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考研题库-经典教材课后习题(产品质量法)【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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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法练习题【经济法】

产品质量法练习题【经济法】

产品质量法练习题一、单项选择题1.某厂1993年生产了一种治疗腰肌劳损的频谱治疗仪投放市场,消费者甲购买了一部,用后腰肌劳损大大减轻,但却患上了偏头疼症,甲询问了这种治疗仪的其他用户,很多人都有类似反应。

甲向某厂要求索赔。

某厂对此十分重视,专门找专家作了鉴定,结论是;目前科学技术无法断定治疗仪与偏头疼之间的关系。

以下哪种观点正确?(D)A.本着公平原则,某厂应予适当赔偿B.因出现不良反应的用户众多,应将争议搁置,待科技发展到能够作出明确结论时再处理C.该治疗仪的功能是治疗腰肌劳损,该功能完全具备,至于其他副作用是治疗中不可避免的,该厂可不负责任D.由于治疗仪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某厂不能承担赔偿责任2.2009年1月,李某妻子刘某到某商场买了两瓶熏鱼罐头,2010年2月,李某见未过保质期,便起开罐头,发现微微有些异味,也未在意。

李某与刘某食用后呕吐,邻居将其送至医院抢救,才脱离危险.2010年3月,经医院化验表明,李某、刘某是食用了变质的罐头而引起食物中毒。

李某、刘某二人共花去医疗费2000元,交通费150元,陪床费200元。

经技术鉴定查明,该罐头由于添加防腐剂过量而致熏鱼变质产生毒性。

2010年4月,李、刘二人向法院起诉。

商场认为责任应由生产厂家承担,但又不能指明该熏鱼罐头具体生产厂家,也未能说明是否是其他供货商提供的。

商场是否应承担责任?( D )A.不应当承担责任,因为致损的瑕疵并非商场的过错而生B.不应当承担责任,因为产品缺陷致损要求赔偿的时效期间为一年,本案中原告起诉时已过时效期间C.不应当承担责任,因为进货时商场尽了检验义务,但不能检查出这种隐蔽瑕疵D.应当承担责任,因为根据《产品质量法》,销售者在既不能指出生产者也不能指出供货者时,应当自己赔偿消费者损失3.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下列何种产品属于该法所称的产品?(A)A芝麻油 B 大坝 C 冰毒 D 电力4.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抽查本市市场上的奶粉时发现,除三种名牌奶粉外,其余奶粉均不合格,该局将此结果在当地新闻媒体上作了详细介绍,导致一些厂家生产的奶粉销量急剧下降。

《经济法基础教程》(第四版) 课后练习 10第十章 产品质量法

《经济法基础教程》(第四版) 课后练习 10第十章  产品质量法

第十章观念运用参考答案1.2018年6月的一天,张某从永红食品商店购买了20箱啤酒,用卡车将啤酒拉回家中,小张在卸货过程中,其中一瓶突然发生了爆炸,致使张某左眼球受伤,后因医治无效导致失明,由于张某在运输和搬动啤酒的过程中没有任何过错,于是向永红商店要求赔偿,但商店称啤酒爆炸的原因是由于厂家生产时因质量不合格而致,自己并没有过错,因此要张某向厂家索赔。

张某诉至法院。

试分析:出售啤酒的永红食品商店是否应向张某承担赔偿责任?参考答案:出售啤酒的永红食品商店需要向张某承担赔偿责任。

张某的眼睛受伤因啤酒质量有瑕疵所致,而啤酒又是该商店出售,因此,张某的受伤与啤酒质量瑕疵有因果关系;张某而在运输和搬动过程中没有过错,但有受损害之事实,再根据严格责任原则,永红食品商店应该承担责任。

《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

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

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永红食品商店可以向厂家追偿。

2.陈某是位退休人员,于2016年2月7日到自由市场花费2300元购买了一把秋千椅。

2016年3月19日中饭后,陈某带着孙女坐在秋千椅上自然摇动,突然其中一根支撑的木料断裂,陈某被摔在地上,致使右手骨折,经医院治疗共花去医药费11000元。

陈某治愈后立即去自由市场寻找销售人,但发现销售人已不在原处,一时无法找到。

后陈某发现秋千椅上刻着鸿达木竹制品厂生产的字样,通过打听在城郊找到了该厂,陈某便要求该厂承担其一切损失。

而厂方则认为陈某应先向销售者索赔。

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陈某便向法院提起诉讼,对被告鸿达木竹制品厂提出以下诉讼请求:①要求被告赔偿购买秋千椅的损失2300元;②要求被告赔偿医药费11000元。

