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校内生产性实训教学管理规定
学院学生实习实训管理制度

xxxx学院学生实习实训管理制度学生实习实训是教学计划中必不可少的内容,是教学活动的重要环节,也是高职院校培养技能型、应用型人才的重要保证。
通过实习实训,使学生运用所学知识与生产实际相结合,以获得生产技术和管理知识,培养学生动手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和良好的职业素质。
为加强我院学生实习实训的组织管理,提高实习实训质量,特作出本规定。
第一条各专业对实习实训单位的选择,应以能保证达到实习实训的目的、要求,讲求实效为依据。
第二条应本着勤俭办学的精神,就近选择实习实训单位。
如确实需要到外地的,要报分管院长批准。
第三条教学环节中的实习实训时间,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对高职院校的要求。
第四条在每学期末,各系(部)应根据教学计划制定下学期学生实习实训计划,并提交教务处。
提纲包括:1、实习实训的目的和要求;2、实习实训的内容和方法;3、实习实训的程序与时间安排;4、对学生的要求(包括实习报告、论文资料的搜集等)。
实习实训单位应在前一学期期末选定落实,以便作好实习实训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五条实习实训结束,由学生本人、系(部)及实习实训单位进行实习总结和鉴定,资料由各系(部)存档。
第六条学生在学院内实习实训场所实习实训1、学生应尊重指导教师,听从指导教师的组织安排和指导。
在实习实训中,应虚心学习,刻苦钻研,不怕脏,不怕累,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
2、实习实训期间,学生应严格遵守实习实训场所规定的实习实训安全制度和其他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对上下班无故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和干私活等,经批评教育无效者,在考核和成绩评定时按扣分处理。
3、严格遵守实习实训考勤制度,一般不准请事假。
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应事先按学院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病假需有医务室证明),并将准假单送交实习实训指导老师登记,否则以旷课论。
4、严格遵守实习实训场所的环境保护制度,对工作中的废水、废液、废屑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应按有关规定处理,不能乱倒乱放,保持实习实训场地环境的清洁卫生。
XX理工大学实习(实训)教学工作管理规定

XX理工大学实习(实训)教学工作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实习(实训)教学是大学生培养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实践环节。
通过实习(实训)使学生了解社会,接触实际,使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巩固所学理论知识,获得组织管理知识,培养学生初步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为将来走向工作岗位打下良好的基础。
第二条实习(实训)教学,包括认识实习(实训)、课堂教学实习(实训)、生产实习(实训)、毕业实习(实训)、社会调查与实践等。
为加强实习(实训)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使我校各类实习(实训)教学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三条实习(实训)教学工作在主管校长领导下,实行学校、院、系(室)三级管理。
(一)教务处职责1.教务处在主管校长领导下,负责全校实习(实训)宏观管理,组织、指导协调处理实习(实训)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等;2.组织制定全校实习(实训)教学基地建设规划、校企合作基地评选、考核与验收;3.制定实习(实训)管理规章制度;4.全校实习(实训)经费的分配方案;5.组织实习(实训)检查与评估总结、数据汇总报送;6.负责督促网络教学实习(实训)平台建设。
(二)学院职责1.根据学校实习(实训)规章制度,制定实施细则;2.组织制定学院实习(实训)教学基地建设规划、负责校企合作基地建设、考核与验收;3.负责组织实习(实训)大纲、实习(实训)指导书的编写与审核;4.负责实习(实训)计划安排、保证实习(实训)经费并组织落实;5.负责实习(实训)前的动员和安全教育;6.组织实习(实训)教学检查、实习(实训)考核、工作总结及信息反馈等;7.负责实习(实训)基地、实习(实训)教学计划、总结、实习(实训)报告等教学文档管理和数据报送。
