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公司对外服务纪律及奖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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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公司客户服务部惩处管理制度

天然气公司客户服务部惩处管理制度

天然气公司客户服务部惩处管理制度为增加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感和归属感,充分发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及经济效益,防止和纠正员工的失职及违规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1、服务态度差,被业主、住户合理投诉,尚未造成重大影响。

50-1002、无故不参加公司的培训、会议或者公司活动。

50-1003、不履行督查责任,发现问题不制止、不汇报。

1004、违反公司工作程序或规章制度以致造成隐患。

2005、由于个人的责任而延误客户的活动。

50-1006、顶撞、违背或不服从上司合理的工作指令。

2007、散布不利于团结的言论,发表有损小区及公司声誉的言论。

2008、在公众场所与同事、客户争吵,造成不良影响的。

2009、当值时擅离工作岗位、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恶劣影响。

20010、由于本人责任而造成业主停气等重大事故。

20011、损害住户利益,引起住户的投诉。

50-10012、资料填写不完整、字迹不清。

20013、开气、安装后不检测。

未造成安全隐患200-500;造成安全隐患500-1000;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14、资料录入出错、信息更正不及时。

50-200在处罚员工违纪事件时,应遵照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本条例为准绳。

对员工进行惩罚时,须先填写《处罚单》,由被罚员工在《处罚单》上签字。

1、被处分者如认为处分不合理,可在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反映、投诉;但必须在《处罚单》上签字。

2、接到被处分者反映、投诉后,一周内必须给予答复。

3、《处罚单》发出,列明违纪事实,处罚意见,经见证人或被处分者签名,被处分者必须在发出的《处罚单》上签名,如拒绝签名,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签认,该警告书视作生效。

4、如有充足证据证实员工犯过错,但员工拒不签认,态度恶劣者,部门将报请公司,给予最后警告或辞退,并根据《劳动合同》进行处理,不作任何补偿。

本制度适用于客户服务部全体员工本规定的解释权及修改权由客户服务部所有客户服务部部门主管:XX批准人:20XX年3月14日。

燃气场站奖罚制度

燃气场站奖罚制度

燃气场站奖罚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燃气场站员工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安全生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燃气场站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操作员、维修人员、安全监督员等。

二、奖励制度1. 安全生产奖励- 连续一年无安全事故的场站,给予场站团队一次性奖励。

- 员工在安全生产中提出有效建议,被采纳并实施,显著提高安全性的,给予个人奖励。

2. 效率提升奖励- 对于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能耗、节约成本的创新行为,给予奖励。

3. 服务质量奖励- 客户满意度高的场站,或在服务中获得客户表扬的员工,给予奖励。

4. 团队协作奖励- 在紧急情况下,团队协作出色,有效处理突发事件的,给予团队奖励。

三、惩罚制度1. 安全违规惩罚- 违反操作规程导致安全隐患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

2. 效率低下惩罚- 因个人原因导致生产效率低下,造成公司损失的,给予绩效扣分或经济处罚。

3. 服务质量惩罚- 服务态度恶劣,被客户投诉的员工,给予警告并要求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

4. 团队协作惩罚- 在团队协作中推诿责任、不积极配合的,给予警告并要求改正;屡次不改的,给予降职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

四、奖罚执行1. 奖罚决定由场站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报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执行。

2. 奖罚结果应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 对本制度有异议的员工,可通过正当渠道提出,公司将及时处理。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内容,确保它符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

燃气员工奖罚制度规定

燃气员工奖罚制度规定

燃气员工奖罚制度规定一、总则1. 本规定旨在明确燃气公司员工在工作中的奖惩标准,以激励员工积极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2.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层、技术人员、客服人员、维修人员等。

二、奖励制度1. 优秀员工奖:对于工作表现突出,连续三个月以上完成或超额完成工作任务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金。

2. 安全生产奖:对于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贡献,有效预防或处理安全事故的员工,给予奖励。

3. 创新贡献奖:鼓励员工提出创新意见或改进措施,对于被采纳并实施的意见,给予奖励。

4. 客户服务奖:对于在客户服务中获得客户书面表扬或显著提升客户满意度的员工,给予奖励。

三、惩罚制度1. 工作失误:对于因个人疏忽导致工作失误,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员工,给予警告或罚款。

2. 严重违规:对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或损害公司利益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过、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

3. 安全事故:对于因个人原因导致安全事故的员工,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4. 服务质量:对于因服务态度不佳或服务质量低下,被客户投诉并经查实的员工,给予警告或罚款。

