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包括三种类型:单统、统账一、统账二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嘉政发〔2014〕87号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嘉政发〔2014〕8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嘉兴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已经七届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嘉兴市人民政府2014年12月24日嘉兴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和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维护参保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国家、省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本级范围内的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以及自谋职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与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坚持以下原则:(一)法定原则。
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实行属地化管理。
(二)保基本原则。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和保障水平应当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满足参保职工基本医疗需求。
(三)权利义务对等原则。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负担,待遇水平和缴费相对应。
(四)公平性原则。
逐步归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类型,推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统一。
(五)可持续原则。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以收定支,实现收支平衡、略有节余。
第四条建立健全包括大病医疗保险在内的补充医疗保险制度,鼓励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满足参保人员多层次的医疗保障需求。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的若干意见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嘉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1.21•【字号】嘉政发[2010]11号•【施行日期】2010.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的若干意见(嘉政发〔2010〕11号)南湖区、秀洲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快市属国有企业(含已改制但职工历史遗留问题尚未处理完毕的原市属国有企业,以下简称市属企业)深化改革步伐,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深化市属企业改革进一步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进一步深化市属企业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深化市属企业改革,着力解决遗留问题,积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努力增强市属企业发展活力,促进市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建设“平安嘉兴”、构建和谐社会。
(二)主要原则以人为本、和谐发展。
在市属企业深化改革过程中,始终贯彻以人为本理念,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放在重要位置,努力解决遗留问题,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
依法行政、规范操作。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推进市属企业深化改革,规范程序,完善政策,推动市属企业深化改革工作稳步进行。
平稳过渡、有序推进。
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组织实施,确保平稳过渡,有序推进市属企业深化改革工作。
统筹兼顾、分类指导。
既坚持从大局出发、从稳定出发,兼顾社会各方利益,统筹规划市属企业深化改革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又坚持因企制宜,分类指导,以点带面,不断深化市属企业改革工作。
二、多渠道、多形式分流安置职工市属企业实施破产、解散或资产重组等,可按规定采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提前退休、“双缴双保”、自谋职业、离岗退养和重组企业安置职工等形式进行人员分流。
基本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一、实施对象与范围市直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含中央、省属驻本市境内单位),包括各类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以及已参加市直基本养老保险的下岗失业人员、企业退休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均按属地管理原则参加市直基本医疗保险。
二、单位参保缴费1、参保手续职工参保由用人单位统一到市医保中心,按规定办理相关参保手续。
履行缴费义务后,领取《基本医疗保险就诊证》和《个人账户IC卡》,职工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缴费方式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参保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单位按上年度全部工资总额(按国家规定的统计口径计算)的6.5%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缴费基数低于全市上年度人均工资的,按上年度全市人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三、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1、统筹基金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于建立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统筹基金由用人单位缴费中除去划入个人账户的剩余部分构成,主要用于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住院医疗费用。
2、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主要支付门诊医疗费用,也可用于支付定点药店购药和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及统筹基金支付时须个人自付的部分。
个人账户的配置:(1)参保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额计入个人账户;(2)从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划出一部分计入个人账户: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按上年度缴费基数的1.1%计入,45周岁以上按上年度缴费基数的1.4%计入个人账户;(3)退休(职)人员按上年度缴费基数的3.6%计入个人账户,个人不缴费。
四、最高支付限额最高支付限额是指统筹基金一个年度内所能支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最高限额。
目前,最高支付限额暂定为3. 6万元(不包含个人自付金额)。
五、基本医疗保险待遇1、享受条件用人单位和职工按规定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后,在缴费次月起参保人员即可持本人《基本医疗保险就诊证》和《个人账户IC卡》到已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也可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嘉兴市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探索与实践

