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化技术研究所 ARP 系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试行)
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测试中心-分析测试百科网

皮秒脉冲激光器
PDL 800B
德国PicoQuant GmbH
显微共焦激光拉曼光谱仪 inVia-Reflex
英国Renishaw
紫外-可见-近红外分光光度计 Cary 5000
美国Varian
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仪
Excalibur 3100
美国Varian
场发射透射电子显微镜
JEM 2100F
日本电子
透射电子显微镜
JEM 2100
日本电子
扫描电子显微镜
S-4300
日本日立
扫描探针显微镜
Nanoscope Ⅲa
美国Digital Instrument
X射线粉末衍射仪
D8 Focus
德国Bruker
测试服务
测试服务范围
1. 有机物分析 2. 无机物分析 3. 表面形貌与微观结构分析 4. 光谱分析与光学性能表征 5. 计算技术培训
所获奖项、认证
所获奖项/认证
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测试中心
4
仪器设备
主要仪器设备一览表
仪器名称
型号
生产厂商
GC TOF 质谱仪
GCT Premier
美国Waters
Maldi TOF质谱仪
Microflex
德国Bruker
超导核磁共振波谱仪
Avance Π-400
德国Bruker
电子顺磁共振仪
ESR300E
S/N> 10:1 q 分辨率:线性模式:≥ 3,500;反射模式:≥ 15,000 q 扫描速率:10张/秒 q 设备用途:测定有机物的分子量。
联系人:边雅明 电话:10-82543556 仪器位置:1号楼106 B
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科研生产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科研生产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科理化发业字〔2011〕119 号1.目的为保证在用科研、生产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充分发挥现有仪器设备效用,有效保障科研、生产的有序、顺利进行,加强对仪器设备的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理化所在用科研、生产、计量仪器设备。
3.职责3.1资产办负责设备的总体管理,具体负责设备的购置、报废的过程管理。
3.2业务处负责科研、生产、非强制检定计量设备的过程管理。
3.3质量办公室负责强制检定计量设备的过程管理。
3.4各研究单元负责本部门所使用仪器设备的检定、维修、维护和日常管理。
3.5公共仪器测试组负责研究所公共仪器的检定、维修、维护和日常管理。
3.6代管仪器课题组负责代管仪器的检定、维修、和维护和日常管理。
4.仪器设备的过程管理4.1设备台帐资产办建立全所仪器设备台帐,各研究单元建立本部门的仪器设备分台帐,同时报业务处备案。
4.2关键设备4.2.1各研究单元根据科研工作需要确定关键仪器设备,并建立设备档案。
关键设备是指在科研生产的关键流程中经常使用或者对科研生产结果产生重要影响的仪器设备。
4.2.2关键设备须制定操作规程和使用注意事项,并悬挂于实验室或车间墙上的显要位置。
关键设备应指定专人管理。
4.3 设备档案各研究单元应建立仪器设备档案。
关键设备必须建立设备档案并放到档案室归档管理。
档案的内容包括:购买合同、验收材料、使用说明书、操作规程、维护保养规定及记录、维修记录等。
4.4 设备的状态与标识4.4.1设备的状态包括完好、停用、检修三种。
完好是指设备经过维护保养,经过检定(校准),设备各部件工作正常,技术指标符合要求;停用是指设备在使用过程中或者在维护检定时发现仪器设备不能正常工作或者技术指标不符合要求;检修是指设备正处在维护修理期间。
4.2.2业务处负责统一发放设备状态标识,设备负责人应负责在设备的显著位置粘贴状态标识,业务处负责监督检查标识的完好状态。
中国科学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员工ARP系统信息采集表【模板】

学历/学位
结婚时间
家庭住址及门牌号
是否在业
备注:该表格填写后请发电子版至zhulian@邮箱,谢谢!。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受 教 育 情 况(从大学开始)
开始时间(年月日)
毕业时间(年月日)
学习学校或单位
所获学历/学位
学位获得时间(年月日)
专业
工 作 经 历情 况
开始时间(年月日)
