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守则
石油化工企业环保管理制度

石油化工企业环保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石油化工企业的环保管理,确保企业生产活动符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2. 本企业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任何违反环保管理规定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环保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订环保政策,监督环保工作的执行。
2. 设立环保管理部,负责日常环保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污染排放监测、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等。
三、环保规划与实施1. 企业应制定长期和短期的环保规划,并确保规划的实施与更新。
2. 定期进行环境影响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环保规划调整的依据。
四、污染预防与控制1. 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排放标准,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2. 对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污染物进行分类管理,确保无害化处理。
五、环保设施管理1. 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2. 对于环保设施的升级改造,应进行可行性研究,并报环保管理委员会审批。
六、环境监测与报告1. 建立环境监测体系,定期对排放的污染物进行监测,并记录监测数据。
2. 定期向环保管理部门提交环境监测报告,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环境事故应急处理1. 制定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包括事故报告、应急响应、事后处理等。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八、环保培训与教育1. 定期对员工进行环保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2. 加强环保意识的宣传,鼓励员工提出改进环保管理的建议。
九、环保信息公开1. 企业应主动公开环保信息,包括污染物排放数据、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等。
2. 接受公众监督,对公众提出的环保问题及时给予答复和处理。
十、奖惩机制1. 对于在环保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环保管理制度的个人或团队,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十一、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环保管理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化工厂企业环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加强化工厂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预防环境污染,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以及与环境保护相关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环保责任,确保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第四条公司应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公益活动,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第二章环境保护目标与原则第五条环境保护目标:1. 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环保要求;2. 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环境风险;3. 保障员工和周边居民的环境权益,维护生态环境平衡;4. 提高公司环境管理水平,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第六条环境保护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节约资源,循环利用;3. 强化责任,落实措施;4. 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第三章环境管理体系第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包括组织机构、制度标准、技术措施、运行监控、信息沟通等方面。
第八条公司设立环境保护委员会,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协调、监督和考核。
第九条各部门应设立环境保护岗位,负责本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十条公司应制定环境保护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环保责任。
第十一条公司应制定环境保护标准,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符合环保要求。
第四章环境污染预防与治理第十二条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包括:1. 优化生产工艺,减少污染物产生;2. 加强原料、辅料采购管理,确保符合环保要求;3. 定期检查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4. 加强废弃物处理,实现资源化利用。
第十三条公司应按照国家规定,对废气、废水、固废等污染物进行治理,确保达标排放。
第十四条公司应定期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制定应急预案,防范环境事故。
第五章环境监测与报告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环境监测制度,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污染物排放进行监测。
化工企业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化工企业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规范企业的环境保护行为,提高化工企业的环境管理水平,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化工企业应当遵循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如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公众参与等。
第四条化工企业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和环境保护管理系统,并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要求进行合理布局和规划。
第二章环境监测与评估第五条化工企业应当建立环境污染监测系统,监测范围应涵盖企业周边环境和生产流程中的关键环节。
第六条化工企业应当根据国家和地方的要求,定期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按照评价结果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第七条化工企业应当及时公开监测数据和评估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废物管理第八条化工企业应制定废物管理计划,按照国家和地方的废物管理要求进行分类、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置。
第九条化工企业应当使用合适的设备和工艺,对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其处理过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条化工企业应当建立废物排放清单和台账,记录废物的种类、数量、去向、运输情况等相关信息。
第四章污水处理第十一条化工企业应当建立污水处理设施,确保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经合理处理后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第十二条化工企业应当定期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高效处理效果。
第十三条化工企业应当建立污水排放监测系统,对污水排放进行实时监测,并及时报告监测结果。
第五章大气污染防治第十四条化工企业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治大气污染,包括固定污染源的治理、燃烧过程控制等。
第十五条化工企业应当定期开展大气污染源的监测和排放监控,记录相应数据并进行报告。
第十六条化工企业应当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减少大气污染物的产生。
第六章环境应急管理第十七条化工企业应当建立应急预案,明确有关部门、责任人员和处置措施等,应急预案应定期进行演练和修订。
第十八条化工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材料,确保应急处置的需求。
第十九条发生环境事故时,化工企业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处置。
