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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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三十三条集体合同的内容和签订程序
• 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 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 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 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集 体讨论通过。
•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 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 企业签订。
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 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 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 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三十一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 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劳动者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 (一)在试用期内的; •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
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
第二章 促进就业
• 第十条国家促进就业政策 • 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
件,扩大机会。 • 国家鼓励企业、企业组织、社会团体在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兴办产业或者 拓展经营,增加就业。 • 国家支持劳动者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从事 个体经营实现就业。
第十一条地方政府促进就业措施
•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多 种类型的介绍机构,提供就业服务。
•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的概念 •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
第三十三条集体合同的内容和签订程序
• 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 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 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 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集 体讨论通过。
•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 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 企业签订。
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 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 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 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三十一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 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劳动者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 (一)在试用期内的; •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
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
第二章 促进就业
• 第十条国家促进就业政策 • 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
件,扩大机会。 • 国家鼓励企业、企业组织、社会团体在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兴办产业或者 拓展经营,增加就业。 • 国家支持劳动者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从事 个体经营实现就业。
第十一条地方政府促进就业措施
•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多 种类型的介绍机构,提供就业服务。
•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的概念 •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
第十六章-劳动法-PPT课件

13
劳动合同订立的程序
劳动合同订立的程序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遵循 一定的手续和步骤。
(1)提出签订 劳动合同的建议。
(2)双方协商。
(3)双方签约。
14
(三)劳动合同的效力
(三)劳动合同的效力
劳动合同的效力,就是指劳动合同赋予 劳动合同的相关人士的法律约束力。
15
(1)劳动合同的生效
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情形。
31
第三节 集体合同
一、集体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集体合同,又称团体协约、集体协议等, 是指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或其团体就 各项具体劳动标准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以全体 劳动者的共同利益为中心内容的书面协议。
32
集体合同作为一种劳动合同,不仅具有一般 合同的共同特征,同时具有其自身的特征:
第十六章 劳动法
教学目的:
1 劳动法概念及调整对象 2 劳动法 3 劳动法的基本特征和法律地位 4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5 劳动法的渊源和体系
1
第一节 劳动法概述
一、劳动法的概念
劳动法
广义
包括全国人大、国务院制定的有 关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及国务 院各部门和地方国家机关制定的 劳动规章、地方性法规等。
26
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①过错性 辞退。
②非过错 性辞退。
③经济性 裁员。
④得解 除劳动合 同的情形。
27
(3)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①一般性辞职; ②特殊性辞职;
28
(二)劳动合同的终止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法 律效力依法被消灭,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 间的劳动关系终结。劳动合同的终止不同于 劳动合同的解除,解除表现为劳动合同的法 律效力提前消灭,而终止是基于一定的法律 事实导致劳动合同效力的自然消灭。
劳动合同订立的程序
劳动合同订立的程序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遵循 一定的手续和步骤。
(1)提出签订 劳动合同的建议。
(2)双方协商。
(3)双方签约。
14
(三)劳动合同的效力
(三)劳动合同的效力
劳动合同的效力,就是指劳动合同赋予 劳动合同的相关人士的法律约束力。
15
(1)劳动合同的生效
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情形。
31
第三节 集体合同
一、集体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集体合同,又称团体协约、集体协议等, 是指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或其团体就 各项具体劳动标准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以全体 劳动者的共同利益为中心内容的书面协议。
32
集体合同作为一种劳动合同,不仅具有一般 合同的共同特征,同时具有其自身的特征:
第十六章 劳动法
教学目的:
1 劳动法概念及调整对象 2 劳动法 3 劳动法的基本特征和法律地位 4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5 劳动法的渊源和体系
1
第一节 劳动法概述
一、劳动法的概念
劳动法
广义
包括全国人大、国务院制定的有 关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及国务 院各部门和地方国家机关制定的 劳动规章、地方性法规等。
26
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①过错性 辞退。
②非过错 性辞退。
③经济性 裁员。
④得解 除劳动合 同的情形。
27
(3)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①一般性辞职; ②特殊性辞职;
28
(二)劳动合同的终止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法 律效力依法被消灭,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 间的劳动关系终结。劳动合同的终止不同于 劳动合同的解除,解除表现为劳动合同的法 律效力提前消灭,而终止是基于一定的法律 事实导致劳动合同效力的自然消灭。
《劳动关系法律规范》PPT培训教案课件

现社会公正和公平。
02 劳动合同的订立 与履行
劳动合同的种类和内容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明确约定合同起始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劳动关系自然 终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未明确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或法定情形下, 可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以完成某项特定工作任务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任务完成,劳动合 同即行终止。
法律
包括《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等,是 调整劳动关系的主要 法律依据。
行政法规
国务院制定的有关劳 动关系的行政法规, 如《工伤保险条例》 等。
部门规章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部等部门制定的有关 劳动关系的部门规章 。
地方性法规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制定的有关劳动关系 的地方性法规。
劳动关系的重要性
维护社会稳定
法律法规
《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 》等。
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卫生职责
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
01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建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02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
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
进行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包括用人单位信息、劳动者信息、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 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
劳动合同的订立程序
01 02
用工前订立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 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02 劳动合同的订立 与履行
劳动合同的种类和内容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明确约定合同起始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劳动关系自然 终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未明确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或法定情形下, 可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以完成某项特定工作任务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任务完成,劳动合 同即行终止。
