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0422T 040-2012 无公害生猪 第1部分猪场建设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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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害猪肉生产技术

无公害猪肉生产技术

无公害猪肉生产技术1创造良好环境1.1猪舍应建在地势高燥、排水良好、易于组织防疫的地方。

猪场周围3千米内无大型化工厂、矿山、皮革肉品加工厂、屠宰场或其他畜牧场等污染源。

距离干线公路、铁路、城镇、居民区和公共场所1千米以上,猪场周围有围墙或防疫沟,并建立绿化隔离带。

1.2猪场生产区布置在管理区的上风向或侧风向处,污水粪便处理设施和病死猪处理应在生产区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

场区净道和污道分开,互不交叉。

1.3猪舍应能保温隔热,地面和墙壁应便于清洗,并能耐酸、碱等消毒液清洗消毒。

猪舍内温度、湿度应满足不同生理阶段猪的需求。

1.4猪舍内通风良好,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含量在以下标准内:氨气25毫克/立方米、硫化氢1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碳1500毫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1毫克/立方米、总悬浮颗粒物3毫克/立方米、恶臭70稀释倍数。

猪饮用水水质应符合NY5027《畜禽饮用水水质》的要求。

1.5猪场应设废弃物储存设施,防止渗漏、溢流利恶臭对环境造成污染,废弃物处理实行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原则。

粪便经堆积发酵后应作农业用肥,污水应经发酵、沉淀后才能作为液体肥使用。

2选择优良品种2.1应从具有种猪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引进优良种猪,并按照GB16567《种畜禽调运检疫技术规范》进行检疫。

引进的种猪隔离观察15-30天,经兽医检查确定为健康合格后,方可供繁殖使用。

2.2育肥猪生产应按下列杂交模式生产。

一是利用杜洛克、长白、大约克等优良瘦肉型猪进行三元杂交,生产杂交仔猪育肥;二是利用杜洛克、长白、大约克等优良瘦肉型猪公猪与本地良种母猪进行三元杂交,生产杂交仔猪育肥;三是利用配套系(迪卡猪、PIC猪等)生产杂交仔猪育肥。

3保证饲料安全3.1饲料原料、添加剂、配合料、浓缩料和预混料中有害物及微生物允许量应符合GB13078《饲料卫生标准》的规定。

饲料中使用的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性饲料添加剂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布的《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所规定的品种和取得试生产产品批准文号的新饲料添加剂品种。

DB510422T 053-2012 无公害玉米生产操作技术标准

DB510422T 053-2012 无公害玉米生产操作技术标准

备案号:B510400(备)- -2012无公害玉米生产操作技术标准四川省攀枝花市盐边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前言为了统一攀枝花市盐边县无公害玉米种植技术标准,提高玉米质量,根据盐边县玉米种植技术特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严格按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进行编写与表述。

本标准由盐边县农牧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攀枝花市盐边质量技术监督局、盐边县农牧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登松、沙万芬、伍德忠、赵芝萍、王述冬。

无公害玉米生产操作技术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盐边县无公害玉米的产地环境条件、产量指标、栽培技术措施、质量安全指标、采收、贮存和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攀枝花市盐边县行政区域内无公害玉米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4285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GB/T8321(所有部分)农药合理使用准则DB510422/T050 无公害玉米产地环境标准DB510422/T052 无公害玉米种子质量标准DB510422/T054 无公害玉米质量安全标准3 产地环境条件3.1 土壤环境条件应符合DB510422/T050要求。

