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流通企业会计的核算形式
商品流通企业成本核算方法

商品流通企业成本核算方法细化商品流通企业显性物流成本核算为了正确核算商品流通企业显性物流成本,解决成本核算中存在的难以完全统计、不能进行同期比较、不利于管理和控制等诸多弊病,商品流通企业应该对物流成本进行单独集中核算,具体思路如下:1.现行会计制度虽未单独设立物流成本科目,但可以在涉及到显性物流成本的会计科目中下设三级或四级科目,对显性物流成本进行归集核算。
例如,在经营费用中,设经营费用—运输费—物流采购运输、物流销售运输,将采购、销售环节的运输费用单独归集,按这一方法可将成本费用科目内的材料包装费、装卸费、燃料费、物流人员费、仓储折旧费、仓储水电费等均单独归集核算。
同其他费用混杂在一起不能单独归集的物流费用可以采用不同方法确定分摊比例,如电话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办公费等可按物流人员占全体人员的比例提取出来计入物流成本细目项目;混用办公楼等公共设施费用、兼职人员费用等不能明确分摊的,可按占用资产使用面积比例和物流工作量比例确定合理分摊数额,分别归集到物流各环节的明细项目中。
2.在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之外,加设物流成本报表,在每个会计期末将按上述方法归集的物流成本按物流活动范围及成本明细项目数据统计出来,编制物流成本报表。
3.为方便分析和考核,确定物流成本对比分析指标。
引入单位物流成本、单位销售收入物流成本率、物流成本利润率等指标来作为比较参数,探讨物流成本与效益配比情况,寻求进一步降低企业物流成本的途径和方法。
在全面、准确核算物流成本的基础上,可通过物流成本表和其他会计报表计算上述指标,采用比较分析法,将计算结果与行业平均水平、先进水平进行比较,进而评价企业的物流成本管理水平,分析影响物流成本的各个因素,加强企业物流成本的管理和控制。
加强商品流通企业隐性机会成本管理隐性机会成本是在商品流通企业会计核算中没有反映,但在物流成本管理决策中必须要考虑到的机会成本,它是管理会计领域中的成本概念。
隐性机会成本主要是指在企业的物流系统运转过程中,各个系统组成部分之间存在的效益背反现象,因一个系统要素的增益而减损其他系统要素,导致了整个系统的运转不能发挥最大功效而达不到最优效益。
商贸流通领域会计核算

商贸流通领域会计核算
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商品流通企业(包括商业、粮食、外贸、物资供销、医药商业、供销合作社等),按其经营方式的不同,其进出口业务可以分为自营和代理两大类。
不同的经营方式下的进出口业务,有关关税核算的方法和内容也不一样。
(一)自营进出口业务关税的核算
商品流通企业自营进口业务所计缴的关税,在会计核算上是通过设置“应交税费——进口关税”和“物资采购”账户加以反映的。
应缴纳的进口关税,借记“物资采购”,贷记“应交税费——进口关税”;实际缴纳时,借记“应交税费——进口关税”,贷记“银行存款”。
也可不通过“应交税费——进口关税”账户,而直接借记“物资采购”账户,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账户(出口业务会计处理亦然)。
商品流通企业自营出口业务所计缴的关税,在会计核算上是通过设置“应交税费——出口关税”和“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账户加以反映的。
应缴纳的出口关税,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贷记“应交税费——出口关税”;实际缴纳时,借记“应交税费——出口关税”,贷记“银行存款”。
(二)代理进出口业务关税的核算
代理进出口业务,对受托方来说,一般不垫付货款,大多以收取手续费形式为委托方提供代理服务。
因此,由于进出口而计缴的关税
均由委托单位负担,受托单位即使向海关缴纳了关税,也只是代垫或代付,日后仍要从委托方收回。
代理进出口业务所计缴的关税,在会计核算上也是通过设置“应交税费”账户来反映的,其对应账户是“应付账款”、“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
新会计制度下商品流通企业库存商品的两种核算办法

新会计制度下商品流通企业库存商品的两种核算办法为了便于从事商品流通企业的会计人员及时掌握新的会计制度的实务操作,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结合商品流通企业实际情况,提出以下会计业务处理办法。
一、库存商品进价核算方法进价核算有两种方法:一种是进价数量金额核算方法,这种方法是同时以进价和实物数量反映和监督库存增减变化和结存的一种方法,适用于批发企业和农副产品收购企业的库存商品核算;另一种是进价金额核算方法,以进价反映和监督库存增减变化和结存情况,一般适用于零售企业经营鲜活商品存货。