法律
包括《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等,是 调整劳动关系的主要 法律依据。
行政法规
国务院制定的有关劳 动关系的行政法规, 如《工伤保险条例》 等。
部门规章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部等部门制定的有关 劳动关系的部门规章 。
地方性法规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制定的有关劳动关系 的地方性法规。
劳动关系的重要性
维护社会稳定
法律法规
《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 》等。
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卫生职责
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
01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建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02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
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
进行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包括用人单位信息、劳动者信息、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 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
劳动合同的订立程序
01 02
用工前订立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 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法培训课件

部分企业为调动员工积极性,会约定在正常工资之外,综合员工的表现、
勤勉及为企业所作贡献情况,规定或约定支付部分绩效工资。那么,绩效工 资只要有约定,是否什么情况都要给付?
案例1
王 某 于 2010年5月 入 职 深 圳 某 公 司 , 双方最后一份《总经理聘用合同》的期限为 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 工资结构 , 由年薪(包括每月基本工资、职务补 贴和绩效工资)和福利两部分构成,绩效工资应当在次年一月按约定发放, 约 定 2013 年的年薪为3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8万元,职务补贴为车辆补贴3000元/月,通信费 400元/月,绩效工资9.32万元。 深 圳 某 公司认为合同约定的绩效工资数额, 现 根据王 某的业绩进行考核后,认定2013年绩效仅为4.7万元,但未将考核结果告知王某,王某 的诉请,能否得到支持?
四、时效:
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 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 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五、管辖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
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 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 裁委员会管辖。
注意:作为申请人一方的劳动者,必须对案件涉及的基本事实(存在劳动关系)提供证据 加以证明,举张二年以上欠付工资等承担举证责任。否则,承担败诉结果。
用人单位举证,涉二年以上加班费、考勤等无举证义务。
八、裁决
九、问题的意见(一)人社部发﹝2022﹞9号
十、仲裁裁决涉及下列事项,对单项裁决金额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劳 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适用终局裁决: (一)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工资; (二)停工留薪期工资或者病假工资; (三)用人单位未提前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一个月工资; (四)工伤医疗费; (五)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 (六)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第二倍工资; (八)违法约定试用期的赔偿金; (九)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十)其他劳动报酬、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
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相关知识培训课件

2. 职工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 劳动能力的;
3.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4.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 在单位连续工作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得解除的情形不适用于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及双方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四) 工作时间、加班
1、工时制度 标准工时制度;不定时工时制度;综合计算工时制度
2、不定时工时制度
不定时工时制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 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 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采取的一种工时制。 可以采用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常见情况:
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 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 特殊,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
劳动法相关知识
培
训
单击此处输入你的副标题文字是您思想的提炼
汇报人姓名
汇报日期
第一部分:劳动法律体系
(一)劳动法定义: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 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劳动法相关制度 1、促进就业法律制度 2、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 3、劳动标准制度 4、职业培训制度 5、社会保险和福利制度 6、工会和职工民主管理制度 7、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8、监督检查制度
否则,用人单位将承担以下责任:
1.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证件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 处罚;
2.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收取的财物,并以每人五百元 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备注:在虚假告知基础上签订的劳动合同可能导致无效。 合同无效,一方有过错,且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一方应承担 赔偿责任。
(三) 劳动合同的签订
3.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4.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 在单位连续工作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得解除的情形不适用于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及双方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四) 工作时间、加班
1、工时制度 标准工时制度;不定时工时制度;综合计算工时制度
2、不定时工时制度
不定时工时制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 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 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采取的一种工时制。 可以采用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常见情况:
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 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 特殊,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
劳动法相关知识
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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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劳动法律体系
(一)劳动法定义: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 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劳动法相关制度 1、促进就业法律制度 2、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 3、劳动标准制度 4、职业培训制度 5、社会保险和福利制度 6、工会和职工民主管理制度 7、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8、监督检查制度
否则,用人单位将承担以下责任:
1.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证件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 处罚;
2.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收取的财物,并以每人五百元 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备注:在虚假告知基础上签订的劳动合同可能导致无效。 合同无效,一方有过错,且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一方应承担 赔偿责任。
(三) 劳动合同的签订
劳动法培训课件(完整版)2024新版

童工禁止规定及处罚措施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国 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 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 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 权利。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 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 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
企业应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对于 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企业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维护企业的正常经营秩序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THANKS
感谢观看
托他人代领。
福利待遇政策解读
福利待遇种类
包括基本福利、绩效福利 、保险福利等。
福利待遇标准
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和职工 实际需要确定,一般应与 职工收入水平和企业规模 相适应。
福利待遇调整
随着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 变化,企业应适时调整职 工福利待遇。
社会保险种类与缴纳方式
社会保险种类
社会保险待遇享受
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法律责任划分与承担方式