3.2 环境空气条件应符合DB510422/T050要求。

3.3 灌溉水条件3.3.1 平坝灌溉水条件应符合DB510422/T050要求。

3.3.2 山地灌溉水为上游或水源没有工业污染的可用水。

3.4 危险物的管理有毒、有害的农药、除草剂、调节剂、包衣剂、激素等危险物应有严格管理规定,不得在本品的室内和生产田间存放。

4 产量指标本标准的产量指标每667m2 350kg以上。

5 栽培技术措施5.1 种子5.1.1 选用适宜我县环境条件的优质、高产、抗(耐)病虫、抗逆性强、适应性广、商品性好的玉米品种。

5.1.2 种子质量应符合DB510422/T052的要求。

四川省生猪养殖地方标准-种猪场建设规范

四川省生猪养殖地方标准-种猪场建设规范

四川省生猪养殖地方标准-种猪场建设规范第一篇:四川省生猪养殖地方标准-种猪场建设规范四川省生猪养殖地方标准-种猪场建设规范 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种猪场的建场条件和建设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的种猪场。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8596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T 17824.1规模猪场建设GB/T 17824.3规模猪场环境参数及环境管理NY 5027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DB51/T 652种畜禽场建设布局规范《四川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办法》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种猪场从事猪的品种培育、选育和生产经营,并以种猪出售为主要目的的猪场。

3.2种猪规模指种猪场存栏的能繁母猪头数。

4建场条件4.1基础设施4.1.1生产设施。

种猪圈舍与种猪规模相适应,布局合理,设施设备齐全。

4.1.2防疫设施。

日常卫生消毒、病畜隔离舍、死畜无害化处理等设施完善,并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

4.1.3环保设施。

应建立粪污排放处理设施和场所,符合环保要求。

4.2种猪规模≥100头。

4.3技术力量4.3.1专业技术人员。

应配备与种猪规模相适应的繁育、饲养、兽医防疫等相关专业人员,相对固定,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

4.3.2饲养工人。

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能熟练掌握种猪生产全过程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并取得相应的技术岗位证书。

4.4种猪质量4.4.1种猪来源。

来自于具有相应种猪生产经营资格的种猪场,质量优良,三代系谱资料齐全。

4.4.2种猪品质。

外貌特征、生长发育、生产性能符合相应品种(品系)的标准。

4.5技术资料与管理4.5.1选育计划。

应制定种猪选育计划及性能测定方案。

4.5.2养殖档案。

应建立健全种猪繁育、生产、防疫、饲料、消毒及诊疗等养殖档案。

db510422t 054-2012 无公害玉米品质标准.doc

db510422t 054-2012 无公害玉米品质标准.doc

备案号:B510400(备)- -2012四川省(区域性)地方标准DB510422/T 054—2012无公害玉米品质标准2012-02-14发布2012-02-14实施四川省攀枝花市盐边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前言为确保盐边县无公害玉米质量安全,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条文是根据攀枝花市盐边县农产品产地的实际情况,并参考国家相关玉米标准制定的。

本标准严格按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进行编写与表述。

本标准由盐边县农牧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攀枝花市盐边质量技术监督局、盐边县农牧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登松、沙万芬、伍德忠、赵芝萍、王述冬。

无公害玉米品质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盐边县无公害玉米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和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攀枝花市盐边县行政区域内的无公害玉米。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353 玉米GB 5491 粮食、油料检验扦样、分样法GB/T8855 新鲜水果和蔬菜取样方法GB/T5497 粮食、油料检验水分测定法GB/T5494 粮食检验粮食、油料的杂质、不完善粒检验GB/T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5009.17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T50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GB/T5009.18 食品中氟的测定GB/T5009.20 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GB/T5009.22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GB/T5009.28 食品中糖精钠的测定GB/T5009.29 食品中山梨酸、苯甲酸的测定GB/T5009.36 粮食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5009.38 蔬菜、水果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5009.97 食品中环已基氨基磺酸钠的测定GB/T5009.103 植物性食品中甲胺磷和乙酰甲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GB/T5009.102 植物性食品中辛硫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GB/T5009.104 植物性食品中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GB/T5009.110 植物性食品中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和溴氰菊酯残留量的测定NY/T393 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GB/T5009.126 植物性食品中三唑酮残留量的测定DB510422/T 055 无公害玉米包装标准DB510422/T 056 无公害玉米标识标签标准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生猪生产技术规范

生猪生产技术规范

前 言本标准由北京市农业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农业局畜牧兽医管理处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农业局、北京市畜牧兽医总站、北京市顺鑫农业小店种猪选育场。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亚清、梅克义、张毅良、李秀敏、潘永杰。