其具体会计核算处理办法如下:(一)商品购入核算1.购进A商品1000件,每件200元,价款200000元,进项税34000元,商品已入库,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
借:物资采购——A商品200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000贷:银行存款234000借:库存商品——A商品200000贷:物资采购——A商品2000002.购进A商品1000件,每件220元,进项税37400元,商品已入库,发票已到,但款项尚未支付。
借:物资采购——A商品220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7400贷:应付账款——××单位257400借:库存商品——A商品220000贷:物资采购——A商品220000(二)商品销售核算1.销售上述A商品1500件,每件售价400元,价款600000元,销项税102000元,商品已发出,但款项尚未收到。
借:应收账款——××单位702000贷:主营业务收入600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20002.收到上述A商品款借:银行存款702000贷:应收账款——××单位702000(三)结转已销商品成本核算商品销售后,按时计算并结转销售成本,以便正确核算企业的经营成果。
企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用适当的计价方法,正确计算并结转已销商品进价。
浅析商品流通企业的会计核算特色

浅析商品流通企业的会计核算特色[摘要]本文针对新形势下商品流通的形式多样化的现实特点,首先论述了一般商品流通企业的会计核算特色,接着论述了网络型和小规模这两种特殊商品流通企业的会计核算特色。
[关键词]商品流通企业会计核算一、新形势下商品流通的形式多样化商品流通业务是商品流通企业会计的核心业务,商品流通主要包括商品购进、商品销售和商品储存三个环节。
商品流通按照商品流通企业的经营方式主要划分可以分为自营商品流通和联营商品流通。
自营商品流通是指商品流通企业先购后销的业务流程,先自己垫付资金购进商品,后通过销售商品并结算收回货款,一般包括购销存三环节,是一种完全“独立”的状态。
联营商品流通是指商品流通企业先销后购的业务流程,商品先由生产者运到商品流通企业的营业场所并配备销售人员进行商品销售,商品流通企业负责销售收款,后与生产者作商品购进处理并结算进货款,一般包括购销两环节,是一种商品流通企业与生产者融合的状态。
近年来随着商品经济和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涌现了很多新兴的商品流通经营方式。
连锁经营商品流通方式已经达到了妇孺皆知的地步,网络经营商品流通方式业得到了突发猛进的发展。
各形式的连锁商店(城)、网上商店(城)如雨后春笋般分别涌现在大街小巷和网络店铺街上,令人眼花缭乱。
可见商品流通的的空间、时间日益扩大,已经从实体商店的营业时间扩大到不受地点和时间限制的网络商店(城);商品流通的组织日益复杂化,从单一的商店发展到跨国商业集团或者连锁集团形式;商品流通的形式日益多样化,自营、联营、连锁经营、网上经营、代购代销等形式层出不穷;商品流通过程中科技含量日益增加,如电子结算方式的发展与完善,网络技术的应用与流行等。
二、一般商品流通企业会计的核算特色商品流通企业的主要经济活动是组织商品流通,即商品的购进、销售、调拨和储存,将社会产品从生产领域转移到消费领域,以促进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和满足人民生活的需要,从而实现商品的价值并获得盈利。
连锁企业会计核算

(1)配送中心配送商品后的会计分录:
数量进价金额核算法: 借:总部往来—商品配送 贷:库存商品—××类
4400 4400
(2)总部财会部门的会计分录:
当配送中心对直营店配送商品时
借:基层往来——乙门店
1600
——丙门店
2000
贷:基层往来—配送中心
3600
当配送中心对加盟店配送商品时
①借:基层往来—丁加盟店
单价
4.00 4.00 4.00
总额
单价
1600 2000 800
4.50 4.50 4.50
总额
单价
1800 2250 900
6.00 6.00 6.00
总额
2400 3000 1200
合计
55 ×20
4400
4950
6600
(1)调出门店丁(加盟)的会计分录:
借:总部往来—商品调拨 (8×20×4.5+122.4) 842.4
总部财务部门采购的会计分录:
借:在途物资(100箱×20包×4元) 8 000
应交税费
1 360
贷:应付账款
9 360
配送中心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60箱×20包×4元) 4 800
贷:总部往来—商品配送
