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股东身份证明.doc
出资股东基本情况和出资能力证明(增加注册资本适用)

股东相关基本情况和出资能力证明一、新的法人股东
需提供的基本情况材料
新的法人股东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企业征信报告、经营情况、未偿还金融机构贷款本息情况及所在行业状况,纳税记录等事项,拟出资入股的自有资金来源真实的证明材料,以及如果存在隐瞒事项,出资人在小额贷款公司的投票权将受到限制的承诺。
二、法人股东需提供的出资能力证明材料
1 .原有法人股东和新的法人股东均要提供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每页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2 .新的法人股东要出具具备出资小额贷款公司的能力证明材料;若原有法人股东增持股份,应提供增持股份资金来源的证明。
三、自然人股东需提供的基本情况资料
新的自然人股东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以及如果存在隐瞒事项,出资人在小额贷款公司的投票权将受到限制的承诺。
四、自然人股东需提供的出资能力证明材料
新的自然人股东应提供以实收货币资本出资的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个人银行账户流水等实际货币出资证明(原件);
原有自然人股东增资的要提供增资资金来源的证明,以证明自身
具备以货币形式出资小额贷款公司的能力。
注:“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公安机关或者出资人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开具,重点反映有关违法犯罪记录。
法人股东信用记录(由人民银行或相关有权部门出具),重点反映有无重大违约记录。
自然人股东信用记录(由人民银行出具),重点反映有无重大违约记录。
如曾经有逾期,到相应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证明(曾经因......... 原因逾期,目前已全部结清,当前逾期金额为0)。
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协议范本6篇

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协议范本6篇篇1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协议范本甲方(自然人姓名):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住址:______乙方(自然人姓名):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住址:______本协议由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持有的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转让股权内容甲方拥有公司______%的股权,共计______股,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出资、实物出资等方式获得的股权。
甲方同意通过本协议将其持有的全部股权以______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根据公司股权估值情况,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______%股权以______的价格转让给乙方,共计人民币______元。
乙方同意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起__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转让款项给甲方。
支付方式为______。
第三条过户手续1. 乙方在支付完毕股权转让款项后,甲方应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起______日内配合乙方完成相关过户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相关股权转让文件、签署过户文件等。
2. 公司的股权转让手续应由公司董事会批准且印章齐全,并通知公司股权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
第四条公司经营管理权1. 本次股权转让不影响公司原有经营管理体系和决策机构,乙方作为新股东应支持公司现有经营管理工作,并积极参与公司的发展和经营活动。
2. 乙方不得擅自干预公司正常经营管理活动,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五条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应保守本协议的内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六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应根据具体情况协商解决,但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第七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______ 日期:______乙方(签字):______ 日期:______附件:公司股权转让文件、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
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范本

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范本1.什么是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是指股东(出资人)的资格证明文件等材料,公司在登记注册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的股东的记载,就是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四)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四)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扩展资料:股东的权利:1、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表决权;2、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权;3、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权;4、发给股票请求权;5、股票过户请求权;6、无记名股票改为记名股票请求权;7、公司经营失败宣告歇业和破产时的剩余财产处理权。
股东权利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的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股东的义务: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2、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百度百科——股东2.股东或者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是什么主体资格是指股东(出资人)、隶属机构的资格证明,如股东(出资人)、隶属机构属企业法人的,其主体资格证明就是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主体资格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以及《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八条的规定。
具体如下: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关于主体资格证明:第二十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模板】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模板】询价文件报价文件格式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序号
名称
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
出资方式
出资金额
万元)
占全部股份
比例
备注我方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填报的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等与实际不符,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注:1.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为法人的,填写法人全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尚未合一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为自然人的,填写自然人姓名和身份证号。
2.出资方式填写货币、实物、工艺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
3.报价方应按照占全部股份比例从大到小依次逐
个股东填写,股东数量多于10个的,填写前10名,不足10个的全部填写。
报价方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代日
询价文件报价文件花式附件15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报价方全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报价方全称:(盖印)
年月日附件16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采购机构名称):
报价方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部组织的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全权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报价方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代日附:
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码:职务:
传真:邮编:。
自然人股东身份证明.doc

