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委托代理交易合同教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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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委托代理交易协议(合同模板)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委托代理交易协议(合同模板)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委托代理交易合同(协议)甲方(电力用户):乙方(售电公司):二零一七年委托代理交易合同(协议)电力用户(以下简称甲方):,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经法人单位授权的企业,企业所在地为,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税务登记号:,住所:。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甲方联络通讯信息如下:联系人:电子:。

办公:手机:。

通讯地址:。

售电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经法人单位授权的售电公司,企业所在地为,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税务登记号:,住所:。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乙方联络通讯信息如下:联系人:电子:。

办公:手机:。

通讯地址:鉴于:(1)甲方在拥有并经营管理一家用电电压等级为千伏(kV),总用电容量(或变压器容量)为千瓦(kW)的用电企业,用电户号为:。

(2)甲方全年用网电量为兆瓦时(MWh),全年最大用网负荷为兆瓦(MW)。

(3)乙方在省拥有合法售电经营资格,并具有国家相关法规及文件所规定的售电设施、场所和专业能力。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代理周期和交易方式1.1 甲方同意将 2017年 8 月 1 日至2017年 12 月31日的全部用电量,委托乙方参与市场化交易。

1.2 在委托周期,乙方代理甲方参与年度交易和月度交易等。

二、委托电量和电价2.1 交易电价2.1.1 甲方零售电价是甲方用电侧结算的电度电价。

甲方零售电价由交易合同电价、输配电价(含输配电损耗、交叉补贴,下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乙方代理服务费率(含税,下同)顺加形成。

