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概论复习提纲带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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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概论 复习提纲 整理篇

经济法概论 复习提纲 整理篇
经 济 法 概 论 ----考 试 复 习 核 心 内 容 提 示
第一编:经济法概论 1、经济法律关系及其三要素(主体、内容、客体)的识别 A.经济法主体 1、经济法主体 (当事人) 2、主体范围:国家经济管理机关 (规制主体)
市场主体:法人;(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
公民。(被规制主体) 3、主体资格的取得及认定
满后可再给商标权人 6 个月的宽展期。
住册商标有效期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B.3 商标权的内容
①独占权法律上的排他性与经济上的品牌特征)
②许可使用权(独占许可、普通许可)
获取许可使用费是商标使用权中经济价值的直接体现
③转让权(商标权人财产处分权的表现形式)
6、C.专利权保护年限、专利权内容。 (P51)
a.国家和国家标志 b.带有民族歧视性 c.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
主义道德风尚或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e.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如
果这些地名具有别的含义,或者有以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则可以用在商
标使用)
⑵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B.2 注册商标保护期为 10 年;期满前 6 个月内商标权人享有续展优先权,期
2
6、A.知识产权制度 1、何谓知识产权? (P40)
知识产权是人们基于创造性智力劳动的成果而依法获得的权利。 2、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①无形性; ②法律直接确认性; ③地域性; ④时间性 3、知识产权的范围 ①著作权 ②专利权 ③商标权 4、知识经济时代与知识产权保护
1)占有的分类 主体占有状态:①所有人占有 ②非所有人占有 主体占有的法律依据:①合法占有 ②非法占有
非法占有:①善意占有 ②恶意占有 2)不同类型的占有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

经济法概论复习资料

经济法概论复习资料

第一章企业法1.问题:【领会】企业的概念是什么答:企业是指依法成立,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具有一定法律主体资格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2.问题:【领会】企业具有哪些特征答:(1)企业是经济组织(2)企业是营利性经济组织(3)企业是持续经营的经济组织(4)企业具有一定的法律地位3.问题:【识记】企业有那些分类答:(1)全民所有制企业(2)集体所有制企业(3)私营企业(4)外商投资企业4.问题:【领会】企业法的概念是什么答:企业法是调整企业设立、存续和终止过程中各个中法各种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

5.问题:【领会】企业法具有哪些特征答:(1)企业法是规范企业法律地位及其内部组织关系的组织法(2)企业法是规范企业把本身的组织和动作的行为法(3)企业法是国家对企业进行管理调控的法律依据之一6.问题:【识记】企业法的法律渊源有哪些答:(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部门规章(5)地方性法规和规章(6)国际条约(7)国际惯例7.问题:【领会】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是什么【多选】答: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或家庭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8:.问题:【领会】个人独资企业具有哪些特征【多选】答:(1)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为一个自然人。

(2)个人独资企业的全部财产为出资人所有(3)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人的全部个人才或家庭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9.问题:【领会】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需要具备哪些条件答: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8条规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需要具备下列条件:(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10.问题:【领会】简述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程序答: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由投资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向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的文件。

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发给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即告成立。

经济法概论期末复习指导及参考答案(省管课)(物流、金融班)

经济法概论期末复习指导及参考答案(省管课)(物流、金融班)

经济法概论期末复习指导(物流、金融班)第一部分课程考核的有关说明一、考核对象本课程考核对象为电大省开专业各年级财经类专业的学生。

二、考核方式本课程采用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形成性考核包括4次平时计分作业,分别以百分制计分,平时作业成绩占学期总成绩的20%。

终结性考核即期末考试,期末考试成绩占学期总成绩的80%。

三、命题依据本课程的命题依据是根据广东广播电视大学《经济法概论》教学大纲、由刘文华主编、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07年7月版)。

出版的《经济法概论》(第三版)教材和本考核说明。

四、考试要求本课程是一门专业基础理论课,主要考核学生对基本理论的理解和应用能力,从了解、掌握、重点掌握三个层次来要求。

了解是要求学生对本课程的相关知识有所认知;掌握是其余学生对基本理论,不仅要知道是什么,还要知道为什么;重点掌握是要求学生能综合运用所学的基本理论,根据所给出的条件,灵活自如地处理实际问题。

