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消化科级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思考
“超配”干部如何消化

“ 按不 超过其 同级政府领 导班子副职 的职数来掌握 ” , 但“ 政府领 导
班 子副职 ” 数 量很 多时候 自由裁 量权 偏大 . 比如很 多地方实行 “ 1 正
1 2 副” 2 0 1 0 年之后 , 中组 部明确要求 限制党委常委职数 , 市级党委 常委职数一般 为 9至 l 1 名. 县 级党委常委职数一般为 7至 9 名。 地 方应对 的办法则是 : 限制副职 , 就提副秘书长 、 助理 , 领导 职位 满编 ,
削减领导干部 , 使新部 门成为干部输入 地 : 一些地方 成立 临时性 机 构. 但 临时 性任务结束 后 。 “ 领 导小组 办公室 ” 和领导 职务 , 并 没有
随之撤销 副职配备超标则进一步提供 了空间。 2 0 0 9 年 中组部 、 中编办出
台的相关规 范文件 , 要求省 级 、 副省级 、 地 市级 政府 副 秘书 长职数
与以往治理干部 职数 配备不 同的是 . 此 次整改 . 不 仅立足 于干 部冗余 。 更是为重塑政风 、 执政 现代 化进行基础性的吏治改革 。
超 配 是 如 何 产 生 的
选 人用人一直是巡 视组关注 的重点 . 早在 2 0 1 4年 2 月发 布的 巡视整改报告 中 . 干部超 职数配备 问题就 已经 被列 为普遍 性 问题 。
职、 调岗、 免职等方式 “ 消化 ” , 整治 过程 中也 不乏一些 辞官不辞 薪 、
撤官不撤权 的“ 假 消化 ” 现象。根据媒体报道 , 湖北 省武 穴市教育局
严 重超标 , 为消 除超编 现象 , 规定 “ 5 0岁 的人 退二线 ” ; 郑州 中牟县 超职数 配备干 部 2 8 0多名 , 按上 级部 门要求 , 必 须在 2 0 1 6年底 前 把超职数配备的干部全部消化 。 为此 , 县委组织 部副部长约谈各县 直机关 局 的 5 0岁左 右 的局长 、 书记 和副局 长 。 要 求被约谈 者 写 申 请。 自愿免去现职 , 保留职级待遇 , 退居二线 , 工资照拿 。
干部超配消化整改意见和建议

干部超配消化整改意见和建议说到干部超配这个话题,估计大家都不陌生吧。
你看,很多地方和单位的干部队伍,明明工作都挺繁忙的,但偏偏一大堆人,位置却空着,岗位还多得很,甚至一人干几个人的活,这就让人觉得“吃不消”了。
超配的现象,根本就是个老大难的问题,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可能在很多地方已经成了“潜规则”。
不过,要解决这个问题,得从根源入手,不能只顾眼前,不解决深层次的原因,最终也就是“治标不治本”。
所以今天,我想聊聊,关于干部超配消化整改的一些建议,说白了,就是让这些冗余的干部岗位得到更好的优化和调整,让工作能够更高效,大家也能少点负担。
要让领导看到问题的严重性。
有些地方的领导,可能对干部超配这种现象了解不够深入。
大家知道,干部队伍多了,不仅会造成资源浪费,还会让整个组织的执行力打折扣。
试想,若是上面安排了很多干部,下面却是个“空架子”,一堆空岗位,大家怎么高效工作呢?没错,超配的干部可能会觉得“人多力量大”,但实际上,岗位多了,反而容易导致职责不清。
这样一来,工作效率降低不说,还容易形成“吃空饷”的现象,干部们的工作积极性也会受到影响,大家都懒得动弹,彼此之间的责任推诿更是家常便饭。
领导得抓紧时间意识到这个问题,不能再拖了。
然后,再来说说具体的整改措施。
要想解决超配问题,首先得摸清底数,不能一味地抽象讨论,得逐个岗位、逐个部门地盘点。
就像家里整理东西一样,首先得知道哪儿堆积了杂物,再去清理。
干部队伍的结构,能否跟工作量匹配?每个岗位的职责到底是什么?是不是有些人是“挂名”的,或者说,做的事情早已不符合岗位要求?一旦清楚了这些问题,接下来就是果断调整,不能总是拖拖拉拉。
比如说,哪个岗位真的没有用,能合并的就合并,能裁的就裁,避免“重复劳动”,大家也别怕触动利益,都是为了团队更好地发展嘛。
干部的调整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做的事,这里头还得注意一些技巧。
比如,安排一个专门的工作小组来处理这个事情,大家要把精力集中在最迫切需要整改的地方,不要让每个人都分散开来,分头行动。
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治自查报告

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治自查报告时间:2022年10月报告目的:对超职数配备干部进行整治自查,查找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改进措施。
一、问题概述在对公司超职数配备干部进行自查过程中,发现以下问题:1. 职位配备不合理:部分职位的职责范围和层级划分不合理,导致一些干部工作职责不明确,职位描述不清晰。
2. 干部能力不符合要求:部分干部在实际工作中表现出能力不足,无法胜任工作要求。
3. 干部晋升机制不完善:缺乏明确的干部晋升机制,导致一些优秀干部无法及时得到提拔和激励,影响工作积极性。
