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尘涉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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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尘涉爆安全管理制度

涉尘涉爆安全管理制度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粉尘爆炸事故,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涉尘涉爆作业区域及涉及可燃性粉尘的场所。

####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三条企业成立粉尘防爆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企业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粉尘防爆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本制度,并履行以下职责:1. 负责粉尘防爆安全制度的宣传、培训和监督;2. 组织粉尘防爆风险评估,制定并实施相应的安全措施;3. 定期检查粉尘防爆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4. 处理粉尘防爆事故,总结事故教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5. 协调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工作。

#### 第三章粉尘防爆风险评估与管控第五条企业应建立粉尘防爆风险评估体系,对涉尘涉爆作业区域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六条粉尘防爆风险评估应包括以下内容:1. 粉尘产生源;2. 粉尘扩散途径;3. 粉尘浓度;4. 防爆设施设备;5. 安全操作规程;6. 应急预案。

第七条根据风险评估结果,企业应采取以下措施:1. 对高风险区域实施重点监控,加强安全措施;2. 对中风险区域实施常规监控,完善安全措施;3. 对低风险区域实施基本监控,确保安全措施到位。

#### 第四章安全操作规程第八条企业应制定粉尘防爆安全操作规程,包括以下内容:1. 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范;2. 粉尘收集、处理、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安全要求;3. 防爆设施设备的操作、维护、检修要求;4. 粉尘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第九条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并接受安全培训。

#### 第五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条企业应定期开展粉尘防爆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安全教育和培训内容包括:1. 粉尘防爆安全知识;2. 安全操作规程;3. 应急救援技能;4. 事故案例分析。

涉爆粉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涉爆粉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涉爆粉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概述涉爆粉尘作业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具有爆炸性,存在爆炸危险的作业活动。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涉爆粉尘作业中可能发生的事故,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了本安全管理规定。

二、责任制度1. 生产单位应当建立涉爆粉尘作业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2. 生产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涉爆粉尘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3. 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定期组织涉爆粉尘作业安全管理例会。

三、操作规程1. 涉爆粉尘作业应当在专门的作业区域进行,禁止在非作业区域进行相关操作;2. 涉爆粉尘作业人员应当穿戴防护用具,遵守操作规程,严禁私自调整设备参数;3. 涉爆粉尘作业应当严格按照操作流程进行,禁止擅自停机、开机等操作。

四、安全防护1. 涉爆粉尘作业区域应当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2. 涉爆粉尘作业区域应当配备可燃气体检测仪,定期检测气体浓度,确保作业环境安全;3. 涉爆粉尘作业区域应当配备防爆灯具,防止因电气设备引发火灾事故。

五、应急预案1. 生产单位应当建立涉爆粉尘作业应急预案,明确各种事故的应急处置程序;2. 涉爆粉尘作业人员应当定期参加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3. 涉爆粉尘作业应急预案应当定期演练,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置。

六、安全检查1. 生产单位应当定期组织涉爆粉尘作业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2. 涉爆粉尘作业人员应当配合安全检查,积极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3. 对于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生产单位应当依法进行处理,严肃追究责任。

七、处罚措施1. 涉爆粉尘作业人员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或操作手册的,生产单位有权采取适当的处罚措施;2. 严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或操作手册的,生产单位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3. 生产单位应当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与涉爆粉尘作业安全管理相关的事务。

粉尘涉爆安全管理制度

粉尘涉爆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涉爆粉尘管理,防止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粉尘爆炸危险的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执行本制度,组织、协调、指导公司各部门开展粉尘防爆工作。

2. 安全生产部: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监督各部门落实粉尘防爆措施,组织开展粉尘防爆培训,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3.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粉尘防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部提出的各项要求。

四、粉尘防爆措施1. 风险辨识与评估(1)对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进行粉尘爆炸风险评估,确定危险等级。

(2)针对不同危险等级,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1)定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对排查出的隐患,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

3. 安全操作规程(1)制定粉尘防爆安全操作规程,明确操作人员的安全责任和操作要求。

(2)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 安全教育培训(1)定期组织粉尘防爆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2)对操作人员进行粉尘防爆专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粉尘防爆知识。

5. 粉尘清理与处置(1)建立健全粉尘清理制度,定期对生产现场进行清理,确保粉尘不积聚。

(2)对粉尘进行妥善处置,防止粉尘扩散。

6. 除尘系统与安全设施设备(1)设置完善的除尘系统,确保生产过程中粉尘得到有效控制。

(2)定期对除尘系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五、应急处置与救援1. 制定粉尘爆炸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救援、处置等程序。

