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审核监理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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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审核监理工作规定

工程结算审核监理工作规定

工程结算审核监理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任务•为了加强工程结算审核监理工作的管理,保证工程结算审核监理工作的准确性、公正性和合规性,促进企业的可连续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各项目部门的工程结算审核监理工作。

第三条定义•工程结算审核监理,是指对工程项目在施工阶段的结算进行核对、审核、监督和评估的工作。

第二章工程结算审核监理组织第四条组织机构•本企业将设立工程结算审核监理部门,负责工程结算审核监理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第五条人员配备•工程结算审核监理部门应配备经验丰富、具备相关技术知识和执业资格证书的工程结算审核监理人员。

第六条责任与权限•工程结算审核监理部门负责组织、引导和监督各项目部门的工程结算审核监理工作。

•工程结算审核监理人员有权对项目部门提交的工程结算料子进行审核和监理,并提出合规性看法和建议。

•工程结算审核监理部门有权要求项目部门搭配工作,帮助供应相关数据和信息。

第三章工程结算审核监理工作程序第七条工程结算编制与提交•全部工程项目施工结束后,项目部门应依照规定的格式编制工程结算,并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提交给工程结算审核监理部门。

第八条工程结算审核•工程结算审核监理部门应对提交的工程结算料子进行核对,包含核对料子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合规性。

•工程结算审核监理部门应重点审核工程更改、额外弥补、索赔等特殊情况的结算,确保合规性和合理性。

•工程结算审核监理部门应及时向项目部门提出看法和建议,要求项目部门及时修改和完善工程结算料子。

第九条工程结算监理•工程结算审核监理部门应派驻工程结算监理人员到现场进行实地监理,确保工程结算过程的规范和合规。

•工程结算监理人员应随时记录现场情况、检查工程质量和质量验收记录,以及核验工程量和更改等情况。

第十条工程结算评估•工程结算审核监理部门应对工程结算料子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应体现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合规性。

•工程结算审核监理部门应将评估结果及时反馈给项目部门,并提出处理看法和建议。

工程结算审核监理工作规定

工程结算审核监理工作规定

工程结算审核监理工作规定1. 介绍为规范工程结算审核监理工作,保障建设工程结算工作的规范化和公正性,特制定本规定。

2. 责任和职责2.1 监理机构监理机构应根据规定,对工程结算审核进行监管,主要职责是:1.按照工程合同约定,审核安装施工图纸和材料等资料,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2.审核工程进度和质量状况,对工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适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及合同约定;3.审核工程结算资料,确保结算资料合理、科学、准确。

2.2 工程承包方工程承包方应以上合同为准,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工程建设,主要职责是:1.提供安装施工图纸和材料等资料;2.按照工程进度要求和质量标准完成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及合同约定;3.组织工程结算资料的编制和审核,确保结算资料的合理性、科学性、准确性。

2.3 工程结算审核小组工程结算审核小组是由项目建设单位组织成立的,主要职责是:1.审核工程结算资料,确保结算资料符合相关标准和合同要求,尤其是成本计算,起估预算和规划的合理性;2.审核监理机构提出的问题并及时提出意见,确保审核信息的准确性;3.向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工程结算的公正性和安全性。

3. 工作流程工程结算审核监理工作主要流程如下:1.建设单位在项目初期成立工程结算审核小组;2.工程承包方将安装施工图纸和材料等资料提供给监理机构;3.监理机构对施工图纸和材料进行审核,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4.监理机构审核工程进度和质量状况,提出整改意见;5.工程结算资料编写完成后,由工程承包方提交给工程结算审核小组;6.工程结算审核小组审核结算资料,确保结算资料合理、科学、准确;7.工程结算审核小组向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工程结算的公正性和安全性。

4. 结论本规定旨在规范工程结算审核监理工作,保证工程结算工作的公正性和规范化。

希望相关部门和人员在工作中认真执行本规定,确保工程结算审核监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监理工程结算审核制度

监理工程结算审核制度

监理工程结算审核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监理工程结算审核工作,保证结算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正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理业务规范,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监理工程结算审核工作,包括各类工程的结算审核、工程款支付等工作。

三、结算审核流程1. 结算编制:监理工程结算由施工单位提供结算资料,监理单位按照合同要求编制初步结算和终了结算。

2. 初步审核:监理单位初步审核结算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审查核实,确保结算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审定意见:监理单位会同建设单位对初步结算进行审定,提出审定意见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修改。

