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崇阳镇辰居路小学校章程
小学办学章程

小学办学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学的管理,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培养优秀的人才,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本小学行为准则的依据,是规范师生行为的基本规则。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本小学的教职工、学生及家长,所有人员都应遵守本章程。
第四条本小学的教育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教育方针
第五条本小学坚持以德育为根本,以全面发展为目标,以素质教育为根本动力。
第六条本小学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注重培养学生的良好品德和道德情操。
第三章教学管理
第七条本小学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教师为主导,实施因材施教。
第八条本小学注重培养学生的基本学习能力,努力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第九条本小学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提供丰富多样的实践机会。
第四章师生关系
第十条教师要关心爱护学生,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
第十一条学生应尊敬师长,听从教师的管理和指导。
第五章校训
第十二条本小学的校训是“自强不息,爱国奉献”。
第六章学校规则
第十三条学生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校园环境。
第十四条学生应遵守班级纪律,尊重师长和同学,互相帮助。
第七章家庭教育指导
第十五条学校应加强与家长的沟通,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第八章奖惩办法
第十六条学校将根据学生的表现进行及时奖励,激励学生取得更好的成绩。
第十七条学校将对违反章程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以维护校园纪律。
第九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本小学所有。
第十九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中小学学校章程

中小学学校章程中小学学校章程是一份规范学校运作的重要文件,它包含了学校的组织结构、管理制度、教育目标和学生权益保障等内容。
下面是一份标准格式的中小学学校章程,以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名称:XXX中小学第二条学校性质:公办/私立/民办第三条学校办学层次:小学/初中/小学+初中第四条学校办学类型:全日制/寄宿制/非寄宿制第五条学校所在地:XXX省XXX市XXX区/县第六条学校章程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第二章学校组织结构第一节学校领导机构第七条学校设校长一人,由学校聘任或者选举产生,负责学校全面领导和管理工作。
第八条学校设副校长若干人,由学校聘任或者选举产生,协助校长工作。
第九条学校设教务处、德育处、学工处、后勤处等职能部门,由学校聘任或者选举产生,负责各自工作职责。
第二节班级组织第十条学校按年级划分班级,每一个班级设置班主任一位,由学校聘任或者选举产生,负责班级管理和教育工作。
第十一条班级设班委会,由班主任组织选举产生,负责协助班主任管理班级事务。
第三章学校管理制度第一节学校教育目标第十二条学校的教育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十三条学校注重学生的品德教育、学科知识的培养和综合素质的提高。
第二节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第十四条学校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教育教学大纲的要求,制定学校的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
第十五条学校建立健全的教师培训和评价机制,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六条学校定期组织学生的学业考核和综合评价,及时反馈学生的学习情况。
第三节学校学生管理第十七条学校制定学生管理规定,明确学生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学校建立学生考勤和奖惩制度,保障学生的学习秩序和纪律。
第十九条学校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四章学生权益保障第一节学生权益保护机制第二十条学校建立学生权益保护机构,负责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学校建立学生申诉制度,及时处理学生的投诉和申诉。
小学学校章程范本

小学学校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名称与地址本校名称为“[学校名称]”,位于中国[省][市][区/县][街道/乡镇][详细地址]。
第二条学校性质本校为公立/私立全日制小学,致力于为学生提供优质的基础教育。
第三条教育目标本校遵循国家教育方针,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办学特色本校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个性发展”的办学理念,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管理机构本校设立校长、副校长、教务处、学生处、总务处等管理机构,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和教学工作。
第六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重要形式,定期举行会议,审议学校重大事项。
第七条家长委员会家长委员会是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重要渠道,协助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促进家校合作。
第三章学生管理第八条入学与转学学生入学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转学须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学籍管理学校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对学生的入学、升级、留级、跳级、退学、转学等进行记录和管理。
第十条考勤管理学生须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到校上课,缺勤、迟到、早退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第四章教学管理第十一条教学计划学校根据国家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制定教学计划,确保教学质量。
第十二条课程设置学校按照国家课程方案设置课程,同时结合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
