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高大 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深圳市危险较大工程管理办法

深建协字(2012)第038号深圳建筑业协会关于深圳市建设工程中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粤建质〔2011〕13号)和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颁布的相关管理规定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交通工程除外,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建筑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四条 本办法中所提供的专家论证工作是协会提供的一项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第五条 方案评审按照“协会组织,专家评审”及企业自愿申请的原则,由深圳建筑业协会总工程师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 专项方案论证范围第六条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论证范围一、深基坑工程(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 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深圳某高大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secret(1)

深圳某高大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secret(1)
一、前言
1.1 项目背景
深圳某高大模板工程是一项重要的建设工程,需要精心设计和施工。
本文将针对该项目提出一份专项施工方案,以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二、工程概况
2.1 工程位置
深圳某高大模板工程位于深圳市某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
2.2 工程规模
该工程规模庞大,涉及大量设计和施工工作,需要全面考虑各项因素。
三、施工方案
3.1 模板选择
为确保工程质量,我们将选择高品质的模板进行施工,以确保施工效果和工程持久性。
3.2 施工流程
根据工程设计图纸,我们将制定详细的施工流程,包括各项工序的具体要求和时间节点。
3.3 安全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我们将严格执行安全措施,确保施工人员和周边居民的安全。
四、工程进度
4.1 施工计划
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确保工程按时完成,提高施工效率。
4.2 进度监控
我们将对工程进度进行严格监控,及时调整施工计划,确保工程质量和时间进度的平衡。
五、质量控制
5.1 质量要求
对工程质量进行严格要求,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符合相关标准。
5.2 质量检测
我们将进行定期的质量检测,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质量问题,提高工程整体质量。
六、总结
深圳某高大模板工程是一项重要的建设工程,需要我们的精心施工和管理。
通过本文提出的专项施工方案,我们将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为项目的成功竣工奠定坚实的基础。
深圳某高大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_secret

目录1. 编制说明 (1)2. 编制依据 (1)3. 工程概况 (1)4. 施工准备 (2)4.1. 技术准备 (2)4.2. 物资准备 (2)4.2.1. 材料准备 (2)4.2.2. 机具准备 (3)4.2.3. 劳动力准备 (3)4.2.4. 管理架构 (3)5. 高大模板支撑体系设计 (3)5.1. 模板支撑系统材质 (3)5.2. 梁模板体系设计 (3)5.3. 剪刀撑布置 (4)5.4. 楼板模板体系设计 (4)5.5. 典型梁板支撑体系图 (4)5.6. 典型梁、板计算荷载参数 (7)6. 模板施工方法 (7)6.1. 钢管架支撑系统安装 (7)6.1.1. 施工顺序 (7)6.1.2. 安装 (8)6.1.3. 梁、板模板安装 (8)7. 模板质量要求和措施 (9)7.1. 梁模板的安装 (9)7.2. 模板工程质量程序控制示意图 (10)7.3. 模板质量检查 (10)8. 高支模支设和混凝土施工部署 (11)8.1. 施工部署 (11)8.2. 砼浇筑注意事项 (11)9. 模板工程拆模方案 (12)9.1. 验收及拆除的批准程序 (12)9.2. 钢管架高支模拆除 (12)10. 安全施工技术措施 (13)11. 预防坍塌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 (14)12. 预防高空坠落事故安全技术措施 (14)13. 监测措施 (15)14. 应急预案 (16)14.1. 应急目标 (16)14.2. 应急准备 (16)14.2.1. 应急组织机构 (16)14.2.2. 应急组织机构图 (16)14.2.3. 应急物资和设施准备 (17)14.2.4. 项目突发事件报告程序流程图 (17)14.3. 应急响应 (18)14.3.1. 发生坍塌的应急措施 (18)14.3.2. 发生高处坠落的应急响应 (19)梁(1000×2650)模板(扣件钢管架)计算书 (21)梁(800×1000)模板(扣件钢管架)计算书 (39)180mm板模板(扣件钢管高架)计算书 (55)高大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1.编制说明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中,模板及支撑体系设计及施工质量是现浇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的保障。
深圳市危险性较大工程方案专家论证管理办法

关于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建设工程中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工作的通知深建协字(2009)第042号各有关单位:深圳市建设工程中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工作,我会已于2008年4月3日起面向全市施工企业开展这方面的服务工作。
认证工作开展一年来,社会反映较好,认证工作量也较大。
同时一些企业专项方案的编制和审批也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
2009年5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见附件一),新的办法对专项方案编制、认证及验收都作了非常具体的要求。
针对我会在开展专项方案认证中出现的问题,结合建设部建质[2009]87号文新要求,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建设工程中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工作,具体要求如下:一、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范围(一)深基坑工程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三)脚手架工程1.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3.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四)其它1.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3.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深圳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办法

