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管理人员处罚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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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处罚条例

项目部处罚条例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规处罚条例编制依据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力度,更好地落实公司以及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制度和策划文件,特制定本条例,希望各施工队组织本队人员进行详细交底,并严格按条例执行。

违规处罚条例第一条:对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劳务总包罚款1000元,班组领班罚款100元/人,工人罚款50元/人;对使用缺衬缺带、破损的安全帽或使用不正确者,管理人员罚款50元/人,工人罚款20元/人。

第二条:上班穿拖鞋、高跟鞋、背心或赤膊的,配置工作服而不穿的管理人员罚款100元/次,工人罚款20元/次。

第三条: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对操作人员罚100元/人,对施工队每次罚款500元/次,对主管技术员罚款100元/次。

第四条:主管技术员在施工前未按要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对主管技术员罚款50元/次,第五条:带班工长未认真做好班前安全活动的,对带班工长罚款20元/次。

第六条:带班工长未认真监督施工班组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的,对带班工长罚款100元/次。

第七条:管理人员违章指挥的,对责任人罚款100~1000元/次,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八条:对拒绝执行安全隐患整改的,对工人罚款50元,对施工队罚款1000元,对带班工长罚款100元。

第九条:工人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的,对工人罚款50元,对班组罚款500元,对带班工长罚款100元。

第十条: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者罚款100元/人,对施工队罚款500元。

第十一条:高处作业时向下乱抛东西的罚款200元/人,对施工队每次罚款1000元。

第十二条:没有有效的高空作业防护措施而进行高处作业的,对操作人员罚款100元/人,对施工队每次罚款1000元。

第十三条:没有有效的临边防护措施而进行作业的,对操作人员罚款50元/次,对主管安全的罚款100元/次。

第十四条:没有有效的洞口防护措施而进行作业的,对操作人员罚款50元/次,对主管安全的罚款100元/次。

项目日常处罚管理规定

项目日常处罚管理规定

项目日常处罚管理规定一、概述本处罚管理规定的目的是为了维护项目的纪律秩序,促进项目成员的积极参与和良好表现。

本规定适用于项目团队中的所有成员,并且在项目启动时需向每位成员进行明确的说明和宣读。

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二、违规行为及处罚措施1.不按时完成任务如项目成员未能按照任务分配所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工作,则将有可能被处以警告、扣减项目奖励或者限制参与项目决策等处罚措施。

2.违反团队规定项目团队有一系列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开会纪律、工作进度报告、沟通协议等。

如有成员违反这些规定,将会被处罚,处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低职责等。

3.质量问题项目成员应要求对其负责的工作进行质量控制,若其提交的任务存在质量问题,将会受到相应处罚。

处罚措施包括降低评级、扣减项目奖励、落实补救措施等。

4.无理取闹任何成员都不允许进行无理取闹、恶意攻击、辱骂等行为。

对于此类行为,将会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包括停职、开除等。

5.私自泄露信息项目中的信息应对外保密,如有成员私自泄露项目中的敏感信息,将会受到严厉的处罚,包括刑事责任追究、赔偿等。

6.不尊重他人项目成员应相互尊重,遵守基本的礼貌和道德规范。

如有成员不尊重他人,包括歧视、冷落等行为,将会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限制参与决策等。

7.其他违规行为如在项目团队中出现其他违规行为,将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三、处罚程序1.收集证据在对项目成员进行处罚前,必须确保拥有充足的证据来支持处罚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证据可以包括书面记录、电子信息、视频录像等。

2.听证对于被控告的项目成员,应提供足够的时间进行申辩,项目管理人员应倾听其解释和辩护,并综合考虑其辩护理由以及其他相关证据。

3.决策项目管理人员应根据收集到的证据和听证的结果,决定是否对项目成员进行处罚,并确定处罚的具体方式和程度。

4.执行一旦决定对项目成员进行处罚,项目管理人员应确保处罚措施得到及时执行,并向项目团队中的其他成员进行通报。

工程项目部处罚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部处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项目部管理,提高施工质量,确保安全生产,保障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项目部全体员工及施工项目。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第二章违章行为及处罚措施第四条违反安全生产规定:1.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安全事故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并赔偿相应损失;2. 未经批准擅自进入危险区域,造成安全事故的,给予记大过或降级处分,并赔偿相应损失;3. 拒不执行安全生产指令,造成安全事故的,给予撤职或开除处分。