五、命题原则1、本课程的考试命题在《经济法概论》教学大纲、本一、考核要求和文字教材范围之内。

既考查学生对基本知识的识记能力,又考察学生运用所学知识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试卷将尽可能兼顾各个能力层次,在一份试卷中,各层次题目所占分数比例大致为:了解10%左右,掌握30%左右,重点掌握60%左右。

试卷要合理安排题型的比重。

题型分别为:(1)判断题(20%)、(2)单项选择题(10%)、(3)多项选择题(20%)、(4)简答题(20%)(5)案例分析(综合题)(30%)。

3、试题的能力层次和题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在各题型中,都可以含有不同能力层次的题目。

命题时要两者兼顾,在一份试卷中保持合理结构。

4、考核形式形成性考核形式为平时作业;期末考试形式为闭卷形式。

5、考试时限期末考试的答题时限为90分钟。

说明:由于今年更换新教材,暂时没有编制新的形成性考核册,故使用原有的版本。

第二部分课程考核要求第一章基础知识概述考核要求了解1、经济法的地位和作用掌握1、经济法的原则2、法的概念、本质与特征重点掌握经济法基础理论第二章民法基础知识考核要求了解1、民法的概念掌握1、时效的概念、诉讼时效2、债权的概念与特征和相关内容重点掌握1、民事法律关系2、代理以及财产所有权的相关内容本章要求能够运用所学相关法律知识进行案例分析第三章企业法律制度考核要求了解1、企业法的概念2、集体所有制企业法律制度掌握1、国有企业法律制度中关于国有企业的经营权、管理体制的规定2、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相关法律规定3、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重点掌握1、企业破产法的主要内容2、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本章要求能够运用所学相关法律知识进行案例分析第四章公司法律制度考核要求了解1、公司、公司法的概念2、公司财务与会计和公司的破产、解散与清算的法律规定3、违反公司法的法律责任掌握1、关于公司设立的有关内容重点掌握1、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规定2、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规定本章要求能够运用所学相关法律知识进行案例分析第五章证券法律制度考核要求了解1、证券法的概念、性质2、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内容3、证券监管体制掌握1、证券发行制度的有关规定重点掌握1、证券交易制度的相关内容本章要求能够运用所学相关法律知识进行案例分析第六章合同法律制度考核要求掌握1、合同、合同法的概念2、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违约责任重点掌握1、合同的签订2、合同的效力3、合同的履行与救济4、合同的担保本章要求能够运用所学相关法律知识进行案例分析第七章工业产权法律制度考核要求:了解1、工业产权、工业产权法的概念2、专利法的概念及其基本内容掌握1、商标的概念2、商标注册重点掌握1、商标权及其法律保护本章要求能够运用所学相关法律知识进行案例分析第八章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考核要求了解1、不正当竞争与相关行为的区别掌握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调整范围2、如何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3、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重点掌握1、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涵义及其具体表现本章要求能够运用所学相关法律知识进行案例分析第九章产品质量法律制度(本章不作为考核要求)了解1、产品质量监督检查2、产品质量立法的有关规定掌握1、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2、违反产品质量法的责任第十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考核要求:1、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概念2、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方法掌握1、经营者的义务的具体内容重点掌握1、消费者的权利的具体内容2、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与法律责任本章要求能够运用所学相关法律知识进行案例分析第十一章财政法律制度(本章不作为考核要求)考核要求:了解1、财政法的概念2、预算法的主要内容3、政府采购法的内容掌握1、税法的主要内容第十二章金融法律制度考核要求:了解1、金融法的概念2、银行法的主要内容掌握1、保险法的有关内容2、票据法的有关内容本章要求能够运用所学相关法律知识进行案例分析第十三章房地产法律制度(本章不作为考核要求)了解1、房地产法的有关内容2、房地产开发法律制度3、房地产交易法律制度4、房地产的租赁、抵押的有关规定第十四章劳动法律制度(本章不作为考核要求)考核内容了解1、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2、劳动保险的有关内容3、劳动争议的有关内容第十五章对外贸易法律制度(本章不作为考核要求)了解1、我国对外贸易法律制度的相关内容2、中国在世界贸易组织中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六章环境保护法律制度(本章不作为考核要求)了解1、环境法的基本原则2、环境法律制度第十七章会计、审计、统计法律制度(本章不作为考核要求)考核要求:了解1、会计法的主要内容2、审计法的主要内容3、统计法的主要内容第十八章仲裁与诉讼考核要求掌握1、仲裁与仲裁的机构、程序和执行2、民事诉讼的管辖与诉讼程序3、行政诉讼的管辖与程序第三部分综合练习一、单项选择题1、法的本质是()A、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的工具B、维护和巩固国家政权的手段C、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D、规范人们行为的规则2、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中的公民个人是()A、专指企业的厂长、经理B、专指农村承包户C、一定条件下的公民个人D、全体公民3、甲与乙签订一份合同,要求乙将一套设备运到合肥。