(三)专业系(室)职责1.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分学期制定实习(实训)教学实施计划;2.根据各专业特点制定相关实习(实训)教学工作细则,选派实践教学指导教师,组织实施实习(实训)教学;3.负责实习(实训)教学过程管理,及时解决实践工作中出现的问题;4.进行实习(实训)教学考核和成绩评定以及上报;5.负责收集、汇总、归档实习(实训)教学工作各类教学文件及数据资料交学院教务办保存。
高职校内实习实训教学管理规定

高职校内实习实训教学管理规定校内实习实训教学指在校内进行的占用整个教学周的时间连续进行实践性教学环节。
1、在实习/实训前一周,教学系应根据指导教师同时承担理论或实验教学任务的情况,安排其他具有指导能力的教师代替其完成指导工作,做好替代安排,保证指导力量充足。
2、指导教师应提前选定课题,并经领导审核同意,联系设备管理人员提前完成设备采购和实训准备。
实训教学的课题要求来源于工程实践或生产实际,不允许是日常实验的简单重复。
指导教师应提前一周向教学系上缴实践环节指导工作计划。
3、指导教师应编制实训任务书并下发学生。
实训任务书包括课题来源、课题的工程背景、课题的技术要求、课题进度总体安排、报告要求、参考资料、考核标准与成绩评定办法等,对学生完成实训课题提供指导。
4、校内实习/实训由指导教师提前通知学生动员地点,在实习/实训开始前由指导教师完成动员和安全教育,明确实习/实训目的要求、相关内容、考核标准。
5、校内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应认真指导学生完成各项操作,帮助学生解决遇到的问题;指导教师应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培养学生的职业素质。
6、校内实习/实训指导过程中,教师应严格考勤,填写实训教学记录,记载实习/实训进行情况,登记各单项成绩。
7、教学系和教务处对校内实习/实训开展情况进行日常教学巡查。
8、指导教师应在实习/实训结束后2周内完成报告批阅和实物质量审查,按评分标准综合评定成绩,通过网络完成成绩上报,并将纸质成绩单上报教务处;同时将实习/实训教学指导工作总结、实训教学记录一起上缴教学系,存档到学生毕业后一年。
9、教学系存档实践环节指导工作计划、实训任务书(实习手册)和指导工作总结,。
同时存档实习报告/实训报告(或光盘文件资料)10、教学系应组织教师对各实训环节教学项目建立技能测试题库,以备专业技能测试使用。
纺织服装学院实习、实训教学管理规定

纺织服装学院实习、实训教学管理规定XX服装学院实习、实训教学管理规定实习、实训是在某课程或某教学单元结束后的实践教学环节,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实践为主的教学环节。
其目的是巩固和综合运用所学内容、锻炼基本技能、掌握解决实际问题方法,为后续学习内容增加感性认识,培养劳动意识和职业态度。
一、实训教学内容:1、每一独立的实践教学环节,必须围绕职业能力培养,细化技能,以上岗为目标,列入人才培养方案并制定完善的实训教学大纲。
2、实训前,指导教师应根据实训教学大纲所规定的内容,并结合实训场所的现实情况,及技术发展要求,编写实训指导书(任务书),明确提出实训的内容及具体要求,实训指导书学生人手一份。
3、严格按人才培养方案安排实训,联合办公室根据教学实际情况,制定教学进程,不得随意更改。
二、实训地点:1、结合实训实际情况,建立校内实训基地,供实习、实训教学。
2、需要校外实训的,按专业发展方向、按专业对口、课程对口、产学对口原则,由学院和XX公司根据实训项目在企业内部设安排,对口实训。
三、实训管理1、学生须严格遵守学校各项管理制度,遵守实训单位的各项制度,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
2、学生严格按实训要求的作息规定执行,自觉维护学校形象。
3、学生服从实训单位的管理,不得影响实习单位的生产,不得破坏设备,保证自身人身安全。
4、实训指导教师由学院院和XX有限公司安排,实训指导教师必须认真负责,掌握实训内容,熟悉参与实训的学生,对学生的实训负全责。
5、每次实训前,要到班级作动员,讲纪律、讲要求;指导教师和企业师付要对实训内容、任务和要求作较为详尽的讲解,学管人员要参与管理,。
6、实训前四周实训指导教师做好实训前相关准备工作,教研室要督促和协助指导教师。
(含实训场所确定)7、实训指导教师(企业师付)要加强实训过程的管理,校外实训须写工作日志,确保实训任务的完成和学生人身安全。
8、学校要按时提供实训经费和其他相关条件。
9、学生要认真做好实训笔记,指导教师要认真做好实训记录。
实训教学管理规定

实训教学管理规定
1.实训教学包括教学实训、实验课程、大型作业、社会实践等。
2.教学实训在校内实习场所进行,必须定课题、定时间、定工位、定考核。
3.生产实习在校外企事业单位或校办厂、场、店进行。
学校要选派有较强管理能力和专业能力的教师随学生实习。
