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质学分,加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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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学分评分细节

综合素质学分评分细节

综合素质评分细则一、思想道德素质思想道德素质100=评议分(60%)+量化分(40%)思想道德素质评议后得分=80+X (X≤20)X量化加减分A加分1、参加系里组织的志愿清扫(雷锋月活动等)每次+2分;参加校级志愿活动(扫雪等)+3分2、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团日活动参观敬老院等)每次+1分3、参加班级特色活动或趣味活动每次+1分4、因拾金不昧受系里或校里表扬者+5分(需要证明)。

5、无偿献血+2分(需要献血证)6、宿舍卫生检查受到学校、院系通报表扬的,宿舍成员每次+2分、+1分7、化学化工学院宿舍装饰大赛荣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成员+5、+3.5、+2.5分8、教室板报评比荣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全班同学+5、+3.5、+2.5分注意:量化加分限额为20分,在加分过程中对于同类项不重复加分B加分1、收到纪律处分的:留校察看、记过、严重警告、警告、分别-10、-8、-6、-4分;受到校、院系通报批评的分别-3、-2分;(对于未见行文,但事实存在的同学按上述减分原则减分)2、无故不参加班会、团会(团日活动)等集体活动,每次-2分3、宿舍使用违章电器断电一次-1分(使用者)4、无故不参加晚自习,每次-1分5、旷课一节-0.5分,一次1分二、学业成绩学年平均学分成绩=总∑(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注意:旷课、考试违纪和作弊的课程以0学分计入学年平均学分成绩,缓考课程以缓考时间计入当年的学分平均学分成绩。

重修课程不计算学分。

三、身心素质身心素质100分=评议分(40%)+量化分(60%)身心素质评议后得分=70+X (X≤30)X量化加减分A减分1、参加学校组织的体育竞赛(校运动会)者+2分;获得竞赛前6名的分别+10、8、7、6、5、4分,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分别+10、8、6分,系级按校级的乘以0.5的系数2、校院系篮球队、排球队、田径队,舞蹈队、模特队、合唱团等,凡能坚持参加训练者,每学期+3分(校),+1.5分(系),+1分(班级)3、化学化工学院举办的体育节及运动会,参加者+0.5分,获得一、二、三名者各+1.5分,第四、五、六名者+1分注意:同一活动项目加分就高原则只加一次B减分1、对校、院系要求参加的文体活动而不参加训练者,每次-2分四、实践与创新素质得分=X (X≤100)X量化加分注意:担任校、院系、班级等学生干部干满一学期者,视其工作表现,按以下规定加分,多项工作的学生干部加分不重复。

班级综合素质加分细则

班级综合素质加分细则

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加、减分细则(讨论版)为完善班级管理制度、公平进行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和奖学金评定,特制定此细则:一、加分细则:1.院(系)学生会、楼管会、社团联合会等学生自治团体及学生社团的加分以下发的加分条为准。

2.班委加分:6-1分,班委按班级活动计划完成情况、班级在学风建设和班风建设中所取得的成绩情况以及班级同学的民意测评情况酌情给分。

3.院级以上活动加分:市级:第一名加3分,第2、3名各加2分,第4、5、6名各加1分,团体获奖者按单项奖标准的50%分别加分;省级:第一名加4分,第2、3名各加3分,第4、5、6名各加2分,团体获奖者按单项奖标准的50%分别加分。

4.院级活动加分:第一名2分,2-3名1.5分,4、5、6名1分;团体获奖者按单项奖标准的50%分别加分;若未得名次则每人每项加0.5分以资鼓励。

5.系部活动加分:参照院级活动加分进行。

6.获省级先进个人(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生、优选团干部、优秀团员)每次加3分;获市级先进个人加2分;校级先进个人加1分;其他各类院级单项先进个人每次加0.5分。

7.星级宿舍按以下标准给予加分:五星级宿舍每人5分,四星级宿舍每人3分,三星级宿舍不加分;星级宿舍的室长(包括五星级、四星级和三星级)另外多加2分;党员示范宿舍则每人在星级宿舍基础上另加1分;若达到系部文明宿舍标准则在星级宿舍加分基础上每人另加1分。