经济法概论复习题及对应答案

经济法概论复习题及对应答案

经济法概论复习题:一、单项选择题1、在原始社会调整人们关系与行为规则的是:D、们的原始习惯2、人类社会最早出现的法是:A、奴隶制法3、构建经济法律关系的首要要素是:A、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4、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中的公民个人是:C、一定条件下的公民个人5、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A、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6、下列行为中不能代理的是:D、专场演出7、在债的法律关系中:A、权利士体特定义务体特定8、国有企业经营权的核心是:D、生产经营决策权9、我国政府规定,在中外合资经营食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般:C、不得低于25%10、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按顺序挡先清偿:B、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1l、按公司股本来源和性质,公司可分为:C、国有公司、集体所有制公司、私营公司、混合公司12、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代表是:B、董事长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最高人数是:D、50人4、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B、1年内不得转让5、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公积金的比例是利润的:A、10%6、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D、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7、我国证券法调整的证券种类为A、股票、公司债券和其他证券8、证券法的公开原则又称信息披露原则D、其核心是实现证券市场信息的公开化9、溢价发行是指发行人A、按高出面额价格发行股票10、发行公司债券B、必须报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审批1、要约的撤回B、是指要约在发生法律效力之前,要约人欲使其失去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

2、合同法规定,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时B、应采用非格式条款。

A、应采用格式条款3、合同无效、被撤销或终止C、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条款的效力。

4、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申请是采用原则C、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相结合。

5、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不得使用的图形A、我国的八一军旗。

6、我国商标法规定,白核准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C、lO年。

00244《经济法概论》试题与答案

00244《经济法概论》试题与答案

00244《经济法概论》试题与答案一、单选题(共50题,每题1分,共50分)1、世界第一部《反不正当竞争法》诞生于 ( ) 。

A、日本B、德国C、美国D、英国正确答案:B2、经济法的实施,更侧重于 ( ) 。

A、公民的守法B、消极的执法C、政府的执法D、积极的执法正确答案:D3、下列不属于金融市场的是 ( ) 。

A、买卖市场B、黄金市场C、外汇市场D、资本市场正确答案:A4、违反市场规制法的法律责任形式中,属于非财产性责任的是 ( ) 。

A、强制超额赔偿B、资格罚C、罚款D、罚金正确答案:B5、经营者团体的垄断协议行为在形式上可叫做 ( ) 。

A、经营者之间限制竞争的协议B、经营者团体的决议C、经营者之间其他协同一致的经营行为D、经营者之间的购销合同正确答案:B6、某医药公司为了推销其药品,向医院负责人或医院药房负责人行贿,这属于 ( ) 。

A、商业贿赂行为B、侵犯商业秘密行为C、混淆行为D、诋毁商业信誉行为正确答案:A7、下列关于经济法主体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

