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建设情况调研报告(共4篇)
清查违法占地建房情况汇报

清查违法占地建房情况汇报
尊敬的领导: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单位对本地区违法占地建房情况进行了
全面清查,并就此向您进行汇报。
首先,我单位组织了专门的调查小组,对本地区各个村庄和建
筑工地展开了深入的走访和调查。
经过实地查证和数据核实,我们
发现了一些违法占地建房的情况。
其中,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违法占地建房现象较为普遍。
在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了
一些未经审批、未取得相关手续就擅自建设的违法建筑。
这些建筑
多数位于农村地区,有的是违规占用耕地,有的是在未经规划审批
的区域擅自建设。
二、存在违法建筑改建扩建的情况。
除了未经审批建设的违法
建筑外,我们还发现了一些原有建筑进行改建扩建的情况。
这些改
建扩建行为未经审批,严重侵占了公共资源和农田土地。
三、一些建筑存在安全隐患。
在调查中我们还发现了一些建筑
存在结构不稳、材料质量不过关等安全隐患,一旦发生自然灾害或
意外事故,将会对周边环境和人员造成严重危害。
基于上述情况,我单位已经督促相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整治措施,包括对违法建筑进行清拆、责令停工整改、追究相关责任人的
法律责任等。
同时,我们也将加强对违法占地建房现象的监督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最后,我单位将继续密切关注违法占地建房情况,坚决打击各
种违法建筑行为,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保护生态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特此汇报。
此致。
敬礼。
违建方面调研报告

违建方面调研报告违建是指在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划规定之外的范围内建筑、装修或改建的行为。
违建不仅违背了法律和规划的规定,对城市的形象和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还给公共秩序和社会管理带来了困扰。
为了解违建的现状及其对城市发展带来的影响,本调研报告从违建的现象、原因、影响和应对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
违建现象普遍存在于中国的城市发展中。
根据调查数据显示,违建主要分布在城中村、农村以及一些中小城市的城市边缘地区。
违建项目主要包括非法建设的住宅楼、商铺、工业厂房以及改建违法用地等。
违建的规模和数量较大,不仅严重影响城市的整体规划,也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
此外,由于不合法建设的技术和质量不过关,违建还给城市的建筑安全带来了潜在风险。
违建的原因主要可以归结为城市化建设的快速发展、土地政策的限制以及行政管理不到位。
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城市的土地利用需求不断增加,导致一些开发商为追求利益最大化而违法建设。
此外,土地政策的限制也为一些违建提供了机遇。
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吸引投资和产业发展,对土地审批和规划管理不够严格,导致违建问题层出不穷。
违建对城市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对城市形象的影响。
违建项目的存在破坏了城市的整体规划和建设氛围,影响了城市的美观度和形象,严重影响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二是对公共秩序的影响。
一些违建项目违反了建筑规范和安全标准,存在安全隐患,给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带来潜在威胁,也给社会管理带来了不小的压力。
三是对社会经济的影响。
违建导致了土地资源的浪费和投资的无效,给城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了负面影响。
针对违建问题,应采取一系列的应对措施。
首先,需要加强规划管理和监管执法力度,严格审批和执法程序,对违法建设进行惩处和取缔。
其次,应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违建的认识和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违建的氛围。
第三,需要加大对城市建设和土地利用的规划力度,确保城市发展既满足经济发展需要,又能够保护生态环境和公共利益。
关于城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城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违法占地的表现形式为未经批准占用土地,主要是指单位或个人未取得合法用地批准文件或未办理用地批准手续而违法占用土地进行建设。
下面是小编为您推荐的关于城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请参考。
为建设实力武平、宜居武平、幸福武平,有效整治城区规划区范围内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现象,规范土地利用行为和城乡建设行为,净化城市建设环境。
