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职工住房货币分配方案
2023年学校教职工住房货币分配方案

2023年学校教职工住房货币分配方案一、背景住房是人们生活的基本需求之一,对于学校教职工来说,获得合理的住房是维护其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的必要条件之一。
因此,学校需要制定合理的住房货币分配方案,为教职工提供良好的住房条件,以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二、目标与原则1. 目标:为学校教职工提供适宜、安全、舒适的住房条件,提高教职工的居住质量和生活满意度,增加工作的稳定性和动力。
2. 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确保住房货币分配方案对所有教职工公平公正,不偏袒个体或特定群体。
(2) 充分利用资源原则:充分利用学校已有的住房资源,优先满足教职工的住房需求。
(3) 动态调整原则:根据实际需求和资源情况,动态调整住房货币分配方案,实现效果最大化。
三、方案内容1. 住房津贴标准:(1) 教授、副教授级别的正式职工,将按月领取固定的住房津贴。
津贴金额将根据职级和职工家庭人口数量进行计算,确保合理覆盖家庭住房支出。
(2) 其他技术职称的教职工,将按照职称级别的不同,享受不同的住房津贴标准。
住房津贴标准将根据市价水平和职称级别进行适当动态调整。
2. 公益组织各类住房:学校将继续推进公立住房建设,为教职工提供公益组织各类住房,包括教职工宿舍楼、公寓等。
学校将根据教职工职称级别和职工家庭人口数量进行住房分配,确保合理的使用和利益平衡。
3. 住房贷款支持:针对有购房需求的教职工,学校将与相关金融机构合作,为其提供房产贷款支持。
贷款利率将按照市场利率进行浮动,并根据教职工的工作时间和职称级别进行优惠。
4. 住房租赁支持:学校将积极推动建设或合作建设教师公寓和教职工集体宿舍等住房租赁项目,以供教职工选择租赁住房。
租金将根据市场租金水平进行合理定价,并根据教职工职称级别和家庭人口数量进行适当优惠。
5. 住房改善项目:学校将持续推进住房改善项目,改善现有教职工宿舍条件。
改善项目将根据宿舍使用情况和亟需改善程度进行优先安排,确保教职工居住环境的改善。
2023年学校教职工住房货币分配方案

2023年学校教职工住房货币分配方案____年学校教职工住房货币分配方案一、前言____年学校教职工住房货币分配方案旨在建立公平、合理的住房福利制度,真正解决教职工住房问题,提高他们的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二、背景1. 低收入教职工: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住房问题日益凸显,对于低收入教职工来说,购房难、租房贵现象严重,导致一些教职工家庭住房困难。
2. 学校住房资源:学校拥有一定数量的住房资源,但分配不公和使用不当问题较为突出,导致一些住房被浪费或者闲置。
3. 增加供给:为了满足教职工的住房需求,需要增加住房供给,通过向教职工提供货币补贴,使他们能够自主选择租房或购房。
三、方案内容1. 配置原则:按照公平、合理、透明的原则进行住房货币分配。
2. 补贴标准:根据教职工家庭的实际情况和住房需求,制定不同等级的住房补贴标准。
(1) 低收入补贴:针对低收入教职工,通过提供一定的住房补贴,帮助他们租房或改善住房条件。
低收入补贴标准将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职工平均工资确定。
(2) 中等收入补贴:针对中等收入教职工,通过提供一定的住房补贴,帮助他们解决购房问题。
中等收入补贴标准将根据当地房价水平和教职工平均工资确定。
(3) 高收入补贴:针对高收入教职工,通过提供一定的住房补贴,使他们能够享受更好的住房条件。
高收入补贴标准将根据当地房价水平和教职工平均工资确定。
3. 补贴发放方式:住房补贴通过货币形式发放给教职工,由教职工自主选择租房或购房。
(1) 低收入补贴:低收入教职工可以选择将住房补贴用于租房或者改善住房条件。
如果选择改善住房条件,可以使用补贴积累的资金作为首付购买住房。
(2) 中等收入补贴:中等收入教职工可以选择将住房补贴用于购房。
补贴可以作为购房首付资金或者贷款利息补贴。
(3) 高收入补贴:高收入教职工可以选择将住房补贴用于购买高档住房或者投资其它形式的房产。
4. 公平性保障:住房补贴的发放应该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每位教职工都能够公平而合理地享受福利。