第五条违反质量管理规定:1. 质量不合格,造成返工或损失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并赔偿相应损失;2. 质量问题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或降级处分,并赔偿相应损失;3. 擅自变更设计,造成质量问题的,给予撤职或开除处分。

第六条违反进度管理规定:1. 未按计划完成施工任务,造成工期延误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2. 拖延工期,严重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或降级处分;3. 虚报进度,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撤职或开除处分。

第七条违反纪律规定:1. 违反工作纪律,影响工作秩序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2. 擅离职守,造成工作损失的,给予记大过或降级处分;3. 滥用职权,损害他人利益的,给予撤职或开除处分。

第八条违反廉洁自律规定:1. 收受贿赂,损害单位利益的,给予撤职或开除处分;2. 滥用职权,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给予撤职或开除处分。

第三章处罚程序第九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由项目部负责人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罚意见。

第十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经项目部负责人批准后,予以处罚。

第十一条受处罚的员工有权对处罚决定提出申诉。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工程项目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项目部施工班组管理规定及处罚条例

项目部施工班组管理规定及处罚条例

项目部施工班组管理规定及处罚条例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及处罚条例第一部分安全文明管理本工程争创省级安全文明工地,要求施工期间各施工班组必须服从项目部安全管理办法,并在施工中加强自身安全防护意识,涉及安全隐患的事项必须坚持自己的安全原则,对不安全因素有权利、有义务上报项目部专职安全员。

杜绝一切不安全因素的发生,从而控制整个工程的安全管理。

各施工班组必须注意施工人员文明施工行为;争做文明人,为工程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对于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班组及个人,我项目部将通过项目既定的处罚条例进行处罚,具体处罚措施条款如下:1、施工现场不佩戴安全帽罚款50元/人,不系帽带罚款20元/人。

登高作业人员须正确佩戴安全带,违反规定的处以100元/人罚款。

2、工地严禁生火、烤火,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100-1000元。

3、工地严禁穿拖鞋、高跟鞋、穿短裤,违者罚款50元。

4、严禁偷盗、打架斗殴、赌博、吸毒、酗酒闹事,违者罚款2000-20000元。

严禁带小孩进入工地,违者罚款200元。

5、严禁私自接电动和机械设备,违者罚款1000元。

6、爱护公司设备、设施,违者罚款100-500元。

7、塔吊指挥人员必须在吊物现场指挥,对不符合起吊要求的,坚决不予吊运,对不服从管理或违反规定的处以100元/次罚款。

8、对于施工时野蛮施工,乱抛乱撒的,将处以100元/次罚款,情节严重的,可根据情况处以最低500元/次的罚款。

9、不服从项目部管理人员正确的指挥及管理,并谩骂或殴打管理人员的,项目部将视情节处以最低500元/次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项目部有权上报公安机关予以处理。

10、违反施工机械操作规程的,发现后予以口头警告,若无视管理人员警告,将处以100元/次罚款。

11、攀爬或翻越塔吊、护栏等安全机械及防护措施的将处以最低100元/次罚款。

项目部管理政策及处罚条例(最新版)

项目部管理政策及处罚条例(最新版)

项目部管理政策及处罚条例(最新版)一、总则1.1 目的为了规范项目部的管理,保证项目进展顺利,充分发挥项目组成员的作用,特制定本条例。

1.2 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项目部的组织、管理及工作人员的行为管理。

1.3 保密原则项目部涉及到的工程设计、施工、装置和设备、技术知识、商业机密等均属于保密范围,不得泄露。

二、项目部组织管理2.1 组织架构项目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确定适当的组织架构,并明确各个工作人员的职责。

2.2 人员管理项目部应当严格按照招聘程序和要求进行人员招聘。

所有工作人员都应当经过专门培训,掌握必要的技术和业务知识。

2.3 工作分配项目部应当根据各个工作人员的专业特长和工作经验,合理安排工作。

三、项目管理3.1 规划管理项目部应当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包括工作范围、目标、进度、质量和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3.2 进度管理项目部应当要求工作人员严格按照项目进度表的要求进行工作。