试分析:(1)鸿达木竹制品厂对陈某购买秋千椅的损失和所花的医药费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2)为什么?参考答案:(1)鸿达木竹制品厂对陈某购买秋千椅的损失和所花的医药费均应赔偿。

经济法考研题库-经典教材课后习题(经济法的价值、功能和基本原则)【圣才出品】

经济法考研题库-经典教材课后习题(经济法的价值、功能和基本原则)【圣才出品】

第三章经济法的价值、功能和基本原则1.试述经济法价值的主要特点。

答:经济法的价值包含着诸如自由、安全、秩序、效率、公平、正义等方面,但其具体内涵有所不同。

经济法价值的特殊性是由经济法在法体系中经济性和社会性的特殊本质属性所决定的。

(1)经济性经济法按其在法体系中同其他部门法在调整任务上的分工,它主要涉及经济领域和经济生活,其内容主要是经济性的,因此经济法的价值亦主要重在经济性。

(2)社会性经济法是在19世纪末生产和其他方面社会化的背景下产生的新法律部门,是社会化的产物,社会性之法。

在经济性和社会性的主导下,经济法价值的具体内容有以下特点:(1)经济法价值中的秩序①关于经济领域和经济生活的秩序,重在维护社会经济总体结构和运行的秩序;②在这种经济法秩序下,个体虽然仍是自由的,但个体自由和权利的行使受到社会必要限制,要协调个体与团体、个体与社会之间的矛盾冲突,社会尊重个体,个体服从社会。

③经济法侧重于从社会整体角度来协调和处理个体与社会的关系,即以社会为本位。

(2)经济法价值中的效率①经济法中的效率主要是指经济效率,并且这主要是指社会总体经济效率,包括劳动生产效率、经营效率、资源利用效率、利润率等;②社会总体经济效率由个体和团体经济效率构成,为了总体效率,必须重视各个体和团体效率;但某些个体和团体效率也会妨害社会总体效率,因此为了总体效率,有时需要限制、牺牲某些个体和团体效率。

(3)经济法价值中的公平①这里首先是指经济生活的公平,注重的是社会总体的经济公平,社会总体公平要求绝大多数个体和团体间必须公平,但不要求所有个体和团体间都绝对公平;②为了总体公平,有时需要允许某些个体和团体间存在某种“不公平”。

经济法注重的是一种“实质公平”,是符合社会正义的公平。

公平是相对的,也是变动的;③经济法首先也重视机会公平,但要顾及各主体的不同情况和不同起点,还要正视结果上存在的实际差异。

2.何谓经济法理念?经济法理念同经济法价值之间是什么关系?答:(1)概念经济法理念,是指人们对于通过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以实现人们预想的经济和社会理想目标的信念。

产品质量法试题(有答案).docx

产品质量法试题(有答案).docx

产品质最法试题一、单项选择题(在A. B. C. D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选出正确的答案填在括号里)1、售出的产品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已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这里损失是指(B )B、除缺陷产品这上的损失,如交通费、邮寄费等;2、产品质量法中规定的“不符合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有的产品标准”中的“产晶标准"是指:(D )D.企业白愿采用的标准;3、按《产品质量法》规定销售者的下列行为可以减轻或从轻处罚的是(D )D.冇证据证明其不知道该产品为禁止销售的产品,并如实说明其进货渠道;4、社会团体、屮介机构对产品质量作出承诺不实,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与产品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是指(A)A.民事责任5、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局于《产品质量法》禁止的产品,而为其提供运输服务的,没收全部收入,并处违法收入(A )罚款。

