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第二章 地下水资源调查
地下水资源调查与评价5篇

地下水资源调查与评价5篇第一篇:地下水资源调查与评价地下水资源调查与评价水资源与能源、人口、生态环境等已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
在我国,水资源已成为城市建设规划、工农业生产布局及国土整治规划的制约条件之一。
建国以来,国家有关部门一直重视我国地下水的数量和质量,以期为国民经济建设提供有利的数据保证。
一、我国地下水资源及开发情况地下水资源在我国水资源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由于其分布广、水质好、不易被污染、调蓄能力强、供水保证程度高,正被越来越广泛地开发利用。
尤其在中国北方、干旱半干旱地区的许多地区和城市,地下水成为重要的甚至唯一的水源。
据计算我国可更新地下淡水资源总量为8700亿方,占我国水资源总量的31%,其中地下淡水开采资源为2900亿方。
微咸水开采资源130′108m3/a(见表1)。
平原区(含盆地)地下水储存量约23万亿立方米,10米含水层中的地下水储存量相当于840毫米,水层厚度,略大于全国平均降水量648毫米,这个比例与世界地下水储存量的平均值相近似。
目前,我国地下水开发利用主要是以孔隙水、岩溶水、裂隙水三类为主,其中以孔隙水的分布最广,资源量最大,开发利用的最多,岩溶水在分布,数量开发均居其次,而裂隙水则最小。
在以往调查的1243个水源地中,孔隙水类型的有846个占68%,岩溶水类型的有315处,占25%,而裂隙水类型的只有82处,仅占7%。
从目前的供水情况看,全国地下水的利用量占全国水资源利用总量的16%,其中地下水开发利用程度最高的是华北地区,其地下水供水量占全区总用水量的52%。
预计在21世纪,我国淡水资源供水需矛盾突出的地区仍是华北、西北、辽中南地区及部分沿海城市。
受我国水资源及人口分布、经济发达程度、开采条件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相对于区域我国城市特别是北方城市地下水资源的供需矛盾尤为突出。
目前全国有近400个城市开采地下水作为城市供水水源,300多个城市存在不同程度缺水,每年水资源缺口大约为1000万方,据不完全统计其中以地下水水源地做为主要供水水源的城市超过60个,如: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济南、海口、西安、西宁、银川、乌鲁木齐、拉萨等;以地下水与地表水联合供水的城市有:北京、天津、大连、哈尔滨、南京、杭州、南昌、青岛、郑州、武汉、广州、成都、贵阳、昆明、兰州、长春、上海等。
地学中的地下水资源调查与利用

地学中的地下水资源调查与利用地下水是地球上一种极其重要的自然资源,在灌溉、城市用水、工业生产等方面有着广泛的应用。
目前,地下水资源调查与开发利用已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
本文将从地下水的形成、调查、利用和保护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地下水的形成地下水是指流域内自然降水在土壤中形成的、被土壤层中的矿物颗粒和生物质质量作为孔隙水保存在其中的一种水体。
地下水的形成与气候、地质构造、地形地貌、土壤和植被等因素有着密切的关系。
其中,降水是地下水的主要来源,气温、地形地貌和土壤是控制地下水形成的主要因素。
二、地下水资源调查地下水资源的调查是对地下水的数量、质量、分布和规律等方面进行研究和检测的过程。
其中,地下水资源的数量、分布和规律等是地下水资源调查的重要内容。
地下水调查包括采取田间地面调查和物探技术两种方式。
1.田间地面调查田间地面调查是一种较为直接的调查方法。
它主要采用取样分析、水面观测、水文测验、水化学分析和地下水动态调查等手段,检测地下水资源的现状。
同时,田间地面调查还可以查明地下水文、土壤、植被和地形等条件,确定地下水的形成、分布和影响因素,为地下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提供基础数据。
2.物探技术物探技术是一种高效率、准确度最高、经济费用最低的调查方法。
它主要依靠物理、地球化学、电磁、声波等技术手段,探测地下水的水文地质运动特征,并进而推断地下水群的分布及形态,确定其量与质,为快速地了解地下水资源的状况提供了重要的技术保障。
三、地下水资源的利用地下水是地球上最重要的淡水资源之一,特别是在干旱地区和缺水地区,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对于当地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保障十分重要。
1.灌溉灌溉是地下水利用的主要方式之一。
在中国大部分农业用水中,地下水的含量占到了相当大的比例。
对于灌溉用地而言,地下水的开采与利用是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的有效途径,同时也使人们以更低的社会代价获得更多的食物,保证着国家的饮食安全。
地下水保护利用管理办法最新