25嘉兴市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探索与实践孙漂漂 王寒琪 沈舟莉 杨惠芳( 嘉兴学院,浙江 嘉兴 314000 )【摘 要】嘉兴市率先在全国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整合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这对加快全市城乡统筹、提高群众医疗保障水平有着重大影响作用。
本文通过调查了解2016年嘉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最新发展状况,并对比了近几年医疗保险制度进展,分析嘉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调整内容,最后提出今后改革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嘉兴;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制度2003年起,嘉兴市率先在全国施行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成为嘉兴统筹城乡发展的一大亮点。
2014年在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接轨的基础上,加速了医疗制度的整合进度,推进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市域一体化建设,在制度上实现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一体化和医疗保障的全覆盖。
值得一提的是,嘉兴市还将推进医疗保险政策体系的优化和并轨。
从2015年起,在全市启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市级统筹工作,2016年实施了全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统一管理,逐步建立了符合嘉兴实际的社会基本医疗保保障制度。
2016嘉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最新发展状况如下:2016年截止至3月份:嘉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参保人数为1792948人,享受待遇人数为819551人;基金情况如下:基金收入55170万元,基金支出43046万元,基金结余12124万元。
一、医疗保险制度实施状况对比分析2013年初嘉兴正式启动了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并轨整合工作。
2015年,嘉兴市审计局又对“两险”制度并轨整合工作进行了跟踪审计,对比近几年来医疗保险制度并轨实施状况,主要从门诊报销比例、参保率等方面进行对比分析。
(一)门诊报销比例根据相关部门数据显示,在2014年,嘉兴市一级及以下(社区卫生机构)医院的报销比例为40%,二级(县市)医院的报销比例为15%,三级(市级)及其他定点医院的报销比例为10%。
基本医疗保险包括三种类型:单统、统账一、统账二

嘉兴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包括三种类型:单统、统账一、统账二嘉兴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包括三种类型:单统、统账一、统账二。
用人单位应以一个单位整体选择一种类型参保。
参保人员当年个人账户资金只能用于符合医保规定的门(急)诊医疗费用和购药费,历年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门(急)诊医疗费用、购药费和住院费用中个人自负部分。
当年个人账户有结余的,可结转下一年继续使用并按规定结息。
参保人员当年个人账户资金用完后,符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在3000元以内部分,在职职工自费500元、退休人员自费300元后,参加单统、统账一和统账二由统筹基金分别给予30%、40%和50%的补助。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门诊医疗费统筹基金补助标准在对应档次上增加二十个百分点。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住院起付标准,是指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前,应由个人先自负一定数额的医疗费。
基本医疗保险统账一和统账二:结算年度内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000元,第二次住院为800元。
基本医疗保险单统: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为3000元,第二次住院为2400元。
结算年度内第三次及以后各次住院均不设起付标准。
$ H5 `- V% F. j6 Y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比例:(1)基本医疗保险统账二:在职支付段(元)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1000(不含)-20000 87% 84% 81%20000(不含)-40000 91% 88% 85%40000(不含)-65000 95% 92% 89%补充保险支付65000以上85%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在职员工对应档次上增加五个百分点。
$ k2 m: ?7 a) l ]- r: H; Q9 A(2)基本医疗保险统账一:在职支付段(元)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1000(不含)-20000 60% 57% 55%20000(不含)-40000 70% 67% 65%40000(不含)-65000 75% 72% 70%补充保险支付65000以上60%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在职员工对应档次上增加三个百分点。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7年度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嘉政发〔2016〕62号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7年度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正文:----------------------------------------------------------------------------------------------------------------------------------------------------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7年度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嘉政发〔2016〕6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嘉政发〔2013〕93号)《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嘉政发〔2014〕87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予以调整。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2017年度市本级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1200元/人·年,其中参保人员个人缴费380元/人·年,各级财政补贴820元/人·年〔其中省市财政补贴450元/人·年,区财政补贴220元/人·年,镇(街道)财政补贴150元/人·年〕。
二、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标准2017年度市本级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账一的,用人单位按在职职工人数,以缴费基数的4%缴纳;职工个人按缴费基数的1%缴纳。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账二的,在职职工个人及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不变;退休职工按退休职工人数,由用人单位以缴费基数的2%缴纳。
三、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账一个人账户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账一的,按以下标准建立个人账户:1.在职职工:35周岁(含)以下50元/月,35周岁以上至45周岁(含)60元/月,45周岁以上70元/月。
2.退休人员:75周岁(含)以下80元/月,75周岁以上90元/月。
医保有什么类型

医保有什么类型什么叫医保一、什么叫医保医保指社会医疗保险。
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
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
二、医保的特点具有“低水平,广覆盖”的特点,缴费以低水平的绝大多数单位和个人能承受的费用为准,广泛覆盖城镇所有单位和职工,不同性质单位的职工都能享有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