4. 终了审核:监理单位对经过审定意见修改后的结算资料进行终了审核,审查结算程序、材料、数据和计算的质量和合理性。

5. 结算确认:监理单位确认结算资料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和监理要求,若符合要求则签署结算确认书。

6. 结算审批:经过监理单位确认的结算资料提交给建设单位进行审批,由建设单位进行结算审批和付款。

四、结算审核原则1. 真实性原则:结算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不得夸大或隐瞒事实。

2. 合理性原则:结算金额必须合理、合法,符合合同约定和工程实际情况。

3. 程序性原则:结算过程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不得越权或违规。

4. 公正性原则:结算审核过程必须公正、公平,不得偏袒任何一方。

五、结算审核方法1. 文件审核:对结算资料的文件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包括合同、附件、签证、票据等。

2. 数据核对:对结算数据进行核对,确保与实际情况一致,计算正确无误。

3. 现场检查:对结算工程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核实工程量、质量和造价。

4. 专家评审:对复杂或争议性的结算项目可以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提出专业意见。

5. 证据收集:对结算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需要收集相关证据进行分析调查。

六、结算审核责任1. 监理单位审核人员:负责监理工程结算资料的初步审核、终了审核和确认,对结算准确性负责。

2. 建设单位审核人员:负责审核监理单位提交的结算资料并进行审批,对结算的合法性负责。

2024年工程结算审核监理工作规定

2024年工程结算审核监理工作规定

2024年工程结算审核监理工作规定工程结算审核监理工作规定2024年工程结算审核监理工作规定(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结算审核监理工作,规范工作程序和要求,保证工程结算审核监理工作的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程结算审核监理工作规定适用于所有国内外投资、与本市建设工程结算审核监理相关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工程结算审核监理是指聘请独立的结算审核监理机构对建设工程招标、施工、投资监督过程中的工程结算进行审核监理评估,并出具结算审核监理报告和意见。

第四条工程结算审核监理应当遵循公开、公正、科学、合理、经济、便利的原则,确保工程结算审核监理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第五条工程结算审核监理应当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工程结算审核监理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六条工程结算审核监理机构应当具有相应的注册批准或备案,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资质和从业经验。

第二章工程结算审核监理工作程序第七条工程结算审核监理工作程序包括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结算阶段和报告阶段。

第八条招标阶段的工程结算审核监理工作主要包括:审核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制定工程结算审核监理方案、参与评审过程等。

第九条施工阶段的工程结算审核监理工作主要包括:审核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执行工程变更及索赔处理、参与施工过程的问题解决等。

第十条结算阶段的工程结算审核监理工作主要包括:审核工程结算单据、核对工程量清单、计算造价、审核质量目标等。

第十一条报告阶段的工程结算审核监理工作主要包括:编制结算审核监理报告和意见、汇总项目统计数据等。

第三章工程结算审核监理要求第十二条工程结算审核监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工程结算审核监理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二)工程结算审核监理应当依据工程结算验收程序进行,不得随意变更。

(三)工程结算审核监理应当依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不得扩大或缩小工程项目的范围。

工程结算审核监理工作规定

工程结算审核监理工作规定

工程结算审核监理工作规定一、概述工程结算审核监理是指对工程项目的工程结算审核和监理工作。

工程结算审核是对建设工程的工程量、工程质量等因素的核算,而监理则是对建设工程的各项工作,包括设计、施工、验收等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控、检查、引导和管理。

本规定旨在规范工程结算审核监理工作,确保工程结算审核结果的精准性和完整性,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建设工程的质量和效益。

二、工程结算审核监理范围(一)工程结算审核1. 对建设工程的施工定额进行审核,确保结算数量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2. 对工程资料进行核查审核,包括建设单位供给的各类施工资料、设计图纸、施工设计方案、验收合格证书等资料的审核。

3.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各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并提出看法,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4. 对工程结算价格进行核实,确保结算价格的合理性。

5. 对工程结算决算文件的编制和审核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工程监理1. 对工程设计进行综合性全面的监理工作,确保设计的技术水平和合理性。

2. 对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调控,确保各项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达到预定验收标准。

3. 对现场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控,确保施工安全,削减施工事故。

4. 对每个施工阶段的验收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要求建设单位严格依照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5. 对工程结算的决算文件进行审核和监理,确保结算的精准性和完整性。