如有工期拖延,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与业主沟通,制定相应的措施加快工程进度。

3.3 质量管理项目部应当制定质量控制标准和检查程序,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若发现质量问题,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违规处罚4.1 违规行为项目部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若发现违规行为,项目负责人应当立即停止违规行为并按照本条例进行处理。

4.2 处罚措施若项目部工作人员违规行为严重,涉及到产生经济或者名誉损失等后果,将会进行相应的处罚。

处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等。

五、附则5.1 生效日期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5.2 修改和解释本条例的修改和解释权属项目部责任人所有。

5.3 其他本条例未涉及的问题,可参照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

项目部管理人员处罚条例

项目部管理人员处罚条例

项目部工长管理制度及处罚条例一、工长管理制度:1。

项目部各工长在工作中必须对项目部负责,服从项目部统一管理、统一安排;按时上下班,有事必须请假.2.工长必须坚守施工现场,做到放线准确、规范要求明确,能把控施工现场。

3.对现场所有施工班组必须进行严格管理,对不合格产品必须返工整改,杜绝存在质量隐患.4。

严禁玩忽职守,工作期间严禁饮酒、打闹、玩手机。

5.在施工过程中对不遵守纪律的班组,有权进行处罚。

6。

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质量隐患,应立即排除并上报项目部.7.必须无条件执行项目部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保障工程施工中质量、安全、进度顺利的进行。

8.对多次出现错误的各栋工长,项目部将考虑能不能胜任工长这个职务并且对其进行降低工资标准及处罚;直至解除劳务聘用关系。

二、工长处罚条例:1。

严禁项目部管理人员在上班时迟到、脱岗、离岗、有事不请假、嬉戏打闹,违者处以100-200元罚款.2. 严禁项目部管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不及时整改或者所提出的质量问题整改部位未落实又未上报者,处以500元—500元以上罚款不等(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为标准)。

3. 严禁项目部管理人员在工作中我行我素,不服从领导统一管理、统一安排者,处以500元—500元以上的罚款。

屡教不改,态度恶劣严加惩处或降低工资标准。

4。

严禁项目管理人员在工作中玩忽职守﹙不作为,未履职尽责﹚,违者处以500元-1000元的罚款,屡教不改者降低工资待遇或者开除。

5。

严禁项目部管理人员在施工班组加班过程中未进行施工过程控制者,违者处以500元—1000元的罚款.6。

严禁项目部管理人员发现重大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不及时上报者,处以500—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立即开除。

7。

严禁项目部管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未进行质量控制、成本控制、工期控制,一经发现将对该管理人员处以500元—5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将予以开除.8。

严禁项目管理人员在工作中使用裙带关系做事,不服从项目部统一管理者,处以500元—500元以上的罚款,情节严重者立即开除。

工程项目部管理处罚条例

工程项目部管理处罚条例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部的管理,规范项目部人员行为,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处罚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项目部全体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预算员、安保人员等。

第三条违反本处罚条例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一、迟到、早退、旷工1. 迟到、早退累计超过30分钟,每次罚款50元;2. 旷工半天,罚款100元;旷工一天,罚款200元;3. 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或旷工累计超过3天,给予警告处分;4. 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或旷工累计超过5天,给予记过处分;5. 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或旷工累计超过7天,给予降职或辞退处分。

二、工作纪律1. 工作时间擅离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每次罚款50元;2. 工作时间聊天、打闹、玩手机等,每次罚款50元;3. 工作时间饮酒、赌博等,给予辞退处分。

三、质量管理1. 对工程质量不负责任,导致质量问题发生,根据问题严重程度,给予罚款1000-5000元;2. 对工程质量问题隐瞒不报,给予警告处分;3. 对工程质量问题整改不力,给予罚款1000-5000元。

四、安全管理1. 安全意识淡薄,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每次罚款500元;2. 对安全隐患不报或不及时整改,每次罚款1000元;3. 发生安全事故,隐瞒不报或故意拖延,给予辞退处分。

五、材料管理1. 擅自挪用、侵占工程材料,根据侵占金额,给予罚款5000-10000元;2. 工程材料浪费严重,每次罚款500元;3. 工程材料保管不善,导致材料损坏或丢失,每次罚款1000元。

六、资料管理1. 资料不齐全、不准确、不及时,每次罚款500元;2. 资料丢失、损坏,每次罚款1000元;3. 资料造假,给予辞退处分。

七、其他违规行为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罚;2. 损害公司利益,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或辞退处分。

第八条本条例由项目部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项目部管理制度及处罚细则(最新版).