用人单位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侵 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具体责任形式包括民事 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劳动者法律责任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违反劳动纪律或 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也应当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责任形式包括 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 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 法律规范总称。
《劳动保护培训》课件

劳动保护培训的案例分析
通过实际案例分析,展示培训的有效性和应对问题的能力。
总结与展望
总结《劳动保护培训》PPT课 件
劳动保护是确保员工安全和健康的关键。通过培训,我们可以提高员工对劳 动保护的意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减少事故风险,并创造更安全的工作环 境。
背景介绍
了解劳动保护的历史和发展,其对员工和组织的重要性。
劳动保护的重要性
探讨员工的权益和职责,以及一个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对组织的影响。
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
解释相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包括《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等,以及 其对公司的权责和要求。
劳动保护培训的目的和意义
介绍劳动保护培训的目标和益处,如提高员工技能和知识,减少工伤和业务中断的风险。
劳动保护培训的内容和方法
详细描述培训课程的内容,包括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危险识别和处理等; 同时,探讨不同的培训方法和工具。
劳动法知识讲座ppt课件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聘用关系,建立和 完善适 应社会 主义市 场经济 体制的 事业单 位工作 人员聘 用制度 ,保障 用人单 位和职 工的合 法权益
基本知识
• 广义的劳动法既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还包括一切与劳动关 系相关的专门性法规如《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 治法》和地方性法规如《广州市劳动合同管理规定》、《深圳市最低工 资规定》
•
2000年,河北姑娘李某来京,受聘于中友百货任导购,后升任领班。2005
年10月,中友百货的资方要求该商场内所有导购人员必须具备“35岁以下,北
京市城镇户口”的条件。于是,外地户口的纷纷购买假身份证蒙混过关。李某
也在海淀区万寿路地铁口附近,向一名制售假证人员提供了自己的照片和虚假
信息,花600元让其为自己伪造了北京市居民身份证明一张,北京市户口簿一
本,高中毕业证书一本。
2006年6月15日,李某被例行盘查的西单商场派出所民警发现涉嫌伪造居
民身份证罪,随后被羁押。交待了违法事实后,被取保候审。
2006年9月26日,李某与其他三名同事一同在西城法院接受审判。
法院认为,检察机关指控李某等涉嫌伪造居民身份证件罪和伪造国家机关
证件罪均成立。刑法第280条规定:“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处三年以下
禁止辞退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 得解除劳动合同:
• 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 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 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聘用关系,建立和 完善适 应社会 主义市 场经济 体制的 事业单 位工作 人员聘 用制度 ,保障 用人单 位和职 工的合 法权益
基本知识
• 广义的劳动法既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还包括一切与劳动关 系相关的专门性法规如《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 治法》和地方性法规如《广州市劳动合同管理规定》、《深圳市最低工 资规定》
•
2000年,河北姑娘李某来京,受聘于中友百货任导购,后升任领班。2005
年10月,中友百货的资方要求该商场内所有导购人员必须具备“35岁以下,北
京市城镇户口”的条件。于是,外地户口的纷纷购买假身份证蒙混过关。李某
也在海淀区万寿路地铁口附近,向一名制售假证人员提供了自己的照片和虚假
信息,花600元让其为自己伪造了北京市居民身份证明一张,北京市户口簿一
本,高中毕业证书一本。
2006年6月15日,李某被例行盘查的西单商场派出所民警发现涉嫌伪造居
民身份证罪,随后被羁押。交待了违法事实后,被取保候审。
2006年9月26日,李某与其他三名同事一同在西城法院接受审判。
法院认为,检察机关指控李某等涉嫌伪造居民身份证件罪和伪造国家机关
证件罪均成立。刑法第280条规定:“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处三年以下
禁止辞退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 得解除劳动合同:
• 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 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 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聘用关系,建立和 完善适 应社会 主义市 场经济 体制的 事业单 位工作 人员聘 用制度 ,保障 用人单 位和职 工的合 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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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多 种类型的介绍机构,提供就业服务。
12
第十二条 就业平等原则
•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 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13
第十三 条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 •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
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 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 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6
第六条国家的倡导、鼓励和奖励政策
• 国家提倡劳动者参加社会义务劳动,开展 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鼓励和保护 劳动者进行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和发明创 造,表彰和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7
第七条工会的组织和权利
• 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 • 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
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14
第十四条 特殊就业群体的就业保护
• 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退出现役的军人 的就业,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从其 规定。
15
第十五条 使用童工的禁止
•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
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 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 权利。
18
第十八条 无效劳动合同
•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
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 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 民法院确认。
10
第二章 促进就业
• 第十条国家促进就业政策 • 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
件,扩大机会。 • 国家鼓励企业、企业组织、社会团体在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兴办产业或者 拓展经营,增加就业。 • 国家支持劳动者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从事 个体经营实现就业。
11
第十一条地方政府促进就业措施
16
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的概念 •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
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17
第十七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的原则
•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 规的规定。
•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 事人必须改造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 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 职业道德。
4
第四条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 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改造劳动义务。
5
第五条 国家发展劳动事业
•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 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 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 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 以解除。
25
第二十五条过失性辞退
•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的;
•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 章制度的;
•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 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 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 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27
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
26
第二十六条非过失性辞退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 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 的工作的;
•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 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立法宗旨
•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 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 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 据宪法法。
2
第二条 适用范围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 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 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20
第二十条劳动合同的期限
•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 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 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如 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1
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的试用期限条款
•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 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 行。
3
第三条 劳动的者的权利和义务
•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 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 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 其他劳动权利。
