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心区住房保障局预防腐败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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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解决城市居民住房问题,提高住房保障工作的实施效果,我们制定了以下
方案:
一、加大政府投入力度。

政府应当加大对住房保障工作的投入力度,增加住房保障资金,完善住房保障
政策,确保住房保障工作的顺利实施。

同时,要加强对住房保障资金的监管和使用情况的审计,确保住房保障资金的有效利用。

二、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

要建立健全城乡住房保障体系,完善住房保障政策,提高住房保障的覆盖面和
保障水平。

同时,要加强对住房保障对象的认定工作,确保住房保障工作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三、加强住房保障工作的监督和评估。

要加强对住房保障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住房保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住房保障工作的顺利实施。

四、加强住房保障工作的宣传和教育。

要加强对住房保障政策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广大居民对住房保障政策的知
晓度和理解度,增强居民的住房保障意识,推动住房保障工作的顺利实施。

五、促进住房保障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

要促进住房保障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加大对住房保障工作的支持力度,提高住房保障工作的质量和效益,推动住房保障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

以上就是我们制定的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希望能够得到各方的支持和配合,共同推动住房保障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防范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八条措施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防范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八条措施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防范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八条措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1.02.04•【字号】鄂建文〔2021〕1号•【施行日期】2021.0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防范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八条措施鄂建文〔2021〕1号各市、州、直管市和神农架林区住建局,武汉市房管局: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坚决整治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方面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打造成发展工程、民生工程、安全工程、廉洁工程,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特制定如下措施:一、防范项目申报虚报冒领。

严禁虚报谎报小区数、户数、楼栋数、建筑面积、项目建成时间、改造内容等主要指标,已纳入往年中央补助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防范报大建小套取资金。

严格按照改造内容和规模编制项目概算,不得虚列投资规模、随意压缩改造内容,防止出现报大建小套取资金现象,影响改造成效。

三、防范中央资金滞留挪用。

要及时拨付并使用中央补助资金,确保专款专用,防止资金“躺在账上睡大觉”,造成资金滞留;中央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城镇老旧小区外与小区无关的道路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也不得挪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购置交通工具等支出。

四、防范前期工作不深不实。

要建立“政府统筹、居民参与、多方配合”的工作机制,认真开展前期宣传动员工作,积极发动居民参与改造,赢得居民理解与支持,防止把民生工程改成民怨工程,导致改造项目实施困难。

五、防范设计方案随意变更。

要对小区基础设施现状、房屋结构充分调查摸底,因地制宜,实现“一小区、一方案”,坚决制止设计方案“套模板”现象,防止设计方案频繁变更,避免重复施工、反复开挖。

六、防范工程招标随意拆分。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多、涉及面广,要严格招投标程序,严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违法分包、非法转包乱象,不得随意将一个小区的改造内容拆分成多个单项单独招标。

房管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计划

房管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计划

房管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计划按照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有关精神,结合实际,决定在房管局大力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活动,活动计划如下:(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切实加强反腐倡廉,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特别是要认真汲取当前一些职务犯罪案件的深刻教训,举一反三,着力在机制、体制、制度和管理上堵塞漏洞,促使我局党员、干部、职工忠实履行职责,自觉遵纪守法,依法行政,清正廉洁。

(二)、目标要求(一)强化全体干部职工廉洁从政、依法行政、高效服务意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二)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廉洁自律的模范。

(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四)积极查找事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管理制度上的薄弱环节,认真加以整改完善。

(1)、成立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和协调,保证活动顺利开展,联合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拟定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活动计划。

(2)、上下联动广泛宣传教育加强配合,共同磋商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有关事宜。

组织学习《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读本》。

(一)组织党员干部、重点岗位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

(二)通报全市预防职务犯罪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三)党员干部、重点岗位人员撰写一篇心得。

(3)、加强制度建设检查完善制度建设、完善防范措施情况,建立长效机制。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交流工作信息。

召开一次领导干部、重点岗位人员家属廉政座谈会。

针对下属各单位廉政建设、管理机制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开展下属各单位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等专项检查,制订、完善并出台相关的规章制度。

(三)、活动内容(一)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组织干部、职工观看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系列片,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案例教育,从发生在身边的人和事中吸取教训,提高认识,警钟长鸣。

开展保障性住房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开展保障性住房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开展保障性住房清理整治工作方案随着城市人口的不断增加和经济的快速发展,保障性住房的需求日益突出。

保障性住房不仅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社会公平和民生保障的重要体现。

然而,在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过程中,存在一些不规范和乱象,导致社会治理出现了一些隐患。