结束时间(年月日)
工 作 单 位
专业技术职称
职务
家 庭 成 员 情 况
姓名
家庭成员关系
性别
身份证号
称
中国科学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员工ARP系统信息采集表
姓 名
性别
族别
籍贯(具体到市/县)
出生年月日
身份证号
出生地
政治面貌
(并请填写入党团时间)
婚姻状态
户口类型
户口所在地
专业方向
子女数
参加工作时间(年月日)
聘用处室
所在课题负责人姓名
从事的学科领域
主要研究方向
报到日期(年月日)
建行卡号(乌鲁木齐市)
联系电话(手机)
中国科学院综合计划局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科研装备建设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国科学院综合计划局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科研装备建设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科学院•【公布日期】2002.06.06•【文号】计字[2002]62号•【施行日期】2002.06.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中国科学院综合计划局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科研装备建设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计字[2002]62号)院属各研究所:为规范院科研装备建设计划的管理,我局制定了《中国科学院科研装备建设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和有关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国科学院综合计划局二00二年六月六日附件:中国科学院科研装备建设计划管理办法(试行)为推动我院科研装备建设计划(以下简称装备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装备建设更好地为创新工程服务,实现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组织与管理第一条综合计划局是院装备计划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编制全院科研装备建设计划;(二)指导并组织研究所制定所装备建设方案,并会同专业局审核;(三)编制并下达院科研装备专项计划(简称装备专项),核拨装备专项经费;(四)督促、检查全院装备计划的执行情况,处理有关重大事宜;(五)组织对研究所装备建设的绩效考核。
第二条各专业局配合综合计划局进行装备计划的管理,其主要职责是:(一)协助审核装备建设的有关内容;(二)督促、检查装备计划的执行情况,协助处理有关事宜;(三)协助对研究所装备建设的绩效考核。
第三条研究所是装备计划的实施单位,其主要职责是:(一)编制研究所装备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二)确保研究所装备建设经费投入和专项经费使用;(三)加强技术队伍建设,开展创新研制,发挥科研装备建设投资效益。
第二章院装备专项计划第四条院装备专项计划包括“择优支持”、“共建共用”、“创新研制”三部分内容,主要对重点基地、重大任务、优秀团队、大型装备共建共用和创新研制予以导向性支持。
中科院ARP系统财务管理办法

中科院ARP系统财务管理办法ARP系统综合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1条根据中国科学院关于ARP系统建设的相关规定,为了规范各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各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发挥财务在科研管理中的作用,提升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各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的ARP系统业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系统操作规范,充分发挥财务管理和监督水平。
第3条各单位应当根据ARP系统运行后所带来的变动,相应做好财务基础工作,做好各类业务的原始记录,严格根据系统要求,做到处理业务手续完备方可进行系统操作。
第4条为发挥ARP系统的管理优势,要求各单位做到流程统一,如发现系统运行存在的问题应及时上报。
第5条在ARP系统上线前各单位要界定相关用户的操作权限,以保证上线时的系统安全及操作流程的衔接。