3月中旬开始,根据县政协主席会议安排,县政协调研组深入平川镇、城厢乡及国土、城建、市容、林业等各部门,通过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听取情况汇报等形式,全面了解情况,认真交换意见,达成基本共识,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近年来,我县认真实施经营城市战略,加快闽粤赣边生态形山水园林式县域中心城市建设,城市规模不断扩展,城市环境不断改善,城市形象不断提升,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但是,不容乐观的是,随着近几年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房地产市场的日益火爆,群众对城区住房的刚性需求,导致我县城市建设秩序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突出表现为城区范围内违法占地行为更加猖獗,违法违章建设现象愈演愈烈。
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2015年平川镇发生违法建设行为589户,违法占地面积 23000平方米,其中违反城市规划的有416户,占71%;城厢乡发生违法建设行为276户,违法占地面积39000平方米,其中违反城市规划的有 177户,占64%。
2015年至今,县城建监察大队共清查出未批擅自拆旧建新户299户,扩建违法违章建筑138户,占地面积约49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
目前,城区“两违”行为有增无减,遍布县城规划区的每个角落,仍呈高发态势。
从各部门的巡查登记可以发现,工业园区、重点项目、开发用地规划到哪里,乱占乱建现象就会迅速延伸到哪里。
如省道205线新开公路两侧,乱占乱建行为正伺机而动。
虽然在近年来,特别是去年10月份以来,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我县有关部门加大了打击力度,开展了县城规划区范围内“两违”专项集中整治行动。
违法占地违章建筑整治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违法占地、违章建筑整治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违法占地指未经批准占用土地,主要是指单位或个人未取得合法用地批准文件或未办理用地批准手续而违法占用土地进行建设。
违章建筑是指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都是违章建筑,不管你是否有土地使用权,不管土地是租赁的还事自持的。
下面是为您推荐的关于违法占地、违章建筑整治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请参考。
县人大常委会: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年工作要点安排,20**年10月15日—21日,张金菊副主任带领由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工委负责人以及财工委委员组成的调查组,先后走访了县建设局、城管局、国土局、县人民法院、安监局和田坪、亚鱼、朱家场、平溪等乡镇,召开了有相关单位领导及站股所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对20**年以来我县(大龙镇除外)违法占地、违章建筑(下称“两违”)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
现将调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20**年以来,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和乡镇对“两违”整治工作非常重视,一是通过“地球日”、“土地日”、“测绘日”、“整脏治乱”专项行动等活动开展了对《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测绘法》、《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二是加大了对“两违”整治工作的投入。
为国土部门执法监察大队及每个乡镇国土所和城管部门均配备了执法监察车辆;三是加大了对违法占地、违章建筑的巡查力度。
国土部门成立了动态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在84个村均聘请了一名国土资源动态监察巡查员,建立了覆盖全县的动态巡查监察网络。
而城管部门成立了专门负责城区违章建筑巡查的查访小组,并通过市民电话举报、网络投诉、建设局转来函件等方式,拓宽违章建筑信息来源渠道。
四是在查处违法用地案件方面有新突破。
今年通过多家部门统一协作,由于工作措施到位,在朱家场镇兴隆村成功制止了一起违法占地建房案件,为我县查处“两违”案件提供了很好的模式(称为“兴隆模式”)。
通过相关部门工作的有力开展,及时查处了一批“两违”案件,整治工作有了起色。
违法建筑调研报告

违法建筑调研报告
《违法建筑调研报告》
近年来,我国城市迅猛发展,然而在城市化进程中,一些违法建筑问题亦日益凸显,造成了城市环境的恶化和不良社会影响。
因此,为了深入了解违法建筑的现状,本次调研报告对违法建筑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和分析。
首先,调研小组走访了多个城市,并发现在许多城市的市中心、郊区和乡村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违法建筑现象。
这些违法建筑有的是占用公共空间、侵占城市绿地的违法行为,有的是因居民违章搭建、擅自增建等原因形成的违法建筑,严重影响了城市风貌和市容。
其次,我们深入研究了违法建筑的成因,发现其中一部分原因是因为相关管理部门对违法建筑的违法违建行为处理不力,导致了一些建筑业主故意违章建筑,甚至破坏了原有的建筑结构,从而增加了城市环境的不稳定性。
另外,我们也注意到了城市管理在执法过程中的一些问题。
