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油罐车装油站设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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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2006年版)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2006年版)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2006年版)GB50156-200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发表日期:2006年5月29日目次2术语 (3)3一般规定 (3)4站址选择 (3)5总平面布置 (4)6加油工艺及设施 (5)9消防设施及排水 (6)10电气装置 (7)11采暖通风、建筑物、绿化 (7)附录A计算间距的起讫点 (8)附录C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划分 (8)2术语2.0.1加油加气站:加油站、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统称2.0.2加油站:为汽车油箱充装汽油、柴油的专门场所2.0.7站房:用于加油加气站管理和经营的建筑物2.0.8加油岛:用于安装加油机的平台2.0.10埋地油罐:采用直接覆土或罐池充沙(细土)方式埋设在地下,且罐内最高液面低于罐外4m范围内地面的最低标高0.2m的卧式油口储罐2.0.12密闭卸油点:埋地油罐以密闭方式接卸汽车油罐车所载油品的固定接头处2.0.13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将汽油油罐车卸油时产生的油气回收至油罐车的密闭油气回收系统2.0.14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将给汽油车辆加油时产生的油气回收到埋地汽油罐的密闭油气回收系统3一般规定3.0.3加油站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3.0.3的规定:表3.0.3加油站的等级划分4站址选择4.0.2在城市建成区内不应建一级加油站4.0.4加油站的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表4.0.4的规定:表4.0.4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m)5总平面布置5.0.1加油加气站的围墙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加油加气站的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小于或等于25m以及小于或等于表4.0.4中的防火距离的1.5倍时,相邻一侧应设置不低于2.2m的非燃烧围墙2加油加气站的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大于表4.0.4的防火距离的1.5倍且大于25m时,相邻一侧应设置隔离墙,隔离墙可为非实体围墙3面向进、出口道路的一侧宜设置非实体围墙,或开敞5.0.2车辆入口和出口应分开设置5.0.3站区内停车场和道路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车道宽度不应小于3.5m,双车道宽度不应小于6m2站内的道路转弯半径按行驶车型确定,且不宜小于9m;道路坡度不应大于6%,且宜坡向站外;在汽车槽车(含子站车)卸车停车位处,宜按平坡设计3站内停车场和道路路面不应沥青路面5.0.4加油岛及汽车加油场地宜设罩棚,罩棚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其有效设计不应小于4.5m。

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GB5015692

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GB5015692

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GB 50156-92第一章总则第1.0.1条小型石油库和汽车加油站的设计,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节约用地和能源,减少油品损耗,防止污染环境,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生产、管理方便。

为此,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小型石油库和汽车加油站的新建工程和扩建工程的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自然洞石油库、人工洞石油库和生产工艺过程所用油品的储油设施的设计。

第1.0.3条小型石油库和汽车加油站内生产性建筑物、构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

第1.0.4条小型石油库和汽车加油站储存油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的规定。

第1.0.5条小型石油库和汽车加油站的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小型石油库第一节库址选择第2.1.1条商业小型石油库库址的选择,应符合城镇规划、环境保护和防火安全的要求,并应靠近城镇和交通方便的地方,其位置宜在城镇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向。

第2.1.2条企业附属小型石油库库址的选择,应符合企业总体规划、环境保护与防火安全的要求;并宜位于该企业的边缘地带。

第2.1.3条小型石油库的库址,不应选在土崩、断层、滑坡、沼泽流沙及泥石流等不良地质的地区。

第2.1.4条小型石油库的库区设计地面标高,应高出25年一遇的最高洪水位0.5m。

第2.1.5条商业小型石油库与周围建筑物、构筑物、交通线等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2.1.5的规定。

商业小型石油库与周围建筑物、构筑物、交通线等的安全距离表2.1.5注:①表中距离系从库内油罐或生产性建筑物、构筑物算起。

间距的起算点,应符合本规范附录二的规定。

②表中规定的距离,适用于甲、乙类油品的储罐,当仅为丙类油品时,民用建筑和公路两项可按表中规定的距离减少25%。

间距的起算点,应符合本规范附录二的规定。

第2.1.6条企业小型石油库与周围建筑物、构筑物、交通线等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2.1.6的规定。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2006年版).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2006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Code for design and construction ofautomobile gasoline and gas filling stationGB 50156--2002(2006 年版)主编部门: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城市建设司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2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396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现批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2002 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06年3月1日起实施。