第十三条考试与评价学校实行定期考试和综合评价制度,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第五章校园安全第十四条安全设施学校建立健全安全设施,确保校园安全。
第十五条安全教育学校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六条应急处理学校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修改与解释本章程的修改和解释权归学校校务委员会所有。
第十八条生效日期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请注意,这只是一个基本的小学学校章程范本,具体内容可能需要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地方政策进行调整。
小学校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保障师生合法权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性质:本学校是一所公立小学,属于义务教育阶段,为全体适龄儿童提供基础教育和素质教育。
第三条学校宗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学校校训: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第二章学校管理第五条学校管理体制: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设立校务委员会、党支部、工会、家长委员会等组织机构,共同参与学校管理。
第六条校长职责:1. 领导学校全面工作,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和政策;2. 制定学校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教育教学计划;3. 管理学校财务,合理使用教育经费;4.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待遇;5. 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保障师生合法权益。
第七条教师职责:1. 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履行教育教学职责;2. 严谨治学,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个性;3. 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积极参加教研活动;4. 遵守职业道德,维护教师形象。
第八条学生权利与义务:1. 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2. 接受平等的教育,享受学校提供的各项教育资源;3.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4. 完成学习任务,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课外活动。
第三章教育教学第九条教育教学目标: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第十条课程设置:按照国家课程设置标准,开设语文、数学、英语、科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等课程。
第十一条教学方法:采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等教学方法,注重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合作精神。
第十二条评价制度:建立多元化的评价体系,注重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全面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四章学校设施与环境第十三条学校设施:学校应具备必要的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和体育设施,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小学学校章程(2021定稿)

小学学校章程(2021定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现代化教育发展需要,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办学水水平,积极实施依法治校,促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和谐发展,努力把我校建设成规范加特色的现代化新型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XX市中小学校章程制定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XXX,简称XXX,英文译名:XX 学校校址:XX社区。
第三条:学校行政上隶属XXX,全日制公办小学,学制六年。
办学规模:设六个年级12个班级。
学校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8067.23平方米。
第四条:学校贯彻育人为本的的办学宗旨,以培养具有创造精神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教育目的。
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积极吸纳现代教育思想,大力弘扬民族文化的优良传统。
第五条:【学校的办学思想】办学理念:真诚教育:真才实学求真知,诚实守信做真人。
品德立校、文化建校、质量兴校、人才强校;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用责任和真情去关注每个孩子的成长。
办学宗旨:为教师精彩人生增辉;为学生终身幸福奠基。
办学目标:建设有丰富文化内涵的校园,塑造有思想追求爱岗敬业的教师,培育有个性特长全面发展的学生,创办有特色的规范化学校。
育人思想:用责任和真情去关注每个孩子的成长。
1校训:XXX求真,奋进自强。
校风:宁静致远,求真务实。
教风:用教师的爱心传道育人;用职业的责任授业解惑。
学风:脚扎实地求真知。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六条:【校长负责制】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主持学校全面工作。
校长由XXX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校长,学校在行政上由XXX直接领导。
第七条:【校长的权力】校长依法享有下列权利:决策权:在广泛听取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方面重大问题有最后决定权。
管理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对学校的教学工作、德育工作、总务工作、和其他行政工作进行自主管理。
人事权:从学校工作的需要和实际出发,提名聘用其他行政干部。
