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三防十项管理制度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及措施(3篇)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及措施是指在应对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时,为了确保通信畅通、疫情防控有力、安全防范可靠所采取的管理制度和措施。
这些制度和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一通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应急通信管理制度,确保在紧急情况下通信系统的畅通有效。
这包括组织通信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和更新,建立通信应急指挥中心,建立应急通信预案和演练等。
2. 三防管理制度:包括疫情防控、安全防范和灾害防控三个方面的管理制度。
- 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
加强疫情数据收集和分析,及时发布疫情信息,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疫情防控,如加强人员管控、加强场所消毒、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疫苗接种等。
- 安全防范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并制定安全防范预案和流程。
加强安全巡查和监控,完善安全管理措施,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如加强门禁管理、加强物资防火防爆措施等。
- 灾害防控管理制度:建立灾害防控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并制定相应的灾害防控预案和流程。
加强对灾害风险的评估和监测,加强灾害防护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加强灾害应急救援措施的准备和培训等。
以上所述为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及措施的基本内容,具体的实施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及措施(2)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各种风险和灾害也随之增加。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都应建立一套完整的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及措施。
本文将以____字的篇幅,详细介绍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及措施。
二、一通三防管理制度1. 一通管理制度:这是指通过建立统一的通讯网络,以保障信息的畅通流动。
在一通管理制度中,应明确网络建设的目标、范围和内容,制定相关的规定和标准。
同时,还应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机构和职责划分,确保网络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2. 防灾管理制度:这是指为应对各种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建立起一整套的防灾体系和措施。
煤矿企业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模版

煤矿企业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加强对一通(通风、瓦斯、灭火)、三防(防尘、防爆、防水)工作的管理,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一通三防管理责任1.煤矿企业负责人应明确一通三防工作的重要性,并组织落实相关工作。
2.安全生产部门应负责一通三防工作的组织协调,在矿长的领导下,执行相关工作。
3.风管部门负责通风工作,瓦检部门负责瓦斯工作,灭火部门负责灭火工作,各部门负责防尘、防爆、防水工作,应落实一定数量的专职人员,保障一通三防工作的平稳进行。
4.一通三防工作人员应加强学习和培训,熟悉相关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提高工作能力。
三、一通管理1.通风工作要求:(1)风管部门应安装并维护通风设备,保证矿井内的通风畅通。
(2)对于通风揭破、通风机启闭、风口堵塞等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对于通风交叉点、通风分区,应明确责任,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管理。
(4)严禁擅自封堵风管和投机行为,风管部门应加强巡视和监控。
2.瓦斯工作要求:(1)瓦检部门应安装并维护瓦斯检测设备,定期对矿井内瓦斯进行检测。
(2)对于瓦斯超限、瓦斯浓度波动大等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降低瓦斯浓度,确保矿井内的安全。
(3)加强对矿井内瓦斯积聚区域的管理,制定并实施瓦斯抽放方案,减少瓦斯积聚,降低瓦斯爆炸的风险。
3.灭火工作要求:(1)灭火部门应配备并维护灭火设备,保证矿井内的灭火工作能够及时进行。
(2)对于矿井内火源、火灾隐患点,应建立火源监测制度,定期检查和清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3)灭火部门应制定灭火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提升灭火应急处理和处置能力。
