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索具管理规定
吊索具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吊索具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吊索具安全管理,确保吊索具的正常运转和使用,保障生产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吊索具是指在吊装、起重、悬吊、牵引等作业中使用的绳索、链条、环绳、吊钩等设备。
第三条吊索具的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吊索具管理涉及单位吊索具使用、操作、检修等各个环节,相关单位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的管理细则。
第五条各单位应设立吊索具安全管理工作机构,负责吊索具的管理、培训、监督、检查和事故应急处理等工作。
第六条吊索具使用、操作、检修等人员应经过相应的培训,并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
第七条各单位应定期对吊索具进行检查和维修,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第八条吊索具管理机构应与相关单位的安全、环保等管理机构紧密配合,共同推进吊索具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吊索具的购买和验收第九条吊索具的购买应当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的标准和规定,必须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不得购买假冒伪劣产品。
第十条吊索具的购买和验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确定需求,明确吊索具的规格和型号,并制定采购计划;(二)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择供应商,并签订合同;(三)对供应商提供的吊索具进行验收,检查吊索具的外观、尺寸、材质、标识等是否符合要求;(四)进行抽样检验,检查吊索具的强度、承载能力等技术性能是否符合要求;(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试验,测试吊索具的使用性能,确保吊索具的安全可靠;(六)出具验收报告,并保存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吊索具的验收合格后,应当及时进行登记,编制档案,并及时通知吊索具使用单位。
第十二条对于验收不合格的吊索具,应当依法退回供应商,并追究其责任。
第三章吊索具的使用第十三条吊索具的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并执行相应的安全使用规程,确保吊索具的正常使用。
第十四条吊索具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吊索具的规格和型号进行使用,不得超负荷使用。
第十五条吊索具使用单位应当对吊索具及时进行检查,确保吊索具的完好无损。
吊索具管理规定

吊索具安全管理制度目的:加强起重吊具的安全管理,保证吊具处于安全状态.适用范围:部内起重吊具钢丝绳、吊带、吊索的安全使用和检查.1、部内使用的吊具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明书.2、吊具发放前,必须建立吊具档案,统一编号、登记入册后由使用班组领取3、生产线设置专门吊具存放点,存放点有选用规格和对应载荷的标签及使用范说明,主要使用人员能熟悉并正确选用,不合格的吊索具不许在现场堆放或使用,员工在操作时选用非本工序使用的吊具,一经查实给予50元罚款.4、员工在使用吊具前应检查,发现有老化、断股、撕裂等现象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事业部安全管理员办理相关报废手续.5、办公室每周一、三、五,对现场使用的吊具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吊索、吊具有老化、断股、撕裂等现象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事业部安全管理员办理相关报废手续.6、事业部有专人管理和维修保养吊索具,在发现吊索具有老化、断股、撕裂等现象时,应立即停止使用.7、事业安全管理员负责吊具的报废,报废标准参照吊具报废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复用.8、行车吊钩每季度探伤一次,并将探伤报告由安全管理员归档保存,其余如吊环、“T”字钩、等专用吊具每半年探伤一次,探伤报告由安全管理员归档保存,探伤中发现缺陷者一律报废.9、尼龙吊具等软吊具只能吊装光轴,严禁吊装带有锐边的工件,一经发现罚款20元.