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暖器使用管理制度
取暖器使用管理制度

取暖器使用管理制度为了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公司制定了一套取暖器使用管理制度。
以下是该制度的具体内容:一、取暖器的选择1.取暖器的种类:公司提供的取暖器种类包括电暖气片、电热毯、电暖气器、电热风机等。
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合适的取暖器。
2.取暖器的安全性:公司要求所有提供的取暖器必须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的认证,并且在使用前需经过专业人员的安全检测。
二、取暖器的摆放和使用1.取暖器的摆放位置:取暖器应放置在远离易燃物、易燃气体和可燃物品的地方,至少离墙壁、家具等物体50厘米以上。
2.取暖器的稳定性:取暖器应放置在平坦的地面上,确保稳定性,避免倾倒造成事故。
3.取暖器的开启时间:取暖器应在办公时间开始前的30分钟开启,办公时间结束后立即关闭。
4.取暖器的使用时间:取暖器连续开启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使用后需进行休息至少15分钟再继续使用。
5.取暖器的温度控制:取暖器的温度控制应根据室内的实际温度进行适当调整,保持室内温度在舒适的范围内。
三、取暖器使用的注意事项1.禁止私拉私接电源:员工严禁私自拉电源,必须使用公司提供的插座和电源线进行连接。
2.防止电线损坏:员工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不要踩到电源线,防止电线损坏导致短路发生。
3.禁止烟火近距离接触取暖器:尤其是电暖气片及电暖气器,严禁将烟火、烟草等放置在取暖器附近,以防止发生火灾。
4.禁止私自维修和拆卸取暖器:员工在取暖器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向相关负责人汇报,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和拆卸。
5.注意定期清洁:员工在取暖器长时间使用后,应定期清洁取暖器的表面和过滤网,以保证取暖器的良好工作状态。
四、取暖器使用的安全培训公司会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取暖器使用的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取暖器的正确使用方法、安全注意事项以及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措施等。
五、安全检查和违规处理公司会定期对办公区域内的取暖器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整改。
对于违反取暖器使用管理制度的员工,公司将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甚至纪律处分。
保温加热炉规章制度

保温加热炉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保温加热炉使用,确保生产安全和设备正常运行,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保温加热炉设备,所有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保温加热炉是生产过程中重要的热源设备,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操作,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使用保温加热炉时,必须遵守相关操作规程,严格控制温度,确保产品质量。
第五条使用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操作,不得私自更改设置或拆卸设备。
第六条发现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报告维修人员,不得擅自处理。
第七条禁止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保温加热炉设备,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八条保温加热炉使用期满或达到维修周期时,必须停止使用并进行定期维护,确保设备安全。
第二章操作规程第九条使用人员必须熟悉保温加热炉的结构和操作原理,严格按照操作手册操作。
第十条操作人员在使用保温加热炉前,必须进行设备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温度设定正确。
第十一条使用人员必须戴好相关防护装备,防止热源伤害和烟尘污染。
第十二条加热炉操作时,严禁在设备周围堆放易燃物品,以免引发火灾。
第十三条加热炉热源达到设定温度后,不得擅自改变设定,避免加热温度过高引发事故。
第十四条加热炉使用完毕后,必须关闭电源和气源,清理设备周围杂物,保持干净整洁。
第十五条发现设备故障时,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维修人员处理,不得私自维修。
第十六条加热炉设备维护保养周期为每月一次,必须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清洁保养。
第三章安全警示第十七条使用人员在操作加热炉时,必须注意保持机器周围清洁,避免堆积杂物。
第十八条使用人员在操作加热炉时,必须正确使用防护装备,避免热源伤害。
第十九条使用人员在操作加热炉时,不得擅自更改设备设置和参数,以免引发事故。
第二十条使用人员在操作加热炉时,发现设备异常或故障必须及时停机处理,不得强行使用。
第二十一条使用人员在操作加热炉时,发现烟雾浓厚或异味明显,必须立即停机检查,确保安全。
燃气取暖器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燃气取暖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使用燃气取暖器的部门和员工。
