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C2、GC3、GD2级压力管道设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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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管道类别、级别划分

压力管道类别、级别划分

压力管道设计类别、级别划分摘自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TSG特种设备技术规范)TSG R1001-2008《压力管道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发布:2008年1月8日,实施:2008年4月30日(简称新规则);1. 附件B压力管道类别、级别B1GA类(长输管道)长输(油气)管道是指产地、储存库、使用单位之间的用于输送商品介质的管道,划分为GA1级和GA2级。

B1.1GAl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长输管道为GA1级:(1)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介质,最高工作压力大于4.0MPa的长输管道;(2)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液体介质,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6.4MPa,并且输送距离(指产地、储存地、用户问的用于输送商品介质管道的长度)大于或者等于200km的长输管道。

GA2级: GA1级以外的长输(油气)管道为GA2级。

B2GB类(公用管道)公用管道是指城市或乡镇范围内的用于公用事业或民用的燃气管道和热力管道,划分为GBl 级和GB2级。

B2.1GBl级城镇燃气管道。

B2.2GB2级城镇热力管道。

B3GC类(工业管道)工业管道是指企业、事业单位所属的用于输送工艺介质的工艺管道、公用工程管道及其他辅助管道,划分为GCl级、GC2级、GC3级。

B3.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业管道为GC1级:(1)输送GB 5044—85《职业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规定的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高度危害气体介质和工作温度高于标准沸点的高度危害液体介质的管道;(2)输送GB 50160-1999《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及GB 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包括液化烃),并且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4.0MPa的管道;(3)输送流体介质并且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10.0MPa,或者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4.0MPa,并且设计温度大于或者等于400℃的管道。

B3.2GC2级除本规定B3.3规定的GC3级管道外,介质毒性危害程度、火灾危险性(可燃性)、设计压力和设计温度小于B3.1规定的GCl级管道。

TSGR1001-2008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

TSGR1001-2008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

TSGR1001-2008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R1001—2008压力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XXX颁布2008年1月8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设计单位条件第三章设计许可程序第四章增项和变更第五章换证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七章附则附件A压力设计许可级别附件B压力管道类别、级别附件C设计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基本内容附件D设计单位各级人员基本条件附件E特种设备设计许可印章(模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压力、压力管道设计单位(以下简称设计单位)的安全监察,确保压力、压力管道的设计质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例》定范围的压力、压力管道设计。

第三条压力、压力管道设计许可类别、级别的划分见附件A、附件B。

第四条压力压力管道的设计(以下统称为设计)必须由取得XXX(以下简称XXX)颁发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以下简称《设计许可证》)的压力、压力管道设计单位(以下简称设计单位)进行。

设计单位取得《设计许可证》后,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从事许可范围内的设计工作。

《设计许可证》有效期为4年,有效期满的设计单继续从事设计工作的,应按本规则的有关规定手续,逾期不办或者未被批准换证的,其《设计许可证》有效期满后不得继续从事设计工作。

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设计单位在设计产品(系统)时,应当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并且还应当充分考虑产品能源利用和系统节能,提高能源利用率。

第五条设计许可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分别由XXX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审批。

压力A级、C级和SAD级XXX负责受理和审批;D级设计单位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

压力管道GA类、GC1、GDl级设想单位由XXX负责受理和审批;GB类、GC2、GC3、GD2级设想单位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分负责受理和审批。

管道类别、级别划分

管道类别、级别划分

压力管道设计类别、级别划分摘自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TSG特种设备技术规范)TSG R1001-2008《压力管道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发布:2008年1月8日,实施:2008年4月30日(简称新规则);1. 附件B压力管道类别、级别B1GA类(长输管道)长输(油气)管道是指产地、储存库、使用单位之间的用于输送商品介质的管道,划分为GA1级和GA2级。

B1.1GAl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长输管道为GA1级:(1)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介质,最高工作压力大于4.0MPa的长输管道;(2)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液体介质,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6.4MPa,并且输送距离(指产地、储存地、用户问的用于输送商品介质管道的长度)大于或者等于200km的长输管道。