4 800
加盟店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10箱×20包×4.5元) 900
应交税费
153
加盟店或合资店收到配送商品时:
借:库存商品—××类(进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总部往来—商品调拨(调拨价+进项税额)
总部财会部门:
当配送中心对直营店配送商品时
借:基层往来—××门店(进价) 贷:基层往来—配送中心(进价)
商品流通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

商品流通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商品流通企业会计核算的方法有采购成本核算、销售成本的核算及商品流通费用的核算。
通常状况下,企业应按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销售商品的收入金额。
1.采购成本核算关于采购过程中发生的物资毁损、短缺等,除合理的损耗作为商品的“其他可归属于商品采购成本的费用〞计入采购成本外,应区别不同状况进行会计处理:应从购货单位、外部运输机构等收回的物资短缺或其他赔款,冲减物资的采购成本;因遭受意外灾害发生的损失和尚待查明原因的途中损耗,不得增加物资的采购成本,应暂作为待处理财产损溢进行核算,在查明原因后再作处理。
2.销售成本核算通常状况下,企业应按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销售商品的收入金额。
下面简易介绍一下托收承付下销售商品的处理。
托收承付是指企业依据合同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单位收取款项,由购货方向银行承诺付款的销售方式。
3.商品流通费用的核算按照商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种属性的理论,商品核算应该既要反映商品的使用价值,又要反映商品的价值。
反映商品的使用价值,要对商品分类进行实物数量核算,反映各种商品数量进、销、存增减变化状况;反映商品的价值,要以货币为计量单位,反映商品进、销、存金额的增减变化状况。
商品的数量核算和核算是互相联系的。
2商品流通企业成本核算方法1、库存商品的核算方法:是指企业的库存商品明细账用什么价格来记账,以及在库存商品的明细账上是否反映商品的实物数量,按照库存商品明细账所提供的核算指标来划分,库存商品的核算方法分为数量金额核算法和金额核算法。
2、数量金额核算法:是同时采纳实物计量和货币计量两种量度对库存商品的增减变动和结存状况进行反映和监督的核算方法,它既可以提供库存商品的数量指标,又可提供库存商品的金额指标,数量金额核算法又可分为数量进价金额核算和数量售价金额核算两种。
3、金额核算法:是仅以货币计量对库存商品的增减变动和结存状况进行反映和监督的核算方法。
商品流通企业核算制度

商品流通企业核算制度概述商品流通企业是指在流通领域内,通过购进和销售商品的方式进行收益的企业。
商品流通企业的经营活动主要涉及采购、入库、销售和出库等环节。
商品流通企业的核算制度是指在经营活动中,为了正确记录每个业务环节的经济业务,达到合法合规经营的要求而制定的一套制度。
核算对象商品流通企业的核算对象主要包括: 1. 货物:商品流通企业的核心业务就是商品的采购和销售,因此货物是核算对象之一。
2. 成本:商品流通企业的成本有原材料采购成本、商品销售成本等,成本的核算关系到企业的经营利润。
3. 支出:商品流通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包括劳动力成本、仓储费用、运输费用等,这些都是商品流通企业的核算对象。
核算制度商品流通企业的核算制度主要包括: 1. 采购核算:商品流通企业在采购环节需要按照合同约定,记录采购日期、采购数量、采购价格及款项支付等详细信息。
2. 入库核算:商品流通企业在入库环节需要按照实际到货情况,记录向谁采购、采购金额、入库日期、入库数量、采购发票号等信息。
3. 销售核算:商品流通企业在销售环节需要按照合同约定,记录销售日期、销售数量、销售价格等信息。
4. 出库核算:商品流通企业在出库环节需要按照实际发货情况,记录向谁销售、销售收入、出库日期、出库数量、销售发票号等信息。
5. 成本核算:商品流通企业需要对进货成本进行核算,包括原材料采购成本、商品销售成本及相关费用等,确保每个业务环节的经济业务准确记录。
6. 费用核算:商品流通企业还需要对各种费用进行核算,包括运输费用、仓储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
费用核算可以帮助企业控制成本、优化经营。
注意事项商品流通企业的核算制度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规定每个核算对象应当具体而明细。
