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实施方案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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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目录(征求意见稿)

陕西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目录(征求意见稿)

各种规格型号 各种规格型号 各种规格型号 带发热丝 各种规格型号 各种规格型号 单腔 不带囊 各种规格型号 单腔 带囊 各种规格型号 单腔 带囊 可 冲洗
各种规格型号 带加强钢丝 各种规格型号 带隆突 各种规格型号 不带隆突 单腔 单腔 双腔 双腔 不可吸痰 可吸痰 不可吸痰 可吸痰
各种规格型号 π 型吸氧管 各种规格型号 单塞吸氧管 挂耳π 型吸氧 管 挂耳单塞吸氧 各种规格型号 管 各种规格型号 各种规格型号 带储氧袋 各种规格型号 不带储氧袋 各种规格型号 各种规格型号 包括面罩、三 通阀、波纹管 等
各种规格型号 各种规格型号 各种规格型号 各种规格型号 各种规格型号 各种规格型号
一次性使用精 密(精细)过 滤输液器 一次性使用精 密(精细)过 滤避光输液器 一次性使用营 养液用输液器 一次性使用离 子膜过滤输液 器 普通避光输液 器 滴定管式输液 器
各种规格型号 袋式输液器 各种规格型号 各种规格型号 各种规格型号 各种规格型号 各种规格型号 各种规格型号 各种规格型号 各种规格型号 一次性使用精 量输液器 一次性使用空 气净化输液器 超低密度聚乙 烯输液器 微剂量高效避 光输液器 一次性使用石 英玻璃辐照输 液器 一次性用灵敏 回血输液器 无针头系统一 次性使用输液 器管路装置 进气式钢针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特殊一次性使用输液器 特殊一次性使用输液器 特殊一次性使用输液器 特殊一次性使用输液器 特殊一次性使用输液器 特殊一次性使用输液器 特殊一次性使用输液器 特殊一次性使用输液器 特殊一次性使用输液器 特殊一次性使用输液器 特殊一次性使用输液器 特殊一次性使用输液器 特殊一次性使用输液器 特殊一次性使用输液器 一次性使用输血器 一次性使用输血器 一次性使用输血器 一次性使用输血器 一次性使用输血器 一次性使用输血器 一次性使用输血器 一次性使用输血器 特殊一次性使用输血器

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制度

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制度

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制度是为了保障医疗机构采购医用耗材的公平性、透明性和规范性,确保公共财政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医疗资源的优化配置而制定的。

以下是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制度的主要内容:1. 采购流程:明确医用耗材的需求、采购计划编制、招标公告发布、供应商资格审核、报价评标、中标结果公示等各个环节的具体流程。

2. 采购管理机构:设立专门的采购管理机构负责医用耗材的采购工作,有独立的决策权和执行权,并负责采购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的接收、评标工作和合同签订等事务。

3. 供应商准入标准:制定供应商准入标准,如注册资金、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等方面的要求,确保供应商有合法经营资格和能力提供优质的医用耗材产品。

4. 招标公告和文件:招标公告应在合适的媒体上公开发布,招标文件应明确采购需求、报价要求、评标标准和中标结果公布等内容,确保供应商有充分的投标准备和公开竞争的机会。

5. 投标评标:采用公开、透明、公正的原则进行投标评标,评标委员会由多个专业人员构成,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根据评标标准进行评分,并确定最终的中标结果。

6. 中标结果公示:公示中标结果,包括中标单位名称、报价和采购数量等信息,并在公示期内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意见。

7. 合同签订和履约:中标单位和医疗机构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生效后,供应商需要按照合同的要求保质保量地提供医用耗材产品。

8. 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对医用耗材采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如采购过程记录、采购资料保存、采购文件公示情况等,确保采购程序的规范性和合规性。

9. 处罚机制:制定相应的处罚机制,对不履行合同、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行为予以追责和惩处。

通过建立和执行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制度,可以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保证医用耗材的质量和安全,并避免和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

医用耗材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医用耗材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医用耗材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第1篇医用耗材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一、背景与目的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医用耗材在临床治疗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然而,在医用耗材的采购、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问题,如价格虚高、过度使用、质量参差不齐等。

为加强医用耗材的规范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降低患者负担,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二、组织架构成立医用耗材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领导小组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医务、财务、设备、采购、质控等部门负责人。

