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实践探索汇总
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实践与探索——基于唐昌镇战旗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个案分析

第2 4卷第 3 期
Vo 1 . 2 4, No . 3
西 部 经 济 管 理 论 坛
We s t F o r u m o n Ec o n o my a n d Ma n a g e me n t
家 庭联 产 承包 责任 制克 服 了管理 过分 集 中和 分
提 供 实践启 示 。
一
配上 的平均主义等弊端 , 有效激励 了农户的生产 积 极性 。但是 , 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 , 家庭经营制度对
农 业 集 约化 、 规模 化 、 产 业 化 的局 限性 越 来 越 突 出 ,
、
案例 分析
“ 单打独斗” 难 以在市场经济竞争 中立足 等。分散
的小农 家 庭经 营模 式 如何 实现 规模 经济 ? 我 国以强 调 农户 之 间 的联合 与合 作 为 导 向 , 已经 进 行 了长 达 二 十多 年 的探 索 ( 张晓山, 2 0 1 0 ) 。 随着 中 国城 市 化
的推进 , 农 民向效益更高的二、 三产业转移的幅度加 大, 自主流 转土 地 的意 愿 增 强 。 中 国在 不 改 变 土 地
亩土地 , 其 中两百 多亩作为新型社区建设用地 , 2 0 8
亩集体 建设用地指标 通过城 乡增减挂 钩项 目, 获得 成 都市小 城投公司融 资 9 8 0 0万元 , 用于新 型社 区建设 。
案, 通过对该合作社 的产生背景、 运行模式、 功 能作 用、 现实 困境的全面分析 , 探讨合作社进一步发展的 出路 , 以求为其他地 区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 的发展
农村股份制改革的概念

农村股份制改革旳概念、特点和重要环节一、农村股份制改革旳概念农村股份制改革,即以原村级集体经济为母体,借鉴股份制旳产权组织形式、经营方式和分派方式,在坚持集体资产明晰且不可分割旳前提下,将村集体资产旳所有权和分派权分离,让全体社员股东享有决策权、监督权和分派权,并承当相应旳义务。
二、农村社区股份制改革旳特点1、形式多样化。
社区股份制改革具体形式不尽相似,丰富多样,有实行以农村土地承包权为核心旳土地股份制改革,即根据农民承包土地状况以及对集体旳奉献等因素给农民配备股权,使农民旳承包关系从本来旳土地实物形态转变为价值形态来拟定;有实行以农民对社区集体公司持股为重要内容旳社区公司型股份制改革,即集体公司实力雄厚旳地区,改制重要以农民对集体公司持股形式予以体现;有实行以村级集体所有或部分净资产量化为核心旳社区集体股份制改革。
如从具体实行改制旳细则来看,不仅每个县(市、区)旳具体政策不同样,甚至每个乡镇、每个改制村旳方案都因地制宜、不尽一致。
2、程序民主化。
从改制调研、方案拟定,清产核资、资产量化,股东代表选举、董事会与监事会成员选举及其成立、章程旳制定,程序上都体现了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旳思想,全面体察民情、充足尊重民意。
特别是对改制过程中最复杂、最易引起矛盾和争论旳成员界定及其农龄计算,做到“三榜定案”:第一榜发布初步成果,规定全体人员进行核算,有疑义旳提出确凿证据并经确认后进行修正;第二榜发布核算成果,规定全体人员进行确认;第三榜发布最后核算成果,发布量化措施和每人可得旳量化份额。
3、股权多元化。
从股权设立项目来看,集体股、个人股、募集股(钞票股)三种类型均有不同比例设立。
集体股重要是为保证社区组织运转开支和社区其他公共开支旳需要而设立,其股份比例一般在20—30%左右。
个人股旳设立,基本按社区合伙经济组织成员户口性质、在本组织劳动奉献、承包土地数量等要素,将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分派到个人。
募集股(钞票股)则由集体经济组织新增人员或新迁入户等人员按原值或现值一次性用钞票等额认购。
关于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调查与思考

( )科 学 制 定 总 体 推 进 实施 方 二
置换使用和上市流转 。
( ) 大 力 推 进 经 营 管 理 机 制 创 五
及时均等覆盖 。三是未能为集体建设 用地 、农用地和业 已投资形成的集体 物业等资产依法颁发土地证和房屋所 有权证 , 影响了集体资产的法律效力和 保值增值。四是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不配 套 ,户籍身份转为城市居民的股 民, 其 ‘ ‘ 农保” 堀I 转换的政舞. 道。 匕 向“ 保’ j 臣
( )改 革 措 施 的 的公平 ,引进股份制 的效率 ,创新再造兼顾公平与效率 的 集 体所有制实现形式 ,较好地适应 了
社员意志 、 成果惠及全体社员 。同时, 按照股 份“ 应享全享 、 可享尽 享” 的指 导思想 ,化解了村社长期积 累的一大 批矛盾纠纷和厉 史遗留问题 ,保 障了
( ) 新发 展 了 集体 所 有 制 有 效 一 创
识, 到方案制定 , 清产核 资 、 从 资产 量 化, 到股东代表选举 、 董事会与监事会
成员选举 , 及章程的制订 , 广泛征求意 见、 民主讨论 决策 、 及时公开公 示 , 做 到复杂问题程 序化 、 程序 问题 民主化 、 民主问题合法化 ,确保改革体现全体
是缺少税收政策的配套激励 ,柑礼
农嫁女 、农转非 、 戤社户 ( 理 口粮 自
户 )蓝印户 口、 、 小城镇 改革户籍 迁移 等弱势群体 、 特殊群体 的股份权益 , 加 强和创新 了社会管理 ,促进了农 村社
