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依法行政和作风建设交叉检查活动迎检工作通知

合集下载

转发《关于开展2017年上半年安全质量大检查的通知》

转发《关于开展2017年上半年安全质量大检查的通知》

中铁十四局集团传真电报CHINA RAILWAY 14th BUREAU GROUP FAX编号:公司安质〔2017〕97号签发:会签:核稿:拟稿:邹佳光电话:88385320 主送:各区域经营指挥部、各工程公司抄送:集团公司领导,公司办。

关于开展2017年上半年安全质量大检查的通知集团各单位:为贯彻落实股份公司安全质量管理干部培训班及集团公司年初系列会议精神,强化安全质量检查的针对性、有效性,加大对违法、违规的查处力度,加强对安全质量工作的动态监督管理,集团公司决定从即日起,对全集团在建工程项目开展2017年上半年安全质量大检查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时间2017年4月5日至2016年6月30日。

二、区域重点检查项目各区域重点检查项目一览表序号区域重点检查项目备注1连镇铁路项目华东2 苏通GIL综合管廊工程三、检查内容各级检查组应督促项目部贯彻落实股份公司安全质量管理干部培训班刘汝臣副总裁讲话精神,推进企业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要以营业线施工、民爆物品管理、隧道、交通、营区消防以及高支模、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并根据所查项目的具体情况,编制安全质量检查表,开展有针对性的检查。

检查内容见《项目安全质量检查内容表》(见附件1)。

未涉及的专业检查应确定检查项和检查内容,不得漏检。

检查组对涉及2016年下半年施工生产大检查项目存在问题进行复查。

四、检查及整改要求(一)各工程公司、各级项目部应积极配合检查组的检查,并提前对项目进行自查自纠。

(二)各检查组要以检查问题为导向,以消除隐患为目的。

可采取询问、现场检查检测、拍照或摄像等方法收集相关资料,并做好检查记录。

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处理或上报;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业主、监理投诉或媒体不利报道,及时了解情况,及时向集团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并跟踪整改结果;对在安全质量等方面取得成功经验和做法的工程项目,及时收集、总结、上报,以便交流推广。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长府办明电〔2017〕14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长府办明电〔2017〕14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正文:----------------------------------------------------------------------------------------------------------------------------------------------------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长府办明电〔2017〕1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根据《吉林省行政执法条例》、《吉林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17〕9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开展2017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检查行政执法机关是否推广随机抽查监管方式,是否制定并落实“双随机”抽查计划。

(二)检查行政执法主体是否适格,受委托的执法组织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三)检查行政执法机关是否落实了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是否按照要求建立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制度;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是否符合编制要求。

(四)检查行政执法机关是否严格执法,适用法律是否准确。

(五)检查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履行了立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及处罚执行等程序。

(六)检查行政执法文书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完整准确,立卷归档是否及时。

(七)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是否合法合理,是否按照规定及时报备、公布,是否得到了贯彻落实。

(八)检查罚缴分离是否得到落实,当场收缴的罚款是否按要求及时缴库。

(九)其他有关行政执法工作的情况。

二、时间安排4—5月,各市、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组织自查,完善相关工作。

6—7月,组织实施行政执法检查,并抽查上一年度执法检查存在问题单位的整改情况。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巡查迎检工作的通知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巡查迎检工作的通知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巡查迎检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0.24•【字号】黑市政办发〔2017〕105号•【施行日期】2017.10.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巡查迎检工作的通知黑市政办发〔2017〕105号嫩江县、逊克县、爱辉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精神,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中国科学院、国家海洋局将联合开展“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巡查工作,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抽查。

为做好迎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要高度重视,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

2017年年初以来,国家对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进一步加大督查处理力度,督察之严格、问责之严厉前所未有。

各相关县(区)、单位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抓紧对照巡查内容开展全面自查,针对薄弱问题及时强化措施,狠抓整改落实,切实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

二要正视问题,加大突出问题整改力度。

要认真对照《“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巡查工作方案》(附件,以下简称《方案》)要求,重点自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工作机制建立、责任细化和落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管理台帐的建立和销号制度执行情况;督察发现的涉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遥感监测发现的重点问题核查整改情况,近年来被媒体曝光或群众举报问题的处理情况;曾被环境保护部等有关部门进行约谈及重点督办问题的整改情况,以及涉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有关地方法规政策的自查清理情况。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环保厅“治庸问责”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环保厅“治庸问责”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环保厅“治庸问责”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1.08.24•【字号】鄂环办[2011]212号•【施行日期】2011.08.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环保厅“治庸问责”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鄂环办[2011]212号)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现将《省环保厅“治庸问责”督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省环保厅“治庸问责”督查工作方案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直机关“治庸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强力推进治庸问责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11]72号)和《关于下发<省环保厅开展治庸问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环党[2011]37号),为确保“治庸问责”工作取得实效,现制定省环保厅“治庸问责”督查工作方案。

