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申请办学的有关规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民办学校申请办学的有关规定

一、申请筹设

办理流程:申办报告→到桂城教育组加具意见→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由教育局发给“筹设批准书”或批复文件。

提交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4、学校办学方案、发展规划及有关的建设计划;

5、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6、联合办学的另需提交联合办学协议。

二、办学登记

办理流程:基础教育科领取“广东省社会力量办学申报审批表”→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当地教育组加具意见→基础教育科办理“办学许可证”→民政局办理“民办非企业登记”→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

提交材料:

1、筹设批准书(或批复文件);

2、筹设情况报告;

3、拟办教育机构的章程和发展规划;

4、验资报告;

5、校长、财务专职人员的上岗证;

6、计划教师工资表。

7、收费预算表

8、消防、卫生部门审查合格的许可证。

9、“广东省社会力量办学申报审批表”(一式三份);

10、“广东省社会力量办学申报审批表”内所列的附件材料。

三、“办学许可证”的办证费用:500元。

四、民办学校申请办学的程序

向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办学申请;办学规模、设想;投入的预算;建筑图纸;举办人的资格;教师工资;收费预算等一式三份。

领取同意筹办的文件

向主管部门提交正式申办材料见附件

(实地勘察、核实)

领取批准办学的文件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民政局(办民办非企业登记证)雕刻公章

技术监督局(办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码证)银行开户物价局(办收费许可证)

地税局、国税局(办理税务登记)正式的行政票据

劳动局(劳动用工证、投保)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