北京市地方标准生猪生产技术规范DB11/T 327—2005Technological rules of swine production━━━━━━━━━━━━━━━━━━━━━━━━━━━━━━━━━━━━━━━生猪生产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猪生产技术的术语、基础设施与环境、引种、饲料、饲养管理、兽医防疫的要求和技术操作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种猪场、商品猪场、养猪小区进行生猪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8381 饲料中黄曲霉素B1的测定方法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 GB/T 13079 饲料中总砷的测定 GB/T 13080 饲料中铅的测定原子吸收光谱法GB/T 13083 饲料中氟的测定离子选择性电极法 GB/T 13086 饲料中游离棉酚的测定方法GB/T 13091 饲料中沙门氏菌的检测方法GB/T 13092 饲料中霉菌的检验方法GB 16548 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GB 16567 种畜禽调运检疫技术规范GB/T 16569 畜禽产品消毒规范GB/T 17480 饲料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酶联免疫吸附法GB 18596-2001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NY 5031-2001 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兽医防疫准则NY 5032-2001 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饲料使用准则NY 5037-2001 无公害食品肉鸡饲养饲料使用准则HG 2636-1994 饲料级磷酸氢钙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生猪养殖场建设规范-2023最新

生猪养殖场建设规范-2023最新

生猪养殖场建设规范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生猪养殖场选址、布局、饲养工艺、设施设备和建设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规模猪场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其他类型猪场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T 17824.1 规模猪场建设GB/T 17824.3 规模猪场环境参数及环境管理GB/T 26624 畜禽养殖污水贮存设施设计要求GB/T 27622 畜禽粪便贮存设施设计要求GB/T 36195 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NY/T 388 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NY/T 3023 畜禽粪污处理场建设标准NY 5027 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DB11/ 139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 891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1/T 1799 生猪养殖场生物安全规范3 术语和定义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选址新建生猪养殖场应选择在干燥向阳,地质情况良好的地方,不应建在禁养区。

500 m以内无屠宰场和其它养殖场,远离居民区和省级以上道路。

5 布局5.1 生猪养殖场在总体布局上应将生产区分别与生活管理区、隔离观察区分开,净道与污道分开。

5.2 按夏季主导风向,生活管理区应置于生产区和饲料加工区的上风向或侧风向,隔离观察区、粪污处理区和病死猪处理区应置于生产区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各区分开。

5.3 生猪养殖场四周应设实体围墙。

猪群周转采用全进全出,实行分段饲养,批次化生产。

种猪每年的淘汰更新率不低于30%。

6.2 设计生产5.4 猪舍朝向应兼顾通风与采光。

5.5 猪舍间距应按照GB 50016的规定执行。

6 饲养工艺6.1 猪群周转流程指标生猪养殖场的生产指标设计参考值见表1。

猪场建设技术规范

猪场建设技术规范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版本的历次公布时刻为:DB35/T112.5-2001。
瘦肉型猪猪场建设技术规范
11
本标准规定了猪场建设的选址、布局和栏舍设计的差不多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有规模集约化猪场。
12
以下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舞依照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4.1生产治理区
为猪场经营治理场所,包括办公室、财务室、接待室、资料室、值班室、消毒室等。
4.2生产区
4.2.1生产区设在主风方向的上风口。包括猪舍、饲料仓库〔或饲料加工厂〕、兽药房、水电供应系统等。
4.2.2生产区进出口设置更衣室和消毒通道。
4.2.3饲料仓库建在生产区大门旁,进料门在大门外,出料门在生产区内。禁止外来车辆〔包括
送料车〕进和粪污排出通道。
4.2.5出猪台设置在靠近育肥猪舍的围墙外。
4.2.6猪舍由内至外依次为:公猪配种舍、妊娠母猪舍、产房、保育舍、育成舍、育肥舍。
3.4猪场离交通干线1000m以上,距其它畜禽场、屠宰场2000m以上。
3.5水源充足,水质好,达到畜禽饮用水水质标准。
3.6有较稳固的电力供应,大型猪场需配备发电机。
3.7粪便污水处理符合GB18596规定要求。
4布局
一个完善的猪场应当包括三个区域:生产区、生产治理区和隔离区。三个区相互分开,间隔一定距离,并用围墙封闭。
本标准代替DB/T112.5-2001«瘦肉型猪标准综合体猪场建设技术规范»。
本标准由福建省农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公布。