4. 干部培训不够:部分干部缺乏系统的培训和学习机会,无法提升自身能力和知识水平。
5. 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干部队伍结构过于年轻化,缺乏经验丰富的老干部,影响决策和管理水平。
二、改进措施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1. 职位配备调整:重新评估职位职责范围和层级划分,确保每个干部的职责明确、工作职位清晰。
2. 干部能力评估:建立干部能力评估机制,定期对干部进行能力评估,针对能力不足的干部提供培训和提升机会。
3. 完善干部晋升机制:建立科学、公平的干部晋升机制,根据干部绩效和能力进行晋升,激励优秀干部积极投入工作。
4. 加强干部培训:制定干部培训计划,为干部提供系统的培训和学习机会,提升他们的专业能力和管理水平。
5. 平衡干部队伍结构:合理安排年轻干部和老干部的比例,建立经验传承机制,培养并留住经验丰富的干部。
三、改进计划1. 职位配备调整计划:在下一次组织架构调整中,对所有职位进行重新评估和调整,确保职位配备合理。
2. 干部能力评估计划:建立定期的干部能力评估机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评估,对能力不足的干部提供培训和指导,并制定个人成长计划。
3. 干部晋升机制改进计划:制定干部晋升细则,明确晋升标准和流程,根据绩效和能力进行晋升,激励干部积极向上。
4. 干部培训计划:制定年度干部培训计划,包括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和交流学习等形式,提高干部的专业能力和管理水平。
关于做好消化科级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思考

关于做好消化科级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思考在职数范围内配备领导干部是干部工作必须遵守的一项纪律要求,但从“三超两乱”专项治理情况看,大部分地方因方方面面原因都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情况。
XX年中组部下发了《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列明时间表,要求尽快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但由于前期积淀数量较大,且消化渠道偏窄,难以快速有效地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本文就如何做好消化科级超职数配备干部做些简单思考,试图探寻出迅速消化的路子。
一、超职数配备干部形成原因分析政策因素。
一是军转安置。
由于要求无条件接受军队转业干部,一般来讲县级每年都会安置几名副营职及以上转业军官。
二是机构改革。
历次机构改革中虽精简了职数,但改革时为保持稳定,一般政策要求暂维持现状,今后逐步过渡到规定的职数以内,逐年积累消化难度很大。
三是结构性干部配备。
上级对妇女干部、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等结构性干部配备都有明确要求,为达到结构配备要求,在领导职数已满的情况下,要求采取先进后出的办法,让结构性干部先进入领导班子,这也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超配。
四是公开选拔。
前些年,上级文件要求各县市区每年至少都要统一组织一次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
在现有职位基本满员的情况下,公选的科级领导干部进入班子后产生挤占效应,必然导致部分单位超配。
工作因素。
一是岗位需要。
如机构改革后,上级对各单位业务型领导高度重视,还设置了“三总师”岗位,这些单位原有班子成员大多不具备任职资格,而省市对口部门又要求配齐,这也造成了部门单位的超配。
如要求配备总会计师的单位,原班子中没有干部拥有会计师任职资格,不符合《总会计师条例》中的任职规定,只得从有资格的人选中提任。
二是激励需要。
原来的政策允许解决干部的职级待遇,为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以前解决了一部分干部的职级待遇。
三是照顾需要。
乡镇普遍经济待遇较低、工作生活环境较差,有许多干部在偏远山区乡镇一干就是十多年,这些干部中有的因年纪大了、身体差了等特殊困难请求组织上照顾调到县直单位,组织上从人性化角度考虑,为激励干部扎根条件艰苦地方工作,也向县直单位调整了一些领导干部,造成县直单位领导班子超配职数。
超职数干部消化方案

超职数干部消化方案一、背景介绍近年来,我国干部队伍日益庞大,而且中高级干部数量急剧增加,形成了超职数现象。
超职数干部的存在严重影响了组织机构的运行效率和干部队伍素质的提高。
因此,急需制定一套科学的消化方案,有效解决超职数干部的问题,实现干部队伍的优化配置和合理管理。
