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智能化申报条件及流程
(新)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资质申请流程

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资质标准一级1,企业资信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60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不少于720万元,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良好的技术装备.近5年承担过不少于2项1000万元以上的智能化工程,工程质量合格.2,技术条件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8年从事智能化工程经历,并主持完成不少于2项1000万元以上的智能化工程项目,具备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企业具有从事智能化工程的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名.其中注册电气工程师不少于2名,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不少于2名;企业除取得注册资格的执业人员外,其他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完成不少于2项质量合格的智能化工程项目的业绩;企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合理,其中自动化,通信信息,计算机专业人员分别不少于2人.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具有完善的资质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二级1,企业资信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不少于240万元,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良好的技术装备.近5年承担过不少于2项300万元以上的智能化工程,工程质量合格.2,技术条件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5年从事智能化工程经历,并主持完成不少于1项500万元以上的智能化工程项目,具备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企业具有从事智能化工程的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名,其中注册电气工程师不少于2名,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不少于2名;企业除取得注册资格的执业人员外,其他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完成不少于2项质量合格的智能化工程项目的业绩;企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合理,其中自动化,通信信息,计算机专业人员分别不少于1人.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具有较完善的资质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承担业务范围(一)具有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企业,可从事各类建设工程中的智能化项目的咨询,设计,施工和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承包.其中包括:1,综合布线及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2,设备监控系统工程;3,安全防范系统工程;4通信系统工程;5,音响广播会议系统工程;6,智能卡系统工程;7,车库管理系统工程;8,物业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工程;9,卫星及共用电视系统工程;10,信息显示发布系统工程;11,智能化系统机房工程;12,智能化系统集成工程等有关系统的建筑智能化工程项目.(二)具有一级资质的企业承担智能化工程的规模不受限制.(三)具有二级资质的企业承担工程造价1000万元及以下的智能化工程项目.附则(一)二级资质企业晋升一级资质的,应在上两年内无违法违规活动或者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且除对"企业资信" 中第3项工程业绩不作要求外,其它条件均应符合一级资质标准的要求. (二)取得《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资质标准》证书的单位,其原《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和系统集成专项资质证书》,《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收回注销.(三)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解释.(四)本标准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建筑智能化三级资质标准

建筑智能化三级资质标准建筑智能化是指利用信息技术、自动控制技术和通信技术,对建筑设施进行智能化管理和控制,以提高建筑设施的安全性、舒适性、可靠性和经济性。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科技的不断进步,建筑智能化已成为建筑行业的重要发展方向。
为了规范建筑智能化行业,提高企业的技术实力和服务水平,国家相关部门制定了建筑智能化三级资质标准。
一、三级资质标准的基本要求。
1. 技术实力要求。
三级资质的企业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实力和专业技术人员。
企业应有一定数量的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和技术人员,能够独立承担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和调试等工作,并具备一定的技术创新能力。
2. 设备和技术条件要求。
三级资质的企业应具备一定的生产设备和技术条件,能够满足建筑智能化工程的施工和调试需要。
企业应具备先进的生产设备和技术手段,能够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
3. 经济实力要求。
三级资质的企业应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能够承担较大规模的建筑智能化工程。
企业应具备一定的注册资金和资金周转能力,能够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二、三级资质标准的申报流程。
1. 资料准备。
企业在申报建筑智能化三级资质时,首先需要准备好相关的申报资料,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技术实力、设备和技术条件、经济实力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2. 申报材料提交。
企业准备好申报材料后,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时间节点,将申报材料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3. 资格审核。
相关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包括技术实力、设备和技术条件、经济实力等方面的审核。
4. 资质评定。
经过资格审核合格的企业,将进行资质评定。
评定主要包括企业的技术实力、设备和技术条件、经济实力等方面的评定。
5. 发放资质证书。
评定合格的企业,将获得建筑智能化三级资质证书,并可在相关领域内开展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调试等工作。
三、三级资质标准的意义和作用。
1. 提高企业竞争力。
获得建筑智能化三级资质的企业,意味着企业具备了一定的技术实力、设备和技术条件、经济实力,能够在建筑智能化领域内开展较大规模的工程项目,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
建筑智能化设计资质申办条件