自然人股东身份证明自然人股东身份证明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指的是股东为企业的,是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是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是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是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是身份证复印件。
1、其后代按继承顺序继承其股权。
2、去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相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修订)[20051027]第七十六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05修订)[20051218]第三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指的是股东为企业的,是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是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是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是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是身份证复印件。
相关法律常识:公司设立引是指公司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法律行为。
公司设立不同于公司的设立登记,后者仅是公司设立行为的最后阶段;公司设立也不同于公司成立,后者不是一种法律行为,而是设立人取得公司法人资格的一种事实状态或设立人设立公司行为的法律后果。
所以,公司设立的实质是一种法律行为,属于法律行为中的多方法律行为,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行为属于单方法律行为。
公司设立的立法体例与立法主旨从公司发展史考察,公司设立的立法体例大体经历了从自由设立主义、特许主义到核准主义、准则主义、严格准则主义的过程。
条据书信 不分红的股东如何写证明书及格式

不分红的股东如何写证明书及格式股东身份证明(自然人)注:提交人应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内容与原件一致”字样篇二:股东出资证明书-模板股东出资证明书证书编号:公司名称:公司住址:公司登记日期:公司注册资本:公司股东:于月日向本公司缴纳出资之日起,享有本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权利。
公司公章:篇三:公司股东出资证明书股东出资证明书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出资证明书,是证明投资人已经依法履行出资义务,成为有限公司股东的法律文件,是股东在公司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凭据。
公司变更注册(实收)资本涉及股东出资额或者股东转让股权、赠与、继承人继承时,需要提交股东出资证明书。
股东因故要求补(换)发出资证明书,丢失被盗的应提交登报公告声明作废报样、污损的提交污损原件及股东本人书面申请,经公司审核批准方可补(换)发。
股东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签发并盖章,无盖章或私自涂改无效。
股东出资证明书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编号:一、本公司全称: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住址:_____省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路_______号三、公司登记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四、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万元)五、公司股东:_________(姓名或名称)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本公司缴纳出资_____万元。
该股东自本出资证明书核发之日起,享有本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
股东证明_________________公司成立于_______________,注册资____万元整,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兹证明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为__________________合法股东,其本人共投资人民币_____万元整,占总股本_____,xx年度分红约人民币____万元整单位名称:(公章/财务或劳资部门章)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年月日篇五: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证明书广西盛弘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证明书编号:一、公司全称:广西盛弘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信息核查须提供文件清单(自然人股东)

附件2 股东信息核查须提供文件清单(自然人股东)提示:本清单第2至第8项的变更事项,是指2012年6月30日(贵州银行新设时的验资基准日)后发生变更的情况。
以下清单中的资料其中标“*”所示原件仅供审查之用,验完即退,未标“*”原件在现场确权时当面签署或提交;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单面纵向复印、打印,身份证需将正反面复印于一页A4纸上;同时具备两种及以上情形的,须同时提供所属各类情形所要求的文件。
1.股东本人自然人股东持有本行股权且未发生变更事项(即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未发生改变,以及所持股权未发生挂失、继承、赠予、转让等)以及未质押或冻结的,携带以下资料:1.1填写妥当的《股东信息核查表》原件一份(格式请见附件2-1);1.2《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1.3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1.4如委托他人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格式请见附件2-2)。
2.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变更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位数升级除外)与入股时发生改变的,但所持股权未发生挂失、继承、赠予、转让、质押或冻结的,携带以下资料:2.1填写妥当的《股东信息核查表》原件一份(格式请见附件2-1);2.2《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2.3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2.4户籍所在公安局或派出所出具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原件*及一份复印件;2.5原入股时提供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2.6户籍身份发生变更的,原则上要求股东本人亲自前来办理相关手续,如委托他人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格式请见附件2-2);2.7股东本人签字的声明文件(格式请见附件2-3)。
3.股东死亡3.1填写妥当的《股东信息核查表》原件一份(格式请见附件2-1);3.2《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3.3股份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3.4股东死亡证明原件*及一份复印件;3.5股份继承人与死亡股东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一份复印件;3.6股份继承人本人签字的声明原件一份(格式请见附件2-4);3.7股份继承公证书或遗嘱公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3.8与股份有关的法院判决书、调解书等生效司法文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等(如有)。
实际控制人证明书模板

