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
四维图新: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崔利国) 2010-12-30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声明人崔利国,作为北京四维图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一、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也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
三、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任职。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或该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八、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在为该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或虽在该等机构任职但并未参与对该公司相关中介服务项目且不是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十、本人不是在该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十一、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二、本人不属于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十三、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十四、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四维图新: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2010-05-07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公告》,本次股票发行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5月6日(T+2日)在深圳市红荔路上步工业区10栋2楼主持了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中签摇号仪式。
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区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
现将中签结果公告如下:
末“三”位数:688 888 088 288 488 031
末“四”位数:4218
末“五”位数:78342 98342 18342 38342 58342 24333
49333 74333 99333
末“六”位数:973159
末“七”位数:8777573
末“八”位数:06726440
凡参与网上定价发行申购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
中签号码共有89,600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
发行人: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5月7日。
四维图新: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1-03-02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按照财政部、证监会、银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北京四维图新科技公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修订内部控制制度,保障经营管理健康运营,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同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公司董事会和公司审计监督部门结合日常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情况阐述与评价汇报如下:一、内部控制综述公司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本着规范运作的基本理念,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及效率,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促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
二、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情况(一)控制环境1、公司治理机构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形成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公司管理层为主体结构的决策与经营管理体系,依法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各项职责。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事项,对公司增、减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等做出决议,选举和更换董事、非职工监事并确定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负责执行股东大会作出的决定,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
科技型央企

23:10:37黄琪 2014-09-20 23:10:37科技型央企股权激励密集出台,关注具备业绩支撑的科技央企个股2014-07-16 haitongjisuanji行业事件:(1)7月1日,航天信息发布公告: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将建议公司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制定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2)7月7日,烽火通信发布股权激励方案:拟授予不超过2879.5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98%;授予价格为7.15元/股;(3)7月8日,太极股份发布股权激励方案:本激励计划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过270.6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86%,首期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6.60元/股。
点评:一、科技型央企长期直面国际、国内竞争,股权激励等长期机制的缺乏已经严重影响国有科技型央企自身的发展及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地。
与垄断性央企不同,科技型央企从事的信息技术领域大多为充分竞争的市场结构——烽火通信在直面华为、中兴等国内竞争对手的同时,还要与诺西、爱立信等全球科技巨头进行市场争夺;太极股份的主营业务亦面临东华软件、IBM、埃森哲等国内外强手的争夺。
股权激励机制等长期机制的缺失已经严重影响国有科技央企的员工积极性,致使以科研院所为背景的央企成为国外竞争对手的“黄埔军校”。
此外,长期机制缺失已经严重影响科技型央企的进取能力,市场意识普遍薄弱,产业化运营普遍较差,已经严重影响到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地。
二、科技型央企变革的方向是国家意志指引下,充分市场机制并保护员工创造性和积极性的经营实体。
环顾国内外各国产业政策,通过国家控股或者参股来实现高新技术领域的重大革新是普遍之举。
中国科技型央企变革的方向是以掌握产业制造点为目标,以市场化机制充分发挥科研及市场人员积极性的经营实体。
具体而言,在关乎国家安全的基础软硬件、重大政务信息系统(如海关、财税等)、军队及军工等领域培育出具备市场化生存能力、员工积极性充分释放的经营单元是我国科技央企变革的方向。
四维图新: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11-03-30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TIAN YUAN LAW FIRM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11层电话: (8610) 8809-2188; 传真: (8610)8809-2150电子邮件: tylawf@邮编:100033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京天股字(2011)第028号致: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2011年3月29日上午9:30在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18座诺富特(Novotel)酒店一层唐厅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杨科律师、王薇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国(仅为出具本法律意见的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以下简称“《二届二次公告》”)及《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并现场审查了出席会议股东的身份和资格、见证了股东大会的召开,监督了投票和计票过程。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予以审核公告。
四维图新:关于控股子公司中交宇科获准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甲级测绘资质增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公告编号:2020-047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中交宇科获准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甲级测绘资质增项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交宇科(北京)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宇科”)已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关于甲级测绘资质单位新增专业范围审查意见的公示,获准其甲级测绘资质新增“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的专业范围,并于近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颁布的测绘资质证书(甲测资字110103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情况概述原有测绘资质专业范围:甲级:工程测量:控制测量、地形测量、规划测量、建筑工程测量、变形形变与精密测量、市政工程测量、线路与桥隧测量。
乙级:测绘航空摄影:一般航摄;摄影测量与遥感:摄影测量与遥感外业、摄影测量与遥感内业;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地理信息数据处理、地理信息系统及数据库建设、地理信息软件开发;互联网地图服务:地理位置定位、地理信息上传标注。
本次获准新增专业范围:甲级: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二、对公司的影响中交宇科为公司旗下从事交通信息化和空间数据服务的提供商,通过高精度测绘、高精度地图、高精度定位等技术为行业用户提供应用服务。
此次获准新增甲级测绘资质“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的专业范围,将促进其在自动驾驶模拟仿真及车路协同业务的拓展,增强其业务承揽和开拓能力,为其业务增长提供更有力的资质保障,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6月10日。
公司决定存续的公告范文