2.1.2 交易合同电价是通过交易平台发布的乙方参与电力直接交易的成交电价,是乙方在发电侧的购电价格。

2.1.3 甲方适用两部制电价的,其购电价格由容量电价和零售电价组成。

甲方购电的容量电价按照销售目录电价执行,零售电价按照2.1.2条款执行。

2.1.4 甲方适用峰平谷电价政策的,以上网交易电价与电网输配电价之和为基础,考虑相应的峰谷系数后,执行销售侧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电力代理交易服务合同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电力代理交易服务合同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电力代理交易服务合同代理方合同被代理方合同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电力代理交易服务合同代理方:华润电力销售有限公司被代理方:签订时间:年月日使用说明一、《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电力代理交易服务合同》适用于华润电力销售有限公司与其所代理的电力用户之间签订的电力代理交易服务合同二、本合同仅处理与代理售电有关的商务问题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关部门、监管机构出台有关规定、规则,合同双方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规则予以调整和修改华润电力销售有限公司2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电力代理交易服务合同本电力代理交易服务合同由下列两方签署:代理方:华润电力销售有限公司,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经法人单位授权的能源销售企业,已获得辽宁省电力交易中心准入许可,企业所在地为沈阳市,在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MA08X1,地址: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22号A ,法定代表人:王炳东被代理方,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经法人单位授权的电力用户企业,企业所在地为,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住所,法定代表人/授权人:被代理方电网公司营销客户号,被代理方用电电压等级,被代理方用户准入容量,用电类别第1章定义和解释定义代理交易电量:指经被代理方与代理方双方协商约定并经辽宁电力交易平台确认和电力调度机构安全校核后的被代理方的直接交易电量华润电力销售有限公司3计量装臵:指经被代理方与其接入系统所在地的电网公司签订的《高压供用电合同》所确认的电能计量装臵关口表安装位臵紧急情况:指电力系统发生事故或发电、输配电、用电设备发生重大事故,电网频率或者电压超出规定范围,输变电设备负载超过规定值,主干线路功率超出规定的稳定限额以及其他威胁电网安全运行,有可能破坏电网稳定,导致电网瓦解以至大面积停电等运行情况,并且该情况在结束后得到监管机构确认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火山爆发、龙卷风、海啸、暴风雨、泥石流、山体滑坡、水灾、火灾、超设计标准的地震、台风、雷电、雾闪等,以及核辐射、战争、瘟疫、骚乱等解释本合同中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不应被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亦不应以任何方式影响对本合同的解释本合同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对任何一方的合法承继者或受让人具有约束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本合同所指的日、月、年均为公历日、月、年合同中的“包括”一词指:包括但不限于华润电力销售有限公司4第2章代理方、被代理方的权利和义务代理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辽宁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划》的规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并获得合同约定的代理购电服务费按照《辽宁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划》的规定披露和提供相关信息,获得市场交易等相关信息向被代理方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其他信息按代理合同的规定缴纳违约电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被代理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辽宁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划》的规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并支付合同约定的代理购电服务费向代理方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其他信息按代理合同的规定缴纳违约电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第3章交易周期、交易方式、交易电量交易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交易方式被代理方委托代理方以下面第A种交易方式代理交易华润电力销售有限公司5A双边交易B双边和集中竞价 C集中竞价交易电量在合同周期内,被代理方将万千瓦时的总用电量委托代理方代理交易交易周期内各月份意向交易电量如下:月份 1月份 2月份 3月份 4月份 5月份 6月份用电量月份 7月份 8月份 9月份 10月份 11月份 12月份用电量备注:上表中各月份意向委托交易电量不作为双方最终的委托交易依据,最终委托交易电量由合同双方每月根据生产情况另行确定第4章代理交易费用代理交易费用代理电力交易成功后,代理方向被代理方约定保底价差元/,代理方不参与保底价差分成超出保底价差部分按照约定分成方式支付代理方代理费用,即:代理费用=10%××代理成交电量结算周期:按照辽宁电力交易中心结算规定进行结算华润电力销售有限公司6结算方式:按照辽宁电力交易中心规定执行备注:交易价差=被代理方所对应目录电价-代理方市场成交电价-被代理方所对应输配电价-*性基金及附加保底价差:代理方为被代理方承诺的度电节约成本第5章合同变更和转让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方为有效未经监管机构和辽宁电力交易中心的同意,合同双方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电量因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关部门、监管机构出台有关规定、规则等,导致双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时,双方应相应变更本合同第6章合同违约和解除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视为违约,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处理违约方应承担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等相关责任在继续履约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仍对非违约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合同偏差电量处理机制按照《辽宁省中长期交易规则》的现行规定,被代理方超华润电力销售有限公司7合同用电的,超出部分按照国家核定的目录电价向电网企业购买,免于支付偏差考核费用若被代理方发生欠交易合同用电,欠交易合同偏差在2%以内的少用电量,免于支付偏差考核费用;偏差超过2%的少用电量,需支付偏差考核费用经代理方与被代理方共同约定,按照下列第A方式承担: A.代理方独自承担被代理方15%范围以内的欠交易合同偏差,超出部分由被代理方独自承担B.代理方和被代理方按照:的费用分摊方式共同承担被代理方%范围以内的欠交易合同偏差,超出部分由被代理方独自承担合同解除如任何一方发生下列事件,则另一方在发出解除通知后有权解除本合同:除另有约定外,按照辽宁电力交易中心的结算规定,合同任一方未及时支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到期应付款项;一方被申请破产、清算或被吊销营业执照;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如果因一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则应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第7章不可抗力若不可抗力的发生完全或部分地妨碍合同任一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该方可暂停履行其义务,但前提是:华润电力销售有限公司8暂停履行的范围和时间不超过消除不可抗力影响的合理需要;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项下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义务,包括所有到期付款的义务;一旦不可抗力结束,该方应尽快恢复履行本合同若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合同,则该方应尽快书面通知另一方该通知书应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和预计持续的时间、事件性质、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及该方为减少不可抗力影响所采取的措施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采取合理的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给合同其他方带来的损失双方应及时协商制定并实施补救计划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第8章争议的解决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提请监管机构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提请代理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第9章适用法律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10章合同生效和期限华润电力销售有限公司9本合同的生效条件是: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已提交辽宁省电力交易机构备案,完成相关备案流程第11章其他合同双方均应保证其从另一方取得的所有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资料和文件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外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该资料和文件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可做出披露的情况除外双方已达成的委托交易意向以辽宁电力交易中心安全校核审批结果为准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或电量交易委托合同进行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七份,双方各执两份,送东北能源监管局、辽宁省工信委和辽宁电力交易中心各一份华润电力销售有限公司10代理方:华润电力销售有限公司被代理方:法定或授权人:法定或授权人:地址: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22号A 地址:邮编:开户行:建设银行沈阳沈海支行帐号:税号: MA08X1 联系人:电话:传真: -邮编:开户行:帐号:税号:联系人:电话:传真:华润电力销售有限公司11以下无内容华润电力销售有限公司12。