钢丝绳报废标准2.5.1 断丝的性质和数量起重机械的总体设计不允许钢丝绳具有无限长的寿命.对于6股和8股的钢丝绳,断丝主要发生在外表.而对于多层绳股的钢丝绳典型的多股结构就不同,这种钢丝绳断丝大多数发生在内部,因而是“不可见的”断裂.下表考虑了这些因素,它适用于各种结构的钢丝绳.2.5.2 绳端断丝当绳端或其附近出现断丝时,即使数量很少也表明该部位应力很高,可能是由于绳端安装不正确造成的,应查明损坏原因.如果绳长允许,应将断丝的部位切去重新合理安装.2.5.3 断丝的局部聚集如果断丝紧靠一起形成局部聚集,则钢丝绳应报废.如这种断丝聚集在小于6d的绳长范围内,或者集中在任一支绳股里,那么,即使断丝数比表列的数值少,钢丝绳也应予报废.2.5.4 断丝的增加率在某些使用场合,疲劳是引起钢丝绳损坏的主要原因,断丝则是在使用一个时期以后才开始出现,但断丝数逐渐增加,其时间间隔越来越短.在此情况下,为了判定断丝的增加率,应仔细检验并记录断丝增加情况.判明这个“规律”可用来确定钢丝绳未来报废的日期.2.5.5 绳股断裂如果出现整根绳股的断裂,则钢丝绳应报废.2.5.6 由于绳芯损坏而引起的绳径减小当钢丝绳的纤维芯损坏或钢芯或多层结构中的内部绳股断裂而造成绳径显着减小时,钢丝绳应报废.微小的损坏,特别是当所有各绳股中应力处于良好平衡时,用通常的检验方法可能是不明显的.然而这种情况会引起钢丝绳的强度大大降低.所以,有任何内部细微损坏的迹象时,均应对钢丝绳内部进行检验予以查明.一经证实损坏,则该钢丝绳就应报废.2.5.7 弹性减小在某些情况下通常与工作环境有关,钢丝绳的弹性会显着减小,若继续使用则是不安全的.钢丝绳的弹性减小是较难发觉的,如检验人员有任何怀疑,则应征询钢丝绳专家的意见.然而,弹性减小通常伴随下述现象:a.绳径减小;b.钢丝绳捻距伸长;c.由于各部分相互压紧,钢丝之间和绳股之间缺少空隙;d.绳股凹处出现细微的褐色粉末;e.虽未发现断丝,但钢丝绳明显的不易弯曲和直径减小比起单纯是由于钢丝磨损而引起的也要快得多.这种情况会导致在动载作用下突然断裂,故应立即报废.2.5.8 外部及内部磨损产生磨损的两种情况:a.内部磨损及压坑这种情况是由于绳内各个绳股和钢丝之间的摩擦引起的,特别是当钢丝绳经受弯曲时更是如此.b.外部磨损钢丝绳外层绳股的钢丝表面的磨损,是由于它在压力作用下与滑轮和卷筒的绳槽接触摩擦造成的.这种现象在吊载加速和减速运动时,钢丝绳与滑轮接触的部位特别明显,并表现为外部钢丝磨成平面状.润滑不足,或不正确的润滑以及还存在灰尘和砂粒都会加剧磨损.磨损使钢丝绳的断面积减小因而强度降低.当外层钢丝磨损达到其直径的40%时,钢丝绳应报废.当钢丝绳直径相对于公称直径减小7%或更多时,即使未发现断丝,该钢丝绳也应报废.2.5.9 外部及内部腐蚀腐蚀在海洋或工业污染的大气中特别容易发生.它不仅减少了钢丝绳的金属面积从而降低了破断强度,而且还将引起表面粗糙并从中开始发展裂纹以至加速疲劳.严重的腐蚀还会引起钢丝绳弹性的降低.2.5.9.1 外部腐蚀外部钢丝的腐蚀可用肉眼观察.当表面出现深坑,钢丝相当松弛时应报废.2.5.9.2 内部腐蚀内部腐蚀比经常伴随它出现的外部腐蚀较难发现.但下列现象可供识别:a.钢丝绳直径的变化.钢丝绳在绕过滑轮的弯曲部位直径通常变小.但对于静止段的钢丝绳则常由于外层绳股出现锈积而引起钢丝绳直径的增加.b.钢丝绳外层绳股间的空隙减小,还经常伴随出现外层绳股之间断丝.如果有任何内部腐蚀的迹象,则应由主管人员对钢丝绳进行内部检验.若确认有严重的内部腐蚀,则钢丝绳应立即报废.2.5.10 变形钢丝绳失去正常形状产生可见的畸形称方“变形”.这种变形部位或畸形部位可能引起变化,它会导致钢丝绳内部应力分布不均匀.钢丝绳的变形从外观上区分,主要可分下述几种:2.5.10.1 波浪形波浪形的变形是:钢丝绳的纵向轴线成螺旋线形状.这种变形不一定导致任何强度上的损失,但如变形严重即会产生跳动造成不规则的传动.时间长了会引起磨损及断丝.出现波浪形时,在钢丝绳长度不超过25d的范围内,若d1≥4d/3,则钢丝绳应报废.式中d为钢丝绳的公称直径;d1是钢丝绳变形后包络的直径.2.5.10.2 笼状畸变这种变形出现在具有钢芯的钢丝绳上.当外层绳股发生脱节或者变得比内部绳股长的时候就会发生这种变形.笼状畸变的钢丝绳应立即报废.2.5.10.3 绳股挤出这种状况通常伴随笼状畸变一起产生.绳股被挤出说明钢丝绳不平衡.绳股挤出的钢丝绳应立即报废.2.5.10.4 钢丝挤出此种变形是一部分钢丝或钢丝束在钢丝绳背着滑轮槽的一侧拱起形成环状.这种变形常因冲击载荷而引起.若此种变形严重时,则钢丝绳应报废.2.5.10.5 绳径局部增大钢丝绳直径有可能发生局部增大,并能波及相当长的一段钢丝绳.