A. 50%以上三倍以下;6、违反《产甜质量法》规定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同时支付的,先承担(A )A.民事责任7、隐匿、转移、变卖、损毁产品质量监怦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封扣押的物品的,处被隐匿、转移、变卖、损毁物品货值金额(B)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B.等值以上三倍以下;8、下列产品中应予以销毁的是(A)A.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产品、失效、变质的产品;9、《产品质量法》所称的“货值金额”以(A)计算A.违法生产、销售产站的标价;10、下列产品属于《产品质量法》调-整的范围是(D)D、建筑材料质最;11、在广告中对产品质量作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依照(B )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B.《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12、下列产品中那种产品质量适用《产品质量法》调整(B)B.电视机13、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必须依法按照有关标准,(B)、公正地出具。

产品质量法习题及答案

产品质量法习题及答案

产品质量法习题一、填空题1、我国产品质量法中的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并用于()的产品。

2、我国的质量认证制度也是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认证制度和()认证制度3 产品质量认证分为()认证和()认证4、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工作每年进行()次,由企业按规定自愿向()提出申请,经其审查、推荐,并经()决议,以()的名义授予“中国名牌产品”称号,颁发证书,有效期为()年。

5、根据2004年颁发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缺陷汽车产品的召回费为()召回和()召回。

6、狭义上,产品质量责任是指产品的()者、()者违反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应当依法承担的法律后果,包括()责任、()责任、()责任。

二、单项选择1、下列产品中需要依照《产品质量法》予以规范的是()A、经济住宅、商品房B、远程激光导弹C、用小麦等加工制造而成的食品D、某研究所正在研制的新型材料2、企业向产品质量管理部门申请产品质量认证所遵循的原则是()。

A、自愿B、法定C、授权D、强制3、国家对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的主要方式是()。

A、调查B、抽查C、普查D、重点检查4、生产者、销售者对抽查检验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日内申请复检。

A、10 B、15 C、20 D、305、因产品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A、1年 B、2年C、3年 D、5年三、多项选择1、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不包括()A、服务B、天然产品C、军工产品D、医药产品2、我国2005年颁发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的实施许可证制度的产品范围包括()A、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 B、影响生态环境的石油化工产品 C、关系金融安全和通信质量安全的产品 D、直接关系人体健康的加工食品3、下列产品中不符合《产品质量法》关于产品标志的规定的有()。

A、没有任何产品标志的散装饼干B、未标明生产日期的袋装果子C、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收音机D、只用英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的西装4、根据《产品质量管理法》的规定,生产者在产品生产中不得实施的行为是()。

经济法第十一章产品质量法习题

经济法第十一章产品质量法习题

第十一章产品质量法配套习题一、单项选择题1.居民甲在某商场购得1台“多功能食品加工机”,回家试用后发现该产品只有一种功能,遂向商场提出退货,商场答复:“该产品说明书未就其使用性能作明确说明,且产品本身无质量问题,所以顾客应向厂家索赔,商场概不负责。

”对此,顾客应该怎么办?()A.应该要求销售者给予退换B.只能向生产者要求退换C.可选择向销售者或生产者要求退换并给予赔偿D.因未当场认真检验商品,所以不能要求退换2.某酒厂使用酒精勾兑制成白酒,使用本厂酿制的粮食白酒“幸福特曲”的包装及标贴向社会销售。

该种勾兑制成的白酒理化.卫生指标符合国家标准,每瓶售价为“幸福特曲”的四分之一,销售状况甚好。

对该厂的上述作法应如何定性?()A.属于以假充真行为B.有关指标符合国家标准,不属以假充真行为C.与“幸福特曲”差价显著,不属以假充真行为D.国家允许生产代粮白酒,不属以假充真行为3.王某在电脑公司购买一台电脑,使用十个月后出现故障。

在“三包”有效期内,经两次修理仍无法正常使用。

此时市场上已无同型号电脑。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该事项应如何解决?()A. 王某只能要求再次修理B. 王某只能要求调换其它型号的电脑C. 电脑公司应无条件退货或予以更换D. 电脑公司应予退货,但可抵销折旧费4.1997年5月,张某从华丰商场购买了一台热水器。

同年6月,该热水器因质量问题给张某造成了人身伤害。

1998年0月,张某向华丰商场提出交涉。

双方协商未果,张某于同年12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张某有权请求华丰商场承担何种民事责任?()A. 仅有权请求华丰商场承担侵权责任B. 仅有权请求华丰商场承担违约责任C. 有权请求华丰商场承担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D. 只能在请求承担侵权责任或违约责任中选择其一5.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下列何种产品属于该法所称的产品?()A. 芝麻油B. 大坝C. 冰毒D. 房屋6.一户人家在为家中老人祝寿时,高压锅突然爆炸,儿媳妇被锅盖击中头部,抢救无效死亡。

