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立医院整体托管及公立医院下属科室托管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模式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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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改革

公立医院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改革

公立医院资产(zīchǎn)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改革1产权(chǎn quán)概述(ɡài shù)马克思认为,产权是所有权、使用权、支配权、经营权、索取权、继承权和不可侵犯权等一组权利的集合体。

这些权利,在一些场合统一于一个主体,在另一些场合,则可能分散于不同的主体,但无论在何种场合,所有权始终是第一位的,没有所有权就谈不到其他权利。

现代产权经济学的鼻祖科斯把产权定义为财产(cáichǎn)所有者的权利,即可以做什么和不可以做什么的权利[5]。

香港大学经济学系教授张五常认为,产权是在一系列可选择的排他性行为中做出选择的权利。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卢现祥教授认为,产权不是人与物的关系,而是由物的存在及关于它们的使用所引起(yǐnqǐ)的人们之间相互认可的行为关系。

哈尔滨医科大学杜乐勋教授认为,产权是指具有一定法律约束的财产关系,它通过确立一种共同遵循的准则来界定人们对稀缺性资源的配置权利,从而促进人们更有效地经营期资本。

产权制度是现代医院制度的核心。

通过对产权的不同定义,可以看出产权有以下基本特征:产权具有明确性。

一是指明确所有者主体,即资产归谁所有归谁使用等;二是明确所有者客体,即归某个所有者占有使用支配的是哪些资产和哪些权利。

产权具有独立性。

即产权关系一经确立,产权主体就可以在合法的范围内自主地行使对资产的各项权利,谋求资产收益最大化,而不受同一财产上其它财产主体的随意干扰。

产权具有转让性。

一种是包括所有权各项全能在内的整个所有权体系的转让,一种是保留所有权而将所有权的占有使用受益于处分权转让,形成法人财产权。

产权是一种排他性权利,必须加以界定和安排,使之明晰化。

如果产权不明晰,即产权模糊,就会造成财产纷争不已,不能有效行使这种排他性权利,财产便不能有效地被利用,导致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因此,产权的界定和明晰是十分重要的。

产权经济学的一个共同特征(tèzhēng)是强调了所有权激励与经济行为的内在联系,产权会影响激励和行为,产权的发展是为了使外部性内在化。

关于公立医院整体托管及公立医院下属科室托管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模式的说明

关于公立医院整体托管及公立医院下属科室托管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模式的说明

关于公立医院整体托管及公立医院下属科室托管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模式的说明一、主要政策依据及支持提示2009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出:“有条件的大医院按照区域卫生规划要求,可以通过托管、重组等方式促进医疗资源合理流动。

”“规范医院管理者的任职条件,逐步形成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医疗机构管理队伍。

”这也正是目前我司与医疗机构合作的主要模式,以及今后合作的主要方向。

2010年12月,国家发改委、卫生部、财政部、商务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及:(二十一)提高非公立医疗机构的管理水平。

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推行现代化医院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成本控制和质量管理,聘用职业院长负责医院管理。

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医院管理公司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采用各种方式聘请或委托国内外具备医疗机构管理经验的专业机构,在明确权责关系的前提下参与医院管理,提高管理效率。

指导非公立医疗机构依法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这也是目前我司与医疗机构合作的主要优势所在。

二、关于公立医院整体托管及公立医院下属科室托管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模式的操作现状1、对医院的整体托管,签约主体系对其是有管理权限的卫生(或其他)主管部门,具体根据设立机关确认。

签订委托管理咨询协议的方式是直接同医院的主管部门签订整体托管协议,其内部关系通过医院主管部门的有关决议处理。

该种托管模式是医院所有权不产生任何改变,经营权彻底分离。

在该种模式中,取得经营权的主体方通过运营指标取得利润,该利润因为是在遵守国家有关非盈利医院运营机制的前提下取得的(比如财务、规章制度、人员、税收等都是医院作为主体去实现的),故并不改变医院的非盈利性质。

2、对院中所属科室的托管,签约主体系对科室有管理权限的医院,签订委托管理咨询协议的方式是直接同医院签订科室的委托管理协议,其内部关系通过科室主管部门的有关决议处理,该种托管模式是科室所有不产生任何改变,经营权彻底分离,在该种模式中,取得经营权的主体方通过运营指标取得利润,该利润因为是在遵守国家有关非盈利医院运营机制的前提下取得的(比如财务、规章制度、人员、税收等都是医院作为主体去实现的),故并不改变医院的非盈利性质。

公立医院托管模式的探索与实践

公立医院托管模式的探索与实践

公立医院托管模式的探索与实践新医改方案出台以后,公立医院实行体制机制的改革,完善医院的法人治理结构,已经作为一项重要的改革内容,进入改革范畴。

上海仁济医院用两种不同的管理体制,进行了六年多托管公立医院模式的实践探索。

一、托管医院的具体做法托管医院是人事结构调整的一项举措,有利于实施资源合理配置,解决老百姓看病难问题,并可提升医院的知名度和竞争力,扩大医院的影响,提高医院的效益。

