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费用提取标准
施工单位安全费用提取标准

施工单位安全费用提取标准施工单位在进行各类建设工程时,为保障工人安全、维护工程的顺利进行,往往需要提取一定的安全费用。
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不仅关系到施工单位的正常运转,也直接关系到工程的质量和工人的生命安全。
因此,制定合理的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对于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就施工单位安全费用提取标准进行探讨并给出相应建议。
一、安全费用提取标准的必要性在建设工程中,安全问题是施工单位必须高度关注的重要方面。
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存在很多危险性,如果不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就有可能发生工人伤亡事故,严重影响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给项目投资方带来巨大经济损失。
因此,提取安全费用的必要性主要有以下几点:1. 资金保障:提取一定的安全费用是为了确保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具备足够的资金保障,能够及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工程的顺利进行。
2. 法律依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施工单位有义务保障工人的劳动安全,提取安全费用可以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以满足安全管理的需要。
3. 风险应对:建筑工程的施工存在众多风险,包括高处坠落、电气伤害、机械伤害等,提取安全费用可以用于应对各种风险,减少事故的发生概率。
二、安全费用提取标准的制定原则制定安全费用提取标准需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 合理科学: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应该合理科学,能够覆盖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确保施工单位能够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
2. 适度公平: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应该适度公平,不应过高也不应过低,既能保障施工单位的正常运转,又能避免给工程投资方增加无谓的成本。
3. 参考依据:制定安全费用提取标准时应参考相关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市场需求等,确保标准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
三、安全费用提取标准的具体内容1. 人员费用:包括安全员工资、培训费用等。
施工单位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管理人员,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得到有效实施,并对工人进行安全培训。
施工安措费提取标准

施工安措费提取标准在进行建设工程时,安全问题一直是关注的焦点。
为了保证工人的安全,施工方必须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而这些措施所需的费用则需要从总成本中提取。
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施工安措费提取标准也在不断升级。
本文将从不同的类别划分,介绍目前常见的施工安措费提取标准。
人身伤害类:此类费用通常用于聘请专业的安全监管人员、购买相关安全设备和购买废弃物处理和清理的设备。
这些措施可以有效降低工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意外事件的可能性,并且保证这些意外事件的准确记录和及时处理。
因此,在合理范围内,合适的人身伤害类费用提取标准是必要的。
一般而言,这类费用不应超过总造价的2%-3%。
环境污染防治类:在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也是至关重要的一点。
这包括:施工废弃物的处理、油品的储存和处理、防止污水泄漏等等。
对于环境保护,适度的费用提取标准非常必要。
实践证明,环境污染防治费用通常不超过总造价的5%。
技术支持类:此类费用通常用于聘请专业建设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咨询和业务方面的支持、以及为施工方解决技术性问题等等。
这类费用是非常具有实际意义的,因为它可以解决施工方在工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并为工程的顺利进行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技术支持费用一般不超过总造价的3%。
人身安全类:这类费用主要用于购买工程施工安全保障设施、工程的军工保障安全申请、对施工过程的管理、监护和检查,并对施工方制定管理措施。
针对建筑行业中各种人身安全问题,合适的人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是至关重要的,此类费用不应超过总造价的2%。
综上所述,在制定施工安措费提取标准时,应考虑到经济实力和实际情况的因素。
合理设置提取标准,不仅可以保证施工方的安全,而且可以适当控制造价。
合理提取各类费用,并通过不断地优化和完善安全措施来保证工人的安全,不仅可以提升建筑企业的品牌形象,而且可以获得客户的信任和长远发展的机会。
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为

