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消防维保管理制度(4篇)

消防维保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做好本单位消防设施维修养护、消防设施文化宣传、消防安全预案编制工作,进一步明确消防职责,提高消防设施管理水平,确保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建筑物、建筑构筑物等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职责分工本单位各部门、岗位的人员在工作中要明确消防职责和责任,各级管理人员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和具体岗位责任,确保消防工作工作无缝对接,参与巡查、检测、处置等消防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和监督。
第五条负责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的消防专职人员(或消防值班人员),由单位设立或委托专业消防维保公司进行管理。
第三章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第六条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水系统、消防报警系统、灭火器材、疏散通道等。
第七条消防设施维护消防设施维护包括日常检查、定期检测、维修保养和消防设施更新改造等工作。
第八条日常检查1.定期巡查各消防设施和设备,检查是否完好、灵活可用。
2.制定巡查记录表,每日填写巡查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上报。
第九条定期检测1.根据国家消防要求,制定相应的设备检测周期,及时进行检测。
2.委托专业消防维保公司进行设备的定期检测,确保设备的有效性。
第十条维修保养1.消防设施发现问题时,应及时进行维修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2.制定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计划,并委托专业维保公司进行维修。
第十一条更新改造根据国家消防法、要求及时进行设备的更新改造,确保设备的完好可用。
第四章消防设施文化宣传第十二条消防宣传1.定期开展消防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和技能。
2.制作宣传材料,展示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第十三条灭火演习定期组织员工参加灭火演习,提高员工在火灾发生时的应对能力。
第十四条宣传活动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活动或参与社区、单位组织的消防宣传活动。
消防维保管理制度(6篇)

消防维保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置的建筑消防设施,是预防火灾,及时扑救初起火灾的有效措施。
对建筑消防设施实施维护管理,确保其完好有效,是单位的法定职责。
建筑消防设施投人使用后即应保证其处于正常运行或准工作状态,不得擅自断电停运或长期带故障工作。
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消防主管具体实施。
一、维护管理范围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3、机械排烟系统;4、室内消火栓系统;5、灭火器材;6、安全疏散辅助设施(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二、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查建筑消防设施检查分为巡查、单项检查、联动检查三种方式。
(一)建筑消防设施巡查1、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应当每日开展一次。
2、建筑消防设施巡查的内容(1)消防供配电设施:消防电源工作状态。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报警探测器外观,火灾报警控制器运行状况,消防联动控制器外观和运行状况,手动报警按钮外观,火灾警报装置外观。
(3)消防供水设施:消防水池外观,消防水箱外观,消防水泵及控制柜工作状态,水泵结合器外观、标识,管网控制阀门启闭状态,泵房工作环境。
(4)消火栓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外观、室外消火栓外观。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外观,报警阀组外观,末端试水装置压力值。
(6)机械排烟系统:排烟阀外观,自然排烟窗外观,排烟机工作状态。
(7)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灯外观,应急灯工作状态,疏散指示标志外观,疏散指示标志工作状态。
(8)灭火器:灭火器外观,设置位置状况。
3、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应当填写《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表》,由巡查人员、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名。
4、对发现的问题和故障应及时处理,当场不能处置的要填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上报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建筑消防设施的定期检查1、建筑消防设施的单项检查应当每月至少一次,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表》,检查人员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在《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表》上签名。
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4篇)

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建筑物的消防设施能够正常运行,防范火灾和其他灾害事故的发生,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具备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物,包括但不限于工商业建筑、住宅楼、公共场所等。
第三条建筑物的自动消防设施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自动漏水报警系统等。
第四条本制度的目标是保证自动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有效维护和及时更新,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二章维护管理责任第五条建设单位对建筑物的自动消防设施的维护和管理负有直接责任。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设立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职位,聘请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的人员负责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消防设施维护管理人员应当熟悉消防设施的使用和维护知识,具备相关的技术能力和资质。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定期组织消防设施维护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其维护管理水平。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与具备消防设施维护资质的单位签订维护合同,确保维护人员具备相应的技术和专业水平。
第十条维护人员应当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情况,制定维护计划,进行定期巡检和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巡检与检测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每年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对消防设施进行巡检,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巡检人员应当熟悉消防设施的使用和维护知识,具备相关的技术能力和资质。
第十四条巡检人员应当按照巡检计划,对消防设施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记录并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第十五条巡检记录和处理情况应当及时上报给消防设施维护管理人员,并报告建设单位。
第四章故障处理与维修第十六条维护人员应当及时处理巡检中发现的问题,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维护人员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备用设备和配件,以备维修使用。
第十八条如果发生设施故障不能及时修复,建设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保障人员的安全,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维修。
第十九条维修工作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和技术能力的单位进行,确保维修质量。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制度范文(5篇)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依据为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规范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参考国内外先进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经验。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工作。
三、责任及职责1. 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负责人负责建立和监督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记录的归档。
2.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人员根据本管理制度的要求,负责消防设施的定期巡检、维护保养和故障处理工作。
同时,要及时上报维修和更新需求,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四、维护保养内容1. 消防设备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和测试消防设备,包括灭火器、喷淋系统、疏散通道、报警系统等,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2. 消防水系统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和测试消防水系统,包括消防水箱、消防水泵、消防栓等,确保其供水能力和水压正常。
3. 消防通道维护保养定期清理消防通道,保持畅通无阻,清除堆放物品,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和人员的安全。
4. 消防报警系统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和测试消防报警系统,包括火灾报警器、声光报警器等,确保其准确可靠。
五、维护保养周期1. 日常维护保养每日进行灭火器的检查、通道的清理等常规维护工作。
2. 定期维护保养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定期维护保养计划,如每月或每季度进行设备的检测和维护工作,确保消防设施的有效性。
3. 防渗漏维护保养定期检查水泵、水箱等消防水系统的密封和防渗漏措施,确保水源供应的可靠性。
六、记录和归档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人员应按照相应规定,做好维护保养记录,并将记录归档保存。
七、处罚措施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人员,将依据有关法规和本单位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相应处罚。
以上即为本单位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制度的范文,供参考使用。
具体制度的制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制度范文(2)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火灾危险场所的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消防设施定期巡检、维护保养管理制度(三篇)