无公害生猪生产规程

无公害生猪生产规程

无公害生猪生产规程一、无公害生猪生产的含义:是指在无污染、无残留或低污染、低残留条件下的生猪生产,该猪肉产品对人体健康无损害。

二、无公害猪肉的安全指标:农业部“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中已制定出《无公害食品一猪肉》的行业标准(NY5029—2001),该标准主要阐述了无公害猪肉的感官指标、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其内容如下表(1~2)所示:表1 无公害猪肉感官指标表2:无公害猪肉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三、当前无公害生猪生产存在的问题:(一)、普遍的环境污染1、硬件设施简陋:猪场选址、猪舍建筑、排污处理、通风保暖等硬件设施不科学,无粪尿处理设施或处理不当,造成猪场内外生态环境的破坏。

2、营养技术简单:普遍存在“低能高蛋白”日粮、超量添加无机矿物质等,不仅造成不必要浪费,更使大量排泄的N、P造成环境污染。

(二)、孤立的药物治疗与疫苗免疫由于集约化生产中的高密度饲养、多因素应激,结果是大量的抗生素、磺胺药的添加预防与治疗,导致猪肉药残严重超标。

(三)、违禁药品、化学合成物质的泛滥添加如非法使用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镇静安眠药、麻醉药、镇痛药、中枢兴奋药、骨骼肌松弛药等,已出现多起中毒事件。

(四)、饲料、饮水中有毒有害成分超标饲料原材料中含As、Pb、Hg、F、Cd等重金属和沙门氏菌、大肠杆菌等微生物浓度超标。

四、无公害生猪生产的控制技术无公害生猪生产是一个链节系统,涉及多学科内容,如建筑学、微生物学、生态学、营养学、动物生产学、兽医学等知识,养猪生产者必须熟悉一些关键的控制技术,才能使行业标准得以有效实施。

(一)、猪场选址、猪舍建筑、生产设施等硬件要规范合理,使舍内外的消毒彻底有效;采用科学的通风、保暖措施来控制舍内小气候,抑制微生物的繁殖;排污及动物尸体的处理、场内外生态绿化等的实施,将有效净化、隔离、杀灭病原微生物,降低猪场微生物总量;重视引种隔离,阻断外来疫病的传染。

(二)、尝试“三点式”和“全进全出’’制的饲养管理,对陈旧不合理的猪舍进行必要的改造,才能有效防止细菌病毒的垂直传播,对病原微生物也有一定的净化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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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10422T 040-2012 无公害生猪第1部分猪场建设技术规

前言
为保证盐边县生猪产品的质量,开发安全卫生优质生猪产品,达到规范生产,促进农业现代化与农产品贸易,爱护人体健康的目的,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依据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进行编写与表述。

本标准由盐边县农牧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盐边县农牧局、盐边县质量技术监督协会。

无公害生猪
第1部分:猪场建设技术规范
1 范畴
本部分规定了猪场的场址选择、猪场布局、饲养工艺、建设要求、水电供应以及设施设备等差不多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攀枝花市盐边县行政区域内猪场的新建、改(扩)建。

其它猪场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关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039 农村防火规范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T17824.1 规模猪场建设
NY 5027 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
NY 5033 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治理准则
NY/T388 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能繁母猪
后备猪经培养达适配年龄后可繁育生产的母猪。

3.2 自繁自养猪场
应用现代养猪技术,饲养繁育母猪,采纳全年均衡生产工艺,实现从仔猪繁育至商品猪育肥全过程生产的猪场。

3.3 仔猪繁育场
应用现代养猪技术,饲养繁育母猪,采纳全年均衡生产工艺,繁育的仔猪经培养后直截了当出售的猪场。

3.4 商品猪育肥场
应用现代养猪技术,引进仔猪进行育肥的猪场。

3.5 猪场
存栏能繁母猪20头以上的自繁自养猪场或仔猪繁育场;存栏50头以上的商品猪肥育场。

3.6 自然采光系数
有效透光面积与舍内地面面积之比。

4 场址选择
4.1 猪场选址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当地城镇进展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其地势地貌、通风、交通、防疫距离等符合NY5033要求。

