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质量保证金支付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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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意见书

政府采购意见书

政府采购意见书尊敬的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我是一名关注政府采购领域的普通市民,对于政府采购工作有一些观点和建议,希望能够给予您参考。

首先,政府采购应高度重视公开透明原则。

政府采购是要为公众利益服务的,因此应该保持公开透明,确保公众对于采购过程和结果有充分的了解。

政府采购相关信息应该及时公开,包括招标公告、采购文件、评标结果等,以便广大公众、媒体和监督部门进行监督和监管。

同时,政府采购过程中的信息不应该设置过多的保密条款,除非确有必要,以免给腐败行为提供方便。

其次,政府采购应加强风险防范机制。

政府采购存在一定的风险,如腐败、低价竞标等,因此应建立科学完善的风险评估和防范机制。

在招标和评标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程序和规定,确保公平竞争,并加强对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防范不合法和不诚信的投标行为。

此外,对于重点项目和高风险项目,可以设置专门的监督和审计机构进行监督和审计,以真正保障投资者的权益。

再次,政府采购应注重货物和服务的质量。

政府采购的货物和服务是为公众服务的,因此需要注重质量和可靠性。

政府采购过程中,在评标时,除了考虑价格因素外,还应该将质量和性能作为评判标准。

此外,在采购结束后,还应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确保供应商能够按照合同要求提供售后支持和维护服务。

最后,政府采购应加强社会责任意识。

政府采购是使用纳税人的钱去购买货物和服务,政府采购部门在购买过程中应该注重社会责任。

例如,在采购过程中可以考虑关注创新和环境保护方面的产品和服务,以促进创新和可持续发展。

同时,政府采购部门还应积极支持本地企业的参与,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总之,政府采购作为公共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应该以公开透明、风险防范、质量为导向,注重社会责任,确保公众的利益最大化。

希望政府采购主管部门能够认真考虑这些建议,并加以改进和完善,以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质量和公信力。

谢谢!您忠诚的市民。

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公布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6.04.08•【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部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16年5月7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进入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登陆财政部网站(网址:http://),进入首页右下方的“财政法规意见征集信息管理系统”提出意见。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cn财政部2016年4月8日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采购当事人的采购行为,加强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开展政府采购货物或者服务(以下简称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货物服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选择3家以上供应商,并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其参加投标。

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确定分别适用于本行政区域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1.09.05•【文号】财库[2011]124号•【施行日期】2011.09.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北京、黑龙江、广东、江苏、湖南、河南、山东、陕西省(市)财政厅(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及有关会议精神,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财政部决定在中央本级和北京、黑龙江、广东、江苏、湖南、河南、山东、陕西等省(市)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是将信用担保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向采购人、代理机构、金融机构提供的保证,主要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融资担保三种形式。

作为一种有效风险分散、信用增级的市场化运作手段,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有利于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成本,增加参与政府采购的机会和扩大融资渠道,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

通过引入信用担保手段,能够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一种市场化的利益、责任和制约机制,有助于完善政府采购的程序控制,丰富监管手段,防范政府采购风险、提高政府采购质量。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试点时间暂定2年,从2012年1月1日始至2013年12月31日止。

各试点地区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见附件)要求,认真研究落实措施。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工程类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工程类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工程类项目名称:[具体工程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号]甲方(采购人):名称:[采购人名称]地址:[采购人地址]联系人:[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乙方(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供应商地址]联系人:[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具体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工程地点]3. 工程内容:[详细工程内容]4. 工程规模:[工程规模描述]二、工程期限1. 开工日期:[预计开工日期]2. 竣工日期:[预计竣工日期]3. 工期总日历天数:[总天数]三、工程质量和标准1. 工程质量标准:[具体质量标准,如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等]2. 乙方应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约定标准。

四、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1.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大写金额]元整(小写:¥[小写金额]元)。

此价格为固定总价,包含但不限于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人工、运输、安装、调试、税费等一切费用。

2. 支付方式:(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X]%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大写):[大写金额]元整(小写:¥[小写金额]元)。

