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教育局、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黄定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黄定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管理
【发文字号】南府干[2012]14号
【发布部门】南宁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05.29
【实施日期】2012.05.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黄定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南府干〔2012〕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任黄定同志为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任(试用期1年)、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兼);
任谢娟同志(女)为南宁市大型活动协调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1年);
任梁国辉同志为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调研员;
任范小钢同志为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调研员;
任李红兵同志(女)为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调研员;
任朱政军同志为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调研员;
任张汉东同志为南宁市教育局调研员;
任马琳同志为南宁市民族事务委员会调研员;
任马红良同志为南宁市公安局调研员;
任范小宁同志为南宁市公安局调研员;
任张中广同志为南宁市公安局调研员;
任黄国康同志为南宁市公安局调研员;
任陈宁同志为南宁市公安局副调研员;
任黄永辉同志为南宁市公安局副调研员;
任黄善宝同志为南宁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支队长(正处长级,试用期1年),免去其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分局长和兼任的督察长职务;
任寻湘涛同志为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分局长、督察长(兼),免去其南宁市公安局南湖分局分局长和兼任的督察长职务;
任张建武同志为南宁市公安局南湖分局分局长(继续试用)、督察长(。
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宁市教育局加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宁市教育局加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1.09.28•【字号】•【施行日期】2011.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宁市教育局加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直属学校、二层机构,局机关各科室:现将《南宁市教育局加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南宁市教育局加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35号)和南宁市推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南宁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南政开办发〔2011〕1号)、《关于做好今年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评准备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我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工作机构,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渠道,强化绩效考评,促进我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践党的宗旨为要求,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深化政务公开和贯彻《条例》为切入点,以完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为重点,强化信息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大力加强以网络媒体为主要载体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建设,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公共服务的需求,为全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目标任务1.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并把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绩效考评工作。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南宁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南宁市社会保险基金
监督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宁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0.04.30
•【字号】南府办[2010]69号
•【施行日期】2010.04.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南宁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
员会成员的通知
(南府办〔2010〕6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鉴于我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部分成员已发生变动,为更好地开展我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的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南宁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部分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任:分管副市长
副主任: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市财政局局长
委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市总工会各一名分管领导。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基金监督委员会日常工作,地点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兼任,工作人员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抽调。
(联系电话:5505383)
二〇一〇年四月三十日。
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南宁市信息化发展的意见-

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南宁市信息化发展的意见正文:---------------------------------------------------------------------------------------------------------------------------------------------------- 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南宁市信息化发展的意见(2007年9月28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以及自治区党委书记刘奇葆在南宁市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全面实施《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加快南宁市信息化发展,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加快信息化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信息化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
信息资源作为生产要素、无形资产和社会财富,与能源、材料资源同等重要,在经济社会资源结构中具有不可代替的地位。
信息化是当今世界发展的大趋势,是推动经济社会变革的重要力量。
大力推进信息化,是覆盖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举措,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中国--东盟区域合作与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发展的重要途径,是提高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必然选择。
加快信息化发展,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方式根本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能为把南宁建成区域性的物流基地、商贸基地、加工制造基地提供网络支撑与信息服务;有利于推动政府转变职能,更好地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有利于体现以人为本,提高城乡信息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求。
(二)进一步增强加快信息化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十五”时期,我市信息化建设取得突破性发展,“数字南宁”建设成果显著,信息网络发展迅速;信息技术在各领域的应用日益广泛;政务信息化成果显著,信息化建设成为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的有效手段;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取得新进展;信息安全保障工作逐步加强;信息产业得到较好发展;信息化政策法规体系不断完善;城市应急联动系统、电子政务、数字化城市综合管理与指挥系统等建设列入了国家试点,创出了南宁模式和特色,起到了很好的示范效应,城市信息化整体水平明显提高,有力地促进了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2011年GX公务员职位计划表

单位名称 中国致公党 南宁市委员 会 南宁市工商 业联合会 南宁市归国 华侨联合会 南宁市委政 策研究室 南宁市人民 检察院 南宁市人民 检察院 南宁市辖区 及茅桥地区 检察院 南宁市辖区 及茅桥地区 检察院 南宁市辖区 及茅桥地区 检察院 南宁市辖区 及茅桥地区 检察院 南宁市辖区 及茅桥地区 检察院 南宁市辖区 及茅桥地区 检察院 南宁市辖区 及茅桥地区 检察院 南宁市辖区 及茅桥地区 检察院 南宁市辖区 及茅桥地区 检察院 南宁市辖区 及茅桥地区 检察院 南宁市武鸣 县人民检察 院 南宁市武鸣 县人民检察 院 南宁市横县 人民检察院 南宁市横县 人民检察院 南宁市上林 县人民检察 院 南宁市上林 县人民检察 院 南宁市隆安 县人民检察 院
01011024司法行政岗位 01011025司法执行岗位一 01011026司法执行岗位二 01012027司法警察科员岗位 01012028司法行政岗位一 01012029司法行政岗位二 01012030司法行政岗位三 01012031司法行政岗位四 01012032司法执行岗位一 01012033司法执行岗位二 01012034司法执行岗位三 01012035司法执行岗位四 01012036司法执行岗位五 01012037司法执行岗位六 01013038司法行政岗位一 01013039司法行政岗位二 01014040司法行政岗位一 01014041司法行政岗位二 01015042司法执行岗位 01015043司法行政岗位一 01015044司法行政岗位二 01016045司法行政岗位 01016046司法执行岗位一 01016047司法执行岗位二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14)【法规类别】机构编制【发文字号】南府办[2014]91号【发布部门】南宁市政府【发布日期】2014.11.04【实施日期】2014.11.0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南府办〔2014〕9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11月4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及南宁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南发〔2014〕12号),设立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一)划入的职责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原市公务员局的职责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取消的职责1.取消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
2.取消民办学校聘任校长审批。