中小学章程制定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师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学校的基本管理制度,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行政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学生管理等方面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学校名称:xx市xx中小学第四条学校地址:xx市xx区xx街道xx号第二章学校性质与任务第五条学校性质:公立中小学第六条学校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
第三章办学理念与校训第七条办学理念:以人为本,全面发展,追求卓越。
第八条校训:崇德、博学、精艺、健体。
第四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九条学校设立校长、副校长、主任、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
第十条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和财务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校长办公室、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安全保卫处等职能部门。
第五章教育教学管理第十二条学校实行课程改革,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
第十三条学校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定期开展教学质量评估。
第十四条学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
第十五条学校加强学生德育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第六章人事管理第十六条学校实行全员聘任制,教师、行政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均实行合同管理。
第十七条学校建立健全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对教师实行绩效考核。
第十八条学校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专业素养。
第七章财务管理第十九条学校财务管理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第二十条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监督机制,确保财务安全。
第八章学生管理第二十一条学校实行学生管理制度,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第二十二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奖惩制度,鼓励学生全面发展。
第二十三条学校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第九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学校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小学学校章程模板及范文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管理,规范教育教学活动,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学校的基本行为准则,适用于学校全体师生员工,以及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相关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二、学校性质与任务第五条学校性质:公立中小学校。
第六条学校任务:1. 实施小学、初中教育,对小学生、初中生进行德、智、体、美等方面的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2. 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 开展社会服务,满足社会对教育的需求。
4. 培养教师队伍,提高教师素质。
三、学校组织机构第七条学校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 校长办公室:负责学校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2. 教务处:负责学校的教务、教学管理工作。
3. 教研室:负责学校的教研、教学研究工作。
4. 学生工作部: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学生服务等工作。
5. 总务处:负责学校的后勤保障、财务管理等工作。
6. 安全保卫处:负责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
四、师生员工的权利与义务第八条师生员工的权利:1. 教师享有教育教学、学术研究、参与学校民主管理、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社会保障等权利。
2. 学生享有接受教育、参与学校民主管理、获得资助、参加课外活动、获得安全保障等权利。
第九条师生员工的义务:1. 教师应当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履行教育教学职责,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 学生应当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努力学习,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课外活动。
五、教育教学管理第十条学校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制定学校课程设置方案,开设各类课程。
第十一条学校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加强教学过程管理,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二条学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2024中小学校办学章程(最新版)

第十八条学校建立健全校内申诉制度,分别成立校内教
下载后需要格式文本可以私信获取
本页下载后即可去水印或复制文本
下载后需要格式文本可以私信获取
本页下载后即可去水印或复制文本
第十五条学校建立校中层及以上人员组成的校务委员会,负责审议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和其他重大规章制度、人 事与财务方案等校内重大事项;学校根据发展需要和办学特色,设置由学生家长组成家长委员会,增进家校沟通, 保
障学生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等工作。
第十六条党组织委员会会议是学校议事决策机构,在充分酝酿提议、调研与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事关学校改 革发展稳定、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及党的建设等重大问题进行决策。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 机构,研究提出拟由学校党组织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组织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育教 学、行政管理等工作。党组织委员会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原 则。学校党组织会议、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的重要议题,党组织书记、校长应在会前沟通酝酿,意见不一致 的议题暂缓上会。