A、在调制受体中,最重要的主体是企业B、不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的主体不能成为经济法主体C、第三部门不会成为经济法的主体D、经济法主体资格的取得具有单一性正确答案:A8、下列选项中,不适用我国《反垄断法》的是 ( ) 。

A、某国有石油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B、我国境外的垄断行为,但能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C、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D、农业生产中的协同行为正确答案:D9、依据税负能否转嫁,税收可以分为 ( ) 。

A、从量税和从价税B、直接税和间接税C、独立税和附加税D、价内税和价外税正确答案:B10、下列不属于宏观调控法原则的是 ( ) 。

A、政府调控法定原则B、风险防控原则C、注重调控效益原则D、政府调控适度原则正确答案:B11、下列属于银行业规制手段中特别强制措施的是 ( ) 。

A、说明B、接管C、查阅D、谈话正确答案:B12、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中,调制绩效原则更强调 ( ) 。

经济法概论教材试题及答案

经济法概论教材试题及答案

经济法概论教材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1.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主要包括:A. 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B. 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关系C. 国家与个人之间的关系D. 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关系答案:D2.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不包括:A. 公平原则B. 效率原则C. 诚信原则D. 强制原则答案:D3. 以下哪项不是经济法的法律关系主体:A. 国家机关B. 企业C. 个人D. 宗教团体答案:D二、判断题1. 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对)2. 经济法只适用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法律关系。

(错)3. 经济法的调整范围仅限于经济领域。

(错)三、简答题1. 简述经济法的特点。

答案:经济法的特点主要包括:(1) 调整对象的广泛性;(2) 调整手段的多样性;(3) 法律关系的复杂性;(4) 法律规范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2. 经济法与民法有何区别?答案: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主要在于:(1) 调整对象不同,民法主要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经济法主要调整经济关系;(2) 法律性质不同,民法属于私法,经济法属于公法;(3) 法律手段不同,民法侧重于私权保护,经济法侧重于经济秩序维护。

四、案例分析题案例:某公司因违反了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被环保部门处以罚款。

请分析该公司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

答案:该公司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包括:(1) 行政责任,即被处以罚款;(2) 民事责任,如果其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需要承担赔偿责任;(3) 刑事责任,如果其行为构成犯罪,将受到刑事处罚。

五、论述题论述经济法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

答案:经济法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维护市场秩序,通过法律规范防止市场失灵;(2) 保护公平竞争,防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3) 促进资源合理配置,通过税收、价格等经济手段调节资源分配;(4) 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如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

结束语:通过本试题的练习,希望能够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原则以及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经济法律问题的能力。

经济法概论复习题—答案版

经济法概论复习题—答案版

经济法复习题1.代位求偿权:也称代位追索权或权益转让,是指保险人在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后,得在其赔付金额的限度内要求保险人转让其对造成损失的第三方要求赔偿的权利。

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而危及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为保全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

2.操纵市场:是指单位或个人以获取利益或者减少损失为目的,利用其资金、信息等优势或者滥用职权影响证券市场价格,制造证券市场假象,诱导或者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做出买卖证券的决定,扰乱证券市场秩序的行为。

3.和解:是指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但仍有挽救希望,为了免其破产,由债务人和债权人相互达成的解决债务问题的一揽子谅解协议,该协议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法律程序。

4.财政转移支付:一般表现为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将部分财政收入无偿的让渡给下级政府、企业和居民时所发生的财政支出。

5.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因违反法律规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致使合同未能成立,并给对方造成损失,而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6.非居民纳税人:是指凡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7.别除权:是指不依破产程序而能从破产企业的特定财产得到单独优先受偿的权利。

8.追索权:也称偿还请求权,是指持票人在票据不获承兑或不获付款时,向票据的次债务人请求偿还被拒绝付款的金额、利息及其他费用的权利。

9.合同的解除:是指已成立生效的合同应发生法律规定的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或经当事人协商一致而终止。

10.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拒绝其履行要求的权利。

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的权利。

应当履行的当事人部分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有权就未履行部分提出抗辩,拒绝相应的给付,只履行对应的部分。