消防设施定期巡检、维护保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本单位所有建筑物及其配套设施内的消防设施。
第三条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水源、消防给排水系统、消防报警系统、消防控制室、消防通道、消防通风系统、消防设备、消防器材等。
第四条本制度的目的是保证消防设施的可用性和安全性,提高消防设施的保护能力。
第五条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健全消防设施定期巡检维护保养制度,使消防设施能够持久发挥作用。
第二章制度要求第六条消防设施的巡检、维护保养工作由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消防设施的巡检、维护保养工作应当明确部门职责,划分具体任务,做到责任落实。
第八条消防设施巡检、维护保养工作应按照计划进行,确保按时完成。
第九条消防设施巡检、维护保养工作应按照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确保工作质量。
第十条每次巡检、维护保养完成后应做好相应的记录,记录包括巡检、维护保养情况、存在问题和处理措施等内容。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拆卸、损坏、阻碍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和处理。
第十二条消防设施巡检、维护保养工作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第三章巡检工作第十三条消防设施巡检工作应定期实施,巡检周期一般为每季度一次,在特殊时期或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增加巡检次数。
第十四条消防设施巡检工作应包括对消防设施的外观、功能和性能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消防设施巡检工作应全面、系统地检查消防水源、消防给排水系统、消防报警系统、消防控制室、消防通道、消防通风系统、消防设备、消防器材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消防设施巡检工作应做好工作记录,记录包括巡检时间、巡检内容、存在问题以及处理措施等,保留备查。
第四章维护保养工作第十七条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工作应定期实施,维护保养周期一般为每半年一次,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缩短维护保养周期。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范文(4篇)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本单位建筑消防设施能够正常运行,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是本单位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
第四条本制度的执行机构为本单位负责消防工作的部门。
第五条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属于本单位负责消防工作的部门。
第二章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基本原则第六条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科学性、规范性、全面性和主动性。
第七条科学性是指在制定维护管理工作的方案和措施时,必须建立在科学的理论基础上进行。
第八条规范性是指维护管理工作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确保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九条全面性是指维护管理工作要覆盖所有建筑消防设施,确保所有设施都能得到维护和管理。
第十条主动性是指维护管理工作必须主动查找和排除设施可能存在的隐患,确保设施处于良好的状态。
第三章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基本内容第十一条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设施巡检、设施维护、设施保养和设施更新等。
第十二条设施巡检是指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设施维护是指对设施进行维修和更换,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十四条设施保养是指对设施进行定期的保养和清洁,确保设施的良好状态。
第十五条设施更新是指根据需要对设施进行更换升级,提高设施的性能和安全性能。
第四章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责任分工第十六条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责任分工按照设施类型和具体工作进行划分。
第十七条本单位负责消防工作的部门负责整体的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各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和任务,负责本部门所属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本单位所有职员都要参与到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中来。
第五章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工作流程第二十条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工作流程包括设施巡检、设施维护、设施保养和设施更新等环节。
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制度(9篇范文)