4.2 按照节约用地,不占良田,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则,选择交通便利,水、电供应可靠,便于污物处理和利用的地点建场。

4.3 以下地段或地区严禁建猪舍:
1)生活饮用水水源爱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爱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
2)都市和城镇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等人口集中地区;
3)县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养区;
4)国家或地点法律、法规规定需专门爱护的区域。

5 功能分区
猪场建筑设施应按生活及治理区、生产区、隔离区三个功能区布置,各功能区界限分明,联系方便。

治理区应位于生产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及地势较高处,隔离区应位于在场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及地势较低处。

各个功能区之间设有防疫隔离带或围墙。

6 饲养工艺与技术参数
6.1 工艺流程
猪群以“周”为繁育节律进行猪群的治理和周转,按配种、妊娠、分娩哺乳、仔猪保育、待售(生长育肥)五时期工艺设计。

分娩、保育猪舍采纳单元式设计,实行全进全出制生产体系。

各时期滞留时刻符合以下要求:
——转群后的空圈或单元,需清洗、消毒、空圈7d。

——能繁母猪在配种舍4头群养42d,完成配种与孕检工作。

——孕检完成后连续群养或限位饲养至产前7天转入分娩猪舍,母猪产仔哺乳28d。

——仔猪转入保育舍培养42d。

——在自繁自养场转入生长育肥舍肥育90 d~105d。

——在仔猪繁育场则转入待售舍出售,待售期21 d~28d。

——商品猪育肥场年出栏3批。

6.2 要紧技术指标
要紧技术指标见表1。

表1 猪场设计技术指标
6.3 猪群结构
6.3.1 公猪
公母猪配备比例:自然交配1:25,人工授精1:200,不同授精条件下存栏公猪见表2。

6.3.2 自繁自养场与仔猪繁育场猪群结构
在以周为节律生产情形下,规模场的猪群结构见表3。

每时期数偏差在±10%以内。

表3 规模猪场的猪群结构
6.3.3 商品猪育肥场
不同存栏规模商品育肥场年出栏商品猪数见表4。

表4 不同存栏规模场年可出栏商品猪数
7 建筑要求
7.1 建筑占地面积
占地面积包括猪舍建筑、辅助建筑、粪污处理设施及绿地占地面积。

7.1.1 自繁自养场及仔猪繁育场
建设用地面积见表5。

表5 猪场建设用地面积
7.1.2 商品猪育肥场
建设用地面积见表6。

7.2 建筑物布局
猪场应分区建设,要紧包括生活及治理区、生产区与隔离区,其不同区间建筑物布局如下:
7.2.1 生活及治理区
配套布局场长室、技术室、兽医室、饲料加工贮藏室、消毒更衣室、辅助设施等。

7.2.2 生产区
按夏季主导风向布局引种隔离舍、后备猪培养舍、种公猪舍、配种娠检舍、妊娠舍、分娩母猪舍、保育舍。

自繁自养场设生长育肥舍等;仔猪繁育场配套布局待售舍等。

7.2.3 隔离区
配套建设病猪隔离舍、解剖间、毁尸坑、焚尸炉、粪尿处理设施等。

7.3 饲养密度
每个猪栏的饲养密度见表7。

表7 猪只饲养密度
7.4 猪舍应配置单元数与猪栏数
7.4.1 猪舍单元配置
存栏能繁母猪100头以上的猪场,采纳以“周”为单位的繁育节律,其分娩舍、保育舍举荐采纳单元式设计,便于实行全进全出治理。