改制后按企业法人性质登记 ,税 收大 大加重 , 不利于改革推进和持续发展
二是股份 经济合作社与社 之间 “ 人
地及房屋财产权 ;建立健全城乡居 民
社会保 障对接机制 ,促进 已完全转变 为城镇地 区的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 农
浙江省江干区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实践与完善思考

业 经
济
[ 关键词] 股份合作 制改革; 村级集体经济 ; 江干 区 [ 中图分类号] F 3 2 1 [ 文献标识码] A [ 文章编号 ] 1 0 0 8—8 0 9 1 ( 2 0 1 3 ) O 1 — 0 0 2 1— 0 6
中共中央办公厅 、 国务院办公厅《 关 于加 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的 意见》 ( 中办发[ 2 0 0 6 ] 3 2 号) 明确指 出: “ 积极推进股份制、 股份合作制等村 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 。推进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 , 实行农村 社 区股份合作制 , 是解决农村集体经济产权不清、 管理不严、 资产流失的现 实要求 , “ 保障集体资产安全和维护农 民合法权益 的迫切需要” [ 1 】 , 集体经 济发展与农 民增收致富紧密结合的根本途径 , 解决农村工业化、 城镇化和农 业现代化面临新问题的必由之路 ,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 目前 , 学者们多对改革试点区某一 阶段的股份合作制改革情况进行调研分 析或单纯做一些理论研究 : 如余骁通过对 2 0 0 8年、 2 0 0 9 年杭州市滨江区 9 个试点村改革情况 的调研分析提出提高思想认识 、 把握重点环节 、 探索改革 新路 的建议 ; 华俊 、 斯 国新、 吴秀娟指 出改革必须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 , 加大激励和考核力度 ; 赵建绅认为农村股份合作制有利于发挥生产要素 作用 、 促进社会分工 , 提出“ 试点先行 , 再 全面推广 ” 【 4 ; 但是对一个县 ( 区、
于6 0 %。
( 7 ) 人 口股 的股 份 享 受 对 象 一 般 为 : 现 有 行 政村 以及 撤村 建 居 的社 区在撤 村建 居时实 际 在册 的农业 户 口人 员 ; 户 口不在 册 的服役 ( 刑)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意见-浙政办发[2014]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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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意见正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意见(浙政办发〔2014〕101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全面开展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保护和增进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的目标,坚持依法、自愿、民主、公正和集体所有制性质不变、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不变、财务管理体制不变的原则,按照归属清晰、权能完整、管理科学、流转顺畅、运营高效的要求,以确权确股为基础、赋权活权为重点,完善配套制度,创新运行机制,全面推进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
到2014年底,全省50%以上的村经济合作社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到2015年底,全面完成改革任务,基本建立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到2017年,基本建立起“确权到人(户)、权跟人(户)走”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体系,实现社员对集体资产产权长久化、定量化享有,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二、规范改革程序(一)精心制订方案。
各县(市、区)要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订改革推进方案,排出改革时间表,将改革计划和责任落实到乡镇(街道)和村经济合作社。
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实施方案须经社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由村经济合作社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实施,同时报县级主管部门备案。
(二)科学量化资产。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践与探索

理 论 探 夏 讨 : 盘 矗 : c 【 皿