为了提高保障性住房的质量和管理水平,必须开展保障性住房清理整治工作。

一、清理整治的目标1、严厉打击保障性住房违规行为,净化保障性住房建设环境,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2、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制度,规范保障性住房开发运营管理行为,提升保障性住房工作水平,保障民生安全;3、优化城市环境和城市居住条件,提供高质量的居住环境和生活条件,推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实现共同富裕。

二、清理整治的范围1、针对保障性住房的各项政策、法规、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核和调查,准确掌握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展情况和运营管理状况,重点核查保障性住房交易行为的合法性;2、开展保障性住房项目的环保、安全和质量检测,严格把控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质量和安全,杜绝保障性住房建设出现重大质量和安全隐患;3、整治保障性住房建设和运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包括收取过高的房租、收取高额的管理费、强制购买附属服务等问题,坚决维护群众的利益;4、规范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模式,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管理机制和运作机制,完善保障性住房的配套服务和公共设施,并提高社区自治的能力,切实维护社区稳定。

三、清理整治的方法1、采用网上公示和举报的方式,动员广大群众参与保障性住房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运营管理过程中各类问题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公示情况和坚决严厉处理违规行为和乱象;2、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和运营管理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和乱象的执法力度,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对涉嫌违法活动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开发商和运营机构进行处理和惩罚,维护市场秩序和群众利益;3、加强对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的监管工作,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和运营机构的扶持和引导,加大对保障性住房项目和运营机构的财务等资源支持,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和运营工作的顺利开展。

保障性住房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保障性住房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保障性住房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保障性住房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发挥保障房改善民生的重大作用,规范全县保障房管理运营,确保保障房分配、使用等环节公平、公正、公开,按照国家和省市保障房管理分配相关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清退由于家庭人口、住房、收入等变化不符合保障房条件的对象,清退长期空置、转租(转借)对象,做到精准配租。

二、组织领导为做好保障房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保障房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由计东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负责保障房管理专项整治工作。

三、整治对象已分配并入住保障房的家庭。

四、整治内容和实施步骤专项整治从2023年4月开始,至2023年12月结束,此后转入常态化。

(一)配租对象家庭信息采集。

进行入户走访调查,采集配租对象家庭人口、户籍、住房、财政供养、人均收入、车辆信息等情况,核实是否存在转租(转借)行为、是否长期闲置等。

(4月7日4月30日)(二)配租对象家庭信息核实。

财政供养人员信息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配合完成;户籍信息由县公安局配合完成;车辆信息由县交警大队配合完成;低保信息由县民政局配合完成;住房情况由县房产交易和物业事务中心完成;其他信息根据需要由相关成员单位配合完成。

(5月4日7月7日)(三)清退标准按下列8类执行:1.转租、转借所承租保障房的;2.承租人提供虚假资料套取、骗取保障房的;3.承租人未按规定时间进行审核、续签合同,违规居住的;4.已购买商品房的;5.改变所承租保障房用途的;6.在保障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7.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保障房的;8.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承租房屋租金,多次催缴且拒不缴纳的。

(四)清退时限。

根据核查信息对违规租赁保障房管理的住户进行分类整治,并下达书面通知限期清退。

(7月10日9月15日)(五)强制清退。

对不符合保障条件拒不清退的住户,由县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按程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强制清退。

2024年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24年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24年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____年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工作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腐败问题已经成为阻碍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强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坚决遏制和惩治腐败现象。

为了进一步深化反腐败工作,提高治理效果,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旨在构建廉洁政治生态,依法打击腐败犯罪,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实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反腐败工作中的有效落地。

三、工作重点1.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禁奢侈浪费,整顿不正之风。

2.建立健全腐败防控和监督机制,完善以信访局、纪检监察机关为主体的腐败问题线索排查、查处和问责工作机制。

3.加强领导干部廉政建设和教育培训,推行廉洁自律工程,提高党员干部的道德修养和政治觉悟。

4.严厉打击腐败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贪污受贿等腐败行为,尤其是重大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5.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推进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净化国际形象,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四、工作措施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党内监督。

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和考核,完善领导班子和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严把廉洁从政、干事创业的入口。

2.建立健全腐败防控和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腐败问题线索排查、查处和问责机制,加强腐败问题线索的收集、分析和研判,及时研究解决重要问题。

3.严厉打击腐败违法犯罪行为。

加大对贪污受贿等腐败行为的打击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尤其是重大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建立严密的案件监督和审判机制,确保惩治腐败的力度和公正性。

4.推行廉洁自律工程。

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建设,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加强廉政教育和培训,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政素质和自律能力。