第6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中国科学院。
第二章会计科目统一管理第1条为了充分发挥ARP系统的功能,中国科学院对会计科目表(以下称“COA”)实行统一管理。
第2条 COA由单位段、部门段、科目段、子目段、课题段和备用段六个段值构成。
按照统一的规则进行设置。
统一的COA不仅可以保证各单位会计信息的一致性和可比性,而且增强了各级管理所需会计信息的可见度,加强了预算、统计和分析的可操作性、时效性以及准确性。
第3条在项目会计模块里维护了课题、课题组、子课题之间的关系后由系统自动生成COA中课题段的信息,对于行政部门的虚拟课题部分由财务部门统一按照规则在COA中的课题段直接进行维护。
第4条 COA由各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维护,下属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如有科目需要变更,必须报财务部门批准后统一执行。
1第三章会计凭证录入、审核管理第1条为保证会计信息的时效性和真实性,各单位当天发生的业务应在当前工作日或下一工作日录入ARP系统,不得将大量业务累积到月底再进行录入。
第2条总账凭证是ARP系统最终的记账凭证,分为两种:手工在总账模块录入的凭证,从子模块(应付、薪资、资产等模块)导入的凭证。
中科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

中科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科研经费管理,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科研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研经费管理的决策机构、管理部门、执行部门应分工协作,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共同做好科研经费管理工作。
(一)所长办公会是科研经费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科研经费管理中重大问题的决策。
(二)科技开发处是科研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科研项目全过程管理,配合财务资产处做好科研经费管理工作。
(三)财务资产处负责科研经费和资产的核算与管理,审核项目预算,监督预算执行,编制决算报告。
(四)项目负责人负责编制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承担直接责任。
第三条科研经费来源于政府、企业、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委托科研投入、以及研究所科研支持经费投入,根据内部管理需要和来源渠道实行分类管理。
(一)院内经费和院外经费。
院内经费是指从中科院取得的科研经费;院外经费是指从中科院之外取得的科研经费。
(二)纵向经费、横向经费和所内支持经费。
纵向经费是指国家相关部委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根据科技发展计划批准立项的科研经费,纵向经费属于财政经费;横向经费是指接受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自然人等委托而取得的科研经费,横向经费属于非财政经费。
所内支持经费是指研究所支持科研团队发展、科研人员激励及项目培育等投入的科研经费。
第四条各类科研经费不论其资金来源渠道,必须纳入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第五条严禁以任何名目转移、截留、挪用科研经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将追究其行政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章经费预算第六条预算编制遵循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项目合同书及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协同有关管理部门科学、合理、认真地编报项目预算,切实落实项目自筹经费,详细说明各项预算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依据。
中国科学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_企业报告(业主版)
1.4.1 重点项目
(1)计算机设备(28)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1