B1.2GA2级: GA1级以外的长输(油气)管道为GA2级。

B2GB类(公用管道)公用管道是指城市或乡镇范围内的用于公用事业或民用的燃气管道和热力管道,划分为GBl级和GB2级。

B2.1GBl级城镇燃气管道。

B2.2GB2级城镇热力管道。

B3GC类(工业管道)工业管道是指企业、事业单位所属的用于输送工艺介质的工艺管道、公用工程管道及其他辅助管道,划分为GCl级、GC2级、GC3级。

B3.1GCl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业管道为GC1级:(1)输送GB 5044—85《职业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规定的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高度危害气体介质和工作温度高于标准沸点的高度危害液体介质的管道;(2)输送GB 50160-1999《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及GB 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包括液化烃),并且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4.0MPa的管道;(3)输送流体介质并且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10.0MPa,或者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4.0MPa,并且设计温度大于或者等于400℃的管道。

B3.2GC2级除本规定B3.3规定的GC3级管道外,介质毒性危害程度、火灾危险性(可燃性)、设计压力和设计温度小于B3.1规定的GCl级管道。

TSGR_1001-2008_____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

TSGR_1001-2008_____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R1001—2008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8年1月8日公布2008年4月30日实施前言2004年3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下达起草任务书。

2004年4月、6月,中国特检院成立起草组,分别在无锡、北京召开《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和《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规则》首次会议。

2004年7月、10月,起草组在北京召开第二次工作会议,就起草工作中的主要问题进行了研讨。

2004年8月、2005年1月,起草组在北京召开末次工作会议,经讨论修改,形成了《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和《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规则》草案,同时邀请部分设计院专家对草案进行了讨论。

2004年11月、2005年2月,中国特检院向特种设备局上报了《压力管道设计资格许可规则》和《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规则》的征求意见稿。

2005年2月、1 2月,特种设备局分别以质检特函[2005]5号文、[2005]65号文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以及公民的意见。

2005年4月、2006年7月,根据征求到的意见进行修改形成送审稿,分别向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专家征求意见。

2005年9月、2006年11月,分别将《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和《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规则》报批稿上报特种设备局,特种设备局经研究决定将两规则进行合并。

2007年4月,经《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和《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规则》主要起草人员的讨论与修改,最终形成了《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报批稿。

2008年1月8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规则修订的主要依据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在充分考虑我国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现状及其特点的前提下,以确保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质量为目的,在原《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许可与管理规则》基础上进行的修订。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公布2011年度第三批压力管道设计审批人员考核结果的函(二)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公布2011年度第三批压力管道设计审批人员考核结果的函(二)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公布2011年度第三批压力管道设计审批人员考核结果的函(二)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1.12.19
•【文号】[2011]质检特便字第4052号
•【施行日期】2011.12.1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质量管理和监督
正文
续(一)
考核机构: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考核时间:2011年9月22日至28
考核机构: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考核时间:2011年10月27日至11
注:GD1均为亚临界以下
考核机构:中国化工机械动力技术协会考核时间: 2011.9.3-7 考核地点:。

压力管道gc等级划分标准

压力管道gc等级划分标准

压力管道gc等级划分标准
压力管道GC等级划分标准主要依据管道的介质、设计压力和设计温度等因素。

具体来说,GC类(工业管道)按照以下标准进行等级划分: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业管道为GC1级:
•输送GB 5044《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的管道;
•输送GB 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及GB 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介质,且设计压力P≥4.0MPa的管道;
•输送可燃流体介质、有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P≥4.0MPa且设计温度≥400℃的管道;
•输送流体介质且设计压力P≥10MPa的管道。

2GC2级:除GC3级管道外,介质毒性程度、火灾危险性(可燃性)、设计压力和设计温度低于GC1级的管道。

3输送无毒、非可燃流体介质,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1.0Mpa,并且设计温度高于-20℃但是不高于185℃的管道为GC3级。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的等级划分标准可能会因地区、行业规范或特定工程需求而有所不同。

因此,在实际应用中,建议参考相关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以及工程要求来确定具体的等级划分。

压力管道施工资质等级

压力管道施工资质等级

压力管道安装资格类别、级别的划分:GA类(长输管道)长输(油气)管道是指产地、储存库、使用单位之间的用于输送商品介质的管道,划分为GA1级和GA2级。

B1.1GAl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长输管道为GA1级:(1)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介质,最高工作压力大于4.0MPa的长输管道;(2)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液体介质,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6.4MPa,并且输送距离(指产地、储存地、用户问的用于输送商品介质管道的长度)大于或者等于200km的长输管道。

