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博士生毕业发表学术论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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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医学院攻读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

山东大学医学院攻读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

山东大学医学院攻读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一、培养目标 1、热爱祖国,品德优良,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2、具有较严密的逻辑思维和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上级医师的带领、指导下,熟练地掌握本学科的临床技能,能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达到卫生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中规定第二阶段培训结束时要求的临床工作水平。

3、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

4、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并具有一定的外语写作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5、身心健康。

二、学制与学习年限 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一般为4~5年。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不能提前毕业。

在职申请临床医学博士学位人员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培养方式 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指导和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

成立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由3-5名本专业和相关学科的专家组成。

分两阶段进行培养:(一)第一阶段(课程学习阶段):本阶段集中学习课程一学期:课程学习要求应修总学分:11学分 ,其中必修课 7 学分,选修课 4 学分。

必修课分学位公共课和学位专业课。

必修课: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2学分2.专业外语2学分。

3.学位专业课3学分。

根据情况,专业课可采取以下三种形式之一:①经典著作或文献阅读:写出读书报告2-3篇,由导师或导师小组评定成绩,每篇为1学分。

②由本专业组织统一授课,采取课程考试方式③由本专业(未统一开课的)命题并组织考试,具体的考试方式由各专业决定。

4. 选修课:不少于4 学分(二)第二阶段(临床实践及科研论文撰写阶段):此阶段为3.5年。

要求每位申请医学专业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进行二级或三级学科的专科训练,临床能力训练时间不少于36个月。

除进行二级学科内的各专业轮转临床训练外,主要从事本专业临床工作,完成专科病房高年住院医师工作, 如承担本专业一定的门、急诊工作,承担一定量的教学任务,讲授部分临床辅导课;担任总住院医师或相当的医疗行政管理工作半年以上,管理床位10-15张。

山东大学论文规范范本

山东大学论文规范范本

山东大学论文规范范本分类号:单位代码:10422密级:学号:硕士学位论文S ha ndo ng U ni v e r si t y M a ste r’s T he si s 论文题目:作者姓名学院名称专业名称指导教师合作导师年月日原创性声明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所取得的成果。

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包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科研成果。

对本文的研究作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

本声明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论文作者签名:日期:关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的声明本人完全了解山东大学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同意学校保留或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版,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本人授权山东大学可以将本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其他复制手段保存论文和汇编本学位论文。

(保密论文在解密后应遵守此规定)论文作者签名:导师签名:日期:目录摘要................................................................................................................................ ABSTRACT (I)第1章前言标题1,黑体,小三,加粗,居中 01.1标题2格式黑体四号加粗不缩进 0标题3 格式黑体小四加粗不缩进 0第2章XXXXX (1)第3章XXXXX (2)第4章结论 (5)致谢 (6)参考文献 (7)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及录用学术论文 (8)注明:插入引用索引和目录“目录”标题1 格式;目录内容正文格式,小四,宋体,Times New Roman。

页眉,奇偶页不同:文件→页面设置→版式→页眉和页脚奇偶页不同。

CONTENTSi摘要“摘要”俩字格式:标题1,黑体,小三,加粗,居中,中间可有1或2 个空格,但需与其它标题1 处一致。

关于我校硕士,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关于我校硕士,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关于我校硕士、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2005年6月27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修订)为了进一步规范学位授予工作,不断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厦门大学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及我校研究生教育和学位工作的实际情况,对我校硕士、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作如下规定:一、硕士、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1.我校博士研究生获得博士学位之前,必须在全国核心刊物或国际同级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的,第二作者视同第一作者,下同)以“厦门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2篇以上与其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

2.我校硕士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之前,必须以第一作者以“厦门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有正式刊号)上发表1篇以上与其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或取得经过鉴定的科研成果。

3.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暂不要求发表学术论文。

4.特殊学科、专业及其他特殊情况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研究生院审批后可以适当调整发表论文的要求。

5.已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项目,考试考核成绩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可以按时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

但未达到以上发表论文要求者不授予学位。

硕士研究生在通过答辩后的一年内达到发表学术论文标准的可向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办提出授予硕士学位的申请。

博士研究生在通过答辩后的二年内达到发表学术论文标准的,可向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办提出授予博士学位的申请。