中国科学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 服务器采购项目
北京鼎信泰德科技 有限公司
97.2
2023-03-20
本报告于 2023 年 08 月 16 日 生成
3/21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北京创诚世纪科技 有限公司
2.9
TOP2
中国科学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 采购电子验收单公示
北京创诚世纪科技 有限公司
1.4
TOP3
中国科学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 采购电子验收单公示
珠海乐活公社网络 科技有限公司
1.0
TOP4
中国科学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 采购电子验收单公示
乌鲁木齐市久诚电 子有限公司
1.0
TOP10
中国科学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 采购电子验收单公示
北京创诚世纪科技 有限公司
0.9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2023-01-10 2023-07-27
(2)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27)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1
中国科学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 采购电子验收单公示
北京创诚世纪科技 有限公司
1.0
TOP6
中国科学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 采购电子验收单公示
北京辰森智宇科技 有限公司
1.0
2023-03-22 2023-07-27 2022-09-16 2023-06-12 2023-06-01
中科院理化技术研究所项目研究员及项目副研究员岗位管理
中科院理化技术研究所项目研究员及项目副研究员岗位管理暂行规定为进一步优化我所人才队伍结构,培养青年学术带头人,特设立项目研究员及项目副研究员岗位,并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岗位聘任条件1.项目研究员及项目正高级工程师岗位(1)除任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时间不受限制外,项目研究员及项目正高级工程师岗位的任职条件与相对应的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相同。
(2)年龄在45岁(含)以下。
2.项目副研究员及项目高级工程师岗位(1)除任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时间不受限制外,项目副研究员及项目高级工程师岗位的任职条件与相对应的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相同。
(2)年龄在40岁(含)以下。
第二条申请、评审及聘任程序根据研究所工作需要,项目研究员、项目正高级工程师岗位及项目副研究员、项目高级工程师岗位聘用工作不定期进行。
项目研究员、项目正高级工程师岗位及项目副研究员、项目高级工程师岗位的申请、评审及聘任程序参照理化所相关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程序执行。
第三条权利和责任1.项目研究员、项目正高级工程师及项目副研究员、项目高级工程师岗位在聘期内仍按照所里统一标准与程序申请竞聘正式专业技术岗位,在竞聘时无优先权。
2.项目研究员、项目正高级工程师及项目副研究员、项目高级工程师在所内仍分别按照相对应的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及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对外可分别以正高级专业技术及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开展科技活动。
除国家规定的待遇标准外,其它相关待遇按对应的研究员或副研究员的待遇执行。
3.项目研究员、项目正高级工程师及项目副研究员、项目高级工程师岗位聘期5年,不能重复申报。
4.受聘项目研究员、项目正高级工程师及项目副研究员、项目高级工程师岗位人员在离开科研岗位后,其身份即行解除。
第四条本规定由人事教育处负责解释。
第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施行。
- 1 -。
中国科学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