深圳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办法深圳市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和规范深圳市建筑工程施工管理,提高施工质量,确保工程安全,促进城市建设和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措施。
本办法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的各类建筑工程施工过程。
一、工程施工面积的界定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下简称“规划许可证”)或者《施工许可证》(以下简称“施工许可证”)中注明的建筑面积,作为界定工程施工面积的依据。
工程施工面积包括建筑物主体、附属设施以及封闭和未封闭的建筑篇幅等。
二、工程施工备案及登记根据深圳市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前需向相关管理部门备案,提供详细的施工计划,并承诺按照规定的施工工艺和要求进行施工。
备案材料应包括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相关文件,并需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和审核。
同时,施工单位还需根据规定提供施工人员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施工经理、施工员、质量员等专业人员的资质证书,以确保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安全。
三、工程施工的组织管理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任务和要求,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和组织设计方案,明确施工任务、分工和工期等内容。
施工单位还需按照规定配备足够的施工人员,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材料、设备的管理和使用,确保符合相关要求和标准。
对于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隐患,施工单位需及时采取纠正和整改措施,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四、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施工现场是工程施工过程中重要的管理对象,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施工现场的围栏和标识:施工单位应设置围栏和标识,确保施工现场的边界明确,并给予足够的警示标志,确保行人和过往车辆的安全。
2. 现场人员的安全教育:施工单位应对现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他们对施工安全的认识和意识,并确保他们配戴好安全装备。
3. 施工机械和设备的安全使用:施工单位应确保施工机械和设备符合相关标准,并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54号)