8.班级贡献奖:此加分用以鼓励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并能为班级建设积极献言献策、为班级的班风和学风建设做出贡献的非班委同学,酌情加1-4分。

9.学期成绩排班级前三名者,按第一名加2分,第二名加1分,第三名加0.5分以资鼓励。

10.对于通过英语四级考试的同学,在综合素质测评中加2分以资鼓励,对通过英语六级者加3分,对通过计算机二级者加2分。

二、扣分细则:1.被学院《公寓简报》通报批评的下列行为,按以下标准扣分:(1)违章用电者,每发现一次扣10分,同时取消其奖学金评定资格。

《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加、减分细则

《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加、减分细则

《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加、减分细则为了加强我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使德育、文体加分更加公平合理,现根据《东北林业大学〈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办法》的具体要求,结合本院学生实际情况,制定此加减分办法。

总则一、各组织机构不得随意向同学许诺加分。

如有加分需求时,需提前向考评中心提交申请,注明正当理由,具体时间,加分额度,加分人数,经考评中心审查同意后,给予加盖考评中心公章的建议单。

回交加分建议单时,填写事由应详实、准确,先由加分机构的负责人签字确认加分的真实性,再由所在年级辅导员老师签字和考评中心指导老师签字方可生效。

二、各院级组织机构成员开展日常工作职能范围内的工作,不予以加分奖励。

三、同一项活动,若校、院同时产生加、减分,则以校级为准,学院不予以重复加、减分。

四、我院在籍学生每学期的德育加分上限为30分,文体加分上限为50分(含校级加分)。

五、院通表加3分,院点表加1-2分;院通批扣3分,院点批扣1-2分,其它事由具体加分分值以附则为准。

六、各院级组织机构在上交加分建议单时,需上交一份与建议单内容一致的电子版。

发至考评中心。

只交建议单,无电子版的加分,中心将按该部门放弃加分处理。

七、每月1日—5日(节假日时间另行通知)为考评中心收取上个月的班档、支书手册、月报表的工作时间,各院级组织机构于每月1日8:20-8:40将统计好的加、减分建议单交到团委办公室,由考评中心监察部收取,逾期作废。

八、加减分汇总将于每月2日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内,同学如有异议,可以与考评中心联系。

九、监察部负责审核加、减分建议单,对于虚假加、减分(虚假事由,虚假名额),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给予填表人、部门负责人相应的处分。

十、本加分细则即日起生效。

考评中心将严格按照加、减分细则相关规定执行,该细则最终解释权归材料学院考评中心所有。

附则第一章德育第一部分加分细则(1)学期考试成绩均在90分以上者加5分;学期考试加权平均成绩较上学期(底线成绩70分)提高10分者加5分,较上学期(底线成绩85分)提高5分者加5分。

综合素质测评加分要求

综合素质测评加分要求

综合素质测评的计分内容与标准(一)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根据共性与个性关系,将学生素质分为两个层面,即基础性素质和拓展性素质两部分。

基础性素质指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教学、实习和第二课堂等环节中形成的德、智、体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包括:德育素质、智育素质和体育素质三部分;拓展性素质指学生在大学教育过程中形成的体现创新性和实践性的拓展素质。

包括:科技创新与社会实践、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三部分。

(二)综合素质测评总分的计算方法:综合素质测评总分(100分)=基础性素质分75分(德育素质分10分+智育素质分60分+体育素质分5分)+拓展性素质分25分(科技创新与社会实践12分+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7分+团体活动与社会工作6分)。

另设附加分5分。

附加分主要测评学生为学校取得重大荣誉的情况,取得附加分必须是在以上各项测评中没有规定的,加分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或证书。

加分注意事项:1.获奖证书(只要个人有证明的都需上交,如个人赛事奖状,四六级成绩单;全院集体项目若无证明,如新生文艺汇演,运动会方阵,校运会4-8名,篮球、跳绳、排球比赛等,必须注明加分项)上交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奖状若是担任12-13学年班级学生会等组织职务的,不必考虑颁发奖状日期,可加分3.同一项目获多项奖只按照最高奖项加分,不同项目获奖可累计加分4.转专业、交流的同学原则上需要做综合素质测评,但也可征求本人意见5.测评成绩以互评成绩为准6.社区表现分在楼栋前30%及担任舍长可不开证明,社区统一提供证明7.体质体能成绩75分以上为良好,90分以上为优秀8.绩点保留四位小数9.证书日期原则上要求是2012.7-2013.6.文体类加分:10.军训,运动会积极分子,校级加1分,院级加0.5分10.集体体育比赛中获奖,各班级统计首发与替补名单上交学院,首发每人按照原分数50%加分,替补25%加分。