科研计划管理系统-岗位绩效操作手册2017年09月29日目录1系统总体介绍 (1)1.1系统简介 (1)1.2运行环境 (1)1.2.1硬件环境 (1)1.2.2软件环境 (1)2系统功能详解 (2)2.1功能概述 (2)2.2功能简介 (2)2.2.1查看绩效分数 (3)2.2.2填写绩效分数 (4)2.2.3.提交绩效分数 (5)文档管理信息表1 系统总体介绍1.1 系统简介该系统采用纯B/S模式、J2EE架构,完全基于浏览器技术构建,操作简单,维护方便,人性化流程设计,紧密贴紧工作需求。
用户的计算机上不需要安装专门的软件,即可以使用。
“科研计划管理系统-岗位绩效”是中国科学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定位辅助现有ARP系统。
1.2 运行环境1.2.1 硬件环境客户端:确保已接入网络。
1.2.2 软件环境客户端:浏览器:建议使用IE8.0-IE10.0办公套件:微软OFFICE 2003或20072 系统功能详解2.1 功能概述主要功能点是查看绩效分数和填写岗位绩效信息。
2.2 功能简介在计算机桌面上打开IE浏览器,在地址栏输入::8091/BPFWeb,输入用户名(姓名的小写字母)密码(123456)和验证码即可进入系统登录界面,如图2.2-1所示。
图2.2-2如提示请使用IE8.0-IE10.0,请检查IE浏览器的版本,如果版本低于8.0请升级浏览器,或者使用有高版本浏览器的电脑。
如果是win8系统以上的,请点击菜单栏的“工具”——“Internet 选项”,设置框后,依次点击“安全”——“可信站点”——“站点”,添加为可信任站点即可访问。
2.2.1查看绩效分数点击下图中的菜单,如下图:图2.2-3点击评价指标得分的链接进入得分详情页,点击赋分详情页,进入该指标具体的赋分情况。
图2.2-4图2.2-42.2.2填写绩效分数点击填写岗位绩效,按照要求进行填写即可。
2.2.3.提交绩效分数确认岗位绩效分数和信息填写无误,即可点击提交按钮。
ARP权限管理制度试行
中国科学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ARP权限管理制度(试行)2016年6月目录文档说明 (3)编写目的 (3)适用对象 (3)1.名词解释 (3)1.1用户帐号: (3)1.2密码: (3)1.3权限: (3)2.分工和职责: (3)2.1职能部门: (3)2.2单位权限负责人 (4)2.3系统管理员 (4)2.4用户帐号及密码管理 (4)2.4.1密码设置及更改: (4)2.4.2帐号与密码保管: (4)2.5责任承担: (5)3.用户申请\变更\注销流程 (5)3.1用户新增\变更流程: (5)3.2用户注销流程: (5)4.解释权限: (6)5.生效时间: (6)附件一:《ARP用户新增\变更\注销申请表》 (7)文档说明编写目的本文为中国科学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ARP系统权限管理制度,规范我所ARP系统用户帐号、密码的使用,提高信息安全意识,保障ARP数据安全及业务顺利进行。
适用对象中国科学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ARP使用人员,权限负责人和系统管理员。
1.名词解释1.1用户帐号:用户登录ARP系统所需的身份标识。
1.2密码:为保护信息安全而对用户帐号进行验证的唯一口令。
1.3权限:指在信息系统中某一用户的访问级别和权利,包括所能够执行的操作及所能访问的数据;2.分工和职责:2.1职能部门:(1)权限所有部门:负责某一个模块的权限管理和该模块的数据安全;◆财务处负责财务系统权限;◆科技处负责科研项目系统权限;◆人教处负责人事管理和薪酬管理系统的权限;◆资产处负责资产系统权限;(2)负责指定一个部门权限负责人(建议为职能处处长或者副处长),对涉及本部门负责权限的新增,变更,注销进行签字审批;(3)本部门人员申请本部门负责权限,需要部门权限负责人签批,签批后由系统管理员设置;(4)本部门人员申请其他部门负责权限(如科技处人员申请财务信息查询权限),需要本部门权限负责人签批后,提交至权限所有部门负责人签批后,单位权限负责人签批,由系统管理员设置;2.2单位权限负责人(1)负责签批部门间的权限的授予;(2)负责对信息系统用户帐号及密码安全进行不定期抽查;(3)建议单位权限负责人是副所长或者办公室主任;2.3系统管理员(1)负责根据《ARP用户新增\变更\注销申请表》在系统中设置用户权限;(2)负责维护本单位用户和权限清单;(3)遵守职业道德,接受部门权限负责人和单位权限负责人的抽查;2.4用户帐号及密码管理2.4.1密码设置及更改:(1)当用户第一次登录ARP系统时,用户必须改变事先由管理员分配的密码;(2)为避免帐号被盗用,密码长度不能小于六位,建议数字与字母结合使用;(3)每30天需要重新设定密码;(4)对于用户忘记密码的情况,需要按照新用户申请流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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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化技术研究所ARP系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试行)