一、督查目的开展“治庸问责”督查旨在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增强机关及直属单位工作人员的法纪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推动我厅“治庸问责”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治庸问责”工作取得实效。

二、主要职责坚持客观公正、深入实际和注重实效的原则,对机关及直属单位开展“治庸问责”情况进行督查,发现正面典型,及时推广;查找“庸懒散软”问题,促进整改到位、有效实施问责。

三、方式方法1.明查与暗访相结合。

明查由督查组每周进行一次,暗访按照督查内容采取不打招呼不拘形式,走访管理对象,了解真实情况,或者不定期进行网上后台监管。

2.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

日常检查按照治庸内容全方位开展检查;专项检查根据某一重点工作和重大安排进行检查。

3.重点抽查与跟踪督查相结合。

重点抽查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对“治庸问责”督查内容进行有重点的检查。

4.专班检查与交叉检查相结合。

专班检查即由厅督查工作专班组织的检查。

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行政执法检查迎检准备工作的通知

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行政执法检查迎检准备工作的通知

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行政执法检查迎检准备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5.18•【字号】通市政办明电〔2016〕33号•【施行日期】2016.05.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行政执法检查迎检准备工作的通知通市政办明电〔2016〕33号东昌区、二道江区人民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16〕19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针对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面清理行政执法主体。

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单位)要对照所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本部门的“三定”方案,认真梳理审查行政执法主体依据;市法制办将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对全市具备行政处罚主体资格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法律、法规和规章授权的组织,依法委托的组织进行依法确认。

二、强化培训与责任考核,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抓好执法人员素质的提升和责任约束,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有效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知识培训活动;进一步做实做细行政执法责任制,确定执法岗位,分解执法职责,严密执法程序,细化执法标准,建立错案追究制度,实现行政执法权的规范运作。

三、规范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和使用。

统一规范执法文书,通过日常的文书规范制作,及时总结经验,认真查找不足,避免在行政执法中存在执法文书格式不统一、程序不合法、制作不规范、用语不标准、内容不齐备、告知不明确等问题,逐步实现行政执法工作的标准化、程序化和规范化,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行政执法效率。

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工作模式和运行机制。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工作通知3篇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工作通知3篇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工作通知3篇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工作通知第1篇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及执法人员的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号)关于"市县政府及其部门每年要组织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促进行政执法机关规范执法"规定和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开展年全省优秀行政执法案卷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决定近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并推荐优秀案卷参加全省评选。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查范围全县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含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在年3月至年3月期间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重大行政决策案卷。

二、评查方式这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采取各行政执法部门自查和送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单位实际推荐参评案卷,有行政许可职能的单位推荐行政许可案卷不少于5宗,有行政处罚职能的单位行政处罚案卷不少于5宗,行政决策案卷不少于3宗。

县政府法制办按照一定的比例,确定15宗行政许可案卷、15宗行政处罚案卷和10宗行政决策案卷参加全省评选。

三、工作步骤(一)自查自评(年3月30日前):各行政执法部门组织自查自评,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对属于评查范围的案卷逐卷评查打分,并填写《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表》(见附件),于3月30日前报县政府法制办。

(二)送卷评查(年4月1日至4月10日):由各行政执法部门从一年所办理的案件中挑13宗案卷送县政府法制办评查打分,其中行政处罚案卷5宗、行政许可案卷5宗,行政决策案卷3宗,总数少于送查数的按总数送查。

各部门将确定送查的案卷于4月10日前报送县政府法制办。

(三)遴选和报送参评案卷(年4月10日——4月30日):县政府法制办组织对案卷评查打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实行百分记分制。

县政府法制办根据案卷评查结果对案卷进行遴选,并将遴选的案卷目录报省政府法制办,参加全省行政执法案卷评选。

活动方案: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异地交叉督查方案

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异地交叉督查方案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确保**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根据市委的安排部署,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从**年12月26日起在全市开展为期近2个月的作风建设专项监督检查。