三、活动内容1. 清查底数,建立目录(1)对医疗机构内使用的医用耗材进行全面清查,摸清底数,建立详细的医用耗材目录。

(2)对目录内医用耗材进行分类管理,区分高值、低值、特殊用途等类别。

2. 规范采购,阳光操作(1)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用耗材采购制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招标、谈判、询价等方式进行采购。

(2)加强医用耗材采购的监管,严禁暗箱操作、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

3. 严格使用,合理控制(1)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提高医用耗材使用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2)建立医用耗材使用评价体系,对使用量异常增长的医用耗材进行重点监控。

(3)制定医用耗材使用规范,明确使用范围、适应症和禁忌症,防止过度使用和滥用。

4. 加强质控,确保安全(1)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用耗材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对供应商的评价和审查。

(2)加强对医用耗材的验收、储存、发放、使用等环节的质量控制,确保医用耗材的安全有效。

四、实施步骤1. 准备阶段(1)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

(2)制定医用耗材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目标、内容、时间节点等。

(3)开展宣传和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活动的认识和支持。

2. 清查阶段(1)全面清查医用耗材,建立目录。

(2)对目录内医用耗材进行分类管理。

3. 整治阶段(1)规范采购流程,加强监管。

(2)严格医用耗材使用,合理控制。

省级医用耗材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省级医用耗材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XX省医用耗材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目录一、总体目标 (2)二、活动范围 (2)三、组织管理 (2)四、重点内容 (3)五、实施步骤 (5)六、工作要求 (7)为加强我省医用耗材监管,整治医用耗材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我省医用耗材合理使用,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全面推进健康XX建设,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核心,突出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围绕“摸清家底、理顺关系、公开透明、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采取排查、整治、规范相结合的工作方式,以重点领域、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问题线索为突破口,在全省形成责任明确、重点突出、协调联动的医用耗材全过程监管体系。

将医用耗材专项整治工作作为2017年全省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统一部署、统一安排、统一组织、统一实施。

完善医用耗材购销规范管理,促进形成临床合理使用长效工作机制,探索医用耗材合理支付和报销制度,有效遏制和打击医用耗材领域的不正之风。

二、活动范围全省医用耗材生产、流通企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三、组织管理省卫生健康委负责牵头制定全省医用耗材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并组织省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全省医用耗材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各市州卫健行政部门会同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市州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医用耗材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实施,督促本辖区医疗机构合理使用医用耗材。

四、重点内容(一)检查违规生产经营行为。

重点整治一次性使用输注器具、一次性使用导尿管(包)、血管/非血管介入类、起搏器类、骨科植入类、口腔科材料、吻合器等产品。

(二)继续推进医药卫生行业发票使用情况专项整治工作。

督促各市州继续做好医药卫生行业发票使用情况专项整治工作,查处非法使用发票、过票、走票、倒票等问题,加强对发票违法问题的案件移送和联合查处工作,深入挖掘发票违法行为背后隐藏的商业贿赂和不正之风问题。

陕西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流程图

陕西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流程图

附件2
陕西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流程图
采购平台集中
申报
配送商报名
资质审核
资质审核
公布合格配送商
有限价
外省有新 的低价
是否接受
6个月有3 限价挂网 左右联动
专家谈判 医用耗材集中挂网品种 勾选配送企业
价格实际分 区段管理
配送
阳光采购
鼓励医院量价 挂钩带量采购
签订购销合同
挂网周期管理
加强重点产品监控 监督管理
以省为单位的带量采购
在参考省 份有新的 中标结果
家以上医疗 机构使用
备案 采购
不合 格
价格 审 核
备选目录
无限价
淘汰。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电子化政府采购办法(试行)》的通知-陕政发[2010]21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电子化政府采购办法(试行)》的通知-陕政发[2010]21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电子化政府采购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电子化政府采购办法(试行)》的通知(陕政发〔2010〕21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陕西省电子化政府采购办法(试行)》已经省政府2010年第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陕西省电子化政府采购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子化政府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促进公平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子化政府采购是指通过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管理系统,实现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以及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活动。

第三条本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实施电子化政府采购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电子化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实信用和规范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财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级电子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