科理化发业字〔2008〕74号
为保证理化所ARP系统科研项目管理模块正常、规范运行,根据ARP 系统科研项目管理模块的业务流程并结合理化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科研项目编码规则
第一条ARP系统WBS(项目分解结构)编码包括:项目编码、课题编码、子课题编码、产出物编码、院统一项目编码,所有编码规则应符合ARP 系统总的编码规则要求。
WBS包括三层结构,分别为项目、课题和子课题,其中项目层主要记录项目任务书中的静态信息;课题层是科研管理的主要对象,记录课题实际执行的动态信息;子课题为财务明细核算的对象,体现财务核算信息。
第二条 业务处制定理化所ARP系统WBS所级编码规则,以下简称“编码规则”(见附件1),并对编码实行动态管理、实时更新。
业务处负责科研项目WBS编码的建立和ARP系统维护等工作。
第三条 项目主管部门根据项目来源及类型增加等需要,实时向业务处提出对编码规则的修改建议。
第四条在ARP系统其它模块中,与项目或课题有关的业务操作必须按照项目的WBS编码规则进行划分。
第二章 项目开题管理
第五条 ARP系统科研项目开题之前,以下纸质文件必须齐全有效: 1.项目任务书或合同书
(1)属于国家及地方政府财政拨款、理化所为依托单位的项目,其任
务书或合同书要求有原件。
(2)属于国家及地方政府财政拨款、理化所作为合作单位的项目,其任务书或合同书要求有复印件(需盖出具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公章)。
(3)国家及地方政府财政拨款项目以外的合作研究或加工项目,要求签订规范的技术合同,而且须按照《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经技术市场认定登记。
技术合同的登记工作由项目主管部门向财务办提供相应合同原件及其所需材料,财务办定期到技术市场统一办理。
2.项目负责人需向项目主管提供合同书和合同书中未确定的子课题划分情况以及项目经费详细分配协议,并向财务办提供《项目概算申报书》、《课题预算申报书》和《课题预算书》及相关合同。
第六条 项目主管部门向业务处递交开题申请,根据编码规则建立项目、课题和子课题编码,并录入其相关信息和数据,在系统内发送请求,生成核算账号(即最底层子课题编号),建立起完整项目或课题的ARP管理链接。
第三章 项目日常维护管理
第七条 项目或课题在执行状态中,项目主管应对其管理的项目或课题的相关信息、数据进行实时监控,但无权更改ARP系统执行课题的电子信息。
第八条 凡项目或课题负责人根据需要提出增加新子课题或者修改子课题信息,可随时与项目主管沟通,项目主管向业务处提交维护更新数据的请求,业务处负责实施更改和录入等操作。
第九条业务处可以授权项目或课题负责人管理其负责的部分内容,负责人只能对自己拥有权限的项目或课题进行操作。
第十条 项目主管在新录入项目信息前,须根据ARP人事模块中的人员信息提前确认课题相关人员信息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在项目执行期间,如果发生人员变动,项目或课题负责人须及时通知业务处,业务处应及时维护相关科研项目的人员信息。
第十一条项目或课题的暂停和恢复由项目主管部门根据项目、课题预算及当前账号开支情况,及时与项目或课题负责人沟通后向业务处提出处理建议。
业务处审核后,报送主管所领导批准后执行,并书面通知项目或课题负责人及相关部门。
第四章 项目结题管理
第十二条 科研项目结题之前,项目主管首先确认项目属于正常结题,课题负责人需提供项目结题的相关材料以及结题批复纸质文件,这是在ARP系统中结题的必须依据。
第十三条项目结题时如果出现某些费用的分摊与初始记账时不一致的状况,要在项目结题之前进行调整。
项目主管与项目或课题负责人及财务办进行沟通,达成一致调整方案。
第十四条项目结题流程:
1.项目主管根据项目或课题进展情况及上级项目主管部门的工作安排,向项目或课题负责人提出结题要求。
项目或课题负责人准备课题结题材料,包括结题报告、相关归档材料及财务决算材料等,并提交给项目主管,同时将财务决算材料提交财务办。
2.项目主管对结题项目进行技术审核,财务办负责财务审核。
3.如需审计,则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审计部门进行审计。
4.结题后ARP课题账号的撤销,遵照本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执行。
第五章 产出物管理
第十五条研究单元负责所承担课题的论文、论著、会议报告主办会议等产出物信息录入,同时需提供产出物的书面证明材料,包括论文抽印本、论著样本(或首页、简介页、版权页)、会议邀请报告或会议论文集等。