企业环保公示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环保管理,提高环保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部所有环保公示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环保公示内容、程序和方式,确保环保公示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二章环保公示内容第四条环保公示内容包括:(一)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等。
(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情况。
(三)排污许可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四)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五)环境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情况。
(六)环保违法处罚情况。
(七)环保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
第三章环保公示程序第五条环保公示程序如下:(一)企业环保部门负责收集、整理环保公示相关资料。
(二)企业环保部门将整理好的资料报请企业领导审批。
(三)经企业领导审批后,环保部门将公示内容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公示。
(四)公示内容可通过以下方式发布:1. 企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2. 企业公告栏、宣传栏等内部场所;3. 社区、村庄等周边区域。
第四章环保公示方式第六条环保公示方式应确保公众能够方便、快捷地获取信息,具体如下:(一)文字公示:将公示内容以文字形式发布在指定位置。
(二)图片公示:将公示内容以图片形式展示,如监测数据图表、环保设施照片等。
(三)电子公示:利用企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发布环保公示信息。
第五章环保公示时间第七条环保公示时间如下:(一)新设企业或变更环保信息时,自审批通过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
(二)年度环保公示,每年1月1日至1月31日进行。
(三)其他需公示的事项,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公示。
第六章监督与责任第八条企业内部各部门应积极配合环保公示工作,确保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九条企业环保部门负责环保公示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十条企业违反本制度,未按规定进行环保公示的,由企业领导予以处理。
化工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化工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化工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是指在化工企业运营过程中,通过公开化
工企业的环境信息,提高企业环境保护的透明度和可信度,并让社会公众
能够了解和监督企业环境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促进企业加强环境管理,
推动化工行业可持续发展。
一、公开内容:
1.化工企业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评批复文件和变更批复文件;
2.化工企业的环境监测报告、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的排放量和治理
设施运行情况;
3.化工企业的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和环保监督检查记录;
4.化工企业的责任报告,包括环境违法情况、事故情况以及对环境违
法行为的处罚情况。
二、公开渠道:
2.化工企业应将环境信息公开的通知和相关文件发送给当地政府、环
保部门、社会组织、媒体等相关方,并确保其在信息公开渠道上及时发布;
三、公开原则:
1.公开化工企业环境信息应遵循信息公开的实事求是原则,不得隐瞒、篡改或编造数据;
2.公开化工企业环境信息应及时、全面、准确、客观地向社会公众公开,不得拖延或隐瞒重要信息;
3.公开环境信息时应注重信息的易读性和易理解性,采用直观的数据统计和图表呈现;
4.公开化工企业环境信息时应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公开涉及敏感性信息。
四、监督机制:
1.化工企业应建立健全环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定期对公开信息的真实性进行自查;
2.相关监管部门和社会组织应加强对化工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监督,如果发现企业公开信息不实、不完整或违反公开制度的行为,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公开处理结果;。
环境信息公开管理制度

环境信息公开管理制度---------------------------------------环境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1.目的为了推进和规范公司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满足环保自律体系运行监管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仅适用于某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3.安全环保部负责本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的制定,...1.目的为了推进和规范公司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满足环保自律体系运行监管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仅适用于某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3.安全环保部负责本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的制定,并在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指定的媒体或网站进行环境信息公开。
4.环境信息公开内容4.1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4.2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排放总量和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的排放总量;4.3 环保投资、环境保护技术开发利用以及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4.4生产、建设过程中产生废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等情况;4.5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发生过污染事故以及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4.6生产使用的原料、危害特性、相关污染物排放及事故信息、污染防控措施等情况;4.7开展自行监测工作情况及监测结果;4.8排污费(税)的缴纳、企业履行环境社会责任的情况;4.9对职工进行的环境保护培训状况;4.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环境信息;4.11与环境保护部门签订的改善环境行为的自愿协议。
5.国控企业按照《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要求,将年度监测方案、监测结果及年度监测工作报告等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在上级环保主管部门指定网站上公开。
6.相关文件《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总监工作内容成本会计工作内容感谢阅读,欢迎大家下载使用!。
企业环保公示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环保管理,提高环保意识,保障公众环境权益,根据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涉及环保活动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环保信息公开、公示行为,确保企业环保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地向社会公众公开。
第二章环保信息公开与公示的范围第四条企业应公开以下环保信息:1. 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2. 企业环保管理制度、措施及实施情况;3. 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4. 企业环保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5. 企业环保治理项目及实施效果;6. 企业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7. 企业环保违法、违规行为及整改情况;8. 企业环保投入及成效;9. 企业环保先进事迹及荣誉;10. 企业环保公开承诺及执行情况。
第五条企业应公示以下环保信息:1. 环保信息公示栏;2. 企业官方网站;3. 社交媒体平台;4. 公众查询系统;5. 企业内部公告栏。
第三章环保信息公开与公示的内容第六条环保信息公开内容应包括:1. 信息标题;2. 信息来源;3. 信息发布时间;4. 信息内容;5. 信息联系方式。
第七条环保公示内容应包括:1. 环保信息公示栏:应设置在明显位置,便于公众查阅;2. 企业官方网站:应设立环保信息专栏,定期更新;3. 社交媒体平台:应发布环保信息,并与公众互动;4. 公众查询系统:应提供环保信息查询服务;5. 企业内部公告栏:应向员工公示环保信息。
第四章环保信息公开与公示的程序第八条企业环保信息收集与整理:1. 企业各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收集、整理环保信息;2. 企业环保管理部门应负责审核、汇总环保信息。