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其中,第3.0.5、3.0.7、4.0.4、4.0.5、4.0.6、4.0.7、 5.0.8、6.1.2、6.1.2A、7.1.4(1、2、3、4)、7.4.1、7.4.3、7.4.4、 8.5.2、8.6.2、9.0.10、12.2.2(1、2、3)、12.2.11、12.5.2、12.5.4、 12.5.8、12.7.5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局部修订的条文及具体内容,将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登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的通知建标 [2002] 126号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 [1998] 244 号)、《关于同意修订完善〈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的函》(建标 [1999] 273 号)和《关于〈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规范〉修订工作的函》(建标标便 [2002] 03 号)的要求,建设部、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对《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GB 50156-92 进行了修订。

加油站建设规定

加油站建设规定

加油站建设规定(SHQl1.o,1 为了规范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所属加油站的建设管理,统——形象,扩大晶牌效应,特制定奉规定.1.o.2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所属新崖加油站的建设。

改扩建加油站,标识部分应执行本规定,其余部分可参照执行。

1.o.3 加油站的娃设除执行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的有关标准、法规的规定。

2加油站的分类2.o.1 加油站按功能可分为单纯型、复合型和综合型三类:1 单纯型加油站2复合型加油站3 综合型加油站店等功能。

其功能主要是为机动车加注燃料油,兼营润滑油。

在加油的基础上增加为机动车加注液化石油气的功能。

除了为机动车加注燃料和润滑油外,并附有车辆小修2.o.2 加油站按加油车位数分为大、中、小三个级别:1 大型加油站:加油车位大于或等于12个。

2 中型加油站:加油车位数大于4个,小于12个,3 小型加油站:加油车位数小于或等于4个。

加油站应设置在交通便利的地段。

城区站址应位于主要干道或车辆汇集较多灾靠近主要公路或城慎交通的出人口附近。

加油站宜建在主要车流的右侧,并应有良好的视觉条件.对建站外部条件要进行优化,在满足上述条件下应尽可能节约土地和投资。

应注意保护环境.应得到当地有关管理部门的同意及批准。

4工艺及设备大、中型加油站宜采用单罐多机流程。

小型加油站宜采用单机、单罐流程。

加油站卸车应采用自流、密闭卸车流程。

4.2.1 加油站储罐应采用钢制卧式罐,在一般条件下储罐应直埋设置,在水源保护区的储罐,应采用混凝土罐室保护,罐室内壁应做防渗处理,罐外壁与室内壁空间应充满砂于,不留气体空间。

4.2.2 加油站每种油晶宜设一个储罐,大、中型加油站中的大宗油晶宜设两个。

储罐的单罐容积宜为1,—50mJ。

4.2.3 泊罐上应设人孔、排气fL、量油孔或液位计口、进油孔、出油孔。

其中排气IL、量油孔(或液位计口)、进油孔、出油?L均应设在人孔盖上.4.3.1 大型加油站宜采用潜袖泵式加油机,中型加油站可采用固定泵式加油机或潜油泵式加油机。

加油站布置原则

加油站布置原则

加油站布置原则第二节总平面布置第3.2.1条汽车加油站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加油站的进、出口,应分开设置。

二、加油站进、出口道路的坡度,不得大于6%。

三、当油泵房、消防器材间与站房合建时,应单独设门,且应向外开启。

第3.2.2条汽车加油站内的各主要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表3.2.2的规定。

表3.2.2 汽车加油站内的各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m)注:①站房包括:营业室、值班休息室、卫生间、储藏间等。

②其它建筑物、构筑物系指根据需要设置的汽车洗车房、加润滑油间和零售油品间等。

③直埋地下卧式油罐与站房无门窗的实体墙一侧的安全距离,可不限。

④加油机或油泵房与非实体围墙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m,与实体围墙的安全距离可不限。