其最低单元数分娩舍不宜低于6个单元,保育舍不宜低于7个单元。

7.4.2 猪舍猪栏配置
7.4.2.1 自繁自养场与仔猪繁育场
各猪舍猪栏配置见表8,但生长育肥舍的猪栏数量为最大举荐量。

7.4.2.2 商品猪育肥场
生长育肥舍的猪栏最大举荐量见表9。

7.5 猪舍建筑面积
7.5.1 自繁自养场与仔猪繁育场各猪舍建筑面积见表 10。

表10 各猪舍建筑面积
7.5.2 商品猪育肥场猪舍建筑面积见表 11。

表11 生长育肥舍建筑面积
7.5.3 辅助建筑面积
包括更衣、淋浴、消毒室、办公室、技术室、兽医室、饲料加工贮藏室、人工授精室。

其它建筑包括食堂、寝室、水塔、锅炉房、修理间等,其建筑面积见表12、表13。

表13 商品猪专门肥育猪场辅助物建筑参考面积
7.6 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容积
一样病死猪可在毁尸坑进行无害化处理,毁尸坑容积宜按表14、15的数据进行。

表14 自繁自养场、仔猪繁育场毁尸坑容积
7.7 猪舍建筑要求
7.7.1 结构
各类猪舍应采纳轻钢结构或砖混结构。

7.7.2 建筑形式
按照自然气候条件,分娩母猪舍、仔猪保育舍宜采纳密闭式猪舍。

以便最适温度的调剂,其它猪舍可因地制宜采纳半开放式或密闭式猪舍。

单列排列的猪舍宜采纳半坡式屋顶,双列式猪舍宜采纳双坡式屋顶。

猪舍檐墙以3 m为宜,跨度以 8 m为宜。

7.7.3 方位
猪舍布局必须满足日照、通风、防火和防疫等的要求,猪舍长轴以东西向±15°以内为最佳。

每相邻两猪舍纵墙间距不低于10 m,每相邻猪舍端墙间距许多于5m,猪舍距围墙不低于5 m。

7.7.4 舍内平面布置
猪栏应沿猪舍长轴方向呈单列或多列布置。

猪舍两端和中间应当设置横向通道。

7.7.5 地面
猪舍内应采纳硬化地面,猪只躺卧、行走所接触区域应做防滑处理。

地面应向粪尿沟处倾斜1%-3 %,地面结实、易于冲刷,能耐受消毒剂的腐蚀。

7.7.6 屋顶
采纳机制瓦、双层彩钢,泡沫夹层厚度不低于10 cm。

密闭式猪舍屋顶配置无动力通风系统,分娩母猪舍、保育猪舍应吊顶。

7.7.7 围护结构
能遮风避雨,保温隔热,内墙面要求耐酸碱腐蚀。

耐火等级按照GB 50016和GB 50039的要求设计。

7.7.8 窗户
满足自然采光与自然通风要求,妊娠母猪和育成猪采光系数宜为1:12~1:15,育肥猪宜为1:15~1:20,其它猪群为1:10~1:12。

窗户上沿高度距地面不小于2.4 m,下沿高度距地面宜为1.2 m。

7.7.9 粪沟
沿舍内檐墙建设舍内粪沟,粪沟辅设漏缝地板,宽度宜为0.6 m~1 m,起始端深度不低于0.3 m,沿污水流淌方向倾斜坡度宜为1%~2%。

产仔舍及保育舍内粪沟应配套产仔栏与保育栏建设“勺子”
形粪沟。

8 水电供应
8.1 水源及供应
水源可采纳地下水源与自来水,水质符合NY 5027要求。

猪舍供水可采纳高压有塔或无塔供水系统,供水压力符合GB/T 17824.1要求。

8.2 供水量
采纳干清粪生产工艺的猪场,日供水是量见表16与表17数值。

表16 规模猪场供水量
8.3 电力供应
规模猪场宜采纳动照合一的供电方式,配套380V-220V电压电源,满足猪场日常照明及饲料生产需要。

电力负荷不宜低于猪场所有用电设备最大值,注意错峰用电。

9 设施设备
猪场的猪栏、食槽、饮水器、漏粪地板、采暖、通风、降温设备、清洁与消毒设备、粪污处理设施与设备、运输设备、监测仪器设备等的配置、规格尺寸、安装及材质要求应符合DB/T 17824.1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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