售电委托售电代理合同

售电委托售电代理合同

售电委托售电代理合同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拥有电力销售的资质和资源,乙方具备专业的售电服务能力,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售电业务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第一条委托事项1.1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售电业务的代理,负责向甲方指定的客户群体提供售电服务。

1.2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售电咨询、合同签订、电费结算等售电服务。

第二条代理权限2.1 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表甲方与客户进行售电业务的洽谈和合同签订。

2.2 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范围,擅自作出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承诺或行为。

第三条代理期限3.1 本合同代理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3.2 合同到期后,双方可协商续签。

第四条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4.1 乙方完成代理事项后,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代理费用。

4.2 代理费用的计算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3 代理费用的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5.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业务支持和信息,确保乙方能够顺利开展代理工作。

5.2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业务规范和流程,保证售电服务的质量。

5.3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报告代理业务的进展情况,并提供必要的业务数据。

第六条保密条款6.1 双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6.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上述秘密。

第七条违约责任7.1 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2 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争议解决8.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委托代理交易协议(合同模板)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委托代理交易协议(合同模板)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委托代理交易合同(协议)甲方(电力用户):乙方(售电公司):二零一七年委托代理交易合同(协议)电力用户(以下简称甲方):,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经法人单位授权的企业,企业所在地为,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税务登记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

甲方联络通讯信息如下:联系人: 电子邮箱:。

办公电话: 手机: 。

通讯地址:。

售电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经法人单位授权的售电公司,企业所在地为,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税务登记号:,住所:。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乙方联络通讯信息如下:联系人:电子邮箱:。

办公电话:手机:。

通讯地址:鉴于:(1)甲方在拥有并经营管理一家用电电压等级为千伏(kV),总用电容量(或变压器容量)为千瓦(kW)的用电企业,用电户号为: 。

(2)甲方全年用网电量为兆瓦时(MWh),全年最大用网负荷为兆瓦(MW)。

(3)乙方在河南省拥有合法售电经营资格,并具有国家相关法规及文件所规定的售电设施、场所和专业能力。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河南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代理周期和交易方式1.1 甲方同意将 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12 月31日的全部用电量,委托乙方参与市场化交易。

1.2 在委托周期内,乙方代理甲方参与年度交易和月度交易等。

二、委托电量和电价2.1交易电价2.1.1甲方零售电价是甲方用电侧结算的电度电价。

甲方零售电价由交易合同电价、输配电价(含输配电损耗、交叉补贴,下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乙方代理服务费率(含税,下同)顺加形成。