B1.2GA2级、GA1级以外的长输(油气)管道为GA2级。

GB类(公用管道)公用管道是指城市或乡镇范围内的用于公用事业或民用的燃气管道和热力管道,划分为GBl级和GB2级。

B2.1GBl级城镇燃气管道。

B2.2GB2级城镇热力管道。

GC类(工业管道)工业管道是指企业、事业单位所属的用于输送工艺介质的工艺管道、公用工程管道及其他辅助管道,划分为GCl级、GC2级、GC3级。

B3.1GCl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业管道为GC1级:(1)输送GB 5044—85《职业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规定的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高度危害气体介质和工作温度高于标准沸点的高度危害液体介质的管道;(2)输送GB 50160-1999《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及GB 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包括液化烃),并且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4.0MPa的管道;(3)输送流体介质并且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10.0MPa,或者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4.0MPa,并且设计温度大于或者等于400℃的管道。

B3.2GC2级除本规定B3.3规定的GC3级管道外,介质毒性危害程度、火灾危险性(可燃性)、设计压力和设计温度小于B3.1规定的GCl级管道。

B3.3GC3级输送无毒、非可燃流体介质,设计压力小于或者等于1.0MPa,并且设计温度大于-20 ℃但是小于185 ℃的管道。

压力管道类别、级别划分

压力管道类别、级别划分

压力管道设计类别、级别划分摘自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TSG特种设备技术规范)TSG R1001-2008《压力管道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发布:2008年1月8日,实施:2008年4月30日(简称新规则);1. 附件B压力管道类别、级别B1GA类(长输管道)长输(油气)管道是指产地、储存库、使用单位之间的用于输送商品介质的管道,划分为GA1级和GA2级。

B1.1GAl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长输管道为GA1级:(1)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介质,最高工作压力大于4.0MPa的长输管道;(2)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液体介质,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6.4MPa,并且输送距离(指产地、储存地、用户问的用于输送商品介质管道的长度)大于或者等于200km的长输管道。

B1.2GA2级: GA1级以外的长输(油气)管道为GA2级。

B2GB类(公用管道)公用管道是指城市或乡镇范围内的用于公用事业或民用的燃气管道和热力管道,划分为GBl级和GB2级。

B2.1GBl级城镇燃气管道。

B2.2GB2级城镇热力管道。

B3GC类(工业管道)工业管道是指企业、事业单位所属的用于输送工艺介质的工艺管道、公用工程管道及其他辅助管道,划分为GCl级、GC2级、GC3级。

B3.1GCl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业管道为GC1级:(1)输送GB 5044—85《职业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规定的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高度危害气体介质和工作温度高于标准沸点的高度危害液体介质的管道;(2)输送GB 50160-1999《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及GB 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包括液化烃),并且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4.0MPa的管道;(3)输送流体介质并且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10.0MPa,或者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4.0MPa,并且设计温度大于或者等于400℃的管道。

B3.2GC2级除本规定B3.3规定的GC3级管道外,介质毒性危害程度、火灾危险性(可燃性)、设计压力和设计温度小于B3.1规定的GCl级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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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压力管道许可规则
• GB类(公用管道)
• 公用管道是指城市或乡镇范围内的用于公 用事业或民用的燃气管道和热力管道,划分 为GBl级和GB2级。
• GBl级
城镇燃气管道。
• GB2级
城镇热力管道。
二 压力管道许可规则
• GC类(工业管道)
• 工业管道是指企业、事业单位所属的用于
输送工艺介质的工艺管道、公用工程管道及
单位(以下简称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单位取得《设计许可证》后,
二 压力管道许可规则
• 第五条 设计许可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分别由国家质 检总局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审批。 压力管道GA类、GC1、GD1级设计单位由国家质检总局 负责受理和审批;GB类、GC2、GC3、GD2级设计单位 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设计单位同 时含有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受理 和审批的项目时,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受理和审批。
• 第四条 压力管道的设计(以下统称为设计)必须由取得国家质量监 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设计 许可证》(以下简称《设计许可证》)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 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从事许可范围内的设计工作。《设计许可证》 有效期为4年,有效期满的设计单位继续从事设计工作的,应当 按本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换证手续,逾期不办或者未被批准换证 的,其《设计许可证》有效期满后不得继续从事设计工作。
压力管道设计管理
高永芬 2014年
目 录
• • • • • • • 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有关内容 二 压力管道许可规则 三 设计单位条件 四 换 证 五 监督管理 六 评审中重点关注的问题 七 我院压力管道管理
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有关内容
• 第九十九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


