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新和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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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几点意见

关于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几点意见

关于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几点意见当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带给机构编制工作无限的活力后,机构编制工作面临着重大的发展机遇和严峻的挑战,把握大局、改革创新,开创机构编制工作新局面的历史重任,客观的落在了每一个机构编制工作者的肩上。

一、机构编制工作的性质和地位决定机构编制工作必须树立立足全局、统揽全局、把握全局的思想1、机构编制管理是宏观管理。

机构编制管理属行政管理范畴。

一是集中程度高。

二是综合性强。

三是涉及面宽。

这些特点决定了机构编制管理一定要有“全国一盘棋”的思想,要站在国家战略高度来审视机构编制框架、配置执政资源、提高政府效能。

当前,机构编制管理中最大的症结和障碍就是来自上级业务部门的“条条干预”,尽管产生“条条干预”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机构编制管理在宏观管理方面的缺位,机构编制部门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2、机构编制部门是统领。

机构编制工作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巩固国家政权建设和配置党的执政资源中具有基础性作用。

面对艰巨、复杂、繁重的机构改革和管理任务,编委及其办事机构的职能、职责决定了机构编制部门在管理中的龙头地位,只有充分发挥各级编委层次高、领导和协调能力强的优势,适度扩大编委办事机构在具体的机构设置、编制核定和调整等方面的管理职能和独立处理和解决问题的权限,牵头抓总,协调各方,才能有力有效地把中央关于改革和管理的政策规定贯彻好、落实好。

3、机构编制工作是系统性工程。

机构编制管理包含“决策、执行、监督”诸多内容,涉及组织、纪检、人事、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各个部门,涉及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职能、机构、人员编制的配置和调整,涉及提出目标,进行研讨,制定方案,实施改革,管理控制、监督检查众多环节。

因此实行战略的思维、宏观的决策、统一的领导,在防止政出多口、各行其是等方面就具有了更为重要的意义。

二、党的十七大召开后,机构编制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职能更加强化,任务更加艰巨,机构编制管理也应善于“抓大放小”,突出工作重点1、推进体制机构改革。

机构编制动态管理意见书

机构编制动态管理意见书

机构编制动态管理意见书尊敬的领导:您好!我以职工代表的身份,就机构编制动态管理提出了以下意见,希望能够引起您的重视和关注。

一、制定明确的编制管理政策编制管理是组织机构的基础,直接关系到机构运行的效率和稳定。

因此,我们建议制定明确的编制管理政策,包括编制的设置、调整、职责、权限等内容,以确保机构编制的合理化和高效性。

二、注重编制与实际工作的匹配度目前,在一些机构中存在编制与实际工作不匹配的情况。

有些部门编制过剩,而另一些部门则人手不足。

我们认为应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来调整编制,实现编制与实际工作的匹配度。

同时,需要对编制进行定期审查,根据工作量和工作效果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整。

三、优化编制管理流程机构编制管理流程的繁琐和冗余,不仅浪费了时间和资源,也增加了工作负担。

我们建议优化编制管理流程,简化手续、减少环节,提高办事效率。

同时,可以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编制管理的数字化和智能化,提高编制管理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四、改善编制管理体制机构编制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有专门的人员去负责和管理。

在一些机构中,由于编制管理部门人员不足,或者缺乏专业知识和经验,导致编制管理工作的偏差和不规范。

因此,我们建议加强编制管理人员的培训和队伍建设,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水平。

五、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机构编制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有明确的考核机制来保障其有效运行。

我们建议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对编制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反馈,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编制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稳定性。

以上是我对机构编制动态管理的意见,希望能够引起您的重视和关注。

相信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将能够更加科学和规范,为机构的高效运行和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谢谢!。

关于创新区级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对策与建议调研报告

关于创新区级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对策与建议调研报告

关于创新区级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对策与建议调研报告创新区级事业单位是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而机构编制管理是事业单位运行和组织结构的核心要素之一。

本文旨在对创新区级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现状进行调研,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与建议,以推动事业单位的优化和改进。

一、调研背景与目的创新区级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存在一定问题,如编制过多或过少、结构不合理、职能重叠等。

因此,本次调研的目的是明确创新区级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存在的问题,寻找合理的对策与建议,以改进管理状况。

二、调研方法与过程本次调研采用了文献研究和实地走访相结合的方式。

通过查阅相关文献和政策文件,了解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要求和现状。

同时,我们还走访了几个创新区级事业单位,与负责机构编制管理的管理人员进行座谈,了解实际问题。

三、调研结果与分析经过调研,我们发现创新区级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存在以下问题:1. 编制过多或过少:一些事业单位编制过多,导致浪费和效率低下;而另一些事业单位编制过少,则会影响其正常运行和服务能力。