二、问题分析1. 超职数干部带来的问题:- 组织机构效率低下:超职数干部过多导致人员过度集中,影响工作的协同性和高效性;- 干部队伍素质下降:过多的中高级干部会分散晋升空间,导致干部选任标准下降,影响干部队伍的质量;- 干部选拔不公:超职数干部多年停滞不动,影响了后备干部的选拔与培养机会,不利于年轻干部的成长。
2. 超职数干部形成的原因:- 领导干部任人唯亲:某些领导干部重用亲信,导致超职数现象的形成;- 干部选拔机制不完善:干部选拔机制存在漏洞,容易产生超职数干部;- 职级晋升方式不合理:某些职级晋升方式存在问题,导致职级不匹配。
三、解决方案为了解决超职数干部的问题,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 完善干部选拔机制:- 建立科学的干部选拔制度,注重选拔干部的能力、潜力和绩效;- 强化干部选拔的程序规范和透明度,避免出现干部选拔不公的情况;- 加强对干部选拔机制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2. 加强干部培养和评价:- 完善干部培养体系,注重对后备干部的培养和提升;- 加强干部培训,提高干部的专业素养和管理能力;- 建立科学的干部评价机制,注重对干部岗位工作的实绩考核。
3. 优化组织机构设置和职称晋升制度:- 合理设置组织机构,避免重复职能和人员过度集中;- 定期审核和调整干部职务,避免形成超职数现象;- 完善职称晋升制度,确保干部晋升与职务和能力相匹配。
4. 增加干部流动机制:- 建立健全的干部流动机制,鼓励干部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流动;- 为干部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晋升空间,激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定期进行干部轮岗或轮流挂职,培养干部的全局观和综合能力。
关于做好消化科级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思考(大全五篇)

关于做好消化科级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思考(大全五篇)第一篇:关于做好消化科级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思考关于做好消化科级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思考在职数范围内配备领导干部是干部工作必须遵守的一项纪律要求,但从“三超两乱”专项治理情况看,大部分地方因方方面面原因都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情况。
XX年中组部下发了《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列明时间表,要求尽快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但由于前期积淀数量较大,且消化渠道偏窄,难以快速有效地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本文就如何做好消化科级超职数配备干部做些简单思考,试图探寻出迅速消化的路子。
一、超职数配备干部形成原因分析政策因素。
一是军转安置。
由于要求无条件接受军队转业干部,一般来讲县级每年都会安置几名副营职及以上转业军官。
二是机构改革。
历次机构改革中虽精简了职数,但改革时为保持稳定,一般政策要求暂维持现状,今后逐步过渡到规定的职数以内,逐年积累消化难度很大。
三是结构性干部配备。
上级对妇女干部、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等结构性干部配备都有明确要求,为达到结构配备要求,在领导职数已满的情况下,要求采取先进后出的办法,让结构性干部先进入领导班子,这也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超配。
四是公开选拔。
前些年,上级文件要求各县市区每年至少都要统一组织一次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
在现有职位基本满员的情况下,公选的科级领导干部进入班子后产生挤占效应,必然导致部分单位超配。
工作因素。
一是岗位需要。
如机构改革后,上级对各单位业务型领导高度重视,还设置了“三总师”岗位,这些单位原有班子成员大多不具备任职资格,而省市对口部门又要求配齐,这也造成了部门单位的超配。
如要求配备总会计师的单位,原班子中没有干部拥有会计师任职资格,不符合《总会计师条例》中的任职规定,只得从有资格的人选中提任。
二是激励需要。
原来的政策允许解决干部的职级待遇,为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以前解决了一部分干部的职级待遇。
三是照顾需要。