特制定如下督查方案。

一、督查时间**年12月26日—**年2月17日。

二、督查范围各县区(管理区、**经开区),市直各机关单位及其下属单位。

三、督查内容1、违规收送节日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2、违规公款吃喝;3、出入私人会所;4、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5、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6、违规公款健身、娱乐活动;7、违规使用公车、“私车公养”或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借车;8、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9、违规举办节假日庆典;10、参赌涉赌行为;11、吸毒涉毒行为:12、酒驾醉驾等行为;13、向下级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

四、督查方法1、属地自查:(1)县区(管理区、经开区)纪检监察机关会同工商、税务、财政等部门检查辖区内的商场、宾馆、酒店,查是否有电子商务平台等方式收送礼品、礼金、礼券(卡)的行为。

(2)抽查党政机关节假日期间公务用车封存情况。

(3)暗访违规用公款吃喝、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公款旅游、公款高消费娱乐等情况。

2、交叉督查:各县区纪委派1名常委带队,成员2人,司机1人,共组成11个督查组,进行异地督查。

3、重点抽查:市纪委派出3个督查组到各县区(管理区、经开区)和市直有关单位进行抽查;市公安局派出1个督查组,对全市公职人员参赌涉赌、吸毒涉毒、酒驾醉驾行为进行抽查。

4、信访核查:对督查过程中涉及作风建设问题的信访举报,要即时受理,并及时报告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转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回应群众关切。

五、督查分组此次专项督查共分15个督查组,其中:1、市纪委3个督查组,带班领导**、**、**。

**带一个组,并负责整个督查联络工作;另2个督查组的组长从市直单位抽调责任心强、纪检业务熟悉的纪检组长(纪委书记)担任,每半个月轮换一次,主要督查市直单位和各县区。

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工作通知,通知公告

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工作通知,通知公告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工作通知校内各单位:2017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委“七项实施意见”和《市纪委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2017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节日期间是廉洁自律问题的多发期。

校内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实施意见精神、纠正“四风”问题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各项要求落实,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各二级单位领导干部要积极发挥带头作用,既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模范遵守各项纪律要求,又要加强对本单位教职工的教育提醒和监督管理,引导践行崇廉拒腐、尚俭戒奢的优良作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二、严守纪律底线,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一)严禁利用公款违规发放钱物。

各二级单位要规范“三公”经费管理,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购物卡、烟花爆竹、土特产等年货节礼或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等拜年活动。

(二)严禁违规吃请和公款吃喝。

各二级单位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在单位食堂大吃大喝;严禁公款旅游;严禁参与学生家长邀请安排并支付费用的旅游、用餐、健身休闲等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三)严禁公车私用和违规租用借用。

管理使用公务车辆的二级单位,要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集中管理和节假日封存停驶制度,严禁教职工违规使用公车。

严禁借用学生家长的车辆办私事。

严禁教职工酒后驾车行为。

(四)严禁有偿推销活动。

严禁学校教职工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学习生活用品、保险等商业服务并获取回扣。

关于认真做好迎检工作的通知-副本

关于认真做好迎检工作的通知-副本中交详详细细有限XXXXXXXXXXXXXX 高速公路建设A标段项目经理部A办字〔20XX〕XX号关于认真做好迎检“大干100天劳动竞赛”考核检查工作的通知XXX高速XX标段各分部:项目办将于2014年1月10日开始进行“大干100天劳动竞赛”考核检查,请各分部认真做好“大干100天劳动竞赛”考核检查迎检工作,务必避免再次出现2013年11月份迎检工作不充分、不认真的情况,以取得较好的考核成绩。

在项目办组织的2013年11月份综合检查中,各分部的检查得分都不够理想,充分暴露出政治敏感性差、迎检意识不强的缺点,甚至连场面上工作都做得不到位,给人一种敷衍应付、不重视检查工作的印象。

2013年11月份项目办综合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准备工作不充分项目办已提前一周左右通知具体的检查时间,并下发了相应的检查要求和表格,但各分部普遍重视不够,没有将自查自纠和迎检工作的责任分解落实到部门和个人,或布置完迎检工作后没有按“布置、执行、检查、整改”程序认真进行落实,准备工作人浮于事,导致各分部被扣分较多。