2. 结构不合理:一些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结构不合理,职能重叠、职责不明确,导致工作效率下降。

4. 缺乏灵活性和创新性:一些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过于僵化,缺乏灵活性和创新性,无法及时适应和应对新的挑战和需求。

5. 缺乏监督与评估:目前,对创新区级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督与评估机制,导致一些问题得不到及时发现和解决。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提出了以下对策与建议:1. 优化编制规划:根据事业单位的具体工作内容和需求,合理进行编制规划,避免编制过多或过少的问题。

同时,要注重培养和吸引高素质的人才,提高事业单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

2. 调整机构结构:对于结构不合理的事业单位,需要进行调整和优化。

合理划分职能和责任,减少职能重叠,提高工作效率。

在调整过程中,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改革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3. 加强灵活性和创新性:鼓励创新区级事业单位在机构编制管理方面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创新性。

新形势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创新的几点思考

新形势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创新的几点思考

新形势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创新的几点思考新形势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创新的几点思考创新体制,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善政府政权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要实现与时俱进的工作局面,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和政府管理能力,保证各项工作高效协调运转,就必须立足时代特征,不断开拓创新,认真研究新情况,探索新方法,拿出新举措,实现新突破。

一、观念创新是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内在要求一是要强化大局意识,确保机构编制部门的各项工作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都是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

要注重研究全局性的战略问题,努力做到站得高一点,看得远一点,想得深一点,自觉地融入大局,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好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的“把关、协调、监督”作用。

二是应强化创新意识,以思想解放为先导,不断推动思想解放,敢于突破,善于借鉴,勇于探索,推进机构编制工作方法创新、机制创新和制度创新,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三是在管理理念上要实现由“人治”向“法治”的转变。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市场经济的政府行为必须是公开透明的行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也不例外。

应根据社会的发展要求和国家的宏观调控需要,加强机构编制的法制化建设。

要改变过去机构编制管理的主观性和随意性,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增强“编制就是法律”的意识,通过制度建设和法制建设,坚决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

二、思路创新是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内在要求。

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整体性和全面性,机构设置、编制审批等都必须纵向衡量、横向对比,定性与定量管理方法相结合,科学确定。

任何一个系统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它同外部其它系统之间均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而且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也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互相沟通的。

因此,在机构编制管理中,必须以全局的合理有效、整体优化为目标,而不能仅满足于局部需要,追求一时、一地、一事的合理,这必然会影响整体效益的发挥。

机构编制工作意见建议3篇

机构编制工作意见建议3篇

机构编制工作意见建议3篇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从严从紧控制机构编制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以来,各级机构编制部门严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做了大量工作,严格有效的执行了上级有关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机构编制管理。

一、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增长(一)进一步严格行政机构编制管理行政编制实行总量控制,分级管理。

省在中央核定的行政编制总额内分配下达给各地和省级各部门,各地各部门不得在省下达的行政编制总额外自行增加用于行政机构的编制。

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要清理核销自定编制和混用的事业编制,超过中央下达行政编制的现有人员,通过自然减员等办法逐步消化解决,同时,要盘活现有行政编制存量,优化结构,合理布局,实现行政编制数、实有人数、财政供养数的一一对应。

今后,各级行政机构将不再出现新的混用、挤占、挪用或者自行设定其他类别的编制。

(二)加强和规范奇迹单位机构编制办理事业编制的核定,既要考虑当地社会事业发展的需求,又要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

国家已有定编标准的,按照标准并结合当地实际从严从紧核定;没有定编标准的,应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模大小、任务轻重、社会功能、服务范围等因素,进行通盘综合考虑,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合理定编。

新设置的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所需编制,以及现有事业单位因公益服务事业发展确需增加编制的,应通过内部整合和调剂解决;无法调剂解决的,要严格按程序办理。

事业编制核定以后,严格按照优化人员结构的要求在编制内配备人员;严禁将事业编制用于行政机构,不得把事业编制与行政编制混合使用。

(三)加强领导职数管理。

建议上级机构编制部门对各部门、各单位的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的领导职数,必须严格按照同级党委、政府或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三定”规定或机构编制方案执行,不得自行调整和变更,不得超职数、超机构规格配备领导干部。

二、强化机构编制法治制度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制建设,完善国务院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制定部门职责分工协调办法,加大职责分工协调力度;完善各级党政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在明确各部门职能的同时必须逐项明确其应承担的责任,并增强其规范性、可操作性和严肃性。