托管医院主要有两种模式,第一种模式是由仁济医院派人直接管理,沿袭仁济医院的管理思路与模式,输出品牌、管理、技术,提升托管医院的能绩与效益。

第二种模式是组建医院股份有限管理公司,以企业的方式托管医院。

仁济医院与政府进行合作,仁济医院或管理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单位,对外独立承担经营风险和法律责任。

合作双方就托管周期内医院的经营管理目标予以确定,并进行年度审计,以确认完成情况,并明确努力方向。

托管的基本原则即“七个不变”:医院独立法人地位不变;医院的性质和功能不变;医院资产归属不变;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对医院的领导、指导职能不变;政府的财政拨款渠道及标准不低于托管前水平;党、工、团等组织的地位、职责和隶属关系不变;职工身份不变,基本工资、福利待遇不低于现水平。

被托管的医院成立管理委员会,实行管委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根据公司授权和管委会明确的任务开展工作。

管委会的职责是对医院资产运营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并实施监督,成员由当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管理公司推荐人员组成,当地政府人员占多数并担任主任;院长由公司提名,经合作方同意,再由公司聘任。

二、托管模式的初步成效1、初步尝试法人治理结构的管理体制。

医院托管以后,实施了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使政府真正从“出资人”的角度,从宏观上考虑对医院资源的配置,以及对托管成效进行评价和监督,同时也加强了院长经营管理医院的职责,有效实行了院长的能绩考核。

2、加强了托管医院的改革力度,提高了管理与技术水平。

我国公立医院帮扶式托管模式实践的探讨

我国公立医院帮扶式托管模式实践的探讨

我国公立医院帮扶式托管模式实践的探讨公立医院托管作为优质医疗资源布局发展的重要手段,在新医改医疗资源调整整合中越来越受到重视。

托管是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的一种有效途径与方式,它在不影响产权这一敏感问题的条件下实现了医院所有权和经营权的有效分离。

其中,帮扶式医院托管模式有助于将大型医疗机构的优质资源有效地向被托管医院进行传递。

医院托管运行模式将成为我国卫生行政部门和公立医院管理者不断探索的方向之一。

笔者作为医疗行业管理从业人员曾直接参与医院托管行为,对我国目前的医院托管模式进行了研究,力争为我国医院托管模式的深化开展提供参考。

标签:公立医院;医院管理;医院托管;帮扶式托管随着经济社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经济全球化以及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城乡居民健康需求不断提升并呈现多层次、多元化的特点,进一步加剧了卫生资源供给约束与卫生需求日益增长之间的矛盾,医疗资源分配不均匀的问题愈发突显,医疗资源都主要集中在大中型城市,而在城市中,又多聚集在繁华城区,这在很大程度上导致我国群众“看病贵,看病难”。

庆幸的是,近年来我国政府已经着手开始医疗体制方面的改革,明确表明要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积极推进公立医院的改革。

医疗资源集中的大型城市为了遵从国家对医疗体制改革的引导方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特别提出了要在保证大型公立医院持续稳定发展的同时,实现医疗资源的有序分配。

例如,北京市政府就提出了“通过对口支援、土地置换、资源重组、办分院、整体搬迁或合作建设区域医疗中心等方式,继续推进城区优质医疗资源向远郊区县扩展”、“统筹城乡区域卫生发展,提升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文件精神。

而医院托管模式正是借此契机,逐渐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

1 托管的含义作为一种企业管理措施,“托管”一词源于20世纪90年代德国成功开展的大规模国有企业的私有化改造。

托管的基本理论是基于制度经济学中的委托——代理理论和契约理论。

探索新医改下公立医院“管办分离”的运行模式

探索新医改下公立医院“管办分离”的运行模式

探索新医改下公立医院“管办分离”的运行模式作者:邵顺马亚娜来源:《新校园·中旬刊》2011年第11期摘要:该文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践,在回顾和分析了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历程、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就苏州、无锡、上海等地“管办分离”的医改模式进行了分析、对比和评价,并就管办分离医改模式提出了几点思考。

笔者认为,实行“管办分离”,可以将医院管理交给专门的医院管理法人,有利于逐步建立权责明晰、监管有力、富有生机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以有效提高公立医院服务质量。

关键词:医疗改革;公立医院;管办分离;模式所谓管办分离就是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与其主管的公立医院在监管与举办的行政管理关系上适度分开。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中明确:公立医院要坚持维护公益性和社会效益原则,鼓励各地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

实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即政府部门与公共服务事业法人的政事分开;政府监管者职能与服务者职能的分开;公共服务的购买者与提供者分开。

