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厂房安全管理制度
厂房内部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本厂区生产、生活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厂区所有员工及外来人员。
二、安全责任1. 厂长对本厂区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对本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和监督检查负有重要责任。
3. 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自觉维护厂区安全。
三、安全教育与培训1.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厂区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四、安全设施与器材1. 厂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消防器材、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
2. 安全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3. 员工应熟悉并正确使用安全设施和器材。
五、消防安全管理1. 厂区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
2. 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
3. 严禁在厂区内吸烟、使用明火,严禁乱扔烟蒂、火种。
4. 厂区内应设置消防通道,确保畅通无阻。
六、用电安全管理1. 厂区用电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安全可靠。
2.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
3. 员工应正确使用电器设备,避免触电事故发生。
七、机械设备安全管理1. 机械设备应定期进行保养、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2. 操作人员应熟悉机械设备的使用方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3. 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行,严禁违规操作。
八、交通安全管理1. 厂区道路应保持整洁、畅通,严禁乱停乱放车辆。
2. 员工上下班应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车、超速行驶。
3. 厂区应设置交通安全警示标志,确保交通安全。
九、环境保护与职业健康管理1. 厂区应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确保废气、废水、废渣达标排放。
2. 厂区应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厂房安全管理制度

厂房安全管理制度一、概述厂房作为生产的重要场所,其安全管理意义重大。
为了确保厂房内的安全生产环境,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并严格执行厂房安全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厂房安全管理的重要性1.员工生命安全:厂房内常常涉及到高温、高压、有毒气体等危险因素,一旦发生事故可能导致员工伤亡。
2.设备设施安全:厂房内设备设施繁多,如未得到有效管理,容易发生故障事故,影响生产正常运行。
3.环境保护:良好的安全管理还有利于预防环境污染,确保生产过程对环境的友好。
三、厂房安全管理制度内容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制。
2.安全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3.安全检查制度:建立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机制,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4.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并落实厂房事故应急预案,提高事故应对能力,减少损失。
5.设备设施管理:建立设备设施使用登记、检修记录等管理制度,确保设备设施安全可靠。
6.风险评估管理:对厂房内存在的各类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控制。
四、厂房安全管理制度执行1.组织部门全员培训,确保每位员工了解并遵守安全管理制度。
2.建立安全管理督导机制,定期对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3.定期召开安全例会,总结安全管理工作经验,及时掌握厂房内的安全状况。
4.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按规定进行纪律处分,确保制度执行的严肃性。
五、厂房安全管理制度效果评估1.建立安全生产考核评价机制,定期对厂房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评估。
2.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改进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3.持续改进安全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和提高厂房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生产安全。
六、总结厂房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仅关系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长远发展,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一部分。
只有通过严格的制度规范和全员的共同努力,才能确保厂房内的安全生产环境,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规范厂房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厂房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厂房及附属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厂房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厂房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厂房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厂房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安全管理部门职责:1. 制定和完善厂房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3. 对违章操作、违规作业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4. 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5. 负责事故调查处理,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预防措施;6. 向厂长汇报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七条建立健全厂房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安全生产责任制;2. 安全操作规程;3. 安全检查制度;4.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5. 应急预案;6. 事故报告处理制度;7. 安全奖惩制度。
第八条安全生产责任制:1. 厂长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2. 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4. 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九条安全操作规程:1.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2. 严格遵守本企业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3. 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4. 严禁酒后上岗、疲劳作业。
第十条安全检查制度:1.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2.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整改到位;3.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记录在案,定期复查。
第十一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 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2. 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3. 组织安全技能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操作技能。
厂房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厂房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厂房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厂房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第四条成立厂房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厂厂房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委员会成员由厂长、各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组成。
第六条委员会职责:1. 制定和修订厂房安全管理制度;2. 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3. 检查、督促各部门落实安全责任制;4. 组织事故调查和处理;5. 负责安全投入和资源配置。