乡镇普遍经济待遇较低、工作生活环境较差,有许多干部在偏远山区乡镇一干就是十多年,这些干部中有的因年纪大了、身体差了等特殊困难请求组织上照顾调到县直单位,组织上从人性化角度考虑,为激励干部扎根条件艰苦地方工作,也向县直单位调整了一些领导干部,造成县直单位领导班子超配职数。
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改措施

定期考核和评价
对干部进行定期考核和评 价,及时了解干部的表现 和问题。
反馈与改进
对考核结果进行反馈,针 对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建 议。
04
整改实施与监督
制定实施方案
明确整改目标
制定实施方案时,首先要明确 整改的目标和预期效果,包括 减少超职数干部的数量、优化
干部队伍结构等。
制定具体措施
为实现整改目标,需要制定具体的 措施和计划,包括对超职数干部进 行调岗、分流、辞退等处理措施。
公平公正
整改过程中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避免出 现歧视和不公现象。
稳妥有序
整改过程应稳妥有序,确保不会对组织造成 不良影响和损失。
03
整改措施
优化组织架构
明确部门职责和岗位设置
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和优化,确保各部门职责清晰、岗位设置合 理。
减少管理层级
通过扁平化管理,减少管理层级,提高组织效率。
合并或撤销冗余部门
02
整改目标与原则
整改目标
消除超职数配备干部 现象,优化组织结构 。
建立科学合理的干部 选拔任用机制,推动 组织的长远发展。
确保干部队伍的质量 和稳定性,提高整体 素质。
整改原则
科学合理
整改措施应符合组织实际情况和干部个人发 展需求,确保科学合理。
公开透明
整改措施的实施过程应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确保公正性和合法性。
完善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职数配备的相关制度,确保制度体系的 科学性和有效性。
加强干部培训
加强干部培训工作,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为未来的工作 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优化组织结构
根据组织发展的需要,优化组织结构,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 组织效能。
最新三超两乱专项治理心得体会

三超两乱专项治理心得体会一重点治理五个方面的问题:超编制限额进人,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超范围分设党政职务,随意按年龄划线乱调整配备干部,违反规定程序乱进人针对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的超编制限额进人、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超范围分设党政职务、随意按年龄划线乱调整配备干部、违反规定程序乱进人等三超两乱问题,7月18日,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同意,(湖南)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6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的通知》,决定从今年下半年至20XX年底,对全省各级各单位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领域三超两乱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此次专项治理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复核检查、整改验收4个阶段,重点治理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深入治理超编制限额进人问题。
重点治理机关事业单位超编制员额进人,造成人员超编的问题。
二是深入治理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的问题。
重点治理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和职数管理有关规定,超职数限额选拔配备领导干部的行为;违反中央、省严格规范副秘书长配备等有关规定,突破机构三定方案核定的职数限额,超职数配备市州党委、政府副秘书长或县市区党委、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的行为;违反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规定超配非领导职务的行为;擅自规定改非干部不占职数,自行设置正副处级干部、正副科级干部等职位,违规搞先进后出,变相增加职数的行为;未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批准,超机构规格高配领导干部的行为。