2. 按照业务操作流程建立合理的核算流程。
3. 确保核算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4. 提高系统的透明度和管理效率,避免误操作和遗漏。
5. 监控企业经营状况,及时发现经营风险,做出相应措施。
商品流通行业会计的核算详解分录业务

㈢商品购销的入账时间 1、商品购进的入账时间 (1)同城的进商品,,采用现金、 支票、银行汇票等结算方式 的,以支付货款并取得供货单位的发货证明的时间,作为商 品购进的入账时间。
(2)异地购进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或委托收款结算方式的,分 情况确定: ①在月份内能够结清货款的,以付款时间 作为商品购进的入 账时间; ②采用预付货款方式购进商品的,以收到所购商品的时间作 为商品购进的入账时间。
借:库存商品一网线
20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609
贷:银行存款
22709
例2:方达数码公司向厂家购进无线鼠标一批, 已取得厂家发 来的増值税专用发票,商品尚未收到。増值税发票显示不合 税价为30000元,増值税额3900元
在“单到货末到”的情况下,可根据商品的到货时间, 结合具体情况进行会计处理。如果商品在近日内即可到货, 可妥善管相关发票,待货到后按“单货同到”的情况进行会 计核算;如果在收到发票后即进行了货款支付,则分录如下:
不属于商品购进的范围,如其他单位赠送的样品,收回销货退回的商品,为 收取手续费而替其他単位代购的商品。
以物易物交易中取得的商品因为已付出对价的商品或通过退补结算了差 价,可视为特殊的货币结算方式,交易双方均应做购销业务处理。
2、商品储存 商品储存是指商品流通企业购进的商品销售以前在企业中的
停留状态。商品储存是商品购进和商品销售的中间环节,保持合理 商品储存量是商品流通企业开展经营活动必不可少的条件。在直运 销售业务中,购进商品以在途物资的形态存续,不经过入库存储环 节。
采用数量进价金额核算法,有利于从数量和金额两方面 对库存商品进行控制和管理,可以满足业务部门开展购销业 务活动、 会计部门加强资金部管理、保管部门明确经济责任 的需要,但由于每笔购销业务都需要填制会计凭证并登记商 品的明细账, 会计核算的工作量较大。因此,此方法适合一 般交易额较大但次数不多的大型批发企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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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流通企业会计核算1商品流通企业增值税的核算(一)供应阶段1.商业批发企业购进商品业务的账务处理若外购商品发生合理损耗,以[例6-27]为例,则相应的账务处理为:借:库存商品10,000贷:物资采购10,000入库数量减少,金额不变,进项税可以按票抵扣。
[例6-27]某百货批发公司购进商品一批,全部款项12700元,若其中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10000元,税额为1700元,对方代垫运费1000元,取得承运部门开具的普通发票一,价税款项合计及代垫运费已由银行划拨,则该业务的账务处理如下:借:商品采购10,000经营费用-运费93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70贷:银行存款12,700上述货物验收入库时,发现有1000元的货物毁损,根据毁损商品报告单,企业作分录为:实际入库商品;借:库存商品9,000贷:商品采购9,000毁损商品:借:待处理财产损溢1,170贷:商品采购 1,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702.商业零售企业购进商品业务的账务处理(1)一般购进商品业务的账务处理例:某零售店进服装一批,不含税进价为1000元,税金170元,含税零售价1500元。
账务处理如下:①购进时按进价走账借:物资采购1,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贷:银行存款1,170②同时,办理入库手续借:库存商品 1,500贷:物资采购1,000商品进销差价 500(2)商业零售企业实行增值税后,购进商品业务的账务处理商业零售企业特点,就是所有购进的货物排在货架上,都是按照售价标价的,所以它的账务核算,使得库存商品售价和商品进销差价科目形成形影相伴的关系。
只有库存商品动,商品进销差价也会动,一般是这样的关系。
(3)进货退出的账务处理。
零售企业购进的商品在验收入库后,由于各种原因,要向供货方提出退货要求,经同意后,可将原购进商品退还原供货单位。
发生进货退出时,应按商品含税零售价冲减“库存商品”科目,同时相应调整“商品进销差价”科目。
同时还应将收回的已付进项税额予以冲销。