第三章安全责任制第七条厂长对本厂厂房安全工作负总责。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厂房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九条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十条安全责任制包括:1. 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2. 严格执行本制度及相关安全操作规程;3. 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4. 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和事故;5. 配合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检查和整改。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十一条厂房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第十二条员工必须接受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十三条定期组织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演讲等活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五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第十四条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厂房进行安全检查。
第十五条安全检查内容包括:1. 厂房设施设备安全;2. 电气线路安全;3. 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管理;4. 安全通道、消防设施;5. 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第十六条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第六章事故报告与处理第十七条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报告厂长和相关部门。
第十八条事故报告内容包括:1.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2. 受伤人员情况;3. 事故处理措施。
第十九条事故调查和处理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厂事故处理规定执行。
厂房安全管理制度

厂房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厂房安全是企业的基本要求,为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确保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制定本厂房安全管理制度。
二、安全组织1.企业应设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厂房安全管理工作。
2.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安全知识和管理经验,并定期接受安全培训。
3.企业应建立安全委员会,组织领导层、员工代表、安全管理人员等共同参与安全管理工作。
三、安全检查与评估1.企业应定期进行厂房安全检查,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隐患并消除。
2.将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进行记录,并制定整改计划和时限。
3.对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规范进行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出现安全事故时,及时开展事故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四、生产设备管理1.企业应建立起完善的设备档案,对重要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2.设备运行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排查和修复;3.重要设备应设有安全警示标志,并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规范培训;4.禁止擅自拆卸、改动设备,并及时更换老化、损坏的设备。
五、消防安全管理1.企业应建立健全的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水源、疏散通道等;2.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逃生能力;3.严禁在厂房内进行违禁物品存放,如易燃、易爆物品;4.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六、安全培训和教育1.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机制,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定期安全知识培训等;2.对从事危险作业的员工进行专项培训,并核发相应的操作证书;3.利用企业内部通讯渠道、安全宣传栏等方式,向员工宣传安全知识。
七、应急预案和救援管理1.企业应编制完善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理流程;2.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救援人员,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3.建立健全的应急物资储备制度,确保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的物资供应。
八、安全奖惩制度1.对于遵守安全规定和制度的员工,应予以奖励和表彰;2.对于违反安全规定和制度的员工,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3.对于连续多次违规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员工,应考虑解除劳动合同。
厂房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厂房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厂房、车间、库房及其相关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厂房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厂房安全管理实行厂部领导下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
第五条安全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制定和实施厂房安全管理制度;2. 组织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3. 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4. 负责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5. 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第六条各车间、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厂房安全负直接责任,应确保本部门厂房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七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九条对特殊工种、岗位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四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第十条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
第十一条安全检查内容包括:1. 厂房设施设备的安全性能;2. 电气线路、消防设施、通风设备等安全状况;3. 厂房内安全通道、警示标志等设置情况;4. 员工的安全操作行为。
第十二条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并跟踪整改落实。
第五章应急管理第十三条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职责和处置程序。
第十四条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五条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故蔓延,减少损失。
第六章责任追究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
第十七条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厂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标准厂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标准厂房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1. 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厂房所有权人、租赁方和施工单位。
2. 安全生产责任划分:(1)厂房所有权人负责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厂房,确保消防、电气等设施设备齐全有效。
(2)租赁方负责厂房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电气安全、机械设备安全、交通安全等。
(3)施工单位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三、安全教育培训1. 对所有进入厂房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其了解厂房的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