电子化政府采购具体活动由各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承担。

第六条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管理系统通过登录省级政府门户网站进入。

第七条电子化政府采购应建立供应商库,实行会员制管理,全省统一使用。

供应商自愿在网上免费注册,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经采购代理机构审查合格后成为会员,获取会员代码。

第八条采购当事人按照有关规定获取数字证书,通过数字证书进入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管理系统,对关键信息进行电子签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规定对其操作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2016年陕西省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 (骨科植入类)采购目录_160112_170925

2016年陕西省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 (骨科植入类)采购目录_160112_17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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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腰椎后路固定棒
钛合金 钴铬钼合金 纯钛 纯钛 纯钛 钛合金 钛合金 钛合金 钴铬钼合金 钴铬钼合金 钴铬钼合金 胸腰椎后路固定钩 钛合金 钴铬钼合金 胸腰椎后路固定夹
各种规格型号 各种规格型号 各种规格型号 各种规格型号 各种规格型号 各种规格型号 各种规格型号 各种规格型号 各种规格型号 各种规格型号 各种规格型号 各种规格型号 各种规格型号 各种规格型号 各种规格型号 各种规格型号 各种规格型号 各种规格型号 各种规格型号 各种规格型号 各种规格型号 各种规格型号 各种规格型号 各种规格型号 各种规格型号 各种规格型号 各种规格型号 各种规格型号 各种规格型号 各种规格型号 各种规格型号 各种规格型号 各种规格型号 各种规格型号 各种规格型号

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制度范本(2篇)

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制度范本(2篇)

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制度范本一、引言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制度旨在确保医疗卫生机构的采购过程透明、公正、合规,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保证医用耗材供应的稳定性,服务于患者的健康需求。

二、工作目标1. 建立健全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体系,规范采购程序,确保阳光采购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 提高采购效率,优化供应链管理,降低采购成本,增加采购质量。

3. 加强供应商管理,建立稳定的供应商合作关系,确保医用耗材供应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三、阳光采购原则1. 公开透明原则:采取公开竞争的方式开展采购活动,保障采购公开化、透明化。

2. 公正合规原则:确保采购过程公正、合法、合规,避免利益输送和变相竞标行为。

3. 诚信守信原则:建立供应商信用评价机制,推动供应商提升服务质量和信用水平。

4. 高效管理原则:优化采购程序,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加强供应链管理。

5. 注重质量原则:以产品质量为核心,严格控制采购品质,确保医用耗材安全可靠。

四、采购流程1. 采购需求确认:各部门提出采购需求,并提交采购申请,明确所需品种、数量、质量要求等。

2. 供应商选定:制定供应商评审标准,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评审,选定优质供应商。

3. 竞争性谈判:对于中标供应商,可进行竞争性谈判,明确价格、交货期、服务等具体要求。

4. 合同签订: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并明确合同履行的责任、义务和标准。

5. 质量验收:对采购的医用耗材进行质量验收,确保符合要求。

6. 采购结果公示:公示采购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供应商管理1. 供应商准入:建立供应商准入制度,采取资质审核、信用评价等方式,筛选合格供应商。

2. 供应商评价:定期对供应商进行绩效评估,评价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交货期、售后服务等。

3. 供应商控制:确保供应商合规经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避免违法违规行为。

4. 供应商奖惩:根据供应商绩效,给予奖励或处罚,激励供应商提高服务质量和信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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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实施方案为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采购行为,降低虚高价格,充分发挥市场在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切实履行政府监管职能,根据《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卫规财发〔2012〕86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则一、实现目标(一)全面实行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促进采购交易公开透明;(二)实行品种和价格动态调整,左右联动,促进价格趋向合理;(三)健全采购平台监管功能,促进医用耗材的合理使用。

二、基本原则(一)一个平台,公开透明、阳光操作、诚实信用。

(二)分步实施、规范运行、价格联动、动态调整。

(三)高效便捷、周期管理、强化监管、合理使用。

三、适用范围参与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的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他各方当事人,适用本方案。

四、采购模式实行政府主导,以省为单位医用耗材阳光采购。

全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必须通过采购平台采购医用耗材。

鼓励其他机构自愿参加网上阳光采购。

五、组织机构与职责(一)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领导机构:省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履行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领导机构职责,研究阳光采购工作的重大问题,协调并督促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阳光采购相关工作。