建筑智能化设计资质申办条件建筑智能化设计资质是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经过一定的条件和程序,获得从事建筑智能化设计工作的资格和执业证书。
申办建筑智能化设计资质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条件要求。
1. 学历要求:通常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如建筑学、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等。
2. 从业经验:拥有一定的从业经验,通常要求在建筑智能化设计领域工作满一定年限,例如3年以上。
3. 技术能力:具备一定的技术能力和专业知识,掌握建筑智能化设计的基本理论和方法,熟悉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4. 注册资格:需要具备相应的注册资格,例如注册建筑师、注册电气工程师等。
5. 项目经验:具备一定的项目经验,参与过多个建筑智能化项目的设计和实施工作,能够独立完成项目。
6. 职业道德: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保护客户和社会公众的利益。
7. 资格考试:需要通过相应的资格考试,如建筑智能化设计师资格考试,证明自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8. 专业培训:参加过相关的专业培训和学习,持续更新自己的知识和技能,跟踪行业发展动态。
9. 资质申请材料:需要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如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职称证书、项目经验证明等,按照要求进行申请。
10. 执业保险:建议购买相应的执业保险,保障自身和客户的权益。
申办建筑智能化设计资质需要具备一定的学历、从业经验、技术能力和专业知识,同时要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保障客户和社会公众的利益。
申请人需要通过考试,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并持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能力。
建筑智能化设计资质的获得将使申请人在建筑智能化设计领域具备合法执业的资格,为建筑智能化的发展和应用做出贡献。
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 (3)

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1. 概述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是指在建筑工程项目中,应用智能化技术进行设计和施工的过程。
智能化技术的应用可以提供更高效、更安全、更舒适的建筑环境,提升建筑的智能化程度和竞争力。
因此,对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进行资质认证是十分重要的。
2. 资质认证标准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的资质认证是建筑行业的一项重要认证。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认证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 从业人员要求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认证要求从业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设计人员需要具备工程设计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并在智能化工程设计领域具有一定的经验。
施工人员需要具备建筑工程相关的施工资质,并在智能化施工领域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
2.2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认证要求企业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企业需要建立并有效执行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设计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质量管理体系需要涵盖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运维等全过程,确保智能化工程达到设计要求,满足用户需求。
2.3 技术设备要求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认证要求企业具备先进的技术设备。
企业需要具备相关的智能系统设计软件和硬件设备,以及施工过程中所需的工具和设备。
技术设备的先进性和合理性是确保工程质量和效率的重要因素。
2.4 安全管理要求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认证要求企业具备良好的安全管理体系。
企业需要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充分考虑工人和使用者的安全,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并保障智能化系统的稳定和安全运行。
3. 资质申请流程申请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
主要的申请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3.1 准备申请材料申请者需要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企业资质证明、从业人员资质证明、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技术设备清单、安全管理制度等。
3.2 提交申请申请者需要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给相关的资质认证机构。
优秀建筑智能化专业项目申报细则

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建筑智能化工程项目申报细则一、申报范围1、申报项目应是近五年完成的建筑智能化工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技术改造类工程),由申报单位独立完成或为主完成,并在竣工验收后经过一年全面运行无故障的项目。
2、申报项目可以是完整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也可以是建筑智能化工程中某一个单项的建筑智能化子系统,但不能同时申报。
3、中外合作工程项目,必须是国内建筑智能化设计单位承担主要工作量,由中方申报;申报单位需提交外方同意申报函及原合作协议相关证明文件,并须注明中外合作设计。
4、在国外(境外)完成的建筑智能化工程项目可按同等条件申报。
二、申报要求1、符合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工程勘察、建筑设计行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中第八条的所有条件。
2、申报项目的工程手续应完备,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强制性标准和规范。
采用突破国家技术标准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须按照相关规定通过技术鉴定。
3、申报工程项目应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各项手续完备,取得相关审批和验收文件以及使用评价意见(包括消防竣工验收证明、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使用单位评价意见等)。
4、联合申报项目时需要提交联合申报声明文件原件,说明双方的分工和工作界面,并提交相关合同复印件。
5、未包含智能化集成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和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等三项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不能申报一等奖。
6、申报单位需经所属同业协会推荐,按照推荐次序填写汇总表,并统一出具推荐公函。
三、申报材料申报项目材料全部通过评选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申报表在行业评选管理信息系统填写齐全后,需从评选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打印并加盖公章,再将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到评选管理信息系统。
1、申报表:申报项目应该按照规定内容填写《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建筑智能化工程项目申报表》,可登录行业评优管理系统在线填写打印一式两份,并提供光盘。
2、附件材料(1)项目申报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项目所有申报单位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合作申报认可证明。
建筑智能化二级资质申请条件