三、工程结算审核监理程序工程结算审核监理程序可以分为预审、初审、复审和终审四个环节。

(一)预审预审是在原材料采购、人员配备、设备配置等方面进行审核和监督评估,使施工单位供给出更加实际可行的工程结算方案和施工方案。

预审环节包括以下工作:1. 对工程项目进行预审,审核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牢靠性和应用性,提出改进建议。

2. 对工程施工方案进行审核,确保施工方案符合设计要求,充足施工特点,保证施工安全。

3. 对建设单位供给的各类资料、图纸进行审查审核,确保资料真实合法,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工程结算审核监理工作规定范文

工程结算审核监理工作规定范文

工程结算审核监理工作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结算审核监理工作,确保工程结算真实、合法、准确,保障企业财务与本钱管控,提高项目管理及质量水平,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的工程结算审核监理工作,适用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软件开发工程等。

第三条工程结算审核监理工作的目标是要求工程结算的真实、准确、合法,监督施工单位的财务行为,保证企业的经济利益。

第二章工程结算审核监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本企业应设立工程结算审核监理组织,由负责人和审核监理人员构成,以负责人为主导,审核监理人员为辅佑襄助。

第五条负责人的职责包含但不限于: 1. 组织和调配审核监理任务; 2.确保工程结算审核监理工作的进行; 3. 汇报审核监理工作结果。

第六条审核监理人员的职责包含但不限于: 1. 依照工程结算监理规定进行结算审核; 2. 搜集和整理工程结算相关文件资料; 3. 检查工程结算票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4. 提出合理性和准确性的评估看法;5. 帮助负责人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工程结算审核监理组织应与财务部门、项目管理部门等紧密合作,相互支持,共同完成工程结算审核监理工作。

第三章工程结算审核监理流程第八条工程结算审核监理应在工程结算编制阶段进行,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流程: 1. 申请审核:施工单位向工程结算审核监理组织提交结算申请; 2. 文档准备:工程结算审核监理人员搜集并整理相关文件资料;3. 审核准备:审核监理人员审核结算文件准备工作;4. 料子审核:审核监理人员检查结算料子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5. 技术审核:审核监理人员验证结算技术数据的准确性; 6. 财务审核:审核监理人员核对结算金额与财务记录的全都性; 7. 结算看法:审核监理人员依据审核结果提出合理性和准确性的评估看法; 8. 结算最终确定:审核监理人员反馈审核结果给负责人,并由负责人进行最终审核确定。

第九条假如在审核过程中发现问题或疑点,应及时与相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提出处理看法。

工程结算审核监理工作条例

工程结算审核监理工作条例

工程结算审核监理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本条例旨在规范工程结算审核监理工作,确保工程结算审核监理工作的公正、透明和有效性。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所有从事工程结算审核监理工作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定义工程结算审核监理工作,是指监理单位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对工程项目的结算文件进行审核,确保结算的合规性、合理性和准确性的过程。

第二章工程结算审核监理工作的职责第四条监理单位的职责1. 监理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对工程项目的结算文件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核。

2. 监理单位应保证审核过程公正、透明,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贿赂、回扣或其他不正当利益。

3. 监理单位应将审核结果如实记录,并及时向相关方提出审核意见和建议。

4. 监理单位应参与工程结算的评审和决策过程,确保结算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第五条相关人员的职责1. 工程项目负责人应提供真实、准确的结算文件,配合监理单位的审核工作。

2. 工程项目负责人应积极响应监理单位的审核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结算文件的修改和调整。

3. 工程项目参与方应配合监理单位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材料和协助。

第六条规范与要求工程结算审核监理工作应符合以下规范与要求:1. 工程结算审核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2. 工程结算审核应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结算文件的实际情况。

3. 工程结算审核应确保结算的合规性、合理性和准确性。

4. 工程结算审核应及时完成,不得拖延结算文件的处理时间。

第三章法律责任及监督机制第七条法律责任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经济赔偿和人身责任。

第八条监督机制工程结算审核监理工作应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包括但不限于监察、考核和投诉处理等。

监理单位应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工作,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附则第九条生效日期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解释权本条例的解释权归工程结算审核监理部门所有。

工程结算审核监理工作规定(3篇)

工程结算审核监理工作规定(3篇)

工程结算审核监理工作规定是指在工程项目完成后,对工程结算进行审核和监督的工作规定。

一、审核工作范围:1. 对工程项目的材料清单、工程量、计量计价等进行审核,确保结算金额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2. 对施工单位提供的结算资料进行评估、核实和整理,确保结算文件的完备性和规范性。

3. 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变更、索赔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确保变更、索赔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二、审核流程:1. 审核前期:了解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建立项目档案,明确审核的重点和难点。