2.1.2交易合同电价是通过交易平台发布的乙方参与电力直接交易的成交电价,是乙方在发电侧的购电价格。

2.1.3 甲方适用两部制电价的,其购电价格由容量电价和零售电价组成。

甲方购电的容量电价按照销售目录电价执行,零售电价按照2.1.2条款执行。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购售电合同(范本)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购售电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购售电合同(范本)甲方:乙方:目录第一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章交易电量、电价第三章电能计量、结算和支付第四章合同违约、补偿和不可抗力第五章争议的解决第六章合同变更、解除和生效附件1 定义和解释附件2 年度双边交易分月(月度双边交易)电量表附件3 月度交易电量确认单附件4 年度双边交易价格表附件5 月度交易价格确认单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购售电合同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电力交易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下列双方签署:1、售电方(售电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售电公司,企业所在地为(省、市、县(区)),在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甲方为符合售电公司直接交易准入条件的市场主体,在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交易中心)完成公示、承诺、注册、备案程序,具备开展电力直接交易的购售电资格,在电力交易中心注册登记的资产总额为万元,可从事年售电量最大为亿千瓦时。

2、购电方(电力用户,以下简称乙方):,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经法人单位授权的用电企业,企业所在地为:(省、市、县(区)),在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乙方拥有并经营管理一家最高用电电压等级为千伏(kV),总变压器容量为千伏安(kVA)的用电企业,为符合电力用户直接交易准入条件的市场主体,且已与供电公司建立供用电合同关系,用电户号包括:①②③……。

第一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1甲方的权利包括:1.1.1要求乙方提供履行本合同义务相关的信息、资料及查阅关口计量数据。

1.1.2发生不可抗力、紧急情况时,甲方有权调整用电量计划。

1.2甲方的义务包括:1.2.1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和技术规范,为乙方提供电力交易服务,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并按规定结算。

1.2.2向乙方提供真实准确的有关电力直接交易的相关信息及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或误导性的信息。

广东电力零售市场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电量交易合同

广东电力零售市场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电量交易合同

附件3-2合同编号:(系统自动生成:年月日+售电公司代码+用户代码+合同序号)xxxx年广东电力零售市场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电量交易合同(范本)使用说明一、本范本适用于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在广东电力市场开展的电量零售结算(包括现货与非现货时期),并在电力交易系统进行固化,实现电力交易系统电子化合同全流程管理。

二、本合同范本第三章交易电量和结算支付部分是开展广东电力零售市场电能量结算的依据,该章条款内容是由合同双方根据交易系统提供的量、价字段组合生成零售结算模式,再自动生成表格和文字说明的合同条款。

三、在实施过程中,广东电力交易中心会根据市场实际需求适当增加零售结算模式,最大程度满足零售市场需求。

四、本合同范本仅支持合同双方约定的零售电费结算。

若涉及其他需资金结算的增值服务,由合同双方另行签订服务合同,并自主开展结算。

五、若双方在本合同以外约定与本合同内容或市场交易规则有冲突的其他协议,以本合同约定为准,广东电力交易中心以交易系统固化的本合同为依据开展结算服务工作。

六、对于上述使用说明的内容,合同双方已经认真阅读、完全理解、明白并同意,合同双方一旦根据合同范本签订了零售结算合同,即为无条件确认同意上述使用说明的全部内容,不持任何异议。

本零售合同由下列双方签署:(1)购电方(电力用户,以下简称甲方):(自动读取系统基本档案名称)(电力用户企业编号:XXXX)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经法人单位授权(可选项)的企业,企业所在地址:,统一信用代码:,税务登记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甲方联络通讯信息:联系人:(自动读取系统管理员)电子邮箱:手机:办公电话:联系地址:(2)售电方(售电公司,以下简称乙方):(自动读取系统基本档案名称)(售电公司编号:SDXX)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经法人单位授权的售电公司,具备售电资格,企业所在地址:,统一信用代码:税务登记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联络通讯信息:联系人:(系统读取生成合同执行人信息)电子邮箱:手机:办公电话:联系地址:合同有效期期:年月日至年月日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就电力交易事宜达成以下协议:第一章双方陈述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此向对方陈述如下:本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委托代理交易合同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委托代理交易合同一、合同目的与背景为明确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之间的权利与义务,规范双方在电力代理交易过程中的行为,建立合作伙伴关系,特制订本合同。