2. 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粉尘爆炸事故的能力。

3. 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六、监督检查与考核1. 安全生产部定期对各部门的粉尘防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

涉爆粉尘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涉爆粉尘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涉爆粉尘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涉爆粉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涉爆粉尘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等活动的企业、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保障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企业应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与管理第五条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

第六条企业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第七条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并进行培训和演练。

第八条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生产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第九条企业应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生产自动化程度,减少粉尘产生。

第十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粉尘管理制度,对粉尘产生、收集、运输、储存、处理等环节进行严格控制。

第十一条企业应定期对粉尘除尘设施进行维护和检测,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企业应加强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防火、防爆措施,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

第十三条企业应加强员工个人防护,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护用品,并监督员工正确佩戴。

第四章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第十四条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确保从业人员了解安全生产知识,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第十五条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十六条企业应加强安全生产文化建设,提高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

第五章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第十七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八条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应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涉爆粉尘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涉爆粉尘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涉爆粉尘场所的安全管理,防止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涉及可燃性粉尘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本制度,定期组织检查和评估。

2. 安全生产部负责具体实施本制度,包括组织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应急处置等工作。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涉爆粉尘场所的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

四、粉尘爆炸风险辨识与评估1. 定期对涉爆粉尘场所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确定粉尘爆炸危险区域。

2. 对粉尘爆炸危险区域进行划分,明确危险等级,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3. 对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

五、安全操作规程1.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包括粉尘清理、除尘系统运行、动火作业、检维修作业等。

2. 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操作规程,持证上岗。

3. 作业场所必须按规范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落实防雷、防静电等措施。

六、粉尘清理与处置1. 严格执行粉尘清理制度,每班对作业区域、吸尘罩、集尘器进行清理。

2. 定期对主风管、电气设备、房梁、屋顶等部门进行清理,严禁采用压缩空气进行正压吹扫。

3. 粉尘清理过程中,应使用不产生火花、静电的工具。

4. 清理后的粉尘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处置,严禁随意丢弃。

七、安全教育培训1. 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使其了解本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3. 对变更作业岗位的员工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培训。

八、应急处置1. 制定粉尘爆炸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应急处置、救援疏散等内容。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3. 发生粉尘爆炸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和疏散。

九、监督检查1. 安全生产委员会定期对涉爆粉尘场所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本制度落实到位。

2. 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涉尘涉爆安全系统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涉尘涉爆安全系统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涉尘涉爆安全系统管理系统规章制度1. 引言涉尘涉爆环境下的资产安全管理是一个极为专业而又复杂的领域,需要遵循一些规章制度。

本文主要介绍涉尘涉爆安全系统管理系统的规章制度,帮助员工遵守规则、保障安全。

2. 安全管理制度2.1 资产登记制度公司在使用资产时,必须建立资产登记制度,每个资产应有唯一标识识别号码,并制定专人管理。

### 2.2 准入管理制度凡涉及到进入涉尘涉爆环境内的人员,必须提前进行身份验证、安全培训、考试审核等准入管理程序。

同时,恶意侵害涉尘涉爆资产者或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公司将追究法律责任。

### 2.3 安全教育制度针对涉尘涉爆工作环境,公司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引导员工正确理解涉尘、涉爆危害,正确用品、用具、设备及仪器仪表等,防止人员、设备和环境的错污污染。

### 2.4 警示标识制度在涉尘涉爆作业场所应设有相应的警示 and 标识牌,并应有足够明显的标识。

每个资产必须配备警示标识。

### 2.5 废弃物处理制度严格执行废弃物处理制度。

所有产生的废弃物都必须符合公司规定的管理和处理要求,禁止随意乱扔废弃物,废弃物存放时应严防起火、燃爆的危险。

### 2.6安全保护制度公司应对所有安全资产和数据进行安全保护,彻底做好资产安全保护,在存储、传输、备份过程中进行加密、备份和安全措施,确保其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 2.7 安全意识制度公司应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和预防措施,增强员工安全意识,定期进行安全演习和响应预案,全力防范爆炸、火灾等安全事故。