[例6-28]某零售商业企业本月上旬购进A种商品2000件,每件进价50元,增值税额8.50元,含税售价65.52元,经甲营业柜组拆包上柜时,发现有200 件质量上有严重缺陷,经与供货单位协商,同意退货。
如数退出该商品后,收回价款存入银行。
根据有关单证,作分录为:借:银行存款11,700商品进销差价3,104贷:库存商品-甲营业柜组13,104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这笔业务在登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账时,应在“进项税额”专栏中用红字反映(二)销售阶段1.商业批发企业销售商品增值税的账务处理(1)一般销售商品业务和账务处理(2)视同销售行为增值税的账务处理①委托代销商品[例6-29]某百货商场委托某代销店代销洗衣机20台,双方合同约定,每台洗衣机不含税价1000元,每销售一台,商场付给予代销店手续费50元。
本月末,商场收到代销店转来的代销清单1,销售了10台,并收到收取手续费的结算发票1,注明手续费金额500元。
百货商场应根据结算清单向代销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结转收入。
委托方:1.借:委托代销商品贷:库存商品2.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3.同时: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委托代销商品4.再根据收到的手续费结算发票,作账为:借:经营费用贷:应收账款-××代销店5.收到××代销店货款时: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代销店受托代销商品账务处理如下:①借:受托代销商品 11,700贷:代销商品款11,700②借:银行存款 11,700贷:应付账款-××百货商场10,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借:代销商品款11,700贷:受托代销商品11,700③借:应付账款-××百货商场500贷:代购代销收入500④借:应付账款-××百货商场9,5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贷:银行存款11,2002.商业零售销售商品增值税的账务处理[例6-30]某零售商品采用售价金额核算,1999年9月5日购进B商品一批,进价10,000元,支付的进项税额1700元,同时支付运费100元,取得承运部门开具的运费普通发票,款项通过银行转账;该批商品的含税售价为14000元;9月20日,该批商品全部售出,并收到货款,增值税率为17%,假设9月初无期初同类商品的存货,则该零售店应作如下账务处理:(3)商品售出收到销货款借:银行存款 14,000贷:商品销售收入 14,000借:商品销售成本 14,000贷:库存商品 14,000(4)月份终了,按规定的方法计算不含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14,000÷(1+17%)=11,965.81(元)销项税额=11,965.81×17%=2,034.19(元)借:商品进销售收入 2,034.19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034.19(5)月末结转商品进销差价借:商品进销差价 4,000贷:商品销售成本 4,0002. 商品流通企业消费税的核算商业企业除了进出口应税消费品涉及消费税的核算外,最主要的是从事金银首饰零售业务的企业,由于金银首饰消费税由纳税环节征收改为零售环节征收,因而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应交消费税”明细科目,核算金银首饰应缴纳的消费税。
(一)自购自销金银首饰应缴消费税的账务处理一般金银首饰销售业务以旧换新销售业务按加收的差价和收取的增值税部分,借记“现金”等科目;按旧首饰的作价与加收的差价贷记“商品销售收入”等科目。
以旧换新的金银首饰无论是增值税还是消费税都以实际收取的不含税价来计算征收的……企业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银首饰的账务处理。
例:某首饰店一新首饰的含税售价为2340元,以旧换新的旧首饰作价为1000元。
账务处理如下:借:商品采购1000现金1194.70贷:商品销售收入2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94.70[(2340-1000)÷1.17×17%=194.70]消费税:借: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57.26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57.26[(2340-1000)÷1.17×5%=57.26](二)金银首饰的包装物缴纳消费税的账务处理金银首饰包装物有单独作价的,有跟金银首饰一起作价的。