第五条【办学宗旨、办学理念与发展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团队合作、和谐发展”的核心理念,遵循教育规律 ,创新教育实践,让师生“爱上学校生活.主动和谐发展”,使学校成为师生生命健康成长的乐园,让老百姓情愿送亲 子弟入校求学。努力使每一个学生成为“习惯良好、身心健康、基础扎实、兴趣广泛”的有梦想的阳光少年。
第二十四条学生社团由学校组织引导、班级自愿参加、学生自主管理、自觉学习,营造生动活泼的校园文化生 活,
社团坚持长年活动,通过社团活动培养学生特长、锻炼学生才能、提升学生素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崇州市崇阳镇辰居路小学校章程序言崇州市崇阳镇辰居路小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始建于1917年(陈泽贤任校长), 1927年易名为“国民模范第一小学”,1950年,正式命名为“崇庆县辰居路小学”(胡尚全任校长),1994年,崇庆县撤县设市,学校随之命名为“崇州市崇阳镇辰居路小学”。
学校原址位于崇州市崇阳镇辰居路54号,2008年“5.12”大地震使我校校舍严重损坏,在各级政府的关怀下,学校迁址到崇州市崇阳街道九龙路78号,新校于2009年9月投入使用。
学校坚持以“为孩子一生幸福奠基,让快乐伴随学生成长”办学理念,以“创建书香型、人和型校园,培养身体健、习惯好、懂礼仪、爱学习、会合作的一代新人”为办学目标,以“品格培养、体艺强校”为办学特色,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先后被评为“全国教育科研先进单位”、“中华写作名校”、“成都市校园文化建设特色学校”,“成都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成都市阳光体育示范校”、“成都市书法写字示范校”等。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大力发展九年制义务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保障学校依法办学和自主管理,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崇州市崇阳镇辰居路小学校(简称“辰小”),英译表述:Chong Zhou Chenjulu Primary School(简称“CZCJPS”);地址:号。
第三条本校由国家举办,经崇州市教育局登记机关批准,属公益全民类事业单位。
本校是一所实施小学教育的全日制教育机构,核定办学规模为42个教学班,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办学理念:为孩子一生幸福奠基,让快乐伴随学生成长。
办学目标:创建书香型、人和型校园,培养身体健、习惯好、懂礼仪、爱学习、会合作的一代新人。
办学特色:品格培养、体艺强校第五条校训:读书做人成才奉献校风:雅、实、新教风:敬业爱生,为人师表,博学善教,终身学习学风: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立君子品,做有德人第六条校徽:校歌:《我有一个梦想》校旗:网址:第二章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第七条学校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治校,科学规范学校内部管理,形成依法办学的发展机制。
第八条学校行使下列权利:(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三)依法依规招收学生;(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批评教育;(五)聘用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六)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学校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二)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三)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四)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五)依法接受学生家长、社会、政府综合部门及教育主管部门监督;(六)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党支部监督和教职工民主管理的三位一体管理制度。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副校长协助校长开展工作。
校长、副校长的聘用(任命)原则或程序按照崇州市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校长行使下列主要职权:(一)校长依据法律、法规、上级文件和学校内部管理制度享有学校管理的决策权、人事权、财经权、奖惩权;(二)领导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完善岗位设置,维护学校秩序;(三)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四)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按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从学校实际出发,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调适外部环境,为学校创造良好、安全的育人环境。
第十二条学校建立健全校长办公会议制度,其成员由校长、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副校长、中层干部及教师代表等组成,对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教育教学、人事与财务方案等重要事项进行研究、审议、决策。
第十三条校长办公会的决策程序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坚持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
学校基层党组织发挥监督保障作用。
第十四条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
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均须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学校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保障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定期组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
