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工程担保合同示范文本》(建市[2005]74号

合集下载

工程担保合同示范文本6篇

工程担保合同示范文本6篇

工程担保合同示范文本6篇第1篇示例:工程担保合同是工程建设项目中非常重要的文件之一,主要用于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和质量保障。

下面是一份关于工程担保合同的示范文本,仅供参考:工程担保合同示范文本甲方:(委托方名称)乙方:(担保方名称)鉴于,甲方与乙方就(工程项目名称),以下简称“工程项目”,签订了相关合同,为确保工程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和质量顺利保障,特订立本担保合同。

一、担保范围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后的三年内,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合同履行等方面进行担保。

如在担保期间出现由于工程质量、工程安全等问题导致的损失,乙方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担保方式乙方同意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向甲方提供一定金额的担保金作为履约保证金,用于保障工程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担保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的15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

三、责任和义务1.乙方有义务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2.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施工安全规定,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3.乙方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进行担保金的支付。

四、违约责任1.如果乙方在担保期间出现工程质量或安全方面的问题,导致工程项目无法按时竣工或造成一定损失的,乙方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如果乙方未能按时提供担保金或提供的担保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将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五、解决纠纷的方式双方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进行解决。

如经协商无法解决,应提交至相关仲裁机构进行解决。

六、其他本担保合同自即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的三年有效。

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日期:年月日以上是一份关于工程担保合同的示范文本,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和质量保障。

工程担保合同示范文本最新(2024版)-

工程担保合同示范文本最新(2024版)-

编号:__________工程担保合同示范文本最新(2024版)-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工程担保合同示范文本最新(2024版)合同目录第一章:总则1.1 合同定义1.2 合同适用范围1.3 合同当事人1.4 合同签订地点和日期第二章:工程担保概述2.1 担保类型2.2 担保金额2.3 担保期限2.4 担保责任第三章:担保人3.1 担保人资格3.2 担保人义务3.3 担保人权利第四章:被担保人4.1 被担保人义务4.2 被担保人权利第五章:担保物5.1 担保物描述5.2 担保物价值评估5.3 担保物登记与交付第六章:担保的启动与解除6.1 担保启动条件6.2 担保解除条件6.3 担保解除程序第七章:担保的履行7.1 担保人履行义务7.2 被担保人履行义务7.3 担保履行期限第八章:担保的监督与检查8.1 监督机构8.2 监督检查程序8.3 监督结果处理第九章:担保的变更与转让9.1 担保变更条件9.2 担保转让条件9.3 变更与转让程序第十章:违约责任10.1 担保人违约责任10.2 被担保人违约责任10.3 违约纠纷解决方式第十一章:争议解决11.1 争议解决方式11.2 仲裁机构11.3 仲裁程序第十二章:合同的解除和终止12.1 合同解除条件12.2 合同终止条件12.3 解除和终止后的权利义务处理第十三章:附则13.1 合同生效条件13.2 合同的保管和复制13.3 合同的修订和补充第十四章:附件14.1 担保人资质证明文件14.2 被担保人资质证明文件14.3 担保物权属证明文件14.4 合同其他相关文件合同编号_________第一章:总则1.1 合同定义本合同是指担保人根据合同约定,为被担保人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提供的担保。

1.2 合同适用范围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

工程担保合同示范文本(标准版)2024

工程担保合同示范文本(标准版)2024

工程担保合同示范文本(标准版)甲方(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被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愿意为乙方提供工程担保,确保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工程项目的建设、改建、维修、保养等义务,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共同信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概况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1.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1.3 工程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1.4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1.5 工程合同价款: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担保方式及范围甲方为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过程中,如发生违约行为,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2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应承担的工程质量、安全、环保、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义务。

第三条担保金额及期限3.1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 ________________元。

3.2 担保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项目竣工备案之日止。

第四条担保责任4.1甲方在担保期限内,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导致工程项目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工程项目相关的资料、文件,以便甲方了解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

4.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程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应予以配合。

第五条担保费5.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担保金额,向甲方支付担保费,费率为______ ______________%。

5.2 担保费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违约责任6.1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工程担保合同示范文本

工程担保合同示范文本

工程担保合同示范文本工程担保合同甲方:(委托方)地址:联系人:电话:乙方:(担保方)地址:联系人:电话:鉴于甲方承揽了涉及工程的项目,并为保证工程的完成和质量,在甲方与乙方之间达成如下协议,特制定本工程担保合同。