第九条企业环保信息公开与公示:1. 企业环保管理部门应根据信息公开与公示的范围和内容,制定信息公开与公示计划;2. 企业环保管理部门应将环保信息报请企业领导审批;3. 企业环保管理部门应按照审批后的计划,通过多种渠道公开和公示环保信息。
化工生产企业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化工生产企业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化工生产企业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化工生产企业环境保护管理,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促进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化工生产企业,包括涉及有机合成、无机化学、精细化工、石油化工等各类化工过程和产品的生产企业。
第三条化工生产企业应依法取得环境保护许可证,明确环境保护责任,强化环境监管和管理。
第四条化工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明确环境保护目标和要求,加强环境管理和监测,促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
第五条化工生产企业应加强与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沟通,及时公布环境监测数据和处理进展情况,接受监督和评估。
第二章环境影响评价与审批第六条化工生产企业在新建、改扩建等重要环节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报请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
第七条环境影响评价应由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内容应包括项目所在地环境状况、预计污染物排放、环境风险分析等。
第1页/共4页第八条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应编制详实,内容应真实、准确、全面,并附上环境保护设施规划和定位。
第九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及时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告知企业是否具备开展项目的环境保护能力。
第十条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不得擅自开展新建、改扩建项目。
第三章污染控制与处理第十一条化工生产企业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合理布局和选址,采用环保先进技术和设备,实施污染防治措施。
第十二条化工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保证污染物排放符合排放标准,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十三条化工生产企业应建立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治理和处理的完善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有害物质产生,提高资源利用率。
第十四条化工生产企业应定期对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进行监测,确保处理效果符合要求,做到及时报告和更新数据。
第十五条化工生产企业应严格遵守环境质量标准,不得超标排放污染物,一旦发现超标情况,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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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有限公司
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民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的权利,促进企业如实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推动公众参与和监督企业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委托安全环保部统一指导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公司办公室负责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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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Z
息公开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公司各车间、部门依据本制度规定,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做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第三条公司应当准确、及时、完整地向公众披露环境信息,应有利于债权人、投资者、社会公众和政府管理部门了解企业环境保护情况,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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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 h \jgf”严
第四条公开企业环境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依法可以不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公开内容和形式」
第四条企业要公开下列环境信息:
(一)基础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生产地址、联系方式,以及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产品及规模;
精心整理
(二)排污信息,包括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情况,以及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的排放总量;
(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依法处理处置信息,主要包括公司产品及危险废物名称、代码、产生量、处置(利用)量、处置(利用)去向、贮存量等;
(四)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六)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及演练情况;
(七)依法缴纳排污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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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清洁生产实施情况;
(九)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
(十)按管理要求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第五条通过公司网站、上级主管部门环境信息公开平台或者当地报刊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环境信息,可采取以下一种或者几种方式予以公开:
(一)专题会、公告或者公开发行的信息专刊;
(二)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
(三)信息公开服务、监督热线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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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四)本单位的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开栏、信息亭、电子屏幕、电子触摸屏等场所或者设施;
(五)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信息的方式。
第六条企业自愿公开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社会环境责任的相关信
三、执行与监督精心整理
精心整理
第七条依照本制度规定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企业环境信息,公司各车间、部门应当在制作、获得或者拥有该相关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经公司主要领导批复后, 予以公开。
第八条办公室负责对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各部门、车间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通报。
第九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公司环境信息公开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时,公司必须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
四、附则]:/
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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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本制度自2015年01月0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