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为
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安全生产措施费的提取比例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决定:
1. 石油冶炼企业:每吨原油17元。
2. 房屋建筑工程、矿山工程:2%。
3. 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铁路工程:1.5%。
一、安全生产费用收取标准如下:
1. 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按照2%收取。
2. 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按照1%收取。
3. 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按照0.2%收取。
4. 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按照0.1%收取。
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切实加强建筑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工人及施工过程的安全,提高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每个建筑施工项目的总投资额的3%作为安全生产费用。
2.安全生产费用从工程总投资款中单独核算,并单独使用于安全生产相关的经费支出。
三、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1.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购买、更新、维护和检修安全设备设施,如安全帽、安全绳、防护网等;(2)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及宣传活动,包括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应急演练等;(3)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4)支持安全监督和督办工作,如聘请第三方安全监督机构等;(5)按照国家规定购买建设工程保险;(6)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费用开支。
2.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由项目经理负责,需经过项目管理委员会批准。
3.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预算进行核算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公开透明。
四、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督和管理1.项目经理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督和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情况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合规合法。
3.每年结束时,项目经理应向项目管理委员会提交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的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费用支出明细、支出依据和使用效果等。
五、附则1.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并适用于所有建筑施工项目。
2.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追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以上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加强建筑施工项目的安全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大家应当共同遵守,提高安全意识,确保施工项目的安全运行。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法规条文解读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法规条文解读第一条、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
井巷工程、矿山建设参照建设工程执行。
【解读】本条是适用办法的建设工程施工行业的属性内涵。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款: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与条例保持一致,本次修订进一步完善了建设工程的概念。
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依据,于月末按工程进度计算提取企业安全生产费用。
提取标准如下:(一)矿山工程3.5%;(二)铁路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3%;(三)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2.5%;(四)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通信工程2%;(五)市政公用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1.5%。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编制投标报价应当包含并单列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竞标时不得删减。
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实施前建设工程项目已经完成招投标并签订合同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原规定提取标准执行。
【解读】本条是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依据与标准。
本次修订了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计提依据与标准,增加了“于月末按工程进度计算提取”规定,明确了提取频次为按月计提,在项目或工程实施期过程中结合工程进度于月末提取。
提高了矿山工程安全生产费用计提标准,由原2.5%上调到3.5%;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在原标准基础分别上调1.0%;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通信工程提取标准均在原标准基础上调0.5%。
标准的调整主要考虑到各地反映矿山建设工程、铁路轨道建设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的作业环境复杂、安全风险较高,且近几年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亟需加强安全生产投入,提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对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意义重大。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是指在建设工程项目中,为保障工程安全生产和维护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规定,提取和使用合理的安全生产费用的标准和要求。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的制定,是为了落实国家对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重要意见和规定,促进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人员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风险,保障工程建设的安全和质量。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管理费用、安全技术培训费用、职业健康保障费用、安全防护设施费用等。
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性质和风险程度,制定合理的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并在工程预算中列明,并保证安全费用专款专用。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的制定和执行,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确保安全费用的合理提取和使用,杜绝浪费和挪用。
同时,要加强安全资金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安全费用的使用效果,并定期进行安全费用核算和评估,及时调整安全费用提取标准。
总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是维护工程施工安全和保障施工人员生命安全的重要一环,是保障工程
质量和工程进度的重要手段。
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认真遵守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共同努力,确保工程建设安全和质量。
建筑施工安全费用提取标准

建筑施工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该《办法》于2012年2月14日由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以财企〔2012〕16号印发。
第七条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
各建设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一)矿山工程为2.5%;(二)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2.0%;(三)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5%。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列入标外管理。
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并监督使用,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第十九条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一、根据法律法规规定;1、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
各建设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房屋建筑工程为3.0%;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列入标外管理。
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3、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程序、职责及权限,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
二、安全生产费用的核算与统计1、财务科、项目部应设置相关会计科目,对安全生产费用进行专户核算,并设置相应的辅助核算项目进行辅助核算。
2、项目安全部应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账》、《安全生产固定资产台账》和《安全生产物品使用台账》。
安全部要同步收集其财务、设备和物资部门等建立的安全生产费用台账。
确保安全生产费用开支依法合规,经得起检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该《办法》于2012年2月14日由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以财企〔2012〕16号印发。
第七条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
各建设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矿山工程为2.5%;
(二)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2.0%;
(三)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5%。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列入标外管理。
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并监督使用,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第十九条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