要做到定课题、定岗位、定师傅、定期考核、定期轮换,应指导学生记好实习日志,写好实习总结,完成生产实习目标,认真参加生产实习考核、鉴定。
4.学校应按实习教学计划对教学实习和生产实习进行定期检查。
5.实验是在教师指导下,学生运用仪器设备获取直接知识的一种实践教学活动。
教师要根据教学大纲,教学纲要或教学基本要求,按照指导书或教材,完成教学目标。
教师要指导学生完成实验报告,并批阅和总结。
教务室应对实验课的开出率和教学情况定期进行检查。
6.社会实践是结合课程安排的一种实践教学活动,包括社会调查、科技服务等。
应根据教学计划,紧密联系职业岗位,由指导教师提出课题组织学生开展社会调查和科技服务,并完成调查报告或总结。
教务室应对社会实践活动进行检查和总结。
7.大型作业,应由指导教师根据教学大纲要求(教学纲要或教学基本要求),紧密结合生产实际拟定。
指导教师对学生要正确指导,严格考核。
引导和鼓励学生结合专业开展科技创新、知识创新和作品设计与制造。
1。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生产性实训管理实施细则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生产性实训管理实施细则济职院字〔2013〕32号学生生产性实习实训是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高教[2006]16号)文件精神,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全面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同时规范我院生产性实习实训教学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办法所称生产性实习实训,主要是指我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的安排,组织在校学生到我校生产性实训基地园区一线参加的生产性实习实训实践。
第二条参加生产性实习实训,由各院系制定教学计划安排,报教学中心备案。
第三条细则适用于学生在我校生产性实训基地进行生产性实习实训期间的管理。
第二章细则第四条组织领导1.学生生产性实习实训工作,由学校分管教学的副院长负责,并组成由教学中心、各院系共同组成的生产性实习实训实习管理领导小组。
生产性实习实训实习的日常管理由各院系承担。
2.各院系成立由院(系)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的生产性实习实训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由专业带头人、教研室主任、骨干教师等组成。
第五条生产性实习实训安排1.生产性实习实训根据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安排。
2.生产性实习实训的内容要求:对口或相近专业的生产性实习。
第六条实习学生的管理1.学生实习由各系部和科技发展公司共同组织和管理。
在学生实习期间,要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2.要建立健全学生实习管理制度。
各学院要明确专人负责实习工作,要加强实习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学生实习管理档案,定期巡回检查实习情况,加强实习指导,处理实习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确保学生实习工作的正常秩序。
第七条相关单位职责(一)各院系工作职责1.各院系工作应加强对实习学生的实习劳动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其自我防护能力。
2.各院系要建立健全生产性实习实训管理制度,加强实习工作监督检查,对学生生产性实习实训“工作”期间的学习,明确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并认真进行考核。
实习、实训教学管理规定

实习、实训教学管理规定实习、实训教学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是理论联系实际,加深学生对所学理论知识的理解,培养学生科学实验能力、严谨求实科学态度的重要途径。
为了加强实习、实训教学的管理,保证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教学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各专业科应根据教学计划要求编制实习、实训教学大纲和计划安排,于实习、实训前发给师生,并报教务科备案,同时应送达实习、实训单位。
第二条各专业科应根据实习、实训教学大纲需要,做好实训室、实训基地建设,按照学校资金规划部署做好设各申购,及学期所需耗材。
第三条每次实习、实训课前,指导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准备工作,校内应检查仪器设备、材料、工具、安全设施等是否齐备,保证实习、实训课顺利进行。