存在的情况包括执法力度不够、执法标准不一、执法部门之间协调不畅等,这使得对违法建筑的治理难度加大,也难以形成有效的震慑力和威慑力,使得一些建筑业主敢于挑战法律和规章制度。
最后,我们也对解决违法建筑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
建议相关部门应该强化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率,严格依法行政。
同时,也应该加强社会宣传,普及城市规划知识,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和规划意识,从而共同参与城市治理。
综上所述,违法建筑问题不容忽视,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解决。
希望本次调研报告能够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促进相关部门进一步强化执法管理,共同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环境。
关于违法建设查处情况汇报

关于违法建设查处情况汇报近年来,我市对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处违法建设XXX起,取缔拆除XXX万平方米,回收土地XXX亩,挽回经济损失XXX万元。
下面就我市违法建设查处情况进行汇报如下:一、查处情况。
自去年以来,我市加大了对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通过加强巡查、严格执法等措施,有效遏制了违法建设的蔓延势头。
在各级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形成了查处违法建设的强大合力。
在查处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依法查处、严格执法,确保了查处工作的公正、公平。
二、取缔拆除情况。
针对查处的违法建设,我市采取了有力的取缔拆除措施。
通过依法依规,对违法建设实施了取缔拆除,有效维护了城市规划和环境秩序。
在取缔拆除工作中,我们注重保障相关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了取缔拆除工作的平稳有序进行。
三、土地回收情况。
随着违法建设的取缔拆除,相应的土地也得到了有效回收。
我市通过合理规划,对回收的土地进行了合理利用,确保了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率。
同时,回收的土地也为城市建设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持。
四、经济损失挽回情况。
在查处违法建设的过程中,我们不仅注重了对违法建设的取缔拆除,也注重了对经济损失的挽回工作。
通过依法追缴相关责任人的违法所得,有效挽回了经济损失,维护了国家和人民的合法权益。
五、下一步工作展望。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大对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强化执法监管,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查处合力。
同时,我们也将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违法建设的认识,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违法建设的良好氛围。
总之,我市在违法建设查处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违法建设查处工作任重道远。
我们将继续保持工作的饱满热情,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为建设美丽宜居的城市作出更大的贡献。
违法违规建筑整治工作调研报告对策建议

违法违规建筑整治工作调研报告对策建议为有效整治我县城乡违法建设行为,规范城乡建设行为,净化城乡建设环境,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安排,城环工委深入各乡镇、各相关职能单位,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情况汇报等形式,全面调查了解X县城乡违法建设及治理情况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一些工作建议和意见。
一、全县城乡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x.县、乡(镇)及部门联动机制尚未真正形成。
在县城区,有权处理违法建设的相关职能部门存在职能交叉、权责不明,在拆除违法建设时存在相互推诿现象。
有些职能部门对查处违法建设虎头蛇尾,该强制执行的没有强制执行,该申请法院执行的未申请法院执行。
在乡镇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中,多数乡镇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依赖思想严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在乡镇辖区内,乡镇人民政府是执法主体,有权依法拆除违法建设,但多数乡镇寄希望于县查违办或其他职能部门,在x年“春季攻势”行动中,少数乡镇不敢动真格、不敢碰硬茬,甚至为完成任务,玩数字游戏,或以次充好。
x.违法建设治理的浓厚氛围尚未形成。
近几年来,县人民政府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抓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形势仍然不容乐观,一直处于边拆边建,新增难控,存量难削的困局。