由于 农村 集体 资 产分 属组 级、 村 级 、镇 级等 不 同层 级 的集 体 经 济
组 织 ,相 应 地 ,农 民 可 以是 不 同 层
数 、建立台账。
也 可以委托具有资产评估资格 的中 目前 ,全 国 已 有 2 9 个省 ( 区、
圃l = I , 鹏 :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践与探索
农业部课题组
产 权 制 度 是 市 场 经 济 重 要 的 制
度 基 础 。 改 革 开 放 以来 ,各 地 在 坚
地 制宜 开展建 立社 区合作经济组织 股份合作制改造 ,原村经济合作社更
工作 ,在 原 生 产 队一 级 ( 村 民 小组 ) 名为 股份经 济合 作社 ,继续 依法 行使 成 立经 济 合 作 社 ,在 原 生 产 大 队成 立 经 济 联 合 社 ,在 原 人 民公 社 成 立 经 济 联 合 总 社 。2 0 0 6 年 以政 府 令 的 原 村 级 集 体 资 产 的所 有 权 和 经 营 管 理权 。浙江 省农 村 以村级 为基本 所 有 制 和 基 本 核 算 单 位 ,该 省 的 农 村 集
一
依法经营管理本组织集体所有 的资 化进展比较快的村为改革对象,制定
产 。广 东 省 农 村 以组 级 为 基 本 所 有 制 和 基 本 核 算 单 位 ,该 省 的农 村 集 体 产 权 制 度 改 革 是 以 组 级 集体 经 济 了 明 晰 产 权 、 盘 活 资 产 、 统 筹 城 乡 的集体 资产 产 权 制度 创 新 “ 三步走” 战 略 ,截 至 2 0 1 2 年底已有 3 2 6 个 村 开 展 了改 革 , 占全 省 “ 三 村 ” 总 数 的l 7 . 9 % 。 目前 ,河 北 、四川 、陕西 、
中国农村土地改革路径选择:土地股份制

中国农村土地改革路径选择:土地股份制作者:徐双来源:《智富时代》2017年第04期【摘要】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各项制度、政策都在都在调整和改革。
而产权结构作为内生变量对经济绩效产生了至关重要的影响。
农地产权结构是农地产权在不同主体间的安排以及产权内部各项权利构成的总体反映。
本文总结了关于农地产权结构某些方面的相关观点和内容,从历史变迁的角度整理了中国农地产权结构的变化,分别阐述其与农业绩效、经济增长等方面的联系。
以探求提高农地利用效率、有效解决中国农村贫困问题的地权改革途径,对未来中国农地产权结构的完善以及如何促进中国农业经济腾飞进行了展望。
【关键词】农地产权;产权结构我国的土地产权大致可以分为土地所有权、土地用益物权和土地他项权三大权利类型。
其中土地他项权利包括土地抵押权、土地承租权、土地租赁权、土地继承权、地役权等多项权利。
[1]但是学术界对于我国农地产权的权利构成尚存很大的争议。
姚洋在分析中国农地制度的现状时,把农地产权分成了不同种类的权利束,不仅有法律所有权、剩余索取权、使用权、处置权还有这些权利的可靠性等。
而周其仁认为构成农地产权的基本权利主要是转让权、使用权和收益权这三种权利,在这三项权利中,最为关键的是转让权,因为可以界定清楚的转让权一定包含着可以清楚界定的使用权和收益权。
从法学的角度可以将农地产权结构界定为农地产权中各项权利束之间的不同搭配和组合。
綦好东认为农地产权结构是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等权利的不同搭配和组合即土地产权的权力构成即相互关系(杨钢桥,1998)。
将农地产权结构简单的定义为农地使用权、转让权和收益权之间的组合(刘守英,黄祖辉),只是基于权利视角的本身,而没有关注到权利主体之间的差异及其在各项权利构成件的影响。
中国农地问题始终是广大群众,尤其是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同时也是一直困扰中国政府的问题。
要想解决好土地问题,就要先明晰中国的农地产权问题,改善我国农地产权结构,以适应日益发展的经济对土地资源配置的需求。
加强土地股份合作 壮大农业经营主体——绍兴市发展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情况介绍

0 % 的分红 分 配权 , 绍 兴 市 积 极 探 索 土 地 规模 经 营 模 式 创 作 经 营 ,促 进 农 户 承 包 土 地 长 期 稳 定 地作 价 入股 后 取 得 5 农 户 土 地 入 股 +土 地 股 新 ,依 托 村流 转 和 规 模 化 经 营 。 如 诸 暨 市 东 和 乡 走 出 了一 条 “
年 底 ,全 市 共建 立 农 村 土 地 股 份 合 作 地 统 一 规 划 平 整 后 ,引 进 专 业 大 户 , 社8 7 家 ,入 股 农 户3 . 9 5 万 户 ,入股 土地 建 立 规 模 化 粮 食 和 蔬 菜 生 产 基 地 ,合 主 要 成 效 6 . 5 6 万 亩 ,成 为促 进农 业规 模 化 、集 约 作社 收益按 土地 返还 给入 股农 户 。
也 存 在 着 土 地 流 转 期 限较 短 、农 业 规 过 农 户 土 地 内部 入 股 流 转 ,改 土 地 集 云 山粮 油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合 作 ,从 事 山
模 经营主体基础不 稳等问题。为此 ,
I -  ̄ D 高 山蔬 菜 生 产 经 营 ,土 体 间 接 转 发 包 经 营 为入 股 农 户 股 份 合 油 茶 、 茶 D