绳径增大通常与绳芯畸变有关如在特殊环境中,纤维芯因受潮而膨胀,其必然结果是外层绳股产生不平衡,而造成定位不正确.绳径局部严重增大的钢丝绳应报废.2.5.10.6 扭结扭结是由于钢丝绳成环状在不可能绕其轴线转动的情况下被拉紧而造成的一种变形.其结果是出现捻距不均而引起格外的磨损,严重时钢丝绳将产生扭曲,以致只留下极小一部分钢丝绳强度.严重扭结的钢丝绳应立即报废.2.5.10.7 绳径局部减小钢丝绳直径的局部减小常常与绳芯的断裂有关.应特别仔细检验靠绳端部位有无此种变形.绳径局部严重减小的钢丝绳应报废.2.5.10.8 部分被压扁钢丝绳部分被压扁是由于机械事故造成的.严重时,则钢丝绳应报废.2.5.10.9 弯折弯折是钢丝绳在外界影响下引起的角度变形.这种变形的钢丝绳应立即报废.2.5.11 由于热或电弧的作用而引起的损坏钢丝绳经受了特殊热力的作用其外表出现可资识别的颜色时,该钢丝绳应予报废.1.钢丝绳的断丝数达到报废标准钢丝绳的各种损坏一般都要表现在断丝上,断丝的数目往往是判断钢丝绳是否报废的重要依据.断丝的原因有拉断、扭转、疲劳、磨损和锈蚀等.在检查断丝数时,还应综合考虑断丝的部位、局部聚集程度和断丝的增长趋势,以及该钢丝绳是否用于危险品作业等因素.1钢丝绳在任何一段节距指每股钢丝绳缠绕一周的轴向距离内的断丝数达到表1的数值,应报废.表1钢丝绳报废断丝数2如果钢丝绳锈蚀或磨损时,应将表1断丝数按表2折减,并按折减后的断丝数作为判断报废的依据.表2锈蚀或磨损的折减系数表3绳端部及其附近出现断丝,如果绳长允许,即使数量少,也应将断丝部位切去重新安装,否则应报废.4断丝的局部聚集程度高,例如聚集在小于一个节距的绳长内,或集中在任一绳股里,即使断丝数比报废标准规定的数量低,也应予以报废;5断丝出现增长趋势,应给予充分注意,加强检查并记录断丝增长情况,辨明规律,确定报废日期.6当钢丝绳某一绳股整股断裂,则不管由于什么原因、发生在什么部位,都应立即报废.7吊运炽热金属或危险品的钢丝绳,在考虑磨损或锈蚀所进行的折减后,应按一般起重机钢丝绳报废断丝数的一半作为报废的依据.2.磨损和腐蚀钢丝与滑轮和卷筒的绳槽接触摩擦,会引起外层股的钢丝表面磨损成平面状.绳股和钢丝之间的摩擦会引起内部磨损.由于环境及维护等原因引起钢丝表面粗糙锈蚀、沾染灰尘和砂粒以及润滑缺陷,会使磨损和锈蚀加剧,导致钢丝绳的断面面积减小、强度降低.当有以下情况时,钢丝绳应该报废.1当外层钢丝磨损达40%,应予报废.2磨损引起钢丝绳相对于公称直径减小达7%,即使未发现断丝,也应立即报废.3钢丝绳出现可用肉眼观察到的外部钢丝的腐蚀,当表面出现腐蚀深坑,钢丝相当松弛,应立即报废.4存在任何内部腐蚀的迹象,经过对钢丝绳内部检验,确认有严重的内部腐蚀,应立即报废.。
吊具、索具管理制度模版

吊具、索具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吊具、索具管理,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管理责任第二条吊具、索具的管理责任由公司的负责人负责,并委托专人负责具体实施。
第三条吊具、索具管理员负责以下工作:1. 制定吊具、索具的定期检查和维护计划,并确保其执行。
2. 管理吊具、索具的登记、领用、归还等手续。
3. 教育和培训使用吊具、索具的操作人员,确保他们了解吊具、索具的使用规范。
4. 维护吊具、索具仓库的清洁与整齐,确保吊具、索具的易取易放。
5. 定期检查吊具、索具的使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修或更换。
第四条吊具、索具的使用人员有以下责任:1. 使用吊具、索具前,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2. 在使用吊具、索具时,必须遵循操作规程,确保安全。
3. 对发现的吊具、索具问题,应及时报告吊具、索具管理员并停止使用。
4. 使用完毕的吊具、索具应按照规定归还并进行检查。
第三章吊具、索具的管理第五条吊具、索具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选择和采购,并在使用前进行检测和试验。
第六条吊具、索具应按照使用说明书和标识进行使用,严禁超过使用负荷和使用范围。
第七条吊具、索具的使用者在使用前应检查吊具、索具的完整性和可用性,发现问题应及时报修或更换。
第八条吊具、索具的存放应有专门的仓库或存放区域,并应进行分类、定位和标识。
第四章吊具、索具的检查和维护第九条吊具、索具应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检查和维护,具体要求如下:1. 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包括外观检查、磨损程度、连接方式等。
2. 每季度进行一次常规检查,包括外观检查、关键部位的磨损和松动等。