第一条担保范围和期限1.1 本合同的担保范围包括工程施工阶段和质保期阶段,具体如下:(1)工程施工阶段:自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2)质保期阶段: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至结束质保期之日止。

1.2 本合同的期限为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的质保期的有效期限。

第二条担保金额2.1 甲方与乙方约定,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工程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担保金额】万元整(¥【担保金额】0000)。

2.2 担保金额将以保函的形式提供给甲方,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任意一家具有良好信誉的商业银行作为开出保函的机构。

第三条担保费用3.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为乙方提供担保所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2 担保费用将在签订本合同后(不超过【合同签订后天数】天)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担保标的4.1 本合同的担保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项目;(2)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3)确保工程项目按照进度要求按时完成;(4)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5)其他经双方书面确认的担保标的。

第五条担保责任5.1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5.2 若甲方发生以下情况,乙方同意就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进行赔偿:(1)工程项目未按合同约定进展或完工;(2)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3)工程项目所使用的材料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4)工程项目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5)其他违反合同约定导致损失的情况。

第六条担保索赔和支付6.1 甲方发生担保范围内的损失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2 乙方收到甲方的通知后,应在【通知接收后天数】天内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判定结果与甲方协商解决。

【参考文档】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实用word文档 (22页)

【参考文档】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实用word文档 (22页)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工商行政管理局,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工商行政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有关中央企业: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维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X-0201),现印发给你们。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联系。

本合同自201X年7月1日起执行,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同时废止。

附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X-0201)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201X年4月3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X-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工程担保合同 (范本文)

工程担保合同 (范本文)

工程担保合同1. 合同背景本合同是由甲方(建设单位)与乙方(担保人)签订的工程担保合同。

为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和质量保证,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担保,并约定了一系列的条款和条件。

2. 合同内容2.1 担保金额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X万元。

2.2 担保期限担保期限为工程开始日期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止。

2.3 担保方式乙方同意以保证担保的方式提供担保。

2.4 担保责任乙方对工程的进度、质量和安全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工程按时完工、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并承担由于其原因引起的所有损失和责任。

2.5 违约责任若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担保或无故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6 担保退还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或解除合同后,甲方未发生任何违约行为的情况下,乙方提供的担保将被退还。

3. 合同生效与解除3.1 合同生效条件•甲、乙双方在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甲、乙双方提供的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齐全且有效。

•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保证金或担保函等担保文件。

3.2 合同解除条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甲方支付全部工程款项。

4. 其他条款4.1 争议解决本合同的解释和争议均适用法律。

对于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4.2 合同变更除非取得双方书面一致意见,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合同内容。