学校教职工住房货币分配方案

学校教职工住房货币分配方案一、背景分析教职工住房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学校管理的难题。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房价的上涨,教职工的住房需求日益凸显。
学校作为教职工的大家庭,有责任和义务解决这一问题。
货币分配方案,旨在通过经济手段,合理调配资源,让教职工在住房问题上得到实质性的帮助。
二、分配原则1.公平公正:分配过程中,必须确保每位教职工的权益,避免人为因素的干扰。
2.实事求是:根据教职工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分配标准,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3.动态调整:随着学校的发展和教职工队伍的变化,适时调整分配方案,确保其适应性。
三、分配对象1.全体在编教职工:包括专任教师、教辅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和后勤保障人员。
2.特殊岗位教职工:如辅导员、班主任等,因其工作性质特殊,应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
四、分配标准1.基础分配:根据教职工的职务、职称、工龄等因素,确定基础分配标准。
2.奖励分配:对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教职工,给予一定的奖励分配。
3.特殊分配:对特殊岗位的教职工,根据其工作特点,给予一定的特殊分配。
五、分配流程1.制定方案:由学校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分配方案。
2.征求意见:将方案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充分听取大家的建议和意见。
3.审批方案:学校领导审批通过分配方案,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4.实施分配:按照分配方案,进行具体的分配工作。
5.监督反馈:对分配过程进行监督,及时收集教职工的反馈意见,确保分配的公平公正。
六、资金来源1.学校财政拨款:将教职工住房货币分配纳入学校财政预算,确保资金的稳定来源。
2.社会捐助: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捐助,用于教职工住房货币分配。
3.其他收入:如学校资产收益、科研项目经费等,均可作为资金来源。
七、配套措施1.住房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教职工,给予一定额度的住房补贴。
2.住房贷款:与银行合作,为教职工提供优惠的住房贷款政策。
3.住房租赁:学校可提供一定数量的租赁住房,供教职工临时居住。
2023年学校教职工住房货币分配方案

2023年学校教职工住房货币分配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教育事业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为了进一步提升学校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生活品质,我们制定了2023年学校教职工住房货币分配方案。
二、目的和原则1. 目的:通过合理的货币分配方案,提高教职工的收入水平,改善住房条件,进一步激发教职工的工作动力和创造力。
2. 原则:公平、公正、透明、可行。
三、方案内容1. 货币分配标准(1)根据不同地区的住房市场情况和教职工岗位的特殊性,制定不同的货币分配标准。
一线城市的教职工分配标准相对较高,二线城市次之,三线及以下城市为最低标准。
(2)根据教职工的学历和职称等级,制定不同的货币分配标准。
高级职称和高学历的教职工享受相对较高的货币分配。
2. 货币分配机制(1)以货币代替住房分配:根据教职工的家庭情况(如家庭人口总数、配偶工作情况等),将原本用于住房分配的额度转化为货币,直接发放给教职工。
(2)个人认购住房:鼓励教职工自主选择适合自己的住房,并参与购买过程。
学校可以提供相关的贷款支持,帮助教职工解决购房难题。
(3)租房补贴:对于无法购房的新教职工或特殊情况下的教职工,学校可以提供租房补贴,以促进他们的稳定和发展。
(4)货币分配的动态调整:每年根据教职工的工作表现和住房市场情况,动态调整货币分配标准,以确保货币分配的公平性和及时性。