二、合同名称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委托代理交易合同。

三、合同基本条款1. 双方认可双方确认了解本合同的条款及相应权利和义务,同意签署本合同。

2. 合作方式售电公司将根据买方的要求,为其提供电力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电力交易咨询、代理报价、代理合同签署、代理能源结算等服务。

3. 合作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为 XXX 年,双方协商可续签或解除合同。

4. 合同金额买方支付给售电公司的服务费为每月总交易金额的X%(具体数额双方协商)。

5. 合同违约责任任何一方(包括买方和售电公司)未能遵守本合同规定的相关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合同的签署、生效与变更1. 合同签署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署本合同。

合同生效后,双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2. 生效条件本合同生效条件为双方签署并加盖公章,合同生效日期为盖章日期。

3.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本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进行变更或解除,合同的终止应在双方完成义务后进行。

五、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1. 法律适用本合同的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争议解决发生本合同履行期间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应提交本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六、其他条款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补充条款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XXX 年 XX 月 XX 日,有效期满后可经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约。

七、合同附则1. 合同起草及备案本合同由售电公司起草并提交备案,备案机构为省级电力监管机构。

2. 合同期限合同生效日期为合同签署当天,有效期至 XXX 年 XX 月 XX 日。

合同到期前3个月应由双方协商续签或解除本合同。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购售电合同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购售电合同随着电力市场的逐步开放和电力体制的改革,售电公司逐渐成为电力市场的重要参与者。

售电公司作为一种新型的电力经营主体,其主要职责是向电力用户提供电力供应服务,并与电力用户签订购售电合同。

本文将围绕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购售电合同展开讨论,探讨其内容和重要性。

一、购售电合同的定义和作用购售电合同是指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之间就电力购售事宜达成的协议。

该合同主要规定了电力供应的价格、质量、供应方式、用电量计量等关键条款,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电力供应的稳定和可靠。

购售电合同在电力市场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首先,它为售电公司和电力用户之间建立了合作关系,确保了电力供应的可持续性。

其次,购售电合同规定了电力供应的价格,为电力市场的价格形成提供了依据。

再次,购售电合同明确了电力供应的质量要求,保障了电力用户的用电需求。

最后,购售电合同作为一种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为双方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购售电合同的主要内容购售电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供电方式:合同应明确电力供应的方式,例如直接供电、间接供电等。

2. 用电量计量:合同应规定用电量的计量方式和计量设备,确保用电量的准确计量。

3. 电力价格:合同应明确电力的购买价格,包括基础电价、附加费用等。

4. 电力质量:合同应规定电力供应的质量要求,包括电压稳定、频率合格等。

5. 供电周期:合同应明确供电周期,即供电的起止时间。

6. 付款方式:合同应规定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确保电力供应的及时支付。

7. 合同解除:合同应规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

购售电合同的内容应根据电力市场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需求进行具体约定,以确保合同的公平、合理和可执行性。

三、购售电合同的重要性购售电合同对于售电公司和电力用户来说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对于售电公司而言,购售电合同是其与电力用户之间的重要约束和规范。

合同的签订可以确保售电公司的电力供应得到合法认可,保障其权益和利益。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委托代理交易协议(合同模板)教学提纲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委托代理交易协议(合同模板)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委托代理交易合同(协议)甲方(电力用户):乙方(售电公司):二零一七年委托代理交易合同(协议)电力用户(以下简称甲方):,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经法人单位授权的企业,企业所在地为,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税务登记号:,住所:。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甲方联络通讯信息如下:联系人:电子邮箱:。

办公电话:手机:。

通讯地址:。

售电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经法人单位授权的售电公司,企业所在地为,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税务登记号:,住所:。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乙方联络通讯信息如下:联系人:电子邮箱:。

