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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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学院附属医院

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预案

为了积极应对和处置突发性公共事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性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医院广大职工及就医者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促进医院和谐建设,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赤峰学院附属医院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预案》。本预案适用地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医院感染爆发流行等)及本院服务范围内的危化吕、建筑工地、交通运输、炎灾、水灾、地震、重大医疗事故引起的群体性事件等可预见或突发的名类公共安全类事件。

一、指导思想

在卫生部和赤峰市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各类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先救人,后救物,先控制、后处置的指导思想,遵循“一切以病人为中心,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和当地政府在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救援中的作用,及时,妥善地处置突发性公共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组织机构

(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各主管副院长、副书记

成员:各职能科室第一责任人

(二)应急工作指挥部

一旦发生突发性公共事件,迅速成立北京协和医院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和指挥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总指挥:院长党总支书记

副总指挥:各主管副院长、副书记

指挥部成员:各职能科室第一责任人。指挥部下设若干应急工作组。根据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由相应工作组启动应急预案。

协调工作组

组长:院办公室主任

成员:院办公室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突发事件的上报、行政协调、联络工作。根据突发事

件的具体情况,及时与相关应急小组沟通协调,并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同时根据具体情况与院内外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预案实施。

电话:组长

办公室:8335212

医疗安全组

组长:医务部部长

副组长:门诊部主任,护理部主任,综合办主任,科研科科长

成员:医疗相关科室工作人员

职责: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特殊、重大、急危重症病人,传染病疫情或爆发医院感染控制和爆发调查处理等)、实验室生物安全问题,医疗安全,医疗纠纷事件等负责全面组织,协调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治工作并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包括医务人员的调配、救治场所的安排,组织专家会诊等)并时刻向指挥部汇报;同是做好与相关部门和科室的协调工作。

电话:组长:

办公室:

信息安全组

组长:信息科科长

成员:信息科工作人员

职责:遇突发信息安全事件,如部分计算机网络设备故障或计算机病毒的爆发,导致医院局部网络无法正常使用;服务器或数据库或计算机网络全面故障,造成门诊或住院的医疗工作全面停顿;地区性网络安全事故造成医院计算机网络使用全面停顿等,信息安全组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并时刻向指挥部汇报,同时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电话:

办公室“

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后勤保障处工作人员

职责:遇突发迷火灾、雷击、供水电暖故障等突发公共事件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保证医疗救治所需的物资、器械、药品的供应和储备。并时刻向指挥部汇报。同时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配合和支持其他部门做好运输工作。后勤保障工作等。

电话:组长:

办公室

安全保卫组

组长:保卫处处长

成员:保卫处工作人员

职责:制定并落实医院安全保卫措施,值班制度;负责全院的安全保卫工作,与公安机关保持密切联系,积极预防和打击犯罪活动;协助医务处调处医患纠纷,危险物品管理,特殊药品丢失被盗管理。制定防火安全制度,加强消防设施的配置。维修和管理,对全院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演练。一旦发生火灾,立即启动火灾应急预案,并向指挥部上报,同时上报消防安全部门。配合和支持其他部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

电话:组长

办公室:

药品供应组

组长:药剂科主任

成员:药剂科工作人员

职责:保障应急状态下医院药品供应;特殊药品的应急处置。

电话:组长

办公室:

器材供应组

组长:器械处处长

成员:器材处工作人员

职责:保障急救类、生命支持类医学装备及其他器材物资的供应电话:

办公室:

新闻宣传组

组长:新闻宣传中心主任

成员:新闻宣传中心工作人员

职责:遇到传播危及等突发事件,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并时刻向指挥部汇报,同时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配合和支持其他部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

电话:

办公室:

三、监测与预警

(一)根据突发性公共事件的类别,主管部门应制定相应的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一个灵敏准确的监测体系,落实人员对监测数

据及时进行科学分析与综合评价。

(二)医院所属各科室均为突发性公共事件的监测单元,每个职工均有监测的责任及报告的义务。

四、报告与信息发布

(一)建立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报告制度。医院职工对发生和可能发生突发性公共事件及其潜在隐患均应在发现情况后立即报告相关部门。

(二)职能部门接到突发性公共事件报告的同志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医院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根据指挥部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防范或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如图1所示);医院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根据情况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同时迅速向当地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进行报告,并自突发性公共事件是发生时计算2小时内向市卫生局和卫生部报告。

(三)任何科室和个人对突发性公共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四)医院建立突发性公共事件信息发布制度。信息发布应及时、准确、全面。由医院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指定医院新闻发言人,严禁其它人参与发布信息,保证信息的透明度和权威性。

图1 信息报告流程

五、培训与演练

(一)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处理主管部门应认真研究各自主管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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