二、核心刊物的认定核心刊物的认定以经我校研究生院认定的最新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准,旧版在研究生院公布新版后的一年内仍有效。

目前采用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三、本规定是《厦门大学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补充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山大文科博士毕业要求

山大文科博士毕业要求

山大文科博士毕业要求1.引言1.1 概述在撰写山大文科博士毕业要求的长文时,首先需要在引言部分进行概述。

本概述将介绍文科博士毕业要求的主要内容,为读者提供一个整体的了解。

山大文科博士毕业要求是指在山东大学文科博士研究生阶段,学生需要满足的一系列要求和标准。

这些要求旨在培养学生系统的理论知识,提高学术研究能力,以及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创新的能力。

在具体的要求上,山大文科博士毕业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学分要求:学生需要完成一定的学分,包括教授课程和学术讨论,以及科研实践等方面。

学分要求的达成旨在保证学生接受全面的学术培养和训练。

2. 综合考试要求:学生需要通过综合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以测试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掌握情况。

综合考试要求学生具备全面的学科基础和深入的研究思路。

3. 科研论文要求:学生需要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一定数量的科研论文,并在相关领域的重要学术会议或期刊上发表。

科研论文的要求旨在培养学生的独立研究能力和学术写作能力。

4. 学术报告要求:学生需要参加学术报告和学术交流活动,积极与学术界保持联系,并向同行展示自己的研究成果。

学术报告要求学生具备良好的表达和演讲能力。

5. 毕业论文要求:学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完成一份符合学术要求的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要求学生通过深入研究一个课题,展示自己的研究成果和创新能力。

通过以上的要求,山大文科博士毕业要求旨在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素质,使其成为拥有广泛学科知识和深入研究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这些要求的达成,对于学生未来的学术研究和职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接下来的文章部分,将详细介绍山大文科博士毕业要求的各个方面。

1.2文章结构文章结构是指文章的组织框架和布局方式,它对于一篇长文的连贯性和逻辑性至关重要。

在撰写山大文科博士毕业要求这篇长文时,我们可以遵循以下结构来组织文章:2. 正文2.1 第一个要点在这一部分,我们将详细介绍山大文科博士毕业的具体要求。

博士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

博士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

社会科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关于博士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一、基本要求博士生在学期间应以第一作者身份至少发表2篇与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正式刊出在重要期刊上(重要期刊名录见附件1),另1篇发表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收录的学术期刊、集刊上。

以上期刊、集刊的增刊不计。

为鼓励博士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凡在清华大学奖励期刊(见附件2)上发表论文或在国际权威刊物上发表英文论文并被SSCI 或A&HCI收录,其论文发表数量不作硬性要求。

具体说明如下:1.第一作者允许导师为第一作者时博士生可以是第二作者,且作者单位应署名清华大学的情况;2.重点期刊上的学术论文必须正式刊出,另1篇发表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收录的学术期刊、集刊上的学位论文,允许未正式发表,但已被正式录用的情况,除提供正式期刊录用函以及论文原稿外,还应由博士生导师写出认定意见,提交学位分委员会审核;3.博士生在多国国际会议上发表1篇论文(被收入论文集),导师写出认定意见,学位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等同于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收录的学术期刊、集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4.论文博士、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发表论文要求原则上与在校博士生相同。

如果研究生申请答辩时未满足上述基本要求,但满足毕业条件,允许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答辩通过者,可先予毕业,但分委员会暂不审议学位,直至在规定时间期限(博士生毕业后两年)内满足发表论文基本要求后,由本人再申请审议其学位。

二、适用范围1.适用于2008年秋季学期及以后入学的博士生;2.2008年秋季学期前入学的在学博士生,可选择适用本次修订后的要求,也可选择适用未修订的现行要求;3.当前已离校但尚未获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生,适用该生毕业审查时的要求。

附件1:重要期刊名录附件2:奖励期刊目录。

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及外国语水平要求的规定

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及外国语水平要求的规定

山东科技大学文件(摘要)山科大研字(2013)12号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及外国语水平要求的规定一、博士研究生1、论文:博士攻读学位期间应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以山东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国内外学术期刊(正刊,不含增刊)上公开发表若干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且满足下列要求:(1)工学博士:SCI收录的学术期刊上至少发表1篇,或在SCIE、EI收录的学术期刊上至少发表2篇。