请各班如实上报,否则全不加分;集体文艺比赛中队长或主要负责人按照50%加分,其他成员25%加分11.院辩论赛优秀辩手加0.5分,校优秀辩手1分,院辩论赛团体成绩按照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奖励加分项(3)要求加分12.龙舟队、校艺术团、广播台等需提供证明。

素质拓展学分计分标准

素质拓展学分计分标准
B11
其他就业创
业大赛
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省级一二三等奖,提供
证书
8分6分4分
/4分3分2

排名前三,国家级按排名依次递减2分;省级按排名依此递减1分。同一项目取最高
级计,不重复累计。
B12
SIYB GYB仓U
业培训
参加培训并获得证书
1分
B13
学生自主创

学生在校期间自主创业,并担任总经理职务一 年以上;担任副总经理职务一年以上,提供工 商营业执照等证明
1分/0.5分
限记1次分
D2
其他培训活

参加校级及以上组织的培训班学习一周及以 上,并获结业证书
1分
每种类型培训限记1次分
社团活动与
社会工作
D3
表彰情况
被评为国家、省、校级、院级优秀团干、优秀
学生干部、优秀社团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党
员等仅限第一学期申请
5分12分/1分
/0.5分
按学年计分,同一项目取最高级计,不重复累计。
2分/1分
B5
发明专利
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发明专利 发布;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授权
1.第一发明人单位必须是海南大学
2.上述奖项前两项3分,后两项1分
3分/1分
专利发明人需是前三位。第一发明人所在单位应为海南大学。
B6
挑战杯大学 生课外学术 科技作品竞 赛
获国家一二三等奖、省级一二三等奖、校级一 二三等奖、院级奖励,提供证书
0.5分/次
每学年累加得分最高限2分
D8
积极为服务 省市或学校 发展建设
建言献策被省、市、学校相关部门采纳
2分/1.5分/1

大学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大学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指导意见为了做好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充分发挥素质综合测评工作的评价、激励和导向作用,院学工组特制定以下指导意见:一、德育素质(总分100分,权重15%)1、参加学校党校学习,成绩在85分以上,加3分,考核合格但低于85分,加1分;参加学校团校或青马工程培训班等学习的,考核合格加3分。

2、参加公益活动(例如无偿献血等)每次加1分,不超过3分。

“其他突出事迹”是指在一定范围内产生了积极影响的好人好事。

3、受表彰同学,国家级加20分,省级加10分,校级加5分,院系级加3分。

此处表彰指综合类表彰,不指单项竞赛或活动获奖,也不包括上一学年依据综合测评评定的三好学生、奖学金等表彰。

4、在宿舍检查评比中,被评为文明宿舍或优秀宿舍的,宿舍成员每人每次加2分。

5、无故不参加班集体活动者,每次扣2分。

6、受学校纪律处分的,每次扣20分。

受院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者的,每次扣10分。

7、旷课每节扣2分。

二、智育素质(总分100分,权重60%)1、智育素质积分计算公式中,学校实施办法中的周学时数m n改为学分,文化课成绩中不计算体育课成绩,体育课成绩在体育素质中另行计算。

2、参加国家英语六级统考且达到425分者,加5分。

3、第3学期参加国家英语四级统考且达到425分者,加3分。

第4学期及以后学期参加国家英语四级统考且达到425分者,加1分。

4、对于多次参加四级考试均达到425分的情况,只按第一次的加分。

5、对于多次参加六级考试均达到425分的情况,也只按第一次的加分。

6、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达到国家三级及以上水平,加3分。

只加一次。

三、体育素质(总分100分,权重10%)体育素质的积分,各班根据《学院关于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意见》和本班的实际情况制定积分办法。