三是深入治理超范围分设党政职务的问题。
重点治理违反规定擅自扩大范围在机关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构和事业单位)实行党政正职分设的行为。
四是深入治理随意按年龄划线乱调整配备干部的问题。
重点治理违反规定,擅自将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班子换届年龄要求及其工作部门正职随届任免的提名年龄要求随意扩大适用范围,并作为平时调整干部任职年龄界限的行为;违反规定划定干部任职年龄界限退线改非、提前离岗、提前退养等,致使干部任职年龄层层递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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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消化科级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思考在职数范围内配备领导干部是干部工作必须遵守的一项纪律要求,但从“三超两乱”专项治理情况看,大部分地方因方方面面原因都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情况。
XX年中组部下发了《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列明时间表,要求尽快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但由于前期积淀数量较大,且消化渠道偏窄,难以快速有效地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本文就如何做好消化科级超职数配备干部做些简单思考,试图探寻出迅速消化的路子。
一、超职数配备干部形成原因分析政策因素。
一是军转安置。
由于要求无条件接受军队转业干部,一般来讲县级每年都会安置几名副营职及以上转业军官。
二是机构改革。
历次机构改革中虽精简了职数,但改革时为保持稳定,一般政策要求暂维持现状,今后逐步过渡到规定的职数以内,逐年积累消化难度很大。
三是结构性干部配备。
上级对妇女干部、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等结构性干部配备都有明确要求,为达到结构配备要求,在领导职数已满的情况下,要求采取先进后出的办法,让结构性干部先进入领导班子,这也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超配。
四是公开选拔。
前些年,上级文件要求各县市区每年至少都要统一组织一次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
在现有职位基本满员的情况下,公选的科级领导干部进入班子后产生挤占效应,必然导致部分单位超配。
工作因素。
一是岗位需要。
如机构改革后,上级对各单位业务型领导高度重视,还设置了“三总师”岗位,这些单位原有班子成员大多不具备任职资格,而省市对口部门又要求配齐,这也造成了部门单位的超配。
如要求配备总会计师的单位,原班子中没有干部拥有会计师任职资格,不符合《总会计师条例》中的任职规定,只得从有资格的人选中提任。
二是激励需要。
原来的政策允许解决干部的职级待遇,为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以前解决了一部分干部的职级待遇。
三是照顾需要。
乡镇普遍经济待遇较低、工作生活环境较差,有许多干部在偏远山区乡镇一干就是十多年,这些干部中有的因年纪大了、身体差了等特殊困难请求组织上照顾调到县直单位,组织上从人性化角度考虑,为激励干部扎根条件艰苦地方工作,也向县直单位调整了一些领导干部,造成县直单位领导班子超配职数。
违规因素。
一是违规党政分设。
对事业单位党政分设问题,政策规定不是很明晰,部分还存在党政正职分设。
二是违规设置领导职务名称。
有些单位“三定”方案中没有设置纪检组长、工会主席、党委委员等职务,但为这些单位违规进行了配备。
二、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的危害加重了财政负担。
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不仅要多支出工资,还要多支出办公经费,无形中增加了许多开支,加大了行政成本。
扰乱了管理秩序。
管理学上有一个概念叫有效管理幅度,是指领导者能有效领导的直接下属的数量限度。
管理层次越多,管理幅度越小;管理层次越少,管理幅度越大。
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使领导干部有效管理幅度大幅降低,如有的单位由于领导职数过多,1 个领导干部还分管不了1 个股室,只好排名靠前的为主管,排名靠后的为协管。