3. 货币分配的管理和监督(1)设立专门的住房货币分配管理机构,负责对货币分配方案的执行和监督。
(2)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确保教职工的个人信息和住房购买情况的实时更新和记录。
(3)定期公开教职工住房货币分配方案的执行情况和相关数据,接受教职工和社会的监督。
四、实施计划1. 确定货币分配标准:在2023年年初召开专题研究会议,由学校领导班子和相关部门确定不同地区和不同岗位的货币分配标准,经过公示和听取意见后正式发布。
2. 完善制度和政策:学校相关部门在2023年上半年完善货币分配的相关制度和政策文件,明确具体的操作流程和管理要求。
大学在职教职工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办法

大学在职教职工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办法根据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住房分配货币化,是指学校按照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停止实行住房实物分配后,对无房和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教职工实行住房补贴的分配形式。
第一章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条件第一条享受住房补贴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本方案发布后健在且夫妻双方均未按房改政策承租、购买公有住房或已按房改政策承租、购买公有住房,但住房面积未达到补贴面积标准的学校教职工。
2.XXXX年1月1日后健在至本办法发布前去世的且夫妻双方均未按房改政策承租、购买公有住房或已按房改政策承租、购买公有住房,但住房面积未达到补贴面积标准的学校教职工。
第二条暂不能享受住房补贴人员:1.出国逾期未归的人员;2.违反住房管理规定的人员及现住房存在纠纷的人员;3.触犯法律,正在羁押、劳教、服刑的人员;4.学校已停发工资的人员;5.个人情况不详实,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人员;6.其他经领导小组研究暂不发放的人员。
第二章教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职级和住房现状的认定第三条教职工职级的认定1.教职工职级标准:按申领住房补贴时的职级为准。
2.教职工的职级以组织或人事部门认定的职务、职称为准。
享受单项待遇者需提供组织或人事部门提供的享受何项单项待遇证明。
3.既有职务又有职称的人员,按较高职级执行。
4.军队转业干部,在校职务或职称低于原部队职务、职称的,按部队的原职务、职称认定,在校职务、职称高于原部队的按现职务、职称认定。
第四条住房现状的认定1.住房现状的认定:以申领住房补贴时的现状为准。
2.,无房的认定(1)教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均未承租或购买公有住房(含政府房管部门管理和单位自管的公房、解困房、拆迁安置房、集资建房、安居房),视为无房。
(2)教职工以市场价格购买或以市场租金承租,且购房资金或租金全部由个人承担的住房;祖传私房产、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所有权的住房,均视为无房。
(3)已在学校购买、承租公有住房的教职工,愿将住房按原价退还学校,可按照无房教职工标准享受住房补贴。
厦门大学住房货币化分配方案-厦门大学资产处

厦门大学离退休教职工住房货币化分配实施方案为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推进我校住房社会化、商品化,变住房实物分配为货币化分配,根据国务院、教育部等关于学校住房制度改革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1. 指导思想是:积极稳步推进住房商品化、社会化的改革进程,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我校校情的住房新制度,加快解决教职工住房问题。
