有关要求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责任科室或个人相应的处罚。
(1)隐瞒不报医疗不良事件导致医疗纠纷或后果加重的,责任科室给予相应的处罚。
(2)科室不得擅自与患方协商有关减免医疗费用、补偿或赔偿相关事宜,擅自私了者,责任科室给予相应的处罚( 3 )涂改、伪造、隐藏、销毁或未及时认真完善医疗文书以及患方复印封存病历后修改病历造成纠纷处理被动的,责任科室给予相应的处罚。
(4)未妥善保管与纠纷有关的药品、材料和患者标本造成纠纷处理被动的,责任科室给予相应的处罚。
(5)医院工作人员对发生的医疗纠纷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唆使病人或家属到医院吵闹或有意扩大事态者,对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者,由人事和纪检部门介入处理。
( 6 )医疗纠纷发生后,不积极采取补救措施者,责任科室给予相应的处罚。
(7)医疗纠纷发生后,不积极组织讨论、未按要求出具书面回复者,责任科室给予相应的处罚。
(8)医疗纠纷处理、医疗事故鉴定、法院诉讼时不按要求积极参与处理、推诿回避的,责任科室给予相应的处罚6、所有应负责任的医疗投诉、纠纷以及给予的相应的处罚详细情况均在中层办公会上向全院通报。
医务科2015 年4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