随同金银首饰销售不单独作价的包装物,其收入同所销售的商品一并计入“主营业务收入”。
因此,包装物收入应缴的消费税与金银首饰本身销售应缴的消费税一并计入“销售税金及附加”;随同金银首饰销售单独作价的包装物,其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因此,包装物收入应缴纳的消费税应计入“其他业务支出”。
(三)自购自用金银首饰应缴消费税的账务处理按税法规定,商品企业将金银首饰用于馈增、职工福利,奖励、样品,当作为福利给员工的时候,属于外购货物改变用途,增值税应该做进项税额转出。
[例6-31]某珠宝店(系增值税一般纳人)某月将金项链150克奖励优秀职工,成本为15000元,当月同样金项链的零售价格为130元/克。
则:应纳消费税=130÷(1+17%)×150×5%=833.33(元)增值税进项税转出=15000×17%=2550(元)借:应付福利费 18,383.33贷:库存商品 15,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550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833.333. 商品流通企业进价金额核算进价金额核算又称“进价记账、盘存计销”,是以进价总金额控制实物负责人(或柜组)经营商品进、销、存情况的一种核算方法。
它的核算特点是:商品购进后,登记按实物负责人设置的库存商品明细账,只记进价金额,不记数量;商品销售后,按实际取得的销售收入,贷记“商品销售收入”账户,平时不结转商品销售成本,定期进行实地盘点,查明实存数量,用最后进价法计算并结转商品销售成本。
这种核算方法,一般为经营鲜活商品的零售企业所采用。
鲜活商品包括鱼、肉、禽、蛋、蔬菜和水果等。
这是由鲜活商品的特点所决定的。
首先,鲜活商品在经营过程中,一般需要经过情选整理,分等分级,按质论价;其次,随着商品鲜活程度的变化,随时需要调整零售价格,由此而产生早晚不同的时价;第三,鲜活商品交易频繁,且数量零星;第四,鲜活商品容易干耗、腐烂变质,损耗数量难以掌握。
因此,在会计核算时难以控制其数量,一般只核算其金额。
一、商品购进的核算经营鲜活商品的零售企业,主要是向批发企业购进商品,也可以直接向农村承包户、专业户采购商品。
商品的交接方式,一般采用“提货制”或“送货制”。
货款结算方式主要采用转账支票结算,也有采用银行本票和现金结算的。
商品购进的业务程序一般是:由购货单位委派采购员到供货单位采购商品,由供货单位填制专用发票。
在采用“提货制”的情况下,采购员取得专用发票后,当场据以验收商品。
商品运回后,由实物负责人(或柜组)根据采购员带回的专用发票,对商品进行复验。
在采用“送货制”的情况下,则由采购员取回专用发票,直接交与实物负责人(或柜组),由其负责验收。
不论采用何种商品交接方式,实物负责人(或柜组)验收商品后,都要填制“收货单”一式数联,其中一联连同供货单位的专用发票一并送交财会部门。
财会部门审核无误后,根据专用发票和转账支票存根联,借记“商品采购”账户和“应交税金”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根据“收货单”,借记“库存商品”账户,贷记“商品采购”账户。
库存商品一般按经营类别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并按照商品类别,以进价金额登记库存商品明细分类账。
企业验收商品时,如发生实收数量与应收数量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
对于短缺商品,若确属供货单位少发,可以要求其补发商品或退回多收货款;若属途中损耗,则作为经营费用列支。
对于溢余商品,若确属供货单位多发,应补作进货,并补付供货单位货款,或者将其多发商品如数退回;若属途中升溢,则冲减“经营费用”账户。
二、商品销售的核算经营鲜活商品的零售企业,其销售方式主要是采用现金交易。
当天营业结束后,由各营业部门根据实收销货款填制“商品销售收入缴款单”一式数联,连同当天的销货款一并送交财会部门。
财会部门当面点收无误后,应由出纳员在“商品销售收入缴款单”上签收,并加盖现金收讫章,其中一联退回缴款部门留存备查,财会部门自留一联。
然后将各营业部门交来的销售款汇总后,全部解存银行。
然而,企业取得的销货款是含税收入,其中包含了销项税额,因此,需要将含税收入调整为销售额。
其计算公式如下:销售额=含税收入÷(1+增值税率)然后,根据“商品销售收入缴款单”及计算的结果,借记“现金”账户,贷记“商品销售收入”账户和“应交税金”账户;根据银行解款单回单,借记“银行存款”账户,贷记“现金”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