第十五条学校基层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学校党支部设书记1人,负责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同校长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引领学校行政、工会、团支部、少先队、学生团体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政策方针政策。
第十六条学校设党支部、工会、行政办、德育办、教导处、总务处等中层职能部门。
各职能部门按教育局人事部门核定岗位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
职能部门负责人竞争上岗,由校长提名,教育局考核、任免,对分管副校长和校长负责。
(一)党支部、工会、行政办负责党务、政务,协调各处室工作,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二)教导处在校长领导下,建立健全学校教育教学过程管理和质量评价奖惩机制,开展校际教育教学活动,落实校本研修制度,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信息化技术运用。
(三)德育办负责学校德育、宣传工作;少先队大队在学校德育办指导下参与学校班级、学生常规管理,对学校管理和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自主自律加强校风建设;学生社团须在校党组织的领导和校团委、少先队的指导下开展活动。
(四)总务处负责人事工资、基建采购、校产管理和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第十七条学校实行支部会、行政会、教代会、教职工例会、班主任工作会、安全工作会议、教育教学和德育管理专题会等制度。
(一)支部会由全体党员参加,进行党务学习,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
(二)行政会由校长、副校长和党、政、工会负责人组成,主要研究讨论、贯彻落实校长办公会决定的重要事项,研究布置学校常规事务的具体措施、方案、方法。
(三)教代会由各处、室、年级组、教研组选出的教师代表组成,是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和基本制度,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
(四)教师例会由全体教职员工组成,主要讨论、布置学校常规事务、选举教职工代表和组织各种专题学习、展示、分享活动。
(五)班主任工作会议由全体班主任组成,主要开展班主任培训、讨论班级常规事务、学生品德教育等。
(六)安全工作例会由全体教职员工组成,进行安全管理和培训工作,促进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与意识提高。
(七)教育教学和德育管理专题会由校长、副校长、部门负责人、年级分管领导、班主任、教研组长、任课教师组成,贯彻落实行政会决定的重要事项,研究布置学校常规事务的具体措施、方案、方法,优化年级组管理。
以上会议按照日程定期举行,如遇到重大或紧急事项可随时召开。
第十八条学校建立健全章程统领下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
校长对学校规章制度废、立、改工作负总责,学校内部管理制度立、改、废的程序为:(一)梳理归类,建立制度立、改、废清单责任部门:办公室(二)审定审核,形成立、改的学校制度讨论稿责任部门:各处室(三)审议通过,召开教职工大会,审议新的规章制度责任部门:教代会(四)汇总编印,汇总教代会通过的学校制度体系责任部门:办公室第十九条学校依法依规实行校务公开,制定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切实保障教职工、学生、社会公众对学校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的事项为学校办学方向、规划和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项,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涉及教职工权益的重要事项,学校重要财务收支情况和教职工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对于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学校办公室申请获取。
学校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在十五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和信息公开。
第二十条学校依法健全校内纠纷解决机制,综合运用信访、调解、申诉等争议解决机制处理学校内部各种利益纠纷;学校建立校内申诉制度,分别成立校内学生申诉处理机构和校内教师申诉处理机构,明确申诉处理机构的人员组成、受理及处理规则。
第二十一条依法自主办学,建立健全社会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
(一)建立健全学校校务委员会制度,制定校务委员会章程,增强校务委员会的代表性和权威性。
(二)健全与校务委员会成员之间的协商、合作机制,充分发挥校务委员会对学校改革发展的咨询、协商、审议、监督等功能。
(三)依法接受教育及其他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接受社会、学校工会、教代会、家委会、学生会的监督,听取社会各届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学生第二十三条凡被学校录取或转入学校学习的受教育者,即取得学校学籍,为学校学生。
学校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
第二十四条学生享有下列权益:(一)公平接受学校教育、使用学校公共教育资源,获得在校学习、生活所必需的基本条件保障;(二)公平获得各级各类荣誉称号和奖励,公正获得学业和综合素质评价;(三)公平获得国家政策支持的校内外学习、交流和困难补助的机会;(四)知悉涉及个人切身利益的事项,对学校德育、教学活动、校园文化、管理服务等工作提供意见和建议;(五)组织和参加学生社团,依法参加社会活动和文体活动;(六)对于纪律处分和涉及其权益的相关决定表达异议时,提出申诉并按照合法程序于20个工作日内得到回复;享有申诉权,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向学校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出诉讼;(七)学校保护学生个人身心、财产、名誉、隐私安全,定期召开校学生代表大会和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意见和建议,维护学生权益;(八)国家法律和学校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五条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珍视学校声誉,维护学校权益,自觉维护学校社会秩序,爱护公共财物;(二)尊敬师长,勤于学习,约束行为,自觉遵守课堂与学校纪律,充分发挥学习主体作用;(三)遵守学校规范,恪守公民道德,积极参加学校按照课程计划组织的社会实践、公益劳动、自我服务和文娱体育活动等;有特殊原因不能正常参与活动、学习与训练时,须据实向负责教师报告;(四)加强个人修养,提高综合素质,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他人,不做有损个人或国家利益的事;(五)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的其他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