2. 基本原则:坚持以国务院、教育部关于住房制度改革属地化原则,以国务院有关住房货币化分配政策为指导,参照厦门市住房货币化分配试行方案,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建立住房补贴制度,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
二、实施办法(一)、实施对象:2003年4月1日前进入我校工作的事业编制人员中,未享受过文件规定的住房优惠政策,或其享受优惠政策但住房未达本人住房面积控制标准的离退休教职工。
2003年4月1日后(含4月1日)进入我校工作的教职工不享受本分配方案,其住房货币化补贴参照《厦门大学新进人才住房货币化分配暂行办法》(厦大人〔2003〕25号)执行。
(二)、住房货币化分配补贴标准: 1、测算参数:根据厦门市现行规定测算(1)货币化补贴基准价为:1600元/平方米, (2)商品住房基准价(岛内)为:2500元/平方米, (3)住房面积控制标准:按照厦门市有关规定执行。
2、测算公式:积)现享受优惠政策住房面住房面积控制标准(人)年)(月(年)化补贴基准价商品住房基准价-货币住房货币化月补贴额=-⨯⨯⨯(2/1220上式中20年是按月发放住房货币化补贴的年限,2人是按夫妻双职工家庭计算。
若记住房货币化月补贴额为M ,住房面积控制标准为S ,教职工现享受优惠政策的住房面积为D ,上面公式简化为:)(1............................................................................).........(240450D S M -=根据厦门市规定,已按房改政策规定租住、购买公有住房或购买经济适用房、统建房、拆迁安置房、危改房、落实华侨政策房、集资房的教职工,统称为享受住房优惠政策。
教师公寓住房补助及分配方案

教师公寓住房补助及分配方案
___学校20__-2021学年教职工福利住房分配制度为了给教职工提供舒适的生活环境,经学校理事会研究,制定教职工福利房分配制度如下:
一.教职工住房补助:
1.管理人员:8000元/人/年
2.教师和主管:4000元/人/年
3.职员:3000元/人/年
4.职工:1000元/人/年
二.住房分配方案:
1.主管及以上管理人员优先选房。
房:所有房间
2.已婚教师和已婚职员以抽签方式抽取房间,然后按照实际房租价格和教职工住房补助对照,再进行多退少补。
房:
已婚教师(男)4号楼2层,5号楼2层,5号楼3层,5号楼5层
已婚教师(女)4号楼3层,4号楼5层,4号楼6层,5号楼4层,6号5层。
3.单身教师两人一组自由组合以抽签方式在单元楼中抽取房间,并发20_元房补,若不住宿则补助4000元。
单身职员两人一组自由组合以抽签方式在单元楼中抽取房间,并发1000元房补,若不住宿则补助3000元。
房:1号楼2单元501(5间), 1号楼2单元502(5间),
1号楼3单元302(3间),1号3单元402(3间),
1号楼3单元501(4间),5-207(男单身)5-413(女单身)
4.职工由学校统一分配安排住宿,若不住宿补助1000元。
房:由学校统一安排。
三.职工、单身教师、单身职员统一住所的水、电、暖、物业等费用由学校承担,其他住户的暖气费由学校统一承担,水、电、物业等费用由各住户自己承担。
四.教职工住房补助及房租以月为单位计算,若出现离职情况,已工作月(离职当月工作天数超过15天按一个月计算)的补助全额发放,其余部分从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中扣除。
2024年中学教师周转房分配方案

2024年中学教师周转房分配方案
从多个角度综合考量,包括教师工作年限、家庭人口情况、工作地点距离等因素,确保公平公正。
首先,根据教师的工作年限来确定周转房的分配情况。
工作年限较长的教师将优先获得周转房的分配权,以保障他们的稳定居住权益。
相对地,新进教师将在分配中处于较为次要的地位,以便给予更多的权利给予工作年限较长的教师。
其次,考虑到家庭人口情况对周转房分配的影响,家庭成员较多的教师将获得优先分配的机会,以满足家庭的实际需要。
这样能够更好地维护教师的家庭权益,确保他们的居住条件良好。
另外,根据教师的工作地点距离来进行周转房的分配。
工作地点距离周转房较近的教师将得到更好的分配条件,以减少他们的通勤时间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此外,也将考虑到交通条件等因素,确保教师的生活质量。
总之,根据以上几点因素综合考虑,我们将建立一个合理公正的周转房分配方案,为教师提供更好的居住条件,提高他们的工作生活质量。
同时,我们也会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以确保分配方案的有效性和公平性。
