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e中心小学学校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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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额中心校办学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内部的规范化管理,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施素质教育。我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其他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名称、性质和办学思想第二条学校名称:三原县马额中心校

学校地址:三原县马额镇马东村

学校性质:公办小学

第三条办学思想:行真扬爱

第四条办学宗旨: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

第五条:校训:每天进步一点点

第六条:校风、教风、学风

校风:诚信做人博学笃行

教风:敬业爱生诲人不倦,为师为范甘于奉献

学风:点点滴滴学做人,时时刻刻求进步

第七条发展目标:构建科学的农村小学素质教育管理模式,探索农村小学义务教育的发展之路。

第八条培养目标:培养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公民,使学生身心全面发展,个性得到张扬,兴趣爱好广泛,各种素养得到培养。

第三章入学与学籍管理

第九条根据《教育法》规定,学校招收当年适龄儿童入学,教学班学额不超过45人。

第十条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无法继续学习的学生,(须具备指定医疗单位的证明)报学校批准后,可准其休学。休学期限为一年,不得提前或推迟复学。复学时学校可据据实际学习程度征求本人及监护人意见后编入相应的年级。

第十一条对特困家庭的学生,学校有责任用多种方式给予资助。

第十二条学校无差生,不留级制。

第十三条学校按县教育局统一要求建立电子学生学籍,按学期记载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情况。学生受到学校以上的奖励应记入学生档案。学生毕业离校后,学生档案由原校保存备查。

第四章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及职责)第十四条学校由三原县教育局主管,设校长1人,主管学区副校长一人,校务委员会组织、工会组织、少先队组织、教务处、、教研处、德育处、后勤处;各处室设负责人一名;各自按照“分级管理,分工负责”

的原则,在校长的领导下履行规定职责。

第十五条学校实行内部管理体制为核心的制度改革:校长负责制、教师聘任制、岗位责任制、绩效考核制。

第十六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领导全体教职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保证上级党委、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在本校贯彻执行。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为社会培养合格人才。

(二)根据教育方针制定教育计划,同时从本校的教育环境和教育实际出发,制订并实施学期计划和长远发展规划,定期检查和总结教育、教学工作,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全体教职工报告。

(三)领导学校的教学工作,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抓好教学质量的提高,监督并保证教学计划的全面贯彻执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经常了解教师与学生的学习情况,随时与教导处及有关教师研究改进教学工作,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四)领导和组织学校的德育工作,支持少队工作,抓好体育卫生工作,经常与分管领导及有关人员研究德育的要求、内容、方法、规律等,不断改进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文娱、体育活动。

(五)领导和组织教职工的政治文化业务学习,熟悉教职工的业务水平和工作特长,合理安排教职工的工作。有计划、有步骤组织安排好教职工的业务进修、教学研究等工作。

(六)关心、管理好教职工及学生的生活,注意保护他们的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按规定手续和有关制度审批教职工的请假事宜。

(七)主持召开校务工学区会和校委会,每周主持召开教师会,

(八)贯彻上级指示,研究和处理学校行政工作及重大事项。从实际工作出发,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人人有职责,事事有人管,办事有标准,工作有检查。在讨论学校重大问题时或出现意见分歧时,要行使最后决定权。

第十七条学校党支部积极发挥其在贯彻执行教育方针和组织教学过程中的核心、监督和保证作用,除完成好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外,在学校的任务主要包括:

(一)建立党组织统一领导的党、政、工、团、队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体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加强对学校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

(三)在学校发展规划、重大的改革方案和工作安排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上充分发挥保证和监督作用。

第十八条校委会,研究决定学校重大事项,校委会侧重决策,兼具执行和咨询功能。

(一)、校委会议由校长召集,必要时可由校长授权副校长或党支部负责人召集。校长对校务委员会研究的事项具有最后决定权。

(二)、校委会所作决定由校长交各职能部门执行。

(三)校委会实行例会制,每周召开一次,必要时经校长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九条工会委员会行使的职权:

(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等重大问题,提出建议。

(二)评议监督学校的领导干部。有权建议校长或上级主管部门,对教职工予以记功、晋升或处分、免职。

(三)审议学校章程、各项管理制度及改革方案、素质教育实施方案及各项规章制度。

(四)评估督导学校工作。

(五)工会负责学校教代会工作,每年召开一次。

(六)工会负责学校教职工的业余生活及节日福利性待遇。

第二十条教导主任全面负责学校教学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一制定的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二)制定好学校教学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审查教研组。组织安排好教学活动。做好教学质量监控、检查、评价工作,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三)建立健全教学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加强对教学档案、学籍、图书仪器、电教设备、体音美器材的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其效益。

(四)建立双高双普设备的使用制度和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教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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