经济法概论复习题及答案

经济法概论复习题及答案

经济法概论复习题及答案第一篇:经济法概论复习题及答案经济法概论复习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的括号内。

1.下列有关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表述正确的是()。

A.调整全部经济关系 B.只调整经济管理关系C.只调整经营协调关系D.调整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2.所有权的客体仅限于()。

A.智力成果 B.物 C.行为 D.人3.全民所有制企业中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是()。

A.厂长B.经理C.职工代表大会D.工会委员会4.根据《破产法》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召集权属于()。

A.人民法院 B.债权最多的债权人 C.清算组 D.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5.股东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其所占比例一般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

A.10%B.20%C.30%D.50% 6.依《合同法》规定,以通知方式作出承诺的,承诺的生效时间为()。

A.发出承诺通知时 B.对方了解承诺内容时C.承诺通知到达对方时D.对方同意接受承诺时7.《担保法》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定金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金额的()。

A.5% B.10% C.20% D.30% 8.根据我国税法的有关规定,转让无形资产所应缴纳的流转税是()。

A.增值税B.营业税C.收益税 D.消费税9.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的赔偿要求()。

A.只能向生产者提出 B.只能向销售者提出C.只能向消费者协会提出D.既可向生产者提出,也可向销售者提出10.《商业银行法》规定的设立商业银行的最低注册资本应为()。

A.5000万元B.1亿元C.5亿元D.10亿元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至五个正确的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分别填在题干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

)1.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关于法人分类的规定,在我国可以将法人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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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概论》复习提纲一、企业法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特征、出资、机构;p7、—10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组织形式: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为中国法人、受中国管辖。

特征:由中外合营者共同举办。

由合营各方共同投资。

合营企业由合营各方共同经营管理。

由合营各方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出资:有合营各方共同投资。

合营企业有合营各方共同投资举办,并且合营企业中外方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不得低于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25%,这与外商独资企业有明显的区别。

机构: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组织形式:合作企业符合中国法律关于法人条件的可以取得法人资格。

特征:依法在合同中约定投资或者合作条件。

企业根据组织形式的不同设置不同的组织机构。

依合同约定分配收益和回收投资,承担风险和亏损。

出资:在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中,外国合作者的投资一般不低于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25%,在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中,对合作各方向合作企业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具体要求,由商务部规定。

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设立联合管理机构。

2、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设立条件;p12特征:独资企业的出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独资企业的全部财产为投资人所有。

独资企业已投资人的全部个人财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设立条件:五项条件,作为投资人的自然人,合法的企业名称,投资人申报的出资,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必要的从业人员。

3、合伙企业的法律特征;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有限合伙的特别规定;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企业的入伙与退伙;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

P14法律特征:具有两个以上投资人共同投资兴办。

合伙人以书面合伙协议确定各方出资、分享利润和亏损分担等。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合伙属人合型企业。

设立条件:五项条件,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有限合伙企业应由2个以上50个以下合伙人。

有书面合伙协议。

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由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别规定:不得以劳务出资,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出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处置,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的情况下,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经营管理: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也可以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个活着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合伙事务的执行有监督权。

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认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另《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入伙与退伙:入伙时指合伙关系存续期间,现有合伙人以外的人加入而成为新的合伙人。

退货时指合伙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合伙人退出合伙企业,接触器合伙身份;如果全体合伙人宣布退出合伙,应当构成和获得解散,而不应当视作退伙。

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退货分为三种情况:法定退伙、约定退伙和除名退伙。

二、公司法1、公司的概念和特征;p20一般认为我国规范的公司是指“按照法律,以营利为目的,由股东投资而设立的企业法人”。

特征:依法设立。

以营利为目的。

股东投资。

公式是企业法人。

2、公司的种类;p21根据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形式,公司氛围无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两合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公司的引用标准,公司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和人合兼资合公司。