四、三防管理1.防尘工作要求:(1)各部门应配备并维护防尘设备,保证矿井内的尘气浓度符合安全标准。
(2)对于防尘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
(3)定期对隧道、巷道、采掘工作面等重点区域进行防尘处理,降低尘气浓度,减少尘肺病风险。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及措施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及措施一通三防是指灭火、防爆、防污管理制度及措施。
这是一种旨在保证工作场所安全、预防事故和保护员工健康的管理制度。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灭火管理制度:建立灭火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制定火灾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明确火灾报警程序、灭火器材的选择和使用、火灾应急演练等;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包括定期检查电线电路、消防设施等,确保其正常运行;提供员工灭火培训,提高员工火灾防范意识和灭火技能。
2. 防爆管理制度:制定防爆措施标准,包括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存储、使用和运输要求,确保防爆措施的有效性;定期检查防爆设备和工艺设备的安全性和完好性;加强职工的防爆培训,培养员工的防爆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3. 防污管理制度:制定清洁管理制度,包括定期清洁工作区域、设备和机械设施,确保卫生条件良好;建立废物处理管理制度,包括分类收集、储存和处置废物,确保环境污染的预防和控制;加强有害物质的管理,确保使用安全,并做好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的准备工作。
上述制度的主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 设置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如灭火器、灭火器箱、消防栓等,并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
2. 检查危险品的存储、使用和运输情况,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 加强职工的安全培训,包括火灾防范、防爆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4. 定期组织消防演习,让员工熟悉火灾应急处理流程,并调动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5. 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6. 加强员工的卫生保健意识,如提供洗手设施,并定期检查和清洁工作区域。
综上所述,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及措施是为了预防事故、保护员工安全和环境保护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措施。
这些制度和措施是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管理的基础。
20条“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矿井“一通三防"是煤矿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加强矿井“一通三防”工作的管理,杜绝瓦斯煤尘等重大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规定的要求,结合我矿具体情况特制定矿“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各级领导及各业务部门“一通三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和“一通三防“管理机构,矿长对“一通三防”工作负领导责任,要保证“一通三防”所需的人、财、物到位。
矿技术负责人全面负责“一通三防”技术业务管理工作,必须主持研究“一通三防"工作,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一通三防"工作例会;矿副职对其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安全工作负责。
各采掘班组长对所辖区内“一通三防”工作全面负责。
矿安全监察股对“一通三防”管理工作实施监督.“一通三防”管理机构,负责矿井的“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工作,并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和装备.二、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各水平采区实行分区通风。
三、必须绘制通风系统图,防尘管路系统图、井下避灾路线图和安全装备布置图。
由矿主管通风技术员按月补充修改,每季向矿技术负责人交换一次图纸。
在矿调度室悬挂通风系统示意图和通风网路图。
四、矿井通风和防尘设施及通风设备必须达到《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的要求。
五、“一通三防”工作人员必须履行自已的职责,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各工种技术操作规程。