办公电话:手机:。

通讯地址:鉴于:(1)甲方在拥有并经营管理一家用电电压等级为千伏(kV),总用电容量(或变压器容量)为千瓦(kW)的用电企业,用电户号为:。

(2)甲方全年用网电量为兆瓦时(MWh),全年最大用网负荷为兆瓦(MW)。

(3)乙方在河南省拥有合法售电经营资格,并具有国家相关法规及文件所规定的售电设施、场所和专业能力。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河南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代理周期和交易方式1.1 甲方同意将 2017年 8 月 1 日至2017年12 月31日的全部用电量,委托乙方参与市场化交易。

1.2 在委托周期内,乙方代理甲方参与年度交易和月度交易等。

二、委托电量和电价2.1 交易电价2.1.1 甲方零售电价是甲方用电侧结算的电度电价。

甲方零售电价由交易合同电价、输配电价(含输配电损耗、交叉补贴,下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乙方代理服务费率(含税,下同)顺加形成。

2.1.2 交易合同电价是通过交易平台发布的乙方参与电力直接交易的成交电价,是乙方在发电侧的购电价格。

2.1.3 甲方适用两部制电价的,其购电价格由容量电价和零售电价组成。

甲方购电的容量电价按照销售目录电价执行,零售电价按照2.1.2条款执行。

2023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委托交易代理合同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委托交易代理合同1. 合同背景本合同由售电公司(简称委托人)与电力用户(简称受托人)签订,以明确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所涉及的电力交易代理事项。

2. 定义2.1 售电公司:指向终端电力用户销售电力的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

2.2 电力用户:指购买、使用电力的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

3. 委托事项3.1 委托人将授权受托人代理进行电力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电力采购、电力销售、电力需求预测等。

3.2 受托人应按照委托人的要求,积极开展电力交易工作,并为委托人争取最佳的交易结果。

4. 代理范围4.1 电力采购代理:受托人应根据委托人的需求,代理进行电力的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与发电企业进行谈判、签订采购协议等。

4.2 电力销售代理:受托人应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代理进行电力的销售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与终端用户进行洽谈、签订销售合同等。

4.3 电力需求预测代理:受托人应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对电力市场的需求进行合理预测,并提供相关建议。

5. 权利与义务5.1 委托人的权利与义务: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代理义务;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提供与电力交易相关的必要信息;委托人应按时支付受托人代理费用。

5.2 受托人的权利与义务:受托人有权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代理进行电力交易活动;受托人应保证其代理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受托人应按照合同约定,遵守交易流程并提供相关交易报告;受托人应保守委托人的商业秘密。

6. 代理费用6.1 委托人应按照双方约定向受托人支付代理费用。

6.2 代理费用的支付方式、金额等具体事项由双方协商确定。

7. 合同期限与终止7.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

7.2 双方可以在合同期满前进行协商,根据需要续签合同。

7.3 若双方一方违反合同约定,且经催告后仍未改正,则对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8. 争议解决8.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8.2 若协商失败,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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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委托代理交易合同(参考文本,根据实际情况,合同双方在符合交易规
甲方(电力用户):
乙方(售电公司):
二零一年
委托代理交易合同
电力用户(以下简称甲方):,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经法人单位授权的企业,企业所在地
为,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税务登记号:。

法定代表人:。

甲方联络通讯信息如下:
联系人:。

办公电话:手机:。

通讯地址:。

售电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售电公司,企业所在地为,在
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税务登记号:。

法定代表人:。

乙方联络通讯信息如下:
联系人:。

办公电话:手机:。

通讯地址:。

鉴于:
(1)甲方在拥有并经营管理一家用电电压等
级为千伏(kV)的用电企业,用电户号为:
(2)甲方全年用电量预计为兆瓦时(MWh)。

(3)乙方在河南省拥有合法售电经营资格,并具有国家相关法规及文件所规定的售电设施、场所和专业能力。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河南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代理期和交易方式
1.1 甲方同意将年月日至年月日的全部用电量,委托乙方参与市场化交易。