产品质量法题库

产品质量法题库

产品质量法题库第一篇:产品质量法题库产品质量法律制度一、填空题1、社会中介机构对产品质量做出承诺、保证,而该产品又不符合其承诺、保证的质量要求,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与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

2、服务业经营者将假冒伪劣产品用于()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依据《产品质量法》对其进行查处。

3、监督抽查的样品应当在市场上或者企业()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4、不合格产品包括()品和()品。

5、未经()的天然形成的产品,如原矿、原煤、石油、天然气以及初级农产品,不适用《产品质量法》规定。

6、生产者、销售者对抽查检验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应在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内提出。

7、《产品质量法》规定,产品缺陷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2)年。

8、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是()。

9、限期使用的产品,应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

10、()是指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违反《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11、国家鼓励推行科学的管理方法,采用先进科学技术,鼓励企业产品质量达到并且超过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

12、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遵循(),受理及批准公开的原则。

13、凡已经国家监督抽查的产品,自抽样之日起()内,各行业、企业主管部门,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其他部门对该企业的该种产品不得重复进行监督检查。

14、国家监督抽查的样品,由被抽查单位(),抽取样品的数量不得超过检验的合理需要。

15、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

16、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

17、《产品质量法》所称的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的产品。

18、中国名牌产品称号、标志只能使用在()的产品上,不得扩大使用范围。

19、中国名牌产品证书的有效期为()。

20、中国名牌产品在有效期内,()各级政府部门的质量监督检查。

21、从事产品质量检验、认证的社会中介机构必须依法设立,不得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存在()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杨紫烜《经济法》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绪言)【圣才出品】

杨紫烜《经济法》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绪言)【圣才出品】

0.2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简答题什么是经济法学?它与经济法律法规是什么关系?经济法学应研究哪些基本内容?(北方工大2005年研)答:(1)经济法学的概念经济法学是研究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学学科。

它属于法学的范畴,与法学的其他学科有着密切的联系;同时,它又区别于法学的其他学科,因为它是以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

(2)经济法学和经济法规的关系①经济法学和经济法规的联系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a.没有经济法规,就没有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也就不会有经济法学;b.经济法学的产生和发展,为经济法规的进一步发展开辟了道路。

②它们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a.经济法学是法学体系中的一门独立而重要的学科;经济法规是法的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属于法律规范。

b.经济法学具有特定的研究对象;经济法规具有特定的调整对象。

c.经济法学是人们从事学术研究的产物,没有法律约束力;经济法规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总之,经济法学和经济法规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不应混淆。

(3)经济法学的研究内容经济法学研究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

①经济法学研究经济法。

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的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经济关系的表现形式应当包括市场监管关系和宏观调控关系。

市场监管关系,即市场监督管理关系,是指在国家进行市场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宏观调控关系则是在国家对国民经济总体活动进行调节和控制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②经济法学研究经济法的发展规律。

经济法学通过对经济法的纵向分析和横向分析,了解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历史,把握各国经济法的制度差异与共性因素,进而总结出经济法的发展规律,建立健全经济法理论,促进经济法学的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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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产品质量法
1.《产品质量法》适用于一切产品吗?
答:我国《产品质量法》对产品的范围进行明确的限定,该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

”这里的加工既包括工业加工,也包括手工加工。

该条第三款同时规定,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的规定。

由此可见:(1)《产品质量法》调整的产品,是以销售为目的,通过工业加工、手工制作等生产方式获得的具有特定使用性能的物品;
(2)各种直接取之于自然界,未经加工天然形成的产品及初级农产品,不适用《产品质量法》的规定;
(3)虽经加工、制作,但不用于销售的产品,纯为科学研究或为自己使用而加工、制作的产品不属于《产品质量法》的调整范围;
(4)建设工程不适用《产品质量法》规定;
(5)军工产品不适用《产品质量法》。

2.阐述产品责任的概念、构成要素、归责原则及其与产品质量责任的区别。

答:(1)产品责任的概念
产品责任,是指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因生产、销售有缺陷产品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产品责任又称为产品损害赔偿责任、产品侵权责任。