四、奖罚程序1. 奖励和惩罚的提议由直接上级或相关部门提出,并提供相应的事实依据。

2.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审核奖惩提议,确保奖惩决定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3. 奖惩决定需经公司管理层审批,并通知到全体员工。

4. 员工对奖惩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

五、附则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2. 对于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照公司其他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3. 本规定每两年至少修订一次,以适应公司发展和市场变化的需要。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示例性的奖罚制度规定,具体内容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管理需求进行定制。

在实施任何奖罚制度之前,建议咨询法律专家,确保所有规定都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

燃气公司考核奖励与惩罚制度

燃气公司考核奖励与惩罚制度

考核奖励与惩罚制度第一条公司对燃气设施运行维护管理、隐患整改实行逐级考核制度。

第二条公司对各单位管道保护管理实行考核,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管道保护运行机制,修订和完善管道保护工作实施“细则”和具体考核、奖惩“办法”,要做到有法可依,奖罚分明,制度逗硬考核,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管理机构建设、人员配置情况。

建立健全本单位职能人员、巡线工奖惩管理措施。

2、管道保护法律、法规和文件,管道保护管理规章制度理解认识、落实和执行情况。

3、开展多种形式的管道安全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4、向地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汇报燃气管道隐患并及时协调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处理管道安全隐患情况。

5、定期维护管道安全隐患数据库,建立管道隐患个体档案,制定消除现有管道安全隐患的方案,使辖区燃气设施安全隐患逐年递减。

6、公司协同各部门,制止管道保护范围内建构筑物以及人口密集型违章建筑物产生、避免管道事故、挽回经济损失的工作情况。

7、配合上级单位和各部门进行管道保护及设施运行管理的相关工作。

8、对本单位职能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情况。

第三条管道的安全保护及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纳入年终相关各单位或各部门的考核范畴;对维护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安全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在年终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条凡违反管道及其设施保护管理制度,有下列情况之一,影响管道及其设施安全造成管道事故等损失的,对主要责任人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扣发工资、奖金、撤销职务、待岗、解除聘用合同的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1、签订违反天然气管道及其设施保护的相关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本细则的规定的文书或合同。

2、管道及其设施保护工作不到位,造成管道安全隐患,甚至管道泄漏、爆炸、火灾等事故的。

3、管道及其设施安全隐患发现不及时,工作推诿,不积极履行职责,处理不及时,造成管道重大安全隐患,给企业造成重大整改费用的。

4、发现管道及其设施安全隐患可能发生,只作简单处理和汇报,未积极履行职责,加强监控,积极协调避免隐患的产生。

天燃气公司规范服务奖惩制度

天燃气公司规范服务奖惩制度

天燃气公司规范服务奖惩制度为了提高天燃气公司的服务质量,规范员工的行为规范,我们制定了以下奖惩制度。

本制度的目标是通过奖励和惩罚来激励员工热爱工作、提供更好的服务,从而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公司形象。

一、奖励制度:1.优秀员工奖:月度评选一次,从全体员工中选取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奖金和荣誉称号。

2.客户满意度奖:根据客户调查结果,每季度评选一个服务表现最佳的员工或团队,给予奖金和荣誉称号。

3.创新提案奖:员工提出创新和改进方案,经公司评审认定有效并实施的,给予奖金和荣誉称号。

4.绩效奖金:根据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给予额外奖金,绩效优秀者将获得高额奖金。

5.晋升机会:在年度绩效评估中,评选出绩效优秀的员工,给予职务晋升机会。

二、惩罚制度:1.违规扣款: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服务规范的员工,按照违规程度扣除相应工资。

2.惩处警告: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服务规范的员工,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记录在员工档案中,三次警告为一个周期。

3.暂停晋升机会:对于在绩效评估中表现不佳的员工,暂停一年的晋升机会。

4.员工移交或解雇:对于多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服务规范的员工,或在工作中严重失职、充分训练无效的员工,将会移交或解雇。

三、执行方式:1.奖惩制度执行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奖惩档案,具体操作细则需通过内部流程和规定进行。

2.奖惩制度执行要公平、公正、透明,确保员工对奖惩结果有充分的了解和认同。

3.奖惩结果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员工,员工可通过正当途径提出异议,并得到解答和处理。