产出物录入程序可参照《理化技术研究所ARP系统科研项目管理模块操作流程》(附件2)。
第十六条 业务处负责专利、软件、成果鉴定、国际会议等产出物基本信息录入,研究单元负责维护相应的“产出物支持课题信息”。
第十七条业务处根据相应书面证明材料,审核录入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完成产出物审批工作。
审批获得通过的产出物才能计入科研绩效。
第十八条业务处最后还要进行该产出物的成果确认工作。
对于通过中国科学院登记的产出成果,目前ARP系统不做详细记录,只是对相关产出物进行状态标志。
第六章 项目预算管理和财务核算管理
第十九条项目主管组织项目组填报《项目(课题)申请书》、项目组协助财务办共同进行《项目概算申报书》、《课题预算申报书》和《课题预算书》的编制。
项目(课题)预算通过相关立项部门审核正式生效后,项目组应严格按照该预算执行,财务办对其进行成本核算,所有的成本都必须归集到最底层子课题。
第二十条项目主管负责在系统中录入已批准生效的项目(课题)预算信息,并在项目(课题)预算发生变更时,完成系统内预算信息的更改。
第七章 经费调拨
第二十一条 科研经费划拨由财务办与业务处共同完成。
外部经费下拨到理化所后,财务办书面通知业务处;业务处根据ARP系统课题信息,填写经费下拨单报送财务办;财务办完成经费下拨课题的系统操作等事宜。
第二十二条 向外单位拨出经费,严格按项目任务书或合同书划拨。
拨款时项目或课题负责人要填写借款单,并需写明收款单位银行账户名称、开户行、银行账号及数额,经业务处负责人核实签字后,财务办实施拨款。
第二十三条 所内合作研究经费调拨,需向业务处提出书面报告,由转出课题负责人和依托的研究单元负责人双签字。
业务处依据项目任务书审批并书面通知财务办执行。
第二十四条 所内协作(转委托课题)经费调拨,须签订所内技术合同,由合作方和业务处三方分别保存。
该合同将作为项目经费核算的重要依据,不必经技术市场认定登记。
经费划拨程序按本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执行。
第八章 ARP系统课题帐号管理
第二十五条 新建ARP课题帐号管理:
1.研究单元需要建立新的ARP课题帐号时,根据对应的项目性质,可以随时向相关项目主管部门咨询。
2.项目主管部门在新立项项目任务书签署后一周内对研究单元提出的新建ARP帐号进行审定,审定通过后,完成项目ARP帐号的建立和相关信息输入,并将项目和课题状态设置为“开题”。
同时,向业务处提交“理化所新建ARP课题帐号通知单(见附表1)”。
3.业务处对各项目主管提交的“理化所新建ARP课题帐号通知单”进行审核,经费到位时将项目和课题状态设置为“执行”,项目主管无权修改执行状态下的ARP课题信息。
4.项目已签署正式合同,经费没有到位,但必须提前执行时,项目负责人提出执行的申请,经业务处领导批准,课题方可执行。
5.课题负责人根据需要可随时与项目主管沟通,提出增加或修改子课题信息,项目主管向业务处提交“理化所ARP课题信息修改通知单” (见附表2),业务处审核后负责实施更改和录入等操作。
第二十六条 撤销ARP课题帐号管理:
1.已完成结题的项目或课题,应及时在ARP系统中撤销帐号。
项目主管部门应在月底前向业务处下发“理化所撤销ARP课题帐号通知单”(见附表3),业务处同时在ARP系统将该课题状态设为“停顿”。
2.业务处向财务办转递“理化所撤销ARP课题帐号通知单”,财务办对拟撤销的ARP课题账号进行财务审定,对该帐号是否存在已经发生借款未报销的情况及总帐结余或超支情况等进行审核和催报。
对于课题组由于特殊原因无法在一月内完成借款核销的拟撤销课题,财务办向业务处下达《理化所暂缓撤销ARP课题帐号通知单》(见附表4),业务处通知项目主管,项目主管根据财务办拟定的撤销时间安排下次撤销程序启动。
3.对于可以撤销的课题,财务办每月18日之前向业务处回复已填写了课题经费余额的《理化所撤销ARP课题帐号通知单》。
3日内业务处向
财务办下达《撤销ARP课题帐号结余经费转拨通知单》(见附表5)。
4. 财务办在接到《撤销ARP课题帐号结余经费转拨通知单》10日内完成经费划拨。
业务处随后完成ARP系统的项目结题数据更新。
具体操作参见附件2。
第九章 课题经费查询的权限设置
第二十七条 课题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可以通过所ARP门户网站的信息查询模块查询到课题基本情况和课题经费使用情况。
研究单元负责人可以查询到本研究单元下所有课题的经费使用情况,普通课题负责人只能查询到本人负责的课题经费使用情况。
研究单元负责人查询课题的范围由业务处统一在系统上授权。
第十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业务处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发文时间:2008.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