2. 定期组织安全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安全设施与设备管理1. 厂房内消防设施、电气设备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2. 设施设备运行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3. 定期对消防设施、电气设备等进行检测,确保其完好有效。
五、消防安全管理1. 厂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使用明火。
2. 设置明显的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标识,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3. 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电气安全管理1. 厂房内电气线路、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2. 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 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测,确保其安全运行。
七、机械设备安全管理1.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取得相应操作资格。
2. 机械设备运行前,应检查设备状态,确保安全。
3. 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防止设备故障。
八、交通安全管理1. 厂房内交通道路应设置明显的交通标识,确保交通安全。
2. 员工上下班、进出厂房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逆行、闯红灯等。
3. 定期对厂区内交通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
标准厂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标准厂房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标准厂房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本厂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车间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一)宣传和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二)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督促整改;(三)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四)参与事故调查处理,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预防措施;(五)负责安全生产资料的管理和归档。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八条厂长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厂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九条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对本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十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检查、事故调查处理、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十一条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二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第十三条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跟踪落实整改效果。
第十四条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实行分类管理,分级治理。
第五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十五条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六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七条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六章事故报告与处理第十八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第十九条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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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厂房一期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审核:批准: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为了从管理上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类事故发生,保证本项目顺利安全实施特制定本制度:一、安全教育制度1、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上岗作业前,项目部必须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班组教育、项目部教育、企业安全管理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档卡;如果由于安全技术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必须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责任。
2、各级安全教育具有针对性,对待各班组不可千篇一律,应付差使。
3、项目部要经常组织干部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学习规范和标准,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通过学习达到熟练掌握和运用的目的。
4、要坚持开展每周星期一安全活动日活动,每次活动要有组织、有内容、有目的、有要求,一般可小结上周安全工作情况,根据本周工作情况提出和强调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同时也有针对性的选学一些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活动的目的、内容及具体安排,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项目经理或其他管理人员不得占用安全活动日时间召开其它会议和进行其他工作。
5、对新入场的职工在分配工作之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项目部进行专业安全技术规程及规章制度的教育,班组进行具体的安全教育工作。
6、凡要求持证上岗的特种专作业人员,项目部必须于当地劳动部门联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上岗前仍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7、职工更换工种或从事第二工种作业时,项目部必须重新对其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规程的学习,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8、施工当中采用新技术、新机具、新设备和新工艺方法时,项目部应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作业。
二、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检查是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
为了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使作业环境达到最佳状态。
从而采取有效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如下:1、安全检查的内容:按照建筑部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照检查执行情况;基槽临边的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设施,操作行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2 、安全检查的方法:定期检查、突击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经常性检查。
3、项目部施工工地每周六检查一次,由项目经理组织;各施工队每天检查,由施工负责人组织,生产班组对各自所处环境的工作程序要坚持每日进行自检,随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4、突击检查:同行业或兄弟单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设备事故、交通、火灾事故,为了吸取教训,采取预防措施,根据事故性质,特点,组织突击检查。
5、专业性检查:针对施工中存在的突击问题,如:施工机具、临时用电等,组织单项检查,进行专项治理。
6、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检查: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夏季、雨季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提前作好冬季四防,夏季防暑降温,雨季防汛;针对重大节假日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要认真搞好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7、经常性检查:安全职能人员和项目经理部、安全值班人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预防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标准施工正常进行。
8、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处理:各种类型的检查,必须认真细致,不留死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建立事故隐患台帐,重大事故隐患要填写事故隐患指令书,落实专人限期整改。