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009)254号文1总则1.1为预防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以下简称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坍塌事故,保证施工安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定本导则。
1.2本导则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施工安全监督管理。
1.3本导则所称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是指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高度超过8m,或搭设跨度超过18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5kN/㎡,或集中线荷载大于20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1.4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应严格遵循安全技术规范和专项方案规定,严密组织,责任落实,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
2方案管理2.1方案编制2.1.1施工单位应依据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结合工程实际,编制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专项施工方案。
2.1.2专项施工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编制说明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二)工程概况:高大模板工程特点、施工平面及立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具体明确支模区域、支模标高、高度、支模范围内的梁截面尺寸、跨度、板厚、支撑的地基情况等。
(三)施工计划: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等。
(四)施工工艺技术: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基础处理、主要搭设方法、工艺要求、材料的力学性能指标、构造设置以及检查、验收要求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及混凝土浇筑区域管理人员组织机构、施工技术措施、模板安装和拆除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应急救援预案,模板支撑系统在搭设、钢筋安装、混凝土浇捣过程中及混凝土终凝前后模板支撑体系位移的监测监控措施等。
(六)劳动力计划:包括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等。
(七)计算书及相关图纸:验算项目及计算内容包括模板、模板支撑系统的主要结构强度和截面特征及各项荷载设计值及荷载组合,梁、板模板支撑系统的强度和刚度计算,梁板下立杆稳定性计算,立杆基础承载力验算,支撑系统支撑层承载力验算,转换层下支撑层承载力验算等。
深圳市建设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深建字[1993]87号
![深圳市建设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深建字[1993]87号](https://img.taocdn.com/s3/m/1acd08cd29ea81c758f5f61fb7360b4c2e3f2a33.png)
深圳市建设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正文:---------------------------------------------------------------------------------------------------------------------------------------------------- 深圳市建设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1993年5月1日深建字[1993]87号)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保障市政设施的正常运行,维护良好的市容市貌,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深圳市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是指进行工业与民用项目的房屋建设、土木工程、设备安装、市政道路、管线敷设(以下简称建设工程)等施工活动、经批准占用的施工场地。
第三条特区内一切与建设工程施工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做到文明施工、科学管理。
第四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在明显位置标明工程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许可证号。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平面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大宗材料、半成品、机具、设备的堆放不得侵占道路及市政公用设施。
确需部分临时占用的,应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由建设局签署意见经城管办批准,并将批准号以明显标志悬挂在现场。
第六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就确保施工现场周围的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使用状态,保持场容场貌整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
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沟井坎穴覆盖物和施工标志。
第七条土方开挖前(尤其是市政工程),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应组织给水、排水、煤气、通讯、供电、城建档案馆等单位,进行现场核查地下管网埋设情况,弄清情况后方能开挖。
对有疑问的地点禁止盲目施工,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坏地下管网设施。
第八条地处市区的施工现场除值班用房外,应尽量减少或逐步取消各类生活设施,以确保现场的文明施工及环境卫生。
深圳市建设工程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深圳市建设工程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工作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市建设工程中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的管理,防止、避免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部颁布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和深圳市建设局颁布的《深圳市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深建规〔2007〕14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危险性较大工程是指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中所列出的如下内容:(一)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 (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二)地下暗挖工程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
(三)高大模板工程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四)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第三条本办法中所提供的专家论证工作是协会提供的一项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施工和管理活动。
第五条本办法的具体实施由深圳建筑业协会总工程师委员会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深圳建筑业协会工程技术管理部。
第六条工作程序:1. 施工企业向深圳建筑业协会总工程师委员会申请方案论证,论证方案应具备下列条件:(1)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以下简称“方案”) ;(2)方案应由施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公司技术与安全部门共同审核,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3)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方案进行审核合格后,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2. 深圳建筑业协会总工程师委员会组织论证专家组对方案进行论证。
3. 论证专家组对方案审查后,将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并应附有专家的姓名、职称、工作单位、专业、联系电话及专家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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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2007-12-19 10:5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市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施工的安全管理,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及《广东省建设工程高支撑模板系统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技术规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大模板工程是指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大于或等于4.5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第三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高大模板工程施工及监督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按照工程项目管理权限,对建设工程高大模板工程施工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方案编制与论证、审批
第五条高大模板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应经编制、审核、审批程序,符合《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等相关规定,方可组织实施。
根据《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规定必须经专家论证审查的方案,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
第六条方案应当根据建设部《建筑施工和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或《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的要求编写设计计算书,内容应包括:施工荷载(包含动力荷载)、支架系统、模板系统、支承地面或楼面承载力计算,以确保支架体系强度、刚度、稳定性、抗倾覆满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第七条方案应当按照施工图纸内容进行编制,并应当绘制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平面图、立面图和剖面图及节点大样图。
同时,还应编写方案实施说明书,方案应具有可操作性。
第八条方案应当具有针对性,根据工程结构、施工方法、选用的各类机械设备、施工场地及周围环境等特点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构造应当符合《建筑施工和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或《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的要求。
方案应当有应急救援预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采取的应急措施。
第九条方案编制完成后,施工企业的工程技术与安全管理部门应进行审核。
第十条对于应经专家论证的高大模板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方案进行论证,监理单位应派注册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方案论证,专家组成员不得与该工程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利害关系。
专家组应对方案认真组织评审论证,并对评审结果承担责任。
专家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出具由评审专家签名的书面论证意见书,意见书后附评审专家的姓名、职称、工作单位、专业、联系电话。
论证意见书应同方案一并存档。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根据专家组论证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专家论证意见以及《建筑施工和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或《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等有关技术规范进行审查。
审批、审查合格后,由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并加盖施工企业印章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印章。
第三章施工管理
第十二条高大模板工程搭设、拆除或混凝土浇筑前,项目工程技术负责人应当根据方案和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对操作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同时,应有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参与监督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第十三条搭设与拆除模板支撑系统的作业人员应当经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职业资格证书。
第十四条高大模板工程支撑系统的材质必须采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或门式钢管脚手架,严禁采用钢、木或钢竹混搭。
支模架所选用的钢管、扣件等材质应当符合《建筑施工和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或《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的要求,并具有产品合格证,搭设前应进行选材,并经
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查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使用锈蚀、变形、断裂、脱焊、螺栓松动或其它影响使用性能的材料。
第十五条高大模板工程支撑系统的基础应符合方案要求,具有足够的承载力,支撑主柱基础为泥土地面的,应采取排水措施,对地面平整、夯实,并加设垫板。
第十六条高大模板工程搭设的构造要求应当符合《建筑施工和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或《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等技术规范以及方案的要求,支撑系统应设置扫地杆、纵横向水平支撑及水平垂直剪刀撑,并与主体结构的墙、柱牢固拉结。
搭设应按方案图进行放线,做出样板单元,经监理、施工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搭设。
搭设过程中严禁集中超负荷堆放钢筋、机械设备及其它材料,防止物体坠落及支撑系统局部坍塌。
第十七条支撑系统搭设完成后应组织验收,验收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人员、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人员参加,并应填写验收表格,履行签字手续,验收达到合格后,方可进行下步作业。
第十八条高大模板工程浇筑混凝土前应当做好浇筑范围内人员的清场工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模板支撑系统下方。
浇筑时施工单位应当派专人对模板支撑系统的变形进行监控。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在准备模板工程拆除时,结构构件强度必须达到方案规定的拆除强度,并符合《建筑施工和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或《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的要求。
拆除方案,必须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合格后,方可实施模板拆除作业。
第二十条模板拆除应当严格按照方案实施,划出警戒区域,设置警戒标志,专人监护,严禁抛掷钢管和扣件,严禁在支模架下通行和作业,严禁作业人员上下攀爬。
第二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当对高大模板工程履行安全监理责任,对搭设与拆除、混凝土浇筑实施旁站监理,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对高大模板工程实行重点监控,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方案是否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
(二)方案是否存在违反《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筑施工和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或《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等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要求;
(三)方案是否依法经专家组论证并按论证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
(四)施工单位是否严格按照方案施工等。
施工单位违反上述规定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应当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广东省建设工程
高支撑模板系统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规定责令暂时停工整改。
施工单位应将整改情况上报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对停工整改的,应经复查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第二十三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拒不停工的行为,应当依法进行处罚,并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和《深圳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示与处理办法》,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有关安全责任人员不良行为进行记录和公示。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