二 压力管道许可规则
• GC2级 • 除本规定B3.3规定的GC3级管道外,介质 毒性危害程度、火灾危险性(可燃性)、设计 压力和设计温度小于B3.1规定的GCl级管道。 • GC3级 • 输送无毒、非可燃流体介质,设计压力小 于或者等于1.0MPa,并且设计温度大于 -20 ℃但是小于185 ℃的管道。
员不少于2人;
(三) 审批人员数额一般不超过总设计人数的30%; (四) 有经过专业培训的压力管道选材设计和应力分析校核人员。
三 设计单位条件
• 第十四条 设计单位各级设计人员条件要求。
• D1 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
由设计单位主管设计工作的负责人担任,具有压力容器
或压力管道相关专业知识,了解法规、安全技术规范、
三 设计单位条件
• 第十三条 压力管道设计单位的人员应当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一) GAl、GCl、GDl级压力管道设计单位,各级专职设计人员必须 有相应的设计业绩,总人数不少于10人,其中审批人员不少于3
人;
(二) GB类、GA2、GC2、GC3、GD2级压力管道设计单位,专职设 计人员必须有相应的设计业绩,总人数不少于7人,其中审批人
其他辅助管道,划分为GCl级、GC2级、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业管道为GC1级: (1) 输送GB 5044—85《职业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规定的 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高度危害气体介质和工作温度高于标 准沸点的高度危害液体介质的管道; (2) 输送GB 50160-1999《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及GB 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 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包括液化烃),并且设计压力大于 或者等于4.0MPa的管道; (3) 输送流体介质并且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10.0MPa,或者设 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4.0MPa,并且 设计温度大于或者等于400℃ 的管道。
标准的有关规定,对重大技术问题能够做出正确决定。
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
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
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
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
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
二 压力管道许可规则
• 压力管道设计许可类别、级别的划分..\..\..\
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
则.pdf
二 压力管道许可规则
• GA类(长输管道) • 长输(油气)管道是指产地、储存库、使用单位之间的用于 输送商品介质的管道,划分为GA1级和GA2级。 • GAl级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长输管道为GA1级: • (1) 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介质,最高工作压力大于 4.0MPa的长输管道; • (2) 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液体介质,最高工作压力大于 或者等于6.4MPa,并且输送距离(指产地、储存地、用户间 的用于输送商品介质管道的长度)大于或者等于200km的长 输管道。 • GA2级:GA1级以外的长输(油气)管道为GA2级。
二 压力管道许可规则
• 取得GA1级压力管道设计许可的设计单位和审批人员,
即具备GA2级中相应品种压力管道的设计资格和设计审 批资格;取得GC1级压力管道设计许可的设计单位和审 批人员,即具备GC2、GC3级中相应品种压力管道的设 计资格和设计审批资格。取得GD1级压力管道设计许可 的设计单位和审批人员,即具备GD2级中相应品种压力 管道的设计资格和设计审批资格。
二 压力管道许可规则
• 第六条 从事压力管道设计审核和审定的人员(以下统称审批人员),应当
经过压力管道设计鉴定评审机构考核合格,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布,
取得相应审批范围的压力管道设计审批人员资格证书。审批人员
的考核计划每年年初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公布。 压力管道相关设计人员、审批人员的资格有效期为4年。
二 压力管道许可规则
• GD类(动力管道) • 火力发电厂用于输送蒸汽、汽水两相介质 的管道,划分为GD1级、GD2级。 • GD1级 • 设计压力大于等于6.3 MPa,或者设计温度 大于等于400℃的管道。 • GD2级 • 设计压力小于6.3MPa,且设计温度小于 400℃的管道。
二 压力管道许可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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