4.3 通知方式双方均可以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进行通知。

通知应当送达到下列地质:甲方:地质:邮编:联系人:方式:电子乙方:地质:邮编:联系人:方式:电子4.4 合同整体性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是相互依存的,任何一项条款的无效或被修改,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5. 合同附件•工程合同•担保函。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规文件汇编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规文件汇编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规文件汇编目录一、国家、建设部有关法规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 1997年11月1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 1999年8月30日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设部建建 (1999) 313号1999年12月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2000年1月30日5.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第3号令 2000年5月1日6.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79号 2000年6月26日7.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第80号 2000年6月30日8.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2号2000年10月8日9.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建设部令第86号 2001年1月17日10.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摘录)建建 (2001) 82号 2001年4月20日1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 2001年6月1日1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联合发布第12号令 2001年7月5日13.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 2001年12月1日14.关于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的若干意见建设部、国家计委、监察部 2002年1月30日1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国家计委监察部关于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 (2002) 21号 2002年3月8日16.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的通知建办市 (2002) 51号 2002年6月11日17.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管理办法建法 (2002) 185号2002年7月11日18.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管理的通知建市 (2002) 214号2002年8月15日19.建设部关于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的通知建市 (2002) 256号 2002年11月21日20.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公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摘录 2003年2月17日21.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联合发布第30号令 2003年3月8日22.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联合发布第2号令 2003年6月12日23.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124号]建设部 2004年2月3日24.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4号2004年6月29日2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4)56号 2004年7月12日26.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2004.8.127.关于印发《关于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行工程建设合同担保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建市(2004)137号 2004年8月6日2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 2004年10月25日29.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政部办公厅 2004年12月1日30.关于印发《工程担保合同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建市 [2005] 74号 2005年5月11日31.关于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指导意见建科 [2005] 78号 2005年5月31日32.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建质 [2005] 119号 2005年7月12日33.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建市 [2005] 131号 2005年8月5日34.关于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及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申请及年检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市函 [2005] 456号 2005年8月9日35.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建市 [2005] 208号 2005年10月10日36.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 2005年11月1日37.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3号 2005年11月10日38.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建市 [2005] 138号39.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 2005年40.关于严禁政府投资项目使用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的通知建市 [2006] 6号 2006年1月4日二、甘肃省有关法规文件41.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实施意见甘建价 (1993) 272号42.甘肃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35号) 1996年6月1日43.《甘肃省工程建设监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甘建招 (1997) 299号 1997年8月1日44.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甘建价 (1997) 270号 1997年9月5日45.甘肃省建设工程招标评标定标评委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 甘建招 (1997) 299号 1997年10月18日46.《甘肃省工程建设设计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甘建招 (1997) 299号 1998年8月1日47.《甘肃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甘建招 (1997) 299号 1998年8月1日48.关于对工程建设中违法违纪行为纪律处分的规定甘纪发 (2000) 7号 2000年4月12日49.甘肃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管理规定甘政办发 (2001) 75号 2001年5月14日50.甘肃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管理办法甘建建 (2001) 158号 2001年6月9日51.关于转发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甘建建 (2001) 239号 2001年8月2日52.甘肃省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备案监督管理规定甘建建 (2002) 164号 2002年6月4日53.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中推行廉政责任书的通知甘建监 (2002) 129号 2002年7月1日54.关于转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甘肃建 (2003) 1号 2003年1月8日55.关于发布《甘肃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暂行办法》的通知甘建价(2004)324号 2004年9月14日56.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1号)2005.1.1857.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甘政办发 [2005] 109号 2005年9月2日58.关于印发《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综合记分评标定标办法》的通知甘建建 [2006] 230号 2006年7月6日。

工程担保在我国的发展历程

工程担保在我国的发展历程

工程担保在我国的发展历程我国工程保证担保的发展是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中建系统的建筑工程公司在承接一些海外项目或是世界银行贷款的项目时,才真正接触和面对了这一国际通用的惯例——工程保证担保。

这个过程是坎坷的,但同时也为我国工程保证担保的发展获取了宝贵的经验。

工程保证担保制度作为市场经济环境下维护合约双方信用的一种手段和方式,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和关注。

1991年,国务院决定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

1992年,建设部参与主办中国新闻文化促进会发起的“中国质量万里行”活动。

1995年10月1日,我国制定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1996年,国务院颁布《质量振兴纲要》,吸收了“质量万里行”的重要研究成果,提出建立新型的质量保证监督机制。

1997年2月,在国家经贸委、建设部等部委联合举办的“贯彻《质量振兴纲要》高层研讨会”上,专题研究了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会后,建设部牵头国家10个部委共同探讨具体实施事宜。

1997年11月,建设部组织中国建筑业风险管理考察团赴美国访问。

考察团回国后即向建设部党组提交了考察报告,并翻译了大量美国工程保证担保制度的有关资料。

建议借鉴美国经验,组建一家保证担保公司,取名“长安”,含“保证工程质量长治久安”之意。

1998年1月,建设部致函国家工商总局,正式提出与10个部委联合组建长安保证担保公司。

1998年5月,建设部发出“关于一九九八年建设事业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文件,明确提出“逐步建立健全工程索赔制度和担保制度”;“在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选择一些有条件的建设项目,进行工程、质量保证担保的试点。

”1998年7月,国家工商总局批准长安保证担保公司成立,营业期限没有终止日期,它表明长安保证担保公司的特殊性,可以重组,不可以终结。

长安保证担保公司是我国第一家专业化的工程保证担保公司,商业化运作,股份制形式组建,以工程保证担保、质量保证担保、信用保证担保和住房保证担保为特色。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印发《工程担保合同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建市[2005]74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解放军总后营房部:为推进建设领域担保制度建设,现将我部制定的《工程担保合同示范文本》(试行)印发给你们。

《示范文本》由投标委托保证合同、投标保函;业主支付委托保证合同、业主支付保函;承包商履约委托保证合同、承包商履约保函;总承包商付款(分包)委托保证合同、总承包商付款(分包)保函;总承包商付款(供货)委托保证合同、总承包商付款(供货)保函组成。