建筑智能化二级资质申请条件
建筑智能化二级资质申请条件包括以下要求:
1.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申请单位或个人需具有相应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能力,例如具备建筑装饰工程、机电工程等相关资质。
2. 工程管理人员资质要求:申请单位需有一定数量且具备相应职称的建筑工程师作为技术负责人,指导工程建设和管理。
3. 注册资金要求:申请单位需提供在建筑智能化领域的实际投入资金证明,一般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一定金额,具体金额根据当地政府规定而定。
4. 具备相关经验:申请单位需提供近几年内参与完成的建筑智能化工程项目清单,包括项目名称、规模、技术难点等,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
5. 有相关人员和设备:申请单位需具备相应的技术力量和施工设备,例如具备智能化系统设计师和调试工程师等专业人员,并提供相应的人员资质和设备清单。
6. 具备安全质量管理能力:申请单位需具备完善的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和一定的安全质量管理经验,例如拥有相关的ISO等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7. 良好的信誉和信用:申请单位需具备良好的行业信誉和信用
记录,没有重大失信行为和不良记录。
以上为一般情况下的建筑智能化二级资质申请条件,具体要求可能会根据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申请单位最好根据当地的具体要求进行核对。
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等四个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的实施办法为贯彻实施《关于印发<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等四个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6]40号),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资质申请和审批的原则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活动,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均可申请建筑智能化、消防设施、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幕墙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资质(以下简称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
2、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实行分级审批。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一级资质的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二级及以下资质的审批。
3、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和设计资质、施工资质同时并存。
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相应标准,申请设计资质、施工资质或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
对已具有设计或施工资质的企业,在取得所申请的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后,资质审批部门应取消其原有的相应同级别或低级别的设计或施工资质。
4、新设立的企业申请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最高不超过二级。
已具有设计或施工资质的企业,申请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时,其申请的资质等级可高于企业现有的相应专项的设计或施工资质一个等级。
企业可申请四个专项中的一项或多项资质,申请多项资质的应选择一项作为主项资质,其余为增项资质。
5、企业申请多项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的,应达到各项资质标准中同类指标的最高值,并同时满足不同类别资质条件的相应要求。
二、资质申请和审批的程序6、申请设计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的,应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企业及其所属一层级的企业申请资质的,应由国资委管理的企业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资质申请的受理(可自行确定本部门负责受理工作的内设机构),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审查完毕,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审批。
建筑智能化资质办理条件