县两级机构编制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探讨

县两级机构编制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探讨

县两级机构编制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探讨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是配置党的执政资源、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近年来,随着机构编制管理各种法规性、规范性文件的颁布实施,地县两级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已初步建立并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和手段,逐步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的良性发展轨道,为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随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新形势下一些新的问题和矛盾也在逐步呈现,结合本人在机构编制部门工作实际,浅谈当前地县两级机构编制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及创新管理的对策。

一、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机构编制管理受外界客观因素影响很大。

当前在机构编制管理和机构改革中存在着社会因素和一些部门因素影响。

“条条”干预情况还在一定程度地存在,有的上级单位利用分经费、批指标、立项目、检查验收等手段要求下级设置对口机构或增加人员编制,实施部门干预;虽然上级编制部门一再的禁止此种现象的发生,但往往因地方发展需要有关部门的资金注入,个别还存在要求设立机构,增加这方面的编制,造成机构编制部门无所适从,常常陷入两难境地;前几年,全国范围内矿山安全事件和食品问题事件时有发生,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安全生产执法机构就进一步得到强化,成立了安全生产执法机构和食品安全监督执法机构,并增加了执法队伍编制。

这些问题都是由于过去法律法规不健全、缺乏前瞻性造成的。

(二)人员编制核定缺乏一定的科学性。

长期以来,由于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尚未健全,造成了在人员编制的核定上出现不科学、不合理的问题。

2002年机构改革时上级机构编制部门基本上是按照当时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收入、辖区人口、行政区划和面积等指标进行分类确定。

十几年过去了,随着旅游业等经济的大发展,经济总量、财政收入、人口数量大幅增加,一些部门的职能也随之增加,特别是有关社会民生事业发展急需增加编制的问题尤为突出,如医院、学校等部门的编制,随着国家对教育、卫生等民生工程的加大投入,使床位、住院人数和学生数成倍增加,而编制没有增加,造成医务人员技术服务相对落后,急需的技术人才引不进来;导致教师队伍严重缺乏,教学质量难以提升。

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措施

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措施

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措施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措施引言在一个组织或机构中,机构编制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

合理的机构编制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实现组织目标的高质量完成。

然而,机构编制管理也面临着一些问题,例如编制过程不透明、编制不合理等。

针对这些问题,本文将探讨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措施。

措施一:建立透明的机构编制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机构编制管理,首先要建立透明的管理制度。

该制度应该明确规定机构编制管理的程序和要求,并对外公开。

制度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编制需求的申报流程和标准- 编制职责的明确划分- 编制结果的公示和反馈机制通过建立透明的制度,可以确保编制管理工作的公正性和合理性,提高组织内外对机构编制管理的信任度。

措施二:加强对编制需求的评估和分析在制定机构编制计划之前,应该对编制需求进行评估和分析。

评估和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组织或机构的战略目标和发展需求- 工作任务和工作量- 现有人员配置的情况和问题通过对编制需求的充分评估和分析,可以确保机构编制的合理性和有效性,避免出现编制过剩或编制不足的问题。

措施三:加强对编制过程的监督和控制在机构编制管理过程中,需要加强对编制过程的监督和控制。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设立编制管理的专门机构或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机构编制管理的工作。

- 建立评估机制,对编制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进行审查和评估。

- 加强对编制结果的监督和评价,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通过加强对编制过程的监督和控制,可以确保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措施四:注重编制管理的人才培养和引进加强机构编制管理需要专业的人才支持和团队协作。

为了培养和引进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才,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措施:- 建立培训机制,定期开展编制管理相关的培训活动,提升人员的专业水平。

- 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引进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人员。

- 打造团队文化,鼓励团队成员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如何在改革创新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如何在改革创新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如何在改革创新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创新是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的根本动力,而机构编制管理是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需要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要加强顶层设计和全面规划。

在机构编制过程中,要明确的目标和方向,进行全面规划,确保各个机构的设置和职责相互衔接、协调运行。

同时,要加强对编制管理的战略研究和制度创新,及时调整优化机构编制,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求。

其次,要优化机构编制和职能配置。

在机构编制管理中,要注重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避免重复建设和职能交叉,提高办事效率。

可以通过合并、撤销和重组机构等方式,推动机构编制的精简和高效管理。

第三,要注重人员配备和培养。

机构编制管理的关键是人员配备和培养。

要加强人员的选拔和培养,注重岗位的适应性和专业性,提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同时,要完善人员评价和激励机制,引导人员勇于创新和积极工作。

第四,要加强监督和评估。

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确保机构编制管理的实施效果。

可以通过定期评估和绩效考核等方式,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第五,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和管理。