地下水保护利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地下水保护和开发利用管理,保障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地下水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开发利用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从事地下水节约保护、开发利用管理、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等活动的水行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水利部所属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水利部负责全国地下水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自然资源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地下水调查、监测等相关工作。
流域管理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水利部授权,负责管辖范围内地下水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分级管理权限,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下水统一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地下水调查、监测等相关工作。
第二章调查评价与规划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开展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
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可开展年度调查评价和周期调查评价。
周期调查评价中,地下水超采治理地区可每五年开展一次,其他地区可每十年开展一次。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部署,会同同级自然资源部门编制地下水保护利用规划,依法履行征求意见、论证评估等程序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后向社会公布,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的地下水保护利用规划,应征求所涉流域管理机构的意见。
地下水保护利用规划需要修订的,按原程序批复实施。
第六条地下水保护利用规划应当服从水资源综合规划、流域综合规划和上一级地下水保护利用规划。
地下水保护利用规划应包括地下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现状、区域水文地质条件、存在问题、地下水保护利用目标、主要任务和措施等,对辖区地下水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及治理修复等作出系统部署。
《地下水资源调查》课件

地下水资源管理与
05
保护
地下水资源管理体制与法规
总结词
管理体制与法规的完善是地下水资源保护的 基础。
详细描述
地下水资源管理体制应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 部门的职责,建立协调机制,确保资源的统 一管理和保护。同时,应制定和完善相关法 规,明确地下水资源的产权和保护要求,对 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地下水资源保护措施与技术
地球物理勘探
利用物探方法确定地下 岩层的分布和性质,探 测地下水的水位和流向
。
钻探
通过钻孔取样和测试, 了解地下水的水质、水
量和水位等信息。
动态监测
对地下水的水位、水量 、水质等进行长期监测 ,分析地下水资源的动
态变化。
调查技术手段
01
02
03
04
遥感技术
利用卫星或飞机遥感影像,对 地下水资源进行大范围调查和
内容
包括地下水储量、水质、水文地质条 件、开采条件等方面的评价。
评价方法与指标
方法
采用数值模拟、统计分析、专家评估等多种方法进行综合评 价。
指标
包括地下水水位、流量、水质指标、开采成本等方面的指标 。
地下水资源量评价
评价标准
根据地下水储量、补给量、可开采量 等标准进行评价。
评价结果
得出地下水资源量是否充足、可持续 性如何等结论。
采样频率与时间
根据地下水动态变化规律 ,制定合理的采样频率和 时间,以反映水质变化趋 势。
分析方法
采用国家或行业标准分析 方法,确保分析结果的准 确性和可比性。
水质评价结果与对策
评价结果
根据水质监测数据,对地下水水质进行 评价,明确水质状况和主要污染源。
地下水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地下水资源的保护与管理,保障地下水资源的合理利用,预防和控制地下水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管理及地下水污染防治等活动。
第三条地下水资源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保护优先、合理开发、节约使用、严格保护的原则;(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三)统筹规划、分区管理、分类指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四)公众参与、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建立健全地下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地下水监测、调查、评价、规划、开发、利用、保护、治理、监督等各项工作。