3. 每月进行一次简要检查,包括外观检查、标志和标识的清晰度等。
4. 每周进行一次抽查检查,包括外观检查和使用记录的查验等。
第十条吊具、索具的维护工作包括以下内容:1. 定期对吊具、索具进行清洁,保持其外观整洁。
2. 定期对吊具、索具进行润滑,减少磨损和摩擦。
3. 对吊具、索具连接部位进行紧固,确保其牢固可靠。
吊索具使用及管理规程

吊索具使用及管理规程吊索具是用于吊装、搬运货物的设备,其使用及管理规程对于保障施工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率非常重要。
下面将简要介绍吊索具使用及管理规程,包括吊索具的分类、使用程序和管理要求等。
一、吊索具的分类根据吊索具的用途和结构特点,吊索具可以分为吊钩、吊链、吊索绳等多种类型。
吊索具的选择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确保其适用性和安全性。
二、吊索具的使用程序1.吊索具的选用:根据搬运物体的重量、大小和形状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吊索具。
吊索具的承载能力应大于搬运物体的重量,以确保使用安全。
2.吊索具的检查:在使用之前,对吊索具进行检查。
包括检查吊索具的表面是否有损伤、承载部位是否变形、连接件是否松动等。
3.吊索具的安装:安装吊索具时应确保吊索具连接牢固,配重块等附属物品也应稳固安装。
4.吊装物体的操作:在吊装物体时,应根据物体的重心和形状选择合适的吊点,并确保吊装过程中物体的稳定,避免晃动和倾斜。
5.吊装人员的指挥:在进行吊装作业时,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工作,并按照既定信号和口令进行操作,确保各个环节的协调与安全。
6.吊装物体的放置:将物体吊装到指定位置后,应放置牢固,并进行必要的固定,避免物体滑落或掉落的危险。
三、吊索具的管理要求1.吊索具的备案登记:吊索具应进行备案登记,包括吊索具的名称、型号、制造厂家、出厂日期等信息,以便于管理和追溯。
2.吊索具的定期检验:吊索具应定期进行检验,以确保其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检验周期一般为半年或一年一次,具体根据使用频率和工作环境等因素而定。
3.吊索具的定期维护:吊索具在使用过程中应定期进行维护,包括润滑、清洁、防锈等工作,以延长吊索具的使用寿命和保证工作安全。
4.吊索具的存放:吊索具在不使用时应妥善存放,避免损坏和污染。
存放区域应干燥、通风,并在设备上做好标识,以便快速识别和取用。
5.吊索具的报废和更新:吊索具在达到使用寿命或出现严重损坏时应及时报废,并进行更新。
吊具管理办法

南宁南机务运用段吊索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段管范围内吊索具管理工作,保护员工及段财产的安全,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吊索具的管理机构与职责、申购、验收、配备、使用、保养,检查与报废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段管辖内所有作业场所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段长对本段吊索具的安全全面负责。
第五条吊索具管理工作由段总工程师主管,技术科、职教科、安全科、材料科、检修车间管理业务。
第六条技术科职责:1.有关规定,制订段级吊索具管理办法,建立吊索具台账。
3.负责监督吊索具的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工作,提出考核建议。
4.负责检验吊索具质量,解决使用过程安全技术方面的问题。
5.负责核对吊索具资料,整理后建立档案。
第七条职教科职责:1.负责吊装作业人员档案管理,对吊装作业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记录。
2.负责做好吊装作业人员培训计划,并做好记录。
第八条安全科职责:1.负责宣传、贯彻《南宁南机务运用段吊索具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2.负责监督现场吊装作业人员作业情况并提出考核建议。
3.组织特种吊索具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九条材料科职责:1.负责根据国家、铁道部等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吊索具采购。
2.负责组织对各车间在吊索具保管方面的检查,提出考核建议。
3.负责在购置后向技术科提供吊索具合格证、技术文件等相关资料。