2021年资质改革后,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承包合并为建筑机电工程承包资质,设甲、乙两级。
1甲级资质标准1.1企业资信能力(1)净资产 2000 万元以上;(2)近 3 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 200 万元以上。
1.2企业主要人员(1)具有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 5 人以上;(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1.3企业工程业绩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7 类中的 1 类以上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单项合同额 1500 万元以上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 2 项;(2)单项合同额 2000 万元以上的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或电子工业环境工程 2 项;(3)单项合同额 1000 万元以上的电子系统工程 3 项;(4)单项合同额 1000 万元以上的建筑智能化工程 3 项;(5)单项合同额 1000 万元以上的带 250KVA 以上的箱式变配电或带有远程集中监控管理系统的道路照明工程 3 项;(6)单项合同额 1000 万元以上的室外公共空间(广场、公园、绿地、机场、体育场、车站、港口、码头等)功能照明工程或景观照明工程 3 项;(7)年养护的功能照明设施不少于 5 万盏或景观照明设施总功率不少于 1万 KW。
2乙级资质标准2.1企业资信能力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2.2企业主要人员(1)具有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 3 人以上;(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3承包工程范围3.1甲级资质可承担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设备、线路、管道的安装,35 千伏以下变配电站工程,非标准钢结构件的制作、安装;各类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各类型电子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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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资质
1、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造价1000万元以上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
从事施工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0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60人,且计算机、电子、通讯、自动化等专业人员齐全;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
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12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3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二级资质
1、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造价500万元以上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
上从事施工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且计算机、电子、通讯、自动化等专业人员齐全;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
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8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三级资质
1、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造价200万元以上建筑智能化或综合布线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施工管理工作
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2人,且计算机、电子、通讯、自动化等专业人员齐全;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4人。
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3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2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24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3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承包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建筑智能化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工程造价1200万元及以下的建筑智能化工程的施工。
三级企业:可承担工程造价600万元及以下的建筑智能化工程的施工。
主要流程
1.建筑业企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2.建筑业企业以法人名义向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劳务企业除外);
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请企业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后下发批准文件;
4.施工科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进行公示,对属于省级核准范围的资质将资质申请材料上报省建管局;
5.属于省级、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公示完成后,无异议的予以核准并报省建管局备案;企业在资质核准后,到市住建局工程科办理建造师注册手续,待领取注册建造师证书后,再领取资质证书;
流程如图所示:
资质增项、资质升级申请办理程序
申请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管处施工科;
资质增项
1.施工科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进行公示,对属于省级核准范围的资质将资质申请材料上报省建管局;
2.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公示完成后,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报省建管局备案、打印资质证书;
3.属于省级核准范围的资质,省建管局核准后打印资质证书。
资质升级
1.施工科对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同意后上报省建管局;
2.省建管局核准后领取资质证书。
提交材料明细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含电子文档)
(二)综合资料(第一册)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3.企业章程;
4.企业近三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
5.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审计报告);
6.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法人证书;
7.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8.办公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如有设备、厂房等要求的,应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厂房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以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9.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劳务分包企业、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预拌商品混凝土等企业可不提供);
其中,首次申请资质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2、4、5、9的材料,但应提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文件。
10.申请特级资质的,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相关条款提供材料。
* 企业还应提供反映注册三到五年内的资产状况的财务报表
(三)人员资料(第二册)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证书(新成立企业提供资格证书),按一、二级顺序填写;
2.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养老保险凭证(6个月的缴费收据,新成立企业不足6个月的提供营业执照批准后的所有月份的缴费收据和全部人
员的个人养老保险手册);按照工程、经济、会计、统计顺序,由高级到中级再到初级依次填写,专业填写所学专业或现从事专业;
3.部分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还应提供相应证书及反映专业的证明材料。
(四)工程业绩资料(申请最低等级资质不提供)(第三册)
1.工程照片(6寸彩照)、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
2.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单(备案表)或质量核验资料(应体现技术指标);
3.反映技术指标要求的图纸资料,反映造价指标的经注册造价师审核的工程决算资料等。
(五)其他资料
对企业申请改制、分立、合并需重新核定资质的,除需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下列资料(列入第一册综合材料):
1.企业改制、分立、合并方案(包括新企业与原企业资产、人员、工程业绩的分割情况);
2.企业改制、分立、合并的批准文件或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3.企业改制、分立应提供改制、分立前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
4.企业合并应提供合并前各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及最新合并报表;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提交材料要求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附件资料一套。
其中涉及到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专业部门资质的,每涉及一个专业部门,须另增加《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二份、附件资料一套。
2.资质受理机关负责核对企业提供的资料原件,原件由企业保存。
资质许可机关正式受理后,所有资料一律不得更换、修改、退还。
3.上级相关主管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有质疑的,企业应当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必要时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调查。
4.附件资料应按“综合资料、人员资料、工程业绩资料”的顺序排列装订,规格为A4(210×297mm)型纸,并有标明页码的总目录及申请说明,建议采用软封面封底,逐页编写页码。
5.企业申报的资料必须使用中文,资料原文是其它文字的,须同时附中文译本并翻译准确。
6.申请资料必须数据齐全、填表规范、印鉴齐全、字迹清晰,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