三、安全管理制度
1. 燃气取暖器购置与安装
(1)购置燃气取暖器时,应选择具有国家相关认证、质量合格的产品。
(2)安装燃气取暖器前,应由专业人员按照产品说明书和安装规范进行操作。
2. 燃气取暖器使用与维护
(1)使用燃气取暖器前,应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了解操作步骤和安全注意事项。
(2)使用过程中,应保持室内通风良好,避免一氧化碳中毒。
(3)定期检查燃气取暖器管道、阀门、接口等部位,确保无泄漏现象。
(4)禁止在燃气取暖器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5)燃气取暖器使用完毕后,应关闭燃气阀门,切断燃气供应。
3. 燃气取暖器故障处理
(1)发现燃气取暖器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相关部门。
(2)禁止自行拆修燃气取暖器,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检查和维修。
4. 燃气取暖器安全培训
(1)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燃气取暖器安全使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新员工入职后,应接受燃气取暖器安全使用培训,方可上岗操作。
四、监督检查
1. 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对公司燃气取暖器的安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生产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附则
1.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水、电、气(汽)管理制度

水、电、气(汽)管理制度一、目的:加强生产管理,节约能源,严格控制成本,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二、范围:各生产车间所有岗位。
三、责任人:各车间所有操作人员及管理人员。
四、用电管理1、要树立安全、节约的用电思想。
2、车间严禁生活上使用电加热器具(包括电炉、电取暖器、电水壶、电饭煲、电热杯、热得快、电熨斗、电吹风等)。
3、生产各部门夏季使用空调,温度一律不得高于26℃。
4、中午、下班时间一律关闭各无人办公室空调、电脑、电灯等用电设备。
各生产车间关闭空调、电灯、通风设备。
5、各生产车间应尽可能减少使用用电设备,因调试等原因应尽量减少空机运行时间。
6、电源、电闸下方禁止摆放易燃物品和仪器设备。
7、严禁超负荷用电,严禁违章用电。
更换保险丝、保险管等不得超过额定电流,注意人身安全。
8、启动或关闭电器设备时,必须将开关扣严或拉妥,防止似接非接状况。
使用电子仪器设备时,应先了解其性能,按操作规程操作,若电器设备发生过热现象或糊焦味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9、电器设备及配电装置有故障时应及时请专人修理。
不得擅自乱改线路和乱接电线。
10、人员较长时间离开房间或电源中断时,要切断电源开关。
11、注意防止电器设备受潮。
12、要警惕实验车间内发生电火花或静电,尤其在使用可能构成爆炸混合物的可燃性气体时,更需注意。
如遇电线走火,切勿用水或导电的酸碱泡沫灭火器灭火,应切断电源,用沙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
13、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或用绝缘物体将电线和人体分离后,在实施抢救。
五、用水管理为加强车间用水管理,防止浪费,节约开支。
现对车间用水作如下决定:1、全体员工应树立节约用水意识,爱护用水设施和设备。
车间主任要加强对员工进行节约用水的教育。
各级管理人员要以身作则。
2、做到人离则断开所有用水设备,防止“长流水”现象发生,禁止发生浪费水资源,杜绝安全隐患。
3、建立用水责任制各班组由制定人员负责监督。
六、用气管理1、仪表空气的使用管理①、开空压机前应先检查各空气管路,并关闭车间各空气阀门;②、检查蒸汽减压器、安全阀及压力表正常后,缓慢打开总空气阀和补料空气阀,防止空气过滤器因瞬间高压而破坏;③、正常运行过程中,严禁打开空气旁通阀;因生产需要,必须开空气旁通阀时,需向车间主任报告,经车间主任同意后进行操作。
员工使用小电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司员工工作环境的安全、健康,提高工作效率,防止火灾、触电等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及实习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小电器,是指功率在2000瓦以下,体积较小,便于携带的电器产品,如电热水壶、电风扇、充电器、小型取暖器等。
第二章使用规定第四条员工使用小电器应遵守以下规定:1. 使用前,员工应了解小电器的使用说明和安全注意事项,确保正确操作。
2. 小电器应由公司统一购买,未经批准,员工不得私自带入公司使用。
3. 使用小电器时,应确保电源线、插头、插座等完好无损,避免因线路老化、破损等原因引发事故。
4. 使用小电器时,应避免在潮湿、易燃易爆等危险环境中操作。
5. 使用电热水壶等需要加水的小电器时,应确保水壶内水量适中,避免水溢出引发事故。
6. 使用电风扇等有旋转部件的小电器时,应注意避免衣物、头发等缠绕在旋转部件上。
7. 使用充电器等小型电器时,应避免长时间充电,防止电池过热、膨胀等。
8. 使用完毕后,应立即关闭电源,拔掉插头,并将小电器放置在安全位置。
第三章维护与检查第九条公司应定期对员工使用的小电器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安全性能。
第十条员工发现小电器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告给部门负责人或安全管理部门。