第十条吊索具使用车间(班组)职责:1.负责吊索具的日常保养、使用、检查工作,每次作业都要做好检查记录。
2.负责向段职教科提报吊装作业人员培训申请。
3.配合检修车间(设备)运送报废吊索具。
4.配合安全科、技术科等部门对吊索具的管理和使用做检查,对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第十一条检修车间(设备)职责:1.负责吊索具的日常修理、定期检查。
2.负责将报废吊索具收集汇总处理。
3.负责向材料科提报所需购置的吊索具。
4.负责向段职教科提报吊装作业人员培训申请。
5.负责制作标识牌。
6.配合安全科、技术科等部门对吊索具的管理和使用做检查,对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2024年起重吊索具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2024年起重吊索具安全管理规定为确保起重作业的安全,降低起吊及索具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损伤风险,预防人身伤害与财产损失,特此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迁钢公司所有单位对各类吊具、索具的使用及维护工作。
一、制度宗旨本制度旨在规范迁钢公司内部对吊钩、抓斗、夹钳平衡梁、钢板钩、钢板卡、电磁吸头卡环、移动式钢丝绳、尼龙绳、吸盘、吊链、吊带等吊索具的使用与维护,以保障起重作业的安全性。
二、管理部门与职责1. 设备部负责吊索具设备的统一归口管理。
2. 各使用单位直接负责吊索具设备的管理、使用、维护、检查及报废流程。
三、吊索具使用与维护管理1. 操作人员应根据待吊物品的重量或形状,合理选择适用的吊索具。
2. 使用前,操作人员必须对吊索具进行检查,确认无异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3. 起吊大型重物前,必须先进行试吊,确保重物离地高度不超过0.5米,并经检查确认安全稳定后,方可正式起吊。
4. 吊索具不得随意丢弃。
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置到指定的固定支架上,并避免超负荷使用。
索具应定期涂油进行保养,尼龙、纤维吊带等不得与钢丝绳混合存放,以防止油、水污染。
5. 各单位使用的吊索具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书,严禁使用无生产资质厂家生产的产品。
6.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吊索具管理台账,详细记录额定起重量、生产编号、制造日期、生产厂名称、规格型号等信息。
7. 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吊索具安全管理措施,对在用的吊索具进行全面登记,建立明细卡,并在每套吊索具上悬挂铭牌,标注名称、型号、额载、投入使用日期等信息。
8. 各单位吊索具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现场使用情况,发现吊索具存在老化、断股、撕裂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停用,并通知相关部门办理报废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重复使用。
9. 尼龙吊带仅限于吊运光轴,严禁用于吊运带有棱角的物体。
使用时,不得拖拉以免损坏吊带;不得打结使用,防止在承载时货物转动导致吊带扭曲;不得使用无护套的吊带吊运尖锐物品,以免损伤吊带;不得长时间悬吊货物;应避免将吊带存放在明火或热源附近,并注意避光保存;同时需定期清洗吊带。
吊具吊索管理制度

吊具吊索管理制度吊具、吊索是在建筑施工和搬运领域中经常会用到的工具。
它们的质量和使用安全直接关系到施工和搬运过程中的人员安全和施工效率。
因此建立一套严格的吊具吊索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吊具吊索的管理,确保其在使用过程中符合安全操作规范,最大程度地保障人员和物品的安全,提高施工效率。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吊具吊索的工作场所,包括建筑工地、搬运场所等。
四、管理要求1. 吊具吊索的采购所有吊具吊索的采购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规,购买前必须进行质量检验,确保产品质量合格。
2. 吊具吊索的登记管理所有进入工作场所的吊具吊索必须进行登记管理,包括吊具吊索的型号、规格、制造厂家等信息,以便随时查阅。