3. 信息管理制度3.1 安全评估制度严格执行安全评估制度,对新的环境和设备进行评估并妥善管理。

同时每年进行一次对现场进行评估,调整管理和制定合理的预防措施。

### 3.2 记录管理制度做好现场数据的记录管理工作,包括资产登记、巡检记录、异常事件等,所有记录都必须真实准确,不得涂改、伪造。

### 3.3 数据备份制度建立科学的数据备份制度,确保数据安全,防止数据丢失。

涉粉尘涉爆安全管理制度

涉粉尘涉爆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我公司涉粉尘涉爆安全管理工作,防止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涉及粉尘、爆炸危险的场所、设备、作业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公司涉粉尘涉爆安全管理工作。

2. 安全生产部:负责制定、实施、监督和检查公司涉粉尘涉爆安全管理制度。

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涉粉尘涉爆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本部门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四、安全管理制度1. 粉尘爆炸风险辨识评估与管控(1)对涉及粉尘、爆炸危险的场所、设备、作业进行风险辨识评估,确定风险等级。

(2)针对不同风险等级,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如隔离、通风、抑尘、防爆等。

2. 粉尘爆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1)定期对涉粉尘、爆炸危险的场所、设备、作业进行隐患排查。

(2)对排查出的隐患,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时整改。

3. 粉尘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1)制定粉尘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明确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要求。

(2)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确保作业人员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4. 粉尘防爆专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1)定期开展粉尘防爆专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2)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其熟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5. 粉尘清理和处置(1)制定粉尘清理和处置方案,确保粉尘得到有效清理。

(2)加强粉尘清理设备的管理,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6. 除尘系统和相关安全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及检修、维修管理(1)确保除尘系统和相关安全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2)定期对除尘系统和相关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

7. 粉尘爆炸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1)制定粉尘爆炸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应急处置、救援等流程。

(2)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事故的能力。

五、监督检查1. 安全生产部负责对公司涉粉尘涉爆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粉尘涉爆管理制度

粉尘涉爆管理制度

粉尘涉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粉尘涉爆管理工作,保障生产安全,维护职工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粉尘爆炸危险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粉尘涉爆管理工作。

第三条粉尘涉爆管理是指对生产现场粉尘涉爆危险进行评估、防范、控制和监督的工作。

第四条粉尘涉爆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系。

第五条本制度具有法律效力,生产经营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开展粉尘涉爆管理工作。

第二章粉尘涉爆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成立粉尘涉爆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的职责,制定粉尘涉爆管理的工作计划和方案。

第七条粉尘涉爆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粉尘涉爆管理工作。

第八条粉尘涉爆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生产现场的粉尘涉爆危险,评估风险隐患,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粉尘涉爆管理人员,负责粉尘涉爆危险的监测、评估和控制工作。

第十条粉尘涉爆管理人员应当熟悉粉尘涉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掌握粉尘涉爆有关知识和技术,具备较强的危险识别和处理能力。

第三章粉尘涉爆风险评估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各生产现场的粉尘涉爆危险进行评估,确保评估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二条粉尘涉爆风险评估应当包括生产现场的粉尘产生、扩散、积聚、引燃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等方面的分析。

第十三条粉尘涉爆风险评估应当综合考虑生产现场的设施、工艺、物料,以及周围环境、气象等因素的影响。

第十四条粉尘涉爆风险评估结果应当书面报告,并及时上报粉尘涉爆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对于风险评估结果中存在的严重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加以治理。

第四章粉尘涉爆风险防范和控制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粉尘涉爆风险防范和控制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 修改工艺流程,选用低粉尘产生、易扩散性小的材料;2. 安装防爆设备,如防爆闸门、防爆排粉系统等;3. 加强对粉尘的收集和清理工作;4. 定期进行对生产现场环境和终端设备的检查和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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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使各类设备设施(含安全附属设施)按照安全标准化的要求运行,实现安全生产,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设备设施(含安全附属设施)建设、使用、维护、报废和拆除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3.职责与分工1)技术部门负责监督检查设备设施从建设到报废拆除全过程中本制度的执行。

2)技术部门保障对设备、设施的管理执行本制度。

4.内容与要求1)设备设施建设(1)设备设施建设中的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三同时”)生产和使用。

(2)根据设备设施的种类、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在公司内区域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3)公司内需增置的设施经批准购买后,须报公司技术部门备案。

(4)设备、设施项目确定或购进后,技术部门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安装,并负责监督检查安装的质量。

(5)安全科会同技术部门对新置设备的随机配件要按图纸进行验收,未经验收不得入库。

2)设备设施使用(1)各类设备设施使用前,人事部门要组织使用人员接受操作培训,由技术人员讲解;安全辅助设施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员工培训并掌握使用要领。