熟悉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标准.六、通风部门,必须根据采掘进度和矿井实际情况,及时采取控制或调节风量的措施,以保证井下各用风地点有足够风量。
七、通风部门,必须建立测风制度,每旬进行一次全矿井测风;采掘工作面和其他地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测风,每次测风结果写在记录牌上,每月将测风结果按要求填表报矿领导及矿技术负责人.八、建立健全瓦斯检查制度.每班至少检查叁次,每次检查结果,都必须记入瓦斯检查手册、瓦斯检查日报表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在场的工作人员,检查手册必须经作业地点班组长签字,瓦斯日报表必须每天送矿长和矿技术负责人审阅签字。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总则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总则一、概述“一通三防”是指消防通道、消防设施、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应急预案四个方面的管理制度。
这四个方面的管理旨在保证建筑物的消防安全,最大程度地保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本文主要介绍“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的总则,并对其中的要点进行详细阐述。
二、“一通三防”管理制度1. 消防通道消防通道是指灭火车辆进入建筑物或场所,以及疏散人员时必经的通道。
为了保障消防通道畅通,以下措施必须得到严格执行:•消防通道必须保持畅通。
•消防通道的门和窗必须能轻松开启。
•消防通道不得存放任何杂物。
•消防通道必须标示清晰。
2. 消防设施消防设施是指建筑物内设置的消防系统,一般包括灭火器、消防栓等设施。
消防设施是保障消防安全的中心环节,以下措施必须得到严格执行:•消防设施必须定期检验、保养、维修。
•消防设施应按规定使用。
•灭火器的种类、数量应符合规定。
3. 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制是指在一个建筑物内,对消防安全的责任划分。
为了强化消防安全责任的执行,以下措施必须得到严格执行:•建筑物的业主、经营者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定期接受培训。
•建筑物内每个责任人应了解消防设施的基本情况。
4. 消防应急预案消防应急预案是建筑物内的一套灭火、疏散和应对火灾等情况的应急措施。
为了降低人员的伤亡和财产损失,以下措施必须得到严格执行:•确定消防应急预案的编制原则、实施责任人、预案内容、预警、预防、预报及应急处理程序。
•要求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必须知道消防应急预案。
•定期演练消防应急预案。
三、“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是保障建筑物消防安全的重要措施,如果得到严格执行,将最大程度地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希望各地有关部门能够全面落实此项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与利益。
一通三防十项管理制度

一、瓦斯检查制度1、矿井必须建立瓦斯检查制度,瓦斯检查点的布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应包括矿井及采区回风、所有采掘工作面、碉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设置地点以及有人作业的其它地点,规定巡回检查计划图表,并按生产进程不断修改。
通风科要根倨通风系统划分瓦斯区域,确定检查人员、路线、时间和内容,要求检查周期不超过4小时,每次检查时间误差不超过20分钟。
2、对有人作业的采掘工作面及使用中的瓦斯抽放钻场、抽放泵房,每班瓦斯、二氧化碳的检查次数不得少于三次;采掘工作面、维修作业点设专职瓦斯检查员经常检查;对无人工作的工作面、地点及临时停风地点栅栏处风流中瓦斯、二氧化碳的检查次数每班不得少于一次;防火墙(密闭)外栅栏处、挡风墙外临时密闭处的瓦斯浓度每天至少检查一次。
3、井下所有施工地点必须通风。
采掘工作面、机电碉室、采区和主要回风巷,以局扇通风的地点都必须设点检查瓦斯,回风流中的电器设备20米范围内必须检查瓦斯,临时停工的地点,停风密闭前必须检查瓦斯,按照巡回检查路线,均匀检查两次。
4、瓦斯检查员必须熟悉瓦斯知识和矿井通风系统,熟练掌握瓦检器使用方法,并且每年必须参加一次业务知识培训,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
5、瓦检员按照巡回路线检查瓦斯,必须在指定地点交接班,在规定的时间内检查本区域范围的瓦斯,不得私自变更,不得空班漏检、假检、“检一填二”,如有瓦斯异常,无计划停风现象,必须在交接本内填清,并给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6、检查瓦斯时,瓦检员必须将检查地点的CH4、CO2浓度和温度,及时记录在瓦斯手册和牌板上,数据必须清晰,发现瓦斯浓度异常时,必须通知现场作业人员,停止作业,断电撤人,并向调度室汇报,等候处理意见。
7、瓦斯牌板设置位置:采煤工作面距切眼不得超过50m;掘进工作面距掘进头不超过100m;机电恫室设在回风流;盲巷墙栅栏、永久密闭设在巷口;回风巷电器设备、水泵等牌板,挂在附近20m 内。
8、区域瓦斯检查的内容包括:采煤工作面进、回风流,上、下隅角,工作面;局部空顶区;掘进工作面的进、回风流,工作面;机电恫室、密闭墙前、盲巷的栅栏处;此外还包括本区域的通风设施、防尘设施的完好情况,巷道失修情况及积水程度,工作地点的风量情况等。
“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制度