第四条实习、实训指导教师要认真备课,明确目的和要求,掌握实习、实训原理,熟悉仪器设备、装置及安全事项。
认真钻研技术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第五条坚持学生预习制度。
指导教师检查学生的预习情况,没有预习的学生,不能参加实习、实训。
第六条学生第一次上实习、实训课前,指导教师要向学生宣讲《学生实习、实训守则》和有关规章制度,对学生进行教育。
对违反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的学生,指导教师有权停止其参加实习、实训,如造成事故应追究当事学生的责任。
第七条实习、实训前,指导教师要给学生布置实训任务,下达实训任务书,向学生详细介绍实习、实训的目的方法,操作技术,注意事项、纪律和安全要求等。
第八条在指导实习、实训过程中,指导教师要从严要求学生,注意培养学生独立操作、独立观察、独立思考以及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树立起良好的工作作风和严谨的学风。
第九条实习、实训结束时.,指导教师要检查仪器设备、工具等有无缺帜,整理归位。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纪录。
对实习、实训报告上记录的测试数据,指导教师要签字认可。
第十条指导教师要按时批改实习、实训报告,认真检查各种数据和结果,根据学生的实习、实训报告、学习态度、动手操作能力等表现评定成绩,并在实习、实训报告上签字,对评定不及格的学生按学籍管理规定重修,实习、实训成绩记入学生成绩档案。
旅游职业学院校内实训课教学管理规定

旅游职业学院校内实训课教学管理规定为了建立正常的实训课教学秩序,实现实训课教学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结合我院实训课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上课时应携带教材、笔记本及学习用品,不得空手或携带与所上课程无关的物品进入实训教室。
遵守实验实训守则和有关规章制度及注意事项,对实训过程中违犯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或不听指导的学生,指导教师有权停止其实训。
二、学生必须在上课前2分钟进入教室,不得迟到,早退或旷课。
因故迟到或特殊情况需早退时,必须经指导教师同意。
学生进入教室应着工装(或训练服装),衣着整洁,不得穿拖鞋、背心、牛仔裤、短裤等进入实训教室。
班长或学习委员应配合指导教师做好考勤。
三、上课时不得进行与本课堂无关的活动,须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训练,或按站姿训练要求保持标准站姿,不得随意出入课堂、谈笑喧哗。
应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状态,不得随意接听手机。
对违反课堂纪律、扰乱课堂教学秩序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学生因病、因事不能上课者,必须事先请假。
请假手续按教学管理规定中有关条款办理。
无故缺课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爱护国家财产。
不准在门窗、实训室器材及墙壁上涂写、刻画或随意张贴。
未经实训室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许随便动用实训基地的仪器设备。
教室内配置的桌椅等实训设备设施,不准私自搬出。
损坏公物、破坏门窗、课桌椅、私自拆取其它实训教学器材,按规章赔偿,并视情节轻重情况给予纪律处分。
六、学生必须按教师的要求,有计划地、合理地进行预习、复习、实训操作、完成作业。
学生应主动地与指导教师沟通、互动,积极参与课堂实训或课堂讨论,成为课堂教学的主体。
七、教师上课按规定着装,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按标准要求进行教学示范,认真指导学生实训操作,如违反教师课堂教学要求,按教学事故有关规定处理。
八、教师上课期间要控制课堂秩序,确保学生按要求完成实训任务,如出现学生违反课堂秩序,任课教师不予制止等情形,按教学事故有关规定处理。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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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校内生产性实训教学管理规定
学院校内生产性实训教学管理规定
一、校内生产性实训教学目的