3.取消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审查。
4.取消举办人才交流大会备案。
二、主要职责(一)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
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拟订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贯彻落实高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并落实国(境)外人员到本市就业管理政策。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2011)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2011)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2.23•【字号】南府办[2011]278号•【施行日期】2011.1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南府办〔2011〕27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市政府决定对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主任:周红波市长副主任:吴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洁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市长石文怀副市长眭国华副市长肖志钢副市长廖洪涛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魏凤君副市长杨民副市长唐轶昂副市长刘志烈市人民政府秘书长黄延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黄展邦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主任夏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成员:余仲远市监察局局长何青青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任刘晓鸣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马筱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黄远杰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农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陈世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施日全市教育局局长覃永武市科学技术局局长王义市公安局副局长苏绍荣市民政局局长蓝树源市司法局局长李宁市财政局局长张自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谭玫瑰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黄建宁市环境保护局局长郭维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封宁市规划管理局局长杨玉山市城市管理局局长冯炳浩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梁展市园林管理局局长李耕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叶盛市水利局局长唐波文市农业局局长陈咸华市林业局局长周异助市商务局局长蒙文虎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局长汤晓斌市卫生局局长彭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边作新市审计局局长魏永泉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梁桦中市体育局局长黄南方市统计局局长黄永久市旅游局局长李伟时市投资促进局局长范卫东市法制办公室主任邱全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胡书文市城乡数字化建设办公室主任傅隆政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石成涛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邓国付市地震局局长梁繁峰南宁日报社社长李浓光市总工会副主席邓娟娟共青团南宁市委员会书记罗燕市邮政局局长陈承林南宁供电局局长覃敏良市烟草专卖局局长苏用能市气象局局长李永干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李善钦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宋国锋南宁海事局局长宋日正武鸣县县长唐小若横县县长张先进宾阳县县长孙志强上林县县长杨敏马山县县长陈竑隆安县县长高虹兴宁区区长甘诚江南区区长钱健青秀区区长廖伟福西乡塘区区长蓝建东邕宁区区长黄奕信良庆区区长李晓东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韦志鹏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胡志崇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李伟进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管理委员会主任黄海南宁相思湖新区管理委员会主任罗世敏南宁大明山风景旅游区管理委员会主任邀请市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市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市委政法委分管副书记、市人民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南宁铁路局安全监察室主任担任委员会成员。
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宁市教育局2014年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宁市教育局2014年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4.05.26•【字号】•【施行日期】2014.05.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宁市教育局2014年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各直属学校、二层机构,各事业办、民办学校,局机关各科室:《南宁市教育局2014年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教育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宁市教育局2014年5月26日南宁市教育局2014年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完成“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
南宁市教育局2014年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公开条例》”),紧密结合全市教育工作实际,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继续拓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统筹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以公开促监督,以服务促满意,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为深化首府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推进首府教育现代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加强主动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
对新获取和制作的政府信息,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
继续清理《条例》施行前形成但尚未移交国家档案管理部门的政府信息,以目前仍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分时段、有步骤地做好公开工作。
加强教育领域重点信息解读工作,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加强事前舆情风险评估,制定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的整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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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教育局、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南宁市职业教育走进现代企业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职业与职工教育
【发布部门】南宁市教育局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1.11.01
【实施日期】2011.1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宁市教育局、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南宁市职业教育走进现代企业活动实施方案的
通知
各县教育局、人社局,各中等职业学校,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教育体制改革五项任务和教育发展十大工程总体方案(2011-2015)>的通知》(南办发〔2011〕71号)精神,深入推进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提升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整体实力和办学水平,解决日益突出的企业可持续发展与劳动力资源供求之间的结构性矛盾问题,建立职业教育与企业发展相互促进、相互支持的长效工作机制,制定了《南宁市职业教育
走进现代企业活动实施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宁市教育局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南宁市职业教育走进现代企业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升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整体实力和办学水平,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为核心的办学方针,深入推进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建立政府引导、校企互动、行业协调的校企合作运行机制,促进职业教育教学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的紧密结合,积极探索以骨干示范职业学校为核心、以企业为依托、以行业为指导的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运行机制改革,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吸引力,服务首府南宁经济社会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引导职业教育走进现代企业的方式,搭建校企合作平台,为企业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以及切实有效的技能培训和公共就业服务,建立起职业教育与企业发展相互促进、相互支持的长效工作机制。
2011年11月至2012年,组织全市中等职业学校
教师参观现代企业、依托企业开展教师技能提升培训;根据企业的需求组织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学生进入现代企业实训实习;邀请现代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到中等职业学校考察调研、举办讲座;举办现代企业专场招聘会。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职业教育走进现代企业活动的领导,成立南宁市职业教育走进现代企业活动领导小组。
成员如下:
组长:施日全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杨捷市教育局副局长
蒙造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汪东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农云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副书记
成员:廖家江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副科长
韦火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
程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教育培训科科长
农小梅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领导人员管理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主任由杨捷兼任,副主任由市人社局分管副局长、市工信委分管副主任、市国资委分管副主任担任,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