第3.2.3条站房与独立锅炉房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5m。

第3.2.4条加油站的停车场及道路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停车场内单车道宽度不应小于3.5m,双车道宽度不应小于6.5m。

二、停车场地坪及道路路面,不得采用沥青路面。

第3.2.5条一、二级加油站与建筑物相邻的一侧,应建筑高度不低于2.2m 的非燃烧体实体围墙,面向进、出口道路的一侧,宜建造非实体围墙。

第三节站房与加油岛第3.3.1条加油站站房室内地坪的标高,应高出室外汽车加油场地地坪的标高0.2m。

第3.3.2条加油岛及汽车加油场地宜设罩棚,罩棚的有效高度不应小于4.5m。

专供小轿车用的加油站的罩棚高度,不应小于3.6m。

第3.3.3条加油岛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加油岛应高出停车场的地坪0.2m;二、加油岛的宽度不应小于1.2m。

三、加油岛上的罩棚支柱距加油岛的端部,不应小于0.6m。

第四节油罐第3.4.1条加油站的汽油和柴油储罐应采用卧式钢罐。

第3.4.2条加油站油罐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加油站的汽油、柴油储罐应直埋成地下式,严禁设在建筑物内或地下室内。

建在郊区的加油站,当油罐直埋有困难时可设在地上。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2002, 1 总则, 2 术语, 3 一般规定, 4 站址选择, 5 总平面布臵, 6 加油工艺及设施o 6(1 油罐o 6(2 工艺系统, 7 液化石油气加气工艺及设施o 7(1 液化石油气质量和储罐o 7(2 泵和压缩机o 7(3 液化石油气加气机o 7(4 液化石油气管道及其组成件o 7(5 紧急切断系统o 7(6 槽车卸车点, 8 压缩天然气加气工艺及设施o 8.1 天然气的质量、调压、计量、脱硫和脱水o 8(2天然气增压o 8(3 压缩天然气的储存o 8(4 压缩天然气加气机o 8(5 加气工艺设施的安全保护o 8(6 压缩天然气管道及其组成件 , 9 消防设施及给排水, 10 电气装臵o 10(1 供配电o 10(2 防雷o 10(3 防静电o 10 (4 报警系统, 11 采暖通风、建筑物、绿化o 11(1 采暖通风o 11(2 建筑物o 11(3 绿化, 12 工程施工o 12(1 一般规定o 12(2 材料和设备检验o 12(3 土建工程o 12(4 工艺设备安装o 12(5 管道工程o 12(6 电气仪表施工o 12(7 防腐蚀工程o 12(8 交工文件, 附录A 计算间距的起讫点, 附录B 加油加气站内爆炸危险区域的等级范围划分, 附录C 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划分 , 本规范用词说明1 总则11(0(1 为了在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和施工中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统一技术要求(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汽车加油站、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和汽车加油加气合建站工程的设计和施工。

1(0(3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和施工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淮的规定。

2 术语2(0(1 加油加气站 automobile gasoline/gas filling station 加油站、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统称。

加油站建设标准(新版)

加油站建设标准(新版)

加油站建设标准1 总则1.0.1 为了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加油站建设,优化设计方案,控制和降低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收益,统一形象,扩大品牌效应,促进加油站建设系列化、规范化、标准化、模块化,特制定本标准。

1.0.2 加油站的建设应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科学预测销量,根据站址、功能和销量,合理确定建设类型和规模,优化设计方案。

1.0.3 加油站功能在满足加油服务的前提下,根据地理位置、销量等情况综合考虑服务功能,确定不同的辅助项目。

1.0.4 加油站建设过程中,按照技术进步的要求,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1.0.5 加油站建设除应严格遵守国家建设部和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现行《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等有关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本标准。

1.0.6 本标准中对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很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1.0.7 《中国石油加油站建设标准体系》由本标准以及“加油站建设标准设计”、“加油站工程建设模块化图集”和“加油站投资控制指标”构成。