2. 审核材料: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结算资料进行详细审核,核实每一项工程量、材料清单和计价依据。

3. 核实工程变更: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进行审核,核实变更事实的合理性和变更费用的计算依据。

4. 审核索赔:对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进行审核,核实索赔事实的合理性和索赔金额的计算依据。

5. 编制结算报告:根据审核结果,编制结算报告,提出审核意见和建议。

三、监督工作范围:1. 对施工单位的结算资料进行抽查,确保结算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 对施工单位的工程量计算和计价依据进行监督,确保结算金额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3. 对施工单位的变更事项和索赔进行监督,确保变更、索赔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4. 对施工单位的行为进行监督,防止违规操作和偷工减料等不正当行为。

四、监督流程:1. 监督准备:了解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建立监督档案,明确监督的重点和难点。

2. 监督实施:对施工现场进行抽查,核实工程量和材料使用情况,确保施工过程的合规性。

3. 监督记录:对抽查结果进行记录,提出问题和建议,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4. 监督报告:汇总监督记录,编制监督报告,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

以上是工程结算审核监理工作规定的一般要求,具体的规定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制定。

工程结算审核监理工作规定(2)1范围本规定规定了审查施工方工程结算书的程序、操作与管理办法、使用于电力建设项目和工民建项目工程的俊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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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审核监理工作
规定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工程结算审核监理工作规定1范围
本规定规定了审查施工方工程结算书的程序、操作与管理办法、使用于电力建设项目和工民建项目工程的俊工结算。

2引用文件
QB409-03-1999《施工监理工程投资控制程序》
《国家电网项目部输变电工程结算管理办法》国网(基建3)114-2015
3具体职责
3.1监理项目部负责对各施工方报审的或由业主转来的《工程结算书》进行核查,并签报业主。

3.2计经部负责对监理项目部核查后的《工程结算书》及《工程变更费用报审表》及其附件进行审核。

《索赔报审表》计经部应参与处理过程。

3.3质量控制监理工程师负责核实工程质量和工程量。

投资控制监理工程师在已核实工程量的基础上进行复查,并负责核实工程价款。

3.4项目总监对《工程结算》负责最终检验。

4工作程序
4.1审核工程结算书的工作流程
4.2项目竣工移交之后,才能按合同规定,办理工程结算书的审查。

4.3审核要点
4.3.1竣工结算的依据
a)工程竣工报告和工程竣工验收单。

b)建设工程合同。

C)施工图预算、施工图纸、工程变更通知及施工变更记录表。

d)合同采用的概(预)算定额及取费标准、价格计算文件等规定。

e)其他有关施工技术资料。

需对工程变更、合同规定按施工图预算结算的项目的施工图预算进行核查。

主要内容包括定额编号、工程项目、工程量、单价及计算结果等。

4.3.3重点检查
a)工程结算书的编制是否与合同规定相符。

b)明细项目、工程量是否都已审核确认,是否有重复或遗漏。

办理工程结算时,务必将所有费用清算完毕
a)该扣回的款项是否已扣回,如预付款扣回等。

b)索赔处理要在结算前完成,结算后不在受理索赔事项。

质量保证金按合同规定扣留。

保修期满后,将质量保证金退还给施工方。

4.4工程结算书签证程序
a)核查各施工方在提供工程结算书的同时须附有相应的附件,以及必要的支持性文件是否齐全。

b)各专业质量监理工程师对竣工结算的工程量进行核查,并把核查意见记载在《监理核查记录》上。

c)投资控制监理工程师以分部分项工程为基础,对合同价的主要内容与累计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工程量、工程价款作比较,看是否一致。

若有差异,要分析研究,提出纠正措施。

把核查意见记载在另一《监理审核记录》上。

如果监理核查意见不便在《监理核查记录》上填写,也可将核查后的《工程结算书》复印一份,作为监理核查意见备查。

d)投资控制监理工程师核实各种需要调整项目的款项和工程结算书。

e)将工程结算书和监理项目部的两份《监理核查记录》送计经部投资管理专职工程师审核,将审核意见填写在《监理服务成果校审会签单》上。

f)《工程结算书》经监理项目部核查和计经部审核后,由项目总监作最终检验,并加盖监理项目部公章后签报业主。

g)《工程结算书》在监理审核的时间应符合业主要求。

h)如业主对《工程结算书》的报审方式有不同规定,对盖章有不同要求等,计经部可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送质管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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