校内生产性实训(含实习)是各专业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经过校内生产性实训,使学生获得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岗位所需的基本操作技能、专业技能和综合技能,继而获得职业能力,同时,经过校内生产性实训使学生了解社会、接触实际、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组织与管理
全院的校内生产性实训工作由教务处协调与管理,由各系(部)负责组织实施。
1.教务处的职责
(1)负责统筹全院各专业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规划,制(修)订校内生产性实训教学的规章制度;
(2)汇总各系各专业校内生产性实训教学文件及送交的校内生产性实训资料;
(3)单独或会同系(部)抽查校内生产性实训实施情况和实训效果;
(4)负责组织对各系(部)校内生产性实训教学检查评估,提出改进和加强实习工作的意见;
2.系(部)的职责
(1)组织拟定校内生产性实训大纲和实施计划等教学文件,
确定本系(部)的校内生产性实训指导教师;
(2)制定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计划和管理实施办法;
(3)组织落实校内生产性实训的准备工作和组织动员工作;
(4)组织落实校内生产性实训工作;
(5)总结本系(部)校内生产性实训工作,组织系(部)内经验交流;
(6)收集、汇总本系(部)各专业校内生产性实训教学文件及资料,并于校内生产性实训一周前,将校内生产性实训指导书、计划、课表报教务处备案。
三、指导教师资格与职责
1.校内生产性实训指导教师由讲师或相当此职称以上的人员担任。
校内生产性实训中的带队教师必须由具有较全面的专业知识、有指导实训的工作经验、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教师担任。
对于初次独立承担校内生产性实训指导任务的教师,教研室必须指定专人协助。
2.按校内生产性实训大纲要求落实实训,并在实训前制订具体的实训计划。
3.认真做好校内生产性实训准备,严格执行实训计划,全面负责学生的实训教学工作,随时掌握学生的实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遇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学院报告。
4.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校内生产性实训大纲、实施计划、指导书等,明确实训目的和要求,了解时间安排和步骤,布置写实训
日记和报告,介绍实训单位简况及实训注意事项。
5.在实训过程中,要对学生严格要求,加强指导,及时检查学生实训日记,指导学生完成实训报告,保证完成实训大纲要求。
6.加强对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和生活后勤管理,经常对学生进行纪律、安全等方面的教育,谨防人身事故的发生。
对于严重违反纪律,经教育无效的学生有权停止其实训,并及时向系(部)报告。
7.认真做好学生实训成绩的考核、评分和实训总结工作。
四、教学文件与资料
1.校内生产性实训大纲
实训大纲是指导实训的基本依据,各种实训均应有完整的实训大纲,其主要内容见《邢台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标准管理规定》。
校内生产性实训大纲要相对稳定,实训大纲由承担实训任务的专业教研室组织编写,经系主任审核同意后实行,并报教务处备案。
2.校内生产性实训实施计划
实训实施计划是实训计划的具体化,内容包括:实训目的、实训要求、实训时间、实训地点、实训具体安排、学生分组、实训指导教师、组织领导、实训纪律等。
每次实训都要求制定相应的实训实施计划,由负责实训的教研室拟定,经系主任审核同意后实行。
3.校内生产性实训指导书
学生实训均应有实训指导书,实训指导书是实训教学的教材。
各系按不同专业特点、不同的实训内容编写切合实际需要的实训指导书,发给学生使用,实训指导书要格式规范,字迹清晰,并要求相对稳定,不宜频繁更换。
4.学生实训手册(或学生实训日记)
学生实训手册供学生在实训中使用,让学生真实记录实训过程,也是教师检查学生完成实训任务情况、评定成绩的依据,每次实训学生必须有实训手册,手册的格式和要求由承担实训任务的教研室结合专业特点制定。
5.校内生产性实训总结
实训结束后,由指导教师写出实训总结,报系主任审阅后,由承担实训任务的教研室保存备查。
学生也要对自己的实训情况写出实训总结,作为教师评定学生成绩的材料之一,优秀的学生总结由教研室保存。
6.校内生产性实训安排表
各系按教学任务落实情况,安排实训,将实训安排表,一式三份,教研室、系、教务处保存。
五、教学实施与要求
1.校内生产性实训准备
校内生产性实训指导教师应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实训计划,编写实训指导书。
实训计划和指导书经教研室主任审阅,同时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