请在试行中认真总结经验,并将试行情况及时反馈我部建筑市场管理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五年五月十一日投标委托保证合同(试行)投标保函(试行)业主支付委托保证合同(试行)业主支付保函(试行)承包商履约委托保证合同(试行)承包商履约保函(试行)总承包商付款(分包)委托保证合同(试行)总承包商付款(分包)保函(试行)总承包商付款(供货)委托保证合同(试行)总承包商付款(供货)保函(试行)投标委托保证合同(试行)编号:(工字)第号委托保证人(以下称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保证人(以下称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鉴于甲方参加项目的投标,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以保证方式向(以下简称“招标人”)提供投标担保。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本合同所称投标担保是指乙方向招标人保证,当甲方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投标人义务时,由乙方代为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

第二条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2.1 乙方保证的范围是甲方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投标人义务,给招标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乙方在甲方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责任:(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即年月日后至年月__日内未经招标人许可撤回投标文件。

(2)中标后因中标人原因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中标后不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履约保证。

(4)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支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2.2 乙方保证的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

第三条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3.1 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2 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保函生效之日起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届满后日,即至年月日止。

3.3 投标有效期延长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函的保证期间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4.1 乙方根据招标人要求以下列方式之一承担保证责任:(1)代甲方支付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元。

(2)如果招标人选择重新招标,乙方支付重新招标的费用,但支付金额不超过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保证金额。

第五条担保费及支付方式5.1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5.2 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

5.3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第六条反担保甲方必须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乙方的追偿权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甲方另外应支付乙方代偿之日起企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罚息,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8.1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日内,向招标人出具《投标保函》。

8.2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第款约定的方式解决:9.1向法院起诉;9.2向提起仲裁。

(写明仲裁机构名称)第十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11.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附则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投标保函(试行)编号:(工字)第号(招标人):鉴于(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项目投标,应投标人申请,根据招标文件,我方愿就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约定的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担保: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我方在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责任: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即年月日后至年___月___日内未经贵方许可撤回投标文件;2、投标人中标后因自身原因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贵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3、投标人中标后不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履约保证;4、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支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我方保证的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届满后日,即至年月日止。

投标有效期延长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做相应调整。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我方按照贵方的要求以下列方式之一承担保证责任:(1)代投标人向贵方支付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元。

(2)如果贵方选择重新招标,我方向贵方支付重新招标的费用,但支付金额不超过本保证函第一条约定的保证金额,即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元。

四、代偿的安排贵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

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说明投标人违约造成贵方损失情况的证明材料。

我方收到贵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后,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五、保证责任的解除1、保证期间届满贵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解除保证责任。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贵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帐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

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贵方应按上述约定,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

六、免责条款1、因贵方违约致使投标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规定或贵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免除投标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贵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

八、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交付贵方之日起生效。

本条所称交付是指:保证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年月日业主支付委托保证合同(试行)编号:(工字)第号委托保证人(以下称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保证人(以下称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鉴于甲方与(以下简称承包商)就项目于年月日签订编号为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以保证方式向承包商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1.1本合同所称业主支付担保是指,乙方向承包商保证,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时,由乙方代为支付的行为。

1.2本合同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合同价款。

第二条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2.1乙方保证的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

2.2乙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

第三条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3.1 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2 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之日后日内。

3.3甲方与承包商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4.1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

4.2甲方未按主合同约定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的,由乙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

第五条担保费及支付方式5.1 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5.2 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

5.3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第六条反担保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乙方的追偿权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甲方另外应支付乙方代偿之日起企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罚息,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8.1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日内,向承包商出具《业主支付保函》。

8.2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8.3 甲方不得擅自将工程转让给第三人。

甲方与承包商有关主合同的修改、变更,应告知乙方;如发生结构、规模、标准等重大设计变更,应经乙方书面同意。

8.4甲方保证对已经落实的工程款项实行专款专用,及时向乙方通报工程款项的支付和合同履行情况,积极配合乙方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

必要时乙方可要求甲方将已落实的工程款项打入乙方指定的账户,实行专款专用监督。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第款约定的方式解决:9.1 向法院起诉;9.2 向提起仲裁。

(写明仲裁机构名称)第十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11.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生效。

11.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附则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业主支付保函(试行)编号:(工字)第号(承包商):鉴于贵方与(以下简称“业主”)就项目于年月日签订编号为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应业主的申请,我方愿就业主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担保: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

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合同价款。

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