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乡中心小学学校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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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乡中心小学学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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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乡中心小学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实行以法治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胜利乡中心小学是公立全日制小学,学制为六年。

第三条学校坚持依法治校,科研兴校的方针,通过优化课程结构,育人环境,管理机制,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以素质教育为突破口,充分发挥学生的个性特长,全面推进学校素质教育进程,大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工程,努力实现“轻负担,高起点,有特色”的农村中心小学。

第四条学校注重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工作,不断提高学校内部管理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思想素质好,教学业务精,结构合理,会探究的师资队伍。

第五条学校以“勤奋、精业、务实、创新”为校风,以“勤学、善思、开拓、进取”为学风。

第二章办学宗旨与教育目标

第六条办学宗旨:遵照国家的教育方针,以“人的发展为本”办人民的教育,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一切为了孩子,为了一切孩子,为了孩子一切”为办学宗旨,为提高全民素质,为培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需要的各类人才,打好小学阶段全面的素质基础。

第七条教育目标;学会生活,培养个性;学会学习,发展特长。学会生存,健全人格;学会创造,塑造心灵。

第三章组织机构与管理体制

第八条:学校设校长、副校长、大队辅导员、工会主席、教研员和其它人员。

第九条: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校长应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依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副校长,大队辅导员,工会主席、教研员等。中层干部由党组织或校长提名,或群众民主推荐,按照有关规定权限和程序任免。

第十条:本着“科学、民主、高效”的原则,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党支部监督保证、教代会民主管理”的学校内部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实行学校内部岗位责任制。

第十一条:校长是学校法定代表人,依法行使校长职权。

1.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及其它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召开校长办公会议或校务会议,并组织实施会议决议。

2.拟订学校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和年度(学期)工作计划,交教代会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

3.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实施教职员工聘用制。

4..拟订和执行学校年度经费预决算方案,保护和管理学校,依法维护学校的合法权利。

5.制定并实施学校的招生计划。

6.学校章程和校务会议授予的其它职权。

第十二条:学校党支部在学校发展中应发挥政治核心、监督保证作用。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

作,参与学校的重大问题决策,对学校干部教师的聘任、培训、考核等进行监督,加强对民主党派、教代会、工会、少先队等的领导。加强自身建设,搞好党风廉政建设。

第十三条:学校建立以全校教职工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对学校工作进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1、对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财务报告及有关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讨论通过学校聘用方案以及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决策机构:学校校务会由正副校长、工会主席组成,讨论和决定学校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执行机构:教研部门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要建立教育、教学常规,加强日常管理,努力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

第十六条:学校还有党支部、工会、少先队组织,各自发挥在学校的领导、监督、支持和配合作用。

第十七条:学校各级成员均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把职责权利结合起来,定期进行考评。

第十八条:学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管理制度,使学校工作有章可循,保证学校工作正常、安全、有序。

第四章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九条学校依据《小学管理规程》,进行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活动,

第二十条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进行教育和教学研究,更新教育观念,采用启发式和讨论式教学,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十一条学校教育教学必须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使学生全面发展,学有特长,在道德情操、知识视野、兴趣特长、体魄心理等方面均达到一定的水准。

第二十二条建立健全德育机构及工作网络,使学校的德育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实效。

(一)各学科课程有机渗透德育,加强班集体建设,做好少先队工作。

(二)贯彻执行《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第二十三条学校贯彻实施《国旗法》,每周一早晨全体师生集会,举行规范化升旗仪式,接受爱国主义教育。

第二十四条中心小学以村小为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单位。村小负责人担负本所小学的组织者、教育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并负有协调本校各科教育教学工作和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教育之间联系的责任。

第二十五条中心小学以片为单位设立教研组,作为该片的管理组织。各片设教研组长,教研组长在教研组范围内,在行政、教育、教学诸方面对校长全面负责,对学生的德、智、体诸方面发展全面负责。教研组长接受学校行政职能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学校按学科设立教学研究组,作为教师集体进行教学研究的组织。教研组设组长一名,教研组长组织本教研组教师开展学科教研活动,贯

彻落实学校的教学计划,完成学校的各项教学任务。教研组长以学科教学质量和教研成果对校长负责,接受中心小学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第二十六条加强学校课程改革和管理,提高学校特色项目的建设。学校执行《小学学科教学常规》,抓好备课、课堂教学、作业批改、课外辅导和教学质量检查等环节的管理。

第二十七条根据上级教育部门规定,选择和征订教材及学习资料,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切实减轻学生的过重负担。

第二十八条认真搞好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执行集体备课制度,组织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每位教师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每学期不少于一篇。

第二十九条组织期末考试,做好学生成绩的统计和分析工作,做好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工作。

第三十条所有科目实行等级制记分,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

第三十一条依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开展学校的体育和卫生工作,加强学生健康教育,组织学生定期开展各种比赛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第三十二条学校教师不得利用寒暑假、节假日进行集体补课,禁止有偿家教。

第三十三条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对转学、休学、借读、复学等严格手续程序,严肃招生和学生档案管理纪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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