(2)产品责任的构成要素
生产者、销售者承担产品损害赔偿责任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①产品存在缺陷
这里所指的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②存在人身伤害、财产损害的事实
只有产品给用户、消费者或第三人造成了实际损害,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③产品缺陷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3)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
归责原则,是指确定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理由和依据。

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大体经过了三个发展阶段:
①合同责任阶段;
②一般侵权责任阶段;
③无过错责任阶段,目前已被国际社会普遍接受和采用。

我国《产品质量法》对产品责任采用以无过错责任原则为主,以过错责任原则为例外的立法形式。

我国对生产者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生产者有无过错,只要因产品存在缺陷致使他人人身、财产发生损害,生产者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我国对销售者实行过错责任原则,销售者由于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人身、财产发生损害的,承担赔偿责任。

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产品责任与产品质量责任的区别
产品责任和产品质量责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
①两种责任性质不同
产品责任是一种特殊的侵权民事责任。

产品质量责任是一种经济法责任既包括产品质量违约和侵权的民事责任,也包括产品质量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后者包含了前者。

②判定承担责任的依据不同
判定承担产品责任的依据是产品是否存在缺陷,即产品是否存在不合理危险,其依赖于法律法规的直接规定,并不考虑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合同关系。

判定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依据为是否违反默示担保或明示担保以及产品是否具有缺陷。

即除了依赖于法律法规的直接规定外,还可根据当事人之间是否具有合同关系来判断。

③承担责任的条件不同
承担产品责任的条件是产品存在缺陷,并且造成了他人损害。

产品责任是一种事后救济。

而产品质量责任可以存在于产品生产、销售过程中任何环节,只要有违反质量义务的行为,无论是否造成了损害,均应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既有救济功能,也有预防功能。

3.什么是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二者有何区别?
答:(1)企业质量体系认证与产品质量认证的概念
①企业质量体系认证,是指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由它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依据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对企业的质量体系和质量保证能力进行审核,通过颁发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证明企业的质量体系和质量保证能力符合相应要求的制度。

②产品质量认证,是指依据具有国际水平的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经过认证机构确认并通过颁发认证证书和产品质量认证标志的形式,证明产品符合相应标准和技术要求的活动。

(2)企业质量体系认证与产品质量认证的区别
①对象不同
企业质量体系认证的对象是企业保证产品质量的综合能力。

产品质量认证的对象是某种特定的产品。

②认证标准不同
企业质量体系认证的依据是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的GB/T19000—IS09000系列国家标准。

该标准等同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推荐采用的IS090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国际标准。

产品质量认证的依据是具有国际水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其他补充技术要求。

③认证的目的不同
企业质量体系认证的目的,在合同环境中是为了提高供方的质量信誉,尚需方提供质量担保,增强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在非合同条件下是为了加强企业内部的质量管理,实现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产品质量认证的目的是为了提高产品信誉,增加产品的竞争能力。

4.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对象有哪些?
答: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监督以抽查为主要方式,抽查的对象有:
(1)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
(2)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
(3)用户、消费者和有关组织反映的有质量问题的产品。

监督抽查工作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规划和组织,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也可以组织监督抽查。

法律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5.什么是产品召回制度?
答:(1)产品召回制度的含义
产品召回制度,是指产品进入流通领域后,发现存在可能危害消费者人身及财产安全的缺陷时,经营者依法从市场上收回,并免费对其进行修理或更换的制度。

(2)我国的产品召回制度
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规定,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这是建立具体的产品召回制度的基本依据;
②2004年,我国基本上确立了汽车的产品召回制度;
③2007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了《食品召回管理规定》,建立了系统的食品召回制度,2009年2月颁布的《食品安全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食品召回制度;
④2009年通过的《侵权责任法》正式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产品召回制度。

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

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6.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有哪些基本内容?
答:《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确立下列各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1)政府统一领导,农业主管部门依法监管,其他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
(2)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强制实施制度;
(3)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依法制定和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监督实施;
(4)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禁止销售;
(5)防止因农产品产地污染而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产品产地管理制度;农产品的包装和标识管理制度;
(6)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7)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风险分析、评估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信息发布制度;
(8)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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