这样一来,在工作安排、协调过程中,就有可能出现一件事因领导意见不统一,造成工作效率低下。
这与和尚挑水的故事所表现的人多了反而没水喝了道理是一样的。
助长了腐败发生。
“官比兵多,兵比枪多,枪比子弹多” 是老百姓对腐败政府的形象比喻。
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是中央明令禁止的一种行为,是一种权大于法的表现。
机构滥设、职数失控造成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极易产生买官卖官的腐败现象。
三、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面临的主要困难官位思想的作祟。
传统“官”念难转变,“官贵民贱”、“以官职论英雄”等官本位思想依然根植于老百姓心中。
加之在社会上还有“不到年龄不退休,不犯错误不下台” 、“下来就是犯错误,只有犯错误才下来”的误导,要把官员从官位上拉下来,更是难上加难。
安排出路的梗阻。
要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就必需要有干部退出,但目前来看在不准按年龄划线后,退出领导职务只能采取担任非领导职务、改任同级非领导职务、直接免职、退休、离职分流等措施;而退出非领导职务则更是难上加难,按现行政策,只要不是从实职转任的相应职级干部都要按非领导职数统计的口径,非领导职务的消化只能待干部退休,通过时间来消化。
待遇保障的倒逼。
目前,中国官员的经济待遇是按官位高低确定的。
在其职,除了工资待遇外,还有职务消费的待遇,按理说职务消费应该是合理的,但“三公经费”管理不严、公开不够,却异化成官员个人收入的一部分。
这种情况下,谁不再担任领导职务,就意味着收入水平的下降。
四、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的可行途径科学配置核职数。
加强组织部门与机构编制部门的沟通衔接,努力做到科学、及时核定职数。
一是对未核机构或职数的单位,尽快启动机构和职数核定工作,并报请上级机构编制部门批复职数。
二是优化职数核定,调整完善“三定” 方案的科级领导职数设置,该减少的减少,该增加的增加,并报请上级机构编制部门重新批复职数,解决设置不合理问题。
三是核定科级非领导职数。
根据《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县级机关非领导职务设置,由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具体方案,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要求,县级组织部门提出具体设置方案,并呈请上级审批;在机构改革期间,把原分配到涉改单位的科级非领导职数集中起来,统筹管理。
严管入口控职数。
实行“五个一律”规定严管职数:一律不超出核定的领导职数配备干部;一律不以“低职高配” 等形式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一律不违反规定设置领导职务名称配备干部;一律不用职务和职级待遇奖励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一律不突破比例限额、超出规定范围,变相设置非领导职数配备干部。
在整改消化任务未完成前,一般不再新配非领导职务;每批次调整干部必须消化超职数配备的干部,当次拟提拔的干部总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已腾出同一层次职数的三分之一。
各单位在超职数问题消化前,不得推荐呈报干部在本单位提拔任用;除落实结构性干部配备等刚性政策要求外,不研究为超职数单位新增配科级干部。
规范任职省职数。
一是规范兼职过多问题。
区分类别予以整改:1. 因政策规定或工作需要,如处级领导兼任科级领导职务,或纪委常务副书记、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主任同时担任党组成员等职务的,在职数范围内按惯例予以保留,需规范的,逐步规范到位;2. 因上级要求或工作需要,有关人员兼任特定职务的,在职数范围内原则上兼任职务予以保留;3. 因结构性配备或干部培养的需要,党外干部或年轻干部兼职的,在职数范围内予以保留。
二是规范领导职务设置。
县级组织部门根据“三定”方案及时修订县委管理干部职务名称表。
县直单位经县委研究设置的党组,设党组书记1 名;根据工作需要,原则上设党组副书记1 名。
党组成员一般为县管领导班子党员正、副职,纪检组组长和列入县管职务序列的政工室主任、党员“三总师”。
今后,归口管理的副科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等不安排为县直单位党组成员。
对没有核定设置的职务[ 含党组副书记,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工会主席] 通过调配规范来消化。
适当交流挪职数。
坚持超职数单位的领导干部只出不进,领导班子成员职位出缺,原则上从超配单位的领导干部中择优选配,从而既有效控制增量,又加快消化超配干部的存量。