根据公司的控制和依附关系,公司分为母公司和子公司。

根据公司的组织系统,公司分为总公司和分公司。

根据公司的国籍,公司分为本国公司、外国公司和跨国公司。

根据公司股票能否公开转让,公司可分为封闭式工资和开放式公司。

3、公司章程;p25公司的章程是指公司股东或发起人依法制定的,记载有关公司组织与活动基本原则的书面法律文件。

它是公司活动的基本依据。

公司章程记载的事项可分为必须记载的事项和任意记载的事项。

4、公司的解散与清算;p29公司的解散是指已成立的公司因法律原因而丧失营业能力,停止业务活动,开始处理未了结的业务。

公司发生解散的事由,并不意味着其法人资格的立即消灭。

公司解散可分为自愿解散和强制解散。

解散的原因: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在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法院予以解散的。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解散后,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事务,使公司的法人资格消灭的程序。

清算分为任意清算和法定清算。

法定清算又分为破产清算和非破产清算。

在清算期间和范围内,清算组对外代表公司,对内执行清算事务,相当于公司解散前董事会的地位。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确定人选,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制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5、有限公司与股份公司的特征;p31 p40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由法律限制。

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股东对公司债务只负有限责任。

公司不得公开向社会发行股票等筹集资本。

股东出资额不得随意转让。

公司的财务情况一般不向社会公开。

组织机构设置灵活。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

股东对公司债务只负有限责任。

股东人数须达到法定最低人数。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在2人以上200人以下。

由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是向社会公众募集的,所以法律对股东的嘴都人数不作要求。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资本。

股份有限公司是资合公司。

经营的公开性。

设立程序较复杂。

6、公司的设立条件;p32 p41有限责分公司设立的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出资额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第一出资数额。

有限责分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下限为人民币3万元。

第二出资方式。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第三出资缴纳期限。

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公司住所。

7、公司组织机构及其职权;p34、p45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是一发和公司章程规定行使决策、执行和监督职能的机构的总称,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股东会是由全体股东组成的权力机构,对外不代表公司,队内也不执行业务。

不是公司的常设机构,但有权对公司的重要事项作出决定。

董事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的执行结构,是公司的常设机构。

对外代表公司,对内执行业务。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不是必设机构。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职权:8、一人公司的特别规定;p39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特征:1、最低资本额,我国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

2、出资期限,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该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即实行法定资本制。

3、设立公司的期限,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可以设立多加一人公司,并且法人设立的一人公司可以再对外投资设立一人公司。

4、股东连带责任。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9、股份公司的设立方式;p41公司的设立有两种方式: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10、股份的分类及发行;p43分类:根据股东享有股权内容的不同,股份可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

根据是否在股票上记载股东姓名,可分为记名股与无记名股。

根据股票是否表明金额,可分为额面股与无额面股。

股份的发行分为设立发行和新股发行。

设立发行是指公司在设立过程中为筹集资本而发行股票的行为。

在发起设立的情况下,第一次发行的股份完全由发起人认足,不再向社会募集;在募集设立的情况下,第一次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认购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募集。

新股发行是指公司在成立后在吃发行股票的行为。

11、股东的权利与义务p34股东的权利主要表现为自益权和共益权。

自益权是股东基于自身出资专为自身利益而形式的享受经济利益的权利,包括获得股息、红利的权利、剩余财产的分配权、股东转让出资时的优先受让权。

共益权是股东基于自己的出资为公司利益,同时为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参与公司事务的经营管理权利,包括表决权、监督权、请求股东会召开的权利、查阅公司账簿权、请求诉讼权等。

三、破产法1、破产的特征;p49破产是一种债务清理法定手段。

破产必须以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前提。

破产以公平清偿债权为宗旨。

破产是一种强制执行程序。

2、重整与和解;p60一节重整是新的《企业破产法》引入的一个重要程序,目的是使面临困难但仍存在挽救希望的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恢复生机,避免破产清算。

重整的申请有三种情形:一是债务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二是债务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三是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为重整期间。

和解是指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但仍有挽救希望,为避免其破产,由债务人和债权人相互间达成的解决债务问题的一揽子谅解协议,该协议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法律程序。

3、破产财产的变价与分配;p64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时至破产程序终结期间,归管理人占有、支配并用于破产分配的破产人的全部财产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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