第五条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管理及地下水污染防治等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第二章地下水资源调查与评价第六条地下水资源调查与评价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全面、客观、准确、及时;(二)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三)充分考虑地下水资源的分布、类型、数量、质量、功能、环境等因素。
第七条国家开展地下水资源调查与评价,形成全国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成果。
第八条地下水调查与评价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调查与评价。
第九条地下水调查与评价成果应当向社会公布,为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管理提供依据。
第三章地下水开发利用管理第十条地下水开发利用应当符合国家水资源战略规划,遵循以下要求:(一)符合水资源保护要求;(二)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三)优先利用地表水,合理开发地下水;(四)符合地下水功能区划和地下水水质标准。
第十一条地下水开发利用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取水许可证,并按照规定程序向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地下水开发利用单位应当采取节水措施,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第十三条地下水开发利用单位应当加强地下水监测,及时掌握地下水水位、水质等动态变化情况。
第十四条地下水开发利用单位应当定期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地下水开发利用情况。
自然资源管理中的地下水资源调查与管理

自然资源管理中的地下水资源调查与管理地下水是一种重要的自然资源,对于维持生态平衡和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为了科学合理地管理和利用地下水资源,必须进行全面深入的地下水资源调查与管理。
本文将重点探讨地下水资源调查与管理的内容和方法。
一、地下水资源调查地下水资源调查是了解区域地下水资源状况、分布特点和可利用性的重要手段。
在地下水资源调查中,我们主要需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地下水储量和水质地下水储量是评价地下水资源丰度和可持续利用性的关键指标。
通过调查地下水井、地下水位、水文地质条件等,可以对地下水储量进行初步估算。
同时,还需要对地下水的水质进行监测,以确保其符合饮用水和农业用水的标准。
2. 地下水动态与补给状况地下水动态与补给状况是了解地下水水文地质特征和补给源的重要依据。
通过监测地下水位、地下水流速、地下水化学特性等参数,可以初步了解地下水动态变化和补给模式,为地下水资源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3. 地下水开采与利用状况地下水开采与利用状况是评价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性的重要指标。
通过调查地下水开采量、水井密度、水利工程使用状况等,可以初步了解地下水利用的合理性和效益,为地下水资源的合理开发提供科学支持。
二、地下水资源管理地下水资源管理旨在合理规划和利用地下水资源,保护地下水环境,维护生态平衡。
在地下水资源管理中,我们应该重点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制定地下水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地下水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对于保护地下水资源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应该建立健全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体系,明确地下水保护的原则、目标和具体措施,加强地下水环境监测和执法力度,确保地下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2. 加强地下水监测与评价地下水监测与评价是地下水资源管理的基础工作。
应该建立完善的地下水监测网络,定期对地下水水位、水质、水量进行监测和评价,及时掌握地下水资源的变化趋势和环境响应,为地下水资源调控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地下水资源的调查与管理

地下水资源的调查与管理地下水资源是人类重要的水源之一,它对于社会经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全球人口的增长和经济的发展,地下水资源面临着日益严重的问题。
本文将探讨地下水资源的调查与管理,并分析一些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