最后,希望通过这一周转房分配方案,能够为中学教师提供更加完善的居住条件,激励他们更好地投入到教育工作中,共同推动中学教育的发展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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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职工住房货币分配方案
根据锡政办发(2001)186号、市教委锡教委发(2000)77号和锡滨政办发(2002)30号、锡滨教(2003)16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我校教职工住房货币分配实施办法:
一、分配对象:
1、1998年11月30日之前参加工作的未享受过福利分房、货币分房和其它房改政策的、或当初享受时未达到标准的、且现已购房的在职教职工,实行一次性补贴。
2、1998年11月30日之前参加工作的未享受过福利分房、货币分房和其它房改政策的、或当初享受时未达到标准的退休教职工,实行一次性住房补贴。
二、分配顺序、分配方法:
1、按退休教职工30%-40%、在职教职工60%-70%的比例拆分每年的补贴资金,分别按序分配。
2、退休教师按年龄顺序发放(2003年3月31日以后去世的优先,且按去世时间顺序排列。
1998年11月30日—2003年3月31日去世的暂缓考虑,1998年11月30日之前去
世的不再考虑。
)
3、在职人员根据教职工职务、职称、工作年限打分,根据得分多少按中小学分别排序(中小学分配比例以中小学申请人数比例为准),并逐年发放。
具体打分方法为:
(1)职称:高级教师20分;中级教师15分;
初级教师10分;其他职员8分。
上列都以申请分配时的当前职称为准。
(2)职务:校级正职5分;副职4分。
中层正职3分;副职2分。
以申请分配时的当前职务为准。
(3)工龄:每年2分,本市工龄每实足一年为2分,外市单位工龄每实足一年为1分,以申请分配时人事档案的记载为准(包括工作前大学学龄)。
(4)嘉奖:区级先进5分,市级先进10分,省级及以上先进15分。
嘉奖为参加工作后获得的由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个人最高嘉奖为准,不重复记分。
(5)夫妻两人的得分分别计算,独立享受住房货币分配,但当初享受(未达到标准)的部分都要扣除。
4、已故教职工如果配偶在世的,由配偶领取,配偶已逝世的,由其所有法定继承人到场协商后,凭所有法定继承人签名的委托书,由法定继承人代表领取。
5、退休教职工以“退休时间”为准,但当年退休的教职工按在职教职工执行。
三、个人分配额度计算方法:
个人分配金额计算公式为(400元+工龄×7.2元)×按职务职称享受的面积
1、按职务职称享受的面积
高级教师(处级)110平方米;一级教师(科级)90平方米;一般干部职工75平方米。
在职教职工职称以2009年12月31前的职称为准,退休教职工以退休时的职称为准。
2、享受补贴的工龄年限计算到1992年(包括工作前大学年龄),以人事档案记载为准。
四、住房货币分配工作方法:
1、由校长室代表、校行政代表、工会代表、教代会代表、人事秘书等组成工作小组,全面负责住房货币分配工作。
2、具体程序:
(1)工作小组确定当年分配总额度和相关工作日程,并公示。
(2)教职工递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资料(房产证或购买合同或付款凭证、及结婚证书等)。
(3)工作小组根据教职工递交的申请和相关资料确定分配资格,并公示。
(4)工作小组计算有资格的申请人员的排序积分及补贴额度并公示。
(5)工作小组确定当年补贴名单,并公示。
(6)向区教育局或街道送相关名单及数据审批。
(7)待区教育局或街道审批后确定最终分配名单和数额。
五、几点说明:
1、在职教职工必须有购房行为,且购房手续齐全,购房合同签字人和房产证为本人或
配偶名字。
2、当初享受时未达到标准的教职工,只享受差额补贴。
3、工作未满25年的教职工,在享受购房补贴后,如果调离、辞职、辞退、自动离职或退职的,需由调入单位或本人一次偿还学校未满25年部分补贴的额度,公式为:(个人补贴总额/25)*(25年-个人工龄)。
4、申请分配教职工不得占用学校宿舍。
5、停薪留职人员在停薪留职期间暂缓考虑。
6、受处分(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人员有处分期不予考虑,处分解除后再考虑。
7、本办法解释权归校教职工住房货币分配工作小组。
学校教职工住房货币分配方案责任编辑:陈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