经 营 权 的 农 户 和 村 集 体 经 济 组 织 ,入 承 包 土 地入 股 ,折价 4 0 0 万 元 入股 ,村 积 的比 率达  ̄ j 6 7 % ,b L 2 0 1 0 年 提 高1 O 个 股 范 围 为 农 户 的承 包 土 地 和 村 集 体 资 集体 出资 6 0 0 万 元 ,开发 建 设 现代 四季 百分 点 ,规 模化 经营 水平 明显提 高 。 金 。 农 户 土 地 入 股 实行 自愿 和 相 对 集 鲜 果 园 区。 建 设 时期 农 户按 入股 土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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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实践探索
浙江工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徐建春
一、浙江省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基本情况
1.发展历程
浙江省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经历了模仿和探索、起步和试点、规范和发展三个阶段,目前处于政府主导推动阶段。
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浙江省杭州、宁波和台州几个地区参考广东南海模式,积极探索本地土地股份制改革路径,以土地股份合作形式,促进了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
从2003年开始,在杭州、宁波等市的城中村、城郊村,实施了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
自2008年以来,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方式进行土地规模流转呈上升势头。
浙江省工商管理局联合省农业厅在深入调查和反复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暂行办法》,允许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农民专业合作社。
总体考察来看,浙江省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多发生于人多地少的城郊村、绝大多数农村劳动力从事非农产业的村、经济相对发达的富裕村以及有较大面积实行农业开发的村等,发展较快的区域包括杭州、宁波、温州、义乌、绍兴、台州等。
截至2010年6月底,浙江全省已建立土地股份合作社232家,入股土地面积14.2万亩。
2.改革的主要形式
根据股权设臵不同,浙江省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形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1单一以土地入股为主,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
入股土地一般以统一对外租赁或发包为主,取得的收益按农户土地入股面积为依据进行收益分配。
目前这种类型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在浙江省有许多,农民依靠入股土地面积获得稳定收益,或按股获得分红。
(2土地作价入股,成立综合型股份合作社。
所谓综合型股份合作社是指以土地、资金、技术等多种要素入股,成立股份合作社。
以土地入股形式参与开发经营,主要有两种做法:一种是单纯以土地入股建立土地股份合作社,由合作社将土地作价折股后参与各类股份制企业的经营,合作社参股获得的收益,按农民
入股土地份额分配到户。
另一种是以土地入股为主,资金、技术等参股,联合建立股份合作社或股份制企业,实行统一经营,所获收益按股分配。
(3村(社区经济股份合作制内的土地股份量化。
实施农村经济股份制改革,将集体资产进行量化,成立农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是这一土地股份制改革形式的基本前提条件。
土地股份化可以依托社区股份合作社运行,也可再单独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作为社区股份合作社的二级机构。
土地股权会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其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
3.农村土地股份制的股权设臵
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中,各地区的土地股份合作社股权设臵不尽相同。
一般来说有土地股、人口股、集体股,也有一些合作社会设立现金股、技术股等。
对于股权流转,许多地方实行股权“生不增,死不减”原则,封闭性流通,在合作社范围内可以继承,转让和赠予。
在股权量化上,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量化一般采用成本法,即按投资成本进行量化,并不反映该土地的实际价值。
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量化一般采用收益法,即按照该土地的农业收益进行量化,定期上调。
目前,浙江省绝大部分地区在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中量化的股权主要还是以设臵社员分配股份为主,享受对象为股份制改革时实际在册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以承包经营权入股的,入股土地以二轮土地承包确权的面积为依据,由农户提出土地入股申请,明确入股土地的面积、地块和位臵。
土地股份合作社可以土地面积量化股份,有以资金、资产等生产要素入股的,入股土地一般应先作价,后股份量化。