5.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

积极开展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加强同国际反腐败组织和相关国家的合作,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追逃追赃机制。

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与概述腐败是任何组织都需要面对的风险,对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非营利组织而言,腐败风险的防控尤为重要。

为了及时发现并防范腐败风险,本文提出了一套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该方案旨在建立健全的预警机制、增强腐败防范意识、加强内部控制、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和加强培训教育,以实现腐败风险的最大限度减少。

二、预警机制建设1. 确定预警指标:根据过往的腐败案例和相关统计数据,确定预警指标的权重和阈值,包括预算执行情况、人员流动情况、财务数据异常等。

2. 建立监测系统:通过数据采集、分析和比对,建立监测系统,实现对预警指标的实时监控和分析。

3. 设立预警排查组:组织跨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预警排查组,负责分析监测系统的数据、制定预警报告,及时发现潜在腐败风险。

4.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与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提高预警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三、加强腐败防范意识1. 定期开展腐败风险排查:通过组织专项检查、内部审计等方式,定期对各单位进行腐败风险排查,及时发现问题、深入调查。

2. 完善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职责,建立岗位责任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监督。

3. 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通过法律法规培训、职业道德教育等方式,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加强职业道德建设。

4. 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包括财务管理、采购管理、人事管理等,确保腐败行为的追溯和责任追究。

四、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1. 强化内部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构,定期开展内部审计、风险评估和监督检查,发现并及时纠正问题。

2. 加强外部监督力度:与审计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等建立稳定的工作联系机制,接受外部监督,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

3. 落实监督责任:明确监督责任,强调监督人员的独立性和公正性,杜绝利益输送和包庇。

五、加强培训教育1. 建立培训体系:制定培训计划和内容,建立培训档案,定期开展培训,覆盖全体人员。

住房保障廉政风险防控研究

住房保障廉政风险防控研究

住房保障廉政风险防控研究近年来,住房保障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

作为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住房保障既涉及百姓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政府的形象和信任度。

然而,在住房保障领域存在着一定的廉政风险,需要加强防控。

本文将从住房保障的视角出发,探讨廉政风险的形成原因及防控措施,以期为社会提供有效的研究参考。

一、廉政风险的形成原因在住房保障领域,廉政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1. 政策规定不明确:住房保障的政策法规不够完善和明确,容易导致权力滥用和利益输送。

2. 腐败行为盛行:由于涉及大量资金和资源,各类腐败行为在住房保障领域泛滥成灾,给政府形象和公众信任带来负面影响。

3. 监督机制不健全:住房保障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机制不够完善,难以及时发现和处置廉政风险。

二、防控廉政风险的措施为有效防控住房保障中的廉政风险,以下是一些可行的措施:1. 加强政策法规建设:完善住房保障的政策法规,明确各方责任和权益,规范操作程序,为廉政风险防控提供有力依据。

2. 提高行业从业者的廉政意识:通过开展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住房保障从业人员的廉政意识,增强他们的道德底线和责任担当。

3. 强化监督机制:加大对住房保障领域的监督力度,建立健全廉政风险排查和处置机制,快速响应和处置廉政风险防控事件。

4. 推进透明化建设:加强信息公开,提高住房保障项目的透明度,使公众能够监督和参与整个过程,有效减少廉政风险的出现。

5. 加强合作与交流: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分享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借鉴国外住房保障政策的优势,为我国住房保障廉政风险防控提供借鉴和指导。

三、展望未来住房保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廉政风险防控是其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未来,我们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住房保障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只有通过不断完善制度和机制,加强监督和重视廉政建设,才能为广大民众提供公平、透明、有保障的住房。

同时,必须加大力度打击住房保障领域的腐败行为,坚决维护干净、廉洁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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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心区住房保障局预防腐败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XX年工作规划》(中发[20XX]9号)和《长沙市预防腐败工作实施方案》(长纪发[20XX]12号)文件精神,科学构筑住房保障反腐倡廉体系,扎实有效地推进天心区住房保障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结合长沙市住房保障行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立足教育,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教育是基础。

我们要坚持以教育来倡廉,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尽力解决干部严格自律“不屑为”的问题。

这就必须改进和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的内容和形式。

一是要针对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状况和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关键环节,改进教育内容,增强教育的针对性。

要以权力观教育为重点,深入进行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艰苦奋斗教育,给各级领导干部打牢廉洁自律的思想政治基础。

二是要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层次的党员干部的不同要求,创新教育形式。

把理想信念教育与党纪规章教育结合起来,正面典型教育与反面警示教育结合起来,党内宣传教育与廉政文化教育结合起来,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全方位的大宣教格局。