不论是县城规划区还是乡镇村庄,违建者常存侥幸心理,伺机抢建。
其主要原因在于工作格局上没有形成具有强震慑力的高压态势。
一是缺少具有影响力的司法介入强制拆除个案;二是缺少具有轰动效应的重点区域联合执法集中治理的大型活动。
比如,对X公路沿线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近三年来没有安排联合集中执法活动,沿线群众观望和攀比思想严重,造成违法建设形势严竣。
x.违法建设治理疏堵机制不健全。
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应当采取疏堵结合方式,有效解决人民群众正当需求,依法有序推进违法建设治理工作。
当前,我县村民住房需求与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矛盾。
一是建房审批工作职能部门履职还存在不足。
小区违建调查报告

小区违建调查报告篇一:关于市区违法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市区违法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近些年来随着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我市城市建设日新月异,但与之不和谐的是城市主要街区、城市出入口、居住小区、城郊结合部违法建设现象屡禁不止,虽经规划、国土及各区政府不断地打击、拆除,但在我市城区现存违法建筑物数量仍然巨大。
违法建筑不但影响市容市貌,破坏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而且存在严重的安全事故,阻碍了我市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健康有序发展,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
这些都级与以人为本为核心的,坚持全面的、协调的、可持续发展科学发展观不符。
为此,违法建设必须遏制。
一、违法建设现状1、农村个人建房少批多建态势严重。
从20XX年开始,根据市政府办公室[20XX]142号文件及温政发[20XX]73号文件规定,市区农村建房政策是“d”级危房原拆原建及按控制区域适当放宽人均面积。
但实际上,大多数建房都大面积突破了政策限制许可范围造成违法建设。
个别分局甚至默认一定程度上的超建面积。
比如不管拆建是几层的,只要建在5层之内的,一律不予管理。
这种态度在群众中流传,甚至形成了5层之内都不算违法的误解。
同时,达不到“d”危房鉴定标准未许可先拆建的违法建设也不在少数。
市区农村个人建房的违法建设数量大,比例高,是制约规划监管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尤其是瓯海区、龙湾区农村个人建房违法建设量大面广。
如近两年,两个区农村d危房拆建违法建设数9711件,占总违法拆建数的88.4%。
20XX.1-20XX.11各规划分局辖区农村d级危房违法建设情况统计表由于农村村民对农村个人建房政策的抵制情绪很大,造成在管理中频繁出现“围攻闹事”和“屡拆屡建”的现象。
规划部门在执行法律政策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权衡中进退两难,管理工作难以到位。
2、农村以老人协会等为名违法占地建房来势猖狂。
市区农村以老人协会等为名违法占地建设主要集中在城郊与农村区域。
目前来看,瓯海区、龙湾区内的这种现象非常普遍,且违法占地、建设规模较大,性质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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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建设情况调研报告(共4篇)违法建设情况调研报告(共4篇)第1篇天马镇农民违法建设情况调研报告天马镇农民违法建设情况调研报告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的依据和蓝图,而强化规划管理,维护城市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制止违法建设行为的蔓延和升级是保证城市建设的健康.有序发展的根本。
为此,我局根据天马镇部分村庄发生的多次集中违法建设行为,结合规划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对近年来的违法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和总结。
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近年发生的主要违法建设情况年3月和12月,天马镇范围内爆发了两起集中性的违法建设浪潮,在县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下,我局和国土资源局及天马镇政府投入了大量人力.精力,对违法建设进行了集中整治,有效遏制了这股歪风的蔓延势头。
但是,集中整治行动没能从根本上消除违法建设行为,特别是今年8月以来,零星违法建设行为又有升级的趋势,目前后坊.大弄口.枧头区块又掀起了第三起集中违法建设浪潮。
据统计,从年12月集中整治之后,天马镇范围已发生违法建设(已立案查处的)89起,涉案违法建设面积达15000平方米,涉及枧头.大弄口.五里亭等多个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庄,负面影响较大。
二.对违法建设的处理办法由我局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违法建设情况进行讨论定性,通过对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以及违法建设所在位置对规划的影响程度的分析,对立案查处的违法建设主要采取3种处罚办法一是对严重影响规划的违法建筑予以拆除处理;二是对规划影响较小的违法建设同意处罚后补办相关手续;三是对区块规划未明确无法确定对规划影响程度的违法建设予以暂缓处理,待规划明确后再予定性。