二、浙江省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1.由于缺乏政策法律支持,股份化的土地权利流转受限
农地股份制改革中的入股权利主要是土地承包经营权。
当然,有些土地股份合作社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但对于这种类型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各地态度谨慎,改革速度缓慢。
这主要是由于股份化的土地权利尤其是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受限,政策法律风险较大。
《宪法》和《土地管理法》中都设立了限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条款。
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的抵押、转让、出租、入股等受到限制,导致实践中存在许多不规范的土地流转以及暗箱操作等。
因此,农
村土地股份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需要建立统一的城乡建设用地市场,还农民作
为土地资产所有者的地位和应得的权利,进一步明确规范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范
围、条件、程序等,尽快出台详细明确高层次的法律规范。
2.股权设臵和股东界定中存在纠结点
从浙江省土地股份制改革情况来看,各地一般是按照股份制改革时在册的集
体经济组织成员数来设臵股权和界定股东资格,并且普遍采用了“增人不增股、
减人不减股”的方法,这一做法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但在实际中也存
在诸多纠结点。
例如,(1在股份制改革时,有些地区的少数村民选择了现金补
偿方式。
但随着土地价值的日益凸显,股权分红已远高于当初的现金补偿额度,
这部分村民认为同为村集体成员的待遇差别太大,在争取重新获得股权分红的过
程中引起了一定的社会矛盾;(2在股份制改革之后出生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只
能限于通过继承、内部转让等方式获得股权,这在很大程度上剥夺了新生儿作为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参与公平分配集体资产的权利;(3在改革之初,某些股份合
“凡年满16周岁并享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基本股民享有选举权、作社章程规定,
被选举权和表决权”,而国家相关选举法规条例中则规定为年满18周岁,这给合作社的换届选举带来一定的实施难度。
调研发现,部分村(社区现有的股份分配方式、股东界定程序等存在一定不完善之处,也在实际中不断进行调整,但仍需从政策和法律层面进行明确和规范。
3.合作社经营管理压力大、风险高
由于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是新生事物,对于改革过程中存在怎样的风险、如
何管理等问题,农户认知程度较低。
作为股东的农民对土地股份合作社运营的风
险意识不强,监督力度不足。
在农村股份合作组织建立之初,大多经营管理团队是由原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人员组成,随着资产的不断扩大,其经营管理能力已出现不相适应现象。
同时,由于股份合作组织还承担着村(社区的行政管理职能,往往是“政社不分”、管理界限不清,董事会、监事会也不能实施有效监督, 容易造成经营失误,作为股东的农民利益容易受到侵害。
虽然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在明晰产权和规范收益分配等方面具有优势,但同
时也增加了新的运营成本和相应的风险和代价。
在浙江省出台《合作社工商登记
暂行办法》之后,部分合作社经工商部门登记取得了法人资格,但大多数合作社
依然未经工商注册登记,这主要源于考虑按企业法人性质登记,要缴纳营业税、所得税等,税收负担重。
因此,面临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以及固有的路径依赖根源,土地股份合作社经营管理压力大、风险高。
4.土地股份制改革缺乏前方保障环节,需探索建立规范制度
土地股份制改革需要对土地进行资本化运作和组织化管理,但土地资本又具有独特的特性,是农民的保障性资源,在城郊区和经济发达区资产特性又完整展露,从这个角度讲,土地股份制改革影响面多且深远。
如果设定企业型股份合作制是土地股份制改革前方的一个内容和方向,那么流转出股权的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何维持生计、能否胜任城市工作环境、是否可以顺利转型为城市居民并享受城市居民的社会保障等,则会成为重要的社会问题。
浙江省内分布更广泛的一种土地股份制改革形式是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股份分红大多来自土地租金。
土地股份合作社如果经营良好,农户会获得越来越多的分红,如果经营状况变差,分红保障程度降低。
浙江省尝试了多种方法,例如成立风险基金、仲裁机构、股权可以从银行办理抵押贷款等,来促进股份合作社有效运行。
但城乡分割的户籍管理制度、土地流转租金无法承受现有的农民社会保障之重等,均对土地股份制改革提出了挑战。
因此,总的来看,土地股份制改革前方保障环节需补齐,规范制度也需要进一步探索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