(二)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管理机构:省卫生计生委作为牵头部门,协调药监、工商、物价、财政等厅局,依托省药品“三统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履行管理机构职责,负责制定规则、组织协调、监督管理以及研究阳光采购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以省卫生计生委专题会议纪要形式印发,阳光采购具体工作中对外公文使用省卫生计生委文件。

(三)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机构: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以下简称“省采购中心”),负责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具体实施,主要职责是提供采购、配送服务,维护平台,受理业务咨询及处理相关申诉投诉等。

(四)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监督部门:省卫生计生委和省食药监局按照隶属关系对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的机构、人员实行分段监督;参与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的其他相关部门,应建立工作机制,强化内部监管。

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中的申诉和投诉按照《陕西省药品集中采购申诉投诉处理办法(暂行)》执行。

(五)各市、县卫生计生部门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采购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监督管理。

六、公告方式陕西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所有公告、信息等通过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网(/,以下简称采购平台)发布。

七、名词定义(详见附件)八、采购流程按照“分步实施,限价挂网、阳光采购、动态调整”的原则,采购平台集中申报,资质审核,对有“限价参考省”中标(挂网)价格和陕西省医疗卫生机构现行采购价格的,取其低价作为限价挂网。

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挂网信息选择企业和产品,在平台上采购并上报实际采购价格、数量等相关信息。

没有限价的,实行备案采购。

所有品种实行全程监管和动态管理。

对使用量大且相对稳定的医用耗材,逐步实行量价挂钩、带量采购;对医用耗材中专属性强的(如体外诊断试剂等)种类或产品,逐步试行分期分批集中采购。

九、实施方案的响应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应认真阅读实施方案和采购文件中所有事项、条款和规则。

按照实施方案和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资料,并对实施方案和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如未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未做出实质性响应,超过规定期限的,按放弃阳光采购处理。

十、医用耗材质量责任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是医用耗材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确保产品质量。

医用耗材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并承担相应责任。

十一、挂网周期1、挂网周期原则上为二年。

2、在挂网周期内,对挂网品种实行动态管理,建立网上采购动态监管机制,挂网价格根据市场和政策变化,适时进行调整。

3、按照《陕西省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实施办法》和《陕西省药品集中采购入围企业管理办法》,建立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和挂网企业不良采购记录动态管理制度,强化挂网周期管理。

十二、采购实施范围1、全省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中心血站;2、乡镇卫生院和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鼓励其他机构参照执行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结果。

十三、信息安全医用耗材关键信息的传输和存储作加密处理。

第二章采购范围一、医用耗材采购范围包括高值医用耗材和普通医用耗材,依据国家有关医用耗材分类编码制定阳光采购目录,实行分类别、分批次逐步推进。

1、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目录主要包括:血管介入类、骨科植入类、神经外科、眼科材料、口腔科、体外循环及血液净化、非血管介入类、电生理、起搏器类、其他(补片、吻合器、医用高分子材料等)等耗材。

2、普通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目录主要包括:注射穿刺器械、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手术室常用医用耗材、麻醉科耗材、医用X 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血站及血库用耗材、检验试剂等。

3、结合实际,首批启动血管介入类,第二批启动骨科植入类,第三批启动神经外科、眼科、口腔科、体外循环及血液净化,第四批启动非血管介入类、补片、吻合器、医用高分子材料,第五批启动电生理、起搏器类,第六批启动普通医用耗材。

具体的启动批次和时间以采购文件为准。

二、未纳入阳光采购范围的医用耗材对未纳入阳光采购范围的医用耗材,按原陕西省卫生厅制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的通知》(陕卫药发〔2011〕430号)要求,暂按原管理权限集中采购。

第三章报名及材料申报一、企业申报本次阳光采购只接受国内医用耗材生产企业和进口医用耗材国内总代理商的申报,不设总代理的,只接受一家一级代理商的申报,此代理商所代理的区域应覆盖全省。

同一进口医用耗材只能由一家总代理申报,总代理商代理的产品必须具有国外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方可申报。

接受以集团公司名义进行申报。

申报企业只能授权一个自然人参加本次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活动,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集团公司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可根据不同法人营业执照共同委托一个自然人作为授权代表。