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小电器使用档案,记录小电器的购买、使用、维护等情况。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二条对遵守本制度,积极维护公司安全环境的员工,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或严重后果的员工,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六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供暖供热规章制度范本简单

供暖供热规章制度范本简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居民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加强对供暖供热行业的管理,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各地供暖供热单位及相关管理部门。
第三条供暖供热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保障供热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服务质量。
第二章供暖供热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第四条供暖供热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建设、管理供暖供热设施,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五条供暖供热设施的建设应当遵循节能环保原则,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第六条供暖供热设施的管理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运行正常。
第三章居民供暖供热服务
第七条供暖供热单位应当根据居民的需求,提供稳定的供暖供热服务,确保居民的生活质量。
第八条居民应当合理使用供暖供热设施,节约能源资源,不浪费。
第九条居民在使用供暖供热服务过程中,如有问题应当及时反馈给供暖供热单位,及时解决。
第十条居民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支付供暖供热费用,不得拖欠。
第四章监督检查和处罚
第十一条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供暖供热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其依法经营。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供暖供热单位,监督部门应当给予罚款,并责令整改。
第十三条对居民违反本规章制度的,供暖供热单位有权停止供暖供热服务,并退还未使用的费用。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对于供暖供热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第十六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供暖供热单位及监管部门所有。
以上为供暖供热规章制度的范本,供各地供暖供热单位及相关管理部门参考和遵守。
燃气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燃气器具安全管理制度燃气器具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山东省燃气器具气源适配性检测和管理,维护燃气器具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燃气器具,是指使用人工煤气、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燃气的炉灶、热水器、沸水器、烘烤器、空调器、取暖器等器具,以及家用燃气报警器等产品。
第三条凡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燃气器具生产、销售及相关的燃气器具安装、维修活动,均适用于本办法。
第四条省、设区市、县(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燃气器具的气源适配性检测及相关的燃气器具销售、安装、维修等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凡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销售的燃气器具,均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规定,由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和由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计量认证、审查验收,并取得相应资格的检测机构进行气源适配性检测。
第六条生产、经销燃气器具的单位经销前必须向省或者设区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气源适配性检测申请,填写气源适配性检测申请表,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符合条件的,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必须自接到申请表之日起10日内,会同检测单位技术人员对拟经销的燃气器具进行抽、封样,并交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报省燃气行政主管部门。