四、奖励制度与职业道德1.奖励制度与职业道德要相辅相成。

员工获得奖励不仅仅是对他们工作表现的认可,也是对他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肯定。

2.员工在进行工作时需遵守职责和义务,始终坚持诚信、专业、责任的原则。

3.奖励制度应当鼓励员工追求卓越,提高服务质量,同时也要提醒员工保持职业道德,避免以获取奖励为唯一目的。

五、不断完善1.天燃气公司会定期对奖惩制度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和客户需求进行调整和改进。

某燃气有限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某燃气有限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某燃气有限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为严明公司纪律,奖励先进、惩戒后进,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发挥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提升公司员工整体素质和公司绩效,达到提高工作效率、提供优质服务的目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奖惩原则1、奖惩有据:奖惩规定的制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工作说明书等。

奖惩的实施以客观事实为依据.2、奖惩及时: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及时纠正员工的不良行为,奖惩应及时。

3、奖惩公开:为使奖惩公平、公正,达到奖励先进,处罚落后的目的,奖惩结果应公开。

4、奖惩公平:有功必奖、有过必惩,制度面前人人平等.5、奖惩方式:在奖励上,坚持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在惩罚上,坚持教育培训为主,其它惩罚手段为辅的原则。

二、奖励(一)奖励的目的使员工的劳动贡献得到肯定和认同,激励员工爱岗敬业、勤恳工作、奋发向上,努力争取更好业绩.(二)奖励的种类1、委屈奖:向全公司通报表扬,并颁发奖金100—400元。

2、嘉奖:嘉奖通报全公司,并颁发奖金(按受奖员工上月度日均工资的3倍计发)。

3、记功:记功通报全公司,并颁发奖金(按受奖员工上月度日均工资的10倍计发).4、记大功:记大功在公司全体员工大会上通报,并颁发奖金(按受奖员工上月度工资的1倍计发).5、特别贡献奖:给予荣誉及物质奖励,并在公司全体员工大会上通报表彰。

由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视具体情况确定奖励内容.(三)员工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获得委屈奖:在接待客户、办理客户业务过程中,按公司规定程序和要求办事,礼貌待人,遭到客户谩骂、侮辱、恶意攻击等时,不与客户发生争执,继续耐心解释、文明办事。

(四)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的,予以嘉奖:1、执行临时紧急交办的重大任务能依限期完成者;2、对公司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富有成效者;3、遇有灾害或意外事故,奋不顾身,不避危难,维护公司利益,积极投入抢救者;4、预防机械设备故障发生或抢修工程中有显著成绩者;5、励行节约,节省物资材料,有显著成绩者;6、其他对公司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公司使用燃气奖惩管理制度

公司使用燃气奖惩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燃气安全管理,确保燃气设施安全运行,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燃气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奖惩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使用燃气的相关人员和部门。

三、燃气安全使用要求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燃气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定的燃气使用规定。

2. 定期接受燃气安全知识培训,提高燃气安全意识。

3. 燃气设施不得私自改装、拆卸、挪用或损坏。

4. 燃气设备周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5. 燃气泄漏时,应立即关闭燃气阀门,通风换气,并报告相关部门。

6. 定期检查燃气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四、奖惩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2. 奖罚分明,奖优罚劣;3. 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

五、奖励措施1. 对严格遵守燃气安全规定,无违规行为的员工,给予口头表扬或发放安全奖励。

2. 对在燃气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

3. 对发现燃气安全隐患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并有效实施的员工,给予奖励。

六、惩罚措施1. 对违反燃气安全规定,造成安全隐患的员工,给予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级等处分。

2. 对因燃气事故造成损失的责任人,根据事故原因和损失程度,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对恶意破坏燃气设施、扰乱燃气安全秩序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七、奖惩程序1. 奖励程序:由各部门提出奖励申请,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2. 惩罚程序:由人力资源部门提出惩罚建议,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门执行。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提高公司燃气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希望全体员工积极配合,共同维护公司燃气安全。

燃气公司安全奖惩管理制度范本

燃气公司安全奖惩管理制度范本

一、目的为了加强燃气公司的安全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确保燃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燃气公司全体员工及外包施工单位人员。

三、奖惩原则1. 奖罚分明,公平公正;2. 以预防为主,奖惩结合;3. 重在教育和激励,促进员工安全意识提高。

四、奖励制度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发现安全隐患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并实施后,给予奖励;3. 对在紧急情况下,迅速、有效处置事故,避免事故扩大,给予奖励;4. 对在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技能比武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个人,给予奖励;5. 对连续多年无安全事故的员工,给予奖励。