是指建立健全企业、机关、学校等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以确保人员、设备和财产的安全。
其中,“一通”指通风,通过合理的通风装置,防止室内积聚有毒有害气体或烟尘,保障人员的身体健康;“三防”分别指防火、防爆、防毒,通过采取各种措施,预防和防范火灾、爆炸、有毒物质泄漏等意外事件的发生。
在“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制度中,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1. 安全意识教育培训: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和安全防范意识。
2. 安全设施和装备:建立合理的通风系统,配备消防设备和应急救援设备,确保灾害发生时能够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3. 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急预案制度、安全检查制度等,确保安全工作有章可循。
4. 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事故和灾害的发生。
5. 应急救援能力的建设:组织定期的应急演练,提高组织和协调能力,确保在突发事件中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
通过“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可以有效地提高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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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是指对企业、工矿企业等场所进行隐患排查、隐患治理、隐患管理等工作的制度。
具体来说,“一通三防”是指通:通道隐患;三防:防火、防燃爆、防事故。
一通三防的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 通道隐患排查:对企业、工矿企业等场所的通道进行全面排查,包括通道是否畅通、是否有阻挡物、是否有堆放物品等隐患。
2. 防火隐患排查:对企业、工矿企业等场所的火灾隐患进行排查,包括用火是否规范、易燃物品是否存放在安全地方、电源线路是否老化等隐患。
3. 防燃爆隐患排查:对企业、工矿企业等场所的燃爆隐患进行排查,包括化学品、气体、油品等存储是否符合规范、设备是否存在漏气、泄漏等隐患。
4. 防事故隐患排查:对企业、工矿企业等场所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包括设备安全是否合格、操作规程是否完善、人员培训是否到位等隐患。
对于排查出的隐患,制度应明确相应的治理措施和管理要求,包括责任人、整改时限等。
同时,还应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机制,确保制度的执行和效果。
此外,制度还应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以适应新的风险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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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三防十项管理制度一、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二、局部通风管理制度三、矿井瓦斯检查制度四、瓦斯排放管理制度五、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六、防灭火管理制度七、爆破管理制度八、巷道贯通管理制度九、通风设施管理及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十、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一、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1、矿井必须有完善的通风系统,改变矿井采区以上通风系统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改变采区以下(包括采区)通风系统必须报矿总工程师。
2、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
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它巷道。
(高突出瓦斯矿井的每个采区必须设专用回风巷。
)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采区和低瓦斯矿井多煤层开采联合布置巷道的采区应设置专门回风巷。
采区进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
新开采区专用回风巷必须到位,方可开掘回采工作面巷道,现生产采区没有专用回风巷的必须指定安全措施。
3、各系统、工作面、硐室的风量、风速、温度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各矿井每五天要对矿井风量进行一次全面测定;遇有系统调整,风量变化等情况时要随时测风;矿井所需风量每月计算核定一次,必须按实际需要供风量核定矿井生产能力。
4、采掘工作面的进风、回风不得经过采空区。
5、采掘工作面应实行独立通风。
在大巷等主系统开掘硐室、准备新采区、新水平等其回风流进入生产采区时,要制定串联通风措施,报集团公司批准;采掘面都应采用独立通风系统,如构成独立通风有困难时,可以串联通风,但串联通风次数不得超过1次,并制定串联通风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报集团公司备案;有瓦斯喷出或瓦斯突出危险煤层,严禁任何形式的串联通风。