3. 吊具吊索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吊具吊索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并排除吊具吊索的安全隐患,确保其在使用过程中稳定可靠。
4. 吊具吊索的使用管理在使用吊具吊索时,必须按照操作规范进行操作,严禁超负荷使用以及在没有专业人员指导下擅自操作。
5. 吊具吊索的存放管理吊具吊索在存放时必须放置在专用的位置,并定期清洁和维护,确保其保持良好的状态。
6. 吊具吊索的报废处理吊具吊索在达到报废标准时必须及时报废处理,禁止继续使用以免造成安全事故。
五、责任分工1. 管理人员负责全面监督吊具吊索的管理工作,确保制度的执行。
2. 工作人员负责具体的吊具吊索的使用和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3. 质量部门负责督促吊具吊索的质量检验工作,确保吊具吊索的质量符合标准。
六、奖惩机制1. 对于执行制度良好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于违反制度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制度执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八、总结通过建立严格的吊具吊索管理制度,可以有效规范吊具吊索的使用和管理,确保施工和搬运过程中的安全可靠。
吊索具使用及管理规程

吊索具使用及管理规程一、总则1.本规程是为了安全保障,确保吊索具的正常使用,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本规程适用于吊索具的所有使用者和管理者。
二、吊索具的分类和标识1.按照用途和结构,吊索具分为起重链条、起重钢丝绳、起重绳索和起重扁钢等。
2.吊索具的每种类别都必须标有相应的规格、承载能力、生产日期等信息。
三、吊索具的选用1.吊索具的选用应根据货物的重量、尺寸、吊装点和工作环境等因素进行选择。
2.选用吊索具前,必须检查吊索具的材质、结构和承载能力等是否符合要求。
3.选用吊索具时,要避免超载和不当使用。
四、吊索具的检查和维护1.吊索具在使用前必须经过检查,并保证吊索具没有损坏和故障。
2.定期对吊索具进行维护,如润滑、紧固螺栓等,确保吊索具的性能稳定可靠。
五、吊索具的使用1.吊索具的使用必须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要求进行。
2.吊索具使用时,要保持稳定姿势,严禁部分悬挂、扭曲、环缝奇迹接触、高温、酸、碱等有害介质中使用。
六、吊索具的存放和保养1.吊索具在存放时要放置在干燥、无腐蚀性介质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
2.长时间不使用的吊索具应该进行保养,涂抹防锈油,定期翻转存放,避免变形和金属疲劳。
七、吊索具的报废和处理1.吊索具的报废标准:超过使用寿命,出现严重变形和损坏。
2.吊索具报废前必须进行彻底检查,确保不会造成意外伤害。
3.报废的吊索具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严禁私自擅自处理。
八、事故应急处理1.发生吊索具事故时,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2.吊索具事故后,要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
以上是吊索具使用及管理规程的一个示例,具体规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使用吊索具时都应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并对吊索具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以确保吊索具的安全可靠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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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为规范吊索及吊索具的检验、使用、维护、检查和报废管理,特制定本文件。
2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吊索及吊索具的安全管理要求,适用于物探事业部所属单位。