一、地下水资源的调查地下水资源的调查是了解地下水资源的分布和状况的必要步骤。
在进行地下水资源的调查中,使用各种现代技术和设备,如遥感技术、地球物理勘探等,可以准确测定地下水位、水质和水量等指标。
同时,还需要进行水文地质调查,了解地下水的补给和排泄机制,以及地下水与地表水的关系等。
地下水资源的调查不仅需要准确的数据和信息,还要进行合理的分析和评估。
通过对地下水的调查和分析,可以确定地下水的质量和可持续利用量,为地下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二、地下水资源的管理地下水资源的管理是确保地下水良好状况的关键环节。
地下水资源的管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合理开发利用: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是保证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基础。
在实施地下水开采项目时,要进行详细的规划和设计,合理确定开采量和开采方式,避免地下水过度开采和水质恶化等问题的发生。
2. 综合治理保护:地下水资源的综合治理保护是确保地下水资源健康和安全的重要手段。
综合治理包括水土保持、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等方面,通过合理的土地利用和环境保护措施,降低地下水资源的污染风险,保护地下水水质。
3. 节约用水:节约用水是保护地下水资源和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的重要手段。
在日常生活和生产中,人们应该树立节约用水的意识,采取各种节水措施,减少地下水的日常消耗,并开展水资源的再利用,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
三、解决地下水资源问题的方法地下水资源面临的问题主要包括地下水过度开采、水质污染和地下水位下降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采取以下方法:1. 加强监管和法规制定:加强对地下水开发利用的监管,制定相关法规和政策,明确开采许可和管理制度,严格限制地下水的开采量和开采区域,确保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地下水管理条例

地下水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21.10.21•【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8号•【施行日期】2021.12.01•【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8号《地下水管理条例》已经2021年9月15日国务院第14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2021年10月21日地下水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地下水管理,防治地下水超采和污染,保障地下水质量和可持续利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地下水调查与规划、节约与保护、超采治理、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地下水,是指赋存于地表以下的水。
第三条地下水管理坚持统筹规划、节水优先、高效利用、系统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下水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地下水调查、监测等相关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地下水管理负责,应当将地下水管理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采取控制开采量、防治污染等措施,维持地下水合理水位,保护地下水水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下水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下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地下水调查、监测等相关工作。
第六条利用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地下水取水工程管理,节约、保护地下水,防止地下水污染。
第七条国务院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地下水管理和保护情况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
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考核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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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地下水资源调查第一节地下水资源调查的目的、任务及工作步骤一、地下水资源调查的目的与任务地下水资源调查又称水文地质调查,其目的是查明天然及人为条件下地下水的形成、赋存和运移特征,地下水水量、水质的变化规律,为地下水资源评价、开发利用、管理和保护以及环境问题防治提供所需的资料。