公司决定存续的公告范文各位债权人:经本公司股东决定:本公司拟派生分立为深圳招商商置投资有限公司(存续公司)和深圳市招广置业管理有限公司(筹)(派生分立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分立后存续的深圳招商商置投资有限公司与派生分立的深圳市招广置业管理有限公司(筹),就深圳招商商置投资有限公司分立前的债务,向所有债权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本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000万元,分立后存续的深圳招商商置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拟减至人民币17,000万元;分立后新成立的深圳市招广置业管理有限公司(筹)注册资本拟定为1,000万元。
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根据规定,债权人有权基于分立后存续的深圳招商商置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减少的情况就债务清偿事项与本公司进行协商。
联系人:季勇、浦明联系方式:(0755)26889315/26693176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望海路1166号招商局广场26层深圳招商商置投资有限公司年9月9日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按照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简称航天科技集团)的有关决定,为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育、整合相关资源,打造航天科技集团开展地理信息服务的专业化发展平台。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四维测绘技术有限司的单一股东中国卫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于20xx 年10 月17 日做股东会决议,中国卫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拟采取存续分立方式,分立为中国卫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和航天四维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称,最终名称以工商机关核准名称为准)。
中国卫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的中国四维测绘技术有限公司的100%股权,分立出由航天四维科技有限公司持有。
此次分立的目的旨在把握国家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机遇,充分利用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我国地理信息产业取得的领先地位,以四维图新为核心,打造航天科技集团发展地理信息产业的专化平台。
企业信用报告_北京四维图新科技有限公司

目录一、企业背景 (5)1.1 工商信息 (5)1.2 分支机构 (5)1.3 变更记录 (5)1.4 主要人员 (6)1.5 联系方式 (6)二、股东信息 (7)三、对外投资信息 (7)四、企业年报 (7)五、重点关注 (9)5.1 被执行人 (9)5.2 失信信息 (9)5.3 裁判文书 (9)5.4 法院公告 (9)5.5 行政处罚 (9)5.6 严重违法 (9)5.7 股权出质 (9)5.8 动产抵押 (10)5.9 开庭公告 (10)5.11 股权冻结 (10)5.12 清算信息 (10)5.13 公示催告 (10)六、知识产权 (10)6.1 商标信息 (11)6.2 专利信息 (11)6.3 软件著作权 (11)6.4 作品著作权 (11)6.5 网站备案 (11)七、企业发展 (11)7.1 融资信息 (11)7.2 核心成员 (12)7.3 竞品信息 (12)7.4 企业品牌项目 (12)八、经营状况 (12)8.1 招投标 (12)8.2 税务评级 (12)8.3 资质证书 (13)8.4 抽查检查 (13)8.5 进出口信用 (13)8.6 行政许可 (13)一、企业背景1.1 工商信息企业名称:北京四维图新科技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110108002076611统一信用代码:91110108796709946B法定代表人:陈牧村组织机构代码:79670994-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所属行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经营状态:开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注册时间:2006-12-14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9号院1号楼A座22层2201室营业期限:2006-12-14 至 2026-12-13经营范围: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公告编号:2014-008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等相关主体的承诺事项进行了专项自查,现将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自然人股东孙玉国、程鹏、张亚非、赖丰福、陶海俊、何凌、曹晓航、郭民清、雷文辉、金水祥、冯涛、周勇、黄维远、吴浩、徐晋晖、丁芳、庞白雁、孙艳红、郭世民、包伯瑜、黄栋承诺:
(1)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四维图新股份不超过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
(2)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四维图新股份。
承诺时间:
(1)孙玉国承诺时间为2008年6月2日;
(2)张亚非、曹晓航、郭民清、雷文辉、冯涛承诺时间为2008年5月20日;
(3)程鹏、赖丰福、何凌、周勇、黄栋承诺时间为2008年5月22日;
(4)徐晋晖、黄维远、庞白雁承诺时间为2008年5月23日
(5)金水祥、吴浩、丁芳、郭世民承诺时间为2008年5月26日
(6)包伯瑜、孙艳红承诺时间为2008年6月3日
(7)陶海俊承诺时间为2008年6月12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未来发生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四维测绘技术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分别于2008年6月6日和2009年11月2日向公司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如下:
(1)本公司在此确认,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的控股子公司目前与四维图新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同业竞争,且本公司保证在四维图新成为上市公司后,只要本公司仍为四维图新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及下属公司均不会从事、参与或进行与四维图新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或为任何第三方从事与四维图新相竞争的业务提供金钱、技术、商业机会、信息、经验等方面的支持、咨询或服务。
(2)在承诺函日期后,如本公司及下属公司有机会投资、参与、发展、经营或从事四维图新存在竞争的业务,则本公司须及时将该机会以书面方式通知四维图新,并尽力促使四维图新有优先机会投资、参与、发展、经营或从事于该等业务,条款须为不逊于给予本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公司的条款。
但不论四维图新是否投资、参与、发展、经营或从事该业务,本公司均不会利用该机会投资、参与、发展、经营或从事该业务。
(3)本公司承诺不会,亦将促使并保证本公司的下属公司不会将四维图新或其控股子公司的专有技术、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所有商业秘密以任何方式透露给与四维图新存在业务竞争关系的公司或其他机构、组织。
(4)本公司承诺不会,亦将促使并保证本公司之关联方不会教唆或诱导四
维图新及/或其控股子公司之客户不与四维图新进行业务往来或交易。
(5)本承诺函在签字之后,自四维图新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并在本公司作为四维图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整个期间内持续有效。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其他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公告之日,公司不存在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