处罚意见报局领导审定后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执行。
截止目前,在立案查处的89起违法建设中,决定拆除的有12起,同意罚款后补办手续的有44起,予以暂缓处理的33起。
但在实际执法中,予以拆除的违法建设未能得到有效执行。
三.规划管理机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一)现行管理机制1.日常巡查制度由我局下属城市规划管理所和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开展联合或单独巡查,在每周五下午进行定期巡查的基础上,开展经常性的不定期巡查,以及时发现违法建设,尽早制止违法行为。
2.工作联系制度通过书面联系单形式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和协作,及时对巡查及群众举报查实的违法建设行为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二)存在问题1.法律依据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
1990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1997年颁布实施的浙江省村镇建设管理条例,在对处罚的定性以及处罚标准等方面都已不适应当今规划管理的需求。
2.处罚执行周期过长,处罚力度不强。
由于工作程序等原因,从发现违法建设行为发出停建通知书到作出处罚决定之间有一段较长的时间,而违法户的抢建速度却很快,往往发停建通知时只在做基础,而发处罚决定书时已是三层结顶。
同时,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执法力度不大,往往是执法人员在现场劝阻,而业主和施工人员却我行我素,拒不停工,所以有人说发了停建通知书等于是发了“工程规划许可证”。
3.处罚决定执行快,但拆除决定执行慢。
从年开始大规模查处违法建设以来,大部分是作罚款处理的,强制拆除的违法建设执行的很少。
这其中原因一方面处罚执行比较容易(有的违法户开始违法建设时就等着处罚的),而拆除执行程序多,而且对群众的影响大,执行难度也大。
另一方面是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也希望采取处罚的方式了事,既可以增加单位收入,又降低了执法难度。
4.查处面不够宽,也不够深入。
由于人力.精力等原因,近两年的执法范围主要集中在城市近郊区及交通干道附近,对边远村庄的违法建设行为查处力度不够,难以及时发现并制止相关违法建设行为。
另一方面,部分乡镇干部.群众法制意识薄弱,对违法建设行为不举报.不配合,甚至阻挠.对抗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
5.规划管理与农村居民点现状以及农村风俗_惯有一定的矛盾。
规划要求相对集聚,杜绝分散建房,减少自然村。
但把农民集中到中心村建房与农民生活_惯以及以手工作业为主的农业生产现状不相适应,农民不愿到中心村集聚,造成了村庄建设控制区的违法建设。
另外,少数农民受利益驱动,特别是城市建设用地范围的村,由于城市建设需要,很有可能被列入拆迁范围,而通过抢建住宅,可以享受到拆迁补偿,这是近郊村农民违法建设大量爆发的最主要原因。
四.建议意见1.加大村庄规划实施力度。
天马镇范围内的村庄已基本完成了村庄规划或居住区规划,目前的问题是规划得以真正实施的很少,造成非规划范围内违法建设蔓延。
为此,进一步加大村庄规划实施力度是遏止违法建设蔓延趋势的根本所在。
一是要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村镇干部的规划意识和依法建设意识,增强思想和法制保障。
二是强化考核.管理,运用奖惩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规划实施主体实施村镇规划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拓展筹资渠道,加大资金扶持力度,解决经济薄弱村级集体规划实施的资金瓶颈,使村庄规划能得以顺利实施。
2.加大执法力度,提高工作效能。
一是加强宣传,建立查处违法建设长效机制。
加强规划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干部群众的规划意识和守法意识。
建立镇村各级上下联动的机制,加强乡镇查处违法建设的责任,通过村民公约等形式,聘用村规划联系点等,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跟踪管理。
二是加强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及法院等相关部门.单位的配合,及时通报情况,加强联系,密切协作,共同做好违法建设的巡查和处罚工作。
三是提高工作效率,加大处罚力度。
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简化审批程序,以及时对违法建设行为作出定性及处罚决定。
同时进一步加大对违法建设的处罚力度,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提高对违法建设的罚金标准;对决定拆除的违法建设要坚决予以及时强制执行,以全面提高规划执法力度,对违法建设行为予以强有力的打击,有效遏制新的违法建设行为。
同时,建议配强.配齐城市规划执法队伍的人员.办公设备等软.硬件设施,以有效扩大规划执法工作覆盖面,进一步提高规划执法工作效率,加强规划执法工作力度。
当前,应尽快执行大弄口.后坊及枧头区块的违法建设行为的处罚决定,以防止该区块农民继续仿效。