(2)进度款:根据工程进度,乙方按阶段向甲方提交进度报告和支付申请,经甲方审核确认后,支付相应进度款。

(3)竣工款: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X]%,扣除预付款和已支付的进度款。

(4)质量保证金:预留合同总价的[X]%作为质量保证金,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限]后,如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有权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整改意见。

2. 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

3. 协助乙方协调与工程相关的外部关系,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合同款项。

2. 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模板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模板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模板甲方(采购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乙方(供应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2.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3. 采购内容:详细列出采购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内容等4. 项目预算: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二、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1.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此价格为固定不变价,包含乙方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等费用以及各种税费。

2. 支付方式:预付款: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进度款:乙方按合同约定的进度完成相应工作后,向甲方提交进度报告及付款申请,经甲方审核确认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作为进度款。

验收款:项目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交验收报告及付款申请,经甲方审核确认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作为验收款。

质量保证金:预留合同总价的__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届满后,如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无息退还。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说明:
1、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

2、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请以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的规定为准。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4、小型、微型企业提供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

5、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必须满足,否则投标无效。

6、凡在“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中表述为“标配”或“标准配置”的货物,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表中将其标配参数详细列明,否则该投标无效。

7、投标人必须自行为其投标产品侵犯其他投标人或专利人的专利成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具有产品专利的投标人应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与其自有产品专利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能就其产品的专利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被侵权问题提出异议。

8、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具体品目以“★”标注)。

若采购货物含有此类产品时,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属于现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保证金协议书9篇_1

保证金协议书9篇_1

保证金协议书9篇保证金协议书篇1甲方(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乙方(供应商):为方便乙方参与甲方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简化投标保证金交纳,退还手续,提高采购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预存保证金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预存保证金金额,收取,退还1、乙方自愿向甲方交纳预存保证金壹万元,作为参加甲方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诚意保证。

2、乙方通过转帐方式向甲方交纳预存保证金。

甲方收到乙方预存保证金后,向乙方出具收据并发放一张"预存保证金卡"。

3、办理退还预存保证金手续时,乙方应书面向甲方提出并退回"预存保证金卡"。

甲方在确认乙方手续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以转帐方式退还预存保证金。

预存保证金所孳生的利息全部上缴广州市财政。

第二条预存保证金的使用和管理1、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预存保证金卡"作为乙方参与甲方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时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无须另行交纳投标保证金;双方同意预存款不因乙方参加的具体采购项目所要求的保证金数额的多少而增减。

2、个别特殊或采购金额较大的项目,甲方有权在采购文件中规定"不接受预存保证金卡",乙方应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另行交纳保证金。

项目结束后,甲方依法退回该项目保证金。

3、乙方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约定的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依法扣减预存保证金,并上缴广州市财政。

乙方应当在参加下一个政府采购项目之前及时补足,否则,乙方的"预存保证金卡"失效。

4、 "预存保证金卡" 仅供乙方参与甲方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使用,乙方不得转借,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用途。

5、甲方必须将预存保证金存放在财政部门批准开设的"保证金专用账户",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浅析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保证金问题

浅析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保证金问题

浅析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保证金问题摘要:为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加快建立现代政府采购制度,各地正在大力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通过采取各种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确保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更加完善。

本文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中的保证金收退为切入点,系统梳理了保证金的种类、收取与退还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相应的管理建议。

关键词:政府采购保证金《政府采购法》颁布20年来,我国政府采购制度不断完善,采购程序日益规范,采购规模逐步扩大,由2002年的1009亿元增加到2021年的3.64万亿元,占GDP的比重由不足1%提高到3.2%。

为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促进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全面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成为近年政府采购工作的重点,而规范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正是其中之一。

政府采购保证金是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的以一定金额表示的责任担保,其主要作用是促使供应商严肃对待自身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预防和惩戒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而避免或减少采购人损失。

一、政府采购保证金的种类从目前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来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类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保证金种类主要包括投标保证金(含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等非招标方式要求的保证金,本文仅以公开招标为例,故称“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二者的收取目的大致相同,但在交纳主体、交纳时间和交纳金额等方面都存在一定区别。

(一)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是投标供应商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金额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用以保障其履行投标义务的一种担保。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对投标保证金做了规定,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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