(2)使用人员应达到四懂三会(懂原理、懂性能、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保养、会排除故障),方可上岗操作。

(3)按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机器开动和停车,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车,并通知有关人员检修。

(4)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或严重事故时,按照操作规程要求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报告车间主任。

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

(5)对不遵守操作规程或玩忽职守,使工具、机器设备、原材料、产品受到损失者,应酌情给予经济处罚和处分。

(6)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格的各项运行记录。

(7)为保证设备设施安全、合理的使用,本公司应对各类设备、设施进行管理。

(8)实行操作者包机管理。

做到各类设备、设施有专人负责。

3)设备设施维护(1)所有设备设施不经总经理、安全科允许,不准私自拆卸,不准在电气设备上搭湿物和放置金属、棉纱类物品。

(2)严禁私拆或改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发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损坏或失效立即报告设备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公司应建立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维修保养档案。

(3)操作工负责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

对本岗位设备、管路要做到不潮、不冻、不腐蚀,及时消除跑、冒、滴、漏。

认真做好交接记录。

(4)对封存、闲置的设备,不经总经理批准,不得随意启动、转移、拆卸。

4)生产设施报废和拆除(1)各类设备设施陈旧老化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报废。

(2)报废、报损旧设备由技术部门安排人员按有关规定及时拆除或另行处置,在设备设施台帐中注销。

(3)设备设施拆除前,拆除负责人要组织人员做好拆除机具准备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完全可靠。

如需办理安全作业证时,按规定要求办理。

(4)生产设施拆除前,其所属班组应对其进行彻底的清理和置换,确保无残留物质,不会对环境及人身安全造成伤害。

(5)拆除作业过程中,负责人必须为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安全作业。

5)安全设备设施管理(1)各种设施设备要分类、编号、入帐,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2)对各种设备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做好防尘、防潮、防热、防磁、防锈、防腐蚀、防霉变、防虫蛀等工作。

(3)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损失,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丢失、积压、浪费,应按价赔偿,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设施设备报废必须经过严格鉴定,履行审批手续。

(5)对设备设施进行检维修时,对安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并作力所能及的维护。

粉尘清扫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生产作业现场粉尘的控制,规范粉尘的清扫管理,避免由于可燃性粉尘的存在引发火灾爆炸事故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作业区域的粉尘管理,各级各类人员应遵照执行。

3.职责1)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审批签发相关责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实施培训教育工作。

2)安全管理人员:制定相关责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实施培训教育考核工作;督促岗位作业人员严格落实相并制度规程;监督岗位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作业人员:严格执行落实相关制度规程;定期清扫相关区域、设备设施的积尘;定期检查本岗位区域安全设施确保其完好有效。

4.一般规定1)各级管理人员及现场作业人员应清楚本企业所存在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区域),并掌握有效预防和控制粉尘爆炸的措施。

2)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和粉尘防爆教育,普及粉尘防爆知识和安全法规,使员工了解本企业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危险程度和防爆措施;对危险岗位的员工应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业务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

3)现场工作人员及保洁人员出入生产现场应穿着工作装,着装应规范整齐,安全帽、防尘呼吸器必须配戴正确和齐全,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禁止工作人员在工作现场穿短裤、裙子、背心、拖鞋等;禁止在设备运行工作现场外露披肩长发和辫子。

4)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应杜绝各种非生产性明火存在。

5)安全、通风除尘、粉尘爆炸预防、粉尘爆炸控制等设备设施,未经安全主管批准,不应更换或停止使用。

6)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应结合本企业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特点,制定粉尘防爆安全检查表,并按安全检查表认真进行粉尘防爆检查。

公司每月至少检查一次,车间(或工段)每周至少检查一次,作业班组应每天上岗前检查。

7)粉尘岗位操作员工每天上岗前应对本岗位设备、配电箱、电源盒、用电设备、电气线路、梁、支架、墙及相关设备进行清扫,确保无积尘;同时应检查通风、除尘设备设施工作正常方可上岗作业。

8)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作业人员,应定期检查防雷措施完好有效;当存在静电危险时,应检查所有金属设备、装置外壳,金属管道、支架、构件、部件等防静电直接接地设施完好。

9)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检查维修作业,尤其在动火作业、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应严格履行许可手续,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方可作业。

10)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各粉尘爆炸区域及相关设备设施的积尘清扫情况进行检查并予以考核。