6、采煤工作面必须按独立通风系统进行设计,高突出瓦斯矿井采面设计必须报生产部、通风部审批;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进行永久封闭。
7、一般掘进巷道贯通前,必须由通风部门编制调整通风系统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由矿总工程师审批;掘进巷道与已封闭区域、小窑或其它不明巷道贯通前,必须制定相应的巷道贯通措施,报集团公司审批。
8、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风墙、风窗等设施必须可靠。
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回风巷的每个联络巷中,必须砌筑永久性挡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两道连锁正向风门和反向风门。
9、新安装的主要通风通风机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通风机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以后每五年要组织对主扇至少进行一次性能测定,有关资料报集团公司机电部、通风部备案。
每三年要组织对矿井通风系统至少进行一次阻力测定,测定结果报通风部备案。
10、矿井每月要组织机电、通风科等科室至少对主扇房的设备、设施、监测装置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11、改变主要通风机工况时,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12、矿井主扇必须连续运行,因检修、停电等原因主扇停止运行,必须制定停风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并报告集团公司总调度室。
风机房备扇必须完好,能在10分钟内启动,倒换主备扇,要向矿调度室汇报,由矿调度室通知矿总工程师、机电经理、通风科长、机电科长,通风科负责组织对矿井总回风量进行检测,将结果向矿调度室和通风调度汇报。
13、主要通风机因故单机运行期间,必须制定专向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时间超过一周必须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14、通风科每月至少要组织通风人员对矿井总回风巷(井)和主要回风巷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矿每年应组织一次反风救灾演习,矿井反风演习方案、措施和总结报集团公司备案。
二、局部通风管理制度1、局部通风机由机电通风部门双重管理。
通风科、机电科要建立局扇管理台帐。
2、局扇检修后由机电科、通风科共同进行验收鉴定,通风、机电部门要建立局扇的鉴定台帐。
3、井下运行的局扇每年至少出井检修一次,通风科要建立局扇动态管理台帐。
4、深度超过6米而没有形成负压通风系统的巷道必须采用局部通风机通风。
5、局部通风机和风筒的安设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安装、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科根据巷道开口通知书和施工巷道作业规程编制“局部通风机安装设计”,并组织有关单位按照设计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用,否则通风部门有权不与送接风筒,巷道不得开口施工。
6、拆除或更换局扇时,使用单位必须办理停电停风审批手续。
7、一台局扇只准向一个作业地点供风,一个掘进面用一台局扇仍不能满足要求时,必须制定措施,方可允许用两台局扇供风。
严禁使用三台以上(含三台0局扇同时向一个工作面供风。
8、高瓦斯矿井和瓦斯异常区局扇必须按双电源自动切换的要求进行局扇安装设计,低瓦斯矿井有条件的要积极推广,实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的主机、副机及开关应设置明显标志,开关至局部通风机的距离不得超过10米。
9、低瓦斯矿井采掘供电要分开,高瓦斯矿井和瓦斯异常区供电均要实现“三专”,低瓦斯和高瓦斯矿井均要实现瓦斯电、风闭锁。
10、实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通风的掘进工作地点,遇主机停止运转,切换成副机运行时,风电闭锁装置应闭锁工作面动力设备电源,副机只能作保安风机使用,只有在排除故障,恢复主机的情况下,才能人工恢复送电,恢复作业,严禁在副机运行的情况下,甩开风电闭锁,恢复送电。
11、风筒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
12、风筒出口量必须保证工作面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13、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地点,无论工作或交接班时,都不准停风。
凡因检修等原因需停止局扇运行时,使用单位必须填写“局扇有计划停风审批单”,经机电、通风、安全等部门审核,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执行。
14、任何单位或个人不经批准都不得随意停止局部通风机的运转。
凡预先未提出停风申请或未经批准停风不论时间长短均属于无计划停风。
对每一次无计划停风都要由通风部门组织追查、分析。
15、恢复局部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按照瓦斯排放管理制度,制定瓦斯排放措施,进行瓦斯排放工作。
16、局部通风机应尽可能采用独立通风,不能采用独立通风,局部通风机处于被串联位置时,必须有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的专项措施,被串联局部通风机前必须安装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