•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 得超过6个月。
22
第二十二条劳动合同保守商业秘密之约定 •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
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23
第二十三条劳动合同的终止
•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 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24
第二十四条劳动合同的合意解除
19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
•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 (一)劳动合同期限; • (二)工作内容; •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 (四)劳动报酬; • (五)劳动纪律; •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
8
第八条 劳动者参与民主管理和平等协商
• 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 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 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 行平等协商。
9
第九条 劳动行政部门设置
• 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主管
本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政区域内的劳动工作。
12
第十二条 就业平等原则
•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 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13
第十三 条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 •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
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 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 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6
第六条国家的倡导、鼓励和奖励政策
• 国家提倡劳动者参加社会义务劳动,开展 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鼓励和保护 劳动者进行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和发明创 造,表彰和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7
第七条工会的组织和权利
• 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 • 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
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14
第十四条 特殊就业群体的就业保护
• 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退出现役的军人 的就业,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从其 规定。
15
第十五条 使用童工的禁止
•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
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 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 权利。
18
第十八条 无效劳动合同
•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
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 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 民法院确认。
10
第二章 促进就业
• 第十条国家促进就业政策 • 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
件,扩大机会。 • 国家鼓励企业、企业组织、社会团体在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兴办产业或者 拓展经营,增加就业。 • 国家支持劳动者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从事 个体经营实现就业。
11
第十一条地方政府促进就业措施
16
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的概念 •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
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17
第十七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的原则
•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 规的规定。
•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 事人必须改造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 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 职业道德。
4
第四条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 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改造劳动义务。
5
第五条 国家发展劳动事业
•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 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 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 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 以解除。
25
第二十五条过失性辞退
•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的;
•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 章制度的;
•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 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 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 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27
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
26
第二十六条非过失性辞退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 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 的工作的;
•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 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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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立法宗旨
•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 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 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 据宪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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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适用范围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 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 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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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劳动合同的期限
•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 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 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如 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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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的试用期限条款
•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 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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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劳动的者的权利和义务
•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 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 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 其他劳动权利。
•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 得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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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劳动合同保守商业秘密之约定 •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
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23
第二十三条劳动合同的终止
•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 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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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劳动合同的合意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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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
•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 (一)劳动合同期限; • (二)工作内容; •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 (四)劳动报酬; • (五)劳动纪律; •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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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劳动者参与民主管理和平等协商
• 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 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 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 行平等协商。
9
第九条 劳动行政部门设置
• 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主管
本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政区域内的劳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