三是在教育的连续性上,搭建切实有效的教育载体,保证对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教育、系统性教育,逐步巩固和深化教育成果。

四是在教育的实效性上,把教育内容、教育方式方法与教育对象紧密结合,让教育真正解决具体问题,使教育与管理、教育与工作、教育与生活紧密结合,让教育更直接,成效更显著,要通过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澄清思想上的错误认识,防止行动上的偏差过失,自觉做到为民用权、谨慎用权,既要干事,又不出事,既要勤政,又要廉政,以勤政造福一方,以廉政取信于民。

二、健全制度,提高反腐倡廉的法制化水平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制度是保证。

我们要坚持以制度来保廉,科学地解决干部党员严格管理“不能为”的问题。

制度不完善、管理有漏洞是腐败滋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我们既要重视思想教育的引导作用,又要重视制度规章的约束作用;既要通过教育引导人们自觉从善,又要通过制度约束人们不能为恶。

要通过制度的约束,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缩小个人权力,最大限度地防止以权谋私和权钱交易,使制度成为广大党员干部保持清正廉洁的“防火墙”。

结合工作实际,我们要在九个方面狠下功夫:一是要严格执行国家招投标法,重点抓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监督,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谈话制度和“双告知”制度,加强对已中标项目设计变更情况和项目评审的监管,着力解决围标串标,低中高结等问题。

二是扩大工程建设项目“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的实施范围,不断规范各种建设中的招投标活动。

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督查力度,发现违法转包、擅自分包现象要列入黑名单,在今后的建设项目招投标中一票否决。

三是不断完善“自由裁量阶梯处罚”制度,推行行政执法最低标准处罚制度。

四是深层次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建设阳光政务工程。

五是认真落实中纪委提出的“严格按程序征求纪委对提拔干部廉政方面的意见”的要求,防止在干部使用问题上考察失真、“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等现象。

六是严格落实省纪委推行的“重要岗位内部轮岗和对外交流”制度、“管采分离、集中支付”制度、“公车定编管理”制度、“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和工程建设”制度等举措。

七是督促抓好行业协会“五脱钩”工作,坚决纠正强制入会、摊派会费、强行服务等行为。

八是协调各级党委、行政不断完善各种科学的规章制度,使之成为成套体系,成为一种管理模式,努力解决“无制度可用”、“制度不管用”和“有制度不用”的问题。

要在制度设计、制度制定上,着眼于对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规范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形成有效的预警系统,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努力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

让我们的干部在制度范围内用权、做事,争取不犯错误、少犯错误。

要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制度、破坏制度的行为,坚决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强化监督,找准反腐倡廉的监控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监督是关键。

我们要坚持以监督来倡廉,认真解决干部党员严密防范“不想为”的问题。

监督是纪检监察部门的重要职责之一,必须切实履行监督职责,重点抓好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从政行为的监督。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能使人更具价值,也能让人堕落;能成就一个干部,也能毁掉一个干部。

权力越大,诱惑越大,隐患和危险也越大。

不受监督的权力,往往容易导致滥用,也往往容易产生腐败。

因此,各级领导干部要时刻保持高度警觉,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带头自觉接受监督,要养成在监督之下开展工作的习惯,要做到领导干部的活动延伸到哪里,组织的监督就执行到哪里,把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上级监督与民主监督、纪检监督与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增强监督合力,提高监督实效。

领导干部要做到自觉接受监督,首要的是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

监督与被监督是矛盾的统一体,党内没有可以不接受监督的特殊党员。

领导干部应该明白行使权力的过程也是接受监督的过程,逐步养成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的习惯,习惯于主动接受监督,“忠言逆耳”是一种哲理,“闻过则喜”是一种境界,当领导干部的,应该有从善如流的雅量。

其次是要端正接受监督的态度。

作为领导干部,应该积极倡导、热情欢迎和大力支持来自各方面的监督。

然而目前,仍有少数干部自觉或不自觉地抵制、害怕监督,认为上级的监督是跟自己过不去,班子成员之间的监督是互相拆台,下级的监督是挑毛病,群众的监督是对自己不尊重。

这种态度是错误的,这种心理是有害的。

任何一个干部的成长都需要自律,也需要他律。

如果不能正确对待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不及时发现和改正自己的问题,捂着疮疤不让揭,这叫“讳疾忌医”,最终会在纪律和法律面前追悔莫及。

其三是要努力营造良好的监督环境。

领导干部要多交几个诤友,要深入到敢于真心实意地监督自己、直言不讳地批评自己的党员群众中去,主动诚恳地征集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在班子内部要营造一种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良好氛围,鼓励班子成员发表不同意见,提出不同看法,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该制止的制止。