第七条申请气源适配性检测的燃气器具,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国家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其他产品须经省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二)产品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三)在山东省销售地设有产品维修站点,能向用户提供必要的维修服务;(四)产品附有保修卡、中文使用说明书和中文警示说明。
第八条燃气器具申请气源适配性检测的,由生产企业或者产品经销代理机构向省或者设区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下列资料:(一)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提供该产品生产许可证;其他产品,提供省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二)生产和经销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按照国家规范要求,有省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四)在山东省设立产品维修站点或者委托其他维修站点提供维修服务的有关证明材料。
电暖器安全使用规章制度

电暖器安全使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规范电暖器的使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电暖器的人员,包括员工、访客和外来人员。
第三条电暖器是一种用于取暖的电器设备,需谨慎使用,确保安全。
第四条所有电暖器需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五条使用电暖器时,需按照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禁止私自改动。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如有疑问或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二章电暖器的安全使用规定第八条使用电暖器时,必须确保插座、电源线等设备完好,禁止使用破损的电暖器。
第九条使用电暖器时,需确保周围没有可燃物品,避免发生火灾。
第十条电暖器需放置在稳固的平面上,避免倾倒或摔落。
第十一条使用电暖器时,不得将电线拉伸过长,以免造成电线故障。
第十二条使用电暖器时,不得盖住或堆放物品在电暖器上,以免影响散热。
第十三条使用电暖器时,不得盖住或遮挡电暖器的散热口,以免过热引起事故。
第三章电暖器的操作规程第十四条在使用电暖器前,必须查看电暖器是否正常,没有异常后方可使用。
第十五条在使用过程中,不得离开电暖器,以免发生事故。
第十六条使用电暖器时,切勿将电源线和调节钮放在易受人碰触的位置,避免误操作。
第十七条电暖器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关掉电源,避免长时间使用造成设备过热。
第十八条使用电暖器时,如果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在更换电暖器位置时,必须先断开电源,等待数分钟后再移动。
第四章电暖器的维护保养第二十条定期对电暖器进行清洁,确保散热效果良好。
第二十一条定期检查电暖器的电线、插头等零件,如有问题及时更换。
第二十二条定期检查电暖器的散热口是否被堵塞,如有问题及时清理。
第二十三条定期检查电暖器的稳定性,如有松动或损坏的地方,及时修复。
第二十四条定期保养电暖器的调节钮,确保正常使用。
第二十五条定期更换电暖器的滤网,避免灰尘堵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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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暖器使用管理制度
进入冬季,为保证员工有一个温暖舒适的工作环境,请大家适时开启取暖设备。
本着节约能源的理念,公司将根据工作需要和用电负荷情况,为部分岗位配发取暖设备(电火炉)。
为确保取暖设备的使用安全,避免意外情况,请遵守以下管理制度:
1、使用季节:须所在部门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方可使用。
2、使用时间:22:30-07:00,且室内温度低于16度时,方可打开取暖。
3、室内无人或下班时,要关闭取暖设备,切断电源。
4、使用取暖设备时随时观察指示灯显示情况,出现异常及时上报或处理。
5、使用取暖设备放置平稳,不可倾斜或倒置使用6、不要在有水或有易燃、易爆气体或物品的环境中使用取暖设备。
7、不要将衣物、毛巾等物品直接放在取暖设备上烘烤,以免造成火灾。
8、不要将手、棍棒等物品插入取暖设备的缝隙中,以防意外发生。
9、使用取暖设备时,其周围应有20厘米以上空间。
顶部以上2米内不得有在的遮挡物,机器上方不得有不稳定的悬挂物。
10、使用取暖设备时,不要将电线放在发热的机体顶部。
11、使用取暖设备时,要避免取暖设备脚轮或其它重物压住电源线。
12、清洁取暖器以前必须先关机,再拨出电源插头,待机身完全冷却后再进行。
13、不可直接用水清洗取暖设备,以免机内进水发生故障。
14、使用取暖器应使用带地线的三孔插座,绝不可以自行使用没有接地的
两孔插座,以防发生危险。
15、使用电暖气的该部门或该区域必须指定一名责任人,负责取暖设备的使用、清洁及保管。
16、违反第1、2、3条款的,对使用人处以100元/次罚款。
17、违反第4至14条款的,对使用人处以50元/次罚款。
18、因员工违规操作、使用造成责任的,由使用人承担一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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