三、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严格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减少因工伤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把安全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根据我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如下:1、工程开工前,由施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工程特点、所处地理环境和施工方法制定细的安全技术措施,报上级有关技术、安全部门批准。
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具有技术法规的作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2、工程开工时,由总工程师和技术负责人向组织施工的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使执行者了解其道理,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打下基础。
3、每个单项工程开工前,工地项目经理要组织施工员向实际操作的班组成员将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作详细讲解,并以书面形式下达班组。
4、施工员根据单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安全设施、设备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实施填写《安全技术交底表》责任人落实到班组、个人、履行签字验收制度。
5、施工现场的生产组织者,不得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私自变更,如由合理的建议,应书面报总工程师批准,未批之前,仍按原方案贯彻执行。
6、安全职能部门要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为依据,以安全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经常性的对工地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四、班前安全活动制度1、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作业前,项目部必须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档卡。
2、项目部必须同各作业班组长和职工签定安全生产责任合同,并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双方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3、每天上班前,各作业班组长必须对本班组职工进行全面而又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活动,主要强调当天作业的安全注意事项,检查职工的安全防护用品佩带情况,观察和了解职工当天的情绪和心理状态。
4、对施工机械、机具,在投入正常运行前,必须进行二查:一查其安装是否正确,是否有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保护措施;二查其性能是否正常,按先检修后运行的操作程序操作,特别是容易发生事故隐患的机械,必须在班前进行检修、检查其安全状态,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停机维修,修好试机正常后在使用。
5、凡班前酗酒者,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凡是不具备上岗作业条件者,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6、项目部班前安全活动必须有书面记录,由项目安全员签字确认,企业安全管理科进行监督检查。
五、安全值班制度为了加强安全管理,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我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1、项目经理部安全值班制度:项目经理部成员,都必须轮流坚持安全值班,每人一周时间。
在值班期间,尽职尽责作好安全管理工作详细检查各作业面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事故隐患,立即采取果断措施整改。
对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高处悬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穿拖鞋等情况,按处罚规定给予处理。
值班期间,上下清查人数,凡工地有加班加点的人作业,值班人不得离开现场。
参加值班期内发生的工伤事故调查、分析、作好值班记录,按时交接班。
2、工地看场人员安全责任:工地看场人员,除搞好安全保卫工作外,应对进现场的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清查发现有新增人员要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汇报。
并在工地门口设安全监督岗,对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穿拖鞋、带小孩者,有权制止,不得让其人进入施工现场。
3、各级值班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作好安全值班工作,在值班期间,擅离岗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事故,将追究值班人员的直接安全责任。
六、安全十大禁令1、严禁穿木屐、拖鞋、高跟鞋及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2、严禁一切人员在提升架、吊蓝及提升架井口和吊物下操作、站立、行走。
3、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开动任何施工机械及驳接、拆除电线、电器。
4、严禁在操作现场玩耍、吵闹和从高处抛郑材料、工具、砖石、砂泥及一切物体。
5、严禁土方工程的偷岩取及不按规定放破或不加支撑深基坑开挖施工。
6、严禁在没栏杆或其他安全措施的高处作业和在单行墙面上行走。
7、严禁在未设安全措施的同一部位同时进行上下交叉作业。
8、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9、严禁在高压电源危险区域进行冒险作业及不穿绝缘水鞋进行机动水磨石操作;严禁用手直接拿灯头,电线移动操作照明。
10、严禁危险品、易燃品、木工棚场的现场仓库吸烟、生火。
七、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实施细则有生产,就存在安全,安全生产是一个永恒的主题。
为了强化安全管理,根据我项目部实际,特制定安全奖罚制度实施细则如下:1、劳动安全纪律部分:1.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
任何工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每一人次罚款500元;帽壳已坏,不起安全防护作用,每发现一人次,罚款500元;一人连续被罚两次以上,将清出施工现场;因不戴安全帽而发生了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自负。
1.2、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任何工种人员高空作业时不系安全带每人一次罚款500元;安全带已坏,不起安全防护作用,每发现一人次,罚款500元;一人连续被罚两次以上,将清出施工现场;因不系安全带而发生了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自负。
1.3、进入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高跟鞋。
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高跟鞋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
1.4、酒后人员严禁作业,如发现酒后作业人员每一人次罚款2000元,并清出现场;酒后作业发生任何事故后果自负,造成他人事故者除承担经济责任外,将视其情节追究其法律责任。
1.5、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发现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每一人次罚款200元,因小孩年幼无知而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责任由监护人自负,因乱动机械设备而造成经济损失者,由监护人全部负责。
1.6、严禁机械工在工作岗位看书、干私活。
发现在工作岗位看书、干私活,每一人次罚款200元,处罚后仍不改正者,清出现场。
1.7、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发现吸烟者,每一人次罚款200元。
2、临时用电部分:2.1、施工现场线路架设必须符合规范要求,有一处不设横杆,不用绝缘子、线路一把抓,罚款500元。
2.2、闸刀保险丝必须匹配,有一处保险丝用铝丝、铜丝代用,罚款500元。
2.3、配电箱、开关箱不加锁,下班后不拉闸,无防雨措施,一处每次罚款200元;2.4、配电箱、开关箱不使用、安装漏电保护器,一处每次罚款500元。
2.5、配电箱、开关箱及电气设备未按规程作接零保护或接地接零不符合规范要求,一处每次罚款500元。
2.6、配电箱、开关箱内未有配电系统图及检修记录的,一处每次罚款200元。
2.7、临时照明线路高度不符和要求,动力、照明线路通过金属脚手架无绝缘隔离保护,线路拖地,老化破皮,漏电等发现一处罚款500元。
2.8、严禁私拉乱接线路。
每发现一处私拉乱接线路的,罚款500元。
3、机械设备部分:3.1、手持电动设备在使用时不用防触电的个人防护用品,发现一处罚款200元;3. 2、操作木工电锯、平刨带手套者,每一人次罚款100元。
3.3、操作木工电锯不用防护挡板,操作木工平刨不用护指键推板、推棍每一人次罚款200元。
4、基槽边防护部分:4.1、二米及二米以下基槽不设防护支护,不设围挡,每10延长米,扣罚500元;5、其它部分:5.1、木工支模板,将支撑顶在脚手架上,引起外架变形、倾斜,每10沿长米,扣罚500元;5. 2、未经项目部管理人员同意,私自将支护、围挡拆除,每一处扣罚500元。
5.3、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损坏安全防护设施、防护装置、安全宣传标牌者,按损坏实物原值加倍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