消防设施维护和修理、保养制度(9篇范文)第1篇消防设施维护和修理、保养制度一、值班、巡查、检测、灭火演练中发现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人员应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护和修理记录表》,并应向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人员对建筑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和故障,应赶忙报告相关负责人并组织维护和修理。
现场有条件维护和修理解决的应现场维护和修理解决;现场没有条件维护和修理解决的,应尽可能在24小时内维护和修理解决;需要由供应商或者厂家供应零配件或帮忙维护和修理解决的,若不影响系统紧要功能的,可在7个工作日内解决。
故障排出后应经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检查确认。
维护和修理情况应记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护和修理记录表》。
三、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应要求建筑消防设施使用维护管理单位依据本单位消防设施使用场合环境及产品维护保养要求订立维护保养计划。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计划应列明消防设施的名称,应明确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内容和周期。
四、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储备确定数量的建筑消防设施易损件或与有关产品厂家、供应商签订相关合同,以保证供应。
五、实施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时,应由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人员负责填写《建筑消防设施维护和修理保养记录表》。
六、对易污染、易腐蚀生锈的消防设备、管道、阀门应定期清洁、除锈、注润滑剂。
七、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应依据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定期清洗、标定;产品说明书没有明确要求的,应每2年清洗、标定一次。
可燃气体探测器应依据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定期进行标定。
火灾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的标定应由生产企业或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承当。
承当标定的单位应出具标定记录。
八、储存灭火剂和驱动气体的压力容器应按《气瓶检测规程》的有关要求定期进行试验、标识。
九、泡沫、干粉等灭火剂应按产品说明书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包含灭火性能在内的测试。
十、以蓄电池作为后备电源的消防设备,应依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定期对蓄电池进行维护。
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5篇)

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一、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管理应当明确主管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二、消防设施应具有系统竣工图、设备技术资料、使用说明书、调试开通报告、竣工报告、竣工验收情况表等有关资料,建立技术档案;三、消防控制室应建立系统的使用操作规程,明确值班人员职责,并做好系统的运行记录,发现故障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进行维修保养,确保系统的完好有效;四、应做好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记录;五、建筑消防设施投入使用后即应保证其处于连续正常运行或准工作状态,不得擅自断电停运或长期带故障工作;六、应建立建筑消防设施故障报告和故障消除的管理制度。
发生故障,应当及时组织修复,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七、建筑消防设施检查分为巡查、月度检查、年度检测三种方式;八、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可由归口管理消防设施的部门实施,也可以按照工作、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将巡查的职责落实到相关工作岗位,并应明确各类建筑消防设施巡查部位和内容,填写《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依照有关规定每日进行防火巡查的单位和设有电子巡更系统的单位,应将建筑消防设施巡查部位纳入其中,其它单位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应当每周至少一次;建筑消防设施电源开关、管道阀门,均应指示正常运行位置,并标识开、关的状态;对需要保持常开或常闭状态的阀门,应当采取铅封、标识等限位措施;九、建筑消防设施的月度检查应当每月至少一次,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月度检查记录》。
单位不具备检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检测仪器设备的,可以委托具备消防检测中介服务资格的单位依照有关技术标准进行检查;十、建筑消防设施每年应委托具备消防检测中介服务资格的单位依照有关技术标准进行全面检测,出具《建筑消防设施年度检测报告》,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并报送主管公安消防机构备查;十一、从事建筑消防设施月度检查和年度检测的技术人员,应当经消防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十二、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经年度检测合格后,应在消防控制室或设置消防设施部位的醒目位置悬挂《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标牌;十三、火灾报警系统投入运行____年后,其中点型感温、感烟探测器应每隔____年由专门清洗单位全部清洗一遍,清洗后应做响应阀值及其他必要功能试验,并建立相关情况记录,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严禁重新安装使用;十四、消防设备、器材应根据使用场所的环境条件和产品的技术性能要求及时进行保养和更换;对易腐蚀生锈的消防设备、管道、阀门应定期清洁、除锈、注润滑剂;十五、检查发现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的,实施检查的人员必须向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十六、对建筑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和故障,当场有条件解决的应立即解决;当场没有条件解决的,应在____小时内解决;需要由供应商或者厂家解决,不影响系统正常工作的应在____个工作日内解决,影响系统正常工作的应在____个工作日内解决,恢复系统正常工作状态;故障排除后,应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认可,故障处理记录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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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机
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有关消防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单位的消防器材配置、维修由消防工作归口职能部门统一负责办理,配
置、维修器材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确保
其完好无损。
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管理、维护消防设施、器材。
四、对消防设施、器材应进行登记,建立维护、管理档案,记明消防设施、
器材的类型、数量、部位、检修或充装记录和维护管理责任人。
五、灭火器材的维护管理要求:
1、各部门应指定专人管理部门内的灭火器材,灭火器材管理应做到三定(定
位、定人、定责)。
2、各部门灭火器材管理人每周检查一次灭火器材的数量和定位情况以及压
力表指针是否在正常区域;在寒冷、炎热、潮湿季节,要对消火栓、灭火器采取防冻、防晒、防潮措施。
3、建筑灭火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由具备资格的维保单位实施的功能性检
查。
4、因管理不善,造成灭火器材丢失、损坏的,管理人应赔偿损失,并根据
情况对联责部门进行经济考核。
5、因扑救本单位或友邻单位火灾而使用了灭火器,有关部门应及时报告消
防工作归口职能部门,补充灭火器材。
六、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要求:
1、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
2、室内消火栓箱不应上锁,箱内设备应齐全、完好;
3、室外消火栓不应埋压、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范围内
不得设置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
4、物品的堆放不得影响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灭火器喷头、机
械排烟口和送风口、自然排烟窗、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5、应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需要维修时,应采
取相应的措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6、应按照相关标准每月进行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7、自动消防设施应按照有关规定,每年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全面
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