其他的自然人只能代表一个申报企业参加本次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活动。

二、报名条件(一)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进口医用耗材申报企业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营业执照。

(二)信誉良好,具有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的医用耗材生产规模和供应保障能力。

(三)2012年以来,同一申报产品在国家和生产企业(境外和港澳台医用耗材总代理)所在地省级“医疗器械质量公告”或相关文件中有2次以上(含2次)质量不合格记录,不接受该产品申报;申报企业有3个以上(含3个)品种有医用耗材质量不合格记录的,不接受该企业申报。

(四)2012年以来,在生产或经营活动中无生产假冒伪劣医用耗材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

(五)对二年内1次列入陕西省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和五年内2次及以上列入其他省级区域内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生产企业,不接受其申报。

(六)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三、报名(一)申报人应持法人授权书原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仅指境外产品国内总代理)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境外产品国内总代理授权文件复印件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二)申报人按采购公告要求办理密钥,并妥善保管使用密钥(包括CA证书、证书密码)。

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陆采购平台,填报、维护企业及产品信息,上传申报资料。

一个申报人可购买多个密钥,设置主副权限,便于操作及维护。

四、申报材料(一)申报人需上传的材料1、企业材料(1)法人授权书(进口医用耗材申报企业还需提交代理协议书或由国外厂家出具的总代理证明)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2)《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境外产品国内总代理委托授权文件;(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4)申报企业出具的近两年来无违法违规行为情况说明;(5)具有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的挂网产品供应保障能力说明及保证供应承诺函;(6)企业提供申报材料(特别是价格证明材料)真实性承诺函;(7)规定的其它文件。

2、产品材料(1)企业申报产品汇总表;(2)《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制造认可表或注册登记表和附页;注册证过期需提供新证或受理通知等证明文件;(3)产品价格信息:“限价参考省”中标(挂网)记录和陕西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最低采购价格,具体价格填报要求见第四章。

(4)企业还可提供CE、FDA等认证资料,以及其它有利于质量评价和公益性的相关证明材料,待产品挂网后,采购平台建立相关链接,供医疗卫生机构阳光采购时参考。

此类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由企业自行负责,接受社会监督。

(二)材料说明申报资料必须按照相关填报说明填写、上传,并符合以下要求:1、所有申报材料及网上填报信息必须真实、有效,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特别是填报的规格型号等信息要与注册证相符;2、上传的资格证明材料必须清晰、明确,不清晰明确的,且未按时限要求补充相应合格材料的,按无效文件处理;3、生产经营企业提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及往来函电均使用中文,外文资料必须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公证件,真实性、合法性由企业负责;4、申报人准备材料时应注意所有证照的有效期限,同一产品的所有材料上的生产企业名称应一致,如不一致,应上传相关的关系证明文件;5、申报企业如需提供纸质材料时,应符合以下要求:(1)递交资料统一使用A4纸张;(2)递交材料应当逐页加盖单位鲜章。

6、未按时、按规定上传企业或产品信息的,按企业自动放弃处理。

(三)申报人报名及申报材料递交时间、地点和要求以采购平台公告为准。

五、申报材料修改和撤回申报人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可使用数字证书签章以补充、修改或撤回申报材料,补充、修改的内容为申报材料的组成部分。

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后,申报人不得对其申报材料做修改和补充。

六、申报材料审核及公示1、采购中心负责受理申报材料,并对其完整性进行审核。

2、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对营业执照等信息进行审核。

3、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申报人及其申报医用耗材的资质及相关证明文件进行审核。

4、审核发现提交的材料信息存在差异,或者资料不全,不符合编制、录入要求,将通知申报人提供有关原件进行核实或者予以澄清。

申报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核实或澄清的,不能进入下一流程的阳光采购活动。

5、申报企业对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申报人所提供的证明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的,省卫生计生委有权取消其资格,情况严重的,两年内不接受其申报,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6、采购中心将审核结果汇总后报省卫生计生委审定后,网上公示,并接受网上咨询和申诉。

采购中心对申诉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省卫生计生委审定。

7、通过资格审核的申报企业及其产品方可进入限价公示流程。

七、申投诉管理各工作阶段申投诉均通过申投诉平台递交,采购中心集中处理,必要时组建专家团队核查后予以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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