当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引起公众关注的时候,苏州、无锡、上海等城市和地区酝酿多时的“管办分离”改革集体亮相。

本文试以三地“管办分离”模式为例进行分析研究,进一步探讨此项改革。

一、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历程1.以行政命令为特征的医院管理。

从1950年至改革开放时期,是我国医院发展的初创时期。

建国初期我国卫生工作落后,此时的医院大都属于公立医院,医院管理模式主要采用前苏联的管理体制和方法,管理人员大多是行政干部、专业军人,医院院长完全由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任命,是“行政官员型”院长。

医院完全按照上级卫生管理部门指定的指标、经费进行操作。

政府是医院最主要的资金来源,也是医院管理者。

2.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管理科学得到重视。

卫生系统在全社会改革开放的形势推动下,以增强发展卫生事业活力为目标,积极探索和推进卫生领域的改革和开放。

但是政府对卫生行业基本是“多给政策少给钱”,催生了卫生行业“三补”形式:医疗亏损卖药补、卖药受控检验补、主业受困副业补。

托管模式在潍坊市公立医院改革中的实践与思考

托管模式在潍坊市公立医院改革中的实践与思考
委 、滨 海 开 发 区管委 会 书 记 苏 的 人 员 走 上 中 层 干 部 岗 位 ,
( 二)派驻托管专家团队 和管理团队
干力 量 组成 3 人 的托 管 团 队 , 0
绩效 分配 制度 改 革是 医 院 制 定 了切 实可 行 的人 才 培养 计
改革 的一 项攻 坚 战 ,涉 及每 个 划 。采 取走 出去 、请 进 来 的办
对职 能科 室 实行大 部制 ; 效 率过 低等 问题 ,按 照 “ 部 大
2 1 年5 日,开发 区 管 工 。托管 后 ,医 院把 提高 医疗 人 发展 与医 院发展 同步 。 0 0 月4 委 会 与潍 坊 市人 民医 院签 订五 质 量 和 改 善 服 务 水 平 放 在 首
与 2 1 年相 比,医 院的 门 了员 工利 益 ;免 费 提供 工 作午 00 诊 诊 疗 人 次 :6 9 1 , 同 比 餐 ,减轻 了医 务人 员负 担 和压 6 4人 增 长 6 .% 出 院 人 次 : 73 力 ;通过 改革 分 配制 度 ,员工 41; 04
薪 酬 同 比增 长 3 . 3 。提 高 了 来 ,总 院派 驻 管 理 团队 和专 家 断 提 高 自身 专 业 技 术 水 平 和 84 %
不 变 、财政 拨 款 渠道 和 标准 不 变 、职 工 身份 及待 遇 不 变 ” 的
( )深 化人事 制度 改革 制 ”原 则 ,对 现有 科 室进 行 科 三
首 先 , 院领 导 班子 进行 了 学优 化 ,职 能 相近 的科 室 进行 合 并 ;设有 办 公室 、政 工 部 、 人 力 资 源 部 、 医 疗 部 、 护 理
量,得到 了广大病 员的好评 。 工作 效率得 到 明显 的提 高 。

医院整体托管方案

医院整体托管方案

医院整体托管方案近年来,随着医院管理的复杂性不断增加,越来越多的医院开始将自身的经营运作交由第三方机构来进行整体托管。

这种医院整体托管方案能够有效提升医院的管理效率和绩效,为医疗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模式。

一、引言:医院管理的挑战与思考医院作为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承担着保障公众健康的同时,也面临着巨大的管理压力。

医疗技术的不断创新、患者期望的不断提高、医疗资源的有限性等问题,让医院管理者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为了应对这些挑战,医院整体托管方案应运而生。