3编制依据《海洋石油钢丝绳检验及检查要求》Q/HS 4004—2002《吊索具安全使用、检查及报废要求》Q/HS 4020—2010《吊索及吊索具的安全检查细则》海安办(海油分部天津安全监督处)4主要应对风险通过规范吊索及吊索具的安全管理,防止作业时发生吊索具断裂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事故。
5释义吊索: 起重机械吊卸、移动物品时,系结在物品上承受载荷的挠性部件。
吊索具: 完整配备端部配件的吊索。
本文件吊索及吊索具泛指钢丝绳索、吊带、起重链条、吊网、环眼吊钩、吊索主环、连接环、卸扣、导链(葫芦)、滑轮、滑轨、吊链、吊耳、活动旋转环等。
6职责健康安全环保部是本规定的归口管理部门,作业单元、制造维修中心负责吊索及吊索具的管理工作。
7管理要求7.1基本要求1)吊索及吊索具应定期接受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的检验,检验机构的资质应是属地作业者认可的。
未经检验或已经超出检验期限的吊索及吊索具严禁使用。
2)使用前应进行常规检查,若发现损伤超过报废标准不应使用。
3)任何吊索及吊索具严禁超载荷使用。
4)起重作业用吊索及吊索具最小安全系数为 6,且应满足其安全生产作业环境的要求。
5)被吊索及吊索具出厂时应检查焊缝质量、连接部位牢固,结构安全系数不低于 3,吊耳、吊点结构设计和强度计算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 5,出厂前应做载荷试验。
7.2产品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证书:1)经海洋石油作业安全主管部门认可的发证检验机构颁发的产品认可证书;2)出厂合格证;3)质量检验合格证书;4)产品使用说明证书。
7.3限制使用条件遇有下列情况时,吊索及吊索具不应使用:1)已达到报废标准或已报废的;2)无标识的;3)超过规定检验期限的。
7.4制造的条件除非具备以下所有条件,否则不允许自行加工制造吊索及吊索具:1)非标准件且又是厂家非批量生产的;2)因特殊需要,经作业者或承包者选用的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过负荷试验的;3)按作业者或承包者选用的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强度设计和计算的;4)作业者或承包者认为有必要时,制造后的样品经过负荷试验的。
7.5检验1)检验单位应有政府主管部门认可的检验资质。
2)正常检验周期为六个月。
当有安全作业需要时,检验周期可以缩短。
3)使用者自检和日常目测检查中如出现损坏、可疑状况时应申请进行临时检验。
4)在检验过程中如发现断丝、松股、腐蚀、磨损等情况接近报废标准的应采取静载荷试验。
5)进行吊重试验时吊耳、吊点和重要结构的无损探伤报告经检验机构审查确认。
6)日常检查或定期检验发现影响安全作业的缺陷,检验机构认为必要时应临时进行吊重试验。
7)吊重试验报告应记录试验时间、地点、承接试验单位、参加试验人员;试验持续时间、试验负荷或器具、主要结构最大变形量、试验后无损探伤结果等重要信息。
8)通过检验机构检验的吊索具器件的明显处应有清晰的安全工作载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检验日期和规格等内容的标记。
9)通过定期检验后的系物和被系物除提供相应检验检测报告外应做如下标记:7.6检验色标;1)检验标牌:检测检验机构标记、下次检验日期、规格、安全载荷(SWL)、编号。
2)检验色标3)检验色标是吊索具通过检验机构检验的主要标示志之一,吊索具的本体颜色应明显区分于检验色标。
检验色标分为:深红(deep red);浅黄(lightyellow);中蓝(medium blue);中绿(medium green);白(white)五种颜色:4)红色为不合格并禁止使用的色标;黄、蓝、绿、白为检验合格色标;5)单数年上半年检验合格的使用黄色;6)单数年下半年检验合格的使用蓝色;7)双数年上半年检验合格的使用绿色;8)双数年下半年检验合格的使用白色。
9)检验色刷涂在钢丝绳索具的铝合金压头上;系物器件非磨损部位;吊带不允许涂漆应将色标缝制在端部;10)被系物定期检验色刷涂在本体上部或上横梁易见部位。
刷涂部位的底色应为灰色。
7.7钢丝绳的使用与维护1)钢丝绳吊索肢间夹角应小于120°,以60°为佳;2)钢丝绳与金属附件联接,其额定载荷应一致;3)钢丝绳起吊索应平稳;4)不应拖拽或从高处向下摔扔钢丝绳;5)使用环境温度应在-40℃~100℃范围内;6)半年未使用的钢丝绳在使用前应进行检验,储存2年以上的钢丝绳使用前应抽样进行拉力试验;7)对有可能造成腐蚀成套钢丝绳索具,每次使用后必须冲洗干净,涂上适量油脂;8)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防雨、防潮的仓库内并垫上枕木;9)必须室外存放时,需涂好保护油脂,垫上枕木,并采取防雨、防潮的措施;10)使用过的钢丝绳存放时,需将附着的泥沙清理干净并涂上新油。