第2篇关于农村建设用地违法违规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农村建设用地违法违规情况的调研报告结合年度卫片执法检查情况,执法监察支队对全市农村建设用地违法违规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发现,我市农村建设用地违法违规在新增建设用地中仍占一定的比重。
一.农村建设用地违法违规现状我市近年来持续加大对违法用地的查处整改力度,各类土地违法总量大幅下降,土地管理秩序呈现持续向好态势。
但年度卫片执法检查结果显示,农村建设用地违法违规在新增建设用地中仍占一定的比重,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1.未报即用是土地违法的主要形式。
在我市新发生的宗违法用地中,未报即用违法用地的面积比例达到。
2.农村交通道路等基础设施违法用地占一定比例。
全市宗违法用地中,农村交通道路基础设施违法用地宗,面积亩耕地亩,占全市违法用地总宗数和总面积的比例分别为,。
另外,还有一部分在前时相之前发生,监测时段内未继续建设的道路项目占有较大比重。
两者相加,占违法用地总面积的以上。
3.工业项目违法用地仍然时有发生。
近来年,我市各级政府主导的项目违法明显减少,但“零星”工业项目违法用地仍然存在。
全市共宗工业用地违法,面积亩(耕地亩),占全市违法用地总宗数和总面积的比例分别为,。
4.拆迁安置及村民建房违法用地仍然存在。
全市这类违法用地宗,面积亩(其中耕地亩),占全市违法用地总宗数和总面积的比例分别为,。
5.其它违法用地。
科教等其它违法用地宗,面积亩(其中耕地亩),占全市违法用地总宗数和总面积的比例分别为,。
二.农村建设用地违法违规的原因1.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宣传不到位,留有死角。
特别在国土资源管理有关政策和法律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上不够,只注重形式不注重实效,只注重“应急”不注重长效。
少数地方政府和集体组织没有树立真正的科学发展观,依然存在“以地生财”和“以地招商”的思想,以统筹城乡发展.新农村建设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为由,采取出租集体土地的方式招商引资,盲目引进企业或业主,擅自表态或默认企业违规用地。
一些单位和个人国策意识淡薄,受利益驱使而违法占地。
2.违法用地行为受利益驱动,有着强大的经济动因。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土地价值不断升高,农民的土地一旦被征收,依照法律规定只能一次性领取征地补偿费。
而“以租代征”出租土地,甚至比自己搞种养业的收益要好,还保持土地所有权。
在国家取消农业税后,一些村民不珍惜土地,自愿或支持出租自家承包地用于他人非农业生产,以换取低廉的土地租金和眼前的经济效益。
3.政府有限的财力不愿预先支付土地补偿和报批费用,而是由用地单位来承担,这就造成土地尚未征转.不具备出让条件,用地单位已经支付了大笔费用。
就批次用地而言,每年计划指标下达有一个过程,拿到指标后,分配项目.组卷上报.挂牌上市.供地,周期较长,而一般工业用地和市场商机密切相关,很难承受漫长的等待过程。
4.计划紧缺.资金不足以及城乡土地增减持钩计划下达较迟等原因,也造成部份项目没有及时办理农手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用)手续,形成违法用地事实。
5.占补平衡难以落实,导致用地无法报批。
我市耕地后备资源匮乏,补充耕地压力也大。
法律虽然规定建设单位负责占补平衡,但实际上是地方政府在具体实施。
由于补充耕地方案难以落实,导致用地报件组织困难。
三.违法违规问题的对策及建议1.加强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全民国策意识。
一是要加大对各级领导干部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确保其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的观念,养成切实保护耕地.依法用地管地.节约集约用地等意识。
切实转变少数领导干部中存在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随着项目转”.“先上车后补票”的错误观点,不断增强领导干部遵纪守法意识。
二是把用地单位和个人作为宣传重点。
切实把土地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并有针对性地向用地单位进行普法,把违法用地行为制止在萌芽状态。
三是做好国土系统干部职工的宣传。
加强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法制宣传,提高国土资源系统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2.坚持预防和严查相结合,全面落实巡查责任制。
要建立健全从市(区).乡镇到村组土地管理信息员的全员监管机制,全面落实“分片监管.包干负责.责任到人”的监管制度,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实现违法用地现象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和土地监管全覆盖的目标,将土地违法违规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
全面落实快速反应.快速出击.快速处理的快速防控执法监察举措,尤其要针对巡查中发现和报告移送的突发性土地案件,做到快速处臵。
与此同时,加大查处违法用地的力度,要把严肃查处土地违法案件作为切实解决当前违法用地行为屡禁不止的突破口来抓,把群众反映强烈.违法用地比较集中的镇.村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要因地制宜采取交叉执法和跨地区执法的方式,不断加大处罚力度,增加不法单位和个人的违法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