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脚手架搭设劳务分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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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脚手架搭设劳务承包合同

发包方:鼎晖建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外脚手架搭设班组()(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拓新城.香国御景4-7#、30#楼及1#地下车库工程中的外脚手架搭设和拆除工作人工劳务承包给乙方,根据《合同法》及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本着平等、公平和诚信的原则,明确双方的责、权、利,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拟订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方式:

实行单项承包,乙方承包拓新城.香国御景4-7#、30#楼及1#地下车库工程中的外脚手架搭设和拆除劳务用工,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施工作业,乙方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因本工程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

二、承包围:

承包围为拓新城.香国御景4-7#、30#楼及1#地下车库工程中明确的外脚手架搭设和拆除工程施工劳务部分,以及根据市建委和荣昌区建委关于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要求及现行的外脚手架搭设标准要求的全部工作容人工劳务部分。

(一)、劳务部分包括以下工作容:

1、外墙脚手架工程双排架的搭设及拆除、该工程卸料平台的拼装、“四口五临边的搭设及拆除、外架施工楼梯及室施工楼梯的搭设及拆除、外架楼层硬防护的搭设及拆除、水平安全网及立面安全网的挂和拆除、外架脚手架钢管及防护脚手架钢管刷油漆工作、每三层挂警示带及拆除、人货电

梯每层脚手架平台的搭设及拆除、各个工种所需的双层操作防护棚的搭设及拆除、各栋号施工通道双层防护棚的搭设及拆除、第二次搭设防护脚手架钢管及拆除、外脚手架楼的修补工作及平面防护网、立面防护网和硬防护修补等所有工作容。

2、脚手架搭设及防护脚手架搭设包含清洗扣件、场转运钢管及扣件、场转运水平安全网及外架立网、场转运脚手板,包含施工中本工种产生的建筑垃圾转运至甲方指定地点进行堆放,包含铺设架上所需跳板及拆除等工作容,并转运堆放至甲方指定地点(工地),脚手架的搭设和安全网的挂必须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要求。

(二)、材料部分

辅助工具及劳动用品:乙方负责承包围所需的油漆刷、手提砂轮机、除锈所需的砂布、钉子、铁丝、广线、扁担、线锤、水平管、灰桶、绳子、人力车、煤筐、保险绳、安全帽、手套和扳手等其它辅助工具及劳动用品的购买,并承担其费用。

(三)、设备部分

甲方负责提供施工用水、施工用电、塔吊、脚手架钢管、钢管扣件、脚手板、水平安全网、立面防护网、警示带、钢管用油漆。

乙方负责除甲方提供的设备以外的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所需的钢管扣件清洗机等全部工具,并承担其费用。

夜间施工的工作灯及电源线由甲方提供一次给乙方使用,由乙方负责保管,完工后如数归还甲方;施工中乙方正常使用损耗或正常损坏后,乙方在甲方材料室以旧换新,乙方领取所有材料及设备时必须出具领条给材

料部门,若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丢失,由乙方出资购买赔偿甲方。(四)、以上项目均含该项目施工准备工作及清洁卫生打扫。

三、施工工期:

根据工程进度需要,随工程进度施工,满足各工种施工所需防护。

乙方必须在总工期并配合其他工种如期完成,在农忙期间确保施工现场劳动力的需求。在施工过程中若乙方组织力量不足延误工期,甲方有权另行进入班组划断作业其承包围的工作,并扣出乙方已完成工程总工资的30%补贴新班组。若乙方未能按照工期要求完成时,每延期一天,甲方对乙方罚款1000元。

四、承包单价

本工程各分项承包单价包括:(1)完成承包围各分项工程的全部工作容;(2)本合同第二条承包围中第(二)款和第(三)款明确的由乙方组织或购买的所有辅材和工器具、设备费及设备租赁费;(3)非生产用工(包括开会、学习、培训)工人工资、窝停误工费、交通费、管理费、高温补贴、夜间加班补助、加班补助及赶工费;(4)安全风险金及工资上涨风险;(5)班组施工人员的福利及各项税费等费用。

承包单价分别为:

1、承包单价按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测绘的建筑面积(地下室不计算面积)每平方米单方价格进行计算,¥13.60/m2,大写人民币:壹拾叁元陆角/ m2。此项单价包含完成承包围所有工作容,但不含地下车库外围四周脚手架的搭设。

各分项综合单价(含管理、零星材料、工器具等)分别为:

⑴外脚手架搭设(含楼层硬防护搭设、水平安全挂、立面密网挂,钢管油漆)¥5.00元/m2;

⑵外脚手架拆除及清理转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含楼层硬防护、水平安全、立面密网拆除及清理转运至甲方指定地点)¥3.00元/m2;

⑶防护脚手架、防护棚搭设与拆除及二次外脚手架的搭设与拆除(含清理转运至甲方指定地点)¥3.30元/m2;

⑷挑出3.0米大棚及大棚脚手板的搭设与拆除(含清理转运至甲方指定地点)¥1.3元/m2(每栋±0.0以上总面积);

⑸、人货电梯平台脚手架及脚手板的搭设与拆除(含清理转运至甲方指定地点)¥1.00元/m2;

2、地下车库外围四周脚手架的搭设及拆除按实际发生的计时工结算,技术工:¥.00 /工日,大写人民币:壹佰捌拾元正/ 工日,普工:¥105.00 /工日,大写人民币:壹佰零伍元正/工日。

五、劳务款支付方式:

1、劳务款的分别按以下形象进度时间段进行支付:

按月支付:每月10日前支付上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剩余部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一次性付清。

六、质量要求及责任:

1、乙方必须按照施工图、设计变更、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记录、技术变更(洽商)核定单、甲方有关通知、现行规、现行标准及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并达到现行建筑施工脚手架搭设验收标准及验收规要求,保证脚手架搭设的整体结构稳定牢固、质量合格及外观观感质量良好。

2、甲方随时派质检员(或施工员)进行分项工程检查验收,未达到施工验收规要求及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项目,由乙方负责组织人员返工,返工一切损失和材料由乙方全部承担,在乙方工资款中扣出,并视其分项工程质量一次性未验收合格给甲方造成损失程度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

七、安全管理及责任:

1、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上岗证复印件留存于项目部,并查看其原件。乙方劳务人员应具备身体健康的证明,严禁有高血压、恐高症、心脏病、癫痫病、贫血病的劳务人员及未成年人、年老体弱人员进场从事劳务作业;不得招用具有不符合本行业工作要求的其他疾病病史的人员;做好操作现场的粉尘防护;发现有传染病的应立即报告甲方。

2、乙方对入场工人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工人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活动,增强安全防意识,乙方承包人(班组长)每天必须向该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形成记录。

3、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及时造工作人员花名册,并提前48小时申报予甲方项目部,未经申报或未写入花名册的人员进场作业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工伤事故,单次赔偿在伍仟元时,其赔偿由乙方全部承担。超出伍仟元时,超出部分由甲方承担60%,乙方承担40%。且承包单价按13.00元m2进行结算。乙方在该工程如未出现安全事故,工程完工后甲方奖励乙方¥2000.00元整。

4、乙方作业人员必须遵守现场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按照安全的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乙方必须确保“零死亡”,杜绝重伤事故,无重大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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