(2)理学博士:SCI、SSCI受的学术期刊上至少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在SCIE、EI、CSSCI收录的学术期刊上至少发表2篇学术论文。

2、博士研究生出版的学术专著(不含编著和译著)和获得的科技奖励、专利成果可按下列办法折算为发表的学术论文。

(1)以主要作者(署名前2位)出版的学术专著,或与所学专业相关的研究成果获国家级科技奖励(等级内额定人数),或获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科技奖励(一等奖前6位,二等奖前4位,三等奖前2位),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或导师第一发明人、研究生为第二发明人,专利权人为山东科技大学),等同于在SCI 收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2)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论文,被《新华文摘》观点摘登或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或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上发表字数不少于3000字的论文,等同于在CSSCI收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二、硕士研究生1、学术学位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应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以山东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学术期刊(正刊,不含增刊)上至少发表1篇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参入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活动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证书持有人),或与所学专业相关的研究成果获得国家专利授权(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或外观设计专利2项,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或导师第一,学生第二,专利权人为山东科技大学)。

山东大学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工作细则

山东大学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工作细则

山东大学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确保我校学位授予工作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我校授予硕士、博士学位的学科、专业必须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授权的学科、专业。

第三条我校授予学位工作贯彻“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的原则,坚持政治与业务标准统一、课程与论文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凡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一定学术水平者,均可按本细则的规定,申请相应的学位。

第二章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五条学校成立学位评定委员会,由具有教授或相当技术职务的专家十七至二十五人组成,任期三年。

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由学校研究决定报教育部批准,并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

学位评定委员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三至四人。

学位评定委员会下设学位办公室,处理日常工作。

学位评定委员会一般可按一级学科成立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分委员会由七至十五人组成,任期二至三年,其成员要兼顾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和培养单位,有博士生培养任务的分委员会原则上博士生指导教师应占二分之一以上。

分委员会成员由院、部提名,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一至二人、秘书一人。

分委员会主席原则上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担任。

第六条学位评定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1)审议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有关政策;(2)审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名单;(3)审批免除部分或全部课程考试的博士学位申请人员名单;(4)审批授予硕士学位的人员名单;审核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作出授予博士学位的决定;(5)作出撤销违反规定而授予学位的决定;(6)听取和审查分委员会工作;(7)组织、实施自行审核遴选增列博士生指导教师工作;(8)组织学位授予质量的检查和评估工作;(9)负责名誉博士学位的申报与授予工作;(10)研究和处理授予学位的争议和其他事项。

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2009年7月修订)为了促进我校博士研究生科研能力与学术水平的提高,保证博士学位论文的质量,现就我校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作如下规定。

理工科类本规定适用于在我校理学、工学门类所有学科申请学位的博士研究生。

一、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博士研究生发表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须达到以下要求:在国内外SCI、EI(核心)检索源期刊上发表(含被录用)或者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或所属学科国际重要学术会议上发表并被SCI、EI(光盘版)收录的学术论文2篇。

博士研究生发表的满足上述要求的学术论文中,须至少有1篇学术论文用英文发表,须至少有1篇学术论文已公开发表。

SCI、EI(核心)检索源期刊以学术论文录用时公布的版本为准。

二、学校鼓励博士研究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博士研究生在本学科国际重要学术期刊(见附表1)上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视为达到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

三、学校鼓励博士研究生申请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发明专利。

凡以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相当于1篇SCI或EI(光盘版)收录的学术论文。

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学科本规定适用于在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艺术学四个一级学科所属的管理科学与工程、信息管理及信息系统、金融工程与管理、创新工程与管理、工程与项目管理、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科技与教育管理、产业经济学、设计艺术学等十个二级学科申请学位的博士研究生。

一、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的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学术论文为:在本学科重要学术期刊(见附表2)、《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国外科学技术核心期刊总览》和《国外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总览》所列期刊(以学术论文录用时公布的版本为准,且均不含以上期刊的增、特、专刊等)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SCI、SCI、A&HCI、EI和ISTP收录的学术论文。

二、在本学科重要学术期刊(见附表2)被列为A类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视为A 类期刊论文;被列为B类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视为B类期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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