三、矿井瓦斯检查制度1、各矿井每年必须进行瓦斯和二氧化碳等级鉴定。
2、矿长、矿技术负责人、放炮员、班组长、流动电钳工、监测工下井时必须携带瓦斯检查仪器;通风管理人员、瓦斯员下井必须携带学瓦斯检查仪。
3、所有采掘开工作面(包括备用工作面)、硐室、煤仓、使用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作业的地点、闭墙、采区及矿井总回风巷等必须进行瓦斯检查。
4、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瓦斯异常区的机采工作面、煤巷、半岩煤巷掘进工作面及瓦斯涌出量大、变化异常的其它采掘工作面必须设专职瓦斯检查员盯面检查瓦斯。
5、通风队要根据矿井通风系统和采掘布置变化情况及时划分瓦斯检查区域,确定检查人员,规定巡回路线、检查时间和内容,并制定各区域瓦斯巡回检查计划图表,经通风科长批准后执行。
6、各瓦斯检查地点的检查次数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7、瓦检员每检查一个地点,都要将检查的时间和结果分别记录在瓦检牌板和检查巡回图表上,并向通风调度汇报,每检查完一个巡回,都必须将检查结果通知现场工作人员,并由所在队组组长在图表上签字,并要向通风调度汇报。
8、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时,瓦斯检查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至安全地点,然后再向通风调度和矿调度汇报,现场人员必须无条件地服从瓦检员的命令,不得拖延,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9、瓦检员必须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
交接班时必须交清本班情况及下班需注意问题,并在对方的图表上签字交接。
如发现瓦斯超限,无计划停风或未处理完瓦斯时,必须现场交接班。
交接班地点在编制巡回图表时指定,并设立标志牌。
10、通风值班干部必须班班审阅瓦斯台帐,掌握井下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1、当班发生的瓦斯超限必须当班报集团公司调度室,同时汇报处理瓦斯超限所采取的措施及处理结果。
12、矿长(经理)、矿总工程师必须每日审查通风瓦斯日报。
13、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通风科、劳资科每季对瓦检员的定员情况核定一次,人员不足时由矿长(经理)负责配备。
14、瓦检员必须持证上岗。
15、要加强瓦检员队伍的管理,确保其稳定性,瓦检员的调动必须征得矿总工程师批准。
四、矿井瓦斯排放管理制度1、全矿井计划停电,事先必须制定排放瓦斯措施,恢复通风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通风科、机电科作好排放瓦斯的准备工作,安全部门按照措施要求设置警戒,并监督执行。
2、矿井因故障停电,造成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开启主要通风机排放瓦斯前,应事先将防爆门或行人小风门打开,采用短路渗新的办法进行瓦斯排放。
3、利用全风压排放采煤工作面瓦斯时,必须采用短路渗新的办法控制瓦斯排出量,保证排出风流与渗新风流汇合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1%。
4、局部通风机排放巷道瓦斯按照瓦斯积存浓度实行分级管理排放。
5、排放瓦斯工作要由外向里进行,一个采区内严禁两个及两个以上工作面同时排放,排放串联通风地点瓦斯时,必须先从进风方向第一台风机开始排放,只有第一台风机瓦斯排放完毕后,下一台风机方准送电排放。
6、排放瓦斯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排放瓦斯参加人员,责任必须落实到具体员,排放瓦斯人员必须学习排放瓦斯措施,并在学习记录上签字,排放过程中严格执行排放措施。
7、排放瓦斯必须严格控制排出瓦斯浓度,严禁采用“一风吹”的方式。
8、排放瓦斯结束后,排放现场负责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五、综合防尘管理制度1、新矿井的地质勘察报告中,必须有所有煤层爆炸性鉴定资料,生产矿井每延伸一个水平,应进行一次煤尘爆炸性试验工作。
2、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系统,地面应建立永久性水池,基容量满足生产防尘和防灭火的需要,防尘用水管路应铺设到所有能产生粉尘和积尘的地点,并且在需要用水冲洗、净化、喷雾的巷道内,按矿井综合防尘质量标准标准要求安设防尘设施。
3、开采有煤尘爆炸危险煤层的矿井,必须采取预防和隔绝爆炸的措施,隔爆设施的设置地点、类型等严格按质量标准要求执行,并每周检查一次。
4、各矿井必须按要求进行粉尘测定工作,粉尘浓度测定结果由通风科负责及时报经理(矿长)、总工程师审阅,并每月上报通风部。
5、粉尘分散度及游离二氧化硅每半年进行一次分析、鉴定。
6、接触粉尘人员应配戴个体防护用品。
7、回采工作面回采前应进行煤体注水。
8、采掘开工作面应采用湿式打眼方法;综掘工作面推广使用除尘风机,喷浆作业时采用潮料喷浆或采用湿式喷浆机。
六、防灭火管理制度1、所有开采的煤层必须进行煤层自燃发火倾向性鉴定。
2、矿井必须按规定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及三通阀门。
3、井下每个生产水平的井底车场或主要运输大巷中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存放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4、井下爆破材料库、机电硐室、井底车场、皮带机头、机尾等地点应备有灭火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