11)卫生清扫完毕,必须将卫生清扫工具和抹布放回规定位置(皮带头部),不得随意乱扔乱放,所用冲洗水管使用后卷起或盘整齐,盘入冲洗水箱内。

12)清洁人员进行现场卫生清扫时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不得野蛮作业,不得清扫和擦拭运行中的设备,不得从皮带上跨越,不能将水溅在带电设备上,更不能直接用水冲洗电器设备及开关。

擦拭设备时,注意保持设备标牌和设备铭牌的完整性。

冲洗地面时应注意排污泵的运行情况,防止因泵故障排水不畅造成二次污染。

13)对于以上工作未执行或执行部到位者,考核责任人100元/次、连则具体负责人50元/次。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范作业程序,降低作业风险,严格办理各种作业证,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厂区范围内的危险作业均执行此制度。

3.内容1)车辆管理(1)进入检修装置施工的机动车辆和施工机械,必须经批准方可进入装置通行。

(2)机动车辆按规定路线限速行驶,按指定位置停放,执行安全行驶七大禁令。

2)高处作业(1)高处作业级别标准:a作业高度在2米至5米时,为一级高处作业;b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时,为二级高处作业;c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至30米时,为三级高处作业;d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为特级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安全规定:a在化工企业规定离地面2米以上,或虽在2米以下,但作业地段坡度大于45度,附近有坑、井或转动机械,或堆放易伤人物料的地段,均应按高处作业规定执行,要求办“登高作业证”。

b不准有禁忌症的入进行该项作业。

高处作业必须拴好安全带,要求高挂低用,交叉作业必须戴安全帽并系好帽带,携带工具袋。

c高处作业架设的脚手架、吊栏、吊架、使用的手拉葫芦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不准吊装升降机载人作业。

d在夜间照明不良、遇六级以上大风、暴雨或雷电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e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厂房上部、塔、罐、槽、放空管附近施工,应设专人监护,石棉瓦上作业时,必须固定跳板或铺瓦梯。

f作业时普通电线要与使用工具有1米以上的距离,高压线要符合相应距离,防止触碰电线3)电气焊作业(1)电气焊作业属特种作业,电气焊工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取证。

(2)禁火区内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安全管理制度”按规定办理“动火证”;固定动火区内动火应消除周围易燃物,经有关部门批准。

(3)多人交叉作业施焊,要设防护遮板,以防电弧伤人。

(4)焊接工具要符合标准,焊枪、氧气压力表、减压阀、防止回火器等必须灵敏可靠,氧气软管强度应耐压2MPa、乙炔气软管强度应耐压0.5Mpa。

(5)氧气瓶、乙炔气瓶使用距离不少于7米,距明火不少有10米。

(6)生产工艺管道、高压电线下面禁止放置、横置乙炔气瓶并防止曝晒。

(7)严格遵守“溶解乙炔气瓶使用安全规定”。

(8)动火作业处易燃、易爆物质应清除干净,遇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可能泄漏可燃气体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9)焊接作业时,必须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特别是防护眼镜、绝缘鞋、绝缘手套等,离子切割、氩弧焊作业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10)电焊工具设备要符合下列标准:a电焊电源安设独立电闸,并装有“漏电保护器”。

b电焊机二次线圈和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c一次线和二次线必须完整,绝缘良好,一次线不得超过2米。

d焊夹把绝缘良好,应有护手挡板。

e在潮湿处或地沟、罐内作业时,必须有防触电措施,如穿好绝缘鞋、戴电焊手套或站在绝缘板上作业等。

4)进入有限空间作业(1)凡进入塔、罐、槽、管道、容器及地坑、地井、沟、炉膛、烟道等有可能缺氧或存在余毒有害物的有限空间均称为进入设备作业。

(2)进入设备内检修作业,必须办理“入容器作业许可证”。

(3)进入设备作业前,必须检查确认与设备连接的所有管道口的盲板齐全、隔离可靠;至少打开两只以上的人孔、手孔、放空、排污阀等。

由质量监督部对设备内的含氧量、有毒有害物在作业前30分钟内进行分析合格,工厂办理入容器作业证后方准进入。

若置换不合格而又必须进入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隔绝式防毒面具,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器具,不准穿戴能产生静电的衣服和带钉子的鞋进入设备。

(4)进入设备作业要指派专人现场监护,要有良好的出入通道和换气通道,通风不良时,要安装通风设施进行通风。

进入设备作业的人员,应根据需要系好安全带,安全带的另一头应拴好延长绳索,交给设备外的监护人员,并事先规定好联系信号,监护人不准离开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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