项目部管理制度及处罚细则(最新版).

项目部管理制度及处罚细则一、周报管理制度1、班组每周六下午3点上报上周施工进度、施工人员数量、剩余工程量、现场存在问题等情况,不按规定上报者一次罚款200元,无故不上报者一次罚款500元。

二、施工合同、工程款申请管理制度1、发现班组对其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的,上报公司,解除与班组的施工合同,并勒令退场。

2、班组申请工程款时,必须上报由施工人员签字的考勤表、工资表,加盖劳务公司的公章,否则不予批复。

三、材料管理制度1、班组长每次提料必须提交电子版料单和纸质版提料单,并在纸质版提料单上确认签字,注明日期,未按规定执行的,不予进料。

2、班组有义务保管到场材料,因看管不善造成材料丢失,赔偿损失,并罚款5000元。

3、严禁长管短用,合理利用边角料,产生材料浪费的,罚款2000元/次。

4、擅自使用公司采购的原材料用于他出,未经项目部同意的,或盗卖公司原材料的,给予班组1000元处罚,并照价赔偿。

5、工程交工后,对班组承包范围内公司所供材料进行核对,所提材料比现场实际用量大的,除去损耗外,造成的浪费和缺少,由班组照价进行赔偿,视情况给予班组1000~2000元处罚。

四、办公用品管理制度1、班组长到办公室办公,办公用品自行携带。

办公室用品严禁私自乱用,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五、安全生产管理及文明施工处罚细则(一)、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非施工人员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3、新进场工人必须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在三日内到项目部安全员处做进场教育,如在现场检查发现超出三日未做进场教育工人,项目将给予该单位每人100元处罚。

4、进入施工现场对工人不戴安全帽者罚款50元/人。

5、登高2 米以上临边悬空施工作业未系安全带的罚款100元/人。

6、施工部位的门型架加高使用的,两侧和顶部要有防护设施,对无防护措施或防护不到位的罚款100 元/天·处。

7、随意破坏电缆防护措施的罚款100 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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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工长管理制度及处罚条例
一、工长管理制度:
1.项目部各工长在工作中必须对项目部负责,服从项目部统一管理、统一安排;按时上下班,有事必须请假。

2.工长必须坚守施工现场,做到放线准确、规范要求明确,能把控施工现场。

3.对现场所有施工班组必须进行严格管理,对不合格产品必须返工整改,杜绝存在质量隐患。

4.严禁玩忽职守,工作期间严禁饮酒、打闹、玩手机。

5.在施工过程中对不遵守纪律的班组,有权进行处罚。

6.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质量隐患,应立即排除并上报项目部。

7.必须无条件执行项目部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保障工程施工中质量、安全、进度顺利的进行。

8.对多次出现错误的各栋工长,项目部将考虑能不能胜任工长这个职务并且对其进行降低工资标准及处罚;直至解除劳务聘用关
系。

二、工长处罚条例:
1. 严禁项目部管理人员在上班时迟到、脱岗、离岗、有事不请假、嬉戏打闹,违者处以100—200元罚款。

2. 严禁项目部管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不及时整改或者所提出的质量问题整改部位未落实又未上报者,处以500元—500元以上罚款不等(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为标准)。

3. 严禁项目部管理人员在工作中我行我素,不服从领导统一管理、统一安排者,处以500元—500元以上的罚款。

屡教不改,态度恶劣严加惩处或降低工资标准。

4. 严禁项目管理人员在工作中玩忽职守﹙不作为,未履职尽责﹚,违者处以500元—1000元的罚款,屡教不改者降低工资待遇或者开除。

5. 严禁项目部管理人员在施工班组加班过程中未进行施工过程控制者,违者处以500元—1000元的罚款。

6. 严禁项目部管理人员发现重大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不及时
上报者,处以500—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立即开除。

7. 严禁项目部管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未进行质量控制、成本控制、工期控制,一经发现将对该管理人员处以500元—5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将予以开除。

8. 严禁项目管理人员在工作中使用裙带关系做事,不服从项目部统一管理者,处以500元—500元以上的罚款,情节严重者立即开除。

注:本制度及条例上报刘总一份、项目部存档一份。

伊犁建设工程奎屯分公司 603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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