1.0.8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负责解释。

1.0.9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和控股的加油站新建和改扩建项目。

租赁和参股的加油站应参照本标准进行建设。

依据现行《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等有关规范、标准和本标准,配套编制了《加油站建设标准设计》,加油站建设应按《加油站建设标准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

加油站建设的可行性研究、立项、设计委托、设计审查、工程招投标、施工管理、工程竣工验收等其他建设管理工作执行中国石油销售公司现行的有关规定。

加油站设计规范 (2)

加油站设计规范 (2)

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GB50156-92主编部门: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2年12月1日1992-06-09发布1992-12-01实施建标为强制编制而成。

在本规范的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我国小型石油库和汽车加油站设计的实践经验,参考了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针对主要技术问题开展了科学研究与试验验证工作,并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我总公司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系初次编制,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

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我总公司北京设计院(北京市六铺炕,邮编:100011),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1991年11月目录第二节总平面布置第三节站房与加油岛第四节油罐第五节管线第六节消防设施第七节给水排水第八节电气装置第九节采暖通风附录一名词解释附录二计算间距的起算点第表2.1.5商业小型石油库与周围建筑物、构筑物、交通线等的安全距离注:①表中距离系从库内油罐或生产性建筑物、构筑物算起。

间距的起算点,应符合本规范附录二的规定。

②表中规定的距离,适用于甲、乙类油品的储罐,当仅为丙类油品时,民用建筑和公路两项可按表中规定的距离减少表表2.2.1小型石油库内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注:①表中油罐,系指储存甲、乙类油品的立式固定顶钢油罐。

对于内浮顶罐、储存丙类油品的立式固定顶罐、容量大于50m3的卧罐,防火间距可按表列数字减少25%;对于容量等于或小于50m3的卧式罐,可减少5 0%。

构筑物一、甲、乙类油品储罐与丙类油品储罐,可布置在同一个防火堤内。

二、立式油罐不宜与卧式油罐布置在同一个防火堤内。

三、沸溢性油品储罐应单独布置。

第四节汽车装卸油设施0.2m 3。

表注:①丙类油品,当采用直埋地下卧式油罐时,油罐及泵房与厂房内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的距离可为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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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1 总则
1.1 适用范围
1.2 引用标准
1.3 替代标准
2 汽车油罐车装油站平面布置
3 汽车油罐车装油工艺设计
4 汽车油罐车装油台结构设计
1 总则
1.1 适用范围
a) 本规定适用于石油化工企业和石油库新建汽车油罐车装油站的设计,改建和扩建设计可参照执行。

b) 本规定不适用于液化石油气汽车油罐车装油站的设计。

1.2 引用标准
使用本规定时,尚应符合下列现行标准:
a) GBJ74 《石油库设计规范》
b) GB50156 《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
c) GB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d) 现行的国家和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行业)及本院工程设计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3 替代标准
本规定代替:
BA5-11-1-90 《汽车油罐车装油台设计一般规定》
BA5-11-2-90 《汽车油罐车装油台平面布置》
BA5-11-3-90 《汽车油罐车装油台工艺设计》
BA5-11-4-90 《汽车油罐车装油台结构设计》
2 汽车油罐车装油站平面布置
2.1 汽车油罐车装油站,宜设围墙(或栏栅)与厂(库)内其它区域隔开。

2.2 汽车油罐车装油站,应设单独的汽车入口和出口。

受场地条件限制只能设一个出入口时,装油作业区内应设回车场。

2.3 汽车油罐车装油站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靠近公路,人流较少的厂(库)区边缘地带。