(2017年电力用户与售电公司委托代理期跨越2018年部分月份的,2018年剩余月份电力用户可以与售电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2019年及以后委托代理期,为一个或多个自然年。

两个及以上自然年的委托代理期,在委托代理期“1.1 条款”处,要求加盖电力用户公章或合同专用
1.2 在委托代理期内,乙方负责依据交易规则代理甲方参与市场化交易。

二、委托电量和电价
2.1 交易电价
2.1.1 甲方零售电价是甲方用电侧结算的电度电价。

甲方零售电价由市场交易电价、输配电价(含输配电损耗、交叉补贴,下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乙方代理服务费率(含税,下同)顺加形成。

2.1.2 市场交易电价是通过交易平台发布的乙方参与电力直接交易的成交电价,是乙方在发电侧的购电价格。

2.1.3 甲方适用两部制电价的,其购电价格由容量电价和零售电价组成。

甲方购电的容量电价按照政府发布的销售目录电价执行,零售电价按照2.1.1条款执行。

2.1.4 甲方适用峰平谷电价、力调电费等电价政策的,按照河南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2.2 委托代理服务费率
对本合同1.1条款中的约定电量,甲方零售电价、乙方委托代理服务费率(含税)如何约定。

[例如:(1)双边协商交易,除甲方输配电价(含输配电损耗、交叉补贴)、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外,市场交易电价比我省燃煤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低若干分钱(每度电),其价差减掉若干分钱的基础上如何分成。

或:低于政府发布的销售目录电价若
三、月度电量调整
3.1 甲方在每月日
前通过纸质方式向乙方报送和确认次月的计划用电量,作为乙方次月交易电量安排的依据。

3.2 月度结算电量为甲方月度实际用电量,以甲方计量点关口表计量的电量为结算依据。

四、违约责任
4.1乙方按合同约定及政策规定在授权范围内代理甲方参与年度交易和月度交易,并根据结果收取委托代理服务费,但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河南省电力市场交易规则实行偏差电量考核时,按照交易规则,产生的考核费用如何约定。

(比如:由甲方或乙方承担;或:免于偏差考核范围外,甲方产生偏差电量时,产生的考核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或其他比例。

使用参考文本时删除该划线斜体字部分的内容)
4.2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年度(或月度)实际用电量低于本合同约定电量的 %时,差额部分视为违约电量;当发生违约电量时,由甲方支付乙方违约赔偿金。

处理原则如下:违约赔偿金根据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标准进行支付,具体如下:
4.2.1 。

4.2.2 。

4.3 由乙方原因造成年度(或月度)实际交易电量低于本合同约定电量的 %时,差额部分视为违约电量;当发生违约
电量时,由乙方支付甲方违约赔偿金。

处理原则如下:违约赔偿金根据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标准进行支付,具体如下:
4.3.1 。

4.3.2 。

4.4 本合同书签订后,甲方在同一交易周期内不得与其他任何一家公司(或企业)签订电力/电量交易合同或委托代理交易合同(或合同)。

否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赔偿金,违约赔偿金双方约定如下:
4.4.1 。

4.4.2 。

4.5 因一方违约,守约方通过诉讼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违约方除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守约方主张权利的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因财产保全申请的支付给第三方的担保费、公证费及其他取证费用。

4.6 甲、乙双方对因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而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履行期间一方知悉对方的任何文件及材料),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未经一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五、生效及其他
5.1 甲方必须按时全额缴纳包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在内的各类电费,必须遵守政府发布的有序用电相关规定。

5.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5.3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亲自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以及骑缝章后方可生效。

5.4合同签署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人亲自签字。

合同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需由一方向河南电力交易中心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书。

5.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并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六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持四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签字页)
甲方(盖章):
地址:
邮编:
联系人:电话(手机):
乙方(盖章):
地址:
邮编:
联系人:电话(手机):
签约地点: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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