五、惩罚制度1.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的个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3. 对玩忽职守、工作不力,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个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4. 对未按时完成安全生产培训任务的员工,给予通报批评;5.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的个人,给予严肃处理。

六、奖惩程序1. 奖励:由各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核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实施;2. 惩罚:由各部门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经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核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实施。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以下是具体的奖惩措施:一、奖励措施1. 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奖金为1000元;2. 安全生产突出贡献奖:对发现安全隐患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并实施后,给予奖励,奖金为500元;3. 安全生产应急英雄奖:对在紧急情况下,迅速、有效处置事故,避免事故扩大,给予奖励,奖金为1000元;4. 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技能比武奖项:根据竞赛成绩,分别给予一、二、三等奖,奖金分别为2000元、1500元、1000元;5. 连续三年无安全事故奖:对连续三年无安全事故的员工,给予奖励,奖金为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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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公司对外服务纪律及奖惩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市场经济激烈竞争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规范服务的监督、检查和奖惩力度,以推动公司的行业作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再上新水平,圆满完成公司的“安全稳定供气、文明优质服务”中心任务,全面实现公司两个文明建设的奋斗目标。

特制订《**燃气公司规范服务奖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部门)与全体在职职工含离退人员)。

第三条对外服务纪律如下:
1、不准违反本公司对外服务纪律及本办法的规定;
2、不准乱收费或无票据收费;
3、不准私接、私改、私装、私迁煤气设施;
4、不准从事与燃气相关的各种中介活动;
5、不准在燃气业务中收取好收费;
6、不准在燃气用户发展中搞内部无序竞争;
7、不准以气谋私、吃拿卡要;
8、不准与用户争吵,侮辱、要挟、刁难用户。

第二章奖励
第四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为公司减少损失或避免负面影响,经查实后,一次性奖励300元至1000元。

第五条客户举报减少经济损失或避免负面影响,经查实后,一次性奖励300元至1000元。

第六条客户通过市级以上新闻媒体表扬单位和个人,事迹属实且影响较大的,受表彰单位和个人,一次性奖励100元至500元。

第七条为了公司的利益和形象,个人受经济损失或受身心伤害的,经查实后,一次性奖励50元至500元。

第八条设立委屈奖。

确属服务中受到委屈,个人提出申请,逐报上报审核,根据情况给予50—500元奖励。

第三章惩处
第九条违反共同纪律
1、以气吃、拿、卡、要的,不论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处以十倍罚款并通报批评。

第二次责任人待岗。

2、乱收费和无票据收费,一经查实,立即纠正,没收所得,并罚款300元,凡中饱私囊的,待岗处理。

3、私自安装燃气设施,一经查实,没收全部所得,待岗处理。

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开除。

4、从事燃气中介活动的,一经查实,没收全部非法收入,待岗处理。

并视为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开除。

5、在燃气业务中受好收费的,一经查实,没收全部收入待岗。

并视情节严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6、搞内部无序竞争,影响公司利益和形象的,一经查实,没收全部非法收入,待岗处理。

7、以气谋私的,一经查实,立即向客户道歉,根据影响大小,处以300元至1000元罚款。

第二次待岗。

8、对客户态度不好,行为恶劣的,一经查实,在全公司通报批评,罚款200元。

第二元待岗。

第十条违反共同规定
1、不按规定佩标志牌、着企业服上岗的,一经举报查实,第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加倍处罚,第三次待岗。

有违反《企业识别服和工作标志牌使用管理规定》其它内容的,按有关文件处罚。

2、不按公司服务程序办事的,一经举报查实,罚款200元。

第二次待岗
3、不按公司要求使用文明服务用语,一经查实,罚款100元。

第二次待岗。

4、遇到自己难以解决的问题,不及时报告,造成不良后果的,处罚200元或按损失和负面影响大小处罚。

5、在服务中不慎出现差错的,既不向客户道歉,又不做善后处理,一经查实,罚款200元。

第二次待岗。

6、对客户来访来电不认真接待,慢待客户,一经查实,罚款200元。

第二次待岗。

7、值班人员迟到、早退,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铃声响过五声未接电话,视为脱岗,一经发现罚款200元,累计三次待岗处理。