实际控制人证明书模板编号: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致: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就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相关事宜证明如下:一、基本情况本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经本公司确认,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________________。
该实际控制人通过持有本公司股份股权其他权益方式,对公司的经营决策具有实质性的影响。
三、实际控制人权益情况实际控制人________________的股份股权其他权益,并据此享有相应的权益。
四、声明与保证本公司确认上述实际控制人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承诺将及时更新实际控制人信息。
同时,本公司保证不会因实际控制人的变更而损害公司、股东及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本证明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并作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的证明文件。
如有任何变更,本公司将及时通知相关方。
特此证明。
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最后,请确保这个证明书符合你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并且在正式使用前,请务必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意见。
实际控制人证明书模板(1)编号: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致: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XX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证明书旨在证明有关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情况。
经过认真核查和确认,现证明以下事项:一、基本情况该公司系依法设立的________________。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经核查,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________________的股权通过其他方式(如协议控制、信托等)对该公司享有实际控制权。
三、实际控制人身份及资格实际控制人________________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担任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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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股东身份证明
自然人股东身份证明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指的是股东为企业的,是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是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是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是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是身份证复印件。
1、其后代按继承顺序继承其股权。
2、去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修订)[20051027]
第七十六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05修订)[20051218]
第三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指的是股东为企业的,是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是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是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是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是身份证复印件。
相关法律常识:
公司设立引是指公司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法律行为。
公司设立不同于公司的设立登记,后者仅是公司设立行为的最后阶段;公司设立也不同于公司成立,后者不是一种法律行为,而是设立人取得公司法人资格的一种事实状态或设立人设立公司行为的法律后果。
所以,公司设立的实质是一种法律行为,属于法律行为中的多方法律行为,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行为属于单方法律行为。
公司设立的立法体例与立法主旨
从公司发展史考察,公司设立的立法体例大体经历了从自由设立主义、特许主义到核准主义、准则主义、严格准则主义的过程。
我国公司法在修改前对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基本
上采准则主义,对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则采核准主义。
这是公司法于1993年制定时基于当时的背景采取的防止滥设公司的政策,其初衷是为了避免滥设公司导致社会经济秩序混乱。
这在当时的立法背景下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再采此种公司设立的立法例显然已经不合时宜。
严格的准则主义和核准主义尽管可以预防少数违法者的行为,却为多数投资者
设立公司带来了不便,不利于鼓励交易,不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也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自由企业制度。
而且,以防止公司滥设作为公司法的立法主旨,必然会导致公司法中强行性规范增加,严重损害公司法的私法属性,使得公司法的立法目的无法实现。
所以,公司法修改以方便投资者设立公司的政策取代了防止滥设公司为主旨的立法政策,其最突出的体现就是对公司设立采准则主义和核准主义相结合,一般情况下实行准则主义,但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要经过证监会核准。
不仅如此,在公司设立的条件、方式、程序等方面也充分体现了自由设立公司和方便设立公司的立法主旨。
例如,降低了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由原来的10万元、30万元和50万元降为3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原来的1000万元降为500万元;又如,允许设立一人有限公司;再如,减少了公司设立条件中不必要的限制性内容,允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分期缴纳出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