二、医院整体托管的定义与优势医院整体托管方案是指将医院的日常运营、管理、人力资源等各个方面全部交由专业的第三方机构来负责。

这种方案的最大优势在于能够解放医院管理者的精力,使其能够更专注于医疗服务的质量提升与创新,同时还能够通过引入专业的管理机构,提高医院的管理效率和绩效。

三、医院整体托管的模式与应用案例医院整体托管方案的具体模式有很多种,可以根据不同医院的实际情况来选择。

比较常见的模式包括合资合作、特许经营、全权委托等。

在实际应用中,国内外都有很多成功的案例。

例如,我国某知名三甲医院与一家国际医疗服务机构合作,通过整体托管方案,使得该医院的管理水平、服务质量以及科研能力得到了显著提升。

四、医院整体托管的风险与挑战尽管医院整体托管方案具有很多优势,但是其中也存在一些风险和挑战。

首先是与第三方机构的合作风险,包括合作方背景、资质、信誉等方面的考验。

其次是医院内部的抵触情绪和变革阻力,医院管理者需要能够妥善处理好与员工的沟通和关系,以确保整体托管方案的顺利推进。

五、总结与展望医院整体托管方案作为一种新的管理模式,为医院管理者提供了一种应对挑战的方式。

在未来,随着医院管理的进一步专业化和市场化,医院整体托管方案将会得到更广泛的应用。

但同时,也需要注意风险的控制和合作的选择,以确保整体托管方案能够真正实现医院管理质量的提升和效益的最大化。

在医院整体托管方案的论述中,我以问题的引入为开篇,接着分析了医院管理面临的挑战,并引出了医院整体托管方案的概念与优势。

我国公立医院改革的探索模式

我国公立医院改革的探索模式

我国公立医院改革的探索模式2010年2月23日正式发布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明确指出,从今年开始以公益性为核心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建立协调、统一、高效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

现在,1 6个国家级试点城市的改革工作已经开展或即将开展。

那么,此前我国各地一些城市也进行了相关的探索,并且摸索出了一些模式。

这些模式各有其特色,或许可以为正在推行的公立医院改革提供参考。

以下是现有的一些改革模式介绍。

股份制的宿迁模式2003年江苏宿迁开始了公立医院改革。

改革的对象是政府包办、主管的宿迁市人民医院。

当时以国有上市公司南京金陵药业集团出资人民币7000万元,南京市鼓楼医院出人力资本,与宿迁市人民政府一起成为了宿迁人民医院的三个股东。

医院院长由三方成立的董事会委派。

这样,宿迁人民医院从政府的包办、主管模式转变成为了独立法人的股份制模式。

宿迁这种被称为大医院托管小医院的模式,又称委托经营模式。

其本质只是托管,并不涉及到隶属关系的改革。

大医院只要派出相应的管理班子,小医院需要向大医院支付相应的报酬就行。

在很长一段时间,我国公立医院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界定不清,制约了医院的管理和发展。

如果将两权分开,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就会形成一个责权分明,有责任、有激励、有约束、有竞争、有活力的机制。

宿迁这种以大医院托管中小医院的方式,被称之为以明晰医院所有者、经营者责权利关系,实现医院效益最大化的一种经营方式。

与此同时,大医院对于各区级、县级医院的托管,可以很好地实现资源的互相利用,也不会改变区县级医院的公益性。

宿迁模式也引起了一些专家的质疑。

其中一种观点认为:宿迁医院的股份制等于是国有资产流失。

宿迁市人民医院通过股份制改造,把卫生部门变成了纯粹的监管者,而宿迁人民医院的三家股东成为了医院的主办者。

不过,另外一种观点认为宿迁市人民医院这种股份制改造,只是把行政性国有资产转变为了经营性国有资产,不能说是国有资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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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立医院整体托管及公立医院下属科室托管
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模式的说明
一、主要政策依据及支持提示
2009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出:“有条件的大医院按照区域卫生规划要求,可以通过托管、重组等方式促进医疗资源合理流动。

”“规范医院管理者的任职条件,逐步形成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医疗机构管理队伍。

”这也正是目前我司与医疗机构合作的主要模式,以及今后合作的主要方向。

2010年12月,国家发改委、卫生部、财政部、商务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及:
(二十一)提高非公立医疗机构的管理水平。

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推行现代化医院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成本控制和质量管理,聘用职业院长负责医院管理。

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医院管理公司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采用各种方式聘请或委托国内外具备医疗机构管理经验的专业机构,在明确权责关系的前提下参与医院管理,提高管理效率。

指导非公立医疗机构依法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这也是目前我司与医疗机构合作的主要优势所在。

二、关于公立医院整体托管及公立医院下属科室托管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模式的操作现状
1、对医院的整体托管,签约主体系对其是有管理权限的卫生(或其他)主管部门,具体根据设立机关确认。

签订委托管理咨询协议的方式是直接同医院的主管部门签订整体托管协议,其内部关系通过医院主管部门的有关决议处理。

该种托管模式是医院所有权不产生任何改变,经营权彻底分离。

在该种模式中,取得经营权的主体方通过运营指标取得利润,该利润因为是在遵守国家有关非盈利医院运营机制的前提下取得的(比如财务、规章制度、人员、税收等都是医院作为主体去实现的),故并不改变医院的非盈利性质。

2、对院中所属科室的托管,签约主体系对科室有管理权限的医院,签订委
托管理咨询协议的方式是直接同医院签订科室的委托管理协议,其内部关系通过科室主管部门的有关决议处理,该种托管模式是科室所有不产生任何改变,经营权彻底分离,在该种模式中,取得经营权的主体方通过运营指标取得利润,该利润因为是在遵守国家有关非盈利医院运营机制的前提下取得的(比如财务、规章制度、人员、税收等都是医院作为主体去实现的),故并不改变医院的非盈利性质。

三、有关法律规定的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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