县直单位超配领导干部或年轻班子成员可交流到乡镇任职。
乡镇班子成员原则不进城,情况确有特殊的,只交流到平区或近郊乡镇。
科学竞争切职数。
对存在违规党政分设的,旗帜鲜明地提出凭德才、凭实绩在现班子成员中产生党政正职“一肩挑” 的人选。
在具体操作中,坚持以落实上级精神为准绳,坚持凭德才、凭实绩用人的导向不动摇,坚持体现组织的人文关怀,通过广泛宣传造氛围、全面考察评实绩、反复酝酿稳推进的办法来完成消化。
兑现考评腾职数。
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体系,实行日常考核、班子运行考核、单位绩效评估考核、述职测评考核、综合评价的“四考一综评”考核办法,将干部使用与综合考核结果直接挂钩,末位淘汰一批;加大对履职不力、工作业绩滞后干部的问责处理。
严明纪律消职数。
从严监督管理干部队伍,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在整风肃纪、消淤化肿中消化职数。
对违反干部作风要求、群众工作纪律、廉洁自律等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视情节予以调离岗位,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免职,降职;对因“黄赌毒” 问题被各级政法部门查处,但未移送纪检监察部门的进行集中清理,按照有关纪律规定予以追责;进一步抓好干部队伍的权力自洁、自我净化,严厉查处各类违纪违规案件。
严格届期减职数。
在县乡党委、人大、政府换届时,对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工作部门及县人民法院、检察院、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中年龄偏大,不能任满一届的,不再继续提名,保留其职级待遇。
自愿退出化职数。
鼓励年龄偏大、任职较长或身体不胜任现职的领导干部自愿申请退出领导班子,保留其职级待遇;鼓励符合公务员法规定提前退休条件的干部自愿申请提前退休。
五、做好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工作的有关建议深化教育引导,营造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工作环境。
一是要常吹学习风。
要将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有关规定纳入到县委常委会、县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增强领导干部的职数观念,为顺利消化职数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是要常念紧箍咒。
当前,还存在着消化职数影响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新官不理旧账”,存在求稳畏难情绪等。
要强化措施手段对这些思想顾虑,正确引导、及时纠正、坚决抵制要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统一的步调,下定决心,不瞻前顾后,不等待观望,切实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
对整改落实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得力的地方和单位,要采取约谈责任人等方式,督促整改落实。
要实行职数设置和配备向社会全面公开,让社会来监督;实行党委领头,纪检、组织、编制等部门协同作战,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的人和事一查到底、问责到底。
加强制度建设,管控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工作源头。
一是合理设置领导职数。
目前领导职数核定偏紧,且同样的单位在规模相似区县市“三定”中单位性质、职数核定也不尽一样,如经管局有的县是参管单位、有的是非参管事业单位,建议形成统一的领导职数核定政策,不搞一刀切,根据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幅度、社会发展情况等合理设置;乡镇的人大副主席是否应为核定职数应予以明确。
建议明确核定科级非领导职数的操作办法,要将科级非领导职数核定的审批权限、主管部门、具体程序形成规范。
二是尽早执行职级与职务并行办法。
要按照《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文件,尽早出台操作具体办法,以实施该制度为契机,做好职数消化调整工作。
三是建议对消化职数应明确硬性措施。
建议规范兼职,兼职问题,上级有许多要求,如县政府办主任兼职县政府党组成员等,这样的情况应统一规范,以消化部分兼职职数;建议明确措施,在政策层面出台具体的消化措施和途径,以便基层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