虽然地下水资源调查的任务,视不同的用途和不同的精度要求而定,但都应查明地下水系统的结构、边界、水动力系统及水化学系统的特征,具体需查明下面3个基本问题:1)地下水的赋存条件。
查明含水介质的特征及埋藏分布情况。
2)地下水的补给、径流、排泄条件。
查明地下水的运动特征及水质、水量变化规律。
3)地下水的水文地球化学特征。
不仅要查明地下水的化学成分,还要查明地下水化学成分的形成条件。
地下水资源调查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工作,其复杂性是由地下水自身特征所确定的。
地下水赋存、运动在地下岩石的空隙中,既受地质环境制约又受水循环系统控制,影响因素复杂多变,因此地下水资源调查需要采用种类繁多的调查方法,除采用地质调查方法之外,还要应用各种调查水资源的方法,调查工作十分复杂。
地下水资源调查又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其成果为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及工程项目设计提供科学依据,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及生态和环境保护服务,是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
这就要求地下水资源调查人员既要掌握地下水的基本理论并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知识,又要熟练掌握地下水资源调查的基本方法,还要熟悉一些非专业的技术在地下水资源调查中的应用方法。
二、地下水资源调查工作的步骤地下水资源调查工作一般分三步进行,即准备工作、野外工作和室内资料整理工作。
(一)准备工作准备工作包括组织准备、技术准备及物资后勤管理工作准备,而其核心是技术准备工作中调查设计书的编写。
1.地下水资源调查设计书的定义设计书是调查工作的依据和总体调度方案,是完成地下水资源调查工作的关键环节,在编写设计书之前应充分收集、整理、研究前人资料,如水文、气象、地理、地貌、地质及水文地质等资料,根据现有资料,确定调查区的研究程度,对调查区水文地质条件和存在问题有初步认识。
当缺乏资料或资料不足时,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踏勘,获得编制设计书所需的资料。
2.设计书的主要内容第一部分,对调查区已有研究工作的评述和阐述调查区的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内容包括:①调查工作的目的、任务,调查区位置、面积及交通条件,调查阶段和调查工作起止时间;②自然地理及经济地理概况;③已有地质、水文地质研究程度和存在问题;④调查区地质、水文地质条件概述。
第二部分,调查工作设计,内容包括:①各项调查工作设计应包括计划使用的调查手段,各项调查工作布置方案,调查工作所依据的主要技术规范,调查工作量及每项工作的主要技术要求。
布置调查工作时,既要满足有关规范对工作量定额及工作精度的要求,又要考虑保证完成关键任务(如供水中的地下水资源评价),防止平均使用勘察工程量。
②物资设备计划、人员组织分工、经费预算及施工进度计划等。
③预期调查工作成果。
(二)野外工作野外工作应按照设计书的要求在现场进行各项地下水资源调查。
要求调查人员对设计内容及要求有全面的了解,同时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严谨的科学态度,应高质量地进行观察、测量,认真进行原始资料的编录,正确绘制野外图件。
野外工作中要注意各工种与各工作组之间的协调配合,注意发现问题,要及时总结经验。
同时还应注意随着工作进展和资料的积累,丰富和修改原设计,使之更完善、更符合客观实际。
(三)室内工作室内工作是将野外调查获得并经过正式验收的各种资料及采集的样品,带回室内进行校核、整理、分析、测试、鉴定,经过综合分析,编制各类成果图件,论证调查区地下水的形成条件、运移规律,对水质水量进行分析计算,探讨解决生产、科研问题的途径和措施,编制出符合设计要求的高质量的图件和报告书。
第二节地下水资源调查方法地下水资源是水资源的一部分,由于其埋藏于地下,其调查方法要比水资源调查更复杂。
除需要采用一些地表水资源调查方法外,因地下水与地质环境关系密切,还要采用一些地质调查的技术方法。
最基本的调查方法有:地下水资源地面调查(又称水文地质测绘)、钻探、物探、野外试验、室内分析、检测、模拟试验及地下水动态均衡研究等。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不断产生新的地下水资源调查技术方法,包括航卫片解译技术、地理信息系统(GIS)技术、同位素技术、直接寻找地下水的物探方法及测定水文地质参数的技术方法等,这些都大大提高了地下水资源调查的精度和工作效率。
第三节地面调查的观测项目地下水资源地面调查又称水文地质测绘,是认识地下水埋藏分布和形成条件的一种调查方法。
其工作特点是通过现场观察、记录及填绘各种界线和现象,并在室内进一步分析整理,编制出反映调查区水文地质条件的各种图件,并编制出相应的地下水资源调查报告书。
地面调查一般应在区域地质调查的基础上进行。
目前我国除个别边远地区外,都已完成1:20万区域地质调查工作,个别地区还完成了1:5万区域地质调查工作,一般只需收集已有地质资料即可满足地下水地面调查对地质资料的要求。