参保人员完成缴费年限后可以终身享受。
其次基本医疗保险具有“双方负担,统账结合”的特点;以“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为原则。
三、医保的优势按统一标准享受待遇。
同样的准入条件,收费标准相同,享受的待遇也相同,不存在高低差别。
员工门诊费用可从个人账户中扣除,扣完以后由员工自行付费。
员工住院费用按比例报销:1万元费用三级医院报销86%;1万至2万元费用三级医院报销88%;2万至4万元费用三级医院报销92%。
如果员工连续几年不生病个人账户资金可以累计滚存。
医保有什么一、医保的含义医保指社会医疗保险。
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
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
二、医保包括的险种1.普通医疗保险普通医疗保险给被保险人提供治疗疾病时相关的一般性医疗费用。
主要包括门诊费用、医药费用、检查费用等。
这种保险保费成本较低,比较适用于一般社会公众。
由于医药费用和检查费用的支出控制有一定的难度,所以,这种保单一般具有免赔额和费用分担规定,保险人支付免赔额以上部分的一定百分比,保险费用则每年规定一次。
每次疾病所发生的费用累计超过保险金额时,保险人不再负责任。
嘉兴医保考试题及答案

嘉兴医保考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题,满分20分)1. 嘉兴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包括以下哪些人员?A. 嘉兴市城镇职工B. 嘉兴市城镇居民C. 嘉兴市农村居民D. 所有以上人员答案:D2. 以下哪项不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A. 门诊费用B. 住院费用C. 体检费用D. 特殊病种费用答案:C3. 嘉兴市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资金可以用于支付哪些费用?A. 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B. 家庭成员的医疗费用C. 购买保健品D. 以上所有答案:A4. 嘉兴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起付线是多少?A. 500元B. 1000元C. 1500元D. 2000元答案:B5. 以下哪种情况下,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A. 因工伤发生的医疗费用B. 因交通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C. 因打架斗殴发生的医疗费用D. 因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答案:C6. 嘉兴市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是多少?A. 50%B. 60%C. 70%D. 80%答案:C7. 以下哪项不是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方式?A. 个人缴费B. 单位缴费C. 政府补贴D. 自愿捐款答案:D8. 嘉兴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是多少?A. 10万元B. 20万元C. 30万元D. 40万元答案:C9. 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资金是否可以继承?A. 是B. 否C. 部分可以继承D. 视情况而定答案:A10. 以下哪项是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医疗费用?A. 因疾病住院的费用B. 因疾病门诊的费用C. 因整形手术的费用D. 因疾病急诊的费用答案:C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5题,满分15分)1. 嘉兴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可以享受哪些待遇?A. 门诊费用报销B. 住院费用报销C. 特殊病种费用报销D. 体检费用报销答案:A、B、C2. 以下哪些情况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A. 因工伤发生的医疗费用B. 因打架斗殴发生的医疗费用C. 因交通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D. 因整形手术的费用答案:B、D3. 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方式包括哪些?A. 个人缴费B. 单位缴费C. 政府补贴D. 社会捐助答案:A、B、C4. 以下哪些费用可以由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资金支付?A. 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B. 家庭成员的医疗费用C. 购买保健品D. 体检费用答案:A5. 嘉兴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是多少?A. 10万元B. 20万元C. 30万元D. 40万元答案:C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5题,满分5分)1. 嘉兴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仅限于城镇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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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包括三种类型:单统、统账一、统账二
嘉兴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包括三种类型:单统、统账一、统账二。
用人单位应以一个单位整体选择一种类型参保。
参保人员当年个人账户资金只能用于符合医保规定的门(急)诊医疗费用和购药费,历年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门(急)诊医疗费用、购药费和住院费用中个人自负部分。
当年个人账户有结余的,可结转下一年继续使用并按规定结息。
参保人员当年个人账户资金用完后,符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在3000元以内部分,在职职工自费500元、退休人员自费300元后,参加单统、统账一和统账二由统筹基金分别给予30%、40%和50%的补助。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门诊医疗费统筹基金补助标准在对应档次上增加二十个百分点。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住院起付标准,是指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前,应由个人先自负一定数额的医疗费。
基本医疗保险统账一和统账二:结算年度内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000元,第二次住院为800元。
基本医疗保险单统:第一次住院
起付标准为3000元,第二次住院为2400元。
结算年度内第三次及以后各次住院均不设起付标准。
$ H5 `- V% F. j6 Y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比例:
(1)基本医疗保险统账二:在职
支付段(元)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
统筹基金支付1000(不含)-20000 87% 84% 81%
20000(不含)-40000 91% 88% 85%
40000(不含)-65000 95% 92% 89%
补充保险支付65000以上85%
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在职员工对应档次上增加五个百
分点。
$ k2 m: ?7 a) l ]- r: H; Q9 A
(2)基本医疗保险统账一:在职
支付段(元)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
统筹基金支付1000(不含)-20000 60% 57% 55% 20000(不含)-40000 70% 67% 65%
40000(不含)-65000 75% 72% 70%
补充保险支付65000以上60%
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在职员工对应档次上增加三个百分点。
(3)基本医疗保险单统:在职
支付段(元)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
统筹基金支付1000(不含)-20000 60% 57% 55%
20000(不含)-40000 70% 67% 65%
40000(不含)-65000 75% 72% 70%
补充保险支付65000以上60%
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在职员工对应档次上增加三个百分点。
(4)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其统筹基金支付部分个人负担比例为退休人员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