四、能力素质(总分100分,权重15%)1、学生会干部、班级班干、社团干部等学生干部每人加3分(不重复加分),被评为优秀干部者加5分(不累计加分);学生干部的本职工作内的活动,如活动的组织、主持等不加分。

素质拓展加分明细

素质拓展加分明细

素质拓展学分认定标准一、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方面:(1)在学生的素质拓展认证中,主要记载学生参加党、团组织的重要活动。

参加党校、团校学习的,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标准如下:(2)参加学校组织的主题活动的,可获得0.2个第二课堂学分,参加班级组织的思想政治主题活动或主题团日活动的,可获得0.1个第二课堂学分;优秀团日活动,组织者与参与者可获得0.2个第二课堂学分;项目化活动(具体认定单位为学校学生工作项目办公室,项目化活动一学年累计超过1个第二课堂学分的,按照1学分计。

)参照团日活动给予第二课堂学分。

(3)参加或组织与思想政治、道德品质、政治理论相关的竞赛活动获奖,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标准如下:(如设有单项奖等同于三等奖)观众获得0.1个学分。

党团员能认真履行义务、能按时参加党团组织活动、无违法乱纪行为、无不诚信纪录,并且在参与校园文明建设和倡导社会文明新风方面有特别突出的事迹或获得校级以上相关表彰的经校“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统一标准后可酌情给予0.2—1 个第二课堂学分。

(4)参军学生服役期满回校,给予“第二课堂”学分2分。

服役期间获得优秀士兵称号给予“第二课堂”学分1分,获得三等功给予“第二课堂”学分2分,获得二等功给予“第二课堂”学分4分,获得一等功给予“第二课堂”学分6分。

二、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方面:在学生的素质拓展认证中,主要记载学生组织或参加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以及在活动中的重要表现和取得的成绩。

(1)凡参加志愿者活动、暑期三下乡等社会实践活动,需填写《上海电力学院大学生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经组织方或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的服务对象单位盖章确认后,每次达 2小时的给予0.1个第二课堂学分,一学年累计超过1个第二课堂学分的,按照1学分计。

(2)参加假期社会实践可获得第二课堂学分1分,参加挂职锻炼可获得第二课堂学分1分,一学年累计不超过1分。

(3)参加学校组织的志愿者服务活动的,由志愿者服务部统一提交申请,活动每满两个小时给与第二课堂学分0.1分,一学年累计超过1个第二课堂学分的,按照1学分计。

素质拓展学分加分细则(精简版)

素质拓展学分加分细则(精简版)

一、社会实践表一:社会实践学分标准表二、读书学分(一)学分主要认定内容1、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阅读一定数量的课外书籍,经过考核和认定等程序,达到学校规定要求的,可以获得学分,这种学分被称作读书学分。

2、校团委通过组织专家教授荐书、发放调查问卷组织学生荐书等活动,每年确定一定数量的书籍供学生参考选择阅读。

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选择阅读书目,阅读完毕后向指导教师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学分认定。

(三)读书学分的分值计算与认定依据1、本科生在校期间要阅读不少于20本的指定书目。

每阅读一本书籍,经考核认定合格的,可以获得0.1学分,成绩特别优秀的,可以获得0.2学分,总学分为2学分。

2、读书学分的认定依据为阅读的时间和效果。

学生阅读每本书目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10小时。

活动的效果主要是依据学生提供的读书笔记、书评和其他相应的证明材料,主要考察学生对书目基本内容的理解和阅读后的感受。

3、获得读书学分的项目不再参加校内其他学分的申报,已获得其它学分的项目不再进行读书学分的申报。

(五)读书学分的认定程序1、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认真阅读选定书目并填写《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记录》,每本书提交不少于1,000字的读书笔记(手写),交指导教师审阅。

学生每学年阅读书目不得少于5本。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不给予学分认定:(1)存在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行为者;(2)不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有关材料者;(3)已经作为必修课或选修课的课程书目不作为学生选择的范围,学生选择此类书目阅读将不给予认定学分。

三、校园科技文化艺术活动学分(一)学分主要认定内容校园科技文化艺术活动学分主要对学生参加各种省级以上科技文化艺术活动竞赛、大学生文化艺术节、大学生学术科技节、党校团校培训、技能培训及获得各类职业资格证书、学校相关部门以及各学院(部)组织的各种科技文化艺术活动情况进行学分认定。