地面调查观测的项目一般包括:地下水露头调查、水文气象调查、植被调查及与地下水有关的环境地质问题的调查。
当没有或已有地质调查内容不能满足要求时,要全面补充地质调查和地貌调查。
地质调查和地貌调查项目的要求和内容将在本章第四节中结合不同地区地下水资源地面调查要求分别进行阐述。
一、地下水露头的调查研究地下水露头的调查是整个地下水资源地面调查的核心,是认识和寻找地下水直接可靠的方法。
地下水露头的种类有:①地下水的天然露头,即泉、地下水溢出带、某些沼泽湿地、岩溶区的暗河出口及岩溶洞穴等;②地下水的人工露头,即水井、钻孔、矿山井巷及地下开挖工程等。
在地下水露头的调查中,应用最多的是水井(钻孔)和泉。
(一)泉的调查研究泉是地下水的天然露头,泉水的出流表明地下水的存在。
泉的调查研究内容有:1)查明泉水出露的地质条件(特别是出露的地层层位和构造部位)、补给的含水层,确定泉的成因类型和出露的高程;2)观测泉水的流量、涌势及其高度,水质和泉水的动态特征,现场测定泉水的物理特性,包括水温、沉淀物、色、味及有无气体逸出等;3)泉水的开发利用状况及居民长期饮用后的反映;4)对矿泉和温泉,在研究前述各项内容的基础上,应查明其含有的特殊组分、出露条件及与周围地下水的关系,并对其开发利用的可能性做出评价。
通过对泉水出露条件和补给水源的分析,可帮助确定区内的含水层层位,即有哪几个含水层或含水带。
据泉的出露标高,可确定地下水的埋藏条件。
泉的流量、涌势、水质及其动态,在很大程度上代表着含水层(带)的富水性、水质和动态变化规律,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地下水是承压水还是潜水。
据泉水的出露条件,还可判别某些地质或水文地质条件,如断层、侵入体接触带或某种构造界面的存在,或区内存在多个地下水系统等。
(二)水井(钻孔)的调查在地下水资源地面调查中,调查水井比调查泉的意义更大。
调查水井能可靠地帮助确定含水层的埋深、厚度、出水段岩性和构造特征,反映出含水层的类型,调查水井还能帮助我们确定含水层的富水性、水质和动态特征。
水井(钻孔)的调查内容有:l)调查和收集水井(孔)的地质剖面和开凿时的水文地质观测记录资料;2)记录井(孔)所处的地形、地貌、地质环境及其附近的卫生防护情况;3)测量井孔的水位埋深、井深、出水量、水质、水温及其动态特征;4)查明井孔的出水层位,补给、径流、排泄特征,使用年限,水井结构等。
在泉、井调查中,都应取水样,测定其化学成分。
需要时,应在井孔中进行抽水试验等,以取得必需的参数。
在调查中,对某些能反映地下水存在的非地下水露头现象(如地表植物、土壤盐碱化等)及于钻孔等也应予以研究。
二、地表水的调查在自然界中,地表水和地下水是地球大陆上水循环最重要的两个组成部分。
两者之间一般存在相互转化的关系。
图2.1和图2.2分别反映石羊河流域和北方岩溶区地表水与地下水相互转化的情况,且具普遍规律性。
只有查明两者的相互转化关系,才能正确评价地表水和地下水的资源量,避免重复和夸大;才能了解地下水水质的形成和遭受污染的原因;才能正确制订区域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的措施。
对于地表水,除了调查研究地表水体的类型、水系分布、所处地貌单元和地质构造位置外,还要进一步调查以下内容:1)查明地表水与周围地下水的水位在空间、时间上的变化特征。
2)观测地表水的流速及流量,研究地表水与地下水之间量的转化性质,即地表水补给地下水地段或排泄地下水地段的位置;在各段的上、下游测定地表水流量,以确定其补排量及预测补排量的变化。
3)结合岩性结构、水位及其动态,确定两者间的补排形式,常见的有:①集中补给(注入式),常见于岩溶地区[图2.3(a)];②直接渗透补给,常见于冲洪积扇上部的渠道两侧[图2.3(b)];③间接渗透补给,常见于冲洪积扇中部的河谷阶地[图2.3(c)];④越流补给,常见于丘陵岗地的河谷地区[图2.3(d),为越流补给形式之一]。
从时间上考虑,则常将补给(或排泄)分为常年、季节和暂时性三种方式。
4)分析、对比地表水与地下水的物理性质与化学成分,查明它们的水质特征及两者间的变化关系。
5)调查地表水(主要为江河)的含沙(泥)量及河床淤积或侵蚀速度。
6)研究地表水的开发利用现状,掌握远景规划。
三、气象资料调查气象资料调查主要是降水量、蒸发量的调查。
降水是地下水资源的主要来源。
降水量是指在一定时间段内降落在一定面积上的水体积,一般用降水深度表示,即将降水的总体积除以对应的面积,以毫米(mm)为单位。
降水量资料应到雨量站收集。
降水资料序列长度的选定,既要考虑调查区大多数测站的观测系列的长短,避免过多的插补,又要考虑观测系统的代表性和一致性。
在分析降水的时间变化规律时,应采用尽可能长的资料序列。
调查区面积比较大时,雨量站应在面上均匀分布;在降水量变化梯度大的地区,选用的雨量站应加密,以满足分区计算要求,所采用降水资料也应为整编和审查的成果。
因蒸发面的性质不同,蒸发可分为水面蒸发、土面蒸发和植物散发,三者统称蒸发或蒸散发。
水面蒸发通常是在气象站用特别的器皿直接观测获得水分损失量,称为蒸发量或蒸发率,以日、月或年为时段,以毫米(mm)为单位。
调查区内实际水面蒸发量较气象站蒸发器皿测出的蒸发量要小,需要进行折算,折算系数与蒸发皿的直径有关,各个地区也有所差异,收集水位蒸发资料要说明蒸发皿的型号,查阅有关手册确定折算系数。
土面蒸发量与土壤的孔隙性(孔隙大小、数量、形状等)、土壤含水量及地下水位埋深等因素有关,土面蒸发量中包含包气带水和潜水地下水量的损失,土面蒸发量一般使用专用仪器在野外实测获得。
植物散发量是植物根系吸收土壤水分,通过叶面散发到大气中的水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