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收费标准
湖南省城乡规划设计暂行收费标准(行业指导价)(一)城镇体系规划
注:不足30 万人口按30 万人口计
二.城镇总体规划
1.总体规划
住:①、不足3 平方公里按3平方公里计算,>50平方公里按1平方公里为一档次,不足1平方公里按一个档次
(1 平方公里)计算;
②、城镇规模是以经总体规划规模论证报告经评审后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为准;
③、专题研究报告,其费用不在此收费标准范围内;
④、需达到分区规划深度,应按本定额乘以1.2 的系数;
⑤、单独编制近期建设规划,按本定额的20%计;⑥、单独编制概念性规划、总体规划纲要,各按本定额的30~
40%计。
2.城市分区规划
注:①、不足10平方公里的按10 平方公里计算;
②、若总体规划完成之后,间隔时间较长,变化较大,必须重新收集资料、调研分析之后才能进行分区规划,可视增加的工作量酌情另计(增加20~40%);
③、各类开发区(含大学城、科技园、度假区等)的总体规划按本标准计费
湖南省城乡规划设计暂行收费标准(行业指导价)(二)
接上文)三、详细规划
1.控制性详细规划
注:①、不足30 公顷按30 公顷计;
②、旧城区、各类开发区应按本定额乘1.2 系数计费;
③、城市重点地段、大型公建及周围地段按本定额乘1.3 系数计费。2.修建性详细规划
1)居住区
注:①、不足1 公顷按1 公顷计费;
②、不包括制作模型及土方平衡设计费用;
③、增加地块控制性规划指标的,按本收费标准乘以1.2 系数收费
2)城镇重点地段、大型公建及周围地段
注:①、不足1 公顷按1 公顷计算;
②、管线工程、土方工程设计、模型制作的费用另计;
③、增加地块控制性指标的按本收费标准乘1.2 系数计费3)公园、游乐场及其他园林规划
注:不足1 公顷按1 公顷计4)城市设计
(1)城镇一般地段
注:
①不足1 公顷按1 公顷计;
②不包括建筑设计、单项管线工程设计、小游园、绿化、土方等单项设计的工作量;③环境设计按此标准单独计费;
④地形复杂地区乘1.1~1.3 系数。
(2)城镇重点地段、大型公建及周边地段
注:
①不足1 公顷按1 公顷计算;②不包括建筑设计、单项管线工程设计、小游园、绿化、土方等单项设计的工作量;
湖南省城乡规划设计暂行收费标准(行业指导价)(三)
四、风景区总体规划
注:
①不足20 平方公里按20平方公里计算;
②不包括“专题研究报告”费用,但含规划大纲工作量;
③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应按本定额乘以1.5~1.8 系数;
④水面按实际规划用地范围计算;
⑤风景名胜资源评价费用,按总体规划的40%计。
湖南省城乡规划设计暂行收费标准(行业指导价)(四)五、专项规划
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注:
①不足30 平方公里按30 平方计;
②城市规模为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
1、城镇道路系统规划
注:
①不足5 平方公里按5 平方公里计:
②包括城镇(主、次干道,支线)道路红线控制、竖向、坡度、转弯半径及交叉口形式确定等工作量;
2、城镇绿地系统规划
注:
①不足5 平方公里按5 平方公里计:
②国家园林城市按本定额乘以1.2~1.3 系数
湖南省城乡规划设计暂行收费标准(行业指导价)(五)4、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规划
注:
①不足3 平方公里按3 平方公里计
②国家重点保护名城(镇、村)应按本定额乘以1.2~1.5 系数
5、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注:
①不足5 公顷按5 公顷计;
②管线工程、土方工程设计的费用另计;
③国家重点保护文物街区乘以1.2~1.5 系数;
④需达到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深度。
6、城镇给水规划
注:不足5 平方公里按5 平方公里计。
湖南省城乡规划设计暂行收费标准(行业指导价)(六)
7、城镇排水规划
注:
①不足5 平方公里按5 平方公里计。
②旧城区按本定额乘以1.2 系数。
8、城镇防洪规划
注:
①、不足5 平方公里按5 平方公里计。
9、城镇消防规划
注:
不足5平方公里按5 平方公里计。
10、其他专业规划
其他单独编制电力、电讯、环卫、人防、燃气、抗震防灾等专项规划的收费,每项目按城市总体规划总工作量的10~20%计费,公交规划为30~35%计费。
湖南省城乡规划设计暂行收费标准(行业指导价)(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