7.8吊带的使用与维护1)吊带使用的温度应在-20℃~100℃之间;2)根据不同的使用场合、环境、工况合理选择不同的吊带;3)在使用前要检查吊带有无损伤,末端是否可靠,有无变形、裂纹等缺陷;4)确认吊带能承载的重量及长度;5)危险品装卸作业,工作载荷不得超过吊索安全工作载荷的80%;6)如需几只吊带同时使用时,应使载荷均匀分布;7)在吊装前应注意重心稳定,以免偏载;8)除勾套索具外,起吊的最大肢间夹角不得超过90°;9)被吊物品倾斜不得超过5°,各肢间夹角不应小于30°;10)软环眼的内角不得大于30°;11)绳索直径小于16mm的不能用作纤维吊索,其适用范围直径在16~48mm的三股绳;12)不准用打结或其他方法调节吊索长度;13)不得使吊带处于打结、扭搅状态,不得用于托拽场合;14)吊索应避免与尖锐的边角和粗糙表面直接接触,防止切割损坏;15)采用钩套式或挎篮式受载起吊时,不得使被吊货物旋转、晃动;16)吊带在弄脏或有酸碱环境下使用应立即用凉水冲干净;17)被水湿的吊索处在低于 0℃的环境中不能使用。
7.9吊链的使用与维护1)链条处于扭曲、打结、缠绕状态时不应使用;2)链条与货物棱角接触时,应铺上衬垫物;3)起吊货物时应缓慢,落下时应平稳;4)不应自行将有缺陷的链条、吊钩、吊环进行焊接和加厚,送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焊接和加厚,并在热处理后重新使用。
7.10吊耳等被系物的使用与维护1)无检验编号、安全色及检验报告的严禁使用;2)使用前应进行日常检查,若发现吊耳等被系物部位有损伤、异常变形的严禁吊运;7.11存放1)吊索具应集中存放,专人管理。
存放点应有吊索具标签(标牌),标明钢丝绳的规格、型号和额定起重量、安全系数、破断拉力等,使用人员应熟悉并正确选用,报废或不合格的吊索具不得在现场存放或使用。
2)纤维吊索、吊带应存放在远离热源、通风干燥、无腐蚀性化学物品场所。
3)重物不得压在吊索具上。
4)不受横向载荷作用的吊索具,应放置在专用吊索具框架上。
7.12检查与报废1)吊索具在使用前、使用期间应由使用人员负责检查,有影响安全使用性能缺陷的,应停止使用。
2)吊索具应由专人按吊具与索具安全技术要求,每周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做好检查记录(见附表1),并对其作出安全评价,以此作为降级使用、报废的依据。
3)吊索具检查前清洗表面油污、尘垢时,不得使用损坏母体金属,引起氢化脆裂、过热、金属脱落或滑移等出现缺陷的方法。
4)经常性检查与定期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a)标记有无丢失、损坏或内容辨认鉴别不清;b)绳夹的螺栓、螺母等紧固件有无松动;c)吊索具的链环、钢丝绳(含纤维吊带及索眼端部固定连接)及端部配件的磨损、腐蚀、塑性变形、裂纹、断丝、烧熔、纤维制品的烧焦、老化等。
5)吊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报废:a)吊钩下部的危险断面和钩尾螺纹部分的退刀槽断面有裂纹的;b)吊钩危险断面的高度磨损量达到原尺寸10%的;c)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0%的;d)扭转变形超过10°的;6)危险断面或吊钩颈部产生塑性变形的。
板钩衬套磨损达到原尺寸50%的,衬套应予报废;心轴磨损达到原尺寸5%的,心轴应予报废。
7)卸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报废:a)任何部位产生裂纹的;b)销轴和扣体断面磨损超过名义尺寸10%的;c)扣体和销轴发生明显变形,销轴不能自如转动或螺纹倒牙、脱扣的。
8)钢丝绳吊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报废:a)无规律分布在6倍钢丝绳直径的长度范围内,可见断丝总数超过钢丝绳钢丝总数5%的;b)局部可见断丝有3根以上聚集在一起的;c)索眼表面出现集中断丝,或断丝集中在金属套管、插接处附近、插接连接绳股中的;9)纤维吊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报废:a)绳被切割、断股、严重擦伤、绳股松散或局部破裂的;b)绳表面纤维严重磨损,局部绳径变细,或任一绳股磨损量达到原绳股1/3的;c)绳索捻距增大的;d)绳索内部绳股间出现破断,有残存碎纤维或纤维颗粒的;e)出现软化或老化,表面粗糙纤维极易剥落,弹性变小、强度减弱的;f)严重折弯或扭曲的;g)绳索发霉变质、酸碱烧伤、热熔化或烧焦的;h)绳索表面过多点状疏松、腐蚀的;i)插接处破损、绳股拉出、索眼损坏的。
8相关记录《吊索具定期检查检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