8、对在自己职责范围内应当解决的问题,借故推委拖延时间,造成不良后果,一经查实,处罚300元。

情节严重、造成较大社会负面影响的,待岗处理。

9、被市级以上新闻体曝光,问题属实,影响较大的,分别给予单位和个人200元至2000元和100元至1000元的处罚。

第十一条违反业务界定
1、出现业务越界行为,一经查实全公司通报批评,没收全部收入,并加倍罚款。

第二次待岗。

2、不服从统一管理,自行其事,造成不良影响,一经查实通报批评,没收违规所得,加倍罚款。

第二次待岗。

3、避开营业大厅接触新用户,一经查实,通报批评并处罚300元。

第二次调离岗位或待岗。

4、未经允许擅自设点,打公司牌子搞个人经营一经发现配合执法部门吊销执照,待岗处理。

第十二条抄收岗位违规
1、不按要求进客户家门,客户满意的,一经查实,处罚100元。

2、抄收不准确,不向客户报明细,不如实开票据,不耐心解答问题,一
经查实,处罚100元。

3、不按照收费标准收费,私自提价或巧立名目乱收费的,除如数退还外,加倍处罚。

4、出现人情表、漏抄、估表现象,一经查实,罚款100元至300元。

第二次待岗。

5、抄收不相对定时定点定人,不入户刷卡的,一经查实,处罚100元。

6、不履行“三大员”职责,不按规定处理违章用气的,对客户用气量不正常不问不管的,一经查实,罚款200元。

第十三条维修岗位违规
1、不按要求及时赶赴现场,一经查实,处罚100元。

2、不按规定进客户家门,客户不满意的,一经查实,处罚100元。

3、维修技术差,客户不满意的,一经查实,处罚100元;第二次加倍处罚
;第三次待岗。

4、要求客户代办自己分内的工作,一经查实处罚100元;第二次加倍处罚;第三次待岗。

5、不向客户讲明维修情况和使用注意事项;不按规定标准收取维修费和配件费;不给客户开票据,不把换下来的废旧配件由客户处理,每查实一项处罚100元,乱收费部分全额没收,加倍处罚。

6、不清洁好维修现场,客户不满意的,一经查实,处罚100元。

第十四条安装岗位违规
1、不严格按照技术规程操作,不按设讦安装的,一经查实,处罚300元至1000元。

2、安装未经选型的热水器、锅炉、空调等燃器具,一经查实,立即拆除,当事人待岗。

3、不按照规定时限内完成安装,一经查实,处罚责任人和当事人300元。

第二次待岗。

4、安装完毕,不及时清理现场,客户不满意的,一经查实,罚款200元。

第二次待岗。

5、安装完毕,在使用中出现问题,不及时做善后协调处理和售后服务,一经查实,罚款200元。

第二次待岗。

第十五条条用户发展营业大厅岗位违规
1、对工作缺乏应有的责任心,对客户缺乏应有的服务热情,客户不满意的,一经查实,罚款200元。

2、不按规定程序办手续、签合同,一经查实,罚款500元。

第二次调离岗位。

3、违反公司的规定办理人情户、关系户和暗箱操作的,一经查实,待岗处理。

并视情节轻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开除。

4、因工作失误或不尽心职而使用流失的,一经查实,罚款500元,调离岗位。

第十六条业务部门岗位违规
1、不熟悉业务技术,服务不到位,客户不满意的,一经查实,罚款200元。

第二次待岗。

2、态度不好、行为恶劣、客户不满意的,一经查实,罚款200元。

第二次待岗。

3、因业务部门和人员之间协作不好,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处罚当事人300元。

影响工和的,待岗处理。

4、验收人员不负责任,走过场,送人情,不能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造成不良后果的,一经查实,罚款600元。

第二次待岗。

5、对燃气设备、燃器具、管材、零配件等不按规定程序采购,在使用中发现质量问题,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客户反映强烈的,一经查实,待岗处理,并追究当事人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

第四章程序
第十七条各对外服务单位的职工,如有违犯“八不准”等规定的,一般由各单位负责调查处理,影响较大的,由公司优质服务办公室进行调查,报公司处理。

第十八条一般违反事件,一经发现后,各单位必须在五天内反公司优质服务办公室,并在十天内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反公司优质服务服务办公室;重大问题须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公司优质服务办公室,十五天内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报公司优质服务办公室。

第十九条违纪人员被处理后,如有不服,须在十五天之内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申诉期不影响处罚的执行。

第二十条对发生违纪事件隐瞒,或不按规定处罚的,要追究单位主管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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