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度中心运输车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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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为加强拖车管理,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完成公司下达的运输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2、拖车队在运行调度领导下开展工作。

3、押运员应当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二章应聘

从2010年8月起,新应聘驾驶员、押运员应先向公司分别交纳安全互助金5000元、3000元,签订安全责任保证书,即转入试用期。

安全互助金是为帮助驾、押人员解决因发生各类事故造成的经济上的困难而设立,连同公司每年投入的安全基金一起,用于驾驶员、押运员所承担的行车、工伤事故和其它种类事故的经济赔偿和用于驾驶员、押运员的安全教育,并在驾、押人员调离岗位或正常离职的情况下,公司退回驾押人员所交纳的全额基金。

第三章驾驶员押运员交接班制度

驾驶员和随车押运员在车辆交接班时,严格遵守四个必须:

一、必须对车况(有无磕碰、擦伤,轮胎、防火罩、灭火器、随车工具有无破损、丢失等)情况进行检查;

二、必须对车况“五良”(启动、制动、转向、灯光、信号)以及水、机油和油箱油量多少等进行检查;

三、必须当面交接,车辆如有故障或隐患,双方签字,分清责任;

四、必须对各种证件及运气票据交接清楚,填好随车记录双方签

字。

驾驶员和随车押运员对以上交接负有同等的责任。对于未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的驾驶员和随车押运员应按规定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对不办理交接,擅自弃车怠工者做待岗或辞退处理;

2、交接中发现当班驾驶员、押运员将证件丢失的,驾驶员和随车押运员各处罚款500元,补办证件的费用由该车驾驶员和随车押运员共同承担,若未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之后发现缺少证件的,处接班驾驶员和押运员各罚款500元,其补办证件的费用由该车驾驶员和押运员共同承担。

3、驾驶员、押运员以交班时间快到为由,不开车到加气母站充装的、不开车将满挂送到子站卸气的或等待时间超过一小时以上的,一次性扣除200元,性质严重不服从公司管理的,公司可将其予以辞退。

4、驾驶员押运员在交接班时发现车辆有磕碰、擦伤痕迹,轮胎破损的或车上物件有遗失的,应双方签字明确责任,再向调度反应情况及时处理。

5、接班司机、押运员在未与交班司机、押运员履行交接班手续,接手车辆并运营的,视同接班司机及押运员认同所交车辆全部正常,发生相关事故、责任由接班司机、押运员承担。

6、交接班记录填写后,交由调度保管,如司机或押运员擅自带离或复印,无论其何种原因或事后是否交还,公司均可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同时调度员对于文件丢失或保管不善承担赔偿责任,且公司可

解除双方劳动关系。

第四章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一、目的:

1、使车辆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提高车辆的完好率和利用率。

2、保证车辆安全运行,减少车辆运行事故和行车事故。

3、提高车辆运行的经济性,降低燃油和机油损耗。

4、减少零部件早期破损和不正常损坏,延长零部件和整车的使用寿命。

二、车辆维修费用的管理

1、车辆维修前须驾驶员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维修原因及预计费用,由调度初步确认是否需进行维修,如确实需维修,将维修申请递交零售运行部分管领导进行维修(如因突发原因需急修的,可通过电话先申请,后补办手续)。

2、维修单位实行定点维修,公司与维修单位签订维修协议,每次维修都必须有该车驾押人员在维修清单上共同签字确认,维修完毕驾押人员应把维修清单带回一份交给调度,由调度审核后交分管领导复核确认维修完毕后,调度登记维修台帐。

3、一次维修费用超过500元,应报零售运行部经理批准,超过1000元,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4、如果出现弄虚作假现象,公司除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外,将与其及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三、车辆维修管理制度

1、驾驶员是维修第一责任人,调度和分管领导是第一监督人。

2、维修分为日常维修,突发事故维修和专项维修。

1)日常维修项目指花费在150元以下,由驾驶员提出申请,通过调度同意备案后,凭正式发票报销。

2)专项维修指金额在150元以上,耗时较长,维修项目重大的工程。由调度提出申请,并填写维修申请单和维修项目报价表等局面材料,经分管领导核实后方可进行。

3、驾驶员要到现场监督维修全过程,每项工序和零件及时登记检查、确认。

4、调度和零售运行部分管领导对维修项目和更换配件应进行监督。

5、维修项目完毕,驾驶员对所维修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正常后才能在维修单上签字。

6、对维修不良的项目,驾驶员要及时提出,并交地原修理厂免费维修否则不结算费用。

7、车辆维修应在指定维修地点维修。

8、维修完毕后,更换的旧零件由驾驶员带回,并将故障现象、更换零件的品种型号、维修金额等一一登记,交调度及分管领导确定后备案。旧零部件归调度保管,旧零部件每季度清理一次。

四、车辆维护保养规定

1、日常维护

车辆每天在出车前、行驶途中、回场后由驾驶员负责,押运员配合完成对车辆及装备进行清洗、检查、补充、紧固等作业。调度对日常维护情况进行抽查登记。

2、一级维护

除日常维护保养外,还要对车辆进行检查三油(机油、转向机油、齿轮油)二水(发动机水箱水、电瓶水)的缺损情况,检查有关制动、操纵等安全部件的性能和以清洁、紧固、润滑为中心内容的一级维护。

除此之外还要强制性地对车辆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A、牵引车以里程表为准。

1)每满8000公里,换机油一次。

2)每满5000公里,加注润滑油一次。

3)轮毂保养每20000公里进行一次。

B、撬车以派车单往返里程为准。

1)轮毂保养每15000公里进行一次。

2)每5000公里加注润滑油一次。

3、二级保养(一个月保养一次)

以调整转向节、制动蹄片、悬挂转向摇臂等,经过一定时间使用容易磨损或变形的安全部件为主,并拆下轮胎进行换位检查。调整发动机工作状态,对三滤进行清洗或更换。

五、原则:

1、小项目(技术要求不高,所需工具普通)驾驶员自行维修、大项目由专业机构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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