在创新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需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提高数据的共享和管理效率。

可以建立信息化平台,实现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智能化和科学化,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总之,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是创新的重要环节,需要从顶层设计、优化编制和职能配置、人员配备和培养、监督评估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入手,全面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推动创新的顺利进行。

只有不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才能适应时代的需求,提高政府行政效能,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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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新和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意见
机构编制是党的重要执政资源,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为科学配置机构编制资源,提高机构编制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规范和严格机构编制管理,更好地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央、省有关控制总量、盘活存量和改进管理、优化服务、促进发展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创新和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控制总量,严守底线
1.严格控制增长。

除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上级机构编制部门有明确要求和批复的机构编制事项外,不得突破上级核定的机构编制总量。

工作确需增加的,党政机构在规定的限额内调整设置,探索对职能相近的党政机关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公益类事业单位原则上按照综合设置或“撤一建一”“撤多建一”的方式进行组建;机关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原则上在现有内设机构数额内优化调整;所需编制在总量内调剂,从严从紧核定。

严禁新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严格控制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凡工作任务可以由相应职能部门承担的,或工作任务与已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职责相近的,一般不再新设议事协调机构,或可由已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就某方面工作在内部设立工作小组;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设立办事机构、不单独核定编制、不明确机构规格,具体工作由相关职能部门承担。

2.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

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和纪律,坚持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

除机构编制部门明确实行备案管理的事项外,其他机构编制事项要向机构编制部门提出申请,由机构编制部门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统一研究办理。

对无专题申报、违反程序和制度的机构编制送审事项,机构编制部门不予受理。

对未经机构编制部门研究的机构编制问题,党委、政府不将其列入会议议题。

除专项机构编制法规外,各地各部门拟定的法规草案不得就机构编制事项作出具体规定;除机构编制部门外,其他部门为党委、政府代拟文件和制定规范性文件或出台部门文件、为领导同志起草讲话时,不得就机构编制事项提出具体意见。

本市上级业务部门不得干预下级地方和部门的机构编制事项,不得以印发文件、召开会议、领导讲话、打招呼、考核评比、核拨资金、审批项目等方式要求下级地方和部门设立机构、增加编制。

除现行的机构编制标准外,业务部门制定的行业标准,不得作为审批机构编制的依据。

3.规范编制管理。

全市各级各类人员编制实行总量控制,需跨层级调整的,必须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报批;省、市下达的各类编制,未经批准,不得挪作他用;坚决制止、纠正和处理自定行政编制和政法专项编制。

党政机关现暂保留的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要按照“空一减一”的原则逐步核减。

严格编制使用管理,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必须报经机构编制部门核准,在规定的编制员额和结构比例内进行;配备领导干部,组织部门应事先向机构编制部门核实有关单位的编制员额和领导职数情况,在规定的编制员额和领导职数内进行。

严禁超编进人和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

4.建立健全综合约束机制。

机构编制部门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共同维护机构编制纪律的严肃性。

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的源头地位和基础性作用,严格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批设立或备案的机关事业单位和核准的编制员额内人员,统一纳入机构编制综合管理平台;只有在机构编制部门审批设立或备案的机构、核定的编制员额、领导职数范围内,组织、人社部门才能配备有关人员和核定工资、办理相应社保手续,财政部门才能列入政府预算并核拨经费。

严禁“吃空饷”和以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员额、冒领财政资金。

对未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单位,不得以法人的名义开展活动,银行不得为其开设基本账户。

二、创新管理,转变方式
5.优化资源配置。

以推进党政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深化党政机构改革,统筹设置相关机构和配置相近职能,理顺党政机构职责,完善党政机构布局。

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结合行业体制改革、专项改革,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对职责任务相近、设置重复分散、中间层级过多、规模较小的事业单位,大力整合资源,优化结构,实行综合设置,精简压缩编制;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执法机构除外)和从事经营性活动的事业单位在改革过程中实行“人员只出不进、编制空一减一”管理,改革完成后要相应核减或核销收回编制。

继续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机关单位后勤服务编制空余后予以核减,事业单位编制内后勤服务人员空缺后不再增补。

6.挖潜盘活资源。

破除人员编制单位化,加强机构编制运行情况评估,对各单位编制实行统一集中和调配管理。

对职责任务发生较大变化的,重新明确职责任务,从严核定编制;对职能弱化、任务不饱和的,相应核减编制;对长期或大量空编的,根据实际需要,核减收回空余编制;对人浮于事或存在“吃空饷”的,按有关规定核减收回编制;对实行“人员只出不进、编制空一减一”管理的,余编一律核减收回;对职责任务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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