只有这样才能听到真话,看到实情,才能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提高“免疫力”。

四、严肃纪律,坚决惩处腐败分子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惩处是手段。

我们要坚持以惩治来捍廉,切实解决干部党员严肃查处“不敢为”的问题。

从一定意义上讲,教育、制度、监督的效力来自惩治的力度,没有惩处,任何教育、任何制度和监督都是软弱无力的。

惩处不仅可以使教育、制度和监督更具权威性,而且也是最有力的教育和监督形式。

要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鲜明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坚决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

一是要端正思想认识。

认为查案出丑,对腐败案件有案不报或压案不查、查而不处,怕揭露问题丢面子,怕得罪下属丢选票,怕失去朋友伤权益,看起来是一种工作作风和做人的风格,但实质上是党性不纯,作风不正的表现。

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不仅是一种责任要求,更重要的是一种从政的高尚品格。

对腐败问题,态度必须鲜明,有贪必反、有腐必惩、有案必查、有乱必治。

对腐败现象,决不视而不见;对反映的情况,决不充耳不闻;对发生的案件,决不等闲视之;对违纪违法的人和事,决不姑息迁就,决不心慈手软。

纪检监察部门要有“亮剑”精神,敢于“亮剑”。

二是要加大查办力度。

只有惩处有力,才能震慑腐败分子,才能遏制腐败现象发展蔓延的势头,才能有效地促进党员干部提高廉洁自律的意识。

要重点查办权钱交易、权力寻租、贪赃枉法、索拿卡要等恶性案件。

要加强对案件的剖析研究,注重强化查处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做到查处一个案件,完善一项制度,堵塞一类漏洞,教育一批干部,实现办案工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纪效果相统一。

三是要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是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担负起全面领导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

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显示党委反腐决心、树立纪检监察机关反腐权威、增强干部职工反腐信心的重要手段,也是查漏补缺、整章建制、深入治本、从源头上进一步铲除腐败现象产生的土壤的重要举措。

五、苦练内功,强化自身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纪检监察部门站在了第一线。

“打铁还要自身硬”的道理,要求纪检监察部门的同志必先苦练内功,强化自身建设,要有“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的职业心理准备。

一是要加强学习。

学习是获取力量的基石。

一个人的思想、情操、品质、能力不是与生俱来的。

先天生就的只是肉体,后天养成多来自于学习。

读书学习能使人通达事理,读书学习能使人促进思维。

用读书学习促进思维,是认识出现飞跃的最有效途径。

读书学习的过程,是事物运动的过程,是一种认识、实践、再认识、再实践,直至获取新思维,指导自己投身反腐倡廉建设、寻找反腐倡廉工作新方法的过程。

要探究反腐倡廉建设、寻觅构建反腐倡廉建设惩防体系的新路子,就要打破旧有的思维定势,冲破各种禁锢和思想障碍,打开一条新的理性的思维通道,这当然取决于读书学习者的态度、思想发展的深度、理论联系实际的力度。

二是要苦砺心志。

“物必自腐,而后虫生”,防治腐败,首在自律。

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使然,要求我们要当党的忠诚卫士,必须严格要求自己。

苦砺心志,调整心态,提高认识,是我们每个纪检干部要“一日三省”的,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做人的“道”。

纪检干部的形象,不仅可畏,而更要可亲、可敬、可信。

要把纪委建设成“公平正义之家”、“干群信赖之家”。

三是要创新方法。

做人有道,做事有术,术则为方法。

比如协调,就是纪检部门开展工作的“第一方法”。

第一,各级纪检组织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组织协调职责,协助党委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要主动向党委、行政请示汇报,争取党委、行政的重视和支持,使党政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对班子内部和管辖范围内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同时,促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

第二,要正确处理主办、协办和督办的关系,对纪检监察部门直接抓的重点工作,要毫不放松,牢牢抓在手上;对纪检监察部门牵头抓的工作,要发挥主抓作用,同时注重调动相关部门的积极性,对其他部门按照自身职责抓的工作,要加强指导、协调、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

第三,我们一方面要研究解决监督滞后、监督乏力、监督不到位的问题,另一方面又要研究如何把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同信任干部、保护干部、激励干部统一起来,鼓励创新,宽容失误,严格区分一般错误和违纪违法的界限,严格区分探索失误和违纪违法的界限,让广大干部解除后顾之忧,敞开思想谋事,甩开膀子干事,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干部的创造力。

第四,要把加大办案力度与澄清是非结合起来,对那些既不干事还策事、诬陷和诋毁干部的行为,一经查实,要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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