b) 装油站的入口和出口道路不宜与铁路作业线平面交叉。

c) 有条件时,装油站宜处于厂(库)区年最小风频的上风向。

2.4 轻质油、重质油、润滑油的汽车油罐车装油场宜分开设置。

2.5 汽车油罐车装油鹤管与厂(库)内油罐、建筑物、构筑物的防火距离应符合GBJ74、GB50156和GB50160的有关规定。

2.6 汽车油罐车装油台宜采用通过式,见图2.6-1、图2.6-2。

当受场地条件限制时,亦可采用旁靠式,见图2.6-3、图2.6-4、图2.6-5。

图2.6-1通过式装油台之一
装油鹤管
操作室 人行操作平台
图2.6-2通过式装油台之二
图2.6.3 旁靠式装油台之一
图2.6-5 旁靠式装油台之二
图2.6-4 旁靠式装油台之三
2.7 当采用高架罐灌装汽车油罐车时,高架罐场地四周应设防火堤,高架罐(罐壁)与防火堤内坡脚线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m 。

3 汽车油罐车装油站工艺设计
3.1 每种油品的装油鹤管数量可按下式计算:
N K B G T Q r =
⋅⋅⋅⋅
(3·1)
式中:N —每种油品的装油鹤管数量 个
G —每种油品的年装油量 t
T —每年装车作业时工 h
Q —一个鹤管的额定装油量m 3/h
(一个DN 鹤管的额定装油量不大于68m 3/h,一个DN100鹤管的额定装油量不大于125m 3/h)
r —油品密度 t/m 3
k —装车不均衡系数,一般取K=4-6
B —季节不均衡系数,对于有季节性的油品(如农用柴油、灯用煤油),B 值等于高峰季节的日平均装油量与全年日平均装油量之比;对于无季节性的油品,B=1
3.2 油品的灌装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油品灌装汽车油罐车,可采用泵送灌装或高架罐灌装方式。

当有地形高差可利用时,宜采用储油罐直接自流灌装方式;当无地形高差可利用时,应采用泵送灌装方式。

b) 当采用高架罐或利用地形高差自流灌装方式时,灌装罐的高度应满足装油控制计量仪表所需压头、压力降的要求。

.3.3 当采用高架罐灌装汽车油罐车时,高架罐的容量和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每种油品高架罐的容量,一、二级石油库不大于日灌装量的一半;三、四级石油库不大于日灌装量;小型石油库不大于2日灌装量。

b) 每种油品高架罐的数量不宜多于2座。

3.4 高架罐的型式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汽油、溶剂油宜选用立式内浮顶油罐或卧式罐。

b) 煤油、轻柴油和润滑油等油品宜选用立式固定顶油罐或卧式罐。

3.5 当采用泵送灌装油品时,泵的出口宜设置回流线。

回流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汽油、溶剂油宜将回流线接至储油罐。

b) 煤油、轻柴油、燃料油和润滑油宜将回流线接至泵的入口管线上。

c) 回流管线上宜采用定压卸压阀等控制回流量的措施。

3.6 汽油、溶剂油、煤油和轻柴油等油品应采用浸没式装油鹤管;燃料油、沥青和润滑油可采用固定式鹤管。

3.7 当条件允许时,汽油、溶剂油可采用油气回收方式进行灌装。

3.8 汽油、溶剂油、煤油和轻柴油等油品装油鹤管的流速,在注入口未被浸没之前,油品初始流速不应大于1m/s;在注入口浸没200mm后,油品流速不应大于
4.5m/s。

3.9 汽油、溶剂油、煤油和轻柴油等油品灌装汽车油罐车,应采用流量计;燃料油和沥青灌装汽车油罐车可采用地衡计量。

4 汽车油罐车装油台结构设计
4.1 汽车油罐车装油站的建筑物、构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

4.2 装油台台面的高度,应根据汽车油罐车的型式、装油方式确定。

当采用浸没式装油鹤管时,台面高度宜为1.6m。

4.3 在灌装汽油、溶剂油和煤油的装油台操作室内有电气控制仪表时,应采取防爆措施。

如不能做到防爆时,装油电气控制仪表应设在爆炸危险区域之外。

4.4 在灌装汽油、溶剂油、煤油和轻柴油等轻质油品的装油台处,应设置导静电的接地装置。

4.5 汽车油罐车装油台应设遮阳(雨)罩棚。

4.6 寒冷地区汽车装油站的操作室内,应设采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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