如检查当日:隧道洞口场地扬尘严重,洞内不通风、不洒水,洞内空气质量差;掌子面没有按设计打设超前锚杆,系统锚杆数量与设计不符,初支不挂网;洞口值班管理形同虚设,无值班人员或值班人员不主动上前询问、登记进洞人员;隧道掌子面处网片搭接长度不足或不预留,初支后面空洞;爆破作业时无警戒哨、没有将警示牌放到隧道洞口醒目位置;洞内交通标志标牌很少或没有,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没有穿反光背心;项目部现场技术或施工队负责人不在场或不及时到场;桥梁临边围护没有或不符合要求;检查时高空作业人员正从吊车吊篮上、下桥梁高墩;材料堆放不支垫或不同规格材料混乱等等。

2、迎检人员对接不到位没有对迎检人员进行分工,导致不能及时与检查组各专业人员进行对接,甚至分管的项目领导或部门负责人没有及时到场。

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工作督查的通知(定稿

湘西自治州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州作办[2012]3号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工作督查的通知各县市作风办:为认真贯彻省、州作风建设会议精神,推动“服务基层解难题、优化环境促发展”作风建设主题活动深入开展,做好省督查组来州督导检查的准备工作,根据州委领导指示,州作风办、州委督查室、州政府督查室联合组成督查组,定于近期对全州八县市作风建设主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督查范围八县市,其中抽查部分县直单位和乡镇、街道。

二、督查时间3月13日—17日。

具体行程由各督查组与对应县市联系确定。

三、督查内容根据全省作风建设主题活动督查方案要求,本次督查主要有以下内容:1、各县市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建立健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若干制度的意见》情况各级各部门有没有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有没有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取得了什么成果;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有没有建立基层联系点,每个村(社区)是不是都有干部驻点联系、入户走访;每个机关和事业单位是不是结对帮扶了一个村、社区、困难企业等基层单位,有帮扶能力的党员是不是每人结对帮扶了一名困难群众;县市区在乡镇(街道)设立群众工作站、在村(社区)设立群众工作组及派机关干部驻群众工作站、工作组工作情况;各级领导干部按照规定坚持定期下访,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实际问题情况;乡镇(街道)建立民情台帐、乡镇干部记民情日记情况等。

2、省直和州直工作组深入基层开展活动情况有没有进行动员部署;有没有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和要求;工作队员是不是按时进点到位,开展工作;如何落实活动方案,为基层、群众解决了哪些问题;有没有建立长效机制,跟踪问效抓好问题解决;是不是遵守“六要六不要”要求,当地党委、政府及群众对省直和州直工作组评价如何等。

3、县市及乡镇街道开展主题活动情况看领导班子重视情况,是否传达贯彻了省、州作风建设会议精神,是否成立了领导班子和办事机构,是否制定了活动方案,是否进行了动员部署,主要领导是否带头开展了“三联”工作;看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活动情况,是否派出工作人员深入基层排忧解难,是否为基层解决了实际问题,是否推进了重点难点工作;看配合省、州工作组开展工作情况。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7年度依法行政和作风建设交叉检查活动迎检工作通知为切实做好2017年度依法行政和作风建设交叉检查活动的准备工作,根据温州市环境保护局温环发〔2017〕71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迎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决定成立检查小组,由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郑xx任组长,吴xx、陈xx任小组成员。

检查小组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本局自查自评、本组交叉检查及与温州市环保局领导小组沟通汇报工作。

二、检查时间和内容
(一)检查时间
本次交叉检查工作从2017年7月中旬开始到8月上旬结束,具体分为动员及自查自评(7月12日-7月18日)、各交叉检查小组开展现场抽查(7月19日-7月28日)、总结(8月上旬)等三个阶段进行。

(二)检查内容
1、依法行政方面
(1)2016年6月1日-2017年5月31日各类环保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卷。

(2)行政许可相关科室及下属单位办理的环保行政许可事项情况。

(3)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审批及该批不批的消极审批行为的情况。

(4)是否做到执法必严,重点检查“双随机”抽查执法制度落实情况;移动执法终端配备、联网与使用情况;电子处罚平台运用方面;各类信访投诉件录入系统平台情况;重点信访投诉件依法处置情况。

(5)是否做到违法必究,重点检查超标监测数据依法处理情况;低额处罚案件专项核查;“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到位情况;“铁拳”治废行动开展到位情况。

2、廉洁从政和作风建设方面
(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2)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执行不力、担当不够、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四风”问题以及违反党纪党规和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形;
(3)是否存在违反廉洁从政规定情形。

三、有关要求
各相关科室及下属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文件要求整理台帐,认真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要全面开展作风建设和行政执法的自查自评工作,针对检查内容的存在问题,进行查漏补缺,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提出具体的整改要求和时限,落实整改措施,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许可案卷质量。

xx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7月17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