校团委每学期初确定可以授予学分的校园科技文化艺术活动,并对各种活动的具体情况进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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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职能管理厅局认证
体育活动类
体育竞赛
国家级一等奖
4
.获奖证书
或表彰文件
1.学校有关学科竞赛奖励文件
2.学校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体育学院)
国家级二等奖
3.5
国家级三等奖
3
省级一等奖
3
省级二等奖
2.5
省级三等奖
2
校级一等奖
1
学生体能综合素质
1
可采用《河南科技大学学生早操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考核标准
社会实践(寒暑假)
国家级参加一次
3.5
学校有关文件
学校相关单位出具的
证明(校团委、学生处)
省级参加一次
2.5
校级参加一次
1.5
公益活动
参加校级(含)以上累计满20小时
1
公益活动或义务劳动
校艺术团、勤工助学,经考核合格
参加一次(满一年)
1
提供学校相关单位考核意见
志愿者服务
累计满20小时
1
提供相应志愿服务证明
附件1:
河南科技大学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
类别
项目
认定内容
学分
认证材料
备注
学科
竞赛类
国家级、省(部)级各类大学生专项学科竞赛(如电子设计竞赛、数学建模竞赛、机械创新设计竞赛、外语竞赛等)及“挑战杯”
国家级一等奖
4
1.获奖文件
2.获奖证书
3.其它材料
学校有关学科竞赛
奖励文件;
集体奖项与个人奖项重复时采用两项认定的最高学分;国际级一、二等奖记4学分、国际级三等奖记3.5学分、国际级优秀奖记3学分;国家级优秀奖记2.5学分;
国家级二等奖
3.5
国家级三等奖
3
省级一等奖
3
省级二等奖
2.5
省级三等奖
2
科技
活动类
科研项目获奖成果
省(部)级以上参加
3
证书或文件
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或文件
市(厅)级参加
2
科研项目鉴定成果
省(部)级以上参加
2.5
成果鉴定书
学校(含)以上部门或组织的鉴定
市(厅)级参加
1.5
校级参加
1
专利
发明专利
3
专利授权证书
学校相关单位出具的
证明(学生处)
注:以上获证不重复记分。即如计算机等级证书,不分二级、一级,所获同一种类证书不同级别,均记1学分,不重复记分。
学校出具的证明(科技处或社科处)
实用新型专利
2
外观设计专利
1
科研课题(横向课题)立项
省(部)级以上参加
2.5
立项任务书学校SRTP立项文件
课题组教师推荐意见
市(厅)级参加
1.5
校级(SRTP)参加
1
学校组织的学术报告
参加6次
1
主办单位证明
上限2学分
论文
作品类
核心期刊(含)以上
第一作者
2.5
出版刊物
核心期刊认定以最新版核心期刊目录为依据
技能训练类
大学英语考试
通过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
1
证书/成绩单
非英语专业
通过专业英语八级(70分及以上)
1
英语专业
国际日本语能力测试
通过日语二级考试
1
证书
计算机等级考试
合格证书
1
证书
普通话水平测试
合格证书
1
证书
省语委颁发
职业资格类证书
合格证书
1
证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部委颁发的各类证书)
第二作者
2
第三及以后作者
1
CN级刊物
第一作者
1.5
第二作者
1
第三及以后作者
0.5
省级(含)以上报刊

第一作者
1
作品
第一作者
2
正式出版
第二作者
1.5
第三及以后作者
0.5
会议收录论文
第一作者
2.5
主办单位提供的会议论文集及收录证明
第二作者
2
第三及以后作者
1
校园
文化类
(限定2.5
学分内)
1.主题思想教育
2.文艺演出
3.读书活动
4.社团活动
5.论坛沙龙
6.征文活动
7、歌咏比赛
8、其它活动
国家级参加一次
3
组织单位提供的证明或学校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
学校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学生处、校团委)
省级参加一次
2
地厅级参加一次
1.5
校级参加一次
1
社会
实践类
见义勇为
主要参加
3
提供荣誉证书
证明材料学校(学生处、校团委)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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